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找法網(Findlaw.cn)

析「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來源: 作者: 陳 甦 日期:07-02-13

在我們的法言法語中,有一個頗為眼熟的固定語句在反覆不斷地使用著,這就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喜歡閱讀法律的人能夠在很多法律(如公司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中時常看到這個語句。例如,公司法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有23條,「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出現了19次,其中有的一個條文之中就出現兩次;證券法中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有36條,「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出現了16次;保險法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有15條,「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出現了10次。不僅在法律中,就是在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甚至是地方法規中,也能反覆看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個語句。例如,國務院《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第九條、中國人民銀行《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北京市公園條例》第五十四條,都規定某些相關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此看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個語句肯定具有某種魔力,以至於成了立法者的偏好用語,否則很難解釋為什麼那些法律的性質、宗旨與位階均有不同,而這個語句卻能以一成不變的面孔反覆躋身於法律條款當中。

在物權法草案公布以後,一些見諸報端的意見認為物權法規定了刑事責任,所指的就是物權法草案有5個條款直接用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個語句。本來,對於物權法草案中刑事責任的規定,可從物權法應否規定刑事責任和如何設計刑事責任條款兩個層面展開討論,但是依照現行的立法習慣,在物權法中規定刑事責任制度,少不了要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個語句。所以,只要深究一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立法技術上的意義,就能有助於我們理解物權法草案規定刑事責任制度的初衷與效果。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一語句在語法上當無錯誤,否則慎重如物權法草案起草者決不會直接使用這個語句。但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個立法習慣用語,在立法上是否真的像其頻繁出現的那樣有重要意義,卻是一個值得仔細分析的問題。

法律條文中的語句表示法律規範的內容,每一法律規範都應當有適用上的意義。然而,對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表示的規範內容,無論如何也想像不出其在法律適用上的意義何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個語句中的「依法」,究竟「依」的是什麼「法」,就是一個難以理解的問題。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的「依法」,不是依據含有這個語句的條款所在的法。根據立法法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有關犯罪和刑罰的事項只能以法律規定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均不得規定有關犯罪和刑罰的事項。所以,對於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中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們並不能當真,並不能將其作為有關刑事責任的規定來對待,否則,這些規定已經違法在先了,而違法在先的法律規範是不能適用的。即使那些條款中載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也不能被包括在該語句中「依法」一詞所指的法律範圍內。例如,在公司法、證券法、保險法和票據法等法律中,那些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條款中均不包括刑事罰則的內容,那麼,在實際生活中即使違反這些條款構成犯罪的,實際上也不能依據這些條款追究刑事責任,因為這些條款並沒有規定對違反該條款的犯罪行為應當處以罰金還是拘役或者判幾年有期徒刑。可見,公司法規定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不能依據公司法追究刑事責任;證券法規定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不能依據證券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些包含「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語句的條款,不過是一些「稻草人條款」,看起來挺嚇人,實際上不具有適用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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