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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紅樓夢(第3頁)

樓主:荷晨 時間:2014-08-26 12:00:55   通過查找有關年氏父親年遐齡的生平史料,我看到有記載說,康熙皇帝於康熙四十八年(也有史料說是康熙四十七年,即年羹堯外放四川巡撫的前一年)指配年遐齡幼女為雍藩側妃。這裡面提到的年遐齡的「幼女」應該就是指年氏了。那麼,幼女在當時又是一個什麼概念呢?  按照我們國家現有法律對幼女的定義,幼女是指未滿十四周歲生理髮育未完成尚無性概念的女童。但在我國古代,十四周歲的女孩在那個時候基本上已經準備談婚論嫁了。因此,我國現有法律中對幼女的定義似乎並不適合古代幼女的概念。唐代詩人施肩吾曾有一首《幼女詞》是這樣寫的:「幼女才六歲,未知巧與拙。向夜在堂前,學人拜新月。」再聯繫到現代人頭腦當中對於幼兒以及幼兒園的概念,我認為作為「幼女」的年氏當時初入雍邸的實際年齡也就在七、八歲左右。  為什麼我能這麼確定年氏初入雍邸的年齡在七、八歲?這裡面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曹雪芹」在《紅樓夢》中給我們留下的另一個「紕漏」。  按照小說里葫蘆僧的說法,香菱大概是在十一二歲時被人販子拿來轉賣的。於是我們可以推算出香菱隨薛家進入賈府時的實際年齡應該在十二三歲。可是小說第七回描述周瑞家的送宮花時看到「王夫人的丫頭名金釧者,和一個才留了頭的小女孩子站在台階坡上玩」,而這個「才留了頭」的小女孩便是香菱。  什麼叫「留頭」呢?在我國古代,女孩子小的時候一般只在頭上頂門正中保留一根「衝天小辮」,而兩邊的頭髮卻是要經常剃掉的。但是隨著年齡增長到某個時期,女孩子便不再剃髮,而是要把頭髮全部保留起來,準備到十五歲左右的時候梳成髮髻,插上笄,表示已經到了「及笄之年」,可以談婚論嫁了。而這個「留頭」便是「及笄」的準備階段,時間一般比較長。那麼,女孩子「才留了頭」也就是剛剛開始留頭的年齡一般應在幾歲呢?我們知道,古人男女七歲不同席,也就是說到了七歲時男孩女孩就不能同坐一張席子了。因此七、八歲應該是女孩開始留頭的年齡。  可見「曹雪芹」的這個「紕漏」又讓我們捕捉到弘時《石頭記》里秦香玉剛剛進入甄府時的實際年齡大概也只有七、八歲。因此,年氏初進雍邸時也就應該是在這樣一個年齡段。  我在前面也曾根據年氏初次生育的時間推測其初入王府的年齡也是七、八歲左右。而以當時年家為內務府包衣的身份以及年氏七、八歲的年齡,年氏根本不可能在康熙四十七年(或四十八年)的時候就被指配為雍親王的側妃即側福晉,況且當時的雍親王身邊已經有了一正一側兩個福晉。因此,應該正如我們此前考證的那樣,七、八歲的年氏在康熙四十七年(或四十八年)是以使女的身份進入雍邸的,史料此處的記載應是有誤的。而且按照清朝的規定,清朝對王爵正室及側室的稱謂是嫡福晉和側福晉,不稱正妃或側妃。親王的嫡福晉與側福晉都是由禮部冊封,是有朝廷定製的冠服的。因此,而年氏真正擁有側福晉的身份應是在大約十年後的康熙五十八年雍親王與年羹堯達成秘密約定之後。  康熙四十八年的年遐齡已經六十七歲了,以此推算他生年氏時已年近六旬。年遐齡六十二歲致仕,而他的最後一任官職為湖廣巡撫。因此年氏應該是在年遐齡湖廣巡撫之任上生的。這樣的話,年氏的生母就絕不會是年遐齡的正室,最多只能算是他的一個小妾。  在清代,皇室貴族以及官員娶多少有名分的側室、姬妾是有嚴格的等級規定的,可不是誰想娶多少就娶多少。當然對於沒有名分的姬妾朝廷並沒有規定。考慮到年氏出生時年遐齡已六十高齡,估計他的這個生年氏的小妾的年齡在其所有姬妾當中應該是較為年輕的,而且極有可能當時連個名分都沒有。正是由於年氏生母出身的低賤,其在年家的地位應該也很低,可想而知當年她生的女兒年氏的地位能有多高?因此,以年氏這樣一個出身,康熙皇帝怎麼可能一上來就讓她做一個皇族親王的側福晉呢?  我們前面說過,「揚州瘦馬」興於明朝,到清代初期之後便進入高峰時期。以年遐齡六十歲生女來看,這位年大爺應該是十分熱衷於女色的。所以保不齊當年在其湖廣任上,他就有可能曾託人到揚州採辦美女。當然作為一方大員的他,也保不齊手下就有拍馬屁的人直接採辦完了給他送去的。  但不管是怎樣一種情況,我們都不能排除年氏的生母是以當時聞名全國的「揚州瘦馬」的身份進入年家這一極大的可能性。這也正是「曹雪芹」或弘時為何特意要寫他們各自的筆下人物不敢反駁別人的話,並固執地認為別人是在嘲笑她,同時還自言「原是貧民的丫頭」的真正原因。  能夠給年遐齡生兒育女的「瘦馬」當然應當是一等的「瘦馬」,所以年氏的生母自然會「彈琴吹簫,吟詩寫字」了。年氏在其母親的熏陶下可能從小便對琴棋書畫、詩詞歌賦表現出濃厚的興趣。於是在其七、八歲進入雍邸做使女時,由於其能識文斷字,自然會引起他人的注意,特別是引起當時雍親王唯一兒子弘時的母親,已是雍親王側福晉的李氏的青睞。  我們前面說過,清朝自康熙以後各代帝王對其子女的文化教育都十分重視也十分嚴格。所以為了讓自己年僅四歲的幼子弘時身邊能有一位知書達理的人來服侍,李氏極有可能選擇了七、八歲的年氏作為弘時的貼身丫鬟。於是,在弘時幼年時期所受的啟蒙教育裡面應該就有年氏的一份功勞。這也正是「曹雪芹」為什麼會在《紅樓夢》第十八回元妃省親時寫到:「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  因此,弘時與年氏兩人就像寶玉和黛玉一樣,從小便共同生活在一起,一直到五、六年後雍親王把年氏收為自己的一個妾。關於弘時與年氏的故事在《紅樓夢》書中是以哪些形式體現出來的,我們會在以後的章節中再陸續同大家探討,在這裡我們只先針對年氏的身世做一個分析和考證。  而弘時筆下《石頭記》女主人公秦香玉的身世,則很有可能是弘時把年氏生母的遭遇移植在了他書中的人物秦香玉的身上,這不僅可以使其形象更加豐富,同時也使讀者對其不幸的經歷更加同情。  《紅樓夢》曲是指小說第五回里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時所聽到的十二支曲子。很多人認為《紅樓夢》第五回是整部小說當中最為重要的一回。在這一回里,「曹雪芹」不僅通過警幻仙姑對賈寶玉的警示而突出了這部書對世人的警醒作用,而且裡面又寫了大段有關「金陵十二釵」的詩句和圖畫,最後還唱出了那十二首意味深長的《紅樓夢》曲。  如果包括前面的[引子]和後面的[收尾],《紅樓夢》曲則共有十四支,與賈寶玉之前所看到的「金陵十二釵」簿冊中的十四首判詞的數量剛好一致。於是很多紅學家以及紅學愛好者們便把這十四支曲子的內容與十四首判詞中暗指的人物命運一一對應並聯繫起來,作為《紅樓夢》曲也同判詞一樣,是「曹雪芹」在這裡暗示讀者八十回以後人物結局的另一個重要證據。  在這裡我想提出一個問題供大家來討論。小說第五回是先寫賈寶玉看到「金陵十二釵」的十四首判詞,後寫其聽到《紅樓夢》曲的。而且書中說,每首判詞中不僅有詩詞,還有與之配套的圖畫。凡是讀過《紅樓夢》的朋友在看完這十幾首判詞之後,特別是如果再看了脂硯齋的評批,我想應該都會看出「曹雪芹」此處就是在交待判詞中其所暗指的人物以及她們各自的命運。於是我的問題就出來了:既然「曹雪芹」已經很明白地向我們交待了他此處的寫作意圖,也很清楚地讓我們知道了這些人物將來可能的命運,那麼他還有什麼必要再去浪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又重複地再加寫十二支(不包括[引子]和[收尾])具有同樣意圖的《紅樓夢》曲呢?難道是覺得前面的判詞沒交待清楚,還需要做個補充嗎?還是僅僅為了展示一下自己的文才?  兩者應該都不是。首先,我們看到這十二支《紅樓夢》曲所交待的預示人物結局的內容其實根本不如前面十四首「金陵十二釵」判詞交待得清楚和明白;其次,《紅樓夢》里滿篇的詩詞歌賦、對聯文章已經讓人們領略到了「曹雪芹」超人的才華,他完全沒有必要在這裡再來「哼」幾首曲子賣弄一下自己。  我們知道,「金陵十二釵」的十四首判詞一共寫了十五個人物的命運,而且幾乎是一首判詞描述一個人物。但奇怪的是「曹雪芹」卻把《紅樓夢》中最重要的林黛玉和薛寶釵這兩個人物的命運放到了同一首判詞之中,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而且,後面的十二支《紅樓夢》曲只描述了十二個人物的命運,這與前面十四首判詞所寫的十五個人物從數量上看似乎又對應不起來。  其實,如果你能仔細研究《紅樓夢》曲的話,你就會驚訝地發現,假如你不是先看到「金陵十二釵」那十四首判詞的話,你很有可能根本就無法看出這《紅樓夢》曲的內容與那《紅樓夢》中的十二釵有什麼關係。例如,[留餘慶]:  「留餘慶,留餘慶,忽遇恩人,幸娘親,幸娘親,積得陰功。勸人生,濟困扶窮,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減,上有蒼穹。」如果你不看前面的判詞「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縱觀八十回的《紅樓夢》你能猜出這首[留餘慶]的曲子是在寫王熙鳳的女兒巧姐的嗎?  因此可以這麼說,《紅樓夢》中前面「金陵十二釵」的十四首判詞與後面的《紅樓夢》曲很有可能原本就沒有什麼關係,甚至根本就不是同一個人寫的。說得更清楚一些,《紅樓夢》十二支曲應該是弘時在其原著小說《石頭記》當中將男女主人公甄寶玉和秦香玉兩人相關的情感經歷寫成了多首唱曲,並在書中以秦香玉的名義創作和演唱出來;而「金陵十二釵」判詞則是「曹雪芹」為了原貌保留原著《石頭記》中這一真實內容並躲避當時「文字獄」的審查,通過其豐富的想像,巧妙地根據弘時《石頭記》中秦香玉的這十二首唱曲的內容,虛構了十二個人物,並起名「金陵十二釵」,後又以十一首判詞的形式虛擬了這十二個人物的命運,同時根據其《紅樓夢》撰改情節的需要又另外增加了三個人物的判詞,從而使讀者在不知不覺中很容易產生《紅樓夢》十二支曲也是在描述《紅樓夢》里相關人物命運的一種錯覺。  《紅樓夢》甲戌本前的《凡例》中說:「然此書又名曰《金陵十二釵》,審其名則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細搜檢去,上中下女子豈止十二人哉?若雲其中自有十二個,則又未嘗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紅樓夢』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釵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從《凡例》可知,「曹雪芹」所題的《金陵十二釵》這一書名,並非是指書中定有十二釵,而是根據這第五回中的「金陵十二釵之簿籍」。而這十二釵之簿籍又是從哪裡來的呢?《凡例》說「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可見所謂的「金陵十二釵之簿籍」或者說十二釵之判詞,都是由《紅樓夢》十二支曲而來。而這《紅樓夢》十二支曲則又是「可考」的,即是有出處的。那它的出處又在哪裡呢?恐怕就在弘時的原著《石頭記》之中吧!  按小說中所寫的順序,《紅樓夢》十二支曲的曲名分別為[終身誤]、[枉凝眉]、[恨無常]、 [分骨肉]、 [樂中悲]、[世難容]、[喜冤家]、[虛花悟]、[聰明累]、[留餘慶]、[晚韶華]和[好事終]。現在就讓我們對這十二支《紅樓夢》曲一一進行一下新的解讀。  [終身誤]:「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嘆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很多紅學家認為曲中的「山中高士晶瑩雪」是指薛寶釵,「金玉良姻」是指賈寶玉和薛寶釵的婚姻;「世外仙姝寂寞林」是指林黛玉,「木石前盟」則指的是賈寶玉與林黛玉的前世之緣。而這首曲子的意思是賈寶玉娶了薛寶釵之後,雖然夫妻相互尊重,但寶玉並不愛寶釵,依舊惦記著林黛玉,所以內心不平。  這實際上是程偉元和高鶚所續的《紅樓夢》後四十回對此的注釋。就像後來的《西廂記》中張生和崔鶯鶯反對封建家長包辦婚姻這一主題思想根本不是其原著《會真記》的真實思想一樣,程偉元和高鶚後續的四十回所引導的人們對[終身誤]這支曲子的注釋,同樣不是「曹雪芹」的真實意圖,更不是弘時的真實思想。  如果說「金玉良姻」是指寶玉與寶釵之間沒有情感的婚姻,那麼你如何解釋《紅樓夢》曲[引子]里的那句「因此上,演出這懷金悼玉的"紅樓夢』」?再說,如果寶釵對寶玉沒有吸引力的話,《紅樓夢》里又何必要讓與寶玉在夢中有肌膚之親的秦可卿兼有寶釵、黛玉之美?  「高士」一般是指品行高尚的出俗之士,特指男子而非女性,而且多指隱士。作為女性的薛寶釵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被稱為「山中高士」。「雪」雖然與「薛」諧音,但以寶釵的品性,誰也不會認為她是個「晶瑩剔透」之人吧?因此「山中高士晶瑩雪」絕不是暗指薛寶釵。而且從遣詞造句上看,「晶瑩雪」與後面的「寂寞林」所形成的對句似乎也很勉強。  根據我們前面的探討,既然《紅樓夢》曲是出自弘時小說《石頭記》里的秦香玉之口,那麼這首[終身誤]的內容就應該是指《石頭記》里的甄寶玉與秦香玉,而不是《紅樓夢》里的賈寶玉和林黛玉或薛寶釵。  因此,《紅樓夢》中薛寶釵的那副金鎖實際上就是弘時小說《石頭記》里秦香玉身上的那副金鎖,只不過是「曹雪芹」在這裡把《石頭記》女主人公秦香玉的這段故事「移植」在了他的《紅樓夢》人物薛寶釵的身上。而《石頭記》里秦香玉的這副金鎖正如小說第二十八回中說的那樣,「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於是在弘時的《石頭記》里,帶玉的甄寶玉與帶金的秦香玉就被當時甄府中所有的人認為是「金玉良緣」的一對。但是事與願違,最終甄寶玉與秦香玉並沒有能結為夫妻,這才有《紅樓夢》第三十六回中賈寶玉為何在夢中大罵一句:「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是金玉姻緣,我偏說是木石姻緣。」  [終身誤]實際上就是在講述《石頭記》男女主人公前世里的神瑛侍者與絳珠仙子之間的木石情緣,以及人世間的甄寶玉與秦香玉兩人終究無法「金玉良緣」而遺恨終身的悲劇。其中的「山中高士」並非是指薛寶釵,而是指甄寶玉。我猜測「曹雪芹」為了使這支曲子更好地與其加編的十二釵判詞中的虛擬人物相匹配,很有可能對它進行了部分修改,特別是突出了「薛」、「林」等敏感字眼,從而也就不過多地考慮遣詞造句了。  現在我們不妨按照這樣的一種理解方式,試著把經過「曹雪芹」修改的[終身誤]「還原」回來: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對著,山中高士伶仃草;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瑛。嘆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都說人世間里有金玉良姻,我只念卻前世中的木石前盟。山中高士空對著孤苦伶仃的絳珠草;世外仙子終不忘寂寞惆悵的赤瑕瑛。到如今,終於相信人世間處處美中不足。縱然你我人前相敬如賓,但終究內心情意難平。  [枉凝眉] 「一個是閬苑仙葩,一個是美玉無瑕。若說沒奇緣,,今生偏又遇著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虛化?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經得秋流到冬盡,春流到夏!」  [枉凝眉]這首曲名的意思是枉作凝目,情終難遂。其內容很明顯是甄寶玉或秦香玉在表達自己內心的那種傷痛。[枉凝眉]是十四支「紅樓夢」曲中公認的寫得最好的一支曲子。  [恨無常]:「喜榮華正好,恨無常又到。眼睜睜,把萬事全拋。盪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鄉,路遠山高。故向爹娘夢裡相尋告:兒命已入黃泉,天倫呵,須要退步抽身早!」  [恨無常] 不是寫元春的結局。「榮華」原意為開花,這裡比喻美好的年華。「無常」,指人將死時勾魂的鬼。這首曲子是在描寫秦香玉在其生命即將結束時向甄家的告白,也預示著《石頭記》中甄家的敗落。當然這也是歷史上的年氏將死之時對年家父母的勸告。  [分骨肉]:「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歷來紅學家們都把[分骨肉]看作是《紅樓夢》中對探春將來遠嫁的描寫。《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時,探春抽到的是寫著「瑤池仙品」的杏花簽,上面的詩句是「日邊紅杏倚雲栽」,簽上說得此簽者必得貴婿,大家於是就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第七十回末尾,寫寶玉和眾女兒們放風箏,探春放的是一隻鳳凰,之後又飄來一個鳳凰風箏與探春的風箏絞在一起,「正不開交,又見一個門扇大的玲瓏喜字帶響鞭,在半天如鐘鳴一般,也逼近來」,與兩個鳳凰風箏絞在一起,最後線都斷了,三個風箏全都飄飄搖搖遠去了。  「曹雪芹」對探春遠嫁作王妃這些所謂預示性的描寫,實際上是出自於《石頭記》里秦香玉被迫嫁入王府的一段故事情節。本來甄寶玉與秦香玉兩人的「金玉良緣」在甄府許多人眼裡,特別是在他們兩個人的心裡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但是後來由於甄家為了達到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強行拆散了甄寶玉與秦香玉,並將香玉以甄家女兒的身份送進了王府。[分骨肉]實際上是秦香玉唱出了自己在離家赴王府時對早已是「骨肉相連」的甄寶玉說的分別的話: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我去了,咱們今後不要再有什麼牽連。  [樂中悲]:「襁褓中,父母嘆雙亡。縱居那綺羅叢,誰知嬌養?幸生來,英豪闊大寬宏量,從未將兒女私情略縈心上。好一似,霽月光風耀玉堂。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准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這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何必枉悲傷!」  [樂中悲]不是寫《紅樓夢》里史湘雲的命運,而是唱出了《石頭記》里秦香玉的身世:可憐我自幼就失去了父母(香菱走失)。縱然身穿綺羅,過著衣食無憂的繁華生活,可誰又知道我是怎樣被教養的呢(走失後的香菱不幸被拐入「瘦馬集中營」)?幸好由於我天生豁達,不是那種因失去父母整天哭哭啼啼的孩子(小說里香菱的性格很豁達),否則我早就死過幾回了。隨著年齡的增長,閱歷的提高,如今我已華麗的轉身,不再是一個低賤的優伶,希望能因此嫁給一位可以天長地久、才貌雙全的仙郎,折回我幼年時的坎坷磨難。但到頭來終究是高唐雲散,湘江水干。  [世難容]:「氣質美如蘭,才華阜比仙。天生成孤癖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視綺羅俗厭,卻不知太高人愈妒,過潔世同嫌。可嘆這,青燈古殿人將老,辜負了,紅粉朱樓春色闌。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愿。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須,王孫公子嘆無緣。」  這不是在說《紅樓夢》里的妙玉,而是《石頭記》里甄寶玉的寫照。其實,如果你仔細想想,這首曲子的內容與《紅樓夢》里的賈寶玉又有什麼不同呢?賈寶玉不是曾和史湘雲「割腥啖膻」?抄檢大觀園之後的賈寶玉又辜負了多少「紅粉朱樓」?欠下了多少「女兒之債」?這些恐怕都與「白玉遭陷」一樣,是我們在《紅樓夢》小說里隱隱約約地感覺到,但在弘時的小說《石頭記》里卻明明白白地寫清楚的一段真相。  [喜冤家]:「中山狼,無情獸,全不念當日根由。一味的驕奢淫蕩貪還構。覷著那,侯門艷質同蒲柳,作踐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嘆芳魂艷魄,一載盪悠悠。」  《紅樓夢》里迎春嫁給孫紹祖的悲劇其實就是《石頭記》中秦香玉嫁入王府的悲劇。為了讓甄家為其繼位保駕護航,王爺讓香玉初入王府經歷了頭三年的「風光」。而且在獲得皇位後,又冊封香玉為皇貴妃。但不久由於獲知了她與甄寶玉的私情,於是恩將仇報,在對甄家實施打擊的同時,也開始著手對香玉的迫害。不到一年功夫,就把一個出自於甄家這種侯門公府的千金小姐作踐得芳魂艷魄,命入黃泉。   [虛花悟]:「將那三春看破,桃紅柳綠待如何?把這韶華打滅,覓那清淡天和。說什麼,天上夭桃盛,雲中杏蕊多。到頭來,誰把秋捱過?則看那,白楊村裡人嗚咽,青楓林下鬼吟哦。更兼著,連天衰草遮墳墓。這的是,昨貧今富人勞碌,春榮秋謝花折磨。似這般,生關死劫誰能躲?聞說道,西方寶樹喚婆娑,上結著長生果。」  這當然不是寫《紅樓夢》里的惜春,而是《石頭記》里甄寶玉最終看破紅塵,立志依歸佛門成為「情僧」的心理歷程。  [聰明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後性空靈。家富人寧,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枉費了,意懸懸半世心,好一似,盪悠悠三更夢。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將盡。呀!一場歡喜忽悲辛。嘆人世,終難定!」  這[聰明累]不是指的王熙鳳,而指的是《石頭記》里挖空心思,企圖在當時的政治漩渦中左右逢源的甄家,同樣也是歷史上的年家,最終卻落了個「忽喇喇似大廈傾」。  [留餘慶]「留餘慶,留餘慶,忽遇恩人,幸娘親,幸娘親,積得陰功。勸人生,濟困扶窮,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減,上有蒼穹。」  [留餘慶]更不是寫幾歲大的巧姐的,我們在《紅樓夢》中也找不到巧姐有什麼「狠舅奸兄」,真正有「狠舅奸兄」的恐怕是《石頭記》里的甄寶玉,或者是歷史上的弘時和年氏吧。也可能正是甄寶玉的母親早年前所做的一件善事,才使得甄家最終沒有被趕盡殺絕。  [晚韶華]:「鏡里恩情,更那堪夢裡功名!那美韶華去之何迅!再休提綉帳鴛衾。只這帶珠冠,披鳳襖,也抵不了無常性命。雖說是,人生莫受老來貧,也須要陰騭積兒孫。氣昂昂頭戴簪纓,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祿高登,昏慘慘黃泉路近。問古來將相可還存?也只是虛名兒與後人欽敬。」  「韶華」是指美好的時光,「晚韶華」當然是指遲來的風光。這裡實際上是描寫《石頭記》里甄家及歷史上的年家為王府賣命換得遲來而又短暫的顯赫地位,卻最終落得「昏慘慘黃泉路近」,「只是虛名兒與後人欽敬」。  [好事終]:「畫梁春盡落香塵。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宿孽總因情。」  [好事終]歷來是紅學家們熱衷於討論的一首曲子。尤其是很多人認為在這首曲子中「曹雪芹」明確指出了賈家敗落的根本原因是沉溺於「風月」,並點明其關鍵人物是賈敬和寧府中的賈珍和秦可卿。  沒錯,「曹雪芹」通過「移花接木」確實讓我們不自覺地產生了這樣的一種錯覺。但是如果現在我們採用反向思維方式來進行提問:「曹雪芹」在編撰《紅樓夢》時是如何想到要設立「賈敬」這樣一個人物的?他又為何要給這個人物起名為「敬」?賈府為什麼要有榮、寧二府?又為什麼要將府號定為「榮」、「寧」二字?面對這樣的問題,你又該如何回答呢?  「榮」除有繁華之意以外,還有敬重之意,例如榮升、榮譽等;「寧」則除有安寧之意外,也有已嫁女子回娘家探望父母,即省親之意,例如歸寧、寧親等。那麼,「曹雪芹」會不會就是根據《石頭記》里[好事終]這首唱曲中的「敬」、「寧」二字之意,突發奇想地在他的改編作品裡將《石頭記》中的甄府一分為二,並定名為榮、寧二府的?而「賈敬」這個人物的設置是不是也是為了突出「箕裘頹墮皆從敬」的「敬」字,巧妙地引導讀者將這首曲子與他加編的前面秦可卿的判詞聯繫到一起?  「敬」是恭敬、敬重之意,但在這裡我認為應該是指「居敬」思想。「居敬」出自於《論語?雍也》:「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不亦可乎?」後來南宋理學大師朱熹提出「居敬持志」的教育理念。「居」,時時心神虛靜專一;「敬」,敬畏、審慎,不怠慢。「持」,確立而堅守;「志」,志向。「居敬持志」,即「心境虛靜專一,根除人慾雜念,尊奉天理教化人性,敬畏、審慎立身處世行事,確立並堅守遠大志向」。  朱熹的這一「居敬」思想得到了清朝康、雍、乾三代皇帝的大加推崇和讚賞。我們是否還記得,雍正元年的雍正皇帝給他的皇三子弘時請的那位對朱子「居敬」思想極有研究的宿儒王懋竑么?可想而知,追求思想自由的弘時又怎麼能不與這樣的思想產生衝突呢?  如此的話,[好事終]這首唱曲就應當這樣來解釋:彩繪屋樑上的香塵在春天過去後便飄然落下。喜好風情月貌固然是家業敗落的一個原因,但是不能繼承祖業的一切原由卻是因儒家「居敬」思想而引發的衝突;而最終造成家毀人亡的最重要的原因則是原於那令人難忘的省親。當然所有罪孽的一切根源終歸還是因為人所特有的那種情感啊!  [好事終]這首《紅樓夢》曲真可謂「一聲也而兩歌」。它最終唱出了《紅樓夢》這部小說所暗含的兩條悲劇主線,也最終揭示了歷史上的雍正皇三子弘時一生的兩個悲劇根源。  前面我們說過,弘時筆下《石頭記》的創作靈感來源於唐代元稹的小說《會真記》。因此,原本《石頭記》這部小說的敘事方式應該與《會真記》中張生與崔鶯鶯的故事差不多,主要也是圍繞著甄寶玉和秦香玉這兩個男女主人公展開的。其中秦香玉這個人物應該傾注了弘時大量的心血。作者極有可能會從她的童年經歷寫起,直到其最終的結局。  通過前面的考證我們知道,弘時筆下的秦香玉在「曹雪芹」以《石頭記》為原本而改編的《紅樓夢》里實際上是一個眾多女子組合。那麼,對於童年的秦香玉,「曹雪芹」又是通過《紅樓夢》里哪些人物的故事來展現給我們的呢?  第一個便是香菱。說來奇怪,雖然香菱在《紅樓夢》里並不是一個主要的人物,但是在這部小說的很多章回中卻都有她的身影。我粗略地統計了一下,在八十回的《紅樓夢》中,大約有三十回左右都提到過她,其中有些是一筆帶過,有些則是重點描寫。而且香菱的身份似乎也很奇怪。小說第十六回通過鳳姐之口說她是薛姨媽「擺酒請客」、「明堂正道」地與薛蟠作了妾。可是,對於一個從人販子手裡買來的女奴丫頭,作為金陵四大家族之一的薛家為何會對她如此特殊,一定要明媒正娶般地納她為妾?要知道,貴族的血統論在那個年代還是受到相當重視的,一個大戶人家雖然對買來的女奴可以肆意玩弄和蹂躪,但是要讓這樣一個來路不明的奴婢被納為家族中帶有名分的妾,這對於女奴來說卻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除非她對主人有著某種特殊的用途。  那麼,香菱對於薛家有著怎樣的特殊用途呢?《紅樓夢》里沒有交待。不過作為原小說《石頭記》中的女主人公秦香玉的眾多女子組合之一,「曹雪芹」在他的小說里之所以寫下薛家「擺酒請客」、「明堂正道」地娶香菱,恐怕就是在隱寫《石頭記》中的秦香玉同樣是「明堂正道」地嫁入了王府,就是在隱寫此時表面上「風光十足」的秦香玉最終不過是《石頭記》中當權者藉以利用的一個犧牲品而已。  因此香菱的身份雖然與其他丫鬟、小妾不在一個層次上,甚至還要高過尚未正式被賈寶玉納為妾的襲人以及僅僅是鳳姐的陪房丫頭的平兒,但是「曹雪芹」卻有意無意地多次讓她同這些丫鬟甚至一些小戲子一起出場。例如,第六十二回就寫「只見襲人,香菱,侍書,素雲,晴雯,麝月,芳官,蕊官,藕官等十來個人都在那裡看魚做耍」,後又寫香菱和小螺、芳官、蕊官、藕官、荳官等幾個小丫頭、戲子鬥草。從這些細節上看,曹公對香菱的這種似乎與其身份並不相符的安排,應該就是想提醒讀者:表面上的「風光」掩蓋不了《紅樓夢》里香菱卑賤的身份,也掩蓋不了《石頭記》中王府迎娶秦香玉那不可告人的目的,更掩蓋不了香菱或者秦香玉或者歷史上的年氏最終的悲慘命運。  對於並非書中重要人物的香菱,「曹雪芹」在小說的一開始寫的便是她,而且還在其中許多回目中多次地提到她,最後又在第八十回再次通過「美香菱屈受貪夫棒」預示她所面臨的悲慘結局。「曹雪芹」這樣的寫作手法,不能不引起我們對香菱這個人物的重視,不能不讓我們通過發現在她身上所發生的一些特殊的經歷來探究香菱的故事,實際上也是探究弘時筆下的秦香玉的童年故事。  小說里說香菱原籍姑蘇,是甄士隱的獨女,眉心中有一米粒大小的一點胭脂記。而這小小的米粒大小的「胭脂記」是否就是「曹雪芹」在提醒我們:別忘了《紅樓夢》里的賈寶玉喜歡吃女孩子的胭脂?別忘了評書人「脂硯齋」三個字反過來念就是「胭脂債」?別忘了歷史上的弘時所欠下的「女兒債」?   香菱三歲那年元宵節,在看社火花燈時因家奴霍啟看護不當而被拐子拐走。後被「養在一個僻靜處,到十一二歲,度其容貌」,帶至揚州。先是被賣給公子馮淵,後來呆霸王薛蟠為爭香菱打死了馮淵,把其強買過去。香菱之後隨薛家進京,住在榮府的梨香院。這就是《紅樓夢》里香菱的童年。那麼,原版《石頭記》中弘時筆下秦香玉的童年又是怎樣的呢?  我們前面分析過,通過「曹雪芹」在《紅樓夢》里的「不寫之寫」(脂硯齋批語),我們知道香菱極有可能是被拐賣給了揚州一帶專門「養瘦馬」的人販子,由此可知《石頭記》里的秦香玉也應出自「揚州瘦馬」。因此,在「瘦馬集中營」里,小香玉被當作一等的「瘦馬」來培養,不僅要學習彈琴吹簫,吟詩寫字;還要學習畫畫圍棋,打雙陸,抹骨牌;更要學會化妝技巧,形體訓練以及百般淫巧。為此,小小年紀的秦香玉受盡了折磨,承受了在她這個年齡段里本不應遭受的各種人性扭曲。  不過,在《石頭記》中秦香玉進入甄家的過程應該沒有《紅樓夢》里香菱進入賈府那麼複雜,也沒有發生過什麼命案。薛蟠為奪香菱而打死馮淵的故事,應該是「曹雪芹」的一個曲筆。  《紅樓夢》里說香菱聽到她將被拐子以女兒的名義賣給馮淵時,香菱自嘆「我今日罪孽可滿了」,可見其對這樁婚姻應該還是願意的。香菱與馮淵是「香馮」,而馮淵又是「逢緣」的諧音。因此,可以說兩個人不僅「相逢」,而且還「逢緣」。可後來拐子見利忘義,又將香菱賣給了薛蟠,可謂棒打鴛鴦,使得這兩個有情人一個被無辜打死,另一個後來也是生不如死。這樁情案最終卻被賈雨村斷了個「其禍皆因拐子某人而起,拐子……按法處治,余不累及」這麼一個「葫蘆案」。那麼,這個案子的「葫蘆」里到底埋著些啥「葯」呢?  「曹雪芹」的這個曲筆描寫實際上是在向我們暗中傳遞兩個信息。一是婉轉講述弘時原著《石頭記》的故事梗概:《石頭記》中的甄家為了達到巴結當時有望繼承皇位的某王府的目的,而將原本情投意合的秦香玉和甄寶玉強行拆散,並讓秦香玉以甄家女兒的名義嫁入了王府,而甄家的這一安排最終也給甄家的覆滅埋下了禍根。《紅樓夢》里此處的香菱和馮淵即是暗指《石頭記》中的秦香玉和甄寶玉,拐子則暗指甄家,薛家則暗指王府,後來的賈雨村則暗指後來成為皇帝的王爺。而甄家最後的結局也如同《紅樓夢》里的拐子一樣,被後來當了皇帝的這位王爺「按法處治」了;  「曹雪芹」想傳遞的另一個信息則是在暗示我們:在真實的歷史中,當年被年家作為使女送入雍親王府的年氏,與她所服侍的雍親王的三子弘時自幼青梅竹馬,而後日久生情。而雍親王胤禛為了能拉攏當時的朝廷重臣年羹堯以保證自己能順利繼承大統,不顧當時弘時與年氏兩人已有的感情,在年氏十三四歲時強行納年氏為妾,並在後來的關鍵時刻又與年羹堯達成了秘約,加封年氏為親王側福晉。當後來已當上皇帝的雍正發現弘時與已晉封為雍正貴妃的年氏背著他依然暗通私情時惱羞成怒,明裡用國法只處治了年羹堯一家而「余不累及」,暗中卻用家法一步步懲處了弘時,用「宮裁」一步步逼死了年氏。  雖然「曹雪芹」添加的這段曲筆很精彩,但是《石頭記》里的秦香玉進入甄府卻並不像香菱那樣是被搶來的,而是實實在在被買來的。這在《紅樓夢》里有相似的描寫嗎?  有。《紅樓夢》第十六回寫賈府派賈薔「下姑蘇聘請教習,採買女孩子,置辦樂器行頭等事」,為賈府搭設戲班做準備。在採買來的十二個戲官當中,就有一個叫齡官的女孩子;與《紅樓夢》里的賈家一樣,《石頭記》里的甄家也準備在其府內搭個學戲的唱戲班子,於是就到揚州從一些「瘦馬」培訓班裡買來一些女孩子,而在這些女孩子當中就有那位一生不幸的秦香玉。  《紅樓夢》里說香菱剛進入賈府時,一開始是隨著薛家住在梨香院。後來賈薔去姑蘇採買了十二個女孩子回來,賈家把這些女孩子安排在賈府什麼地方了?沒錯,還是這個梨香院。只不過薛家為此而提前搬走了。  於是,香菱走了,齡官來了。  賈家戲班當中的那個我們特別熟悉的、長得像林黛玉的唱小旦的女孩子就叫齡官。「菱」與「齡」的發音相同,也與「林」的發音近似。《紅樓夢》里的十二官分別是文官、寶官、玉官、齡官、菂官、藕官、蕊官、茄官、芳官、葵官、豆官、艾官,而其中故事最多、筆墨最重,且唯獨有容貌描寫的只是齡官與芳官二人。而「曹雪芹」正是通過《紅樓夢》里這個齡官的故事,將《石頭記》中秦香玉進入甄家之後的一些童年生活的情節呈現了給我們。  《紅樓夢》中有關齡官的故事共有四個。  第一個故事是在第十八回,齡官為元妃省親唱戲。元妃很喜歡她,叫太監賞了她,並說「齡官最好,再作兩出」。賈薔要她做《遊園》和《驚夢》二出,她因不是本角的戲便不肯唱,定要唱《相約》及《相罵》。賈薔扭不過她,只好依了她。賈妃看了以後「甚喜」,說「不可為難這女孩子,好生教習」,又賞她東西。齡官的這個故事讓我們知道她的性格與《紅樓夢》里林黛玉的性格極像,都是很倔強的。  第二個故事出現在第二十二回薛寶釵過生日,賈府在院中搭戲台看戲,由於齡官演得不錯,賈母要看看她。齡官進房後,王熙鳳說她「扮上活像一個人」,寶釵、寶玉都看出像黛玉,卻都不說。史湘雲口快,說「倒像林妹妹的模樣兒」。齡官的這個故事讓我們知道「曹雪芹」筆下那個「眉蹙春山,眼顰秋水,面薄腰纖,裊裊婷婷」的齡官,與「兩灣似蹙非蹙籠煙眉,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態生兩靨之愁,嬌襲一身之病。淚光點點,嬌喘微微。閑靜時如姣花照水,行動處似弱柳扶風」的林黛玉可以說簡直就是同一個人。  第三個故事是在第三十回,五月初四即端午節的前一天,學戲的女孩子放了假來大觀園裡玩耍,寶玉看見一個女孩子在薔薇花架下用金簪在地上痴畫「薔」字,被驟雨淋濕尚不知覺,把局外人寶玉都看痴了。齡官的這個故事讓我們看到了兩個痴情人第一次相遇時的情景。  關於齡官還有第四個故事,不過在這裡我們現在暫且不表,因為「曹雪芹」所寫的這個故事並非是《石頭記》里秦香玉的童年軼事,而是為了表現其少女時期的情懷,對此我們會在後面再同各位進行探討。  從齡官的這三個故事裡我們似乎可以想像出《石頭記》里秦香玉兒時的形象和個性,以及她與甄寶玉在孩童時期的初會情景。  當然,弘時筆下的秦香玉與其歷史人物的原型年氏之間還是有些出入的。其實,小說中的人物和歷史人物終歸是不同的。年氏作為年遐齡的女兒不可能有秦香玉「揚州瘦馬」的經歷,當然也就不可能以戲子的身份進入雍親王府。但是,正如我們在前面考證的那樣,以年遐齡年近六十高齡在其湖廣巡撫任上生女年氏來看,年氏生母的出身卻有可能出自「揚州瘦馬」。這樣的話,為了更加豐富其筆下人物,弘時就極有可能將年氏生母童年時期的一些經歷移植到了他的小說人物秦香玉的身上,讓歷史上作為使女進入雍親王府並一開始就服侍弘時的年氏,在《石頭記》里卻先以優伶的身份進入到甄家,後又成功轉型為服務甄府的丫鬟,從而與這位甄家公子日久生情,兩情相愛。  其實,「曹雪芹」在《紅樓夢》中除寫了香菱和齡官的童年外,還寫了林黛玉的一些童年生活點滴。如五歲時便由賈雨村教之識字,初入賈府拜見賈政(由王夫人代見)時知書達理的一些表現等等。而「曹雪芹」這裡對林黛玉的描述,實為他對《石頭記》中秦香玉的相關經歷所做的適當修改。而《石頭記》里有關秦氏的這些描述,則又恰恰記錄了歷史上的年氏幼年初學啟蒙及其初入雍親王府時的一些經歷。  不過,以年氏生母的出身,年氏幼年的啟蒙教育絕不會來自類似《紅樓夢》里賈雨村那樣的西賓,而很有可能是來自她的母親,即那位曾經的「揚州瘦馬」。我們知道,在《紅樓夢》中小小年紀的林黛玉、薛寶釵等人的詩詞水平都很高,說明這些女孩子在這方面都有著很高的天分。因此,我們可以想像在她們影射的歷史人物年氏的身上應該同樣凝聚著這樣的氣質特點(否則的話,恐怕年氏也不會同時獲得雍正、弘時甚至乾隆父子三人的喜愛)。而年氏在詩詞方面的天賦實應得益於早年經歷過「瘦馬培訓班」的其生母的遺傳基因。極有可能的情況是,年氏與林黛玉一樣自幼聰慧伶俐,於是其生母便從小教她識字吟詩,聰明的年氏常常一學就會,自幼便在詩詞方面表現出了極強的天賦和能力。  當七八歲的年氏作為使女來到雍親王府的時候,她那聰明伶俐、知書達理的表現一定受到雍府中很多人的注意,不排除就有人將她推薦給當時最受雍親王喜愛的側福晉,同時也是當時雍親王唯一兒子弘時的母親李氏,得以照顧比她小三四歲的弘時。於是,當年李氏面試年氏時的一些情景就出現在《紅樓夢》第三回中林黛玉拜見賈政時由王夫人出面與她對話的這一場景之中了。  關於李氏面試年氏的情景,我們可以《紅樓夢》第三回里里王夫人與初入賈府的黛玉的對話中體會,而且小說里已經有著較為詳細描述,各位讀者只需仔細閱讀原書便可理解,這裡我就不多說了。不過,小說第三回的此處除了重點表現林黛玉初入賈府時其行為、對答的得體之外,還有一個細節之處卻更耐人尋味。  書中說林黛玉是先跟著邢夫人去拜見賈赦,後再拜見賈政的。不過,雖然《紅樓夢》里說榮國府是由賈赦承襲的爵位,但我們卻從書里看到賈赦的住處似乎並非是榮國府的正房,因為由皇帝御筆所題「榮禧堂」的大匾是掛在並未襲爵的賈政的堂屋之中的。「曹雪芹」如此用筆,恐怕就是想讓我們明白所謂賈赦,實際上就是一個「假設」之人,他與賈政在原版《石頭記》里實為同一個人,即甄府里的甄老爺。  緊接著曹公又寫堂屋前擺著「地下兩溜十六張楠木交椅」,還有一副堂聯:  座上珠璣昭日月,堂前黼黻煥煙霞。  下面一行小字,道是:「同鄉世教弟勛襲東安郡王穆蒔拜手書」。脂硯齋在此處的評語是:「實貼」,即真實的聯貼。  過去,家中的堂聯不僅在形式上起著裝點屋舍、美化環境的作用,而且在內容上也反映著屋主人的風格素養,志趣愛好,甚至身份地位。所謂「珠璣」,就是指珠寶;所謂「黼黻」,就是指官服上的花紋。因此,這副對聯的意思是:座上的珠玉,發出的光彩可與日月同輝;堂前的官服,其上的花紋可與天上的煙霞遙相輝映。  很顯然,「座上珠璣」是指堂屋正中所坐的主人;「堂前黼黻」則指那「地下兩溜十六張楠木交椅」所隱喻的兩排文武官員。請問,這樣的場景除了皇宮還有什麼地方能夠出現?這樣的主人除了皇上還有誰敢如此囂張?而這樣的「實貼」不就是在暗指《紅樓夢》里的賈家實際上就是歷史上的皇家嗎?  最有意思的是這副對聯的落款「同鄉世教弟勛襲東安郡王穆蒔拜手書」。從落款中我們得知,這副對聯是承襲了東安郡王的穆蒔寫的。穆蒔這個名字在《紅樓夢》里除了此處之外就再也沒有出現過。而脂硯齋又稱這副對聯為「實貼」,似乎又意味著歷史上確實有一個叫穆蒔的東安郡王寫了這副對聯。那麼,誰又是穆蒔呢?  「穆」除了用于姓之外,也用於古代宗廟的次序排列。在宗廟中,始祖居中,左昭右穆,即一世為昭,二世為穆;三世為昭,四世為穆;五世為昭,六世為穆……,也就是說單數世為昭,雙數世為穆。還有父居左為昭,子居右為穆。  清代愛新覺羅宗譜中尊努爾哈赤的父親塔克世為顯祖即始祖,因此一世努爾哈赤為昭,二世皇太極為穆;三世順治帝為昭,四世康熙帝為穆;五世雍正帝為昭,六世則應是雍正帝兒子輩的為穆。所以,所謂落款人「穆蒔」,應該就是在暗指的雍正的皇三子弘時(「蒔」便是「時」諧音字)。  弘時的這副對聯應該是在其父雍正剛剛登基時作的一副賀聯。他在落款中巧妙地使用了「穆」字來應對上聯「座上珠璣昭日月」中的「昭」字,從而以宗廟次序中的「昭穆」,來表示自己作為兒子對父親登基的祝賀。  雍正在其元年加封了許多人的爵位,其中還包括封他的政敵胤禩為廉親王。從這副對聯來看,當時雍正與弘時這對父子的關係還是不錯的,因此,我們覺得雍正不可能如《清史稿》中所記載的那樣,沒有冊封過他當時唯一的成年皇子弘時任何爵位。而我們在本書第一部《讀史解夢》中所提出的,《清史稿》「諸王傳六」里記的弘時「無封」與「皇子世表五」中寫的弘時「早薨」這一矛盾,在這裡就做了一個很好的解釋。以這副對聯中的「東安郡王」推測,弘時當時被加封的爵位很可能是郡王。  那麼,何謂「同鄉世教弟勛襲東安郡王穆蒔拜手書」呢?要理解這句話的意思,我們就需要首先對其進行合理地斷句。許多人都是對它這樣斷句的:同鄉/世教弟/勛襲/東安郡王/穆蒔/拜手/書。這樣的斷句後半部分沒有問題,問題主要出在前面。  「勛」即是指特殊的功勞,「勛襲」應該是指自己或自己的先輩因為有著特殊的功勞而承襲了郡王。一個人或一個家族再有功勞,他也不可能自己稱自己為「勛襲」,這不僅是不謙虛,而且還有可能由此而引來殺身之禍。因此僅從這一點看,「勛」與「襲」就不可能聯在一起讀。  「世教弟」也講不通。古人對世交同輩者一般稱為世兄或世弟,但從沒有稱過什麼「世交弟」或「世教弟」;還有人認為「世教」的意思是指幾代人之間或兩代人之間有教誨或被教誨的關係,這也完全是牽強附會,自古以來從沒有人這麼使用或理解過「世教」。  這樣一來,這句話前面的斷句就應該改為:同鄉/世教/弟勛/襲。所謂世教,是指當世的正統思想、正統禮教;所謂「弟勛」應是「帝訓」的諧音;所謂「同鄉」則是「同享」的諧音。因此,「同鄉世教」就是「同享世教」,即共同承享當今的正統思想。可見,「同鄉世教弟勛」翻譯成白話文的意思就是:皇帝教導我們要以當今正統的程朱理學思想作為大清國共同的政治方向。  於是,從這副對聯的落款中,我們似乎看到了當年雍正皇帝在其登基典禮上,在加封皇親國戚、文武百官時,所提出的治國之本、執政之策;也似乎看到了隨著強人皇帝康熙的去世,當年朝廷中因執政理念的不同而發生著怎樣激烈的鬥爭。  當然,所謂「同鄉世教弟勛襲東安郡王穆蒔拜手書」這句話並非是當年弘時送給父親賀聯時的落款,而是「曹雪芹」或弘時將當時的這兩個真實的歷史事件巧妙地運用對聯落款的形式為我們呈現出來。這不僅躲過了當時清朝文字獄的封殺,還讓我們從一副對聯中看到了當年真實的歷史和弘時的才華。   可以說《紅樓夢》里香菱、齡官以及林黛玉這三個女孩子各自的童年往事合成了《石頭記》中的女主人公秦香玉較為完整的童年經歷:  三歲的小香玉在元宵佳節的當天被拐子拐走,賣進揚州一帶的「瘦馬集中營」而被迫進行嚴格的培訓。七八歲時秦香玉又被甄府從集中營里買來,在甄家的戲班中學習小旦。不久之後,香玉與甄家公子甄寶玉不期而遇。而小香玉在甄府中知書達理的一些表現,又得到了甄寶玉的母親甄夫人的認可。  齡官的第四個故事出現在《紅樓夢》的第三十六回,賈寶玉突然想要聽梨香院小旦齡官的《裊晴絲》,當他在齡官身邊坐下,齡官立即抬身躲避,又說嗓子啞了不肯唱。後賈薔買來雀兒,本想替齡官解悶,結果齡官卻冷笑了兩聲,道:「你們家把好好的人弄了來,關在這牢坑裡學這個勞什子還不算,你這會子又弄個雀兒來,也偏生干這個。你分明是弄了他來打趣形容我們,還問我好不好。」  感懷身世的齡官,在看到被關在籠子里同病相憐的雀兒時被徹底地激怒了。她憎惡像雀兒一樣被關在這梨香院中學戲,更希望逃離這牢籠般的賈府。  因此,《紅樓夢》第三十回中齡官之所以在薔薇花下痴畫「薔」字,這裡便做了了很好的解釋。我們前面提到,賈寶玉痴看齡官畫「薔」,其實就是弘時筆下《石頭記》里的甄寶玉與秦香玉第一次相見時的場景。所謂的「薔薇花」,實際上就是「牆圍花」,就是指牆把花圍了起來。而此處《紅樓夢》里齡官所畫的這個「薔」字,正是彼處《石頭記》中秦香玉所畫的那個「牆」字;此處《紅樓夢》里想衝出牢籠的齡官,也正是彼處《石頭記》中同樣想衝破牢牆的秦香玉;此處《紅樓夢》里齡官畫「薔」引來賈寶玉的痴看,又正是彼處《石頭記》中秦香玉畫「牆」引來感同身受的甄寶玉一片痴情。  從此,這個畫「牆」的戲班中唱小旦的秦香玉,便在甄府公子甄寶玉的腦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之後,甄寶玉就開始有事沒事地經常光顧甄家的戲班,其目的就是能找機會與秦香玉見面。對於甄寶玉的光顧,一開始秦香玉應該表現得甚是厭煩,因為她覺得這位公子哥找她的目的無非就是想找機會討她些便宜。  當甄寶玉這次又來到戲班,在香玉的身邊坐下,想讓她唱一段《裊晴絲》時,秦香玉立即抬身躲避,說嗓子啞了不肯唱。於是,這位「從來未經過這番被人棄厭」的甄家公子,「自己便訕訕的紅了臉,只得出來了。」  為了哄香玉開心,甄寶玉跑到外面花重金買了個會「銜旗串戲」的雀兒,希望以此獲得香玉的原諒。可是適得其反,秦香玉藉此生情,說甄寶玉「分明是弄了他來打趣形容我們」。於是甄寶玉連忙賭身立誓道:「罷,罷,放了生,免免你的災病。」說著,將雀兒放了,將籠子拆了。香玉還在感嘆,又說:「那雀兒雖不如人,他也有個老雀兒在窩裡」,「偏生我這沒人管沒人理的,又偏病。」甄寶玉又忙要去找大夫,香玉又叫:「站住,這會子大毒日頭地下,你賭氣子去請了來,我也不看的。」  當然,在《紅樓夢》里給齡官買雀兒打趣、哄齡官開心的並非是賈寶玉而是賈薔。「曹雪芹」筆下賈薔這個人物在小說中可以說基本上都是隨著齡官的出現而出現的,沒有什麼其他更多的故事。因此,賈薔這個名字,恐怕也是曹公根據齡官畫薔的「薔」字而取的,在弘時的《石頭記》里應該是沒有這樣一個人物的。  秦香玉是清高的,因為她雖然身為優伶,但她的內心卻如蓮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甚至渴望擺脫這卑賤的身份;秦香玉也是善良的,因為當甄寶玉準備去找大夫時,她又叫:「站住,這會子大毒日頭地下,你賭氣子去請了來,我也不看的。」甄寶玉也就是從香玉的這句話中看到了在她清高、冷漠的外表下,深藏著一顆樸實、善良的少女之心。  齡官在小說三十六回之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後來第五十八回藕官燒紙祭菂官時,賈寶玉聽芳官說:菂官是小旦,死了後補了蕊官。小說又說蕊官在戲班遣散後歸入寶釵房中。「菂」即是蓮,香菱又叫英蓮,而香菱實際上又是齡官。可見,菂官其實就是齡官。看來,「曹雪芹」就是這樣通過小說遣散了戲班,又通過遣散戲班,「遣散」了齡官。  《紅樓夢》第五十八回說因後宮裡的太妃死了,按舊制需解散戲班,於是戲子們走的走,留的留,留下的就分配給了不同的主子。從此,這些戲班的優伶們便從戲子轉變成了丫鬟。這也正是《石頭記》中的秦香玉身份轉變的原因。而她的命運也將因這次身份的轉變而發生重大的轉折。  指派到寶玉房裡的是正旦芳官。芳官是正旦,齡官是小旦,正旦不是小旦,所以芳官也就不是齡官。雖然甄寶玉與《紅樓夢》里的賈寶玉一樣,都是貴為甄府中唯一的嫡子,但是以他們當時的年齡和地位,他也和賈寶玉一樣是沒有能力和膽量把他喜歡的女孩子挑在自己身邊做丫鬟的。因此,戲班女孩子如何分配,特別是秦香玉將被如何分配,甄寶玉只能幹著急,既不敢說什麼也不敢做什麼。因此,秦香玉很可能一開始被分配給了甄家的某個主子,做了一個根本近不得主子身邊的三、四等的小丫鬟,就如同《紅樓夢》里的紅玉。  紅玉是《紅樓夢》中的一個小人物,本是寶玉房裡的一個四等小丫環,原名林紅玉。林紅玉這個名字與林黛玉只差一字,且紅與黛顏色又形成對比。這難道又是曹公在暗示我們她與林黛玉可能還是同一人嗎?林紅玉是榮國府的管家林之孝之女,因諱寶玉之名而又改名小紅。  紅玉在小說中的著墨不多,但她的性格特徵卻十分鮮明,而她後來的被破格提拔也給了人們很深的印象。紅玉從一個粗使丫鬟而被鳳姐看中,調到自己的身邊當貼身秘書,令賈府中的眾丫鬟們驚羨不已。但其背後的故事卻遠沒有我們表面上看到的那樣簡單。實際上它是「曹雪芹」將弘時筆下《石頭記》中的秦香玉從一個三、四等的粗使丫鬟轉變為甄寶玉的祖母甄母的貼身丫鬟這一過程的一段曲筆描寫。  《紅樓夢》中有關紅玉的故事,「曹雪芹」只告訴了我們關於她的兩個結果:一個是她與賈芸暗結了私情,另一個是她成功跳槽到了鳳姐的身邊。而紅玉的第一個結果,則讓我們解開了《石頭記》中的甄寶玉與當時作為粗使丫鬟的秦香玉之間情感發展過程中所經歷的一段隱情。  紅玉與賈芸都同時第一次出現在《紅樓夢》的第二十四回。這一回主要是寫賈芸為了在大觀園裡討些事做,便想出了賄賂鳳姐的注意,但又苦於沒有本錢。後來碰巧在醉金剛倪二的幫助下,成功討得了鳳姐的歡心而獲得了在大觀園種花的工程。書中寫賈芸父親死得早,其又不是賈家的正宗,因而家裡並不富裕,也不受賈家人的待見。但賈芸卻伶俐乖覺,雖然比賈寶玉大四、五歲,但因其輩分小,便在寶玉面前「寶叔、寶叔」地叫,從而得到前往寶玉房裡聊天的機會。也就是這樣一個機會,使得賈芸碰上了與他同樣「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的紅玉。  作為一個四等小丫鬟的紅玉,本來是沒有資格為她所伺候的主人賈寶玉端茶遞水的。只因當天寶玉回來要茶喝時襲人等大丫鬟們都不在身邊,方使紅玉有機會同寶玉相見,並引起了寶玉的留心。而賈芸到寶玉房間里來,聽到紅玉那有條有理的分析,也被紅玉的縝密思維所傾倒。  「曹雪芹」幾乎沒有用什麼筆墨來描寫賈芸與紅玉兩人之間如何暗結私情的具體細節,至於這段私情的後續故事以及最後的結局,我們更是在書中翻查不到。因此,可以猜測《紅樓夢》里這段賈芸與林紅玉的故事應是「曹雪芹」在改編《石頭記》時加編的一個故事內容,在原書中應該是沒有的。但是,在這個加編的賈芸和紅玉暗結私情的故事裡,我們卻注意到「曹雪芹」反覆交待的卻是另一樣東西——手帕。  《紅樓夢》里說紅玉因丟了一塊手帕而心神不定,甚至睡覺時居然夢見賈芸拾到了她的手帕並親自過來還她。第二十六回寫紅玉同丫鬟墜兒說丟了手帕的事被賈芸偷聽到,過後賈芸便對墜兒說:「方才他問你什麼手帕子,我倒揀了一塊。」墜兒便要賈芸將手帕交給自己還給紅玉。但賈芸卻偷偷地將自己的一塊手帕遞給了墜兒。  賈芸這手「偷梁換柱」的把戲自然瞞不過手帕的主人紅玉。可是當墜兒將賈芸的手帕還給紅玉的時候,紅玉又是怎說的呢?小說第二十七回寫寶釵在滴翠亭外無意中聽到了紅玉和墜兒兩人的對話:  「你瞧瞧這手帕子,果然是你丟的那塊,你就拿著,要不是,就還芸二爺去。」  又有一人說話:「可不是我那塊!拿來給我罷。」   又聽說道:「我尋了來給你,自然謝我,但只是揀的人,你就不拿什麼謝他?」   半晌,又聽答道:「也罷,拿我這個給他,算謝他的罷。」  看到沒有,紅玉明知賈芸還回來的手帕並非是自己丟失的那塊,卻將它留在了自己的身邊,最後為答謝「揀的人」,又將自己的另一條手帕送給了賈芸。因此,情結賈芸和紅玉的是手帕,而最後留在賈芸手裡的卻是兩塊紅玉的手帕。  《紅樓夢》第三十四回中描述賈寶玉被賈政笞杖之後,黛玉前來看望。到了晚上,寶玉則遣晴雯問候黛玉,送去兩塊舊手帕,黛玉便體貼出寶玉送帕子的意思來,不覺神魂馳盪。  這裡我不禁要問:各位讀者朋友,你們哪位能像林黛玉那樣「體貼」出賈寶玉送兩塊舊手帕的意思來嗎?其實,寶玉送給黛玉的這兩塊舊手帕就是當初賈芸與紅玉傳情的那兩塊手帕!或者更確切地說,《石頭記》里後來甄寶玉暗地裡送給已成為皇妃並在甄家省親的秦香玉的兩塊手帕,就是當初兩人暗結私情的兩塊手帕!而他們兩人的這兩塊暗結私情的手帕,後來又讓「曹雪芹」巧妙地把它們移植到了《紅樓夢》里他所虛設的兩個人物紅玉與賈芸的身上了。  於是,當作為兩塊手帕主人的秦香玉見到這多年前的舊情物時,又怎能不像《紅樓夢》里的林黛玉那樣「心蕩神馳,余意纏綿」?又怎能不進一步體會「更深一層心意:寶玉這番苦心,能領會我這番苦意,又令我可喜;我這番苦意,不知將來如何,又令我可悲;忽然好好的送兩塊舊帕子來,若不是領我深意,單看了這帕子,又令我可笑;再想令人私相傳遞與我,又可懼;我自己每每好哭,想來也無味,又令我可愧」?又怎能不情不自禁的「余意綿纏,令掌燈,也想不起嫌疑避諱等事,便向案上研墨蘸筆,便向那兩塊舊帕上走筆……」,並「覺得渾身火熱,面上作燒,走至鏡台揭起錦袱一照,只見腮上通紅,自羨壓倒桃花,卻不知病由此萌」?  手帕在繼續傳情,疾病卻由此而萌。更確切地說,是大禍由此而萌!在弘時的《石頭記》里,甄寶玉與已成為皇妃的秦香玉之間的私情必將因手帕上秦香玉的筆跡而敗露!  浪漫的手帕傳情,不僅讓甄寶玉和秦香玉兩個人兩情相好,更為秦香玉後來的華麗轉身奠定了基礎。  因戲班解散而被分配給另一個主子做三、四等小丫鬟的秦香玉,其內心自然像《紅樓夢》里的紅玉那樣十分不甘。而由此造成的再次不幸,使不甘心的香玉逐漸改變了其對一直以來對自己情有獨鐘的甄家公子的態度。可以想見,當甄寶玉與秦香玉手帕傳情,兩情相好之後,他們下一個目標就是試圖將秦香玉調到甄寶玉的身邊做他的貼身大丫鬟,為最終兩人結成秦晉之好而做準備。  那麼,如何安排秦香玉到甄寶玉身邊的這一過程在「曹雪芹」的《紅樓夢》里有描述嗎?當然有。請我們翻到第六十回,讀一讀有關柳五兒的故事。  許多人都認為「曹雪芹」寫柳五兒這個角色不過是在為寫芳官而隨意安排的一個陪襯。但我卻以為此處正是柳五兒的故事,讓我們一下子捕捉到了《石頭記》里甄寶玉與秦香玉兩人為能廝守相伴一生所作的最大努力。  《紅樓夢》里說「原來柳家的有個女孩兒,今年十六歲,雖是廚役之女,卻生得人物與平、襲、鴛、紫相類。因他排行第五,便叫他五兒。只是素有弱疾,故沒得差使。近因柳家的見寶玉房中丫鬟,差輕人多,且又聞寶玉將來都要放他們,故如今要送到那裡去應名」。柳五兒和寶玉的丫鬟芳官是好朋友,所以柳家人就托芳官幫忙周全,而芳官也一直在為其不遺餘力地使勁。  那麼,芳官又是怎麼和柳五兒要好的呢?書中沒有交代。但我們知道芳官原是賈家戲班裡的正旦,後因戲班解散而有幸被分到了賈寶玉房裡。而能與芳官成為好朋友的,在賈家似乎也只有原戲班裡的姐妹了。因此,「曹雪芹」讓當初在戲班裡唱小旦的齡官神秘地消失,大概就是要在這裡巧妙地把柳五兒作為她的替身安排出場。當然,實際上這齣戲的真正源頭還是來源於弘時筆下《石頭記》里這樣的一段場景:  甄家戲班解散之後,出於種種原因,秦香玉一開始只被分配給甄家一個不起眼兒的主子房裡做了個三、四等的小丫鬟。後來,甄寶玉和秦香玉相愛之後,為能長期相守,兩人計劃通過甄寶玉的母親甄夫人把香玉要到甄寶玉身邊。於是,兩人就通過一個已經被分配到甄寶玉身邊做丫鬟的原戲班中與秦香玉關係十分親密、唱正旦的女孩子為他們牽線搭橋,那情景完全就像《西廂記》里牽線的紅娘。而在戲曲《西廂記》中,唱正旦的芳官扮演的卻是大家小姐崔鶯鶯。所以在《紅樓夢》第五十八回中芳官為洗頭而與其乾娘發生爭執挨打時,才會有麝月的那句實為雙關隱語的話:「把一個鶯鶯小姐,反弄成拷打紅娘了」。  那麼,甄寶玉又是通過什麼辦法說服母親要人的呢?不知讀者朋友還記不記得《紅樓夢》里有一個「楓露茶」事件?  第八回寫到寶玉從梨香院吃酒回到絳芸軒,半醉中接過丫鬟茜雪捧上的茶,吃了半碗,忽又想起早起的茶來,因問茜雪道:「早起沏了一碗楓露茶,我說過,那茶是三四次後才出色的,這會子怎麼又沏了這個來?」茜雪道:「我原是留著的,那會子李奶奶來了,他要嘗嘗,就給他吃了。」寶玉聽了,將手中的茶杯只順手往地下一擲 ,豁啷一聲,打了個粉碎,潑了茜雪一裙子的茶,又跳起來問著茜雪:「他是你哪一門子的奶奶,你們這麼孝敬他?不過是仗著我小時候吃過他幾日奶罷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還大了,如今我又吃不著奶了,白白的養著祖宗作什麼!攆了出去,大家乾淨!」說著便要立刻回賈母,攆他乳母。  寶玉厭惡李嬤嬤,曹公此前早已細針密腳地加以了鋪墊。至此,許多讀者都會覺得李嬤嬤這次必會遭攆。但往後讀下去,我們卻吃驚地發現,遭攆的並非是李嬤嬤,而是無辜的茜雪。攆茜雪也沒有正面寫,我們只是先發現這個大丫頭消失了。而到了第十九回,寫李嬤嬤又到絳芸軒來,跟眾丫頭髮生齟齬,恨恨地說:「你們也不必妝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為茶攆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明兒有了不是,我再來領!」;到第二十回,則又寫李嬤嬤「將當日吃茶,茜雪出去,與昨日酥酪等事,嘮嘮叨叨說個不清」;到第四十六回寫鴛鴦抗婚,鴛鴦跟平兒道知心話時,這樣說:「比如襲人、琥珀、素雲、紫鵑、彩霞、玉釧兒、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縷、死了的可人和金釧,去了的茜雪,連上你我,這十來個人,從小兒什麼話兒不說?……」。至此,「曹雪芹」終於讓讀者明白,茜雪竟真的在那回寶玉怒摔茶杯之後被攆出去了!   賈寶玉為什麼要攆茜雪出去呢?《紅樓夢》里沒說,當然也不必說,因為茜雪被攆實在毫無道理。但在弘時的《石頭記》里,像茜雪這樣的丫鬟被攆,對甄寶玉來說卻完全是被逼的。  過去,大戶人家的主人在配置服侍之人的數量上一般都是固定的,並非誰想配多少就配多少。因此,甄寶玉為了能說服甄夫人為他調配丫鬟,就必須要讓他屋裡的丫鬟少一個人,否則的話他就沒有理由要求增派人手。  當甄寶玉正式提出要人的時候,像《紅樓夢》里真正管事兒的並非王夫人而是王熙鳳一樣,《石頭記》中真正管事兒的也並非甄夫人而是甄老爺的一個寵妾。甄寶玉要人的要求自然被這位王熙鳳似的的寵妾以甄寶玉屋裡人手已經配齊為由予以拒絕。於是,為了秦香玉,憤怒的甄寶玉只得使出苦肉計,隨便找了個茬兒先將平時與他關係一般的一個丫鬟打發走,然後再以身邊人手不夠為由再向甄夫人要人。即便如此,甄老爺的寵妾還是以家事太多為由能拖則拖,讓秦香玉為此著了好一陣子急。  事件的前前後後正如《紅樓夢》第六十回里芳官與柳五兒的對話:  五兒拉著芳官說道:「我的話到底說了沒有?」芳官笑道:「難道哄你不成?我聽見屋裡正經還少兩個人的窩兒,並沒補上。……如今要你一個也不算過分。皆因平兒每每的和襲人說,凡有動人動錢的事,得挨的且挨一日更好。如今三姑娘正要拿人紥筏子呢,連他屋裡的事都駁了兩三件,如今正要尋我們屋裡的事沒尋著,何苦來往網裡碰去。倘或說些話駁了,那時老了,倒難迴轉。不如等冷一冷,老太太、太太心閑了,憑是天大的事先和老的一說,沒有不成的。」五兒道:「雖如此說,我卻性急等不得了。……」  不過,「曹雪芹」在他的《紅樓夢》中明確地告訴我們,不幸的柳五兒最終沒能成為賈寶玉屋裡的丫鬟;而與此同時,他又以林紅玉沒能留在賈寶玉的身邊,卻幸運地成為鳳姐兒的貼身丫鬟這一最終結果告訴我們:通過後來甄寶玉的不斷催促和努力,愛子心切的甄夫人,終於變相地答應了甄寶玉的這一要求。  一方面是要顧及別人的流言蜚語,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甄寶玉的前途,甄夫人覺得還需要再認真地考察一下秦香玉,看看如果將來讓這個女孩子服侍甄寶玉,對自己的兒子到底是有幫助還是有害處。為此,她覺得還是先把秦香玉放到甄寶玉的祖母甄母的身邊做丫鬟可能更為穩妥。於是,就像我們在《紅樓夢》小說里看到的那樣,王夫人面試初入賈府的林黛玉以及鳳姐考察、留用紅玉的過程,其實就是甄夫人收留秦香玉的過程。  《石頭記》里秦香玉在甄母身邊所做的點點滴滴,在《紅樓夢》里基本上是通過賈母的貼身一等大丫鬟鴛鴦來體現的。至此,雖然秦香玉還沒有能與她所愛的人朝夕相處,但是此時的她畢竟完成了其人生命運中的第一次重要轉折,從一個被人隨意踐踏的優伶成為一個令眾多丫鬟、婢妾羨慕的甄家老太太的左膀右臂。  一個是和尚「幻化」的寶玉,一個是和尚贈送的金鎖;一個是佩掛寶玉的貴族公子,一個是身帶金鎖的富家小姐。於是,這原本在富貴人家屬於平常之物的金和玉,引出了一對年青的公子小姐的金玉良緣,讓原本就在《紅樓夢》里眾說紛紜的賈寶玉和薛寶釵的關係更顯得撲朔迷離。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正是紅樓夢曲中的這句話,讓程偉元和高鶚在其後續的《紅樓夢》四十回中出現了賈寶玉在賈母、王夫人等的一手操辦下被迫與薛寶釵結成所謂的「金玉良姻」。但是,由於雙方沒有共同的理想與志趣,而賈寶玉又無法忘懷「木石前盟」的林黛玉,於是婚後不久即出家為僧。薛寶釵只好獨守空閨,抱恨終身。  真的是這樣嗎?十年辛苦的「曹雪芹」真的就是要告訴我們這樣一個人世間多的不能再多的封建家長束縛青年男女戀愛自由的故事嗎?  關於薛寶釵身上的金鎖,《紅樓夢》第八回「比通靈金鶯微露意」中寫的最為詳盡。小說寫賈寶玉到梨香院看望寶釵的病情。寶釵見寶玉頸上帶的玉,「因笑道:"成日家說你的這玉,究竟未曾細細的賞鑒,我今兒倒要瞧瞧。』說著便挪近前來。寶玉亦湊了上去,從項上摘了下來,遞在寶釵手內」。  寶釵看見這通靈寶玉正面寫著:「通靈寶玉 注云莫失莫忘仙壽恆昌」;反面寫著:「注云一除邪祟二療冤疾三知禍福」。當寶釵口中念道:「莫失莫忘,仙壽恆昌」時,她的丫鬟鶯兒笑道:「我聽這兩句話,倒像和姑娘的項圈上的兩句話是一對兒。」寶玉聽了便要看寶釵項圈上的字,薛寶釵纏不過他便拿下來給他看。只見上面也有八個字的吉讖:「不離不棄,芳齡永繼」。於是寶玉便笑問:「姐姐這八個字倒真與我的是一對」。鶯兒這時插話道:「是個癩頭和尚送的,他說必須鏨在金器上」。  再結合《紅樓夢》第二十八回又寫「薛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語,……」,可見薛寶釵的金鎖及其上面的字,與大荒山無稽崖幻成的配戴在賈寶玉項上的玉及其上面的字一樣,都是癩頭和尚為在人間現實生活中的薛寶釵和賈寶玉一手定製的。  可是,為什麼「曹雪芹」不把這象徵「金玉良姻」的金鎖送給與賈寶玉前世今生均有情的林黛玉,卻偏偏要把它套在與賈寶玉並不能心心相通的薛寶釵的脖子上呢?  可能有讀者會說:那是因為薛寶釵最終嫁給了賈寶玉,不正應了「金玉良姻」這句話嗎?持這種觀點的人恐怕還是受了程偉元、高鶚後續四十回《紅樓夢》的影響。其實,「曹雪芹」之所以沒有將金鎖帶在林黛玉的身上,就是想以此暗示讀者:在他的小說《紅樓夢》里,與賈寶玉前世有情的「絳珠仙子」林黛玉正是因為其在人世間沒有這隻金鎖而最終不可能與寶玉結合;而其之所以將金鎖套在薛寶釵的脖子上,則又是想以此暗示讀者:在他的小說《紅樓夢》里,不存在情感關係的賈寶玉與薛寶釵之間所謂的「金玉良緣」,實際上是他們在人世間的陰差陽錯,完全是癩頭和尚一廂情願的「亂點鴛鴦譜」。  《紅樓夢》一開始便給人一種印象:似乎薜姨媽一到賈府就告訴大家女兒寶釵身上的金鎖原是和尚給的,日後有玉的才可正配,暗示其與賈府里同樣也佩帶著一塊有著奇怪來歷之玉的賈寶玉可巧是「金玉良緣」的一對兒。但這恐怕是讀者朋友對此的誤讀了。  我們知道,薛家母女上京一方面是為兒子薛蟠避禍,另一方面則是為女兒寶釵入宮參選侍讀。可是,即便薛家入住賈府好幾年,我們非但沒有從《紅樓夢》里看到寶釵參加過什麼公主侍讀的參選,倒是著著實實地看到了一個「賈元春才選鳳藻宮」的皇妃選拔。因此,薛家所說的「日後有玉的才可正配」,恐怕並非是指賈府里的那位銜玉而生的「假寶玉」,而是暗指將來能夠手握傳國玉璽的皇宮裡的那位貨真價實的「真寶玉」。否則,薛姨媽就不會為了女兒嫁給賈寶玉而帶著女兒住到賈家,自掉身價地說什麼有玉的才是正配,就好像自己的女兒嫁不出去似的。  看來,「曹雪芹」《紅樓夢》里所謂的「金玉良姻」,似乎並不是指賈寶玉和薛寶釵的姻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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