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圍觀明星出軌,你不可不知的五個法律常識
當愛情靠不住的時候,千萬別忘了還有法律。你了解或是不了解,法律就在那裡默默佇立。
文 |簡言君
來源 |簡言簡語微信公眾號
神馬?又雙叒叕有明星出軌了?隨著泳池戲水視頻的流出,當紅女星白某何「出軌」小鮮肉迅速霸屏,吃瓜群眾們熱火朝天地圍觀起來。然而,與其圍觀一個女明星的出軌,不如藉此掌握一些保衛婚姻的法律秘笈。
1遭遇婚內出軌可以請求對方經濟賠償嗎?答案是肯定的。我國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第四十六條規定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而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婚姻法的規定明確了夫妻之間相互忠誠、相互忠實的義務,也明確了違反這一義務的責任。需要說明的是對出軌一方的賠償損害請求權只能在離婚的時候行使。這是因為我國的婚姻制度是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制,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絕大多數收入都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如果不除婚姻關係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即使對方賠了錢,因為婚姻關係還在,賠的錢又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甚至賠的錢還要從夫妻共同財產當中出,這樣的做法顯然沒有意義。
2配偶背著我偷偷送給小三的財物還能要回來嗎?這個問題有點複雜,如果展開來說可以寫幾篇學術論文。簡而言之,首先要確認偷偷送給小三的財物是婚前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歸配偶個人所有,所有權人享有絕對的處分權。雖然非常可恨,但是配偶把自己婚前的財產送給小三目前還真沒啥辦法要回來。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具有平等的處分權利,對共同財產的處分原則上應當經過雙方同意,特別是房產、汽車等依法登記的「大件財產」。所以如果配偶背著自己偷偷把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汽車等過戶給了小三,那麼完全可以主張該處分未經共同所有人同意,屬於無權處分,要求對方返還。
但是敢偷著送小三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房產、汽車的畢竟是少數,因為這些依法登記的財產的轉讓還要經過登記機關的審查,背著共同所有人擅自處分的風險太大。所以更多花心男(女)偷著送給小三的都是現金、小件物品等可以直接轉移佔有的財產。對於這部分財產的處理則比較複雜。片面強調夫妻共同財產的共同處分原則不利於交易會引發很多問題,比如說丈夫獨自用夫妻共有的存款買了一輛車,回到家妻子卻不同意,而以丈夫系無權處分為由要求認定汽車買賣無效,這顯然是有違常識的。所以婚姻法理論上賦予了配偶以為了日常生活為目的獨自處分共有財產的權利,通俗地講就是丈夫不用經過妻子同意就可以用共同財產打醬油、買大米。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一方配偶每次打著「為了日常生活」的旗號,螞蟻搬家式的把錢偷偷送給小三呢?畢竟不能要求家庭的每一筆支出都記明用途、逐一查證。所以很多法院在審理這類糾紛中特別注重對所謂的「出軌」這一事實的調查。因為出軌是為公序良俗所不容的危害社會公眾利益的行為,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侵害社會公眾利益、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如果被出軌的一方能證明對方出軌的事實,進而主張財產處分無效也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3出軌的風險可以用「忠誠協議」規避嗎?
首先要明確的是,夫妻之間當然可以簽署「忠誠協議」。以往見諸司法實踐的忠誠協議一般都是強調夫妻雙方的忠誠、忠實義務,約定違反這一義務的代價是以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財產乃至高額的損害賠償金。這樣的協議符合法律的規定,在離婚訴訟的時候也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之間因為忠誠問題引發的損害賠償是以離婚為前提的。就像第一個問題裡面說的那樣,如果不離婚,即使賠了錢,這筆錢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的賠償沒有實際意義。這也是正是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內容。但是如果賦予忠誠協議的獨立可訴性,允許夫妻雙方在不提起離婚訴訟的前提下,通過起訴的方式確認夫妻之間的忠誠忠實義務,則會讓以往通常以財產性補償為主要內容的忠誠協議獲得更大的實踐內涵。忠誠協議的直接法律依據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條關於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而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規定。這一規定一方面為夫妻雙方協議約定出軌的後果提供了法律支持,另一方面將出軌的後果局限在了財產性懲戒單一範圍。並且肯定了夫妻間協議約定出軌後的其他後果,特別是支持了出軌發生後夫妻之間並不以離婚為目的提起訴訟,要求確認不再出軌的約束性後果的可訴性。這樣既能讓再次出軌受到極大的制約,更有利於維護、挽救婚姻,其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還是要提醒,夫妻之間的忠誠協議一定要有實踐性。也就是一定要有關於出軌後的具體後果的約定,無論是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財產還是精神損害賠償,都應當是具體的、可供執行的。否則只是一味約定夫妻之間要忠誠,而對於一旦不忠誠之後的後果缺少明確具體的約定,很可能因為無法執行導致法院難以裁判。
4出軌有可能遭受刑事處罰嗎?出軌的危害不用多說,因為很多人都在呼籲對「渣男(女)」和「小三」入刑。但是刑法可能真的離出軌比較遠。對於一般人的出軌行為,能直接跟刑法搭上邊的就是一個「重婚罪」。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意義上的重婚的標準比較嚴格,要麼是利用婚姻登記制度的漏洞,已經登記結婚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要麼是已經登記結婚,但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穩定持續一定時間的。這是因為重婚罪所保護的法益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婚姻制度的穩定是社會秩序穩定的重要內涵。因此要把公然違反國家婚姻登記制度或者已經結婚又與他人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納入刑法打擊的範疇。但是一般意義上的非法同居和「一夜情」雖然也嚴重傷害了既存婚姻關係,但是還沒有達到威脅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程度,所以這樣的行為並不屬於「重婚罪」打擊的對象。
5一旦遭遇婚姻忠誠危機,最應該做的是什麼?
人生艱難,處處都有風險。掌握基本法律常識只能防患於未然,一旦遭遇婚姻忠誠危機,最重要的是保存證據。婚姻忠誠危機最終需要在法制框架內解決。法律看重的是事實而非情感,能夠證明事實的也只能是證據而非情感。所以,萬一不幸遭遇了婚姻忠誠危機,傷心流淚只能讓「渣男(女)」和「小三」暗自高興,最關鍵的還是掌握證據、鎖定事實。
直接證據最關鍵。「捉姦在床」,要想證明對方出軌必須得有過硬的直接材料。可以邀約好友直搗配偶顛鸞倒鳳的「歡樂窩」進而拍照錄像取證。也可以在鎖定配偶、小三「但行好事」的時候報警求助,到時候申請法院調取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筆錄等材料。如果對方色膽包天,竟然搞到家裡來,那按個監控系統也是不錯的選擇。總之直接證據是鎖定出軌的王牌。
攤牌談判要留痕。出軌這事兒發生以後必然會跟對方攤牌、談判,這個時候要盡量留下痕迹。比如可以直接給對方發簡訊質問為什麼要出軌,如果對方認錯道歉,那麼也算印證了事實。在吵架、質問的時候可以採取錄音、錄像的方式保存第一手資料,特別是對方親口承認自己出軌的證據一定要注意保存。
客觀證據莫忽視。除了捉姦在床的直接證據和攤牌談判的間接證據,也不要忘了那些很容易搜集的客觀證據。比如配偶給「小三」轉賬匯款的銀行流水、配偶與「小三」快活時的開房記錄、配偶贈送給「小三」的本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帶有明顯特徵的貴重物品,等等這些都是證明出軌事實的客觀證據,這些證據要麼可以直接以配偶的身份向有關機構調取,要麼可以申請法院向有關機關調取,要麼還可以通過自己的陳述予以證實。
啰啰嗦嗦說了這麼多,就是一句話,白某何出軌再熱鬧,也不如多掌握一些保衛婚姻忠誠的法律秘笈。當愛情靠不住的時候,千萬別忘了還有法律。你了解或是不了解,法律就在那裡默默佇立,或是沉默不語淡然歡喜,或是凜然出手捍衛正義。
(微信號:jian_yan_jun)
你可能喜歡的文章 ↓
張明楷:奇怪的正當防衛
刺死辱母者案:刑法需要回歸常識於歡案反思:理性司法需要講述「相同故事」268萬絕非聶樹斌案國家賠償的全部
借「弒辱母者案」再談陪審員制度推薦閱讀:
※防不勝防!「兒童邪典視頻」又出新招,變身「邪典小遊戲」
※法律 VS人情:孰先?孰後?
※為何人們傾向於譴責受害人?
※"辱母殺人案"網友:法律不能保護家人 我也會捅人
※商法通:春運票秒光搶不到怎麼辦?3招搶票攻略助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