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預囑,你理解嗎?(聚焦·追問臨終關懷②)

  很多人的生命最後時光被家屬安排,生前預囑難以得到社會支持。圖為在江蘇省南京市一家醫院重症監護室里,護士正在護理臨終病人。   人民視覺

  不讓死者生者兩不安

  生前預囑並不意味著一定要放棄搶救,而是讓選擇生死的權利回歸到本人手中。自然死是一種尊嚴死,積極搶救後離世同樣是一種尊嚴死

  羅點點是「選擇與尊嚴」網站的創始人之一,多年來不遺餘力地在國內推廣生前預囑。最初,生前預囑對羅點點而言,只是一個陌生的概念。但是,婆婆的去世,讓她對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羅點點的婆婆因病住院,翻身時忽然被一口痰堵住,心跳呼吸驟停。醫務人員立刻為她用上了生命支持系統。「要是病重,我可不想被切開喉嚨,插上管子,又浪費,又痛苦。」看著病床上插著呼吸機的婆婆,羅點點不由想起婆婆曾經說過的話。她深知,婆婆已經陷入了她最不想要的狀態。經過一番痛苦的思想糾結,在親人的同意下,羅點點決定撤掉婆婆的呼吸機,讓婆婆安詳地離世。

  婆婆走後,羅點點一直無法從陰影中走出來,甚至有點抑鬱。她不知道自己的決定是否真的符合婆婆的願望。直到在整理老人的遺物時,一張小紙條的出現,才掃清了她心底的陰霾。老人在紙條上寫明,在生命盡頭不希望被過度搶救,並委託學醫出身的羅點點來處理。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臨終安排變得不再那麼折磨人、不再像猜謎語、不再讓死者生者兩不安?

  留下生前預囑,就是一個明智的選擇。生前預囑是指一個人在健康或意識清楚時簽署的、說明在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的文件。2006年,羅點點與一批志願者創建了探討死亡問題的「選擇與尊嚴」公益網站,網站推出了我國首個民間生前預囑文本——「我的五個願望」:我要或不要什麼醫療服務;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療;我希望別人怎樣對待我;我想讓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麼;我希望誰幫助我。

  生前預囑的具體做法是:通過網站註冊填寫「我的五個願望」,明確表達自己的臨終意願,選擇以怎樣的方式告別世界,還可以隨時更改。到目前為止,2萬多人在網站上進行註冊,並填寫了生前預囑。

  生前預囑並不意味著一定要放棄搶救,而是讓選擇生死的權利回歸到本人手中。「自然死是一種尊嚴死,積極搶救後離世同樣是一種尊嚴死。只要你選擇了,你就有尊嚴。」羅點點強調。

  一位年輕人向羅點點提問,90多歲的姥姥曾要求他,無論付出多大代價,花多少錢,都要挽救她的生命,承受多大的痛苦她都不怕。這種選擇是不是一種尊嚴死?羅點點說:「我很佩服你姥姥的勇氣,這就是她的選擇,這就是她死亡的尊嚴。」

  生前預囑最大的作用是,讓每個人表達自己對死亡的想像和意願,全社會都來幫助他實現臨終的願望。羅點點說,如果一個人沒有留下生前預囑,醫療系統的默認選擇就是搶救到最後。其實,每個人都可以表達屬於自己的意願,醫生、朋友、親人幫助他實現願望,這就是尊嚴死。

  自主選擇生命結束方式

  要不要放棄搶救,醫生更多的是徵求家屬意見,實際上這是違背法理的,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

  天津的一個寶寶患上了先天肛門閉鎖症,被父母送進臨終關懷醫院,此舉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甚至有網友自發組成「愛心媽媽」聯盟,為孩子爭取生存權。患兒的父親不希望讓孩子承受治療的折磨,更不想讓她在歧視和痛苦中長大,想讓孩子靜靜走掉。

  這名患兒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當面臨生死抉擇的時候,應該由誰來決定命運?是她的父母?還是醫生?抑或是不相識的「愛心媽媽」?誰也回答不了。

  開國上將張愛萍的夫人李又蘭罹患癌症,雖然家人和醫生都瞞著她,但敏感的李又蘭已經察覺到不幸的臨近。她通過醫生接觸到了生前預囑的概念,便把子女們叫到床前,囑咐他們,如果她到了最後一刻,不許在她身上插任何一根管子,讓她平靜地離世。李又蘭女兒說:「我們覺得媽媽走得非常安詳,這樣的離開使得我們心境也非常平和。」

  生前預囑是患者自己選擇生命結束方式的決定,必須建立在患者知情同意權和自主決定權的基礎上。通過簽署生前預囑來選擇自己在生命盡頭的醫療照顧方式,這是現代社會賦予人的基本權利。然而,在醫療實踐中,很多病人在危急時已經失去了意識,要不要放棄搶救,醫生更多的是徵求家屬的意見,實際上這是違背法理的,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生前預囑為解決這種尷尬提供了可能。

  患者家屬在簽署搶救同意書時,常常處於為難和猶豫的境地。如果不搶救,可能會受到孝道、人道、社會輿論等方面的質疑,或出現多個親屬意見不一、相互爭執的場面。如果患者事先填寫生前預囑並與家人有過討論,法律也有支持,這種情況就可以避免。

  醫學技術可以把一個毫無生命質量的人長時間地留在病床。在生命的終點,自己的意見、組織的意見、家屬的意見、醫生的意見等,究竟哪一個最重要?羅點點說,生前預囑實際上是由自己來決定搶救或不搶救,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

  「選擇與尊嚴」網站曾就城市居民對生前預囑的有關理念認知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僅有10.3%的人曾用文字、遺囑等形式安排過自己的臨終,而在臨終時由誰決定使用何種醫療照顧這一問題中,有67.1%的受訪者選擇了「我自己」這一選項。大部分人都希望由自己來決定自己的臨終事項,只是缺乏提前安排的意識。

  生前預囑是否合法?羅點點認為,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生前預囑並不違法。首先,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健康和生命的權利是屬於每一個公民。其次,《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六條表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當尊重其意願。在臨床上,醫務人員也一直尊重患者知情權,每一個有創手術或檢查都必須徵得本人或其家屬的同意才能實施,這一切都保障了生前預囑的合法性。

  缺乏社會體系支撐

  在現有的醫療體系下,如果一個晚期癌症病人不想接受放化療和手術,他就只能選擇回家,而回家後等待他的將是巨大的痛苦和折磨

  追求生命的長度,還是追求生命的質量?當死亡不可避免地降臨時,多數人都希望有尊嚴地離開人世,而不是像一台被維修的機器,渾身帶著各種管路,在醫院裡痛苦地耗盡生命。對於慢性疾病終末期老年人來說,搶救非但不能提高其生活質量,反而是一種極度痛苦的煎熬。患者親屬不僅眼見各種搶救措施給病人造成的痛苦,還不得不面對「人財兩空」的現實。北京協和醫院老年科副主任醫師寧曉紅認為,推廣生前預囑對患者本人、家人及社會都有重大意義。但是,由於傳統觀念的障礙,即使簽署了生前預囑,履行起來也有一定的難度。

  死,歷來是中國人最忌諱的字眼,這給羅點點和志願者們的工作帶來了不小的阻力。他們去各大醫院推廣生前預囑的做法,常常被醫院的負責人婉拒:「我們這裡是救死扶傷的地方,誰接受得了你們說死呀!」她讓朋友在公園裡發問卷調查,退休的阿姨們不樂意了:「活得好好的,這麼早讓我們想到死?」

  北京生前預囑推廣協會有一位理事已經填好了生前預囑,希望在臨終時放棄過度搶救,平和地離開世界。然而,她又不想給兒子找麻煩,內心很糾結。不救即為不孝,那些遵照父母意願放棄了臨終搶救的子女們,同樣也害怕背負「不孝」的罵名。

  缺乏法律的保護,醫護人員容易陷入被起訴的法律風險。北京協和醫院一位急診科醫生說,老人說不搶救,他死了,子女找醫生打官司怎麼辦?醫生實際上尊重病人家屬的意願,遠超於尊重病人本人的意願。在已有專門立法的發達國家,醫生面臨的法律風險相對較小。美國加州就通過了《自然死亡法案》來保障患者醫療自主的權利,而我國並沒有專門的法律。

  推廣生前預囑,還面臨著緩和醫療的缺位。正如羅點點所說:「我寫好了生前預囑,安排好了臨終事項,可是誰來幫我實施,誰來保障我舒適地離開人世?」

  在現有的醫療體系下,如果一個晚期癌症病人不想接受放化療和手術,他就只能選擇回家,而回家後等待他的將是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沒有專業醫護人員為他止痛,沒有心理醫生對他進行心理輔導,不僅病人自己不能安詳地離開,他的家人也同樣承受著煎熬。

  北京宣武醫院神經外科專家凌峰呼籲,希望生前預囑理念在中國逐漸推開,讓那些只靠人工維持患者心臟搏動、帶給患者及家屬身心持續創傷的無謂搶救逐步成為歷史。

  在羅點點看來,不僅僅是醫療體系,社保體系、醫療教育等都缺乏對生前預囑的支撐。生前預囑體現了社會進步,但其推廣還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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