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審美有多大比例是由對人種的認知和偏愛所決定的?答案其實不言自明。
華人娛樂圈裡,混血兒普遍都很吃香。比如號稱有四分之一德國血統的Angelababy,在事業上簡直是一路飆紅,已然位列小花旦。演藝圈對混血兒的偏好甚至可以追溯到三十年前,那時的全民男神費翔,就是一名中美混血兒。
然而娛樂圈對混血兒的偏愛,並非代表著我們對混血兒的寬容,而是反映了我們對歐美(北美)人種的偏愛。
縱觀所謂「網紅臉」便可見一斑:歐式雙眼皮、錐子臉、高鼻樑,甚至連身材比例都要求逆天的長腿和大胸,這些標準無一不指向歐美人種。而我們幾乎從未見過任何人對中非混血兒表示偏好——我們甚至都沒見過中非混血兒,由於華人對黑人人種的認知,這兩種人種的結合貌似少之又少。
其實華人和非裔的混血也可以很美。超模Naomi Campbell就有八分之一的中國血統。並不妨礙她美得霸氣又張揚。
美,可以是一種先天的產物,也可以是後天的結果。而人種,只是決定了先天的其中一種因素。我們可以因高鼻樑而美,也可以因氣質佳而美。甚至有時,後天的結果在人際交往中的影響更加鮮明,畢竟不是人人都能達到三庭五眼、黃金比例,但日常生活中,那些具有人格魅力的人們卻是一直被人們青睞的。
比如不受華人待見,總被戲稱「阿三」的印度混血Hannah Simone,她黝黑的皮膚並不妨礙她將自己的身材鍛煉得健康而緊緻。得益於完美的身材,她成功塑造了電視劇「傑茜駕到」里的女神角色Cece。
或是更不被待見的美籍非裔與菲律賓混血,但並不妨礙Gabrielle Union成為許多人努力的目標和改變的動力,更不妨礙她開心自信陽光的大笑。
Kimora Lee Simmons,長著韓國人典型的小眼睛和非裔黝黑的膚色,卻能從模特成功轉型為商人,成立品牌Baby Phat並成為JustFab的創意總監。她也在真人秀Kimora: House of Fab里展現了她高品質的生活和工作。
混有非裔血統的Meghan Markle則在美劇「金裝律師」中成功塑造了角色Rachel Zane而被觀眾所熟悉。很多人其實甚至看不出她的非裔血統,誤以為她是白人,實際上,Meghan Markle的母親是非裔美國人。
前陣子,時尚圈很有影響力的博主Garance Doré上傳了篇文章在她的美容專欄里,她在這篇叫《混血美》的文章里講述了她作為一名生在美國小城的混血兒,在成長過程中所面臨的苦惱。這種苦惱不僅僅在於她無法找出適合她的彩妝色盤——她分不清她的膚色究竟是屬於「橄欖色」還是「黃色」,而是在於她常常被問到的問題,「你是哪裡人」,甚至更常被問到的,「你是什麼(人種)」。
文末,Garance提到,當她從小城去到紐約之後,發現身邊到處都是光芒四射的種族模糊的人們,在這樣的環境下,她前所未有的對她的膚色、眼睛顏色和發色感到自信舒服,並覺得在紐約氛圍下的自己是最美麗的。
我們中國人對人種的通婚及繁衍並沒有過多的想法,畢竟中國歷史悠久根深蒂固,整個東亞範圍又通通是「黃種人」,相比起美國這樣的移民國來說,跨種族婚姻並不常見。
但是隨著交通科技和觀念的進步和改變,將來的我們也將像今天的很多移民國一樣,面臨跨種族婚姻帶來的社會爭議。
美國國家地理雜誌設計了一個專欄,叫做「美國正在變換的面孔」(The Changing Face of America),用來記錄那些多國混血兒們。(點擊文末原文鏈接查看該網頁)
來自德州聖安東尼奧三歲的Daisy Fencl,是韓國和拉美裔的混血兒。她的毛髮是天然的黃棕色,但眼睛卻是深棕色,五官的特徵使他很難歸類為任何一種人種。
加州三藩市的Solomon Hsiang有著漂亮的黃色瞳孔,他是中國和東歐猶太人的混血,官方資料卻把他的種族給錯誤地歸類成了白種人/中國。
也有像Helen Robertson這樣的例子。她是純正的英國人,但外貌特徵卻呈現出亞洲人的樣子,迫使她被登記為白種人/亞裔。
還有來自紐約市的Hosanna Marshall,她有著非裔美國人、印第安人、白人和猶太人的血統。但資料上的種族卻被簡單粗暴的分在了「黑人」一欄。
我們是誰?根源在哪?同類在哪?這些問題漸漸困擾著越來越多的混血兒們。
面對這一系列疑問,人類學給出了答案……
種族能給不同的人帶來不同的體驗和心態,這些體驗甚至能改變一個人的命運。擁有所謂「高等」血統的混血兒,往往能在社會中獲得更多的注目和幫助,而混了所謂「低等」血統的混血兒,往往在那個文化背景下不易成功。甚至在某些社會中,混血兒普遍就是「不純的」、「低等的」人種。
我們知道,這些偏見是由一整個社會的意識形態所決定的,而有一部分人也正在為這些不平等的意識形態所抗爭著。
而我們很多時候也只能無奈,混血兒們生在這樣的時代和這樣的背景,似乎不可避免的要被他們「與生俱來「的種族而影響。
然而種族真的是」與生俱來「的嗎?如果說種族也只是一種社會的意識形態所決定的呢?
聽起來似乎不可思議,就像我們生來就是黑白黃棕四種人種之一,這決定於我們的基因,體現在我們的長相體態特種中。
亞洲黃色人種就應當骨架偏小、深色頭髮深色眼鏡、皮膚偏黃。
亞裔時尚博主Jenn Im
非裔黑人就是黝黑的膚色。
非裔時尚博主Janelle Lloyd
棕色人種應當要有S型明顯的性感身材。
拉丁裔時尚博主Carmen Ordonez
最受歡迎的當屬白人咯,健康修長的身形、高鼻樑和大眼睛,無一不屬於主流審美。
白人時尚博主Blair Eadie
但是當這些標準收到挑戰的時候,我們就會本能的去排斥是,而將我們固有的觀念歸功於所謂「自然」和「天道」。
然而今天的社會,人種和人種間的通婚早就不是稀奇的事情,發達的交通工具和聯絡方式也讓這個現象變得越來越普遍。混血兒們的存在,首當其衝地再挑戰著我們對人種的認知。
比如上文美國國家地理雜誌里列出的那些例子,明明擁有多種族的混血背景,卻被迫簡單登記為「黑人」或「亞裔」,原因只在於官方在登記種族時給的選項並沒有那麼豐富。
但我們為何硬要將人種分成那麼幾個大類呢?即使在混血兒已經那麼普遍的今天?
人類學的學者們也同樣提出了這些疑問。我們一直以為種族認知是基於生物與基因的,是與生俱來的。然而經過調查研究,人類學給出了新的答案:
種族這個概念其實是由社會的意識形態產生的。
人類學家Jefferson M. Fish舉了個例子。美國是移民國,而巴西是曾經的殖民地,兩個國家都是多種族國家。然而兩個國家對「黑人」的界定方法是完全不一樣的。
巴西稱人種為Tipo,直譯為種類(type),嚴格按照外貌特徵來界定,參考的依據有膚色、鼻高、發色等等,並且和血緣毫無關係。也就是說,一對黑人和白人組成的家庭里,如果他們有四個孩子,這四個孩子可能會依照遺傳了多少父母的外貌特徵而被分成完全不同的四種人種。也是由於這種方法,一個人可以擁有黑人的血統而依然被認為是白人,只要他的外貌特徵符合巴西對「白人」的標準。
超模吉賽·邦辰就是巴西人,以巴西的標準,她應該是不折不扣的「白人」了吧。
而同樣擁有多種族的美國,界定種族的方法卻和巴西完全不一樣。美國界定人種,依照的標準是血統,並且是依照「低級」的那個血統。也就是說,歷史上美國最「低賤」的血統是非裔血統,如果某A的祖上有一名黑人,哪怕他的外貌特徵再接近白人,他也會被認為是黑人。
依照這種標準,膚白貌美藍眼睛高鼻樑,比很多白人還要「白」的《越獄》男主角你們的米帥,其實是一名黑人。
於是這兩國的不同標準就會產生一系列問題:米帥這樣的「美國黑人」到了巴西還是黑人嗎?巴西和美國人的孩子要依哪國的標準來劃分自己的種族呢?並且,更重要的問題出現了——這種界定方法的差距是不是意味著,種族只是一種社會自產並共享的意識形態呢?如果是的話,不止劣勢族裔的人權鬥爭是沒有必要的,甚至連劃分人種這個舉動也是沒有必要的。
要論證這個問題,我們回到美國和巴西兩國劃分種族的方法本身,來檢驗他們各自的邏輯。
美國的「劣等血統法」是由其歷史原因所決定的。「黑三角貿易」時期,非洲人作為奴隸為白人工作,這段歷史大家都耳熟能詳。由於黑人和白人的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導致非裔血統成為「劣等」的血統。這種不平等的地位已經在美國近代的一系列人權運動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因此,「劣等血統法」也應該不再成立。
而巴西的「外貌參照法」,乍一看非常的合情合理,畢竟這也是我們大多數人平時使用的劃分人種的方法。但是細想起來,我們會發現另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只使用某些特定的標準來區分人種,而不是另一些標準呢?我們總是在研究別人的膚色、瞳色和發色,卻不參照一些同樣明顯的標準,比如身高、智商、體重等。你們一定覺得將高個和矮子分成兩種人種的想法很無稽,但是換個角度想,單純按照瞳色就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黑白黃人,難道不也是一種無稽嗎?
再進一步的論證,同樣援引人類學家Fish在他論文《混血》(「Mixed Blood」)的例子,不同族裔的基因差別是來源於自然生長環境的不同。Fish辯論道,寒冷的環境下生長的人種,如愛斯基摩人,通常擁有相對比較渾圓的身體,因為球狀物體的熱度較難散去,比較善於保溫。
愛斯基摩人身材比較渾圓
反之,生長在非洲赤道附近的Masaai部落,身材都比較瘦削,散熱較快。
非洲Masaai部落的人種身材修長(圖片來自Jimmy Nelson的攝影系列作品Before They Pass Away)
然而我們不會把這種偏渾圓或偏瘦削的身形當成人種的參照標準,我們只會認為世界上存在胖或瘦的白人和胖或瘦的黑人,而非白或黑的胖子或白或黑的瘦子。
如果將人種用身形來界定,我們亞洲人的大多屬於梨形身材,而擁有亞美尼亞、荷蘭和蘇格蘭血統的白人金·卡戴珊也是梨形身材(甚至比我們更誇張),那麼我們應當和侃大山(金·卡戴珊)姐屬於同一個族裔,想想也是件很微妙的事。
如此說來,挑選的參照標準不同,導致最後人種的分類也不同。使用某種參照而忽視另一種參照,從而導致的歧視問題,就像小孩子們過家家時說的,「我是長發你是短髮,所以我屬於美女隊而你是醜女隊」一樣,毫無道理而言。
更何況,人類大部分都是從非洲移民向世界各地的,作為「源頭」,非洲人的特徵本身就比歐洲亞洲等其他人種更具多樣性。因此,當白人們單看膚色就將非洲人全部分在一個族裔,是非常沒有邏輯且不負責任的行為。
說到底,選擇哪種血統來參考是由「我們」決定的;選擇哪種外貌特徵來參考也是由「我們」來決定的。當我們組成了一個社會、將這些劃分法共享、在所有人的腦門上蓋一個昭然若揭的章,歧視和不平等就這麼產生了。
我們逐漸無視掉了別人的美,因為「某些人種」天生就是醜陋的。我們盲目的去追逐一些不屬於我們的特徵,因為擁有這些特徵的「某些人種」都是特別美的。
這些年來,歐美國家開始漸漸關注起人種認知所帶來的問題。
今年,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ACP)的主席Rachel Dolezal被爆出她的父母皆為純正的白人,而她自己本人並沒有任何一絲黑人血統。然而她的外貌卻符合任何人對黑人的印象——黝黑的皮膚和微卷的爆炸頭(下右),和她少女時期的照片對比起來仿若兩人(下左)。
一個白人「偽裝」成黑人擔任有色人種協進會的主席,不免讓人懷疑她有利所圖。
然而Dolezal號稱她從讀書開始就受到黑人會受到的對待,並且一直以黑人自居,也能感受黑人感受到的不平等感。
也就是說,Dolezal的自我認知上認定了自己是黑人,只是她的基因和血統並不能被劃入所謂「黑人」的特徵而已。然而既然人種是一種社會的意識形態,為什麼不能由她的個人認知所決定呢?
當然,不論Dolezal是別有所圖,或只是像她自己所號稱的那樣單純,這個事件仍然引起了社會對族裔的反思:既然界定族裔的方法如此多樣且模糊,並且只是一種可變的意識形態而非「與生俱來」,那麼族裔的存在還是必要的嗎?
曾經我們以為人的性別只能分為男和女,其他形式的染色體都是「變態的」、「不正常的」、甚至「噁心的」。
今天我們知道,存在即是合理,每種染色體的存在都是自然地,那些「變態的」染色體並不變態,那些第三第四第五性別的人並不畸形也不可怕,讓他們畸形可怕的是我們這些占多數的「正常人」給他們貼上的不公平的標籤。甚至人們對性別的認知不止是可以由生理特徵決定,而是可以由自己界定的、由伴侶界定的。
就像性別一樣,族裔也不過是我們商量好的,為大家貼上的標籤。沒有任何族裔是天生高貴的、當然也沒有天生低賤的。甚至種族不應當限制在窄窄的四個分類里,非此即彼。
我們之所以美,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如此的獨特。
用更寬的心,包容更多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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