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演算法修正案四審稿:提高公眾參與、監督力度
本報記者 周瀟梟 北京報道 正在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預演算法修正案四審稿,在提高公眾參與、加強人大對預算的審查監督方面,都有新的亮點。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四審稿中,在預算審查和批准環節,首次提出「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審查預算草案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組織本級人大代表,聽取選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 對於憲法賦予人大審查監督預算的天職上,四審稿也有所充實。主要體現在,提高人大財經委或相關專門委員會,對預算執行情況、預算調整方案和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 雖然四審稿對公眾關切問題進行回應,但業內人士表示,四審稿的規定相對寬泛,對於聽取公眾意見沒有常規的制度安排,實踐中恐會走樣。再者,國家秘密的界定較寬泛,也會一定程度上阻礙上述工作。 另外,人大財經委等相關專門機構,其人力是否足以負荷該項工作,也存疑問。而財稅專家們希望做實人大監督權力,如賦予人大修改預算,對預算進行分項表決等建議,尚未在四審稿中體現。 從基層開始 中國財稅法學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基層政府的預算安排,跟民眾關係很密切。預演算法通過後,所有這些基層政府都需要聽取選民意見,這是探索讓預算更好地反映民情民意的第一步。 中央、省、市等政府的預算審查,沒有引入上述討論中的人大審查機制。 預算信息分享範圍有所擴大,還體現在另一方面。四審稿中新加了一點,對於市、州政府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提出意見時,應當邀請有關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 一個背景是,三審稿中,在縣市級政府層面,對預算草案等進行初審的許可權為人大常委會,而不是經濟委員會等;縣市級政府以上,包括市州政府在內,這項職權歸屬財經委員會。 有財稅法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人民代表是選民代表,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又是在人代會中選出來的部分人群,代表性有區別。對預算草案等進行初審時,邀請更多代表參會,吸納的意見會更廣泛些。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直言,四審稿只是讓代表們聽選民的意見,但以何種形式,並沒有具體的制度安排。現在很多地方實行價格聽證會,實施起來效果不佳,參會人員是否具有代表性,能否充分表達意見等都很重要,否則容易「走過場」。 人大財經委進行初審 從三審稿開始,人大權力得以提升的一大表現,在於賦予各級人大財經委或相關專門委員會,在代表全體大會前,對本級預算草案、上年預算執行情況、預算調整方案和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的許可權。 四審稿延續了三審稿的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期時間有限,代表又不是全職,會期審議的內容較多,難以對預算草案等進行實質性的審查—這一現狀已被詬病多年。 如何提高人大對預算的實質審查能力呢?三審、四審稿給出的答案是,賦權給人大財經委。 但這並不是完備的方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大旗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全國人大財經委只有不到30個人,省級人大財經委的人員會更少,一些地市政府甚至沒有設人大財經委。審查預算是項很專業的事情,財經委人力難以負荷。 持上述觀點的人不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剛,在最近審議預演算法四審稿時表示,地方人大預算審查監督的工作量非常大,專業性比較強,財經委承擔的工作任務也比較重,很難集中精力從事上述工作,更難以承擔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全程跟蹤監督的要求。 王剛建議,人大應當成立專門的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機構,來負責全口徑預算決算的跟蹤監督審查。 但也有專家認為,這開啟了一個新的制度。劉劍文表示,預演算法四審稿先搭建這樣一個框架,未來審理預算,財經委可以聘請第三方機構,聘用專業懂預算的人,來對預算進行審查。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直言,要聘請第三方機構來幫忙審查預算,繞不開國家秘密的規定,現在對於國家秘密的界定比較寬泛,實際中很容易觸碰邊界。預算信息沒有跟秘密劃清界限,要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實質的審查,就難以開展。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蔣洪也表示,按照國家秘密法的規定,財政稅收領域很多信息都屬於秘密,部門內部還有很多保密條款,究竟哪些是秘密,並沒有公開可查的規範。這導致在向政府部門申請財稅方面信息公開時,經常碰壁。(編輯 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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