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 騙婚這個被法律遺忘的角落,讓很多人苦不堪言...

法律上對騙婚沒有定義,也沒有對騙婚行為作一個明確的規定。騙婚者就經常利用法律這個漏洞,給婚姻關係的另一方造成了很大的財產損失和嚴重的心理創傷。

9月10日,WePhone的創始人兼開發者蘇某卻因妻子翟某的威脅,,於9月7日凌晨五點左右在公司附近的住所處跳樓自殺。從他自殺前留下的一份網帖和聊天記錄截圖,大家明白了他自殺的原因。

據了解,兩人相識於婚戀網站,結婚一月就離婚,女方以男方隱瞞病情為由,向男方索要精神損失費,男方被逼無奈跳樓自殺。眾人紛紛猜測女方是不是騙婚,更可怕的是,也許她背後有一個騙婚組織在運作,當然,這只是猜測。(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類似的騙婚其實還有很多,結婚時向對方隱瞞病情、隱瞞學歷和家庭情況、隱瞞性向等,或是為了財而假裝結婚騙取彩禮的比比皆是。前段時間也有媒體報道男星印小天遭遇婚姻騙局,前妻謊稱其學歷和家庭資產等,印小天在這場婚姻中「損失」慘重高達千萬元,離婚後更是無法和兒子見面。

為什麼會出現騙婚這一種現象,

有果總會有因,

每件事的發生總會有一個原因。

1、騙婚的目的主要有哪些?

隱藏性向

??????

男同性戀(GAY)為掩蓋個人性取向、滿足父母願望,掩飾自己同性戀的身份,博取女子好感後與之結婚。

婚後尋找各種借口不與妻子同房或進行性生活,也無感情交流。婚姻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層保護罩,真正的感情仍然在同性戀人一方。「同妻」們婚後有的可能面臨家暴、面臨「艾滋病」,有的想離婚卻因被脅迫而離不了。她們對於婚姻的維持以及解體都經受著與常人不同的艱辛和困擾。

騙 情

??????

男性或者女性,偽造家庭背景、工作背景、收入情況,明明是屌絲也裝扮成高富帥、白富美,以接近社會地位、財富實力遠高過自己的目標對象。後期通過意外懷孕、感情營造等手段和對方走進婚姻,木已成舟後再公布真相,而對方往往因為有了真感情、害怕丟臉、損失過大等原因而選擇維持婚姻。

騙 財

??????

最為惡劣的是第三種,以矇騙的手法實施婚姻詐騙,往往是純粹以騙取對方錢財為目的,根本不在意有無感情,也不關心婚姻存續。如對被騙者揚言能與之結婚、騙取大量彩禮後消失。或與之結婚後,不擇手段套取另一方的錢財。如實現目標後往往會通過各種手段離婚,並且開始下一次行騙。這樣的行為不僅傷害了無數個人,也傷害了無數個家庭。

既然傷害已經事實,

再自責也是沒有用的,

能做的只是盡量遠離傷害,

挽回損失。

2、騙婚能否認定婚姻無效或撤銷?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重婚的,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未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為無效婚姻。在現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中,騙婚人與被騙人的婚姻關係不存在婚姻無效的情形,所以不是無效婚姻。(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我國《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只有受脅迫這個原因,婚姻才有可能被撤銷。騙婚也不屬於脅迫結婚,所以也不是婚姻中可以撤銷的婚姻。

因此,這種婚姻關係只能定性為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這樣的定性是有悖於常理的,因為這個法律漏洞,導致騙婚的人更加有恃無恐,騙婚的現象越來越多。

法律法規參考

《婚姻法》第1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婚姻法》第11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遭遇騙婚怎麼處理?

現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對因不同形態的婚姻發生的糾紛規定了不同的處理制度,即無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脅迫婚姻的可撤銷制度、合法婚姻的離婚制度。基於騙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現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框架內處理,只能通過離婚的途徑。

如果發現對方有騙婚索取財產的行為,想要取回財產,更是難上加難。因為為財而締結的婚姻,法律是不禁止的。婚姻法第3條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司法解釋只規定了需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對於騙婚來說,前兩項已是既成事實的,應返還彩禮。對於第三種情形,被騙人若不能為「因給付導致自己生活困難」來舉證,法院將不支持返還財產的訴求。

如果真是實實在在的騙婚謀取利益,那麼肯定是牽涉一系列的違法行為,比如偽造證件(學歷、身份偽造)、招搖撞騙(假扮軍人等)、敲詐勒索、詐騙。

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騙取較大的財物,還沒有結婚的可能會涉及詐騙罪。這種情況騙的是彩禮,以結婚為理由,拿了大額的彩禮就潛逃,詐騙故意就很明顯了。但是一旦結了婚,就很難認定詐騙罪了。

個人覺得最穩妥的方法是結婚前先相互了解一下對方,不要為了結婚而著急結婚,知根知底的最好了,我們祖輩說的門當戶對是有一定道理的。

法律法規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騙子的智商,總是領先普通人一步。在普通人剛學會上網的時候,騙子已經會使用網路詐騙了;在國家剛剛提出依法治國的時候,騙子已經冒充各類公檢法趁機行騙了;在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剛剛萌芽的時候,騙子已經熟練地使用合同法設置各種陷阱圈套了。(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我們如何能與各類騙子鬥智斗勇,俗話說不拍賊偷就怕賊惦記,光靠自己有時候是難以分辨好賴的。我們能依賴的可以有家人、朋友、可能提供幫助的其他人,也需要更加完善強大的法律來保護自己。

內容來源:防騙大數據(FPData)綜合法律快車,特此鳴謝!


推薦閱讀:

不應遺忘的生命
查爾斯被遺忘的王子?
被人遺忘的魯迅遺物:那枚生鏽的圖釘
塵封西夏:一個被遺忘的歷史王朝
30條唯美一句話經典語錄:人總是珍惜未得到的,而遺忘了所擁有的

TAG:科普 | 法律 | 遺忘 | 騙婚 | 這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