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作為大小乘共通禪法的四念處
按:龍樹菩薩會通大乘和聲聞乘,從大乘角度重新闡釋和含攝聲聞乘法,使得三十七道品成為大小乘共通之道,也即被大乘經開顯、龍樹菩薩論重新闡釋過的四念處等,是可通於小乘果或大乘果的證法,對應於天台所謂大乘通教。
很多人誤認為只有南傳聲聞乘的禪法才系統、嚴密,其實北傳的四念處(或稱四念住)禪法不僅通聲聞乘,也通大乘行果,只是要以大乘菩薩道的菩提發心和利他悲心為前提。
菩薩為度化一切眾生,需學一切善法、一切道,包括所謂聲聞法,「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悉學一切善法、一切道,所謂干慧地乃至佛地。」。「是九地應學而不取證,佛地亦學亦證」
三十七道品可以有條件地看作三乘共法,「複次,何處說三十七品但是聲聞、辟支佛法,非菩薩道?是《般若波羅蜜.摩訶衍品》中,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訶衍;三藏中亦不說三十七品獨是小乘法。」,「佛以大慈故,說三十七品涅槃道,隨眾生願,隨眾生因緣,各得其道。」
一 四念處的基本涵義
問曰:
何等是四念處?
答曰:
身念處,受、心、法念處,是為四念處。
觀四法四種: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四法雖各有四種,身應多觀不凈,受多觀苦,心多觀無常,法多觀無我。
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時,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顛倒:諸不凈法中凈顛倒,苦中樂顛倒,無常中常顛倒,無我中我顛倒。破是四顛倒故,說是四念處;破凈倒故說身念處;破樂倒故說受念處;破常倒故說心念處;破我倒故說法念處。
以是故說四,不少不多。
(一) 身念處
問曰:
云何得是四念處?
答曰:
行者依凈戒住,一心行精進,觀身五種不凈相。
何等五?一者、生處不凈,二者、種子不凈,三者、自性不凈,四者、自相不凈,五者、究竟不凈。
云何名生處不凈?
頭、足、腹、脊、脅、肋諸不凈物和合,名為女身。內有生藏、熟藏、屎尿不凈,外有煩惱業因緣風,吹識種令入二藏中間。若八月,若九月,如在屎尿坑中。如說:
「是身為臭穢, 不從花間生,
亦不從瞻卜, 又不出寶山。」
是名生處不凈。
種子不凈者,父母以妄想邪憶念風吹淫慾火故,血髓膏流,熱變為精。宿業行因緣,識種子在赤白精中住,是名身種子。如說:
「是身種不凈, 非餘妙寶物,
不由凈白生, 但從尿道出!」
是名種子不凈。
自性不凈者,從足至頂,四邊薄皮,其中所有不凈充滿;飾以衣服,澡浴花香,食以上饌,眾味餚膳,經宿之間,皆為不凈。假令衣以天衣,食以天食,以身性故亦為不凈,何況人衣食?如說:
「地水火風質, 能變除不凈,
傾海洗此身, 不能令香潔!」
是名自性不凈。
自相不凈者,是身九孔常流不凈,眼流眵、淚,耳出結聹,鼻中涕流,口出涎吐,廁道、水道常出屎、尿,及諸毛孔汗流不凈。如說:
「種種不凈物, 充滿於身內;
常流出不止, 如漏囊盛物。」
是名自相不凈。
究竟不凈者,是身若投火則為灰,若蟲食則為屎,在地則腐壞為土,在水則膀脹爛壞,或為水蟲所食。一切死屍中,人身最不凈。不凈法,九相中當廣說。如說:
「審諦觀此身, 終必歸死處。
難御無反覆, 背恩如小人。」
是名究竟不凈。
複次,是身生時、死時,所近身物,所安身處,皆為不凈;如香美凈水,隨百川流,既入大海,變成咸苦。
身所食啖種種美味,好色好香,細滑上饌,入腹海中,變成不凈。是身如是從生至終,常有不凈,甚可患厭!
行者思惟:是身雖復不凈,若少有常者猶差,而復無常。
雖復不凈、無常,有少樂者猶差,而復大苦。
是身是眾苦生處,如水從地生,風從空出,火因木有,是身如是,內外諸苦皆從身出。
內苦名老、病、死等,外苦名刀杖、寒熱、饑渴等,有此身故有是苦。
問曰:
身非但是苦性,亦從身有樂;若令無身,隨意五欲,誰當受者?
答曰:
四聖諦苦,聖人知實是苦,愚夫謂之為樂;聖實可依,愚惑宜棄。
是身實苦,以止大苦故,以小苦為樂。譬如應死之人,得刑罰代命,甚大歡喜;罰實為苦,以代死故,謂之為樂。
複次,新苦為樂,故苦為苦:如初坐時樂,久則生苦;初行、立、卧亦樂,久亦為苦。屈申、俯仰,視眴、喘息,苦常隨身;從初受胎,出生至死,無有樂時。
若汝以受淫慾為樂,淫病重故,求外女色,得之愈多,患至愈重。如患疥病,向火揩炙,當時小樂,大痛轉深;如是小樂,亦是病因緣故有,非是實樂,無病觀之,為生慈愍。離欲之人觀淫慾者,亦復如是,愍此狂惑為慾火所燒,多受多苦。
如是等種種因緣,知身苦相、苦因。行者知身但是不凈、無常、苦物,不得已而養育之;譬如父母生子,子復弊暴,以從己生故,要當養育成就。身實無我,何以故?不自在故。譬如病風之人,不能俯仰行來;病咽塞者,不能語言。以是故,知身不自在。如人有物,隨意取用;身不得爾,不自在故,審知無我。
行者思惟是身,如是不凈、無常、苦、空、無我,有如是等無量過惡。如是等種種觀身,是名身念處。
(二) 受念處
得是身念處觀已,復思惟眾生以何因緣故貪著此身?樂受故。
所以者何?
從內六情、外六塵和合故,生六種識。六種識中生三種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是樂受一切眾生所欲,苦受一切眾生所不欲,不苦不樂受不取、不棄。如說:
「若作惡人及出家, 諸天世人及蠕動,
一切十方五道中, 無不好樂而惡苦。
狂惑顛倒無智故, 不知涅槃常樂處!」
行者觀是樂受,以實知之,無有樂也,但有眾苦。何以故?樂名實樂,無有顛倒。一切世間樂受,皆從顛倒生,無有實者。
複次,是樂受雖欲求樂,能得大苦。
如說:
「若人入海遭惡風, 海浪崛起如黑山;
若入大陣斗戰中, 經大險道惡山間。
豪貴長者降屈身, 親近小人為色慾。
如是種種大苦事, 皆為著樂貪心故!」
以是故,知樂受能生種種苦。
複次,雖佛說三種受,有樂受,樂少故名為苦;如一斗蜜,投之大河,則失氣味。
問曰:
若世間樂,顛倒因緣故苦,諸聖人禪定生無漏樂,應是實樂。何以故?此樂不從愚痴顛倒有故,此云何是苦?
答曰:
非是苦也!
雖佛說無常即是苦,為有漏法故說苦。何以故?
凡夫人於有漏法中心著,以有漏法無常失壞故生苦;無漏法心不著故,雖無常,不能生憂悲苦惱等故,不名為苦,亦諸使不使故。
複次,若無漏樂是苦者,佛不別說道諦,苦諦攝故。
問曰:
有二種樂:有漏樂,無漏樂。有漏樂下賤弊惡,無漏樂上妙。何以故於下賤樂中生著,上妙樂中而不生著?上妙樂中生著應多,如金銀寶物,貪著應重,豈同草木?
答曰:
無漏樂上妙而智慧多,智慧多故能離此著。有漏樂中愛等結使多,愛為著本;實智慧能離,以是故不著。
複次,無漏智慧,常觀一切無常;觀無常故,不生愛等諸結使。譬如羊近於虎,雖得好草美水而不能肥;如是諸聖人雖受無漏樂,無常空觀故,不生染著脂。
複次,無漏樂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常無眾生相。若有眾生相,則生著心;以是故,無漏樂雖復上妙而不生著。
如是種種因緣,觀世間樂受是苦,觀苦受如箭,不苦不樂受觀無常壞敗相。如是則樂受中不生欲著,苦受中不生恚,不苦不樂受中不生愚痴,是名受念處。
行者思惟:以樂故貪身,誰受是樂?思惟已,知從心受,眾生心狂顛倒故而受此樂。
當觀是心無常生滅相,一念不住,無可受樂;人以顛倒故,謂得受樂。何以故?
初欲受樂時心生異,樂生時心異,各各不相及,云何言心受樂?
過去心已滅故不受樂,未來心不生故不受樂,現在心一念住疾故不覺受樂。
問曰:
過去、未來不應受樂,現在心一念住時應受樂,云何言「不受」?
答曰:
我已說去疾,故不覺受樂。
複次,諸法無常相故無住時,若心一念住,第二念時亦應住,是為常住,無有滅相。如佛說:「一切有為法三相。」住中亦有滅相,若無滅者,不應是有為相。
複次,若法後有滅,當知初已有滅。譬如人著新衣,初著日若不故,第二日亦不應故,如是乃至十歲應常新;不應故而實已故。當知與新俱有,微故不覺;故事已成,方乃覺知。以是故,知諸法無有住時。云何心住時得受樂?若無住而受樂,是事不然!
(三) 心念處
以是故,知無有實受樂者;但世俗法以諸心相續故,謂為一相受樂。
問曰:
云何當知「一切有為法無常」?
答曰:
我先已說,今當更答。
是有為法一切屬因緣故無常,先無今有故、今有後無故無常。
複次,無常相常隨逐有為法故,有為法無有增損故,一切有為法相侵克故無常。
複次,有為法有二種老常隨逐故:一者、將老,二者、壞老。
有二種死常隨逐故:一者、自死,二者、他殺。
以是故,知一切有為法皆無常。
於有為法中,心無常最易得。
如佛說:「凡夫人或時知身無常,而不能知心無常。若凡夫言身有常猶差,以心為常是大惑!何以故?身住或十歲、二十歲;是心日月時頃,須臾過去,生、滅各異,念念不停,欲生異生,欲滅異滅,如幻事,實相不可得。」
如是無量因緣故,知心無常,是名心念處。
(四) 法念處
行者思惟:是心屬誰?誰使是心?觀已,不見有主;一切法因緣和合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無我。若無我,誰當使是心?
問曰:
應有我!何以故?心能使身,亦應有我能使心。譬如國主使將,將使兵;如是應有我使心,有心使身,為受五欲樂故。
複次,各各有我心故,知實有我。若但有身,心顛倒故計我者,何以故不他身中起我?
以是相故,知各各有我。
答曰:
若心使身,有我使心,應更有使我者!
若更有使我者,是則無窮。又更有使我者,則有兩神。
若更無我,但我能使心,亦應但心能使身。
若汝以心屬神,除心則神無所知。
若無所知,云何能使心?
若神有知相,復何用心為?
以是故,知但心是識相故,自能使身,不待神也。如火性能燒物,不假於人。
問曰:
火雖有燒力,非人不用;心雖有識相,非神不使。
答曰:
諸法有相故有,是神無相故無。汝雖欲以氣息出入、苦樂等為神相,是事不然!何以故?出入息等是身相,受苦樂等是心相,云何以身、心為神相?
複次,或時火自能燒,不待於人。但以名故,名為人燒。汝論墮負處,何以故?神則是人,不應以人喻人。
又復汝言:「各各有我心故,知實有我,若但有身,心顛倒故計我者,何以不他身中起我?」
汝於有我、無我未了,而問「何以不他身中起我?」自身、他身皆從我有,我亦不可得。若色相、若無色相,若常、無常,有邊、無邊,有去者、不去者,有知者、不知者,有作者、無作者,有自在者、不自在者,如是等我相,皆不可得;如上〈我聞品〉中說。
如是等種種因緣,觀諸法和合因緣生,無有實法有我,是名法念處。
二 三種四念處是四念處有三種:性念處、共念處、緣念處。
云何為性念處?
觀身智慧,是身念處;觀諸受智慧,是名受念處;觀諸心智慧,是名心念處;觀諸法智慧,是名法念處。是為性念處。
云何名共念處?
觀身為首,因緣生道,若有漏,若無漏,是身念處;觀受、觀心、觀法為首,因緣生道,若有漏,若無漏,是名受、心、法念處。是為共念處。
云何為緣念處?
一切色法,所謂十入及法入少分,是名身念處;六種受: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念處;六種識: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是名心念處;想眾、行眾及三無為,是名法念處。是名緣念處。
(一)性念處
是性念處,智慧性故無色;不可見;無對。或有漏,或無漏;有漏有報,無漏無報。皆有為因緣生;三世攝;名攝;外入攝。
以慧知。有漏是斷知,無漏非斷知;有漏是可斷,無漏非可斷。是修法;是無垢;是果亦有果;一切非受法;非四大造;有上法。有漏念處是有,無漏念處是非有。皆是相應因。
四念處攝六種善中一種行眾善分,行眾善分攝四念處;不善,無記漏中不相攝。
或有四念處非有漏,或有漏非四念處;或有四念處亦有漏,或非四念處亦非有漏。
有四念處非有漏者,是無漏性四念處。
有漏非四念處者,除有漏性四念處,余殘有漏分。
四念處亦有漏法者,有漏性四念處。
非四念處非有漏法者,除無漏性四念處,余殘無漏法。
無漏四句,亦如是。
(二) 共念處
共念處,是共念處中身業、口業,是為色,余殘非色;一切不可見;皆無對。或有漏,或無漏。皆有為。有漏念處有報,無漏念處無報。因緣生,三世攝,身、口業色攝,余殘名攝。心意識內入攝,余殘外入攝。
以慧知。有漏是斷知,無漏非斷知;有漏可斷,無漏非可斷。皆修法;皆無垢。是果亦有果;一切非受法。身、口業是四大造,余殘非四大造。皆有上法。有漏念處是有,無漏念處是非有。身、口業及心不相應諸行,是非相應因;余殘是相應因。
五善分攝四念處,四念處亦攝五善分,余殘不相攝;不善,無記漏法不攝。
或有四念處非有漏,或有漏非四念處;或有四念處亦有漏,或非四念處亦非有漏。
有四念處非有漏者,無漏四念處。
有漏非四念處者,除有漏四念處,余殘有漏法。
有四念處亦有漏者,有漏四念處。
非四念處非有漏者,虛空、數緣盡、非數緣盡。
或有四念處非無漏,或有無漏非四念處;或有四念處亦無漏,或非四念處非無漏。
有四念處非無漏者,有漏四念處。
有無漏非四念處者,三無為法。
有四念處亦無漏者,無漏四念處。
非四念處非無漏者,除有漏四念處,余殘有漏法。
(三) 緣念處
是緣念處,緣念處中:
一念處是色,三念處非色。
三不可見,一當分別:身念處有可見、有不可見;可見者一入,不可見者九入及一入少分。
三無對,一當分別:身念處有對十入,無對一入少分。
身念處有漏十入及一入少分,無漏一入少分;受念處有漏意相應是有漏,無漏意相應是無漏,心念處亦如是;法念處有漏想眾、行眾,是有漏;無漏想眾、行眾及無為法,是無漏。
三是有為,一當分別:法念處想眾、行眾是有為,三無為法是無為。
不善身念處及善有漏身念處是有報,無記身念處及無漏是無報;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亦如是。
三從因緣生,一當分別:法念處有為從因緣生,無為不從因緣生。
三三世攝,一當分別:法念處有為是三世攝,無為非三世攝。
一念處攝色,三攝名。
一念處內入攝;受念處、法念處,外入攝;一當分別:身念處或內入攝,或外入攝;五內入是內入攝,五外入及一入少分是外入攝。
以慧知。有漏者是斷見,無漏者非斷見。有漏者可斷,無漏者非可斷。
修當分別:身念處善應修,不善及無記不應修;受、心念處亦如是;法念處有為善法應修,不善及無記及數緣盡不應修。
垢當分別:身念處隱沒是垢,不隱沒非垢;受、心、法念處亦如是。
三念處是果亦有果;一當分別:法念處或果非有果,或果亦有果,或非果非有果;數緣盡,是果非有果;有為法念處,是果亦有果;虛空、非數緣盡,是非果非有果。
三不受;一當分別:身念處墮身數是受,不墮身數非受。
三非四大造,一當分別:身念處九入及二入少分,四大造;一入少分,非四大造。
三念處有上,一當分別:法念處有為及虛空、非數緣盡,是有上;涅槃是無上。
四念處若有漏是有,若無漏是非有。
二念處相應因,一念處不相應因;一當分別:受念處、心念處,相應因;身念處,不相應因;法念處,想眾及相應行眾是相應因;余殘是不相應因。
四念處分攝六善法,六善法亦攝四念處分。不善分、無記分,亦如是隨種相攝。
三漏攝一念處分,一念處分亦攝三漏。
有漏攝四念處分,四念處分亦攝有漏。
無漏攝四念處分,四念處分亦攝無漏。
如是等義,〈千難〉中廣說。
四 內、外四念處
1 內外身
問曰:
何等為內身?何等為外身?如內身、外身皆已攝盡,何以復說內外身觀?
答曰:
內名自身,外名他身。
自身有二種:一者、身內不凈,二者、身外皮、毛、爪、發等。
複次,行者觀死屍膀、脹、爛、壞,取是相,自觀身亦如是相,如是事我未離此法。死屍是外身,行者身是內身。如行者或時見端政女人心著,即時觀其身不凈,是為外;自知我身亦爾,是為內。
複次,眼等五情為內身,色等五塵為外身;四大為內身,四大造色為外身;覺苦樂處為內身,不覺苦樂處為外身;自身及眼等諸根,是為內身;妻子、財寶、田宅、所用之物,是為外身。
所以者何?一切色法,儘是身念處故。
行者求是內身,有凈、常、樂、我?審悉求之,都不可得,如先說觀法。內觀不得,外或當有耶?何以故?外物是一切眾生著處。外身觀時,亦不可得。
復作是念:「我內觀不得,外或有耶?」外觀亦復不得,自念:「我或誤錯,今當總觀內外。」觀內、觀外,是為別相;一時俱觀,是為總相。
總觀、別觀,了不可得,所觀已竟。
2 內外受
問曰:
身念處可得內外,諸受是外入攝,云何分別有內受、外受?
答曰:
佛說有二種受:身受、心受。身受是外,心受是內。
復有五識相應受是外,意識相應受是內。
十二入因緣故諸受生。內六入分生受是為內,外六入分生受是為外。
粗受是為外,細受是為內。
二種苦:內苦、外苦。
內苦有二種:身苦、心苦。
身苦者,身痛、頭痛等四百四種病,是為身苦;心苦者,憂、愁、瞋、怖、嫉妒、疑,如是等是為心苦。
二苦和合,是為內苦。
外苦有二種:
一者、王者、勝己、惡賊、師子、虎狼、蚖蛇等逼害;二者、風雨、寒熱、雷電、礔礰等。
是二種苦,名為外受。
樂受、不苦不樂受,亦如是。
複次,緣內法,是為內受;緣外法,是為外受。
複次,一百八受,是為內受;余殘是外受。
3 內外心
問曰:
心是內入攝,云何言觀外心?
答曰:
心雖內入攝,緣外法故名為外心,緣內法故是為內心。
意識是內心,五識是外心。
攝心入禪是內心,散亂心是外心。
內五蓋、內七覺相應心,是為內心;外五蓋、外七覺相應心,是為外心。
如是等種種分別內、外,是為內、外心。
4 內外法
問曰:
法念處是外入攝,云何言觀內法?
答曰:
除受,余心數法能緣內法心數法是內法;緣外法心數法及無為、心不相應行,是為外法。
複次,意識所緣法,是名為法,如佛所說:「依緣生意識。」是中除受,余心數法是為內法,余心不相應行及無為法,是為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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