如何順利繼承房產?
房屋是一份固定的永遠性財產,是可以繼承的。那麼,房屋繼承的手續有什麼?房屋繼承的公證又要如何辦理呢?接下來的文章里,小編將為你詳細介紹有關房屋繼承公證的一系列問題,包括繼承的條件與流程等。
房屋繼承的含義
房產的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有關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的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的遺產出的範圍中有關房屋。
所謂的房屋的繼承指的是被繼承人死亡之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的繼承人或法定的繼承人所有的。
因此,只有當被繼承人的房屋是具有合法的產權時,才可以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的部門辦理過戶的手續。
房屋繼承公證的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的手續必須經過房屋的評估、繼承的公證、申請產權的登記等辦理的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的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的登記。大致的步驟如下:
1、房屋的評估:首先定出準確的物業的價格。
2、繼承的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領取繼承的公證書。在辦理公證的時候,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的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的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的,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的證明。
3、房屋的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的測繪或轉繪的手續,領取測繪的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的手續。
4、繼承的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的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的核心申請繼承登記的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的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的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的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的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的決定書。
房屋繼承的條件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的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的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的行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2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的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的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的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4、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撫養協議的, 按照協議的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的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的處理。
房屋繼承公證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公平公正的行為,詳細了解房屋繼承公正的步驟,能節約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一舉多得。希望上文的內容能為您進行房屋繼承公證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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