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最易誤解的文學常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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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詩不叫古體詩 中國有悠久的詩歌傳統,從孔子的"不學詩,無以禮"開始,詩歌就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佔據了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兩千多年來,作詩幾乎是每一個中國讀書人的必須具備的修養,就連引車賣漿者也能說幾句「床前明月光」、「春眠不覺曉」來。但是,自「五四」以來,尤其是近半個世紀以來,現代中國人與包括古詩詞在內的傳統文化已經相當隔膜了。不僅如此,就連一些基本概念,人們也很難分得清了:臂如「古體詩」和「近體詩」。很多人認為清朝之前所有的詩都可以稱為古體詩,民國以來的詩則應該稱為「近體詩」。此乃失之毫釐,謬之千里。 從大處說,中國古代詩歌大體可分為兩大類:一類叫古體詩,另一類叫近體詩。古代詩的稱呼始於唐代,唐人把當時新出現的格律詩稱為近體詩,而把產生於唐以前較少格律限制的詩稱為古體詩。於是,後人沿襲唐人說法,把唐以前的樂府民歌、文人詩以及唐以後文人仿照的體式而寫的詩歌,統稱為「古體詩」。按照詩句的字數,有四言(如《詩經》)、五言(如「漢樂府」詩)、七言(如曹丕《燕歌行》)、雜言(如李白《蜀道難》)等。古體詩押韻較自由。 近體詩大體分為兩種,一種稱「絕句」,每首四句,無言的簡稱五絕,七言的簡稱七絕。一種成「律詩」:每首八句,五言的簡稱五律,七言的簡稱七律,超過八句的稱為排律(或「長律」)。律詩格律極嚴,篇有定句(除非律外),句有定子,韻有定位(押韻位置固定),字有定聲(詩中各字的平仄聲調固定),聯有定對(律詩中間兩聯必須對仗)。 所以,古體詩和近體詩是以唐朝為時間參照的一對概念,如果把時間參照點錯誤地移到現在來理解「古體詩」和「近體詩」,犯錯誤也就在所難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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