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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國兒童安全座椅不立法?

大家都明白兒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但與其慢慢普及大眾接受度,不如直接立法強制執行來得有效,發達國家都為此立法,我國為什麼不行?立法的難點是什麼?


誰說沒立,明明立了,只是「應當」一詞用得比較多而已

1:深圳市 (注意關鍵詞:罰款)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一條第六則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三百元罰款;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在副駕駛位置,或者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兒童安全座椅的。

2:山東省(注意關鍵詞:應當)

《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行駛,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人不得安排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駕駛位;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為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條明確規定:乘坐家庭用車時,未滿十周歲未成年人應當坐後排座位,未滿四周歲兒童應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3:上海市(注意關鍵詞:應當)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4:蘇州市 (注意關鍵詞:鼓勵)

《蘇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九條第七則明確規定:鼓勵機動車配備、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

5:杭州市 (注意關鍵詞:應當)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並督促乘坐人員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12周歲以下或者身高低於1.5米的兒童不得乘坐前排座椅。4周歲以下或者身高低於1米的兒童乘坐小型轎車時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6:重慶市 (注意關鍵詞:應當)

《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七則明確規定:自行車在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區行駛,不得載人;其他地區駕駛自行車可以搭載一人,搭載六周歲以下兒童應當設置固定座椅。

7:合肥市(注意關鍵詞:應當)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2013修訂)》第三十條明確規定:車輛駕駛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攜帶兒童時應當使用與其年齡相適應的兒童安全座椅

8:海南省 (注意關鍵詞:應當)

《海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時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時,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9: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 (注意關鍵詞:應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條第五則明確規定:嬰幼兒乘坐家庭乘用車時應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當然這也是為什麼深圳的安全座椅普及率直線上升的原因。


根據我們的國情 國產安全座椅 不能保障材料對兒童的安全性 進口價格又在天上 這立法還是緩緩


慢慢來吧…

或許在立法者眼裡…

有比這個更要緊的事需要立法…


這個問題不是我們能回答準確的,有這個權力的人不知什麼想法我們也不知道。按理說,沒有什麼事比公民安全更重要,類似的如汽車被動安全配置(氣囊)強制標準與這個問題一樣,也是最要緊的事,不知為什麼也沒有立法。


事情要一件一件的辦,優先挑選最緊迫、最重要和人民群眾最關切的事來辦。


並不是不立法,現在山東、上海、深圳等地都已經立法規定4歲以下的孩子必須乘坐兒童安全座椅。

只是距離全國立法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因為目前連車輛安全等級評測都是送檢制結合充值制,整體安全都還沒顧上 個體還得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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