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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運六氣概說(2)

五運六氣概說(2) 發表時間:2010-08-14發表者:鄧宏 (訪問人次:28)

3.5 大、小司天

六氣者,如∶

厥陰風木司天,少陽相火在泉,是為風火之氣。

少陰君水司天,陽明燥金在泉,是為火燥之氣。

太陰濕土司天,太陽寒水在泉,是為濕寒之氣

少陽相火司天,厥陰風木在泉,是為火風之氣。廣東省中醫院腫瘤科鄧宏

陽明燥金司天,少陰君火在泉,是為燥火之氣。

太陽寒水司天,太陰濕土在泉,是為寒濕之氣。

而運轉司天化氣有大小之別,茲分述如下∶

3.5.1 大司天

(1)大司天之計法

《天紀大論篇》雲∶「帝曰∶上下周紀,其有數乎?鬼臾區曰∶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周天氣者,六期為一備;終地紀者,五歲為一周。君火以在天明,相火以在地位,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紀,凡三十歲;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不及太過,斯皆見矣。」

「至數之機,迫迮以微,其來可見,其往可追,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夭殃。謹奉天道,請言真要。」

天地之至數,五日為候,三候十五日為一氣,二十四氣為一年,六年天氣循環一周,謂之一備。五歲、五行遷轉皆盡,謂之一周;三十年七百二十氣為一小紀;一千四百四十氣為六十年,是一周。擴而大之,以六十年為一大氣,三百六十年為一大運。

五運六氣迭乘,滿三千六百年為一大周,以五運言之亦然。以六十年為一中運,三百年為一大運,十二大運為一周,亦以三千六百年為一大周。此亦各以五運六氣相互推衍。

明薛方山先生作《甲子會紀》溯自黃帝命大撓作甲子,貞下起元,從下元厥陰風木運始,以厥陰為下元,則少陰為上元,太陰為中元。復以少陽為下元,則陽明為上元,太陽為中元,而配以厥少太,少陽太之六氣。於黃帝八年起數,前三十年為厥陰風木司天,後三十年為少陽相火在泉,以次類推,至1984年為第七十九甲子下元之始。其詳情見後∶

黃帝八年起

第一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黃帝六十八年

第二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少昊十八年

第三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少昊七十八年

第四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顓頊五十四年

第五甲子

上元

陽明燥女少陰君火

帝嚳二十九年

第六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帝堯二十一載

第七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帝堯八十一載

第八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帝舜三十九載

第九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夏仲康三歲

第十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帝相六十歲

第十一甲子

上元

陽明燥女少陰君火

帝槐四歲

第十二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帝不降四歲

第十三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帝扃五歲

第十四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帝孔甲二十三歲

第十五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帝癸二十二歲

第十六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商太甲十七祀

第十七甲子

上元

陽明燥女少陰君火

太庚十五祀

第十八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士

太戊二十一祀

第十九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丁六祀

第二十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祖辛祀

第二十一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丁二十九祀

第二十二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盤庚二十五祀

第二十三甲子

上元

陽明燥女少陰君火

武丁八祀

第二十四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祖甲二祀

第二十五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武乙二紀

第二十六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受辛十八祀

第二十七甲子

中元

太陽濕土太陽寒水

周康王二年

第二十八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昭王三十六年

第十十九甲子

上元

陽明燥金少陰君火

穆王四十五年

第三十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孝王十三年

第三十一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共和五年

第三十二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幽王五年

第三十三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桓王三年

第三十四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惠王二十年

第三十五甲子

上元

陽明燥金少陰君火

定王十年

第三十六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景王八年

第三十七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敬王四十三年

第三十八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威烈王九年

第三十九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顯王十二年

第四十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赧王十八年

第四十一甲子

上元

陽明燥女少陰君火

秦始皇十年

第四十二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漢文帝三年

第四十三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武帝元狩六年

第四十四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宣帝五鳳元年

第四十五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平帝元始四年

第四十六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明帝永平七年

第四十七甲子

上元

陽明燥金少陰君火

安帝延光三年

第四十八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晏帝中平元年

第四十九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蜀漢後帝延熙七年

第五十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晉惠帝永興元年

第五十一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哀帝興寧二年

第五十二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宋文帝元嘉元年

第五十三甲子

上元

陽明燥金少陰君火

齊武帝永明二年

第五十四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士

梁武帝大同十年

第五十五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隋文帝仁壽四年

第五十六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唐高宗麟德元年

第五十七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元宗開元十二年

第五十八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德宗興元元年

第五十九甲子

上元

陽明燥金少陰君火

武宗會昌四年

第六十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昭宗天祐元年

第六十一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宋太祖乾德二年

第六十二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仁宗天聖二年

第六十三甲子

中元

太陽濕土太陽寒水

神宗元豐七年

第六十四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高宗紹興十四年

第六十五甲子

上元

陽明燥金少陰君火

甯宗嘉泰四年

第六十六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理宗景定五年

第六十七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元泰定帝泰定元年

第六十八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第六十九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英宗正統九年

第七十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孝宗弘治十七年

第七十一甲子

上元

陽明燥金少陰君火

世宗嘉靖四十三年

第七十二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熹宗天啟四年

第七十三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聖祖仁皇帝康熙二十三年

第七十四甲子

上元

少陰君火陽明燥金

高宗純皇帝乾隆九年

第七十五甲子

中元

太陰濕土太陽寒水

仁宗睿皇帝嘉慶九年

第七十六甲子

下元

少陽相火厥陰風木

穆宗毅皇帝同治三年

第七十七甲子

上元

陽明燥金少陰君火

西元1924年

第七十八甲子

中元

太陽寒水太陰濕土

西年1984年

第七十九甲子

下元

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2)大司天之例證

a.王士雄所見四十二年霍亂

王士雄生於清嘉慶13年,西元1808年,卒於同治7年,1868年,而1804至1864年為少陽相火司天,厥陰風木在泉。故所值為火風燎原之運。

考王氏醫案《隨息居重訂霍亂論》、《王氏醫案》、《王氏醫案續編》、《王氏醫案三編》、《當硯錄》[108]治霍亂案中有記年歲者,由1821辛已至1862壬戍,共四十年中計發生霍亂之年有:1821辛巳、1837丁酉、1851辛亥、1852壬子、1857丁巳、1861辛酉、1862壬戍。皆是相火之熱證。簡述如下:

1821年,楊素園記道光元年(即1821年):「直省此證大作,一覺轉筋即死,京師至棺木賣盡,以席裹身而葬,卒未有識為何證者。俗傳食西瓜者即死,故西瓜賤甚。余時十一,輒與同學者日日飽啖之,卒無恙。」烏程汪曰禎亦記云:「楊氏之論極是,余於是年,亦是食西瓜而闔家無染病者。」

王清任亦於《醫林改錯》記此事云:「道光元年,病吐瀉轉筋者數省。或曰既是疫,何以芩連姜附亦有或效者?余曰:芩連效在邪勝之時;姜附效在正虛之時。亦有服藥終不效,必針刺而得愈者,試看所流之血,僅是紫黑,豈不是疫火之毒深入於營分哉?」

可知此年霍亂,為火熱之證。

1837年丁酉,杭州沈氏婦患此即音啞厥逆,脈弦細以澀,兩尺如無,口極渴,而沾飲即吐,足轉筋,王氏用《金匱》雞矢白散例而處蠶矢湯,而熱散筋軟。後王氏治相類者數人,悉以是法出入獲效。惟服附子者難治。

1840年庚子夏,王某患霍亂轉筋,大汗如雨,一息如絲,王氏用洋參、枇杷葉、龍牡、蠶砂、木瓜、扁豆、苡仁、滑石、桑葉、石斛、豆卷、地漿煎服清熱利濕愈。

1842年壬寅秋,戚媼患霍亂轉筋,投蠶矢湯,兩服而瘥。三日後忽倦卧不能反側,不言不食不飲。邀近一老醫,以為霍亂皆屬於寒,定附子理中。商之友人王安伯,勸前服熱葯而吐瀉止,知非寒證,乃由王氏處以人蔘、麥冬、知母、葳蕤、木瓜、扁豆、石斛、白芍、苡仁、甘草、茯苓而愈。

1851年辛亥秋陳嫗霍亂轉筋,已目陷形消,肢冷音颯,脈伏無溺,口渴汗多,腹痛苔黃。令先服西瓜汁,方用石膏、知母、麥冬、黃柏、芩、連、竹茹、木瓜、威靈仙、略佐細辛分許,覆杯而愈。

《歸硯錄》記,1852年壬子夏,王氏次子患乾霍亂,身熱不渴,舌燥無苔,六脈俱伏,痛在胃脘,連及胸肋。與地漿一碗,熱少定。少頃又作,因數投大承氣湯,痛下行,伏於少腹右角,按之始痛,有小塊。遂重用當歸、杞子、萎仁、佐以桃仁、紅花、少加牛膝、下紫黑血一塊而愈。

1857年丁巳,王氏三侄壽和甫,凜寒身熱,筋瘛面紅,譫妄頻汗,四肢厥冷,苔色黃膩,口渴唇紅,用枳實梔豉湯加菖蒲,干蘿菔葉煎,入玉樞丹灌之,次日譫妄減而腹痛吐瀉,邪轉霍亂,再加蘇葉,川連而愈。

1861年辛酉一男子霍亂轉筋,胸次拒按,王氏以蘆菔子、枳實、檳榔愈之。一婦五內如焚,目陷聲嘶、苔黃大渴,啜飲即吐。肢厥脈伏,取冷雪水灌之,遂不吐,更以石膏、知母、黃連而愈。

1862年壬戍三月間,一童子嬉戲間,忽吐瀉轉筋,歸家即斃。不久,傳染漸廣,四月初一紙客抵杭,已舌卷囊縮,口開苔黑,不可救藥矣。

計四十二年中七次發作,概皆相火風木之霍亂轉筋。可知:同一氣化之病可漫延一大司天。可證《素問·天元紀論》所云六十年一大司天之理不誤。

b.宋韓祗和所見三十二年寒濕

韓祗和於《傷寒微旨論》記自至和元年,西元1054年,至1086年,亦即元祐丙寅,共32年,年年夏至前皆寒濕為病,投理中而愈。可知此三十二年中同一氣運。乃知大司天非泛泛之論。類此之案,醫學史中斑斑可考。

3.5.2 小司天

首以年配六十甲子論其五運六氣,再以月令分日,五行用事論之。大而至年,小而至時日,莫不在司天之運氣概括中。

4 五運六氣與疾病之治療

《素問至真要大論》雲∶

「夫百病之生也,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以之化之變也。」

可知六氣之變化乃百病之因。而六氣因天氣之變化造成人生病之因。故《靈樞百病始生篇》雲∶

「風雨寒熱,不得虛邪,不能獨傷人,其中於虛邪也,因於天時,與其身形,參以虛實,大成乃成。」

此處指出大病之因為天時之盛衰。而天時有遷異,人乃有大病。

以下分數端來說明運氣遷異,疾病乃生之理∶

4.1 五運太過不及與疾病的發生及治療

六甲年土運太過,雨濕流行,濕病乃生,腎氣受邪,當除濕補腎。

六己年,土運不及,木氣乘旺,反見風化,風病乃行,當益脾平肝。

六丙年水運太過,寒氣大行,寒病乃生,心火受邪,當逐寒補心。

六辛年水運不及,土氣乘旺,反見濕化,濕病及行,當補腎除濕。

六戊年火運太過,熱氣太行,熱病乃生,肺金受邪,當降火補肺。

六癸年火運不及,水氣乘旺,反見寒化,寒病乃行,當補心逐寒。

六庚年金運大過,燥氣流行,燥病乃生,肝木受邪,當清燥補肝。

六乙年金運不及,火氣乘旺,反見熱化,熱病乃行,當清肺瀉火。

六壬年木運太過,風氣大行,風病乃生,脾土受邪,當平水補脾。

六丁年木運不及,金氣乘旺,反見燥化,燥病乃行,當補肝清燥。

以上是十干年,氣之太過不及,治療之大原則。

4.2 運氣合藏府經絡

五運化自五行、五質、五氣。六氣化自天地陰陽六質六氣。

六質者,即經曰:「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六氣者,即經曰:「風、暑、濕、燥、寒、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是以在地之火分為君火、相火。在天之氣分為熱氣暑氣。為合人之五臟六腑包絡十二經也。

(1)天干陰陽合而為五,故主五運:

甲化陽土,合人之胃。己化陰土,合人之脾。

乙化陰金,合人之肺。庚化陽金,合人大腸。

丙化陽水,合人膀胱。辛化陰水,合人之腎。

丁化陰木,合人之肝。壬化陽木,合人之膽。

戊化陽火,合人小腸。癸化陰火,合人之心。

相火屬陽者,合人三焦;相火屬陰者,合人包絡。

天干合人之五臟六臟十二經也。

(2)地支陰陽合而為六,故主六氣:

子午主少陰君火,合人之心與小腸。

丑未主太陰濕土,合人之脾與胃。

寅申主少陽相火,合人之三焦包絡。

巳亥主厥陰風木,合人之肝膽。

4.3 五運六氣主病與用藥

五運六氣因其客主加臨,各有主病,見於《素問至真要大論》,《氣交變大論》,《五常政大論》,《六元紀大論》。

至於太過與不及,客主加臨之用藥,陳無擇之三因方,陸九芝之內經運氣病釋,說明甚詳。

4.4 運氣化生之原則

4.4.1 氣之正化、邪化

4.4.1.1 正化:交五運六氣之日之時,正當其日其時,而氣即至,則為正化平氣。

4.4.1.2 邪化:

(1)氣淫:即時未至,而氣先至,來氣有餘,太過。太過則相刑。例如:木氣有餘,克我之金不能製作,金反受木之侮。且土亦必受克。其年若見肝病為正邪,見肺病為微邪,見脾病為邪賊。他病以此類推。故難經五十難云:「病有虛邪,有實邪,有賊邪,有微邪,有正邪。何以別之?然!從後來者為虛邪,從前來者為實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中風得之為虛邪,傷暑得之為正邪,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傷寒得之為微邪,中濕得之為賊邪。」此即五運六氣相生相剋相制之所生病也。

(2)氣迫:時已至,而氣未至,來氣不足,則為不及。例如:

木氣不及,則我克之土,無畏妄行。則生我之水必受病。木衰金乘其衰,亦來刑木為病。其年若腎病為實邪,見心病為虛邪,則肺病為賊邪。

4.4.2 運氣亢害承製之生病∶

4.4.2.1 亢病∶五運六氣太過而極謂之亢,亢則必害我所勝者也。

4.4.2.2 有制:例如∶

木亢極,害我所勝之土。則土之子金起而制木。木畏承受其制,則不敢妄刑彼母。

五行有此承製之道,自相和順,則生化不病矣。無制則∶

(1)生勝病、受病:例如∶

木亢盛而無制,則肝生勝病。受病者脾,二經同病。

(2)衰則生復病受病,例如∶

木盛而後必衰,土之子金,則乘衰而復勝母之仇,則生復病。復病者肺,受病者肝,二經同病。

4.4.2.3 不及則生郁病、發病,例如:

木不及則被金遏抑,屈伏不伸而木郁之病生。

然被郁極則發,例如∶

木氣不及,不能令子火旺,故不能復。所以必待其得位時而後乃發。雖發而不為他害,但自為災病。亦由本氣弱耳。方其未發之時,與勝病同,即金旺病肺。及其已發,不復病肺,惟病肝。五郁之發,各有其時;火郁待三氣火時而發,土待四氣,金待五氣而發。水郁不待終氣,每發於二氣三氣二火之時,以水性陰險,見陽初退即發。木生風,善行數變,發無常時。以上為勝復一般之原則。

4.5 運氣加臨主病原則

(1)邪之中人在天符之年,名曰中執法,是犯司天。

天氣天陽也,陽性速,故其病速而危。

邪之中人在歲會之年名曰中行今,是犯在泉地氣地陰也,陰性徐,故其病徐而持也。

邪之中人在太乙天符之年,名曰中貴人,如君主,是犯司天在泉之氣,天地之氣俱犯,故其病暴而死也。

《六微旨大論》雲∶「帝曰∶其貴賤何如?歧伯曰∶天符為執法,歲位為行令,太一天府為貴人。帝曰∶邪之中人也奈何?岐伯曰∶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

(2)六氣客主加臨之順逆,亦可使疾病之發生有輕重緩急之不同。

《六微旨大論》雲∶「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逮,其害微;所謂二火也。」

二火指君火相火,雖同氣相得,然有君臣順逆之嫌。君火,君也,相火,臣也。二火相臨,謂司天加臨中運,六步客主加臨,君火在上相火在下,為君臨臣,則順,順則病遠,其害小。

如∶子午之歲,其司天為少陰君火,此為客氣三之氣,其主氣之三之氣,少陽相火在位,以君火臨相火,是為君位臣,則順。其病遠。

寅申之穢,論少陽相火司天,司天主上半年之氣,故當其主氣乃少陰君火在位,以臣犯君,其一病近、其害速,故逆。

(3)病之順逆勝復原則∶

勝則必有復,陰陽循環之道也。勝病時除,復病即萌,此乃病進退之機。勝已而復,復已又勝,本無常數。必待彼此氣衰乃止,自然之理也。

有勝則復,無勝則否,勝繳復微,勝甚復甚。至於其理則有二:

①時有常位而氣無必:時有常位,謂勝之時在前司天天位主之,自初氣以至三氣,此為勝之常也。復之時在後在泉,地位主之。自四氣以至終氣。此為復之常也。氣無必者,應勝之年而無勝也。

②六氣主客有勝無復,唯有順逆而已:有勝無復,即以客行天令,時去則已。主守其位,順承天命。其順逆之情形即如前述,主勝客則違天之命,而氣化不行,為逆。客勝主別上臨下奉,政令乃布,故為從為頗。

5 標本中氣在臨床上的運用

5.1 何謂標本中氣

標本中氣是治療原則之一。以陰陽六氣之理論說明人與天地形氣相感之規律,指示後人臨證治療之大法。何謂標本中氣?

《素問六微旨大論》云:「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陽;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本標不同,氣應異象。」

風、熱、濕、燥、寒、火是天之六氣,為本。少陽、太陽、陽明、少陰、太陰、厥陰,三陰三陽,為六氣之標。與標氣互為表裡之氣者為中之氣。

本氣之下為中見之氣,中氣之下為標氣。標本之氣,各有其陰陽寒熱之不同。如下圖∶

中氣

太陰

陽明

太陰

少陰

太陽

少陰

厥陰

少陽

厥陰

太陽

少陰

太陽

陽明

太陰

陽明

少陽

厥陰

少陽

5.2 標本中氣與臟腑經絡

人生存在氣交之中,因天地有非常之變,感而成病。在疾病傳變過程中,六氣有相應之變化。配合臟府經絡而言,臟府為本,居里;十二經為表,居表;與臟府相表裡者為中氣,其標本中氣與從化現象如下圖∶

本氣

中氣

標氣

從化

脾 肺

太陰

絡胃 大腸

足太陰經 手太陰經

本(濕土)

腎 心

少陰

絡膀胱 小腸

足少陰經 手少陰經

標本(陰 君火)

肝 心包

厥陰

絡膽 三焦

足厥陰經 手厥陰經

中(相火)

膀胱 小腸

太陽

絡腎 心

足太陽經 手太陽經

標本(陽 寒水)

胃 大腸

陽明

絡脾 肺

足陽明經 手陽明經

中(濕土)

膽 三焦

少陽

絡肝 心包

足少陽經 手少陽經

本(相火)

5.3 標本中氣與三陰三陽、六氣

六氣與三陰三陽既有標本中氣的區別,又有相互從化之關係。《素問至真要大論》云:「六氣標本,所從不同,奈何?歧伯曰:氣有從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也。帝曰:原卒聞之。歧伯曰:少陽、太陰從本;少陽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標本

其理由如下:

(1)少陽本火而標陽,太陰本濕而標陰。二者都是標本同氣,故從本。

然少陽、太陰亦有中氣,為何不言從中氣?因為少陽之中氣厥陰風木,木火同氣,木從火化,故不從中。太陰之中是陽明燥金,土金相生,燥從濕化,故不從中。

(2)少陰、太陽或從標,或從本者:因少陰標陰而本熱,太陽標陽而本寒,標本異氣,或從寒化,或從熱化,變化最多。此外,少陰之中乃太陽寒水;太陽之中為少陰君火。同於本則異於標;同於標則異於本,故皆不從中氣。

(3)陽明、厥陰不從乎本而從中者,因陽明之中氣為太陰濕土,土燥從濕化。厥陰之中氣為少陽相火,木(風)從火化。同時,陽明之燥遇到中見太陰之氣則不燥,厥陰風木遇到中見少陽之火,則木燔,所以陽明、厥陰遇到中見之氣,則從乎中氣。

總之,標本生化以風遇火則火化,以燥遇濕則濕化,這是同氣相求。由於有此不同,故其氣也應有所不同。

天道六氣之變化相移如不能與節氣相應,就會有勝、復、太過、不及之變,形成六淫邪氣,人感之則病。同時人身臟府經絡又有虛實之不同,所以疾病之發生,變化多端,而古人於長期之實踐中摸索出以上之規律。從本,即病邪之發生從於本氣;從本從標,即病之發生有從標氣,有從本氣。從中,即病之發生從於中氣。

《素問至真要大論》雲∶「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逆,正順也,若順,逆也。」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適當施行治療亦無猶豫),此之謂也。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足以亂經。故大要曰∶粗工嘻嘻(驕傲自得),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夫標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言標與本,易而無損(容易治療而無損害)。察本與標,氣可令調。明知勝復,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5.4 標本中氣與《傷寒論》六經病

可知欲明白百病之害,易而無損,須知氣之標本從化。茲以《傷寒論》中太陽病為例分析於下。

太陽指足太陽膀胱經、手太陽小腸經。以滎氣流注言,手太陽小腸經傳足太陽膀胱經。二經之流注與主病如下∶

(1)手太陽經,接自手少陰之少沖穴,脈起手小指之端少澤穴。由是循手外側之前谷、後溪,上腕出踝中,歷腕骨、陽谷、養老也。

自養老直上,循臂骨下廉支穴,出肘內側兩骨之間,歷小海穴,上循臑外後廉,行手陽明手少陽之外,上肩循肩貞、臑俞、天宗、秉風、曲垣、肩外俞、肩中俞,乃上會大椎。因左右相交於兩肩之上。

自交肩上入缺盆,循肩向腋下行,當膻中之分絡心。循胃系下膈,過上脘、中脘抵胃,下行任脈之外,當臍上二寸之分屬小腸。

其支者,從缺盆循戲曲之天窗天容,上頰抵顴。上至目銳眥,過瞳子髎,卻入耳中,循聽宮而終。

其支別者,別循頰上,抵鼻,至目內眥睛明穴,以交於足太陽也。

是動病:嗌痛、頷腫,不可以顧,肩似拔、臑似折。

是液所生病者:耳聾、目黃、頰腫、頸、頷、肩、臑、肘、臂外後廉痛。

(2)足太陽膀胱經

足太陽經,接自手太陽經之聽宮穴。脈起目內眥之睛明,上額循攢竹,過神庭、歷眉沖、曲差、五處、承先、通天。自通天轉行左右相交於巔上百會也。

其支者,從巔之百會穴,抵耳上角,過率谷、天沖、浮白、竅陰、完骨。

其直行者,由通天穴後,循絡卻玉枕、入絡腦,復出下項,抵天柱也。自天柱而下過大椎、陶道,卻循肩膊內,挾脊兩旁,下行歷大杼、風門、肺俞、厥陰俞、心俞、督俞、鬲俞、肝俞、膽俞、脾俞、胃俞、三焦俞、腎俞、氣海俞、大腸俞、關元俞、小腸俞、膀胱俞、中膂俞、白環俞。由是抵腰中,入循膂絡腎,下屬膀胱。

其支別者,循腰踝下挾脊,歷上髎、次髎、中髎、下髎、下貫腎、至會陽、承扶。殷門、浮髎、委陽、入腘中之委中也。

其支別者,挾脊兩旁第三行之諸穴,自天柱而下,從膊內左右別行,下貫胛膂,歷附分,魄戶、膏盲、神堂、言喜意、膈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下歷尻膂、過髀樞、循髀外之後廉、髀樞之里,承扶外一寸五分之間,而下與前之入腘中者相合,下行循合陽穴,下貫腨內,歷承筋、承山、飛揚、跗揚、出外踝後之崑崙、仆參、申脈、金門、循京骨、束骨、通谷、至小指外側端之至陰穴,以交於足少陰也。

是動病:上沖頭痛(肝經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行大迎、地倉、四白、陽白之外,連目繫上出額。行臨泣之里,與督脈相合於顛頂之百會也。肝木本性強悍、膀胱之水能柔筋。今水少不能涵木,木性直上沖,故頭痛)。

目似脫(水竭不能生木則目筋弛)、項似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太陽之精氣不能奉養督脈,致關節失和,曲伸不能)、腨如裂、腘如結(壬水不能奉甲木)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瘧、狂、癲疾、頭囪項痛、目黃、淚出、鼽衄、項、背、腰、尻、

腘踹、腳皆痛、小趾不用。

是以傷寒論云:「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此即指手足太陽受傷寒之邪所生病之簡述。茲說明其從本從標之意義:

A.從標:太陽為巨陽,從標即主人身最外之陽。寒邪傷陽,故太陽為病一、二日發。《內經》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是傷寒為病熱也。」因此太陽病之標病如下:

一太陽之為病,其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二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三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四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五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

以上五條為太陽經傷寒或中風,標陽表證。

B.從本:膀胱為津液之府,主藏津液。若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溲便主泄,引發命門之火,蒸運膀胱之水,化氣上行,透出肌肉之外而為汗,以保衛外之氣。如衛氣足即壬水丙火氣足。反之氣不足則化寒。傷寒論中誤汗以傷心腎之陽,則出現寒水之變證,即為從本而化。舉例如下:

一、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支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按:內經曰:「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小便難者,汗出亡腎陽,津液竭,不能施化。《針經》曰:「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

承淡庵先生云:「灸神闕,關元,陰郄。關元為小腸之募,足三陰任脈之會。又為三焦之氣所生之處,乃培腎固本,補益元氣,回陽固脫要穴。陰郄為心經郄穴,可安神潛陽。」即為從太陽之本氣,取關元以驅寒。

二、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

下之後,複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按:此為陽氣虛,陰寒氣盛。

三、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蔘三兩新加湯主之。按:此為營血不足;心陽不足以營身故疼痛。

四、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桂枝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五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按:汗者心之液,發汗後臍下悸者,心氣虛而腎氣發動也。承淡庵先生云:可灸水分,關元、腎俞。

以上為太陽誤汗下,乃太陽寒化之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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