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之父原來是約翰·加爾文

美國憲法之父原來是約翰·加爾文

——《美國憲法的基督教背景:開國之父的信仰與選擇》讀後

文/阿信

在《美國憲法的基督教背景》一書中,作者約·愛茲摩爾在一開始就引述美國學者史密斯博士的話說:

如果問一個普通的美國人,究竟誰才是美國國父、我們偉大共和國的真正創始人,他可能一下子回答不出來。而如果他聽到德國著名歷史學家蘭克(RANKE)的回答,他肯定要大吃一驚——這位當代思想最深奧的學者說:「約翰·加爾文是美國真正的創始人。」

中國人都喜歡喜歡把建國的功勞歸諸沙場征戰,因此本文對這本書作者的話略加修正,本人以為加爾文為美國憲法之父。

19世紀美國歷史學泰斗班克羅夫特本人不是加爾文主義者,但他有一句話很有名:「一個不尊重歷史、不尊重加爾文的影響的人,對美國自由的起源知之甚少。」

學者洛蘭·伯特納考證:

據估計,在美國革命時期的300萬美國人當中,90萬人有蘇格蘭或蘇格蘭——愛爾蘭血統,60萬是英國清教徒,40萬屬於德國或荷蘭改革宗。此外,聖公會教徒在他們的「三十九條信條」中也承認加爾文主義;許多法國胡格諾教徒也來到這個西方世界。

因此,我們不難發現,大約三分之二的殖民人口受過加爾文派的教育。

那麼,加爾文改革宗作為一種神學體系,與憲法和政府的組建究竟有什麼關係呢?大有關係。因為加爾文主義和其他神學體系一樣,都包含有對世界和人性的看法。而一個人的世界觀和人性觀決定了現實中其對政府的選擇。正如亞當斯·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第51篇中所說:「政府本身不就是人性的集中體現嗎?」

那麼,我們不免要問,在加爾文改革宗對世界和人性的看法上,有哪些地方深刻地影響了美國的憲法呢?

1.人性的完全墮落

加爾文主義者強調人性的完全墮落——人類天生有罪,無法取悅於上帝,更無法靠自己以學識、善行、克己等方法徹底去除。人類存在罪行這一事實當然並不意味著人無法行善。上帝將他的普遍恩典賜予了人類,並通過人類的理性和良心彰顯出來。但加爾文主義者認為,產生這種內在正義的東西極為複雜,因此存在瑕疵。如果不加以制約,幾乎是必然帶來驕傲、狂妄和敗壞。

1787年,美國國父們在費城制定憲法時,所持的就是這種人性觀。因此,他們就以這樣的人性觀為基礎設計美國的政體:

◆首先,政府必須有足夠的權力遏制民眾的邪惡衝動。太軟弱的政體無法約束民眾,最終將陷入無政府和混沌狀態。

◆統治者也有罪性,因此不能賦予其絕對的權力,否則統治者就會運用這些權力來加強自身勢力、壓迫民眾,最終變成獨裁者。

在1787年的制憲會議上,美國先賢們要面對的絕大部分問題,都是關於如何對罪和權力建立相應的制衡和平衡機制。在這方面,他們引進了加爾文改革宗的神學思想和治理模式。

2.聖約神學

加爾文主義者一般都信奉聖約神學。聖約神學的中心思想是上帝和人的約定由兩個層面:律法之約和恩典之約。

律法之約包含上帝對舊約律法——十誡的啟示,以及人類遵行的承諾;恩典之約是上帝救贖的應許藉著人類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大功而完成的

聖約神學應用在政府建設上,就是:統治者的權力是上帝賦予的;但上帝通過人民賦予統治者權力,人民建立某種政體並選擇特定人選擔任他們的統治者,統治者按照上帝旨意行事。

出身於清教徒,深受加爾文神學影響了洛克的《社會契約論》是對這一政府聖約的世俗化表述。

對美國人而言,聖約論最終在憲法前言中得到了根本表述:「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為了組織一個更完善的聯邦,……乃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和確立了這一部憲法。」

3.有限政府

加爾文主義者不但相信政府是由上帝委任和建立的,還相信上帝僅賦予了政府有限權力。上帝在賦予政府權力的同時,也對這一權力進行限制。

人民根據上帝的旨意,僅給予政府有限的權力,並且是有條件的給予——如果統治者違反了契約條款,人民保留與其解除契約的權利。因此,如果統治者違反了契約條款,破壞人民的基本自由,他的權力就是失去合法來源。在這種情況下,就沒有必要繼續遵從他。事實上,他應當受到抵制。抵制這樣的統治者是基督徒的責任——必要時可以使用武力。

4.地方教會治理

加爾文主義者一般在治理教會方面採用長老制或公理制。

長老制教會治理由地方長老治理的各個教會組成,其教會與教會之間組成不同的地方宗教會議。公理制教會治理形式則更民主,每個地方教會都是自治的,擁有自己的財產,有權自行任命牧師、自行選擇職員。

長老制或公理制教會治理使美國殖民者具備了地方自治的實際經驗,有助於構成代表制或分權政權的基礎,而後二者都是美國憲政體系的基石。

5.重視《聖經》律法的實際適用

加爾文強調必須把聖經關於道德和法律的條例作為原則加以適用。阿爾斯特姆說:「改革宗神學密切關註上帝所啟示的律法源於神的主權和人的墮落這兩個加爾文原則。

律法的第一作用在於宣告宇宙是上帝的創造者;在這一前提下,各種形式的律法,特別是通過政府力量實施的律法,使人的犯罪傾向得到控制。

因此,在美國,「IN GOD WE TEUST.」;「我們認為以下真理不言而喻,人人被上帝所造而平等。」

美國因此成為匍匐在上帝主權下的法制國家。

站在加爾文改革宗後面的是上帝。1787年6月2日,在各方爭執不休,華盛頓感到絕望的時候,已經81歲高齡的會議代表富蘭克林發布演講:

前面4、5周的會議的一個小小成果就是悲哀地證明了人類理智並非十全十美。在人類理智之外,代表們還需要的是:「眾光之父給我理智亮光。」

他提醒與會代表回憶獨立戰爭期間,同樣在這個大廳,他們如何定期向上帝祈禱。他說:

我們忘了這位強大的朋友嗎?還是我們認為自己已經不需要祂的幫助?先生們,我活了一大把年紀,年歲越大,便越篤信我所見的真理——上帝統管人類事務。

美國真是幸運,這些代表沒有忘記上帝。於是他們一起向上帝祈禱。由此誕生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

這個憲法後來成為整個人類追求自由的燈塔。

王怡在為《自由的崛起》一書翻譯而寫的前言中說:

改革宗神學及其政治倫理,為人類自由修築起一道最堅固和最保守的馬其頓防線。這道防線,從德國和瑞士發軔,在法國和荷蘭短暫停留,隨後在蘇格蘭和英格蘭形成偉大的傳統,直到西渡北美,在那裡發芽結實,建立起一種滲透了加爾文精神的自由憲政體系。

王怡描述了一副關於自由的最簡潔、最優美的身影。我在仔細研究之後,對王怡兄的觀點做如下補充:

改革宗神學及其自由傳統,後來從蘇格蘭和加拿大再次橫渡大海,來到亞洲東南部的一個小島——福爾摩沙(台灣),在那裡生根發芽,最後形成偉大的傳統。

如王怡所說,改革宗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是推動台灣自由的決定性少數。

施明德在其回憶錄《囚室之春》中說:

長老教會的領袖們因為胸懷充沛的愛心及入世精神,基於關心台灣1700多萬人民的幸福與安全,曾經在發表了與國民黨政權立場不盡一致的「國是聲明」和「人權宣言」後,立即遭到猛烈的圍剿。

調查局的特務曾多次帶著陰險的「笑容」對我表示:除了「美麗島」,「長老教會」就是他們還渴望釣上的「大魚」。

我認為,不了解長老教會在台灣自由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就不能了解台灣走向自由的腳步。

阿信,2013年1月23日


注釋略。所引用書籍:

《美國憲法的基督教背景:開國之父的信仰與選擇》

《自由的崛起:16-18世紀加爾文主義和五個政府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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