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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與朱安(上)

一、原配朱安 婚姻包辦

世人只識許廣平,無人知道有朱安。在相當長的時期,魯迅的元配夫人朱安被有意無意地封閉起來,似乎一提到朱安就會有損於魯迅的形象,他們雖然沒有愛情,無婚姻之實,卻有婚姻之名,始終保持著婚姻關係。在封建舊時代,朱安是魯迅明媒正娶的合法夫人,這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客觀存在。

「十年攜手共艱危,以沫相濡亦可哀」,這句詩是魯迅和許廣平愛情生活的真實寫照,但是在四十一年的婚姻生活中,朱安的存在同樣對魯迅的思想、生活、創作產生過不小的影響。從某種意義上說,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正是因為與朱安不幸的婚姻,才造就了我們今天看到的魯迅,了解朱安有助於我們更全面地理解魯迅、研究魯迅、還原魯迅,從而發揚魯迅。

朱安1878年6月於紹興城裡丁家弄。朱家富足殷實,祖上曾做過官,到她出生時雖已敗落,但不像周遭過大難,家裡小樓庭院花園依舊,在富庶的紹興算得上名門。姑娘叫小名安姑,像她的名字一樣安靜、安分、安寧,性格溫和,善良寬厚。種種原因,直到1898年她21歲的時候才由媒人提親,男方是新台門周家一房的長子長孫周樹人,也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魯迅。其時的周家已經徹底敗落了。魯迅的祖父周介孚因科場舞弊案被關押在杭州監獄已經5年,父親周伯宜重病不治於兩年前病故,經此變故,周家耗盡家財,元氣大傷,用魯迅自己的話說:「從小康人家墜入困頓。」當然,魯迅的話有些自謙,當初周家的生活水平遠在小康之上,後來也沒有貧窮到困頓的地步,但總體上是坐吃山空,有出無進了。這一年年底魯迅六歲的四弟椿壽又突然發病夭折。這一連串的打擊讓他的母親魯瑞十分悲痛,背負家庭重擔的長子魯迅這時已年滿18歲,母親開始為兒子張羅婚事。

為安慰陷於喪子之痛的魯瑞,新台門裡魯迅家隔壁的謙少奶奶常來串門,她因為幼子早夭,兩人同病相憐,關係很好,說起兒子的婚事,謙少奶奶向魯瑞提起自己婆婆的內侄孫女朱安,兩家門當戶對,論經濟條件還要略強過周家。年齡也不是問題,女方大魯迅三歲,在紹興當地的風俗中不算是什麼缺點,魯迅的母親就大丈夫三歲,關鍵是姑娘溫順明理,勤快和善。魯瑞從心裡滿意。謙少奶奶的婆婆就是玉田夫人「藍太太」——魯迅的叔祖母,他在新台門最早開蒙讀書時,就是和這位玉田叔祖讀的《通鑒》,後來才師從壽鏡吾,兩家住在同一個台門,又是近親。說起來朱家和周家算得上沾親帶故,知根知底,這門婚事很快就定了下來。

魯迅這時帶著母親變賣首飾籌措的八塊錢川資,遠在南京路礦學堂讀書,對自己的婚事他開始並不知情,也不需要他知情,當時的婚姻靠的是「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兒女是無權過問的。魯瑞和朱家議婚的時候,他聽說後,雖然談不上滿意,但也沒有激烈反對。魯瑞後來在北京和俞芳提起魯迅的婚姻時說:「當時我為大先生(魯迅)訂了親,事後才告訴大先生。他當時雖有些勉強,但認為我既作了主,就沒有堅決反對,也許他信任我,認為我給他找的人,總不會錯的。後來得知對方(朱安女士)是纏腳的,大先生不喜歡小腳女人,但他認為這是舊社會造成的,並不以小腳為辭,拒絕這門婚事,只是從日本寫信回來,叫家裡通知她放腳。」(見俞芳:《我記憶中的魯迅先生》)

那個時代兒女的終身大事從議婚訂婚到完婚要經過幾道繁雜的程序,母親魯瑞在緊鑼密鼓按部就班地操持著,1901年4月13日她派人往「丁家弄朱宅『請庚』」,這是婚前的準備,問明女方的生辰,以便擇定吉日成婚。以魯瑞的想法,這一年年底或轉年年初,就要為兒子完婚,因為紹興的風俗婚禮大多在冬天舉行,而這時魯迅也應該從南京路礦學堂畢業了。

但是計劃往往趕不上變化,1902年初魯迅從路礦學堂學習期滿,以第一等第三名的成績被保送官費到日本留學,婚事還沒有準備好,只能往後拖延。

朱家對周家新台門的長孫應該是認可滿意的,周家雖已敗落,但畢竟是名門望族,生活絕到不了捉襟見肘難以為繼的地步,這樣家庭長大的孩子知書達理,勤奮上進,品行學問不成問題,況且朱安已經20多歲。聽說魯迅要到日本留學,朱家的感受應該是憂喜參半,喜的是未來的姑爺留洋深造,前程遠大;憂的是姑娘還要待字閨中,不知何時才能出嫁。這一切,朱安應該是了解的,但是她也無能為力,只有苦苦等待。

舊時代的包辦婚姻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情,用不著徵求子女的意見。無論是魯迅還是朱安都無權過問,只能聽從家長的安排,這是導致他們失敗婚姻的主要原因。

二、朱安:母親的禮物

許多文章都記述過魯迅的新婚,但幾乎沒有人從朱安的角度分析過她的感受。不錯,朱安是沒有文化,作為一個舊式的、保守的、弱勢的女人,她極少被人關注,既沒有文字也沒有向人提起過她在新婚之夜的痛苦感受,我們只能從對魯迅的相關描述中反觀推測朱安的心理。

1906年夏秋時節魯迅被母親以生病為由從日本召回國內。他對回來完婚是有一定的思想準備的。

周作人曾說過:「魯迅是在那一年裡預備回家,就此完姻的。」

比魯迅小六歲的堂叔周冠五,也住在新台門,兩家的關係很好,他與周氏三兄弟都是好朋友,對周家的情況十分了解,當年魯迅的母親魯瑞和兒子的通信大多是由他代筆。當初魯迅在日本和母親通信時表示,希望女方能讀書、放足,也只是希望而已,並不是把它作為成婚與否的先決條件。

周冠五在《我的雜憶》中說:「魯母知道我和魯迅在通信,就叫我寫信勸他,我寫信後得到魯迅回信,他說:要娶朱安姑娘也行,有兩個條件:一要放足,二要進學堂。安姑娘思想很古板,回答腳已放不大了,婦女讀書不太好,進學堂更不願意。後來把這情況又告訴魯迅,結果魯迅回信很乾脆,一口答應了,說幾時結婚幾時到,於是定局結婚。定了日子,魯迅果然從日本回國,母親很詫異,又是高興又是懷疑,就叫我和鳴山兩人當行郎,他穿套袍褂,跪拜非常聽話。」

魯迅最初對婚姻的態度是既不積極響應,也不激烈反對,順其自然。這個前提是他對深愛的母親十分相信,雖然敗落的周家經濟上已十分拮据,他的自身條件也談不上出色,長相一般,身高偏矮,正在外地求學,事業前途無所考量,但是天下的母親沒有不愛自己兒女的,她們會盡其所能為孩子找一個門當戶對條件般配的配偶。這一點他是深信不疑的。18歲的魯迅當時在南京上學,沒太把婚事放在心上,後來自己多年留學日本,接受新思想新文化的熏陶,他開始對母親為自己選擇的舊式女人不滿意,曾經有過退婚的想法,但一經試探便遭到母親的極力反對,沒有合適的理由,又礙於親友的情面,退婚對朱家會造成極大的傷害,對周家的聲譽也相當不利,於是魯迅這才提出過讓對方放足學文化,這種要求只是希望而已,是不可能實現的,當然最後也都落空了。他克已奉母,侍親至孝,聽從家裡的安排,對當時回國成婚是有一定思想準備的。

魯瑞後來俞芳對說過:「倒是朱家以女兒年紀大了,一再托媒人來催,希望儘快辦理婚事。因為他們聽到外面有些不三不四的謠言,說大先生已娶了日本老婆,生了孩子……太師母又說:我實在被纏不過,只得託人打電報給大先生,騙他說我病了,叫他速歸。大先生果然回來了,我向他說明原因,他倒也不見怪,同意結婚。結婚那天,花轎進門,掀開轎簾,從轎里掉出一隻新娘的鞋子。因為她腳小,娘家替她穿了一雙較大的繡花鞋,腳小鞋大,人又矮小,坐在轎里,『上不著天,下不著地』,鞋子就掉下來了。」

關於謠言,有這樣一種說法:有一次魯迅在公園看見一位日本婦女,背上背著一個孩子、懷裡抱著一個孩子,後面還跟著一個孩子,在拖泥帶水地走路,他跑過去,替那位婦女抱過手裡的孩子。這件事也許被留學生看見,傳言說是魯迅娶了日本女人,並有了孩子。

這種說法當然是傳言,魯迅是1902年到日本留學,1906年回國完婚,這四年之中,他不可能娶妻生子,而且有了三個孩子!這種傳言,魯迅的母親和朱家都不會信以為真,只是催他回來的借口。

以魯迅的智商,心裡明白母親病重只是一種託辭,回國與朱家姑娘談婚論嫁的問題肯定無法迴避,因為六年以前母親就為他議訂了這門親事,三年前他第一次從日本返鄉探親時,朱家已經來催過婚,這些情況他都是知情的,不可能不想到這一點。須知,1906年的魯迅已經26歲,而朱安已經29歲,待字閨中、盼夫成婚已經超過8年了。朱家的擔心在情理之中,為女兒著想,不可能不著急,不可能讓婚事一托再托。魯迅心裡雖不情願,但是母命難違,只能順從母親的安排。對婚事儘管他不滿意、不拒絕,但是有預感、有準備,只是沒想到事情會來得這麼突然。

結婚當天,周家新台門鑼鼓喧天,張燈結綵,一派喜氣洋洋。魯迅和朱安按照當地的風俗把結婚儀式演練完畢。進了新房,一對新人默默相對,心情想必是激動萬分。當時的魯迅心裡應該是抱著一絲希望的,這最後的希望就是新人的長相,此前朱安的幾乎所有的外在條件他都是清楚的,家庭背景、文化程度、脾氣稟性等等,至於身材高矮胖瘦、是否纏足等等剛才迎親的時候也已親眼看到,但是唯一沒看見的是新娘的長相,這些外在條件魯迅僅管不太滿意,但是如果新人形象嬌美可人,「眼緣」不錯,有些其它不足是完全可以彌補的,至少能讓他接受。可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當他揭開新娘的蓋頭時,眼前的新娘讓他大失所望,有一種三九天掉到冰窟里的感覺。新娘雖說不上多醜,但絕對不夠漂亮,絕對在女人的水平線之下,絕對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眼前的朱安瘦小枯乾,面色黃白,尖下頦,薄嘴唇,寬前額,用周作人的話說:「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那一剎那,魯迅心裡產生的一定是失望、甚至是絕望;悔恨、甚至是怨恨,也許還有厭惡的複雜感情,他沒有想到母親為他找的媳婦會是這種模樣。

正是朱安的相貌身材讓魯迅心底殘存的一線希望徹底破滅了,這才是他一輩子都不能接受朱安的根本原因。

這一夜,魯迅是在極度痛苦、極度失望中度過的,母親在門外探聽消息,新房裡無聲無息,兒子在一旁胡亂翻書,兒媳默不做聲,倆人沒有任何親密之態。第二天清晨,傭人看見魯迅的眼睛被被子的靛青染青,他一定是在半夜蒙頭痛哭。第二天夜裡他一個人躲到書房裡去睡。那兩天的魯迅極不高興,臉色陰鬱沉悶,連新婚夫婦到老台門拜祠堂祭祖他都沒有去。婚後的第四天,他便別母拋妻逃離故鄉重返日本。

之所以說魯迅是逃離般離開家鄉,是因為依常情而言,新婚燕爾,正是兩情相依,如膠似漆,難捨難分之際,魯迅當時也沒有非回日本的理由,此時他已從仙台醫專退學,學籍掛在東京獨逸語學校所設的德語學校,急於返回東京的主要原因就是為了逃避失敗的婚姻。這一去就是三年,三年里與家人,主要是與母親保持著的通信聯繫,對妻子卻隻字不提、不聞不問。

魯迅的新婚無疑是在極其痛苦極其失望中度過的。但是有誰考慮過朱安的感受。這個可憐的女人,獨守閨房,空等新郎,沒想到眼前的夫君對她不管不顧,無動於衷,這種屈辱和冷漠是任何一個女人都難以接受的。而更可怕的是,這種屈辱和冷漠幾乎維持了一生,她無論怎樣努力都無法改變丈夫排斥甚至厭惡自己的心理。從此,她成了周家的長媳,做了魯迅41年名義上的夫人,卻守了一輩子活寡,一天也沒有得到過丈夫的受。

朱安默默地忍受著,似乎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在紹興周家新台門,她是明媒正娶的太太,雖然得不到丈夫的愛情,但是她可以等待,時間是最好的療傷良劑。

三年後,朱安期盼的一天到了,1909年8月魯迅回到故鄉,不久到杭州擔任浙江兩級師範學堂教員,轉年6月到家鄉任紹興府中學堂學監。學校離家並不很遠,魯迅卻長年住校,只在節假日偶爾回家,或拿點衣物,或看看母親,即使有時住在家裡,也是孤燈殘卷,徹夜讀書,與朱安形同路人,始終分居。

我們無從揣測朱安的心理感受,想必也是痛苦不堪。除了長的不漂亮,她沒有任何過錯,但是丈夫與她別說是肢體接觸、感情溝通,甚至連語言交流、目光交流都很少,魯迅對她愛搭不理,不聞不問,視同空氣,她只是名義上的妻子。

作為女人,朱安生前死後都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她的人生是孤苦的一生、壓抑的一生、悲慘的一生。想起朱安,就想起魯迅那句名言:「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但是我心裡又十分理解這個可憐的女人,她無疑是極其不幸的,孤苦零丁在煎熬中度日,但是對其不爭又實在怒不起來,一個柔弱無助、本份守舊、善良大度的女人,讓她如何去爭,她似乎只能逆來順受,只能任憑命運的擺布。

魯迅對好友許壽裳談起自己的婚姻,說是:「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此話一語成讖,在朱安與魯迅41年的婚姻生活中,她確如一件可有可無的禮物被閑置一旁,而且這件禮物始終不被自己的丈夫所接受、所喜歡,基本上被魯迅還給了母親魯瑞,她的大部分時間用於照料婆婆,沒有享受過一天夫妻之愛。

可憐的朱安,本是一個活生生的有感情、有青春的女人,在丈夫眼裡卻如同沒有生命的禮物,悲乎哀哉

三、不愛不離:尷尬中的朱安

從1912年到1919年,魯迅隻身在教育部工作,先南京,後北京,一個人在外獨居,朱安始終在老家紹興照顧婆婆,兩人異地生活。1917年,二弟作人到北京大學任教授,兩年後,周氏家族紹興新台門的舊居將賣出,魯迅在北京八道灣買好了房子,這才決定接家人在北京定居。魯迅做此決定時,在朱安的去留上似乎不存在問題,自己常年在外,與妻子從無感情,但是朱安在大家庭中的地位是穩固的,被尊重被接受的,她精心照顧婆婆,善待家人,作為周家的長媳長嫂方方面面做的都是相當稱職的,魯迅沒有任何理由拋下朱安不管,他在12月24日的日記中寫道:「下午以舟奉母偕二弟及眷屬攜行李發紹興,蔣玉田叔來送。」

「眷屬」自然指的就是朱安。魯迅雖然在感情上不接受朱安,但作為自己名義上的太太——他的「眷屬」,自然應在隨行之列。

這是朱安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遠門,而且是北上定居。很可能以後再難回紹興娘家了,所以走之前她和寡母、兄弟、弟媳和侄子等合照留念。離開紹興的當天,她的妹妹還到碼頭送行。應該說朱安那時的心情是複雜的,孤獨寂寞、缺乏安全感的她,獨守空房13年,雖然婆家娘家都是她們的靠山,但是離開故土,到一個新的環境生活,始終冷淡自己的丈夫會如何對待自己,她的心裡一片茫然。

來到北京,全家十幾口人住進了新購置的北京西直門內八道灣衚衕11號院。這裡的條件顯然好過紹興新台門,房屋整齊寬敞,修葺一新。剛到北京的朱安,以為從此可以結束分居,和「大先生」(對魯迅的稱呼)團圓了,她在整理屋子的時候,特意將兩個人的床和被褥鋪好,幻想著夫妻團聚,同屋而居,開始新的生活,不料魯迅發現後卻把床拆了,不言不語,拿起被褥搬到別的屋居住。可憐的朱安再一次陷入失望和痛苦之中,她知道,自己的丈夫仍然不會接受她,仍然不願意與她同宿共眠,她的心裡只好抱定最後一個希望:「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順著他,將來總會好的。」

魯迅與朱安仍舊是同院分居,院子分為前、中、後三進,外加一個西跨院。魯迅的書房和卧室開始先在中院西廂房三間,後來為了安心寫作,改住前院前罩房的中間的一套三間房子,中院有正房三間和東、西各三間廂房,正房東、西兩間分別住母親魯瑞和妻子朱安,中間的堂屋為飯廳;後院有一排後罩房9間,周作人一家住後院北房的西側三間,周建人一家住後院中間的三間,東側三間是客房;西跨院的房子為儲藏室和傭人居室。

朱安在家裡的處境十分尷尬,名義上是周家的大少奶奶,長媳長嫂,在家裡卻沒有經濟地位,主持家務的是二兒媳羽太信子,

到了北京,從未出過遠門的朱安眼界大開,從家裡的條件和來往的朋友中,她明顯感受到兄弟兩人在北京已經事業有成,不僅收入頗豐,衣食無虞,學問地位也如日中天,隔三差五家裡就有朋友來訪,他們大多是京城文化界教育界的社會名流,衣著體面,氣度不凡,可謂是談笑皆鴻儒,往來無白丁,漸漸地朱安對丈夫有了新的認識,此時的魯迅已經不是昨日的周樹人了,無論從那個方面講,她和大先生的距離越來越遠,而讓她倍感失落的是遠離家鄉,遠離親人,身邊連個說說知心話的人也沒有。

魯迅當時在教育部的收入是三百大洋,周作人在北京大學收入是二百四十塊,加上稿費、講課費,兩人每月的收入在六百塊以上。朱安雖然名義上是魯迅的妻子、家庭中的長媳、長嫂,經濟大權卻由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把持,魯迅的工資絕大部分不是交給自己的妻子和母親,而是交給了弟媳羽太信子支配。魯迅不僅不與妻子同屋而眠,甚至連吃飯都是在後院與老二一家在一起,朱安則與婆婆魯瑞同吃,這種狀況很能說明魯迅和妻子朱安異常的關係。魯迅平時對她雖說不上橫眉冷對,但至少也是視若無人,不管不問。朱安守在老太太身邊噓寒問暖、精心伺候,如同婆婆房裡的貼身大丫頭。

魯迅當時的想法是兄弟三人和睦相處永不分開,幻想著把紹興老家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照搬到北京,這個願望只維持了三年多時間就破滅了。

1923年7月18日,魯迅和周作人兄弟失和,義斷情絕,這是他人生經歷中最沉痛的打擊。他必須要搬出八道灣,但問題是妻子朱安怎麼辦?這是讓他頗費躊躇的問題。我相信,從魯迅的心裡是不情願和朱安搬出去單獨生活的,因為與以往不同的是,帶她搬出八道灣,意味著將打破過去楚河漢界般的模式,要過一種二人世界的新生活,他情願獨身,也不願意麵對妻子朱安。猶豫再三,在決意搬家時魯迅向朱安提出:「你是留在八道灣,還是回紹興朱家?如果要回,我一定按月給你寄錢的。」(俞芳《我記憶中的魯迅先生》)這時的魯迅絕口不提要帶她一起搬出去,而是交給她兩種無法接受的選擇。丈夫的話肯定讓朱安心裡泣血,這兩種選擇都是她無法接受的。

留在八道灣?兄弟鬧得水火不容,丈夫搬出去住,自己卻留下來,這算怎麼回事?回紹興朱家?結婚16年,無緣無故被送回去,那不是如同被休了一樣,怎樣面對娘家的親人?怎樣面對親朋好友和社會輿論的壓力?朱安雖然軟弱溫順,但是在這樣人生選擇的關鍵時刻,她頭腦清楚,並不糊塗,她明白自己的位置,也清楚丈夫的真實想法,她只能帶著懇求的語氣說:「八道灣我不能住,因為你搬出去,娘娘(太師母)遲早也要跟你去的,我獨個人跟叔嬸侄兒侄女過,算什麼呢?……紹興朱宅我也不想去。你搬到磚塔衚衕,橫豎總要人替你燒飯、縫補、洗衣、掃地的,這些事我可以做,我想和你一起搬出去。」(俞芳《我記憶中的魯迅》)

朱安說這些話的時候,我想她的心裡一定在流淚、滴血,他們夫妻之間像這樣的商談對話是極為罕見的,卻沒想到涉及的卻是讓朱安痛心不已的話題。家庭遇到變故,無辜無助的她卻要面對這樣尷尬的選擇。大先生雖然有學問、有地位,但那是她的丈夫,是丈夫在這個時候就應該承擔起當丈夫的責任!

不愛不離,這就是魯迅當年的艱難處境。8月2日,他「攜婦遷居磚塔衚衕61號」。房子當時是借住許欽文的四妹許羨蘇的同學俞芬的空房,有北房三間,夫妻各居一屋,這是朱安自婚後16年第一次與丈夫單獨相處,成了身邊唯一照顧他的人,她渴望進入魯迅的世界,與丈夫過上正常的生活。但是情形並未因此而發生變化,朱安雖然小心翼翼地照顧著大先生,洗衣服做飯料理家務,對痛苦中的丈夫精心呵護,一切努力,都沒有得到丈夫的回報,魯迅對她的態度沒有絲毫改變,兩人仍然各居一室,各行其是,除了吃飯穿衣之類再無交流。平時魯迅的衣服該換洗的放在床前的一支柳條箱里,朱安洗好後放在另一支箱里。吃飯的時候,兩人極少說話,有時朱安會問問飯菜的冷熱鹹淡之類的話,魯迅或簡單支應兩句,或是略微點點頭。魯迅的褲子還是20年前留學時代的,已經補過多少回,朱安實在看不過去了,親手做了一條新棉褲,等丈夫上班的時候,偷偷的放在他的床上,希望他不留神的時候能換上,這是朱安一針一錢充滿愛心做成的褲子,沒想到魯迅發現後竟扔了出去。他對朱安的無情、淡漠和厭嫌由此可見一斑。

朱安有情,魯迅無意,他不想再改變什麼。在磚塔衚衕的九個月是魯迅生活中最為灰暗消沉、痛苦掙扎的九個月,他和二弟周作人兄弟成仇,背負污辱被趕出了八道灣周宅,其間的心情極度沮喪,情緒低落,貧病交加,大病一場,在這種情況下還要不停地找房、看房、修房,以安頓好母親和妻子。磚塔衚衕租住的三間小房,逼仄狹窄,破爛不堪,加在一起只有二十幾個平方,二房東俞氏三姐妹雖然活潑可愛,關係融洽,但她們有時在院子里嬉鬧,也影響魯迅的生活,尤其是母親時常要往返八道灣與磚塔衚衕之間,比較辛苦,魯迅身為長子,覺得有義務撫養母親,也好讓朱安與母親做伴,相互照顧,於是他一刻不停地找房搬家。

三間房中,魯迅和朱安各居一室,給母親留出一間。老人時常過來看望,一是關心兒子,二是也可以調節一下家庭氣氛,九個月中有一半時間魯瑞就住在磚塔衚衕,等到搬至西三條,母親和他們一起生活,一切又回到了原來的樣子。磚塔衚衕本來是夫妻獨處、改善關係的大好時機,卻白白地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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