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集團軍軍長:要加快海外軍事行動立法|海外軍事|集團軍軍長

第16集團軍軍長高光輝:要加快海外軍事行動立法

記者王亮、劉鵬、周宇婷、李悅報道:隨著我國戰略利益的不斷拓展,海外軍事行動日益增多,全國人大代表、陸軍第十六集團軍軍長高光輝建議,加快海外軍事行動立法,已成為刻不容緩的現實課題。

高光輝代表說,加快海外軍事行動立法,主要有三個方面原因,首先是制定法律保障中國軍隊走出去的合法性是國際通例;第二是戰略博弈需要。現行國際法有很多空白和模糊之處,我國應效仿國際慣例,以積極的國內立法作出對我有利的解釋;第三是保障行動順暢需要。例如我國派部隊赴馬里維和,首次派出警衛分隊,缺少與地方協調的法律保障,導致武器彈藥在運輸過程中遇到很多問題。如果立法,在法律上得到保障,會使行動更順暢。

另外,海外軍事行動立法也存在可行性。一些軍事專家對海外軍事行動的研究都有很多成果,在實踐中也有支撐。自1990年起,我國先後派出24000餘人參加國際維和行動,到目前為止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出兵最多的國家。近幾年中俄、中美軍事聯演不斷進行,也在實踐中積累豐富經驗。除此之外,國際立法也有借鑒,《聯合國憲章》、安理會相關決議等國際條約,都有相關內容和先例,可為我提供有益參考。

在談到如何加強海外軍事行動立法時,高光輝代表說,要科學選擇立法模式。考慮到海外軍事行動立法非常複雜,可採取在整體框架之下,分類分步實施;其次,要合理構建框架體系。建議從基本法律、專門法律和配套規章制度三個層面來確定;還有就是要注重動態更新發展。法規實施要根據實踐的經驗教訓及時更新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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