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占筮的方法
『如何成卦』
《周易》產生之後,大概就被人們派上了用場。但由於史料缺乏,無從證實。史書上有記載的第一次用《周易》進行占卦的是《左傳》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2年)現將原文引述如下:
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於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
將這段話翻譯成白話即是:
陳厲公是蔡女所生,所以蔡女殺了五父而立他為君,生了敬仲。在敬仲年少的時候,有一個成周地方的太史拿了《周易》去見陳厲公,陳厲公讓他占筮,得到《觀》卦變成《否》卦,說:「這就叫做『觀光出聘,利於作君主的上賓』。這個人恐怕要代替陳而享有國家了吧!但是不在這裡而在別國,不在這個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孫。光,是從別的遠處照耀而來的。《坤》是土,《巽》是風,《乾》是天,風起於天而行於土上,這就是山,有了山上的物產,人有天光照射,這就居於地土上,所以說『觀光出聘,利於作君主的上賓』。庭中陳列的禮物上百件,另外進奉束帛玉璧,天上地下美好的東西都具備了,所以說『利於作君主的上賓』。還有等著觀看,所以說(他的昌盛)在於後代吧!風行走最後落在地土上,所以說(他的昌盛)在於別國吧!」
周史所佔得的是《觀》卦六四的爻辭「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但卻由《觀》卦變成了《否》卦。這是為什麼?一句話的爻辭,周史卻發揮了這樣一大通,而且牽涉到了土、山、風、天、地、金、玉、布帛,並大講它們之間的關係,這又是為什麼?
這裡涉及到了兩個問題:①變卦。②八卦的象徵物。而這兩個東西都是《周易》本身絕對沒有的,都是後人加上去的。事實證明,早在《春秋》初年,人們在運用《周易》進行占卦時則已發明了變卦和已開始確定八卦的象徵物。《左傳》《國語》中所記載的有關用《周易》占筮的地方大都涉及到了
這兩個問題,因此雖然它是後人搞的迷信,但又必須弄清楚,否則則難以讀懂《左傳》《國語》,下面先講變卦。
變卦是占筮過程中的一種現象,因而要弄清楚變卦,首先就要弄清占筮的方法。
占筮的方法最早見之於成書於戰國時期的《繫辭上傳》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這裡首先排出十個數,十個數又分為五個奇數,五個偶數,凡奇數的一、三、五、七、九都代表天;凡偶數的二、四、六、八、十則代表地。為什麼以奇數代表天,以偶數代表地呢?這當然沒有什麼理論根據,可能是受約定俗成的意識的影響。不過這樣一來,十個純粹的自然數則與天地以及整個宇宙世界發生了密切的聯繫,抽象的數與客觀世界在這一點上取得了某種一致性。從此,純粹的數字就具有了濃厚的神秘性,因為卦的種類和形式完全由數來決定,而天地事物的變化又可以從卦那裡找到答案,所以在數、卦、天地事物三者之間。數倒是成了最根本的了。三間的關係是數——卦——天地事物。這顯然是不科學的。但用《周易》去進行算命占卦以卜吉凶禍福的做法本來就是荒謬的。《周易》的筮法就是靠進行數的運算來達到所要達到的目的。
以奇數代表天、偶數代表地,還只是在數和客觀世界之間建立起初步的聯繫,要達到用數去反映天下事物的目的還需要深層次的關聯。於是便把五個天數和五個地數分別加起來,這就叫做「五位相得各有合」。五個天數,一、三、五、七、九加起來是二十五;五個地數,二、四、六、八、十加起來是三十。再把天數的和與地數和相加,即二十五加三十,等於五十五。所以說「凡天地之數五卜有五」。這五十五個數就代表天地的總數,也就是下面所說的「大衍大數」,並認為有了這個「大衍之數」之後就可以進行推演變化,解答一些神秘的問題。
這兩段話的主要內容是說明天地之數(或叫大衍之數)是怎麼來的?因為這個數是用《周易》占筮的關鍵。確定了這個數之後,即可以進入具體的推算過程。否則則無從著手。它之所以叫「大衍之數」,意思是從這個數里可以推衍出千千萬萬的事物。之所以把它說成是天地之數,目的是為了給這個「數」塗上一層神秘的色彩,似乎五十五這個數並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數字,而是代表著天和地。古人認為,客觀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天地交感的產物,「五十五」既然是天和地的代號,那麼推算過程中所產生的其它各數自然也就是天地相交的結果,這樣,由五十五所產生的每個數都具有了神秘的意義,負有特殊的使命。
事實上當然不是如此,從前面所述我們就知道這所謂的天地之數「五十五」完全是人為的結果。
確定了天地之數之後,即進行具體運算,《繫辭上傳》介紹了運算成卦的方法: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關於「大衍之數五十」,古代有許多不同的說法。特別是漢代的象數論者作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其所以如此,就在於他們認為大衍之數與天地之數不是一個數,或者雖然感覺到大衍之數與天地之數為同一概念,但因為《繫辭》是孔子所作,聖人傳下來的東西怎麼會錯呢?於是絞盡腦汁來加以圓通。
京房認為:所謂五十,包括的是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即將十天和十二時辰與二十八個星宿加起來,總數是五十。說明五十這個數是天意的代表。
苟爽認為:五十這個數,是因為八卦中每卦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再加上乾、坤兩卦中各有一個「用九」,合起來即為五十。按這種說法,五十指的是八個基本卦的總爻數。
朱熹則認為這個數「出於理勢之自然,非人之知力所能損益也。」(《周易本義》)
這些解釋顯然都有些牽強,特別是京房的說法附會更為明顯。而朱熹則是無可奈何之後採用霸蠻的手法。
其實,問題很簡單。今人金景芳先生認為此處的「大衍之數五十」,實際上應該是「五十有五」。古書上脫落「有五」二字。上文從「天一地二」到「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一段,就是對「大衍之數」所作的具體解釋,因此下文的「大衍之數」就是上文的「天地之數」。古書在刻寫的時候或漏掉,或脫落文字,完全是情理之中的。因此,金景芳先生的解釋完全可信。
既然大衍之數是五十五,為什麼「其用四十有九」呢?為什麼要去掉六呢?即使大衍之數是五十,為什麼又要去掉一呢?關於這一點,說法就更多了:
京房認為:去掉一不用,是因為天在產生氣的時候,總是想「以虛來實」,所以只用四十九,這顯然是主觀臆測。既然是虛,為什麼又等於一。而且「以虛來實」的根據又是什麼呢?
馬融認為:易有太極,這個太極就是北辰,北辰居中不動,其餘的四十九發生作用。這是把太極等於五十。這就更加使人莫名其妙了,太極和數字五十怎麼會構成等量關係的呢?
苟爽認為大衍之數的五十指的是八個基本卦的總爻數。所以只用四十九,是因為乾卦的初九爻有「潛龍勿用」四個字。由於這一爻已經寫明「勿用」,所以只用四十九。這顯然是荒誕不經的。因為初九爻辭中的「勿用」是就潛龍說的,而決不是說這一爻不要使用。
鄭玄說:天地之數是五十五,但因為天地之氣須憑藉金、木、水、火、土五行來貫通,所以應該從天地之數中減去五行這個五,得大衍之數五十。又因為五十這個數無法得出七八九六四個數以作為占筮之用,所以還要減去一,變成四十九。
姚信、董遇說:天地之數為五十五,其中的六象徵的是一個卦的六畫之數,所以要減掉六而用四十九。(以上引文除鄭玄說為其自作《周易注》外,其餘的皆引自孔穎達《周易正義》)
王弼說這個不用的「一」就是太極,但這個「太極」既不是萬物之外的另一實體,也不是數學上的一,而是作為世界本原的無。這個「無」雖然不參與具體的運算過程,但在整個揲蓍過程中又在發生作用,沒有它占筮才能順利進行。它的作用就是通過其它四十九個數字的變化來顯示自己的功用。所以王弼把這個「一」的功能稱之為「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用」。這是以玄理來解釋,自然不得要領。
以上各種解釋,多為牽強附會,只有鄭玄意識到了是因為用五十無法得出七八九六四個數,只有用四十九才能得到筮法上所規定的策數。
其實問題也很簡單:之所以要去掉六或一,只用四十九,完全是因為數與數之間的合理關係,而決沒有什麼神奇的奧秘。
按照上列的《繫辭上傳》所提出的推演規則,要用五十根蓍草得到四的六、七、八、九四個倍數的結果,就必須在五十根蓍草中先去掉兩根或在四十九根中再拿掉一根,否則就只能得到四的七、八、九三個倍數而無法得到四的六這個倍數。因此筮法中提出的「其一不用」和「掛一」完全是出於演算的必要,而不是別的什麼緣故。
把這些迷霧掃除以後,我們現在再來介紹《繫辭上傳》提出來的推演方法。
首先準備好四十九根蓍草或者竹籤,這蓍草或竹籤在筮法上叫做「策」。開始時,把四十九根蓍草(或者叫做四十九策)合攏在一起,象徵天地未分時的原始混沌狀態「太極」。
然後信手隨意將四十九根蓍草分為兩堆放在桌上的左右兩邊,這就叫做「分而為二以象兩」,即象徵太極生兩儀,產生了天和地。然後從左邊那堆蓍草里取出一根放在左手的手指之間,這就叫做「掛一以象三」,即原來的左右兩堆加上左手手指上的這一根,一共是三個部分。「三」就是《說卦傳》說的「三才」,即天、地、人。象徵太極分為天地後又產生了人。
接下來將左右兩邊的蓍草每4根一組去數,這就叫做「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揲(she)就是數的意思。即象徵一年之中有春夏秋冬四時。四十九根蓍草「掛一」以後剩下四十八根,每四根一組去數,最後的結果必然是下列四種情況:
①邊這一堆餘一,右邊那一堆必定餘三。
②左邊這一堆餘二,右邊那一堆也必定餘二。
③左邊這一堆餘三,右邊那一堆必定余—。
④左邊這一堆餘四,右邊那一堆也必定餘四。
這就是說,經過「分二」「掛一」「揲四」之後,左右兩堆的餘數只可能是四或者是八。這左右兩堆的餘數叫作「奇」,「奇」就是零散的意思。再把「奇」(或四或八)都放在左手的手指之間,這就叫做「歸奇於扐以象閏」。「扐」(le),即手指之間。這種做法的意思是象徵一年十二個月之外還有閏月,根據古代的曆法,五年之中有兩個閏月,而四十八根蓍草在分成兩堆、每四根一組去數的結果,只可能出現上述所列的四種情況,即左邊的餘數可能是一二三四中的任何一個數,右邊的餘數也只可能是三二一四中的任何一個數。現在先把左邊的餘數放在左手手指之間,這是第一次「歸扐」,再把右邊那一堆的餘數放在左手手指之間,這是第二次「歸扐」,歸一次扐象徵一個閏月,歸兩次扐,象徵兩個閏月,這就叫「五歲再閏」。至此,「大衍之數完成了一次推演變化。這一次變化之中包括了「分二」「掛一」「揲四」「歸奇於}力」四個步驟,所謂「四營而成易」就是這個意思。四營,即四次經營,易,就是變化。以上的四個步驟,在筮法上叫做一變。
按照筮法規則,要三變才能畫成一爻。怎麼知道要三變才能畫成一爻的呢?根據是緊接著這裡的《繫辭上傳》上說:「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前一句我們已作介紹。後一句說要十八次變化才能變成一卦。一卦有六爻,十八變產生六爻,那當然是三變畫一爻。
下面即進行第二變:
如上所說,第一變經過「分二」「掛一」「揲四」「歸奇於扐」以後,剩下的蓍草不是四十,即是四十四。(即四十九減去左右兩堆的餘數四或者八)第二變即是在剩下的四十或者四十四根蓍草的基礎上進行。和第一變一樣,還是首先把它們合攏在一起,然後再任意分為兩部分,但不要再掛一,而是直接「揲四」「歸扐」。同樣,「揲四」以後左右兩堆的餘數不是四,就是八,這樣剩下的蓍草則只可能出現下面三種情況:①四十,②三十六,③三十二。
因為如果第一變之後剩下的數是四十四,那麼減去二變之後的餘數四,則得四十,減去餘數八,則得三十六。如果第一變之後剩下的蓍草數是四十,那麼減去二變之後的餘數四,則得三十六,減去餘數八,則得三十二。
下面進行第三變:
第三變則是在第二變後剩下的四十或者三十六,或者三十二的基礎上進行。同樣還是先合攏,然後再任意「分二」,接下來再「揲四」,「歸奇」,同第二變一樣,也是不要再掛一。兩堆的餘數也和第一變、第二變一樣,不是四就是八。這樣三變以後剩下的蓍草則會有下列四種情況:①三十六,②三十二,③二十八,④二十四。
因為如果第二變之後的蓍草數是四十,減去三變之後的餘數四,則得三十六,減八則得三十二。如果第二變之後的蓍草數是三十六,減去三變之後的餘數四,則得三十二,減去餘數八,則得二十八。如果第二變之後的蓍草數是三十二,那麼減去三變之後的餘數四,則得二十八。減去餘數八,則得二十四。
三變之後得出的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四個蓍草數,都用四除,這樣則可分別得出九、八、七、六四個商。然後把它們分類:根據「天一地二,天三地四」的原則,凡是奇數都代表天,凡是偶數都代表地。用陰陽來表示,則是天為陽,地為陰。也就是奇數為陽,偶數為陰。七、八、九、六四個數中,七、九為奇數,代表陽;六、八為偶數,代表陰。陽數中又分為老和少,即七為少陽,九為老陽。陰數中也分為老和少,即八為少陰,六為老陰。根據筮法規定,標明爻性用九不用七,用六不用八。為什麼呢?因為《周易》開頭的乾坤兩卦已經作出了規定,乾卦代表天,代表陽,它在六條爻辭之外又加了個「用九」,表示陽爻都用九,不用七。坤卦代表地,代表陰,它也在六條爻辭之外加了個「用六」,表示陰爻都用六,不用八。所以凡是得到七和九兩個商數時,則定為陽爻,在紙上畫上「一」的符號,並在它右邊用小字標明七或九;凡是得到六和八的商數時,則定為陰爻,並在它右邊用小字標明六和八。為什麼呢?這是為了變卦的需要。因為按筮法規定:只有老陽和老陰可以相互發生變化,即老陽可變成老陰,老陰可變為老陽。也就是九和六是可以變化的爻。而少陽和少陰是不能變的,即七和八是不變之爻,在右邊用小字標明,即可知道哪爻能變,哪爻不能變,至於具體如何變,我們在講變卦時再詳細介紹。
三變之後還只得出一爻,或陽爻一,或陰爻﹣﹣,陽爻用九命名,陰爻用六命名。在前面已經說過,八卦的六爻是從下往上數,所以這第一爻就叫做初九,或初六。
三變畫出第一爻之後。表示這一輪已經完結。接下來進行第二個三變、則又拿四十九根蓍草來,先去掉一根,然後按照第一個三變的做法,先合在一起,再「分二」「掛一」「揲四」「歸奇於扐」。三變之後則可得到第二個爻,或陽或陰,畫在第一個爻的上方。如此類推,重複下去,經過六次三變,即十八變後可得出六爻,成為一卦。然後再到《易經》中去找剛才新得的六爻所組成的卦是哪一卦。如得到的六爻是薹,那麼就知道所佔得的是《大壯》卦。再依據該卦的爻辭來解釋所佔問的問題。
以上是根據《繫辭上傳》提出的筮法原則所介紹的成卦的具體步驟和方法。
『何謂變卦』
古人用《周易》占卦的目的是為了卜問吉凶禍福,但《周易》有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的內容各不相同,有的是以講婚姻為主的,有的是以講家庭為主的,有的是以講打仗為主的,有的是以講政治措施為主的,當然更多的是同時講幾個方面的問題。如果占卦者想問婚姻是否順利,是否能白頭到老,而佔得的卦卻是講打仗的,這樣解釋起來就非常困難。還有,一個卦中的六條爻辭有吉利的,有兇險的,也有不好不壞的,那麼到底以哪一條為準呢?同樣,一個卦同時講了幾個方面的問題,取哪一條來解釋呢?社會生活紛繁複雜,占卦者的問題千差萬別,卜卦的人無奇不有,而《周易》卻只有六十四卦,怎麼能回答這千千萬萬的問題呢?於是迫使人們去擴大《周易》的容量,以應付各個不同的問題,這擴大容量的第一個做法就是變卦。所以變卦不是神的旨意,而是人的需要。
所謂變卦,即是從某一卦變為另一卦。這樣雖然沒有增加卦數,但對於解釋問題來說則等於增加了一卦,因為當那一卦的卦爻辭解不通或與自己的主觀意圖不合時,則可用新變成的那一卦的卦爻辭進行解釋。變卦的實質變是變爻,因為一個卦只要改變其中一爻的性質,就變成了另外一卦。那麼一卦的六爻當中變那一爻呢?如果碰上一卦當中幾個爻都可變,那麼以哪一爻為準呢?
如前所述,筮法規定九、六是老陽老陰,為可變之爻;七、八是少陽少陰,為不可變之爻。至於為什麼規定九、六可變,而七、八不可變,大概是因為《繫辭上傳》上說「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而「揲四」後的結果則為 七、八、九、六。於是便以七象徵春,以九象徵夏,以八象徵秋,以六象徵冬。春夏是陽氣由弱到強的時候,故以奇數七、九表示;秋冬是陰氣由以弱到強的時候,故以偶數八、六表示。而春季陽氣漸盛,氣溫逐漸上升,植物也逐漸上長。所以象徵春天的「七」叫作少陽,夏季陽氣漸老,氣溫最高,植物也生長得最旺盛,過此以後,陽氣、氣溫、都會下降,植物也開始枯黃落葉,所以把象徵夏天的「九」叫作老陽。由春到夏,陽氣在上升,氣溫也在上升,所以數字也由七變為九。同樣,秋季時陰氣漸盛,萬物開始凋零,所以把象徵秋季的「八」叫做少陽。冬季時陰氣漸老,萬物完全凋零,氣溫最低,所以把象徵冬季的「六」叫作老陰。由秋到冬,陰氣在加強,氣溫在降低,所以表示這兩個季節的數字也由大變小,即由八到六,而冬季過去後,又是春天,陽氣又在逐步上升,而數字也又由六到七,從而六七九八正好象徵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交替循環。
由春到夏,即是從陽到陽,季節雖然改變了,但陽氣的性質並沒有改變,所以把「七」定為不變的陽爻。由夏到秋,即是由陽入陰,季節改變了,氣也從陽變成陰了,所以把「九」確定為可變的陽爻。同理,由秋到冬,季節雖變,但陰氣的性質並未改變,所以把「八」定為不變的陰爻,而由冬到春,季節改變了,氣也從陰變為陽,所以把「六」確定為可變的陰爻。(說本高亨《周易古經今注》)
明確了可變之爻和不變的爻後,則可以確定變爻了。但是有時遇到的是六爻都不變的,有時是只要變一爻的,有的是要變兩爻的,也有的是要變三爻、四爻、五爻的,甚至有六爻都可變的,那麼根據那一爻來確定吉凶呢?
朱熹在《易學啟蒙》中根據前人的說法和筮法實踐,整理出了七條原則:
①六爻都不變的,用本卦卦辭推斷。
②有一爻可變的,用本卦可變爻的爻辭。
③有兩爻可變的,用本卦這兩爻的爻辭。
④有三爻可變的,用本卦和之卦的卦辭,以本卦為主。
⑤有四爻可變的,用之卦中不變的那兩爻的爻辭,以下爻為主。
⑥有五爻可變的,用之卦中不變爻的爻辭。
⑦六爻都可變的,用之卦卦辭。乾、坤二卦倒外,用它們特殊的「用爻」。
以上七條中第③⑤兩條為朱熹所增。其餘則是經過歷史的篩選後留下來的。考察《左傳》《國語》所記錄的例子,有一部分相合;如開頭所舉的例子「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有陳國乎!」「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是《觀》卦六四的爻辭。六四爻之所以可變成陽爻,導致《觀》卦變成《否》卦,就是因為在以蓍求卦的時候這一爻的策數是二十四,商是六,為老陰之象。根據筮法,老陰六可變為老陽九。這裡只變了一個爻,所以周史則以本卦的變爻六四爻辭來解釋。
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佔筮沒有遵守這些原則,如《國語·周語》下的「遇乾之否」,下卦的三爻都發生了變化,但筮人卻說:「配而不終,君三出焉」,按照筮法規定,象這種變三爻的,應該用本卦和之卦的卦辭,而以本卦為主。但筮人卻根本不用卦辭,而只是根據本卦和之卦的卦象來解說。他認為乾卦的上乾在這裡象徵天,下乾在這裡象徵君,以下乾配上乾,是以君配天的正常現象,但現在的下乾卻變成了下坤,於是《乾》卦變成了《否》卦,意思是君配天不能到頭,君主必然遭到驅逐。所以筮人說「配而不終,君三出焉」。
其實這種現象一點也不奇怪。用《周易》占筮也許根本就沒規定過一個統一的原則,或者雖然規定過,但卜筮者們卻沒有嚴格地遵守,大家都各取所需。這是因為春秋時期,禮樂崩壞,人心渙散,紀綱松馳,連周天子的命令人們都可以置若罔聞,更何況本來就隨意性很大的占筮呢?不過,當我們清楚地知道了史官們是如何地利用變卦隨心所欲地來解釋各種問題時,我們也就徹底認識到了《周易》並不神秘,占筮也不神秘。
《左傳》《國語》中的變卦大都是用某某卦之某某卦的形式來表示,如「遇觀之否」「遇大有之睽」等。但《左傳》《國語》中還有一種表示變卦的形式,如《左傳》襄公九年所載「遇《艮》之八,是謂《艮》之《隨》。」《國語·晉語》載「得貞《屯》悔《豫》皆八也」。這是什麼意思呢?其中的「八」指的是什麼?
可以肯定無疑的是,這還是變卦,但長期以來,一直沒有人能說清楚其中的奧秘,高亨先生經過反覆推究,終於揭開了其中的秘密,總結出了一種實用的變卦的方法,下面加以介紹:
我們知道,每卦都是六爻,每爻都是或九或八或七或六的代號,即七、九為陽爻,六、八為陰爻,每爻都有一種策數(蓍草數),六爻的總策數之和也就是這個卦的總策數。如果六爻都是「六」,那麼這個卦的總策數即是三十六,都是「七」,即是四十二,都為「八」,即是四十八,都為「九」,即是五十四,如果是六七八九錯雜而成,那麼這個卦的總策數只可能在三十六和五十四之間。而大衍之數是五十五,比策數最多的五十四多一。由此,高亨先生提出:確定變卦的方法:以卦的總策數和爻的序數湊足天地之數,用五十五減去某卦的總策數,再以相減之後的餘數從初爻往上數,數到上爻,再從上爻往下數,
數到初爻,再從初爻往上數,如此來回數,到餘數盡時停止,所停止的那個爻就是應該變化的那個爻。如果應該變化的那個爻原來占卦時所得的數恰好是不能變的「七」或「八」,那麼即除了此爻之外,其餘本卦(即所佔得的那個卦)所有的爻都要變,即六變九,九變六。如果應該變的那個爻正好是可以變的「六」「九」,那麼就變這一個爻。下面舉例加以說明:
①上面所舉的「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大概當時占卦時,佔得聖,它的總策數是六加八加九加六加六加九等於四十四。從五十五中減去四十四,餘十一,按照上面所說的方法來數,到第二爻時數完十一,所以第二爻為可變的爻,但第二爻卻是八,是一個不能變的爻,因此叫做「遇《艮》之八」,這樣便不能以《艮》卦的六二爻辭來解釋。於是便除此爻之外。將《艮》卦的九都變為六,六都變為九,這樣《艮》卦變成了《隨》卦,所以叫作「是謂《艮》之《隨》」,史官則引《隨》卦的爻辭加以解釋。
②上舉《國語·晉語》「得貞《屯》悔《豫》皆八也。」當初占卦的時候大概佔得《屯》卦,它們的總商數是八加九加八加八加九,等於四十八。從五十五中減去四十八,還餘七。依照上面的方法來數.到上爻時數完七,所以上爻是應該變的爻,但上爻原來是「八」,是不能變的爻,所以說得《屯》之八。這樣便不能以《屯》卦的上六爻辭來解釋。於是除上爻之外,《屯》卦其餘的爻都由九變六,由六變九,變成《豫》卦。《屯》卦上爻的八,也就是《豫》卦上爻的八。所以說:「得貞《屯》悔《豫》皆八也」。
⑧《左傳》昭公五年記庄叔占筮時「遇《明夷》薹之《謙》。」這是《明夷》卦的初爻發生變化而導致變卦的,用上面所用的方法同樣可以查出,當初占卦時可能是薹,總數是四十二,用大衍之數五十五減去四十二,還餘十三,依上法來數,到第一爻時十三數完。因此第一爻就是可變之爻,而正好第一爻是九,所以便由九變六,卦也由《明夷》變成《謙》卦。
為了查驗方便,高先生還特地製成一個求宜變之爻的方法表:
與前面所說的史官在變卦時選擇爻辭作解釋並不按規定一樣,史官們在占卦時也不一定按照規則去變,因為按照高先生所制定的求宜變爻的方法表,許多卦都有可能變,而且按照上面所舉的①②兩個實例來看,即使碰上不能變的爻也可以變,所以變不變關鍵還在於史官自己。如《國語·晉語》四所載:「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小往大來」,是《泰》卦的卦辭,這裡就沒有變卦。而例①中的《艮》之八」卻變了卦。由《艮》卦變成了《隨》卦。這也證明用《周易》占卦是否變卦完全是由個人的主觀需要來決定的。
『八卦的象徵物』
閱讀《左傳》《國語》有關《周易》占筮的記載,除了變卦之外,還有一個影響我們理解的因素是八卦的象徵物,史官往往就卦象發表長篇大論,涉及到許多從字面上看來完全是題外的事物,而且常常從那些事物之間的關係中推論出自己所要得到的結論。所 以在具體分析那些實例之前,有必要先對八卦的象徵事物加以闡釋。
關於八卦的象徵物,在《周易》本身沒有透露出絲毫的信息。《周易》中根本沒有涉及這一問題。那麼有關八卦的象徵物是誰弄出來的呢?肯定是用《周易》進行占卦的那些人創造出來的。他們為什麼要給八卦備配上有關的象徵物呢?
如前所說,《周易》只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合起來才四百四十八條卦爻辭,再加上乾、坤兩卦的「用九」,也只有四百五十條。每條卦爻辭解決一個問題,也只能解決四百五十個問題。相對於複雜多樣的社會問題來說,太不夠用了。於是發明了變卦,增加了一部分容量。但這種增加還是限於卦爻辭之內。卦爻辭的解釋儘管可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終究不能隨意性太大,如「喪羊於易,無悔」,最多恐怕也只能有兩種解釋:
①易這個地方掉了羊。
②由於掉以輕心掉了羊。
總不能把「羊」說成雞,也不能把「喪」說成守喪、眼喪之類。因此,人們在實際運用中總會感覺到不能得心應手。於是,人們便從卦象上想辦法。《周易》的六十四卦每個卦都由兩個基本卦組成,這兩個基本卦就是我們所說的八卦。如果這八個基本卦每個卦象徵一種事物,那麼八個卦就是八種,如果每個基本卦象徵十種事物,那麼八個卦就是八十種。這八十種事物經過不同的組合,即可以構成幾百對矛盾關係,不同的矛盾關係可以推導出不同的結論,同一矛盾關係,根據主觀理解和主觀需要不同,也可以推導出不同的結論,這樣占筮時的迴旋餘地就大了。應付的問題也就多了。同時這種象徵,完全出於人們當時的需要,並沒有什麼規律可尋,有些還相互重用。根據《左傳》《國語》所記載的材料來看,春秋時期八卦大概已經有了這樣一些象徵物:
乾?,象徵天、君、父、玉、光。
坤?,象徵土、母、馬、帛、眾、順、厚、安、正。
巽?,象徵風、女。
震?,象徵雷、車、足、男、兄、長、侄、殺。
坎?,象徵水、川、夫、眾、勞、和、強。
離?,象徵火、日、鳥、牛、公、侯、姑。
艮?,象徵山、男、言。
兌?,象徵澤、旗、心。
大概是因為就卦象的象徵物的矛盾關係來發揮己見比就卦爻辭發揮更方便,所以春秋以後,這種做法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到戰國中後期的《說卦傳》時,八卦象徵的事物大大地增多了。
乾 象徵首、天、君、父、金、玉、健、馬、寒、冰、大赤、良馬、老馬、瘠馬、駁馬、木果。
坤 象徵地、母、腹、牛、順、柔、布、釜、吝嗇、大車、子母牛、文、眾、柄、黑。
震 象徵雷、動、龍、足、玄黃、大路,長子、萑葦、善鳴之馬、白額馬、作足馬、倒生的莊稼、草木茂盛而新鮮。
艮 象徵止、狗、手、手指、守門人、豺狼、小路、小石、山、果蓏等。
坎 象徵陷、水、水溝、耳、豕、弓輪、耳病、赤、心病之人,憂慮之人、低頭之馬、敏捷之馬、月、盜、隱伏等。
離 象徵火、電、目、麗、日、中女、雉、戈兵、大腹之人、鱉、蚌、龜、螺等。
巽 象徵入、大腿、風、木、雞、工匠、白、長、高、進退、不果斷、寬額人、禿頂人、躁等。
兌 象徵口、羊、澤、少女、巫、口舌、說、妾、鹽鹼地等
為什麼這樣象徵,簡直無法一一說出道理來,當然也沒有必要去找出它們之間的聯繫。因為它們本身就是占筮者主觀需要的產物,所以它們之間也不可能有什麼必然的聯繫,比如為什麼離既象徵火,而又象徵雉呢?,更不知道離為什麼又能象徵龜、螺之類的東西。象徵越隨意,越沒有規定性,它的可信度也就越低,所以《說卦傳》在漢代以後就很少有人再提它了。
『春秋時的釋卦』
從現存的資料來看,春秋時期人們用《周易》占筮以預測推斷吉凶禍福的做法比較普遍,《左傳》《國語》中記載的共有二十三條,內容涉及出征、結盟、挑選繼承人、生子、婚配、預測某人的未來、推斷國家的前途等。這只是史官記錄的已經驗證了的一部分,此外一定還有許多遺漏的。上層統治階級中尚且如此流行,那麼平民百姓中使用的情況當更為普遍。
整個社會都把卜筮作為預測吉凶的最後根據,都把它作為人們對某事猶疑不決的最後的裁定者,《左傳》桓公十一年記載,楚國的斗廉說:「卜以決疑,不疑何卜?」《左傳》僖公四年記載的一件事更說明當時人對用《周易》卜筮的結果至信不疑,晉獻公想以驪姬作為夫人,命史官卜筮,卜的結果不吉利,而筮的結果卻吉利。卜人說「筮短龜長,不如從長」,但獻公卻堅持按卜筮的結果。這雖然不免帶有主觀色彩,但也說明用《周易》卜筮已經具有堅實的群眾基礎和心理基礎,所以獻公才敢否定卜而用筮。
春秋時期人們用《周易》占筮推斷吉凶禍福,主要採用的方式就是變卦和利用八卦的象徵物的互相組合來研究它們之間的關係,以及根據各個象徵物的特點和性質來闡述義理,從而達到預測推斷的目的。但在具體釋卦時卻沒有一定的規則,而完全是隨心所欲的。有的只取本卦的卦辭,有的則取本卦變爻的爻辭。有的則將本卦的卦辭結合變卦的卦辭一起解釋。有的只取兩個卦的卦象,有的則取卦義。等等。下面分別加以敘說。
①只取本卦變爻爻辭的
《左傳》哀公九年記宋公伐鄭,晉國的趙鞅準備去援救鄭國,請陽虎用《周易》算了一卦:
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乃止。
陽虎的意思是:宋國現在正是處于吉利的時候,我們不能與他為敵。微子啟,是帝乙的大兒子。宋國和鄭國,是外甥和舅舅的關係,福運,是爵祿,如果帝乙的大兒子嫁女兒而又有吉利的爵祿,我們哪裡還能夠吉利呢?」於是即停止出兵。
這裡的本卦變爻是泰卦的六五,即將《泰》卦
的六五爻由陰爻變成陽爻,則成需卦之象
。《泰》卦六五爻的爻辭是「帝乙歸妹以祉,元吉」。陽虎就是根據這一條爻辭來進行解釋的。
爻辭的原意是說宋國的先王帝乙(商紂王的父親)嫁女有吉祥的福祿,是非常吉利的。陽虎則由此附會出現在的宋國正當吉利,所以不能與他為敵。又推論出:如果帝乙的大兒子嫁女是吉利的,那麼我們就不吉利了。這是把幾百年以前的事與現在完全等同起來,其牽強附會是非常明顯的。
至於把原來的爻辭「帝乙歸妹」改成「帝乙之元子歸妹」則是無中生有地把本來是商紂王父親的事說成是他兒子微子啟的事。以求得與當時政治情況相合。其隨意性很大的,至於說到宋國攻打鄭國,是舅舅功打外甥,舅舅打外甥當然合理合法,旁人不能說三道四。
說宋女嫁給鄭國,完全是為了和爻辭「帝乙歸妹」相應。又從帝乙嫁女吉利,推論出宋國目前正吉利,既吉利,又合理,所以晉國不能去救鄭國。這個結論七轉八拐,可見陽虎的良苦用心。同時,既然用了變卦,為何不以新變的卦《需》卦九五爻辭來解釋呢?大概是因為《需》卦的九五爻辭「需於酒食,貞吉」,不合乎陽虎自己對形勢所作的分析。所以棄而不用,仍用本卦爻辭。
②主要取本卦和之卦卦象的
《左傳》閔公二年記載:成季將要出生的時候,桓公命卜楚丘的父親用《周易》算了一卦。
遇大有之乾,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
意思是成季出生長大以後,和他的父親一樣尊貴,全國的人尊敬他也和他父親現在的情況一樣。即成季日後會成為君主。
這裡大有卦之所以變成乾卦,是因為大有卦的六五爻由陰爻變成陽爻,大有卦六五爻辭是:「厥孚交如,威如,吉。」但卜楚丘的父親卻沒有用這一條爻辭來解釋。而只取本卦和之卦的卦象來進行解釋。大有卦之所以變成乾卦,是因為大有卦外卦的離卦變成乾卦外卦的乾卦。離卦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是君。但如果和乾卦相提並論,就應該是臣,因為乾卦用來講人事一般都是比喻君。於是大有卦的外離變成乾卦的外乾,就是意味著臣要變成君,所以卜楚丘的父親說成季長大以後要回復到與他父親魯桓公同樣的地位,受別人的尊敬也與父君一樣。
《左傳》閔公元年記載:
初,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為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眾歸之,六體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孫,必復其始。
這段話的意思是:起初,畢萬占筮在晉國做官的吉凶,得到《屯》卦變成《比》卦。辛廖預測說:「吉利,《屯》堅固,《比》進入,還有這更大的吉利嗎?所以他必定蕃衍昌盛。震卦變成了土,車跟著馬,兩腳踏在這裡,哥哥撫育他,母親保護他,大眾歸附他,這六條不變,集合而能堅固,安定而能殺戮,這是公侯的卦象,公侯的兒子,必定回復到他開始(的地位上)
辛廖沒有引用卦辭爻辭,更沒有使用變卦的卦爻辭,而只以卦名和卦象來解釋,而主要是就卦象來推論。
所謂「《屯》固《比》入」。是說屯的意思是險難,所以為堅固。比的意見是親密,所以能夠進入。本身就很堅固.再加之又能夠吸引很多人加入進去,所以說是很吉利的,他子孫一定會興盛。
「震為土」,是說震卦變為坤卦,屯卦之所以變成比卦,就是因為屯卦的下卦震變成了坤卦,而坤是象徵土的,所以說震為土,「車從馬」,震象徵車,坤象徵馬,馬駕車是馬在前而車在後,所以說是車跟隨著馬。「足居之,兄長之」,因為震又象徵足,又代表長男,「母覆之,眾歸之」,是說坤象徵母,坎(屯卦比卦的上卦都是坎)象徵眾。這土、車,馬,足,母,眾六種象,是不可變更的,它們集合在一起,既有坤土的安穩,又有震雷的威勢。總之,屯卦和比卦的卦象是有車馬,有土地,有兄長的幫助,有母親的保護,有群眾的歸附,又有腳踩在地上,這是一個既有土地又有人們的卦象,所以說它是「公侯之卦」。意謂著畢萬仍舊會象他父親畢公高一樣成為諸侯。
③既取卦辭又結合卦象。
《左傳》僖公十五年記載:
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涉河,候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蘭,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雲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
這一段話的意思是:秦國攻打晉國。卜徒父佔了一卦,吉利,說:渡過黃河,侯的車子毀壞,」秦伯追問,卜徒父回答說:「這是大吉大利,打敗他們三次,必然俘獲晉國國君。這一卦得到蠱,爻辭說:把一千輛兵車三次驅除,三次驅除之餘,獲得了那條雄狐。」雄狐一定是他們的國君,《蠱》的內卦是風,外卦是山,時令到了秋天了,我們的風吹過他們的山上,吹落了他們的果實,還取得他們的木材。因此可以戰勝。果實落地而木材喪失,不敗還等待什麼?」
卜徒父先用蠱卦卦辭「千乘之去,三去之餘,必獲雄狐」來證實他提出的「三敗必獲晉君」的判斷確有所本。為什麼將狐與晉君聯繫起來,因為蠱卦的外卦為艮,據《九家易》,艮可以象徵狐,而古人喜歡以雄狐象徵君,所以卜徒父說「夫狐蠱,必其君也」。卜徒父再結合卦象加以說明自己的觀點。蠱卦是巽下艮上,巽象徵風,艮象徵山,卦象是風正在吹著山,從當時正是秋天看,風一吹山上樹木的果實就落下來,從而給人們提供了便於砍伐木材的機會,果實被吹落了,木材也被人砍伐了,這不是滅亡的象徵嗎?從而證明泰國必然會打敗晉國。
又《國語·晉語》四記載:
十月,惠公卒。十二月,秦伯納公子。「董因迎公於河。公問焉,曰:『吾其濟乎?』對曰:『……臣筮之,得泰蘭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及之矣,何不濟之有?」』
這裡的意思是:十月,晉惠公去世。十二月,秦伯接納公子。「董因在黃河邊迎接公子(晉文公)。公問:『我能夠成功嗎?』董因回答說:『……我佔了一卦,得到泰卦之八』並說:『這叫做天與地相配,亨通,小的過去了大的來,。現在已經遇上了這種卦象,怎麼會不成功呢?』」
董因根據泰卦的卦象乾下坤上,乾為天,坤為地,以說明天雖然在下,但天氣卻在上升,地雖然在上,但地氣卻在下降,這就叫做天與地相配。接著又用泰卦卦辭:「亨,小往大來」說明壞的運氣(小)正在過去,好的運氣(大)正在到來,而這正好是天與地配合得很好的結果:以此證明泰伯納公子重耳的事情一定能成功。
④既取卦名又結合卦象
《左傳》昭公元年記載:晉侯有病到秦國求醫,秦王派醫生和給他看病,醫生和說:「你的病沒有辦法了,這是因為你親近女人,得病好象蠱惑。
趙孟曰:「何謂蠱?」對曰:「淫溺惑亂之所生也。於文,皿蟲為蠱。谷之飛亦為蠱,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皆同物也。」
醫和認為:蠱是因為沉迷惑亂所引起的。從字形來看,器皿中的毒蟲是蠱,稻穀中的飛蟲也是蠱。在《周易》里,女人迷惑男人,大風吹落山木叫做蠱,這都是同類事物。
醫和先以器皿中的毒蟲和稻穀中的飛蟲兩個形象的比喻,說明晉侯由於長期親近女人而得疾病,已經深入膏肓,不可治了。再用蠱卦卦象予以證明,蠱卦的卦象是巽下艮上,巽為長女,為風,艮為少男,為山。少男而喜歡上了長女,不相匹配,所以說是 「女惑男」。另一方面,下卦的風正在吹上卦的山,山上的樹木果實多被風吹落。少男被長女搞糊塗了,難免不損傷身體,山上的樹木果實被風吹落,說明受害已深,意思是說晉侯由於近女色而長期受害,無可挽回了。
⑤既取本卦變爻爻辭,又結合本卦和之卦卦象。
《左傳》宣公十二年記載晉國等軍隊去援救鄭國,當聽說鄭國已經與楚國講和以後,晉國將領桓子即想撤軍,但彘子不同意,並以中軍幫助渡河,知莊子知道後即說:
「此師殆哉!《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凶。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天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謂臨。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此之謂矣。果遇必敗,彘子屍之,雖免而歸,必有大咎。」
知莊子的意思是:這支軍隊危險了!《周易》中有這樣的卦象,從師卦變成臨卦,爻辭說:出兵以嚴格的紀律,沒有紀律,就危險。執行順利而成功的叫做「臧」,反其道而用之的叫做「否」,大眾離散是柔弱,流水堵塞就成為沼澤,有紀律指揮三軍就象自己一樣。所以叫做約束。執行不順利,再加之沒有紀律。從充滿到窮盡,阻塞而不整齊,所以就危險?不能行動叫做臨,有統帥而不服從,還有比這更嚴重的「臨」嗎?果真和敵人作戰一定會失敗,彘子於將是禍首,即使免於戰死而回國,一定也有大的災禍。」
從師卦變成臨卦,變爻是本卦的初六,爻辭是「師出以律,否臧,凶。」知莊子的一大篇議論都是以這條爻辭為根據,即軍隊出征一定要有嚴明的紀律,否則就會打敗仗。然後再結合本卦和之卦的卦象來加以說明:師卦變成臨卦,是師卦的下坎變成了臨卦的下 兌,坎為水,兌為澤,象徵著流動的江河變成了靜止的湖泊,這就是「川壅為澤」。由於川是流動的,所以說它是「眾」,是「盈」;澤是靜止的,所以說它是「弱」,是「竭」,是「天」「不整」,現在既然已經是川變成了澤,那就是由強大(眾)變成了弱小,由充盈變成了衰竭,從而阻塞不通,不能浩浩蕩蕩地前進,這就好象行軍打仗不遵守紀律,以致軍心渙散,沒有戰鬥力,所以彘子出征,必然會失敗。
知莊子抓住卦象坎變成兌,即流水變成湖泊,成為不流之象,來說明統帥的命令沒有得到貫徹執行,彘子我行我愫,領兵出戰,必然會遭到失敗。
又如《左傳》僖公二十五年記載,秦伯把軍隊駐紮在黃河邊上,準備送周天子回朝,狐偃對晉侯說:「求得諸侯的擁護,沒有比為天子的事盡心儘力這樣有效了。可以得到諸侯信任,而且合於大義。……晉侯即讓卜偃占筮。
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於天子」之卦。戰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
卜偃認為所佔得的卦是吉利的,因為得到的是「公被天子沒亨禮招待!」這一卦,戰勝以後天子設禮招待,還有比這更吉利的嗎?而且這一卦,天變成水澤以承受太陽的照耀,象徵天子自己降尊來迎接你,這不是可以的嗎!
這裡的本卦變爻九三,爻辭是「公用享於天子,小人弗克。」卜偃所說的「戰克而王亨,吉孰大焉」,就是根據這條爻辭來發揮的。然後再結合本卦和之卦的卦象來解釋,本卦大有的內卦是乾卦,乾為天,之卦睽卦的內卦是兌卦,兌為澤,兩個卦的外卦都是離卦,離卦象徵火,象徵日。大有卦的內卦乾卦變成睽卦內卦的兌卦,上面仍然是離卦。這就是「天為澤以當日」。又由於睽卦外卦的離卦與內卦的兌卦相對待,離為日,與澤相對,又可以是君。兌為澤,與日相對,又可以是臣,這樣就扯出了君臣關係。前一句是說,君先變為臣,然後又去侍奉另一個君,以說明秦伯正在納王。後一句是說,納王將受到王的歡迎和禮遇,所以晉侯完全可以迎接周天子。
為了得出這個結論,作者頗費了一番心思,尤其對於卦象的闡釋,更是用心良苦。
⑥既取卦象,又取卦象象徵物的性質。
《國語·晉語》四記載,重耳流亡時,親自佔了一卦,得貞《屯》悔《豫》皆八。筮人都認為這是不吉利的,因為屯卦的卦象是震下坎上,豫卦的卦象是坤下震上。前者是雷被壓在水中,後者是雷打在地上,而沒有打在天上,所以從卦象看「閉而不通」。但是司空季子卻認為是吉利的,他說:
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晉國,以輔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晉國!』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國之務也,吉孰大焉! 《震》,車也;《坎》,水也;《坤》,土也;《屯》,厚也,《豫》,樂也。車班外內,順以訓之,泉原以資之,土厚而樂其實,不有晉國,何以當之?《震》,雷也,車也,《坎》,勞也,水也,眾也。主雷與車,麗尚水與眾。車有震武,眾順,文也。文武具,厚之至也,故曰《屯》。其爻曰: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主震雷,長也,故曰元。眾而順,嘉也,故曰亨,內有震雷,故曰利貞,車上水下必伯。小事不濟,壅也,故曰勿用有攸往。一夫之行也,眾順而有武威,故曰利建侯。《坤》,母也。《震》,長男也。母老子強,故曰豫。其爻曰:利建侯,行師居樂,出威之謂也。是二者,得國之卦也。
司空季子解釋是:這兩個卦在《周易》中都是利於立諸侯的(《屯》卦卦辭「利建侯」,《豫》卦卦辭有「利建侯行師」)如果不是亨有晉國,以輔助周王,怎麼立侯呢?我對筮說:「希望享有晉國」。筮告訴我說:「利於立侯」。得到了享有國家的權柄,還有比這更吉利的嗎?《震》象徵車;《坎》象徵水;《坤》象徵土;《屯》的意義是厚;《豫》的意義是樂。外內都是車,駛在順從的大路上,又有泉水資養,土地豐厚而使人快樂,如果不是能享有晉國,怎麼會有這樣的卦象出現呢?《震》象徵雷,象徵車;《坎》的意義是勞作,象徵物是水,是眾。主卦是雷與車,而上面是水和眾。車有震動,說明有武功;大眾順從,說明有文德,文德武功都具備了,說明實力非常雄厚,所以叫做《屯》,《屯》的卦辭說:「非常通達正確而吉利。但不用有所往,利於立侯。」主卦震象徵雷,長男,所以叫做「元」。人多而又順服,這是很好的,所以叫做「亨」。內卦是震卦的雷,所以說「正確吉利」,車走在上面有武威,水流在下面而順從,一定會成就霸業。小人的事業不會成功,猶水被堵塞了,所以說「勿用有攸往」。一男子漢在行動,眾人順服而又有武威,所以叫「利於立侯」。《坤》的象徵物是母親,《震》的象徵物是長男,母親雖老而子壯大,所以說是「快樂」。《豫》卦的卦辭說:「利於立侯出征」,這就是說居住快樂而出征有威風。從這兩個方面看,都是能得到國家的好卦。
這一大段議論,既以卦名立說,又以卦辭立說,又利用卦象來進行闡釋,還利用卦象象徵物的性質和意義來進行推論。就卦名說,司空季子認為《屯》的意義是厚重,《豫》的意義是快樂,這是從字面上釋義。就卦象說:司空季子認為《震》象徵雷、車、長男,《坎》象徵水、眾。《坤》象徵土,母。就取義說,司空季子認為《震》為動,《坎》為勞,《坤》為順。由於《屯》卦的內卦和《豫》卦的外卦都是震卦,震為車,所以說「車班外內」。班,是遍的意思。又由於《屯》卦的二至四爻是坤之象,再加上《豫》卦的下卦是坤,坤的性質是順從。所以說「順以訓之」。又《屯》卦的三至五爻是艮之象,艮的象徵物是山,《屯》卦的上卦是坎,坎為水。這是有山有水。而《豫》卦的二至四爻也是艮之象,三至五爻亦是坎之象,也是有山有水。兩個卦的卦象都表示有山有水,而山水是國家的標誌,所以說重耳可以復國執政。
不僅如此,司空季子又從《屯》《豫》兩卦都具有坤之象而坤為土,《屯》為厚,《豫》為樂,表示有厚實的土地就會快樂。總之,《屯》《豫》兩卦的卦象是有山有水有土。山、水、土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因而肯定重耳能享有晉國。
又《屯》卦的上卦為坎,二至四爻為坤,坤為順,人數眾多而又順服。下卦為震,震.為車為動,車動而有武功,前者說明有文德,使得眾人歸服。後者表示武功卓著,兩者結合起來,即是文武具備。
又《豫》卦的下卦為坤,坤為母,上卦為震,震為長男,母親雖老而兒子長大成人,所以卦名《豫》是快樂之意。坤為內卦,居內快樂,震為外卦,表示行師出征,而《豫》卦的卦辭正好是「利建侯行師」,意思是率軍出戰利於立侯。《豫》卦的卦象和卦辭都說明形勢吉利。
至於其解釋卦辭也全以卦象為據,著重點在用卦象卦辭證明「利建侯」三字。
司空季子解釋可謂絞盡腦汁,他不僅使用了一般取象,還使用了就象徵物的意義和性質的關係進行推論的手法,特別是第一次使用了將卦象任意拆開的互體手法,委曲其說,以便為自己的論點提供堅實的依據。他 取什麼,不取什麼,怎樣取,怎樣推論,毫無原則可言,全為高下在心。然而這種牽強附會之說,竟然也為人所相信,足以證明當時用《周易》占筮已蔚成風氣。
⑦只用卦辭
《左傳》昭公七年記載,衛襄公夫人姜氏沒有兒子,嬖人嫻給生了個兒子叫孟執。到韓宣子執政聘問諸侯的那一年。嬖人婤給又生了個兒子叫做元。那麼立哪一個為繼承人呢?
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衛國,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長之謂乎?」對曰:「康叔名之,可謂長矣。孟非人也,將不列於宗,不可謂長,且其爻曰:『利建侯』,二卦皆雲,子其建之!」
這段話的意思是:孔成子用《周易》算了一卦,說「元希望享有衛國,主持國政。」得到《屯》卦。又說:「我還是想立執,希望能夠允許,得到《屯》卦變成《比》卦。把卦給史朝看。史朝說:「『元亨』(就是元將會享有),又有什麼懷疑呢?」孔成子說:「『元』不是說為首的嗎?」史朝回答說:「康叔為他取名,可以說是為首的了。孟不是這樣的人,他將不能列在宗主里,不能叫做為首的。而且它的爻辭說:『利建侯』。嫡子繼位而吉利,還建什麼侯。建立就不是繼位。兩次卦都這麼說,你還是建立他為好。」
史朝只是利用《屯》卦卦辭「元亨」和「利建侯」來肯定應該立為衛君的是元,而不是孟執。這是將卦辭的「元」與名字的「元」相等同,以說明「元亨」就是講這個名字叫元的人將要亨通,然後又聯繫到「利建侯」,來說明「元」應該立為衛君。這種解釋自然是牽強的。但孔成子卻將卦辭「元亨」的「元」理解為長,認為是指孟執。
兩人都在利用卦辭作文章。只不過是史朝又抓住卦辭「利侯建」,提出如果是立孟執的話,孟執是長子,立長子叫嗣位,不叫「建侯」,與卦辭不合。既然卦辭說的是「建侯」,那就一定是立弟弟元。其實二人都沒有什麼道理。但孔成子還是依了史朝立元為衛君。
我們知道,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任何時候,都有左中右三種人。即使在某個主張成為人們的共識,某個做法成為社會的風氣的情況下,也會有它們的反對派。更何況用《周易》占筮,本身不具備任何科學性,只不過是為人們決定疑難時提供某種虛幻的依據。而這種依據又常常是人們主觀意圖的顯現。
其中的觀象取義、事物間互相關係的推論,並不遵循某種規定的原則性,而完全為釋卦者個人根據自己對某些問題的觀察分析和推理所決定,這就是為什麼有的卦會有不同的分析,作出完全不同的判斷。如前所舉重耳是否能享國執政那一卦。筮人認為不吉,而司空季子卻認為非常吉利。原因就在於兩人對重耳流亡的現狀和未來的前景看法不一致。
所以如果說占筮是探測神的意旨的話,倒不如說是在等待人的判決。因為神的意志是不存在的,所謂的神實際上是人按照自己的想像和意志創造出來的,神在本質上是人的幻化。
從前面所舉的釋卦的例子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不是人的意志服從了神的意志,而是神的意志服從了人的意志,只不過是人的意志又是客觀事物的相互聯繫的抽象反映。說到底,占筮就是借用神的牌子來表示人們自己的意見,是人們利用自己的智慧和生活經驗代替神回答占筮者提出的各種問題。正因為占筮的結果實際上是釋卦者本人的意願,因而當釋卦者的解說和判斷不符合占筮者的主觀願望時,占筮者則將神靈的旨意拋在一邊了。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齊國棠公的妻子,是東郭偃的姐姐。棠公去世了,東郭偃為崔武子駕車去弔唁,崔武子看到棠公的妻子棠姜很美,便讓東郭偃為他娶過來。東郭偃說:「男女要辨別姓氏,現在你是丁公的後代,我是桓公的後代,(同為姜姓)這是不行的。
武子筮之,遇困之大過,史皆曰吉,示陳文子,文子曰:「夫從風,風隕妻,不可取也。且其爻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困於石,往不濟也;據於蒺藜,所恃傷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無所歸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當之矣」,遂取之。
崔武子自己佔了一卦,得到困卦變成大過釙,太史都說「吉利」,拿給陳文子看,陳文子說:「大夫跟從風,風墜落妻子,不能娶的。而且它的爻辭說,『為石頭所困,據守在蒺藜叢,走進屋,不見妻,凶。,為石頭所困,這意味前去不能成功;據守在蒺藜里,這意味著所依靠的東西會使人受傷。走進屋,不見了妻子,凶,說明無所歸宿。」崔武子卻說:「她是寡婦,有什麼妨礙?她死去的丈夫已經承擔過這凶兆了。」於是娶了她為妻。
陳文子分析主要是就卦象和爻辭立說,困卦蔓的卦象是坎下兌上,坎為中男,所以叫做夫。但現在困卦變成大過卦,是由於困卦的下卦坎六之爻變成陽爻,成為巽,而巽象徵風,所以說是「夫從風」,但上卦的兌仍沒發生變化,兌為少女,大過卦的卦象是風正在吹少女,會把少女吹倒,這就叫做「風隕妻」。這是不吉利的。
困卦的爻辭都是不好的,你看,不僅是為大石頭所阻擋,又落在荊棘之中,回到家裡,妻子也不見了。而且斷占辭明白地說是凶。爻辭的內容和崔武子占問的事情也相合,
無論是卦象和爻辭都表示不吉利。但崔武子由於情慾難耐,則說這些凶非已為她的丈夫所當過了。將昭昭神旨扔在腦後。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認識水平的提高,人為的神旨自然難以取得絕對地位。特別是當人們從許多具體的事例當中發現,決定吉凶禍福的不是幽冥之中的神,而往往和個人的道德修養、所作所為密切相關。於是人們便常常以自己對某事的分析否定占筮的結果。
《左傳》昭公十二年記載,魯國季氏家臣南蒯背叛季氏,他事先自己算了一卦變,遇坤之比,這是坤卦六五爻由陰爻變成陽爻,坤卦六五爻辭是「黃裳,元吉」,南蒯自以為喜。便拿卦去請教子服惠伯。惠伯對此評論說:
吾嘗學此矣。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外內倡和為忠,率事以信為共,供養之德為善。非此之者弗當。且夫《易》不可以占險,將何事也?且可飾乎?中美能黃,上美為元,下美則裳,參成可筮。猶有缺也,筮雖吉,未也。
惠伯說:我曾經學過《周易》,如果是忠信的事情就可以,否則就一定失敗。外面強盛而內里溫順,這是忠誠,用溫順來占卜,這是信用。所以說「黃裳,元吉」,黃,是內衣的顏色,裳,是下身的服裝。元,是善的第一位。內心不忠誠,就與顏色不相符。位居下面而不恭敬,就與服裝不相符,事情辦理不善,就和標準不相符。內外和諧就是忠,根據誠信辦事就是恭,崇尚上述三種德行就是善,不是這三種德行就當不起(爻辭的預測)而且《易》不能用來預測冒險的事情,你打算做什麼呢?而且能不能在下位而恭敬呢?中美就是黃,上美就是元,下美就是裳,這三者都有了才可以合於爻辭的預測,如果還有缺少,爻辭雖然吉利,還是不行的。
惠伯一開始就立下「忠信」二字作為論事的根據,而南蒯背叛主人,本身就是不忠不信,所以必然失敗。這「忠信」二字雖為惠伯自己所提,但他仍要從卦象中得出:比卦的外卦為坎,坎為險,故強。內卦是坤,坤為順,故溫,外強盛而內溫順,這就是忠。又坎為水,坤為土,水土相合則是和諧之象。以和順的態度去占筮,這就是信。惠伯認為卦象本身就包含了忠和信兩種德行,卦象和爻辭構成因果關係,只有具有了忠信之德的人,才會是「元吉」,至於他把黃與忠聯繫起來,裳與恭對應起來,又把爻辭中的「元」拆開理解為「善的第一件事」,並進而推論事情沒做好,就不符合標準,哪顯然是東拉西扯強為之說。
從惠伯的評論我們發現,他是先有觀點,後去分析卦象爻辭,這樣便是用自己已有的思維框架去套《周易》的卦象與爻辭。因而解釋起來特別顯得生硬。至於他提出的「《易》不可以占險」,顯然也是針對南蒯的具體行為而發的。已經知道了南蒯的意圖,自己對南蒯的打算也早已持否定態度,只不過是正好借《周易》來表達自己的看法而已。在這裡,《周易》顯然成了釋卦者的工具,而不再是神意的體現。
又《左傳》襄公九年記載,魯襄公的祖母穆姜和別人私通,想推翻自己的兒子成公,立姦夫僑如為國君,陰謀敗露,被迫遷往東宮。準備搬家的時候他算了一卦,遇艮之八。占筮者向他解釋說,這是艮之隨,隨,就是隨人出走,你必順趕快隨情夫逃走,穆姜卻回答說:
亡。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干也。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然,故不可誣也,是以雖《隨》無咎。今我婦人,而與於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不靖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有四德者,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必死於此,弗得出矣。
穆姜不肯逃去,他說這卦象在《周易》里說「《隨》,元、亨、利、貞、沒有災禍」。元是軀體最高的地方;亨,是嘉禮中主賓相會;利,是道義的總和;貞,是事情的本體。體現了仁就足以領導別人,美好的會見足以協調禮儀,有利於萬物足以總會道義,本體堅固足以辦好事情,這樣,所以是不能欺騙的,因此雖然得到《隨》卦而沒有災禍。現在我作為女人而參與了動亂。本來地位低下,而又沒有仁德,不能說是元;使國家不得安定,不能說是亨;做了事情而害自身,不能說是利;丟掉寡婦的地位而打扮得漂漂亮亮,不能說是貞;具有這四種品德的人,得到《隨》卦才可以沒有災禍。我一種都沒有,哪裡符合《隨》卦的意義呢?我自取罪惡,能沒有災禍嗎?必定會死在這裡,不能出去了。
穆姜自認為罪孽深重,必死無疑,逃出去也沒有用。所以他對史官的推斷毫不相信,並對《隨》卦卦辭「元亨利貞」作出了新的解釋。其解釋全以倫理道德為標準,認為只有具備了仁、義、禮、正四種品德的人,遇上《隨》卦,才會吉利無咎。而自己品德敗壞,擾亂國家,傷了倫理,這是玩火自焚。因此雖遇《隨》卦「無咎」的結果,也不能改變自己大禍臨頭的命運。後來穆姜果然死在東宮。
又《左傳》僖公十五年記載,晉獻公把女兒嫁給秦穆公的時候,佔了一卦,得《歸妹》變成《睽》卦。史蘇預測說:不吉利,卦辭上說「男人宰羊,不見血漿;女人拿筐,白忙一場,西鄰責備,不可補償。《歸妹》變《睽》沒人相幫。」《震》卦變成《離》卦,也就是《離》卦變成《震》卦。「又是雷,又是火,勝利者姓贏,失敗者姓姬。車子脫落伏兔,大火燒掉軍旗,不利於出兵,在宗丘打得慘慘凄凄。……侄子跟著姑娘,六年之後,逃回自己的所居,拋棄了他愛姝,明年死在高梁的虛墟。後來晉獻公兒子晉惠公戰敗,作了秦國的俘虜。晉惠公說,父親當初要聽了史蘇的話,我哪裡會有今天?韓簡駁斥他說:
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
意思是說:龜甲是形象,蓍草是數字。事物生長以後才有形象,有形象以後才能滋長,滋長起來以後才有數字。先君的道德敗壞,難道可以數得完嗎?史蘇的占斷,即使聽從了,又有什麼好處。
韓簡駁斥的最有力的根據是,先有事物,後有象數,象數賴事物而生,在後的象數怎麼能干預在前面的事物的命運呢?意思是你父親的德敗壞在前,占筮在後,占筮對他毫無作用,所以聽不聽史蘇的推斷,都無法避免你今天的結局。
這裡已完全否定了《周易》占筮的作用,專以個人的道德行為來論其吉凶禍福,具有進步的無神論思想。
從上面所敘述的實例來看,春秋時用《周易》占卦以預測吉凶,是非常流行的。當時人們的占卦方式主要是變卦。但在具體釋卦時卻採取了較為靈活的手法,或取卦名,或取卦象,或取本卦卦爻辭,或取變卦爻辭,或幾方面綜合分析。但有一個共同特點,即都以自己對所佔問問題的看法作為釋卦的內在依據,都用自己早已成竹在胸的觀點去解釋面前的卦象爻辭。
因此,有些釋卦較為符合情理,有些釋卦卻令人頗費心思。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有些卦象和卦爻辭與占問的問題及釋卦者的觀點大體相近,因而解釋起來似乎順理成章,如醫和用蠱卦闡釋晉侯生病的原因。而大多數卦象和卦爻辭與占問的問題及釋卦者的觀點相差甚遠,於是釋卦者只好曲為之說,表現出很大的主觀隨意性,牽強附會十分明顯。而為什麼釋卦者的胡言亂語,又常常得到驗證呢?這並不是《周易》有什麼神妙的功能,也不是釋卦者的不幸而言中,而是說明釋卦者對某個問題的分析符合客觀事物的發展規律。
如知莊子認為彘子不聽主帥命令,擅自率軍出戰,必將失敗,就是建立在對當時形勢的正確分析的基礎之上的。因為鄭已與楚講和,再去救鄭當然是師出無名。師出無名,必然會導致軍心渙散,再加之將帥之間意見不一,失敗自然是情理之中。至於知莊子講什麼「川壅為澤」,那隻不過是借重《周易》來立己說罷了,司空季子認定重耳必將返國執政,也是屬於此類情況。當然這裡也不排除有《左傳》作者事後追記的成份。
至於《左傳》中出現了一些不太相信《周易》占筮的結果的現象,固然可以說明人們的認識水平和思維水平在不斷提高;把個人的前途命運與自己的所為相關聯,突出了人的作用而淡化了神的功能,具有進步的意義。但這又正好從反面證明了用《周易》占筮釋卦的隨意性,即:可以這樣說,也可以那樣說。正是這種解釋的隨意性,開創了後來《周易》運用中的五花八門的流派。
『戰國時的釋卦』
春秋時期人們使用變卦的方式和著眼於八卦象徵物相互關係的研究,來解釋所佔得的卦象和卦爻辭,以回答占問者對所佔事情的疑慮,從某種意義說,它指明和規範了使用《周易》的方式和方法。
後世各家各派的《易》學傳人基本上都是沿著春秋時人所開創的這條道路前進的。所不同的是,由於受到各個時代政治觀念、倫理意識的影響,在表現方式上各有著自己時代的特色,但萬變不離其宗,都是在這兩個方面進行擴展,更新和補充。
戰國時代尤其是如此,有人認為戰國時代占卦不用變卦,釋卦也不講變卦,這是值得商榷的。誠然,戰國時代占卦不用變卦,從現存的史料來看,象《左傳》中記載的那樣遇某卦之某卦的現象似乎還沒有發現,但它釋卦時在許多時候都是著眼於變卦的,如此時流行的「卦變說」「剛柔消長說「(或剛柔往來說)就是以變卦作為它的主要內涵的。
變卦的實質是由於爻的性質發生變化而導致全卦性質的改變。這種爻的變化不僅表現為陰爻變為陽爻或陽爻變為陰爻,還表現為所變的那個爻所居的位置的變化,位置不同,該卦的性質也不同。關於前者,後來演變為卦變說,互體說實質上也屬於這一類。關於後者,後來演變為爻位說,即:相應說,得中說,承乘說等。所以我們說後世解易都是從變卦而來,至於具體闡述的依據和原則,更是從八卦的象徵物生髮開去的。
陰陽說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易》學,受當時思想界觀點的影響,戰國時代的《易》學主要特徵是以陰陽觀念來解釋《周易》的卦象和卦爻辭。這是與春秋時期所不同的。也是春秋人釋卦所未曾採用的,用陰陽概念來解釋事物的性質和變化,最早的是西周末年的伯陽父,他認為發生地震的原因就是「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此後陰陽觀念即正式成為人們認識、解釋宇宙中的客觀事物和人們的日常生活現象的理論依據,到老子時正式提出「萬物負陰而抱陽」,認為任何事物都是陰和陽兩種性質不同的東西組成的。
《管子·樞言》中提出「凡萬物陰陽,兩生而參視」,告訴人們認識事物都要從陰陽兩個方面綜合考慮,甚至明確指出:「春秋冬夏,陰陽之推移也,時之長短,陰陽之利用也,日夜之易,陰陽之化也。」這是把人們所熟知的自然規律的變化也用陰陽兩個概念加以概括。以陰陽二氣的盛衰來說明一年四季的變化。由此出發,人們認識到世界上的任何事物的變化都是由其內部陰陽兩個方面矛盾鬥爭的產物。上至天象,下至地理,中至人事,無不是陰陽運動的結果。集中反映戰國人易學思想觀念的《繫辭》《說卦傳》基本上就是以此作為指導思想的。
陰陽說的另一種說法是剛柔。如果說陰陽是事物的性質的規定和概括,那麼剛柔則是這種規定和概括在意義上的引申,《繫辭》的「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雖然是從筮法中成卦的角度說的,但非常清楚地表明了二者的關係。所謂:「剛柔者立本者也」,則是越過二者的關係,直接將陰陽與剛柔等同起來,把剛柔兩種性質的事物作為成卦的根本,這當然是未嘗不可的,以剛柔兩種概念來解釋《周易》中所象徵、反映的萬千事物,春秋時期的釋卦沒有這種現象。這種做法首次見於戰國時期的解《易》代表作《彖傳》。
剛柔對稱,早在《詩經》中的《商頌》篇就出現了,但以剛柔作為一種範疇來說明事物的性質,則是春秋時期才有的。范蠡以剛柔原理來指導用兵,老子以剛柔性質來論述立身處世的原則和方法。《彖傳》作者則以剛柔區分乾坤兩卦和一﹣﹣兩種卦畫符號的性質,並進一步概括客觀事物的不同性質,這顯然又是從春秋時期人們釋卦時注意從象徵物質中來闡述它們的意義演化而來。
這樣,戰國時代人們釋卦的主要做法就是用陰陽、』剛柔兩種範疇來研究卦象和卦爻辭。在此基礎上,探討一卦六爻內部的排列、運動矛盾所反映出來的客觀意義,以此來說明客觀世界運動變化的規律和占問者的一些具體問題的猶疑。這就是對後代影響很大的爻位說。下面分別加以敘說。
當位說
這種解說方法是把一卦中的六個爻分為奇數的位次和偶數的位次,初、三、五是奇數,是陽位,二、四、上(六)是偶數,是陰位。凡陽爻居於陽位,陰爻居於陰位就是得位,或叫作當位。相反,陽爻居於陰位,或陰爻居於陽位,就是不得位,或叫不當位,意思是陰爻和陽爻沒有處在它們應該處的位置上,猶如鴨占鵲巢,具體說來即是陽爻應該處在初、三、五的位置上,陰爻應該處在二、四、上(六)的位置上,一般說來,得位的就是吉,不得位的就是凶。
這種情況最典型的是《既濟》和《未濟》兩卦。《既濟》的卦象是
,初九居陽位,六二居陰位,九三居陽位,六四居陰位,九五居陽位,上六居位,各自都處在應該處的位置上,所以《彖傳》說:「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未濟卦》的卦象是
,與《既濟》恰好相反,它是所有的陽爻都處在二、四、六的位置上,所有陰爻卻處在一、三、五的位置上,都沒有處在應該處的位置。所以《彖傳》說它「無攸利」「不當位」。《小象》解釋六三爻辭的「未濟征凶」,是因為「位不當也。」
又如《蹇》卦的卦象是
,除初六居於陽位不當位以外,其餘二、三、四、五、六爻都當位,所以《彖傳》說「當位『貞吉』,以正邦也。」這看來似乎很有道理,但用《周易》一檢驗,就知道它是《彖傳》作者以偏概全,既不符合《周易》卦爻辭內容的實際,也不符合六十四卦組卦的情況,下面我們從正反兩個方面加以驗證。
例如:《既濟》卦的九三爻辭:「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意思是高宗攻打鬼方,所花的時間要很長。這顯然不是很吉利,按照當位來解釋,既然九三爻為陽爻處陽位,那麼就應該是馬到成功,而不應該是多年才能攻下。而上六爻辭:「濡其首,厲。」這是說做起事情來簡直好象把腦袋浸在水裡,會發生生命危險。這哪裡還是什麼得位而吉呢?同時,這一卦的六爻都是得位的,按理說,不僅每條爻辭應該是吉利的,而且整個這一卦也應該是非常吉利的。但該卦的卦辭卻是「亨小,利貞,初吉終亂。」只是小小的亨通,或者說只是小事情亨通。而且開頭雖然吉利,但最終會出大亂子。這更加不是得位而吉了。同樣,《未濟》卦也是如此。該卦九二爻辭:「曳其輪,貞吉。」這是說拉著輪子前進,行動正確而吉利。而不是什麼陽爻失位而凶。六五爻辭:「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意思是堅守正確之道可以獲吉祥的結果,沒有悔恨。君子由於心中誠實,光輝照人,結果非常吉利。這顯然不是陰爻失位而凶。
《既濟》《未濟》兩卦是最典型的「當位」和「不當位」,但驗之它們的卦爻辭,都與當位說的解釋不相符合,這就充分證明「當位說」只不過是《易傳》作者的主觀外加。
再從其它卦的情況來看:
《萃》卦的卦象是
,其中的九四爻是陽爻居陰位,這顯然是不當位。《象傳》也指出該爻「位不當也」。但該爻的爻辭卻是:「大吉,無咎。」又如《睽》卦的卦象是
,六三爻是陰爻居陽位,這顯然是不當位,《象傳》也指出它「位不當也」,然而爻辭卻說:「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開頭雖然不好,但卻有好結果,這顯然是吉利的。
再如《頤》卦的卦象是
,初九爻是陽爻居陽位,按當位說,應該是吉利。然而該爻辭卻是:「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丟掉自己的珍貴食品不吃,卻老盯著人家口裡含的東西,這是貪得無厭,當然是凶。又如《大畜》卦的卦象是至,初九爻亦是陽爻居陽位,按當位說是吉利的,然而爻辭卻是:「有厲,利已。」意思是說有危險,以停止行動為有利。而該卦的六五爻是陰爻居陽位,按當位說是不吉利的,但該爻辭卻是:「豶豕之牙,吉。」即被閹割了的豬的牙齒是不咬人的,所以是吉利的。
從以上所舉的例子來看,用當位說無法解釋《周易》的卦爻辭,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不相符合的,即使有少數相合的,也不是因為當位的問題。
當位說所以是荒謬的,除了與《周易》卦爻辭的實際情況不相符合以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違背了六十四卦的組合原則和卦爻辭基本上來源於筮辭的客觀現實。如前所說:六十四卦是在八卦基礎上,按照「非復即變」的原則,兩兩相重而成的。
而卦爻辭則是在對原有筮辭的基礎上,經過人們的加工整理(或者包括一些創作)而成的,重卦以及排列六十四卦可能都有一個較長的過程,卦爻辭的整理也不是某人一時之作,它分屬於兩個不同的系統。前者的卦象形式是由不同的基本卦經過不同的組合而成的,一旦形成之後,即不可改變,無論是調換一個爻的位置或是改變一個爻的性質,都會導致該卦性質的改變。而卦爻辭或是隨意繫上去的,或是整理加工後排列成用以象徵客觀事物發生、發展、極盛、衰亡的情況的。這一部分爻辭所考慮的主要是事物發展的層次性,以與左邊的卦畫符號從下至上的順序相應即可,而決不會考慮與左邊的陰爻陽爻,陰位,陽位相應,更不會考慮陰爻陰位,陽爻陽位,況且,整個《周易》中沒有一個陽字。
賦予一﹣﹣兩種符號以陰陽剛柔的性質也是後代的事,而不是《周易》本身所固有。同時,《周易》既然是一部算命占卦卜筮之書,所筮得的卦與爻也主要是由某種材料(竹板、蓍草)的偶然組合來得到的。這時釋問的主要依據即是爻辭,而不再是陰陽爻的位次。正由於它們分屬兩個不同的系統,其間決沒有任何的必然的邏輯聯繫,所以後人提出的當位說每每與《周易》的實際情況相牴牾。
得中說
所謂中,指的是在內卦和外卦都居於中間的那個位置。也就是一個完整的六畫卦的第二個位次和第五個位次。如果居於第二個位次的是陰爻,那就是既得中,又得位,(或叫作得正位)如果居於第二個位次的是陰爻,那就只是得中而不得位。同樣,如果居於第五個位次的是陰爻,那就是既得中,又得位。如果處在這個位置的是陰爻,那就只是得中,而不得位。一般說來,陰陽爻得中的就吉利,反之就凶。這就是所謂的得中說。還有,按照傳統的說法,六畫卦中的第五個位次是君位,其餘的位次都是臣位。《繫辭上傳》說的「列貴賤者存乎位」,即是說可以從爻的位次上反映出貴賤來。《繫辭下傳》說的「三多凶,五多功」也就是這個意思。「三」因為處於下卦的上位(偏位),不得中,所以多有兇險。而「五」因為處於上卦的中位,這是非常吉祥的象徵,必然就會動則有功,勞則有成。
如《訟》卦的卦象是
,《彖傳》在解釋該卦卦辭「中吉」時則說:「剛來而得中也」,意思是九二以剛來居下卦二陰之間,這是得中,所以吉利。
《臨》卦的卦象
,《象傳》在解釋六五爻辭「知臨,大君之宜,吉」時說:「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意思是說大君之所以應該這樣,是因為本爻奉行了中道。
再如《噬嗑》卦的卦象是
,它的六五爻並不當位,但因為居上卦之中,所以《彖傳》說:「柔得中而不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需》卦的卦象是
,九二和九五爻都是得中,其爻辭也分別是「終吉」「貞吉」。由於該卦兩個陽爻都是得中,且九五爻還得位,所以卦辭也說「貞吉,利涉大川」。《象傳》在解釋該卦卦辭時說:「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天位,即君位。正中,即既得正位,又得中位。這是非常吉利的。《象傳》在解釋該卦九五爻辭「需於酒食,貞吉」的原因時,也是說它「以中正也」。
至於《乾》卦九五爻辭說:「飛龍在天,利見大人。」更是典型的得中吉利之象。九五爻既當位,又得中,爻辭又將大人和飛龍聯繫起來,所以古人則常以龍作天子,後世稱帝王為九五之尊大概就是源於此。
得中說是否完全符合《周易》的實際情況呢?回答也是否定的。
如《頤》卦的卦象是
,顯然六二爻是既得中,又得位,按理說應當是吉利無比的,但該爻辭卻是:「顛頤,拂經,於丘頤,征凶。」意思是既顛倒了尋求養生的做法,又違背常理,向高丘上的尊者索取頤養,往前進必有兇險。
《井》卦的卦象
,九二為得中,爻辭是「井谷射鮒,甕敝漏。」意思是井中容水的穴竅被作為射取小魚之用,汲水器破敗漏水而無物取水。這當然是不吉利。
又如《兌》卦的卦象是
,九五爻是既得位,又得中,按說應是非常吉利的。然而其九五爻辭卻是:「孚於剝,有厲。」意思是心中的誠信被剝奪,這是有危險的。
《同人》卦的六二爻辭是「同人於宗,吝。」吝,即是有小災禍。《屯卦》六二爻辭是「屯如遭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被娶去的女子不懷孕,十年之後才懷孕,這當然不能是令人滿意的。反之,許多吉利的爻辭,那一爻卻並不得中。
把得中說作為一條原則來解釋《周易》,其科學性是值得懷疑的,因為它並不完全符合《周易》的實際情況。不過,這種不相符合的情況並不多,據我查驗,大概只有十來處,這在總共一百二十八處中所佔的比例並不大。但既然有例外,就難以說明這條原則是來自《周易》本身。只能說是後來人的發現。而且我懷疑它是受了儒家中道思想的影響。
相應說
這是認為一個卦的一、二、三爻與四、五、六爻能夠相互呼應。具體說來就是第一爻與第四爻相應,第二爻與第五爻相應,第三爻與第六爻相應。相應又分為兩種情況:凡陽爻與陰爻相應叫作有應(或順應),有應是吉利的。如第一爻是陽爻,第四爻是陰爻;或第二爻是陰爻,第五爻是陽爻,那麼就叫作有應。相反,凡陽爻遇陽爻,陰爻遇陰爻則是無應(或叫敵應)。無應是危險的。如第一爻是陰爻,第四爻也是陰爻;第五爻是陽爻,第二爻也是陽爻;這就是無應,其情況當然是不好的。
如《恆》卦的卦象是
,《彖傳》認為:「剛柔皆應,恆。恆,亨。」這是說下卦初六與上卦的九四相應,下卦的九二與上卦的六五相應,下卦的九三與上卦的上六相應。這些都是陰爻與陽爻相應,是有應,所以是吉利的。該卦卦辭也是「利貞,利有攸往。」
又如《家人》卦的卦象是
,初九與六四相應,六二與九五相應。這是吉利的。所以初九的爻辭是「閑有家,悔亡。」意思是防止邪惡能保有家,悔恨消亡。六四爻辭是「富家,大吉」,家庭富裕,非常吉祥。兩者意思相近,都為吉利無悔。六二爻辭是:「無攸遂,在中饋,貞吉。」意思是即使無所成就,在家中主管伙食,堅守正道會吉利。九五爻辭是:「王假有家,勿恤,吉。」意思是:君王到了朝廷上,不必憂慮,吉祥。
又如《艮》卦卦象
,按相應說,六爻都不相應,所以《彖傳》說:「上下敵應,不相與過。」
這種理論是否完全符合《周易》的實際情況,我們須對此加以驗征。
如《小過》卦的卦象是
,這是初六與九四相應,九三與上六相應。按相應說它們應該是吉利的。但初六爻辭是「飛鳥以凶」。即飛翔的鳥有危險。九四爻辭是「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意思是:不要過分剛強就能遇到陰柔。但前往會有危險,一定要加以戒備,不可施展才用,這樣才永遠正確。顯然都是不吉利的情況。同樣,九三爻辭是:「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意思是:不要過於防備他人,跟隨他人有時會有傷害,有兇險。上六爻辭是「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意思是:沒有碰到他,卻超過了他,正象飛鳥陷在網羅里,遭到兇險,這叫作災禍。這就不只是不吉利,而且還有危險災禍。
而《大畜》卦的卦象是
,這裡初九與六四相應,九二與六五相應。但初九的爻辭是「有厲,利已。」明確指出:有危險,停止才有利。而六四爻辭則是:「童牛之牿,元吉。」意思是束縛在無角小牛頭上的木牿,非常吉祥。一個凶,一個吉,怎能是相應?九二爻辭是「輿說轅」,即大車脫了輪輹走不動了。這當然不好。而六五即是「豶豕之牙,吉」,意思是被閹割了的豬牙齒不咬人,所以吉祥。也是凶吉交錯。顯然它們之間並不相應。
相反,有些爻辭吉利,斷語也吉利的,卻根本不相應。如《謙》卦的六二爻辭是「鳴謙,貞吉。」指謙虛名聲外聞,正確而吉利。六五爻辭是:「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八 卦術利。」意思是,不需要依靠鄰居的幫助而富強起來,去征討別國會有利可得,沒有不吉利的。兩條爻辭都吉利,但這兩爻卻不相應。如前所舉的《艮》卦,六爻都不相應,但其初六爻辭是:「艮其趾,無咎,利永貞」,六四爻辭是:「艮其身,無咎。」明顯地表現為吉利。六二爻辭:「艮其腓,不拯其隨,我心不快。」和六五爻辭「艮其輔,言有序,悔亡」,也是有吉有凶。而上九爻辭更是明確指出「敦艮,吉」。顯然與相應說的原則不合。
更有力的反證是《大畜》卦的九三與上九本不相應,但《象傳》卻說:「利有攸往,上合志也。」把不相順應的兩爻說成是志同道合,這不是自己破壞自己的體例和原則嗎?又如《無妄》卦初九與九四本不相應,但《象傳》在解釋其初九爻辭:「無妄,往吉。」時即說:「無妄」之「往」,「得志也。」這是說初九爻以真實無妄的情態去前進,就會志得意滿,初九前往只能與九四相應。既然是敵應,怎麼會是「得志」呢?上述實例,足以證明用相應說去解釋《周易》也只會是窒礙難通。雖然有些卦與之相合,但許多卦卻並不相合,無法貫徹到底。
承乘說
這是從一卦之中相鄰的兩爻的位置來研究兩爻之間的關係,從而斷定它們的吉凶。一般說來,位置在下面的叫承,在上面的叫乘。承,是承受。乘,是乘坐。如果上爻是陽爻,下爻是陰爻,則是陰承陽,或叫陽乘陰,這種關係為順而正確,因而是吉利的。反之,陰爻在上,陽爻在下,則是陽承陰,或叫陰乘陽,那麼這種關係就是不正確的,因而也是不吉利的。一句話,就是只允許陽在上,陰在下。
如《巽》卦的卦象是
,初六屈伏在九二下面,六四屈伏在九五下面,關係正確。其卦辭為:「小亨,利有攸住,利見大人。」《彖傳》解釋卦辭說:「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小過》卦的卦象
,上卦的卦象是六五乘九四,下卦的卦象是九三乘六二。按承乘說,上卦中的陰陽關係是不正確的,而下卦中的陰陽關係是合理的。所以《彖傳》說:「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歸妹》卦的卦象是
,六三在九二之上,六五在九四之上,都是陰爻凌駕在陽爻之上,這是陰乘陽,關係不正確。所以《彖傳》說:「無攸利,柔乘剛也。」
《屯》卦的卦象是
,六二在初九之上,《彖傳》在解釋六二爻辭時說:「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認為六二爻會碰上災難,原因是柔乘剛,之所以女子十年才懷孕,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豫》卦的卦象
,六五在九四之上,《象傳》在解釋六五爻辭時說:」貞疾,乘剛也。」
這種說法是否完全符合《周易》的實際,我們也一一加以檢驗。
《離》卦的卦象
,六二在初九之上,六五在九四之上。按理說,六二爻應是不吉利的。可是六二爻辭卻是「黃離,元吉。」同樣,初九被六二所壓迫在下,也應是不吉之象,但初九爻辭卻是「履錯然,敬之無咎」。明確指出沒有問題。六五陰爻在九四陽爻之上,也是不吉利的,但六五爻辭卻是」出涕沱若,戚嗟若,吉,」雖然淚流滿面,憂傷悲凄,但最終結果卻是吉利的。
再以《屯》卦為例,《象傳》認為該卦六二爻所以有災難,就是因為「柔乘剛」,即六二陰爻居於初九陽爻之上。按承乘說,初九陽爻受到六二陰爻壓迫在下,也應是不吉利的,然而該爻爻辭卻是:「盤桓,利居貞,利建侯。」不僅有利,而且還利於封侯建國。同是《象傳》,此處卻不是陽承陰不利,反而說:「以貴下賤,大得民也。」肯定初九陽爻的做法正確,說它是以尊貴之質而謙卑自處,因而是眾望所歸。同樣,本卦的九五陽爻在六四陰爻之上,本應是吉利的,但該爻爻辭卻是:「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小的就吉利,而大的就兇險了。而且《象傳》在這裡卻並未指出陽乘陰這一正確關係,也未再用「承乘說」來解釋,只是說「施未光也」。
同是一卦之中,同是《象傳》卻有三種不同的解釋方法,顯然它不符合《周易》的實際情況,而是《易傳》作者的主觀臆造。
承乘說所以不能相信,因為它完全違背了《周易》的體例。我們知道,《周易》中的六十四卦每個卦都是由八個基本卦中的另兩個卦組成的,基本卦中的三畫卦是獨立的,也是最小的卦的組成單位,它絕對不能再拆開。如果六十四卦中的卦畫可以拆開組合,那麼就無法解釋《周易》由八卦到六十四卦的衍生現象,特別是無法解釋《周易》六十四卦都由兩部分組成的客觀現實。
如果任意拆開,那麼《周易》就不是六十四卦了,而是幾百卦。而承乘說的做法則是任意將兩個基本卦拆開,將一個整體的六畫卦割裂,這顯然是行不通的。而且實際上也無法運用,因為只研究相鄰的兩爻,那麼到底是哪兩爻呢?一爻和二爻可以構成承乘,二爻和三爻,三爻和四爻,四爻和五爻,五爻和六爻都可以構成承乘。比如離的卦象是三,二爻是陰在陽上,三爻是陽在陰上。那麼二爻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呢?與一爻相對那麼它是不吉利的,但與三爻相對,它又是吉利的。完全無法確定。同樣坎的卦象是三,其中的第二爻也無法確定它的吉凶。
如此看來,承乘說既在理論上說不通,在實踐中也無法運用。其所以有此種解說,主要也是受了儒家陽尊陰卑,男尊女卑倫理觀念的影響。
卦變說
這種說法的前提是承認卦中的各爻可以上下自由往來,由於陰陽二爻可以往來變化,那麼勢必引起卦象的改變。這種卦象的變化叫作卦變。
它與春秋時期流行的變卦是不同的。它們的區別在於:變卦是一個以至幾個陽爻或陰爻發生變化,性質或由陽變陰,如遇觀量之否要,觀卦的六四陰爻變成陽爻,從而使得觀卦變成否卦。但卦變即是在一卦之內陽爻和陰爻互換位置,這種互換並不影響該卦性質的改變。具體說來,就是這種陰陽爻的位置的互換是觀念上的。即來替換的陽爻或陰爻實際上並不出現,而當人們一看到某個卦象時,馬上就知道這是由那個卦變來的。
它們的區別是:變卦是從某卦變為某卦;卦變是研究由某卦變成現在的卦。一個是變去,一個是變來。這裡又有兩種不同的說法。
①為引起卦變的總根源是乾坤兩經卦的相互交索,由於乾坤二卦相互交索的形式不同,所生成的卦象也不同。這種理論本於《說卦傳》。
《說卦傳》:「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這是說,任何一個別卦都是由於乾、坤二卦相互交索所生成的,因此任何一個卦都可以用這種理論來解釋它的卦變。如《賁》卦 ,下離上艮。《彖傳》說:「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意思是下卦的離?是坤?來化乾九二,對原來的乾?加以文飾,使之具有文彩,坤來到乾的中間,成為離?之象。坤為柔,乾為剛,這就是「柔來而文剛」的含義。上卦艮?,是由於乾上去化坤的上六,對坤?加以文飾,使之具有花紋,也即乾一來到坤?的上面,從而成為艮?之象,這就是「分剛上而文柔」的真實含義。這是上下兩卦或由乾來化坤,或由坤來化乾,二者都相互進行了交索。
也有隻有上卦,或只有下卦乾坤進行交索。如《大畜》卦下乾上艮。《彖傳》認為它是「剛上而尚賢」。意思是上卦艮,原本是下卦的乾來與坤的上六交索而取而代之形成的。乾為剛,上六為陽剛,故為剛上。從這兩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所謂卦變的根本因素是乾坤二卦的交索。而交索的乾坤二卦只是觀念上的,並不表現出來。因它根本不會影響卦的性質。
②認為卦變即是由某某卦變成某某卦。但這種某卦變某卦並不象春秋時期的變卦那樣「遇×之×卦」。也是不明確表現出來,同樣是觀念上的,如《益》卦
。《彖傳》解釋它的卦象為「損上益下」,什麼叫作「損上益下」呢?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的解釋是:「否乾上來之坤初」。意思是:否卦
外卦的乾卦上面的陽爻上九向下運動,來到內卦坤卦下面的陰爻初六那裡,並且取而代之。這樣否卦就變成益卦。
又如《晉》卦
,《彖傳》解釋它的卦象是「柔進而上行」。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蜀才的解釋說,「此本觀卦,案九五降四,六四進五,是柔進。」意思是:這本來是《觀》
卦,但由於《觀》卦的外卦巽卦的六四爻向上面移動,來到陽爻九五的位置,並且取代了它。於是觀卦變成晉卦。
又如《隨》卦
,震下兌上,《彖傳》解釋該卦象說:「剛來下柔。」仔細端詳,這本來是《旅》卦
,但由於該卦的上卦離卦的上九陽剛之爻來到下卦艮卦的初六陰柔之爻的位置,並且取代了它,從而旅卦變成隨卦,這就是「剛來下柔」。
上面兩種說法,雖然有些不同,但都是在探討某卦的構成和來源。關於前者,應該說沒有實際意義,因為任何一個卦都可以用這種方法解通。原因在於《周易》中除乾坤之外的六十二個卦都是乾?坤?衍生而來的。關於後者,實看上即是在探明某卦由某卦變來,這不僅可以發現某兩種之間的卦畫、卦象聯繫,而且似乎說明兩卦之間的陰爻陽爻是可以相互往來的。它對占筮有很大的作用,因為剛柔可以互相往來,這給釋卦增加了極大的靈活性。同時為研究六十四卦的排列組合關係開創了道路,後來虞翻的卦變說,宋代李之才的卦變圖就是從此演變而成的,它在用象數解《易》的領域裡影響很大。但它決不是《周易》本身所有的,朱熹也承認,它「非畫卦作易之本旨」。
這種卦變說也是不能相信的,因為它既沒有任何的科學根據,全是《彖傳》作者的主觀杜撰。而且在實際運用中也沒有任何標準。如前介紹的兩種說法,都可以解釋卦變,兩種都能自圓其說,取哪一種呢?
同時照這種辦法一個卦可以從許多卦變來,再舉《賁》卦為例,其卦象為
,前面我們已作一種解釋,認為是乾、坤相互交索而成,當然也可以說是從《泰》卦變化而來。而朱熹則提出兩種解釋:
①卦自損
而來,柔自三來而文二,剛自二上而文三。」這是說,賁抖是從損卦變來的。即損卦的第三爻陰爻來文飾該卦第二爻的陽爻。與此同時損卦的第二爻陽剛之爻又上去文飾第三爻陰爻。說通俗點,就是損卦的九二爻與六三爻互換位置就變成了賁卦。
②「自既濟
而來者,柔自上來而文五,剛自五上而文上。」這是說,賁卦是從既濟卦變來的。具體說來即是既濟卦的上六爻來文飾第五爻,與此同時該卦的九五陽剛之爻往上去文飾上六陰爻,實質上也就是該卦的九五爻與上六爻互換位置。
這兩種說法的手段都一樣,只是一個從賁卦的下卦說,一個從責卦的上卦說。這樣賁卦的卦變來源至少有三種說法,一是從泰卦變來,一是從損卦變來,一是從既濟卦變來。到底應該怎麼解釋呢?毫無定準。
剛柔消長說
這種說法實質上是卦變說的另一種形式。只是卦變說研究的重點是卦之已然,即面前的這個卦是由哪個卦變來的,或是由於那個陰爻或陽爻前來取代了原來的那個陰爻或陽爻。而剛柔消長說即是就面前這個卦象觀察它的發展趨勢,是陽剛之爻發展的勢頭好,還是陰柔之爻的發展勢頭好,以此判定該卦的吉凶,可見它研究的重點是卦之未然。最典型的是《泰》《否》《剝》《復》四個卦。一般說來,陽剛之爻的發展趨勢好則吉,反之則凶。
《泰》卦卦象,三陰在上,三陽在下。卦辭為「小往大來」。為什麼是「小往大來」呢?《彖傳》從不同的方面作了解釋。其中的一種解釋便是「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這是說之所以該卦是吉利的,就因為內卦為陽,外卦為陰,內卦性健,外卦性順,內卦是君子,外卦是小人。按照六爻的運動變化規律,其運動發展的方向是由內向外。即是說陽要代替陰,健要代替順,君子要取代小人,所以說是「君子道長,小人道消」,這就是吉利的。
與之相反的是《否》卦,三陽在上,三陰在下,卦辭是「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為什麼呢?《彖傳》的解釋也從兩個方面,其中之一就是「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按照從下往上的運動發展方向來看,內卦的陰、柔、小人要逐步取代外卦的陽、剛、君子。這就是「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再看《剝》卦,卦象是一陽在上,五陰在下。卦辭是「不利有攸往」。為什麼呢?《彖傳》認為是「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這是說五陰將變革一陽。因為按照從下往上的發展來看,一剛爻在上搖搖欲墜,五陰柔之爻很快將會把一陽剛之爻變革掉。陰柔代表小人,陽剛代表君子,這是小人當道,君子受危之時,『所以說「不利有攸往」。
與之相反的是《復》卦,五陰在上,一陽在下,顯然這是剝卦變過來的。即將被剝落的一陽又折而向下,回復到初生的位置。所以卦名叫《復》,《彖傳》解釋卦象說:「剛,反,動而以順行」,「利其攸往,剛長也。」剛反,即一剛爻返回來了。按照順時針的方向前進。儘管現在是五陰對一陽,但由於這一陽處在下卦之初,為方興未艾之時,發展下來將會取代五陰,這就是「剛長」的含義。因而該卦是「利有攸往」。
這種情況還有《姤》卦《臨》卦;《夬》卦《遁》卦。
剛柔消長的理是否能貫徹到底呢?這是有疑問的。
如《遁》卦,從卦象看是四陽在上,二陰在下,按發展趨勢來說,是陰長陽消,即《彖傳》所說的「浸而長也」。應該不好的,但卦辭卻是「小利貞」,而其它幾個爻辭也大都是吉或利。又如《姤》卦,從卦象上看,是五陽在上,一陰在下,其發展趨勢更是陰長陽消。卦辭也是「女壯,勿用取女」,說明女子會強大,不要去娶女子,以免導致陰盛陽衰。但《彖傳》卻說:「天地相遇,品物成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又認為是很好的卦。說明天地陰陽二氣相交,促使萬物生長,而且陽剛之爻既得正位又處尊位,所以陽道仍能大行天下,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同樣,《泰》《否》兩卦,從剛柔消長說來看,《泰》卦好而《否》卦不好。《泰》卦其所以好,是因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即君子取代小人,可見君子小人是難與共處的。但另一方面《彖傳》又說「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認為《泰》卦的卦象是天地相交之象,是上下志同道合之象。既然是君子與小人。怎麼又可能志同道合呢?同時使用兩個標準去解說,是很難自圓其說的。《否》卦的情形一樣,此處不贅述。可見剛柔消長說也是不能成立的。
結合說
這種方法是將上述所列的幾種方法常常結合使用,以便能在解釋卦象、卦爻辭時左右逢源。結合的具體情況各不相同,下面分別加以闡述:
①得位說與得中說相結合。
這就是《彖傳》《象傳》經常所說的「中正」,《彖傳》《象傳》認為如果某爻既得中,又得正。那將是十分吉利的。
《隨》卦,其九五爻是陽爻居於奇數位,而且又處在上卦之中,所以該爻是既得位又得中,《象傳》在解釋該爻爻辭「孚於嘉,吉」時,即認為之所以該爻的誠信受到稱讚,是因為「位正中也。」《晉》卦,其六二爻是是陰爻居於偶數位次,又處在下卦之中,所以是既得中又得位。《象傳》在解釋該爻爻辭「受茲介福,於其王母」時說:「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又如《巽》卦,其卦象是九五爻以陽剛之爻處上卦之中,又居於奇數位置,這是既得中又得位,故《彖傳》說它「剛巽乎中正而志行」。卦辭也是「利有攸往,利見大人」。這些都似乎有道理,但細加檢驗,則有問題了。
問題之一是有些爻既得位又得中,但卻並不吉利,如《剝》卦,其六二爻是既得中又得位,應是吉利無比的,但該爻爻辭卻是:「剝床之辨,蔑,貞凶。」意思是剝落大床已經剝到了床頭,床頭必會蝕滅,這樣即使正確也是兇險的,(或者釋為:卜問此事結果是兇險的。)又如《屯》卦的九五爻,既是陽爻居於奇數位,又是居於上卦之中,既得中又得正。但該爻爻辭卻是「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顯然是只利小而不利大。《履》卦的九五爻也是既得正又得中,但爻辭卻是「夬履,貞厲」。不管怎麼解釋,「厲」是危險災禍之意。可見中正則吉的說法不能成立。
問題之二是有些卦上卦下卦都是得中。但結果卻不一樣。如《師》卦的九二爻為得中。爻辭是「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顯然是吉利的,得到君王的多次嘉獎。而六五爻同樣是得中,爻辭卻是:「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前三句說打獵有所獲,沒有問題。但後三句卻說老大率軍出征,老二則會收屍而歸,非常兇險。這怎麼確定呢?
問題之三是有些卦上卦得中,下卦得正。或者是上卦得正,下卦得中。或者是上卦得中又得正,下卦只得中不得正。或者反之。以那一卦作為確定凶吉的依據呢?
③中說與相應說相結合
顯然這是為了彌補得中說與相應說的不足而創造出來的。這種方法又分為兩種情況:
A、以一個得中的陽爻與一個得中的陰爻相應,而不管它是否得位。例如《萃》卦,《彖傳》解釋說:「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認為萃的意義是聚集,為什麼呢?理由是兩個得中的陰陽爻相應,即應合在一起,所以卦名為萃。這是說得中又得位的九五爻與得中位的六二爻相應。
《師》卦也是這種情況,它的卦象是,得中的九二爻與得中的六五爻相應,與《萃》卦不同的是相應的兩個爻都不得位。但《彖傳》的解釋卻是一樣的。都是說它們「剛中而應」。可見得中與相應說結合時是不管爻位的。
此外象《遁》卦、《家人》《同人》卦都是既得中,又相應。而且還是得位的。但奇怪的是《彖傳》只指出《遁》卦是「剛當位而應」,而對於《家人》卦卻視而不見,隻字不談,而大談男女所應遵守的倫理道德及其男女關係對於天下安定的意義。
B、以一爻得中而其它五爻與之相應。如《大有》卦,卦象是六五得中與九二相應。《彖傳》解釋卦名為什麼叫「大有」時說:「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日大有。」該卦是五剛對一柔,按照《周易》的體例是「少者多之所貴,寡者多之所宗」的原則,五個陽剛之爻都想和六五這個陰柔之爻相感應,所以說它是「上下應之」。惟如此,五個陽剛之爻都歸一陰柔之爻所有,這就是大有的含義。
又如《比》卦,其卦象是九五得中與六二相應,但《彖傳》卻說它:「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意思是九五爻由於發揚永遠正確的品德,使得那(不寧者,不得安寧者)五個陰爻都來與之相應。因而無咎。
奇怪的是《師》卦也是這種情況,它的卦象是三,與比卦卦象正好相反,但《彖傳》卻只說「剛中而應」,即九二爻與六五爻相應,而不說其餘五個陰爻與之相應,看來《彖傳》作者對此也是高下在心的。
④位說與得中說、相應說相結合
如《同人》卦
,卦象是六二既處下卦中位,又居於偶數位置,是既得中又得位,它與上卦九五構成相應關係。但《彖傳》卻沒有按照前面所說的兩種相應關係來解釋,而是說:「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又說「中正而應,君子正也。」這裡不是說六二爻與九五相應,而是六二這個陰爻與整個外卦乾卦相應。不知是為什麼。既然一個陽爻可以與另一個陰爻構成相應關係,也可以一個陰爻與另外三個陽爻(即一卦)構成相應關係,甚至還可以一個陽爻或一個陰爻與另外五個陰爻或五個陽爻構成相應關係,那麼這種對應關係還有什麼規律可言呢?完全在於釋卦者的興之所至,如果說他還受點約束的話,那也主要是在如何把卦爻辭講通上費了腦筋。
再如《小畜》卦
,卦象只有九二得中,九五得中又得位,根本不構成相應關係。但《彖傳》卻說:「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這裡的得位是六四處於偶數位置上。由於六四得位而導致五個陽爻都來與它相應。這就破壞了自己所 訂的原則,比上面所舉的《同人》卦的例子又走遠了一步,把不相應的說成相應,而且還說它與五個陽爻相應,更是隨心所欲。《彖傳》作者為了把卦辭講通,又說九二和九五兩個陽爻都得中,雖然其性強健,但卻順從形勢,接受一柔的畜止,甚至使得其它五個陽爻也順從六四這個陽爻的畜止,所以是亨通的。這就越發使人不知所措了。
④卦變說與得中說、得位說相應說相結合
這是在用前面幾個方法都不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採用的。核心內容是卦變說。即一個卦變成另一個卦,如果其中某個陽爻在位置調換以後,得中又得位,或陰爻調換位置以後只得中,不得位,都是吉利的。這裡又分為兩種情況:
A、例如《噬嗑》卦
,《彖傳》對卦象卦辭的解釋是:「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柔得中」指的是陰爻六五,「上行」指的是什麼呢?顯然不是指《噬嗑》卦的六五爻再往上走。這句話實際上應該是「柔上行而得中」,它是針對《益》卦
六四爻說的。是指《益》卦蘭的六四爻,上行至於第五爻的位置而得其中,並且取代了它,而同時益卦九五爻則讓位於六四爻,自己落到六四爻的位置上。從而益卦變成了現在的《噬嗑》卦。第五個位次是尊者之位,應為陽爻所居,但現在卻是陰居陽位。所以說是「不當位」,但由於它是由益卦變來的,雖然不得位,但得中,所以應是吉利的。
《蹇》卦,《彖傳》說它:「蹇利西南,往得中也。」哪一個「往得中」呢?原來是指《小過》卦的九四爻而言的,《小過》卦的九四爻上升到六五的位置,並且取代它變成九五,既得位又得中,所以非常吉利。
B、《鼎》卦
,《彖傳》解釋卦象卦辭為:「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誰進誰上行呢?原來是指《巽》卦
的六四爻上升到九五的位置並取代它,與此同時原來九五爻即讓位於六四爻,也就是說它們互換一個位置,變成現在的鼎卦。所謂「得中而應乎剛」指的是卦變之後,鼎卦的六五爻與九二爻相應,兩爻都是只得中不得位,但也沒有問題,而且還大為亨通。
《無妄》卦也是這種情況,其卦象為
,《彖傳》釋為:「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中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就是指的是卦變,這個「剛」是從哪裡來的呢?當然不是從上卦的乾來的。因為乾還是乾,並未改變。原來這個「剛」指的是《無妄》卦的初爻,它是從《訟》卦
的九二來的,下卦為內,上卦為外,九二在初爻之上,相對來說當然是從外來。《訟》卦的九二下降到初爻的位置成為初九,並統率二陰,因為「陽卦多陰」,陰卦「一君而二民」,下卦震以陽為主。震為動,乾為健,這就是「動而健」。「剛中而應」是說《無妄》卦的六二爻與九五相應,這兩爻都是既得中又得位,因而是既正確,又大為亨通。此外,《隨》卦《漸》卦,釋卦時也不同程度地採用了這種方法。
以上種種方法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都是把一個整體的卦拆開,專門探討其中爻位的變化情況,根據各種不同的理論和原則。對卦爻辭作出種種不同的解釋,所以可以把它們都歸之於爻位說的範圍。
這個事實告訴我們,戰國時人們釋卦已經從春秋時的主要研究上下卦的相互關係,轉變成為主要研究各個爻位以及爻位相互關係上來了。表現出研究的深入和細緻。但並不是說春秋時期的從著眼於內外卦的象徵意義來研究內外卦的矛盾關係的做法即已失傳了,戰國時釋卦仍然在使用,只是不佔主流了。這主要表現在幾個有關家庭的卦上。下面舉例加以說明:
《咸》卦的卦象是
,艮下兌上。卦辭是:「亨,利貞,取女吉。」說明此卦是有關婚娶之事的。《彖傳》釋此卦主要是從取象說入手。《說卦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這是說艮?是由於乾?三次向坤三求取得來的,第一次得到震?,第二次得到坎?,第三次得到艮?。所以震為長男,坎為中男,艮為少男。這三卦都一陽二陰,以陽為主,是陽卦。《兌》?則是坤?次向乾求取得到的,第一次得巽?,第二次得到離?,第三次得到兌?。故巽為長女,離為中女,兌為少女。這三卦都是一陰二陽,為陰為主,是陰卦。《說卦傳》又說:「艮,止也。兌,說(悅)也。」艮和兌此外還有許多象徵意義,這在講八卦的象徵物時已有所介紹,但《彖傳》這裡只就男女剛柔和止悅三個方面的解釋。
《彖傳》首先訓卦名「咸」為感,感就是感應。然後將它分為上下兩個卦,上卦兌是陰卦,陰為柔,下卦艮是陽卦,陽為剛,故說該卦的卦象為「柔上而剛下」。柔又可象徵陰氣,剛又可象徵陽氣,「柔上而剛下」的卦象又可象徵陰陽二氣相互感應,各求所需,各得所求。這就是「二氣感應以相與」的意義,這是以天地自然界的相感來釋卦名「咸」。
接著,則從男女、止悅關係來分析,從男女心理感應上來說,如果止而不悅,則不能相互感動,而悅而不止,又不符合少男少女的身份。最恰當的就是止而悅。卦象艮下兌上,是少女在少男之上,也就是男在女下,為什麼呢?因為古代的迎親是男子親自到女家迎女,女的坐在車上,男的則拉著系車的索子。下車後,男的先到自己家門口,等待女子到來。女的來後,男的則作揖請女子進屋。這就是男下女上,這樣少男少女則結成夫妻。其後的六爻從「咸其拇」到「咸其輔頰舌」,以人身的具體部位作比喻,形象表現少男少女從相親相愛到最後親吻嘴舌的過程。《彖傳》的解釋顯然不是用爻位說,而是取象和取義並用。
哲學家苟子也是這樣解釋《咸》卦的:
《易》之咸,見夫婦。夫婦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剛下,聘士之義,親迎之道,重始也。(《大略》)
認為《咸》卦體現了夫婦之道,具體說來就是迎娶時候的「以高下下」「以男下女」。這樣《咸》卦又成了人們倫理道德的形象規範。至於是《彖傳》借鑒了荀子的觀點,還是苟子借鑒了《彖傳》的說法,那就不得而知了。
《革》卦卦象
,離下兌上。離為火,兌為澤。又離為中女,兌為少女。《彖傳》解釋說:「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日革。」這是用上下卦的象徵物來研究上下卦的關係,解釋卦名。澤水居於離火之上,水滅火,水受火烤而干,所以叫做「水火相息」,息,即滅。也就是俗話說的水火不相容。另一方面,二女同居一室各有各的打算,勢必互不相讓。而且少女居於中女之上,長幼關係顛倒,又勢必導致爭鬥,矛盾異常尖銳而不可調和。所以無論從「水火相息」說還是從「二女同居」說,這種狀況都必須進行變革,所以卦名叫革。
《家人》卦的釋卦也是著眼於上下卦的象徵關係。基本是不用爻位說。
但爻位說也許是戰國人解《易》釋卦的主要方法,所以幾乎無孔不入。有時即使是完全用取象和取義說來研究上下卦的矛盾推移,但仍免不了帶上爻位說。
如《恆》卦,卦象是
,巽下震上。《彖傳》從三個方面分析卦象,解釋卦名。
①提出「剛上而柔下」,震為長男,為剛;巽為長女,為柔。這是長男在長女之上,與《咸》卦正好相反,這種關係正確,可以守恆長久,故卦名叫「恆」。
②提出「雷風相與」。震為雷,巽為風。雷震於天,風行於地,風雷激蕩相互為用。這是自然界恆久不變的現象,所以卦名叫「恆」。
③提出「剛柔皆應」,這是說恆卦的六爻,三陰三陽都相應,具體說來就是:初六陰爻與九四陽爻相應,九二陽爻與六五陰爻相應,九三陽爻與上六陰爻相應。剛柔都相應,說明關係融洽而能持久,所以卦名叫「恆」。
前兩種採用的是取象和取義說。第③種仍是爻位說。
其釋《艮》卦也是取義說與爻位說並用。艮的卦象是
。《彖傳》一方面從艮的意義為止人手,提出「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要求行止有時,順時而動。另一方面又從相應說立論,認為它「上下敵應,不相與也」。即它的六爻沒有一個相應,全都不相應,表示互相乖離,互不配合。以此解釋卦辭的」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
《彖傳》釋卦主要是爻位說,兼有取象,取義說。
值得指出的是:《象傳》釋卦雖然也大多採用爻位說,但它又特別注意取象以明人事,姑且將它叫作「取象明事說」,這是《象傳》一個極其鮮明的特點。這種特點主要表現在釋卦象上。
《象傳》解卦象幾乎處處都是先言卦象的象徵物,然後緊接著論人事,借卦象明人事。
如《師》卦,卦象是
,坎下坤上,坎為水,坤為地。《象傳》解釋說:「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要求君子觀此卦象後能受到啟示,象地能容水一樣,做到寬宏大量而容民畜眾。
《大過》卦,卦象是
,巽下兌上,巽為木,兌為澤。木在澤下。《象傳》釋此卦象「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通常是木在澤上,舟行水上,而今木在澤下,是翻船之象,此喻形勢險惡。面對此種情況,君子或堅持操守,無所畏懼,繼續扶弱抑強。或退隱觀世,無事掛懷。
《萃》卦卦象
,坤下兌上,坤為地,兌為澤,為水,卦象是地上有水。地上積水過多。隨時都有潰決之危,因此《象傳》說觀此「澤上於地「之象,「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即應該將武器修整好,以防備發生意想不到的事情。
這些基本上都能比附得上。但也有較為牽強的。
如《頤》卦卦象是
,震下艮上,震為雷,艮為山。《象傳》說:「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雷在山下是沉悶之雷,聲音不易擴散出去。所以君子觀此卦象則應慎言語。但為什麼要「節飲食」呢?不知從何談起。
《象傳》這種釋卦象的做法其理論根據是《周易》中的卦象都是社會政治倫理道德規範的形象概括,它本身不只是一些單純的卦畫符號,它的組合也不是隨心所欲所至,不是按照某種原則自然組合而成的,而是聖人的精心編造,它所代表的是聖人的意見。所以品德高的君子或希望自己成為君子的人,觀看卦象後則應依照卦象的啟示,進行相應的行動。
《象傳》的這種做法,開啟了研究《周易》的兩個領域:
①把《周易》作為一部無所不包的人生百科全書。因為既然每個卦象都包含有人生哲理和立身處世原則,人們應該把卦象作為生活行動的指南。所以《周易》就成了人生的教科書,後世許多義理派易學專家就是這樣研究《周易》的。
②既然卦象具有如此深厚的內蘊,那麼它的排列就是有計劃的精心編排的,它與卦爻辭一定有著密切的聯繫,而決不可能與卦爻辭毫不相干,後世許多人曾致力於探討卦象和卦爻辭的關係,有人認為它們之間有著必然的密切的聯繫。
綜上所述,戰國時期人們釋卦的主要方法是爻位說。即把研究的重點放在卦的爻位上。這是對取象說和取義說的進一步深化和具體化。這一點對後世影響非常深遠,後世無論象數派還是義理派都不能離開它。而且可以說都是從這裡引申、借鑒、生髮出去的。後世任何一個易學家解《易》都不同程度地使用過爻位說。它尤其對漢代的象數學派影響深刻,孟喜的十二消息卦,卦氣圖;京房的八宮卦說,納甲說,陰陽二氣說,五行說;《易緯》的八卦方位說,爻辰說;虞翻的旁通說,卦變說;荀爽的乾坤升降說都是從這裡發源的。
客觀事物是複雜的,對後代影響大的東西,也不一定就是科學的。有些東西由於受到某種社會政治需要,或受到某種社會風氣影響,一時相沿成習,積非成是,也是經常有的。
關於爻位說,我們在前面分析時已經指出它的荒謬。荒謬的根本原因是它與《周易》的實際情況相違背。戰國時人在釋卦時也是各取所需,哪種方法解得通就用哪種,比如得位說解不通時,就用得中說,得中說解不通時,就用相應說,相應說解不通時,就用剛柔消長說,或用卦變說,如《未濟》卦從得位說看,六爻都不得位。但卦辭卻是「亨」,《彖傳》為了解通,則說「雖不當位,剛柔應也。」拋開得位,專以剛、柔說解之。
特別是「承乘說」,如《屯卦》,六二爻辭不太吉利,說娶的一個女子要十年才生小孩。但從卦象看六二爻既得中,又得位,而且還和九五爻相應,應該說是吉利的,然而爻辭是「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並不吉利,為了解通,《彖傳》把責任又推給了六二,說是由於它凌駕在初九陽剛之爻頭上,因而導致不利。這是怪它不該處在第二爻的位置,即不該居中,不該得位。
《歸妹》卦,《彖傳》說它「無攸利,柔乘剛也」,這是指上卦六五乘九四,下卦六三乘九二,都是陰乘陽。但從相應說看,則九二與六五正好相應,而且這兩個爻都是得中。
但因為有哪一條不該,全卦都不好了,那麼是不是只要不是柔乘剛就行呢?回答也是否定的,如《否》卦莖,這是剛在上,柔在下,應該吉利了吧!但卦辭卻是「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這是什麼原因呢?《彖傳》又找出了理由,說是陰的發展趨勢要取代陽,叫做陰長陽消,所以不好。說好能找出現由,說不好也能找出原因,關鍵就看卦爻辭怎麼說。這還存什麼標準和原則呢?所以許多時候都是幾種方法一起用,總有一種相合,而只要有一種相合就行了,又沒有規定相合原則的比例。殊不知,什麼方法都能用就恰好證明沒有一種方法能夠用。
我說這些的目的在於證明,由此而衍生出的許許多多的象數理論和釋卦方法也都是值得懷疑的。所以值得懷疑,因為它經不起《周易》本身的驗證。但既然已經成為一種理論,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的易學傳人,我們又有必要弄清楚他們的本來面目,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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