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育辟出分類管理新路徑

2018-01-01 09:52 來源:中國教育報  2018-01-01 09:52:35來源:中國教育報作者:責任編輯:趙宇

  作者:柴葳

  將2017年定義為我國民辦教育分類管理時代的元年,似乎並不為過。因為,隨著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在2017年9月1日正式實施,社會公眾和民辦教育舉辦者討論已久的「分類管理」,正式以法律形式將民辦教育帶進了一個新時代。

  「對民辦學校按照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進行分類管理,從法律上破解了困擾民辦教育發展的學校法人屬性不清、財產歸屬不明、支持措施難以落實等瓶頸問題,擴展了民辦教育發展的空間,明確了民辦教育的發展形式,也有利於政府加大扶持力度,落實差別化的扶持政策,促進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兩類民辦學校各安其位、健康發展。」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閉幕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副部長朱之文如是說。我國民辦教育事業已掀起了自其誕生以來又一場偉大改革實踐的浪潮。

  (一)

  隨著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面對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的新使命,分類管理無疑賦予了新時代民辦教育改革發展新的價值取向,不失為體現高度教育自信的體制變革。

  「法律的修訂,把過去不清晰的問題清晰化了,沒突破的突破了,為整個民辦教育發展釐清了方向,提供了法律支持。」長期關注民辦教育立法進程的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副會長、西安外事學院董事長黃藤對分類管理之於民辦教育的價值有著清晰的判斷。

  而北京民辦教育協會基礎教育分會會長張福歧則將此次修法看作民辦教育發展新階段的一個難得的機遇。

  《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修訂過程本,似乎更像是改革開放近40年來民辦教育發展進程的一種折射。改革開放初期,民辦教育的萌發期面臨著財政投入嚴重不足、教育資源嚴重短缺的教育格局。以供給為導向的民辦教育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就承擔了打破政府辦教育一統天下、為公辦教育提供重要補充的歷史使命。在擴大教育規模、增加教育供給、滿足教育需求的同時,不期然地生髮出擴寬教育投資渠道、拉動內需、擴寬教育改革創新視野的全新價值。

  但民辦教育似乎一直未找到一條改革發展的法治化路徑。中國民辦教育協會2015年發布的《中國民辦教育發展現狀分析報告》便敏銳地發現,雖然經過了多年發展,我國民辦教育仍面臨積澱不深厚、發展模式不成熟等問題,面臨著大浪淘沙的市場衝擊。

  正如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發展與改革研究所所長吳霓所說,從頂層設計的角度整體推進民辦教育改革的全面深化,建立健全民辦教育法律制度體系,更加有利於凝聚民辦教育改革創新發展的共識與合力,有利於集中破除制約民辦教育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和改善薄弱環節,建立完善的民辦教育法律制度體系。

  (二)

  伴隨著市場經濟成長起來的民辦教育,也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經歷著受體制制約而衍生的發展困局,作為中央確定的重大改革方向,實行民辦教育分類管理無疑給民辦教育發展空間的拓展帶來了曙光。

  「對民辦學校按照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進行分類管理,從法律上破解了困擾民辦教育發展的學校法人屬性不清、財產歸屬不明、支持措施難以落實等瓶頸問題,擴展了民辦教育發展的空間。」朱之文就民辦教育促進法修訂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說。

  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面對的無疑是一個與2002年頒布《民辦教育促進法》時截然不同的民辦教育發展格局。截至2016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17.1萬所,招生1640.28萬人;各類民辦教育在校生達4825.47萬人。

  早在2012年全國兩會期間,恰逢《民辦教育促進法》頒布10周年,來自福建、吉林等地的全國人大代表,對民辦教育發展表達的困惑便不約而同地集中於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區分上。在現實需求和外部環境共同作用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修法過程顯然帶有強烈的現實主義色彩,它的「落地」也如期引發了人們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兩大類別的關注。

  來自民辦教育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對發展民辦教育的價值認識偏差,左右著整個行業的發展走向。最為典型的例證是,分類管理前,在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模稜兩可的民辦學校屬性以及民辦學校教師的「二元制」,直接導致面對廣闊的多元化教育需求,民辦教育始終被動陷入社會認可度不高、品牌形象模糊、融資渠道狹窄的窘境。

  「實行非營利性與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是中央確定的重大改革方向,是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構建公辦民辦教育共同發展辦學格局的重要舉措。」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分類管理有利於破解民辦教育發展瓶頸、落實國家各項扶持政策、拓展民辦教育發展空間,鼓勵和吸引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辦出特色、辦出水平。

  現實中,黨中央、國務院對民辦教育的高度重視是這項改革的強力推動力。2017年1月,由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和由教育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的《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正式對外發布,標誌著此前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民辦學校進行分類管理改革開始進入實施階段。此後不久,國務院印發《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對民辦學校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以及差別化扶持,在財政、稅費、用地、收費等方面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給予更大扶持。

  作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民辦教育發展至今,已經成為推動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力量。吳霓認為,穩妥推進民辦學校的分類管理,明確對民辦教育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學校分類管理,破解民辦教育發展瓶頸,使民辦學校的法人屬性、產權歸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在法律層面得以澄清和解決,是當前民辦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變革完善的核心靶向。

  (三)

  當民辦教育真正進入分類管理時代,更多民辦學校舉辦者看到了新時代的新機遇,更加主動地將分類管理作為激發創新活力的內在選擇。

  新法修訂後,只辦過高校的黃藤就曾公開表態,實施分類管理後明確義務教育階段禁止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如果有同行有意願,他願意出資收購兩到三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義務教育階段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

  黃藤的想法絕非一時興起。早在幾年前,西安外事學院就被黃藤明確為一所非營利性的民辦高校。為了真正實現學校的公益化、社會化,黃藤讓原本在學校任職的家族其他人員全部退出,改為外聘專業人士進行管理。分類管理後,他謀劃著進軍義務教育階段,以期將自己的全人教育理念付諸實踐。

  雖然面臨重重發展難題,但不可否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辦教育在數量規模、所佔比重、結構層次和質量特色等方面均取得了不容小覷的成就,既以民辦教育體制機制的活力奠定了自身的發展基礎,又有效增加了教育服務供給,培養了大批合格人才,為創新教育體制機制、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貢獻了創新力量。從這個角度來說,開啟分類管理新時代,既是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也是民辦教育發展到一定階段由內而生的抉擇。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透露,《若干意見》集中體現了中央關於民辦教育形勢的新判斷、發展新定位、制度新安排,《若干意見》起草時,著眼於我國民辦教育發展的歷史階段和現實情況,實現了將深化改革與維護穩定相統籌、堅持鼓勵扶持與分類施策相協調、將優化服務與加強監管相統一、將頂層設計與操作實施相結合,對提高民辦教育質量、促進民辦教育長遠健康發展影響深遠。(柴葳)

[責任編輯: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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