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孤平
王力的詩詞格律也是根據古人的作品分析整理出來的。 關於孤平這一節,是王力著作中說得最簡單也最含糊的部分,因為他只講了平起平收五言句的孤平問題。五言平起平收句本來只有開始兩個平聲字,要是根據一三五不論的口訣,第一個字用了仄聲字,即成了「仄平仄仄平」的句式,就叫犯了孤平。七言是五言的擴大,平移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中,就是第三個字,如果用了仄聲字,即成「仄仄仄平仄仄平」,也是孤平。
可是為什麼稱之為孤平?看王力的解釋似乎是「除了一個平腳以外,句中只剩下一個平聲字」的意思。那麼如果是仄腳句,即仄起仄收的仄仄平平仄,又將如何?第三個字改用仄聲就成了仄仄仄平仄,整句中只有一個平聲,這個煢煢孑立的平聲字豈非更加孤獨無靠了?據說這沒關係,這只是「拗句」而不算「孤平」。根據是什麼?有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媼家》:「我宿五松下」等例子。
關於王力五言只有平起平收句才會出現孤平,仄起仄收句哪怕只有一個平聲字也叫拗句不叫孤平的主張暫且不討論。先來看看七言將是什麼情況?仄起仄收的五言句延展成七言就是平起仄收了,這與五言的仄起仄收大不相同,因為句中有兩處――共四個平聲字可供驅用。而王力的著作里避開了對七言平起仄收句中開頭兩個平聲字應該如何結合整體聲律的抑揚來進行合理調整的闡述。而一些人覺得平起仄收的七言句可以根據仄起仄收的五言句一樣來看待孤平問題,完全是在因為王力沒有明確闡述這個問題而造成的一個盲點,或者說是誤區。
「五言仄起仄收句儘管只留下一個平聲字也只可稱拗句,而拗句是不要緊的,因為還可以想辦法救。」王力的這個想法一是來源於古人詩句中的部分實例,二是根據這部分的例子確立了一個觀念,即詩中的聲律表現主要在於韻腳句。
但並非大家們都同意這種對孤平的解釋。同樣是詩詞格律權威的啟功先生的觀點是∶「不管是平腳句還是仄腳句,句中二仄夾一平的都是「孤平」」。這一說法比王力的更嚴厲也更嚴謹,涉及了幾乎所有的句式。
我覺得這種觀點非常明白易懂。「孤平」之所以不好,之所以為詩家大忌,就是因為它破壞了整個詩句的聲律(抑揚)的平衡。
信奉哪一種說法,追隨哪一個流派,這將是永無休止的爭論。既然王力舉的是唐詩的例子,我們就來看看,關於七絕的平起仄收句,古人詩句中有哪些例子。在經過精選的唐詩三百首中差不多一半是七絕,而其中第三句為平起仄收的也差不多是一半(粗略的統計),讓我們來看看這些句子都有什麼樣的格律特徵。
《詩詞格律》: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詩(包括長律、律絕)的大忌,所以詩人們在寫律詩的時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詞曲中用到同類句子的時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一字必須用平聲;如果用了仄聲字,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擴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也叫犯孤平。在唐人的律詩中,絕對沒有孤平的句子。毛主席的詩詞也從來沒有孤平的句子。試看《長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橋」字都是平聲字。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仄聲,另有一種補救辦法,詳見下文。
「下文」即指: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聲,第三字補償一個平聲,以免犯孤平。這樣就變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自救。
《詩詞曲詞典》:「孤平」,詩律術語。律詩大忌。五律中「平平仄仄平」句型的第一字、七律中「仄仄平平仄平」句型的第三字,必須是平聲,否則就是「犯孤平」,也就是說,除了韻腳之外,只餘一個平聲,是不許可的。倘若用了仄聲字,則要採取「拗救」的辦法。
由上可知,「孤平」是特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而言的,也即說明「一、三、五不論」的說法在這兩種句形中不適用。 所謂「孤平」,是專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韻句)而言的,除了韻腳,整句只有一個平聲字,這叫「孤平」,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孤平」在句中的平聲都被孤立了。此處「孤」字,不是「單一」的意思,而是「孤立」的意思。每一個律句中,必須至少有一處是兩個平聲相連的。(孤平是專指五言平平仄仄平這一特定句,七言只是五言的延伸,因此無論七言的第一個字平或仄,第三字都應用平,若必須用仄,則第五字必須平救:平仄仄平平仄平。或仄仄仄平平仄平,我的理解是這樣。
王力教授在對早年《漢語詩律學》進行廣泛徵求詩家意見,反覆推敲提煉後發表的《詩詞格律》中,關於「孤平」的論述。有幾點我們應該明確:
1、王教授對「孤平」的概念是界定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的。 2、正是明確了「孤平」概念的外延界定,所以王教授才能夠肯定指出:「在唐人的律詩中,絕對沒有孤平的句子。」而夜郎泉韻老師所提「2、3」兩種情況,在唐人律詩中是有的,尤其「3」例,是不少見的。可見其不在王教授所言「孤平」的範圍。 3、「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有的朋友對王教授這句話往往忽略了前面的範圍界定前提,即只是針對「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而言的。從而錯誤地把「孤平」範圍擴大到所有「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的其它另外三個律詩基本節奏句中。 4、不僅對孤平,王教授在討論其他犯「拗」的情況中,均是對應一定的基本節奏句型來討論的。為什麼這樣呢,這是由每種基本句型的平仄節奏特點決定的。也就是在四個基本句型中,其平聲與仄聲在整句中的主導地位是不同的。從而使出句與對句中平仄聲的主導有起伏律感,聯與聯間有平聲與仄聲主導的迴環律感。 有詩友所舉「2、(平平平仄仄):(拗為)仄平仄仄仄。」和「3、(仄仄平平仄):(拗為)仄仄仄平仄。」這兩例,其句型皆為仄收句,這哪來的韻腳?又從何而論「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 在四個標準節奏句型中的另一平收句型「仄仄仄平平」,雖然「『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但這與前述平起平收式標準節奏句型特點不一樣,所以是律詩的標準節奏句型。 請記住:王教授定義的「孤平」,只針對有韻腳的平收句,而且是只針對「平平仄仄平」這一平起平收標準節奏句式的。其他句式,概無「孤平」問題! 在討論孤平概念中,有朋友這樣理解「孤平」: 「孤平在格律詩中有三種現象(以五言為例); 1、(平平仄仄平):仄平仄仄平(今人皆認可) 2、(平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雖第4字平可救三仄尾)第一字必平——若仄呢,無人總結歸為孤平; 3、(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仄——今人認可是拗了(愚按:實為孤平)卻可不救。王力先生通過大量的詩例,主張最好在對句救。——這也是夜郎要強調的:正規是在下句救。朋友若不想「救」,夜郎也無耐呀, 仄收句不存在「孤平」問題
夜郎泉韻言:「孤平在格律詩中有三種現象(以五言為例)」(略1、2例): 「3、(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仄——今人認可是拗了(愚按:實為孤平)卻可不救。王力先生通過大量的詩例,主張最好在對句救。」 再重複王教授原話:「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沒有用仄聲,只是第三字用了仄聲。七言則是第五字用了仄聲。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所以,王教授在此處明確表示,這種「半拗」是「可救可不救」,通過詩例是說明如果要救而應該怎樣地救。而且肯定沒有將此列為「孤平」「大拗」而要求必須救。孤平的結論
結論: 其一:王教授定義的「孤平」,只針對有韻腳的平收句,而且是只針對「平平仄仄平」這一平起平收標準節奏句式的。其他句式,概無「孤平」問題! 「孤平」是格律詩聲調節奏的大拗,「在唐人的律詩中,絕對沒有孤平的句子」。如果不準確理解唐宋人對「孤平」的界定範圍,錯誤的將其擴大到諸如王教授所指「半拗」類似的犯拗類型,這對傳統詩歌的繼承和發展是有害的。因為它無意義的額外增加了格律詩歌創作的羈絆。 其二:「2、(平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3、(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仄。」這兩種情況的犯拗也歸為「孤平」是錯誤的。是與王力教授潛心研究幾十年,所了解的唐宋詩人們在格律詩歌創作中,對「孤平」範圍的界定是相悖的。不糾正這一錯誤,會讓圈友們在格律詩歌的創作中,無意義地額外增加詩情揮灑的羈絆。這對傳統律詩的傳承,顯然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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