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0中國掃黃風暴想到的

2010年,中國舉世矚目的一件大事是上海世博會,還有一件大事可能就是從年初開始的掃黃風暴。鄙人以為,中國化這麼多的警力、物力和精力掃黃是否有效或值得?如果說中國的社會治安已經很好了,警力太充足了,財力太富裕了,時常去掃一下黃凈化一下社會風氣未嘗不可,然而我以為,中國的治安問題是比較突出的,有一些地方的的治安比較差,老百姓沒有安全感。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是否應該將很多的警力、物力和精力化在維護社會治安上,防止和減少犯罪,大力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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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看到,中國幾乎年年掃黃,時時掃黃,可結果怎樣呢?黃毒依然嚴重!你聲勢浩大地掃黃我鬥不過你,我就轉入地下,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藏在暗處繼續干我的勾當。性工作者都成了地下工作者,都成了游擊隊員,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甚至在地道里或迷宮裡悄悄地幹活,採用會員制或只做熟客……由於我們的性工作者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強,警方的掃黃難度更大了,所化的成本更高了!這也就是「掃黃不斷,黃毒不斷」的原由!有人說警方掃黃不力,我覺得你冤枉了我們的人民警察了,根本不是警方掃黃不力,而是我們的性工作者「太狡猾」了!你可以把桌面掃乾淨,你卻很難清除縫道里、旮旯里的灰塵,有時候你看到一個可惡的蟑螂剛想去打死它,它往縫道里一鑽,你只有望蟑螂興嘆了!你總不見得為了一個蟑螂把一張可愛的桌子拆了吧?你為了掃黃,總不見得象日本鬼子那樣,挖地三尺,看看地下有沒有地道?既然掃黃如此費力,掃黃成本如此之大,我們是不是該換一種思維方式,換一種做法呢?也許你馬上就會說,你是不是也鼓吹賣淫合法化?我也不知道,可能有這個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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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會義正詞嚴地說,色情場所不但是藏污納垢的地方,而且有的還涉及黑社會,還有少數腐敗官員充當他們的保護傘,不但有傷風化,而且還污染了社會風氣!你說的沒錯,我也想一天之內把中國的污泥濁水全部蕩滌乾淨,社會象純凈水那樣好喝……但我想,你屢掃我屢戰,屢掃屢戰,屢戰屢掃,這是不是在玩躲貓貓的遊戲啊?要掃黃就要掃乾淨,在最短的時間內把這種「社會醜惡現象」消滅掉!既然它數十年「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可見它的生命力有多強了(要是追溯中國娼妓業的歷史那要數千年了)!那麼是不是可以變堵為疏呢?如果賣淫合法化,我們是不是就騰出了很多警力和物力去維護社會治安呢?如果賣淫合法化了,色情場所也就不要黑社會作靠山了,也用不著一些腐敗官員充當保護傘了,令人頭痛的性病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控制,因為小姐都持證上崗了,你就可以定期為她們檢查身體,有了毛病就可以及時治療,這在很大程度上減少性疾病的傳播……賣淫女的人身安全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保障,不會一不小心就丟了小命(畢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啊)……更重要的是,如果賣淫合法化了,將會為國家增加不少財政收入,沒準還會象房地產一樣成為支柱產業……而「地下工作者」你卻看得見找不到,或看不見也找不到,許多棘手的問題你難以處理和解決!

或許正義之士會大聲疾呼: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豈能容忍賣淫這種醜惡現象存在呢?我也覺得賣淫合法化會給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中國抹黑,但我又覺得,不管你合法化也好,不合法化也好,這種現象是客觀存在的,只是合法化將一塊遮羞布撕掉了,讓「醜惡現象」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又有哪個外國人不知道中國有妓女呢?有外國人就感嘆,在外國找「雞」難,而在中國找「雞」太容易了!為什麼在賣淫合法化的外國反而找「雞」難呢?這是因為外國有紅燈區,你在紅燈區里做是合法的,在紅燈區外做是不合法的,許多洋妓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決不會到處開店到處拉客,因而在外國妓女反而難找!而在中國就不一樣了,許多馬路都有!除了站街女象的士一樣隨時隨地為你服務外,只要你走進路邊的髮廊,足浴店,洗浴中心,夜總會,桑拿中心,你的性需求一般都能得到滿足,只是有些不能在店裡做(有些店為了安全制定的霸王條款),必須出台……

我可以說,只要你允許髮廊、足浴店、洗浴中心、夜總會、桑拿中心之類存在,就一定會有色情,不然這些場所是活不下去的!孔夫子早在兩千多年前就說過:食、色、性也!性是一個健康人的本能,是一件很愜意的事,自然會有許多人對性樂此不疲,甚至樂而忘返!說得簡單一些明了一些,「交配」是一男一女兩個人的「房事」,其實與別人何干呢?夫妻「交配」沒有罪是因為不收錢,有償服務就是賣淫,一個收錢,一個不收錢,罪與非罪的分界線就是這樣簡單!民工在外地打工,沒有老婆或老婆不在身邊你要發泄只有自慰!老婆因為生理等別的原因不能或不願滿足你,你只能「守活寡」,慾火焚身時你也只能自慰!除非你有點魅力或有經濟實力可以去找情人或包二奶(這倒沒有罪,儘管裡面有錢色交易)……一些青春女孩沒有學歷,沒有本事,窮得只有身體了,在我國還不能提供更多體面的勞動讓人們可以有尊嚴的生活前,是否可以利用一下自己的「資源」呢?對於兩個人的「房事」,不管是有償也好,無償的也好,我們是不是可以寬容一些呢?這畢竟對我們的社會沒有多少危害啊?要麼就是有傷風化,敗壞社會風氣?現在敗壞社會風氣的事還少嗎?隨手舉一例,電視及媒體的低俗之風也不見有人掃嗎?我們還將低俗的明星當寶貝一樣宣傳,將他們捧上了天!殊不知這對社會的危害更大!這從根本上摧殘了中華的優秀文化,影響了年輕一代的人生觀,價值觀,甚至性觀念!低俗文化其實就是教人墮落的「教科書」!你一定會說,在中國賣淫合法化是決不可能的!我知道了,「暗」的可以,「明」的絕對不行!你又要說了,暗的也絕對不行!暗的我們也是要堅決打擊的!那好,我拍手為你叫好,為你喝彩!要是真的「萬惡淫為首」,你就將妓女們全都抓個精光,偉大領袖毛主席能夠做到的,我相信現在也一定能夠做到的!其實,賣淫女即使再狡猾,也根本不是黨和政府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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