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帶著兒孫來做親子鑒定 親生爸爸竟然是他

    浙江在線07月04日訊(實習生 林瀟瀟 錢江晚報首席記者 肖菁文/攝) 在浙江漢博司法鑒定中心負責DNA鑒定的是幾位女法醫,白大褂,藍色醫帽,長頭髮統統塞在帽子里,鼓鼓囊囊。她們的性格都蠻像的,話不多,很少提問,大眼睛沉靜地看著對方,等待對方說出下一個要求,或者原因。

  這次要說一說一位溫州老太太的故事。

  女法醫們跟我說,第一眼,她們就覺得老太太的神情堅定、目光如炬,是那種藏了很多心事不動聲色的人。當時,老太太對七歲孫子說:「把手指伸出來,扎一針,沒那麼痛。」

  抱著孫子的是她兒子,回過頭來說:「媽,有這個必要嗎」,然後搖著頭笑了笑,覺得要將自己和兒子做親子鑒定,實在是個滑稽的決定。

  親子鑒定和DNA鑒定,現在除了在刑事案件中用到,也越來越多地用在民事紛爭里。

  [插件一]

  親子鑒定:又稱親權鑒定、父權鑒定,是依據孟德爾遺傳定律,應用醫學、生物學和遺傳學等相關科學的理論和技術,判斷有爭議的父母與子女之間是否有親生血緣關係的法醫學鑒定。

  第一輪鑒定:父子倆的20個位點,有1個對不上

  現在鑒定機構做親子鑒定通常是通過對個人特定的遺傳標記進行分析,這種遺傳標記就包含在DNA中,與生俱來終生不變。

  這些標記,在鑒定中被稱為「位點」,取哪幾個位點在我國司法部文件里全都有明確規定,不是任由鑒定機構隨意選擇的。正因如此,也才能保證親子鑒定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回到現場——

  年輕的爸爸和兒子都經歷了指尖采血,他們的血樣被拿進了DNA鑒定實驗室。

  三天後,法醫亮出結論。

  大多數人來做親子鑒定要的結果,無非是「是」或者「不是」。但是有的時候,還會有第三種結果,「不好說」,也就是「確定不了」。

  這次的結論恰恰是第三種。

  兒子又笑了:「這不是開玩笑么?寶寶,要麼是我的孩子,要不,就不是我的孩子,怎麼結果還會是『不好說』呢?」

  這個案子出現了「意外」,這對「父子」20個位點有1個對不上。出現這種情況時,先不需要測定CPI,而是需要加測位點。

  從醫學上解釋,出現這種情況有兩個可能性——

  一,他們是親生父子,但是遺傳過程中基因發生了突變。

  二,孩子的父親是男人的近親屬,比如親兄弟,甚至比如父親,遺傳基因有細小差別。

  [插件二]

  親子鑒定要形成一個結論,通常需要兩個參數,一是累積親權指數CPI,它是判斷親子關係所需的兩個條件概率的似然比,即具有AF(被控父親)遺傳表型的男子是孩子生物學父親的概率與隨機男子是孩子生物學父親的概率的比值。我們可以通俗地理解為在遺傳基因上,這兩個鑒定的父子之間的相像程度。

  一般這個指數要大於1萬,而另一個參數也就是20個位點要全部對上,才能得出「親生」的結論。

  第二輪鑒定:加測母親的DNA,找出突變的基因來自母親還是父親

  儘管出於種種對於婚姻感情關係的不信任,現在做親子鑒定的越來越多,但是從鑒定結論來看,大多數還是確認為親子關係的——這給那些無稽的猜疑一記響亮的耳光。

  我們前面說過,漢博鑒定中心親子鑒定的法醫和助理們都是沉靜的姑娘,她們不會做過多的猜測和建議。

  她們對老太太說,孩子肯定是「你們家」的孩子——言下之意,不必再繼續做下去了。

  老太太沉默良久,開口:「我要一個肯定的結論,孩子是誰的。」

  我們可以從邏輯學的原理來看待接下去的鑒定,也是走到這一步最善意的一種方式。

  如果是遺傳過程中基因發生了滑移,男孩的性別基因為XY,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找一下,到底是來自媽媽這邊的遺傳基因發生了突變,還是爸爸這一邊的突變了。

  老太太一口應允:「是不是要提供孩子母親的血液樣本?沒問題。」

  半個月之後,老太太帶來了兒媳婦,抽血取樣。

  媽媽的血樣和男孩的血樣繼續進行DNA比對,這一回比對的主要是男孩發生突變的基因是遺傳自母親,還是父親這一邊。

  結論是:突變發生在遺傳自父親的基因上。

  那麼事情的可能性又回到:是父親的遺傳基因發生突變,或者本來就是遺傳自父親的男性直系親屬。

  [插件三]

  一般親子鑒定機構會對檢材做三個月以上的保存。比如這個案例,小男孩的血樣第一次鑒定只是取用了部分血樣,剩餘的則低溫密封保存。

  第三輪鑒定:經過比對,孫子居然跟「他」完全吻合

  這一次,鑒定中心的法醫們都以為老太太不會再來了。

  很多案例都是這樣的。比如有一個案例,也是一位大媽,也是堅持要檢測兒子和孫子孫女的親子關係。

  孫女是媳婦在婚前就懷上的,大媽本來就不喜歡女孩,加上是婚前,總是心有芥蒂。而孫子,是兒子的秘書抱來的。最後,拿結論的那一天,兒子來了。他對法醫說:「我不是來拿結論的,而是請你們幫我把它銷毀掉。」

  兒子說,自己和妻子是大學同學,畢業後妻子懷孕,而原本他倆就有結婚打算,後來幸福地奉子成婚。但是大媽一直不喜歡兒媳。再後來男人的事業越做越大,圍著他轉的女人也多了,直到有一天秘書抱了一個男嬰告訴大媽,說那是她的孫子。大媽居然喜笑顏開。

  但是,男人說:「清者自清,我沒做過,那男嬰不可能是我的。我也不需要做親子鑒定,這是對我妻子的侮辱。」

  事情的最後是大媽趁兒子不注意,搶過鑒定結論檔案袋奪門而出。不過,法醫事後說,那男人沒有說謊。

  我們再回到這個案子,它的結果就非常殘酷了。

  法醫說,沒想到,數月後,那位溫州老太太又來了,並且帶過來一個男人——沒有表明身份,「我們又提取了這個男人的血樣,與男孩的血樣檢測比對,發現20個位點完全吻合」。

  事至此,老太太才把事情說白了,最後那個「吻合」的男人是老太太的丈夫,而之前來檢測的兒子是他們的獨養兒子。老太太一早就明白了,但是強硬的她就是要一個明確的結論。

  她似乎一吐為快:「我的兒子是個傻兒子;多年來我隱約覺得老頭子和媳婦之間有問題,我真希望我的感覺是錯的。現在,這到底是一個家,還是兩個家……」

  她止不住淚,掉頭就走,連鑒定結論都沒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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