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是如何發生的——重讀《舊制度與大革命》有感 | 張千帆的共識網·思想者博客

革命是如何發生的——重讀《舊制度與大革命》有感張千帆 未分類 瀏覽次數 (1437) 2013-05-30

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確實是本好書,不過多數人的關注似乎有點片面,其中不乏明顯的誤讀。普遍的關注是"改革搞不好會引發革命",托克維爾也儼然成了"改革是找死"的最早倡導人。當然,這個論斷確實是這本書最早提出的,但這遠不是全部。

托克維爾所要論證的終極命題其實很簡單:革命歸根結底是集權專製造成的。這個命題的梗概可以用兩句話論證完畢–真正的共和民主至多只有個別騷亂,而不會出現大規模暴動。

《舊制度與大革命》只是微言威嚴春秋大義,用大革命之前的法國歷史相當細緻地論證了這個看似常識的命題。

《舊制度與大革命》對中國改革有相當重要的啟示。我讀這本書還是20年前,自己做學生的時候;現在重新翻開這本經典,並對其遠見與洞見產生了新的感悟。因此,對於改革與革命又成為時尚話題的中國當下,系統梳理這本書的論證還其本來面目,或許仍有獨到的現實價值。

一、期望值革命

先回到我們一直津津樂道的話題:法國革命爆發的時間點遠不是法國歷史上最糟糕的時期,而是在改革進行得有板有眼的時候。當人民窮得揭不開鍋,他們首先想到的是去哪裡要飯,而不是冒著殺頭的危險鬧革命,甚至可能餓得根本沒有力氣造反。

在專制登峰造極的時候,很可能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沒有反抗;壓迫越深反抗能力越小。只是在專制鬆動的時候,人民有了一定的自由度,溫飽也基本解決,才會有閒情逸緻感受到自己周圍的不公,也才敢於表達自己的不滿。你的不滿和我的不滿相互激蕩,才會產生群情激昂的革命情緒;不僅人民的追求目標隨著生活改善水漲船高,而且人民確實看到了實現目標的希望,才會踢開一個在他們看來改良步伐邁得不夠快的政權。

總之,1789年發生在法國的大革命是因政府改良未能滿足人民的期望值而發生的。作為世界上最早的"期望值革命",法國革命不像中國歷史上的陳勝、吳廣那樣,因為要吃飯才揭竿而起,也不像劉邦那樣面臨瀆職死罪,走投無路才舉起滅秦大旗。法國革命的時候既沒有饑荒,也沒有暴政,政治專制在不斷弱化。

路易十六有點像光緒,是一個溫和而進取的"明君",但革命恰恰在他任內發生了。中國維新失敗了,最終導致革命,其間也隔了13年;法國沒有慈禧,保守勢力似乎相當分散,開明君主推行的改革進行得相當順暢,但是革命不僅照樣發生,似乎還來得更快。托克維爾把這個道理解釋得很精闢:

正是在法國改良最成功的地方,大眾的不滿情緒最高漲。這看上去好像不合邏輯,但是歷史上卻充滿此類似是而非。革命並不總是在事情變得更糟糕的時候發生。恰好相反,往往在人民長期受專制壓迫卻不能抗議,而突然發生政府放鬆高壓的時候,人民揭竿而起。因此,革命所推翻的社會秩序幾乎總是比此前的更好……人民之所以耐心忍受如此之久,是因為社會看起來不可救藥;一次苦難看起來忍無可忍,是因為人們覺得有可能消除之……人民遭罪更少,但是他們的感覺加劇了。在其登峰造極的時候,封建統治激發的憎恨還不如在其行將滅亡的前夜更多。和路易十四徹頭徹尾的專制獨裁相比,路易十六一點芝麻綠豆的任意濫權會產生更多的憤怒。

在這裡,托克維爾呈現的是法國革命的發生心理學。如果說馬克思是標準的現實主義(realistic)學派,那麼托克維爾和韋伯都應該屬於理想主義(idealistic)陣營。當然,這樣說並不準確,也容易引起誤解。這當然不是說托克維爾和韋伯本人有什麼理想,或認為理想在價值觀意義上很重要,而是說他們都重視理念、信仰、價值觀或意識形態的社會作用,反對經濟或物質決定論。

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和《中國的宗教》是這方面的傑作,旨在論證社會進步的因果規律不是經濟基礎決定信仰、制度、習俗等"上層建築",或後者僅對前者發生微弱的"反作用",而是恰好相反–信仰與制度決定了特定社會是否可能發生現代工業文明。在這個意義上,理想主義和現實主義都屬於實證學派,只是對決定社會過程的主要動力變數定位不同。

就和笛卡爾革命將哲學持續引向唯心主義一樣,托克維爾對法國革命的分析也獨闢蹊徑,開啟了政治與社會心理分析學派。

沒有人否認,人是主要受利益驅動的理性動物,但看似"客觀"的利益是通過人的認知才發揮作用的,而認知帶有一定的個體性和主觀性,並受制於特定社會的歷史情境之影響。所謂"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利益只是外因,人所識別的利益及其產生的心理反應才是驅動行為的內因。

在這一點上,心理分析學說確實比一般的現實主義更為精細,對於中國當代改革的警示也遠比"中等收入陷阱""經濟增長拐點"等語焉不詳的經濟決定論更有針對性。同樣是貧富差距巨大,但是這一現象在中國或在印度可能產生完全不同的社會心理,進而造成全然不同的社會效果。

對於中國未來的經濟前景,更需要探索的或許不是宏觀經濟、社會分層等客觀走勢,而是這些客觀因素對人們心理產生的微妙變化,以及主客心理因素相互形成的互動機制。

作為一場"期望值革命",法國革命恰恰是在改革似乎卓有成效的時間段發生的:"人民為前所未有的幸福前景所眩暈,現在卻似乎近在咫尺,因而對已經發生的真實改良視而不見,卻迫不及待地惡化事態。"這個現象不能不引起中國改革者的警覺。

中國改革是否存在同樣的情況?目前中國社會瀰漫的悲觀和不滿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人民的期望值過高,還是社會現實確實不容樂觀?這些問題都有待在中國現實語境下進行更仔細的反思和探討。

二、秀才造反、敗事有餘

普羅大眾的期望值是一個被塑造出來的產物,而製造期望當然是文人或"公知"的特長。中國俗話說,"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可是法國"秀才造反"還真造成了,只是後來的進程完全事與願違,一場理想主義共和革命很快走向血腥暴力。

在托克維爾看來,這不足為怪:"雖然發動革命的是民族中間最文明的階層,貫徹落實的卻是最沒有教養和最無法無天的混混們。既然溫文爾雅的精英成員早已形成我行我素的習慣,既不能統一行動,也不聯繫群眾,後者從一開始就成為事件的主人。"

換言之,法國革命時期的"公知"們根本不接地氣,以致革命很快從他們手裡失控;一開始投身革命的知識分子甚至遭到了迫害,後來走上斷頭台的孔多塞就是他們的傑出代表。

但是法國革命絕非只是一場小人暴動;它首先是一場思想革命,並為法國乃至整個世界打開了一扇心靈的窗戶,自由、平等、共和、民主的理念從此留駐人間。在這個意義上,法國革命是世界上第一場意識形態革命。古今中外,起義和暴動早已有之,但是它們都算不上真正意義的"革命",吹響革命號角的主角不是體制外的賤民,就是體制內的貴族,輪不到知識分子發話。即便偉大如英國1688年的"光榮革命",實際上也就是一場宮廷政變,只不過主導政變的英國貴族"文化素質"較高、憲政意識較強而已。中國古代的農民起義雖然也有知識分子參與,但他們從來不是主角,甚至不是"主謀"。傑出者如張良、諸葛亮,也只能是主人的"謀士",作用僅限於幫主子出謀劃策,而不可能主導事件的進程或目標。

法國革命則是在知識分子影響下發動的一場大眾革命,目標是要建立一個奉行"自由、平等、博愛"的共和國,而不再是某個獨裁者的家天下。然而,托克維爾卻不看好這樣的革命,倒未必是因為革命的目標不值得推崇,而是因為秀才們的高談闊論根本不切法國實際,用我們現在的話說是不合當時的法國"國情",以致沒有可操作性。

推翻舊體制容易,建立新體制談何容易,宏偉共和目標的"遠水"解不了當下社會治理的"近渴"。革命不經意間發生了,卻連一張設計圖也沒有,好比造房子沒有施工圖,這樣的大廈肯定是支撐不起來的。大革命很快失控,和法國文人的好高騖遠不無關係。托克維爾注意到,大革命前的法國文人尤其和社會政治脫節:

和英國知識分子相比,法國知識分子並不積极參与公共事務。恰好相反,他們對政治舞台敬而遠之。但是諸如人類社會起源及其原初形態、公民和政府的天賦權利、人與人之間的自然與人為關係、習俗的正當性乃至法律系統觀念等問題,卻是賢良文學的日常談資。

文人的生活方式本身即導致他們縱情於政府性質的抽象理論和概括,並對其盲目寄託信心,因為他們的生活和實際政治無緣,而後者本來或許可為他們的激情降溫。因此,他們根本看不到即便是最良性改革中的真實障礙,並權衡即便是最良性革命所蘊含的危險。

托克維爾的這些話是在影射盧梭。作為青睞英國保守改良的自由主義者,他對"民粹派"代表盧梭自然沒什麼好感,而盧梭被公認為法國革命的精神領袖。當然,只是因為盧梭描繪了民主社會主義的道家式世外桃源而加指責,多少是不公正的;畢竟,在迄今為止的四個要從根本上重構國家的社會契約論者中,有兩個(霍布斯與洛克)出自被認為"務實"的英國,《烏托邦》的作者摩爾也是英國人而非法國人。要把革命的過失完全歸咎為某種理論顯然是困難的,但是當時法國的公知們確實沒有任何治國經驗。

他們只是自由、民主、反獨裁、反腐敗的吹鼓手,而這種立場註定了他們是體制外的"異議人士",而不可能在舊體制內謀個一官半職並獲得統治經驗。只要既有體制不倒,他們就是永遠的反對派,舊體制不會給他們任何機會,而且他們也只合適做反對派,;一旦他們真的有機會將自己的理想變成現實,其種種不現實與不成熟便原形畢露。

這種狀態和同時發生的美國革命很不一樣。美國制憲者幾乎人人有思想,但是幾乎沒有職業思想家。其中的佼佼者如傑佛遜、麥迪遜、都是職業政治家,實際政治經驗之豐富自不待言。因此,美國制憲者是腳踏實地的工程師,而絕非天馬行空的哲人或作家。

這也就決定了他們制定的憲法不是高高在上的原理或宣言,而是經世致用的法律工具。英國有密爾、休謨等以思想為業的知識人,但是英國的情況也和法國大相徑庭:"在英國,政治理論家和實際統治者相互合作;前者提出新理論,後者再通過實踐經驗修正並限定之……一個群體形成公共事務的實踐之路,另一個群體則形成公共意見。"

這樣,無論是務虛派還是務實派都不會太離譜,雙方容易產生一種相互依存而彼此牽制的合作關係;執政者不至於過分排斥異己、獨斷專行,思想者則不至於憤世嫉俗、異想天開,甚至染指革命。雖然知識精英也會批評政府,但是不會顛覆政權。

由於執政者容忍和尊重批評意見,國家統治和公共意見之間不會相差太遠;反對派即便言辭激烈,也是"小罵幫大忙",反而顯得體制本身雍容大度、包容性強。這種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至少不是過分割裂)的統治方式無疑更有利於社會的漸進改良,而成功的改良足以讓革命的泡沫消弭於無形之中。

對於一貫強調"知行合一"的傳統中國來說,英國模式有幾分似曾相識。傳統中國的士紳階層也是集知識精英與統治精英的雙重身份於一身,一方面因統治而享受特權,另一方面也因為承襲儒家倫理而對其特權與統治行為有所約束。雖然對於多數紳士來說,"兩袖清風"、"先憂後樂"或許只是一種神話境界,但是只要公權濫用和腐敗沒有達到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統治特權總是可以用"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之類的教義而獲得正當性。這種局面會使統治精英失去思想鋒芒和政治想像,培育為功名利祿而讀書考試的平庸"公務員",但是他們畢竟知道日常治理的油鹽醬醋。

如果統治精英足夠開明,知識精英與統治精英的"二合一"確實有助於社會穩定。在這個前提下,托克維爾描寫的英國貴族統治可以享受特權,而不至於引起社會反感:

當貴族既有實權又有特權,當他們統治並管理著,他們的特權可以更大,而並不容易受到攻擊……作為對不公平的特權之回報,他們維持秩序、施行正義、執行法律、救助受壓迫者,並照顧所有人的利益。這些職能越是脫離貴族之手,他們的特權就越顯得不合適。

後面這種情況所描述的正是大革命前的法國。法國貴族享受種種特權,卻不干事,因而很容易被當做社會不公的標靶。統治權則由中央行政壟斷,和貴族與公知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公知們代表"第三階級"的公共利益,和第一階級(國王)與第二階級(貴族與僧侶)形成截然對立甚至勢不兩立的社會形態:"我們的文人成了公共意見領袖,並一時扮演了在自由國家屬於職業政客的角色。任何人都沒有資格質疑他們的領導地位。"一旦公共意見和國家統治發生本質分裂或貌合神離,那麼政權就很容易失去統治合法性,政權垮台只是時間問題。

執政集團我行我素,公知主導的公共意見則毫不留情,進而引起執政者的反感、恐懼和反彈,官民漸行漸遠,失去共同語言。執政者愚頑保守、執迷不悟,反對派則偏執激進而缺乏經驗,政府的頑固加劇了社會的絕望和憤激。

這種狀況正是值得當代中國警惕的,因為中國知識精英結構雖然和大革命前的法國不同,但是公共意見和國家統治之間的制度性割裂卻不無相似。

當代中國知識精英有的被吸納到體制內部,成為執政集團的一分子,滿足於充當貫徹領導意志的"謀士"乃至"秘書"。被體制同化後,他們也沒有太大的社會公信力,對於形成和引導公共意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而無力彌合政府和人民之間的裂縫。

另一方面,政府既沒有意願也沒有能力將全部知識精英吸納到體制內。那些遊離於體制外的知識精英雖然人數有限,但是往往掌握巨大的公眾話語權和號召力;他們是眾望所歸的"良心學者",是名符其實的"意見領袖"。然而和法國革命時期的公知們一樣,他們也沒有機會參與執政並從中獲得日常政治經驗,不懂得社會治理的油鹽醬醋,提出的主張也很容易成為畫餅充饑式的空中樓閣。

三、都是制度惹的禍

雖然托克維爾對法國公知表達了一種鄙夷,這當然不是《舊制度與大革命》的目的。事實上,缺乏政治經驗的公知,只是集權專制的必然現象,法國的體制才是這本書的落腳點。

簡言之,《舊制度與大革命》的基本命題就是大革命的根源在於舊制度;托克維爾的雄心在於追根溯源,找到法國革命的制度史起源。他已經提到,法國公知之所以對政治缺乏興趣和經驗,不是因為他們天然革命激進,而是因為體制不允許他們參政,所以才和政治漸行漸遠,以至到革命那一刻完全站到體制對立面。至於民眾之所以如此輕易為公知所綁架,也是因為體制自己無力爭取民心,又不允許其他政治力量形成公共意見:

既然法國不存在任何自由組織,因而也不存在任何有經驗、有組織的黨派,也就沒有這類黨派或團體來引領公共意見;一旦公眾感覺到情緒萌動,它就完全成了公知們的囊中之物,因而只能期望革命的指令將採取抽象原則、一般理論的形式,而政治現實將在很大程度上遭到忽視。

政府不讓知識分子和人民參與政治,甚至不能自由討論政治制度選擇,人民就不可能在政治上成熟起來。大革命之前,法國就是這樣的一個民族:"沒有任何一個其他歐洲國家像法國那樣,政治思想受到如此長期、如此徹底的窒息;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私人公民和公共事務如此徹底不沾邊,對研究事件進程如此不習慣,以至不僅一般法國人對"人民運動"沒有任何經驗,而且也幾乎不理解"人民"是什麼意思。"一個政治不成熟的民族必然是幼稚和輕信的民族,而這樣的民族尤其容易為了追求某個偉大幻想而不擇手段,拋棄一切:

假如法國人民積极參与政治,或即便是通過省議會關注日常行政事務,他們也不會讓自己陶醉於文學家的理念之中。同樣的,假如他們像英國人那樣成功地漸進修正而非摧毀古制精神,也許他們不會如此輕易地為新秩序歡呼雀躍。然而,每一個法國人都感到自己是舊制度的犧牲品。

在這個意義上,政治自由不僅對老百姓好,對體制本身也好,不僅因為它有助於控制公權腐敗,維持政府形象和民意支持,而且因為它會讓老百姓成熟起來,不再是一受蠱惑就揭竿而起的"不明真相群眾"。在專制體制下生活的民眾之所以鍾情於烏托邦,正是因為他們看不到政府改良的任何現實希望。相反,一個成熟的民眾既不會讓政府那麼容易濫用公權,也不會動不動就想顛覆政府甚至推翻政體。

更重要的是,政治自由也讓統治者及時了解民情並看到拒絕改革的真實危險。集權國家的政府特別"自信",正是因為人民不能自由表達對政府的評價並罷免他們不認可的領導人,因而政府沒有壓力去實現民眾的期望;人民的不滿情緒不斷積聚,及至大革命前夕,政府想改也來不及了。因此,"政治自由不僅使老百姓能夠捍衛自己的權利,也使統治階級能夠看到自己身臨其境的危險。它對兩者來說都一樣是不可或缺的。"

事實上,在一個沒有政治自由傳統的國家,人民之間老死不相往來,形同一盤散沙,"秀才造反"即便成功也很難持續,最後還是要依附中央集權。革命非但沒有改變法國中央集權的實質,反而進一步加劇集權。以前是國王,現在是議會,但是最高權力不受約束的本質不僅沒有改變,而且議會民主的集權效率或許比王權更高:

在舊秩序下,政府早已剝奪了法國人相互支援的可能性乃至願望。一旦發生革命,恐怕找不到10個人一起行動來保護他們的共同利益,而不求助於中央權力的幫助。因此,一旦中央權力從皇家行政手裡轉移到不負責任的主權議會,當君主的仁政為民主的無情政治取代,後者不受任何阻礙,也沒有任何力量哪怕能片刻停止它的行動,致使皇權崩潰的同樣因素造就了繼任者的絕對權力。

在這裡,托克維爾澄清了一個認識誤區,並第一次從法國革命預見到現代集權主義政體的興起。一般認為,民主似乎是專制的對立面,但是我們從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文獻中就已經知道,民主制和君主制是同樣可以被濫用的;獨裁者固然是暴君(tyrant),但是夸夸其談、蠱惑民意、收買選票上台的"煽情者"(demagogue)又何嘗不是。

然而,如果說領導美國革命的精英們對"民主"有一種本能的警惕,發動法國革命的草根們則把"人民"捧上了天;盧梭用"公意"偷梁換柱,讓多數人綁架全體,"民主"成為壓倒一切的國家理想。托克維爾正確預見到,現代專制甚至集權體制正是以民主或"人民"的面目出現的;這種所謂的"民主"當然只能是假民主,"人民"只不過是獨裁者隨心所欲、公權私用的面具。據他觀察,這種傾向在法國早已有之:

早在革命之前,經濟學家(Econo-mists)就在倡導"民主獨裁製"(democraticdespotism)……主權在理論上寄生於一個不加區分的"群眾"之上,但是它控制或即便是監督自己政府行為的一切手段都被小心翼翼地剝奪了……這個主權不受公共意見控制,因為公共意見沒有任何手段讓自己得到聽取;國家本身就是自己的法律,只有革命才能打破它的暴政。

公權我行我素,不受公共意見約束。公眾無可奈何,只能訴諸革命,但是如果"人民"只是一堆"不明真相的群眾","公意"只是一個被玩弄的概念,那麼一次革命無濟於事,今後必然還會不斷發生"繼續革命"……對於一個在集權體制下生活得太久的社會來說,這一切似乎都是上天安排的命運。

四、無所不在的社會分裂

托克維爾告訴我們,集權專制會產生諸多社會後果,其中最致命的是無所不在的社會分裂,這樣的國家外表看起來萬民同心、一團祥和,實際上內部早已各自為戰、四分五裂。在大革命前夕的法國,社會分裂已是無所不在,公知和政府的決裂只是社會分裂的一個方面。

事實上,暴力革命的發生本身即意味著社會共同體的失敗。如果一個社會的不同人群之間發展到如此分裂的地步,以至一部分人要革另一部分人的命,首先說明這個社會的成員已經陷入各自為戰的原始狀態,而沒有"共和""共同富裕""和平共處"或任何能夠將這個社會重新凝聚在一起的共同體觀念。

托克維爾指出,集權專制首先拉大了法國社會的貧富差距,人為造成富人更富、窮人更窮。他注意到:"在18世紀,英國窮人享受了免稅,在法國則是富人。"因此,貧富階層之間首先沒有共同語言:"一旦貧富之間幾乎沒有任何共同利益、共同活動、共同苦難,他們的思維之間就形成了不可克服的障礙;他們對於彼此而言都好比一本封閉的書,儘管他們一生都像鄰居一樣生活在一起。"

在自由民主國家,這種彆扭狀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為不公正的制度或法律根本經不起公共意見的檢驗;甚至可以說,只要有公開自由的討論,既得利益者壓根就沒臉提出諸如法國徵稅體制之類的惡法。

托克維爾分析了法國當時的三大階級–農民、貴族和新興資產階級,並指出他們在大革命前各自為戰的狀態。首先看看農民:"法國農民沒有分享那個時代的工業進步。在一個以啟蒙文明的社會秩序中,他們卻依然落後而未受到任何教育……因此,農民生活在與世隔絕的悲慘狀態,就和監獄裡的囚徒一樣,隔離於外界影響。"當然,法國農民沒有中國農民在1959-1961年忍飢挨餓的經歷,互聯網時代的中國農民也不像當年法國農民那麼與世隔絕,但兩者面目相似。雖然經過了包產到戶的致富,中國農民無疑仍處在社會底層;改革開放賦予農民勞動致富的自由,但是同時也剝奪了公社體制對他們的一點有限保護,將他們拋向市場和社會,增加了他們的生活成本與風險–市場風險、上學成本、看病成本、環境污染等因素導致疾病的風險、因征地而失去生計的風險……

18世紀,法國農民享受公民自由,並擁有自己的土地,但是其他階級蔑視農民。事實上,和任何其他地方或時期的農民相比,18世紀的法國農民都和社群更加孤立……他們不再是莊園主的臣民和受庇護者,而他們也尚未成為公民兄弟。這在歷史上確實是一種很特殊的狀態。14世紀的農民更受壓迫,同時也更受關護。18世紀的法國村民則是一個缺乏教養的破敗社群……村民們完全依賴中央政府的溫柔同情,而後者主要考慮的是利用他們作為財政收入來源。

如果說貴族天生瞧不起農民,那麼剛剛脫離農民身份的新興資產階級也好不到哪裡:"和貴族一樣,資產階級也完全隔絕於人民之外。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處心積慮創造新的不公方式。事實上,他們和貴族一樣迫切地為自己保障特殊待遇。他們來自農民,但在他們眼裡,農民卻成了不可理喻的外星人。"資產階級和封建貴族同為社會精英,照理說說應當攜手聯合、並肩作戰,但是在集權體制下,他們也彼此疏遠,看不到合作的必要性或可能性:

法國貴族對其他階層固執地堅持冷漠,並成功免除自己對社區的絕大多數義務,興高采烈地幻想他們在逃避義務的同時還能維持崇高的地位……貴族們頑固拒絕把資產階級視為自己的同盟軍或哪怕是公民同胞,不久便被迫將他們當作自己的對手和敵人,最終不得不接受他們作為自己的主人。實際上,貴族是一群孤家寡人,誰也領導不了;在遇到攻擊時,唯一的出路就是逃跑。

根據托克維爾的觀察,一個大一統的中央集權會把社會"鳥巢化"(compartmentalization)進而造成社會階層割裂。它喜歡包辦公共治理,而不允許不同階層通過直接交流來解決他們之間的問題。不同階層之間不交流,甚至同一階層內部也沒有交流,那麼階層之間、個人之間就缺乏基本理解和同情,每個階層都會滿足於自己的"鳥巢"生活,彼此之間漠不關心,遇到困難不相互援助,而只能求助於政府,從而進一步坐實了中央集權:

一旦資產階級、貴族和農民之間完全隔離,而在三個階級內部也存在類似的分化,每個階層都分裂為幾個幾乎老死不相往來的小群體,一個不可避免的結果是法蘭西看起來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它的各個部分均已分崩離析。沒有任何力量能夠阻礙中央政府,但在它衰落的時候也同樣沒有任何力量能過力挽狂瀾。

換言之,這樣的民族生活在垂直化管制之下,在水平面上則處於中空遊離狀態;人民之間的聯繫已被完全割斷,每個人都只能依賴政府對自己的管制和保護。一旦政府垮了這樣的社會是不能自立的,因為長期的集權專制徹底摧毀了社會的自治能力,因而只能在經過短期混亂之後回歸專制,如此循環往複……這正是法國革命的遭遇–革命推翻了一個溫和的專制者(路易十六),不久卻又請來了一個強大的專制者(拿破崙)。看似陰差陽錯,實際上只是中央集權製為法蘭西民族預先確定的命數:"我們有時發現,這個民族即便在行使自由的時候也體現出奴隸思維。如果說以前是面對主人桀驁不馴,現在則是無能管理自己。"當社會各階層不能聯手合作,共同參與政府事務,尤其是不同階層的精英領袖之間不能達成基本共識,那麼這個國家就不可能自治,而只能永遠依附於高高在上的"他者"的管制。

五、政教分離有利於社會穩定

如果說中央集權只能做到"民免而無恥",不能給社會帶來真正的凝聚力,那麼基督教信仰原本可以填補這個空缺。托克維爾早在《美國的民主》中就系統論證了宗教信仰的社會重要性,並斷言:"專制或許不需要信仰,但自由不行。"《舊制度與大革命》再次強調:"文明社群–尤其是享受自由的文明社群–不能沒有宗教。事實上,美國人把宗教視為國家穩定和個人安全的最可靠保障。"

這是為什麼即便在面臨激進改革的國家,對待宗教的態度也十分慎重:"在早先絕大多數的政治革命中,我們發現政治體制的顛覆者尊重業已確立的宗教信仰;而在宗教革命中,我們發現國教的攻擊者並沒有在其綱領中提出全盤改組政府或現行憲法框架的主張。"換言之,法國革命之前至多只有有限革命,或是政治革命,或是宗教革命,制度改革和信仰改造須分兩步走。如果左右開弓、同時出擊、全盤革命,既革新了舊制度,又摧毀了舊信仰,那麼新的制度大廈將無以立足於長期原子化的一盤散沙之上。其實,即便是專制統治也離不開信仰,尤其在專制崩潰的一剎那間,人民失去了對權力的寄託,只有信仰才能帶來心靈的安頓。

然而,法國革命恰恰選擇了全面攻擊:"宗教組織和政府系統被一併扔進熔爐,結果是人們思維的徹底混亂;他們既不知道該信什麼,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該見好就收。"但這並不是一時的策略錯誤,而是長期的集權專制使然。在這樣的國家,不可能存在真正意義的宗教信仰;不受任何控制的權力會剝奪人民的一切自由,包括信仰的自由。這樣的國家即便存在宗教,也必然經過獨裁者的洗禮改造,乖乖接受"庇護"並為其統治服務。改造後的教會或者和世俗權力眉來眼去,或者在自己的庇護者面前唯唯諾諾,不僅喪失了承載大眾信仰的獨立功能,而且很容易被民眾當作政府的一丘之貉,從而不得不替政府"背黑鍋":"教會和世俗政權合作,常常縱容政府的罪惡。因此,任何人攻擊教會都能期待獲得大眾喝彩。"

果然,革命群眾將僧侶當做同屬於既得利益群體的"第二階層",並不遺餘力進行攻擊,卻全然看不到突然發生的共和與世俗化雙重革命所帶來的社會後果:

在法國,基督教受到幾乎狂熱的暴力攻擊,卻從未想到以其他宗教取而代之。熱烈而持久的努力讓人遠離父輩的信仰,但是一旦失去了信仰,卻沒有提供任何替代來填補內心的空白……對所有宗教信仰的絕對排斥是如此不合人的自然天性,對於心靈的安寧是如此具有殺傷力,卻被大眾認為是合乎常理。

對於中國來說,法國革命的前車之鑒早已成為歷史現實。繼1911年的共和革命之後,1919年的"五四運動"全盤清洗儒家文化,為更加劇烈的中國革命做好了思想鋪墊。1949年之後,傳統文化作為"封建迷信"遭到徹底清算,世俗的共產主義信仰取而代之。托克維爾對當代中國提出的問題是,如果當這套信仰無力控制人民心靈的時候,中國社會是否還有能力承受劇烈的政治變革?換個視角設問:中國改革需要具備什麼樣的社會心理基礎與自組織能力?

六、揮之不去的革命陰影

《舊制度與大革命》還提到了觸發法國革命的諸多其他原因,其中不少都是當代中國社會十分熟悉的–不尊重私有財產、補償不公和延遲、不尊重遺囑、司法不公、超期羈押、刑事程序有名無實……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助長了民眾的不滿情緒,對觸發革命發揮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但所有這些原因本身又都是舊制度衍生的結果。

托克維爾洞察到,大革命正是舊制度自身埋下的種子並結出的苦果。兩者看似相反–大革命造了舊制度的反,實則是一對兄弟冤家–不僅舊制度成就了大革命,而且大革命延續甚至強化了舊制度。如果真的像革命者想像的那樣,革一次命就脫離了舊體制的魔咒,未免太天真了;托克維爾甚至可以說,這種天真爛漫本身就是舊制度的產物,法國革命思想家的"空談誤國"和政府自我封閉式的"求真務實"恰成鏡像。

當然,空談是要誤國的;革命折騰一陣之後,還是要回到實幹,而由此建立起來的新體制比舊體制更加集權強大–當然,故事並不會就此結束,不過以後發生的事大體上是同一個故事在不同社會情境下的複述。舊制度與大革命如此循環往複,彷彿西西弗斯在推著石頭,一次次從山谷走向山頂,但這塊石頭終究還是要落回原地的……

托克維爾的貢獻首先在於診斷法國舊制度的特徵"基因":它不是王權,更不是"封建"–雖然曾經有過封建;它是專制,這才是法國有別於英國的政治基因譜系。一個國家的政治與社會發展真可以說是"差之毫厘,謬之千里"。法國的集權專制不知是從何時如何開始的,托克維爾最後也沒有把這個問題徹底交代清楚。也許它是源自一次偶然的征服,也許法蘭西民族和英格蘭近鄰相比過於和平,沒有在大小戰爭中練就足以抵禦專制的強悍民風……這些都是不找邊際的猜測。或許具體的起因沒那麼重要,法國的集權體制就這麼不知不覺地產生了。

專制產生分裂,社會逐步失去了共同體的認同感,不同階層的橫向聯繫不斷削弱;人民越來越依賴政府管制,並成為沒有身份、沒有差別、沒有組織、沒有信仰的清一色"群眾"。"群眾"仰仗並因此而強化集權管制,不斷強化的集權體制將更多的人轉化為依賴管制的"群眾"……等到這個過程徹底完成的時候,法蘭西的黃曆已經翻到了路易十四。再等到大獨裁者把權力傳到孫子輩,專制之木早已成舟,即便國王好心想改也不行;不切實際的公知和政府唱對台戲,民眾對改革的期望不斷攀升,政府在人民心中威信掃地,以至改革進行了一半就觸發革命。

不論如何評價法國革命,一次革命其實不可怕,可怕的是很難走出革命的陰影。當中央集權的政治基因完全發育成熟並成為制度定式,它已經為自己的持續生存準備了充分的社會土壤;更準確的說,它已經破壞了社會自足自立的基礎,使之須臾離不開自己的管控。法國革命之後不僅迎來了拿破崙專制,而且也經歷了王朝與共和的一連串更迭。

不靠譜的不只是法國革命時期的激進公知們,還有歷朝歷代的民粹政客們。

他們或以"公意"自重,或以"民意代表"自詡,為天下蒼生執掌至高無上的"選民權力",個個胸懷遠大、目中無人、一貫正確,很難放下身段、委曲求全、相互妥協,結果自然是只開會、不出活(立法),議會成了清議、吹牛、吵架的場所。就連《法國民法典》這樣的傑出立法也差點毀在這幫"空談誤國"的政客手裡,最後還是在拿破崙的高壓專制下才獲得通過,也難怪人家把這部法典冠以自己的名字。

當一盤散沙已然成為民族習慣,就很難讓它的成員腳踏實地、理性務實地處理日常生活中出現的實際治理問題。因此,民主亂秩序,就回歸專制;專制失民心,又重返民主……幸好拿破崙專制是開明專制,法國社會自此逐步走上獨立於政治的法治之道;否則,這麼走馬燈似的更換政權乃至體制,哪個民族都受不了。連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火都沒有將這個民族震醒,戰後第四共和憲法故態復萌。

直到1958年第五共和國,另一位出身軍人的政治強人(戴高樂)執政,在憲法上用行政權制約立法權,才讓法國走上穩定的憲政民主之路。

法國革命的教訓對其他國家是前車之鑒。但是中國改革要真正做到以法史為鑒,須直面《舊制度與大革命》所揭示的真命題,對造成革命的深層制度原因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否則便無法實質性地規避改革進程中的革命風險。

本文首發於《財經》雜誌2013年第15期(總第3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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