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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眾女子

蕭紅-男人是她的救命稻草    走投無路而委身於某個男人,這種事最好一輩子都不要做  在民國女子當中,她的才情與張愛玲不相伯仲。至今,她瑣碎的絮叨,依然帶著對女性世界堅定的懷疑、絕望與愛惜,跨越時空出現在少男少女的的枕邊。或者因為這橫亘時空的才氣,人們在說起她混亂的情感生活時,皆歸罪於她遇人不淑,而忽略了所謂命運,不過是自己埋下了太多的「因」。     如舊時代的許多女子一樣,蕭紅早年被許配給有錢的汪家。初中畢業後,她沒有像許多同時代的女子那樣一個人踏上逃婚征程,而是藉助了一個男人的力量——她的表哥陸哲舜。如此,革命意味十足的逃婚便打上了小女子味十足的「私奔」烙印。不過,儘管她與表哥「私奔」,心裡惦念的卻是她的同學李潔吾,後因對方沒用勇氣接受她而作罷。          當人生第一場大戲藉由男人而拉開,此後她人生的每一次重大轉折,旁邊都站著一個至關重要卻「始亂終棄」的男人。          1932年,蕭紅不得不與陸哲舜回到東北老家。這時,汪家已經斷了娶這個「傷風敗俗」的媳婦的念頭,但汪公子卻對她一往情深。於是,她又改成與汪家公子恩甲「私奔」。對於這個如今看來與情感肥皂劇一般「狗血」的情節,專家給與的解釋是蕭紅最初便不反對家裡包辦的婚姻,她與表哥私奔只是想再讀幾年書。倘若,果真如此,只能說這個女人的頭腦實在過於簡單。但凡為了某某(錢財、地位甚至讀書)而與自己不愛的男人出走,雖是自古便被弱女子頻繁使用的權宜之計,可最終落得好果子吃的卻委實不多。          如果說第一次「私奔」是為了讀書,第二次「私奔」更像是一場示威。重新殺回北平的她,穿著汪公子買的貴重皮草。當她大腹便便時,兩人的錢財已經花光,汪公子回家要錢,被家人關了起來。欠了店家巨額住宿費的蕭紅,不得不向報社求助,於是,與蕭紅糾結最深的蕭軍,以救美英雄的形象橫空出世。          正直仗義的文學青年蕭軍絲毫沒有嫌棄蕭紅懷著別人的骨肉。只是打死他他也想不到,5年後,蕭紅會懷著他的骨肉,嫁給另外一個未婚文學青年端木蕻良,玩起了姐弟戀。不知那時的男人是否都對將成為自己老婆的女人懷了他人孩子這事兒如此寬容,倘若至於當下,接連遇到兩個這樣的男人,簡直好運到可以去中六合彩頭獎。可惜,這兩個男人後來都因為她而背上了罵名,甚至到死都沒能抬起頭來。          蕭軍雖喜文,骨子裡確是一介武夫。他對蕭紅照顧得無微不至,卻又免不了犯大男人性格暴躁的毛病。他曾說「適合自己的女子應該是史湘雲或者是尤三姐,斷不可是林黛玉或妙玉,而蕭紅恰恰是後者」。如果說他們之間的分分合合可歸為性格不合,那麼蕭紅與端木可算是天造地設的一對。端木為人及其溫和,「從不與人正面衝突」,可是,一個性格軟弱的男人註定做不了女人的天。甚至在蕭紅病重需要照顧時,他卻領了蕭紅的命令,逃難去了。他不是無情,只是習慣了聽話,習慣了不爭執,習慣了被人照顧。          1942年,蕭紅在香港彌留之際,對同在「文學圈」的東北老鄉駱賓基說:「倘若蕭軍好在重慶,我寫了信去,他一定會趕來救我吧。」再一天,她又說:「我不會這麼死的,我還要寫《呼蘭河傳》第二部,駱君,到那時你願意娶我嗎?」在生命的最重要關頭,她抓狂的尋找男人的肩膀。可惜,這一次,誰都救不了她。          因對早逝者的同情,後人多將蕭紅的情感破裂歸罪於不同時期的男人。關於李、陸、汪、駱,我們知之甚少。而對於蕭軍與端木,我們卻知道前者後來娶妻名為王德芬,伉儷情深,共度了50年風雨。而端木在蕭紅死後17年方再婚,與妻子鍾耀群琴瑟共鳴,直至他去世。          當我們對一個男人失望,絕不要試圖在另一個男人身上尋找希望;當我們急匆匆的離開一個男人,絕不要因為害怕孤獨寂寞而一猛子扎進另一個男人的懷抱。一個過分依賴女人的男人,是沒有資格講被尊重的;一個總是在自己最為失意時,將男人作為救命稻草的女人,是沒資格責怪男人不懂愛的。如果你並非為了愛,而是因軟弱而選擇他,又怎能要求他有滿腔熱情來容忍和盛放你的愛恨情仇。          走投無路時,委身於某個男人,以便走出困境,這樣的事情,最好一輩子都不要做。倘若別無他法,一輩子做一次足矣,哪可三番五次的無休止下去。          一場失利的愛情,讓我們重新見識了孤獨冷漠的塵世。不斷地用戀愛消耗自己人生的女人,成長中沒有經歷自我救贖這一課,她們是純情的「濫情者」,需要愛,卻永遠不懂愛;貪圖愛,卻永遠得不到真愛。   林徽因,不要得罪任何男人       愛要有所圖,每一場戀愛都別浪費。 文/掌葉半夏           因為清心寡欲潛心學問之故,都說才子才女易長壽,而她卻是異數。           她的人生只經歷了51個人間四月天,卻名冠作家、詩人、建築師、教授。與他人的疏離使她一生處於高貴的光環中。同時代的男子對她頗多傾慕,而她一生沒有閨蜜。           17歲,她是徐志摩拋卻髮妻,另結的新歡。因了徐大才子,她順量成章進入文學與戲曲界,是徐志摩與胡適所創辦詩社的座上賓。20歲,她與梁啟超之子梁思成赴美國學建築。生於官宦之家的她想必早已清醒,與徐志摩是一場風花雪月的事,抓住梁思成方為人間正道。幾乎沒有任何抗爭,她就從了梁公子。至於徐大才子為你離了婚,辭了職甚至眾叛親離,也絕不可一時心軟,為他一輩子負責。他又不是三歲小兒,自釀苦果自己吞。           「女人,就要對男人狠一點。」她這樣做了卻絕不會這樣說。事實上,她溫婉得很,戚戚怨怨地揮揮衣袖,讓徐志摩不僅沒恨她,還至死都將她視為最愛的女人。           她的文與詩有徐派風格,而她有影響力的建築學著作幾乎都是與梁思成合著。與詩人的戀愛,使她成了作家;與建築師的結合,使她成了建築學家。你不得不佩服她的聰慧,儘管這種聰慧帶著十分可疑的模仿痕迹。           她生活中還有個隔壁男人叫金岳霖,也是個大學問家。作為梁家派對的忠實參與者,對女主人產生好感合情合理。她不是不明白,卻裝作不明白。她家的窗正對著他家的窗,她每日黃昏時分對那家的窗戶梳頭照鏡,夕陽透過窗欞照在她瀑布般的烏髮上,於那個花痴鄰居而言,這是怎樣一種驚心動魄的勾引!與其說他花痴得徹底,不如說她具備將他人變為徹底花痴的能力。           三人曾經在她的要求下坐在一起探討關於婚姻愛情道德及花痴,最終的結局,出自梁思成的隻言片語是「我們都哭了」。眾所周知的是,儘管有了這驚世駭俗的三人圓桌會議,她卻什麼都沒失去。鄰居還是鄰居,繼續為她獨居,老公還是老公,繼續幫她做學問。           女人混到這個地步,是實實在在的才女了。           那才,不在於某門學術鑽研的高深,而因馭男之術已達到登峰造極。她的一生,混在男人圈中,最大好處是八卦比較少,沒有代作的回憶錄,更沒有什麼閨蜜爆料,於是,安全地保留了高貴、優雅。倘若果真能寫一部她的傳記,其中最值得我們學習的恐怕是一個女強人的成功概念學。           首先,愛要有所圖,每一場戀愛都別浪費,如果你愛了一個人,卻不能從這個人身上得到任何前進動力與機遇,就要反思一下,是自己愛錯了人還是沒有合理利用資源。其次,談婚論嫁的時候,如果有一個以上可選擇對象,那麼,家世優良者一定優於草根英雄,職業前景好的,優於現在混得好的。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不要得罪任何男人,多一個朋友永遠比多一個敵人更好。要甩人家的時候,一定不能說,我不愛你了,而要說,我不是不愛你,而是為了永遠地愛你……           說來說去,女人嫁對了人,人生就成功了一半。倘若嫁對了人,還希望擁有「人間四月天」般的愛情,還希望有人得不到你卻對你一輩子死心塌地,恐怕就要費點思量。而這思量,勞神費力,是會折壽的。     這種痛並快樂的姿態,甚至比男人更讓她們迷戀     張愛玲樂於為男人和全世界作對           張愛玲一生交友不多,最終客死他鄉,幾日後才被鄰居發現。在故去寓所的垃圾筒里,尚有已經用完的「伊麗莎白·雅頓」時空煥彩膠囊。76歲的她,依然是愛美的,如23歲,初識胡蘭成的她,喜歡穿桃紅色的衣裳,嬌滴滴地說「桃紅的顏色聞得見香氣」。         她筆下的愛情從來充滿了算計,生存排在第一位,其次是感情,再後為善惡,或者善惡於她來說,已經排到了第七八位。由是才有了她與胡蘭成那刻骨銘心的愛情。當時,胡已是漢奸文人,她與他糾纏的那幾年,有人連帶著將她一起歸為了「賣國文人」。世人的唾棄於她來說,沒有驚只有喜。或者恰恰應了她的做人哲學:「一個人假使沒有什麼特長,最好是做得特別,可以引人注意。……大家都曉得有這麼一個人,不管他人是好還是壞,但名氣總歸有了。」         這個叫張愛玲的才女,追求的是一種特別的愛情境界,沒有嫉妒與猜忌,沒有獨佔與征服,懂一個男人,便連帶著懂他的花心與多情。「你愛別人也好,只要你也愛我」,如此純情的姿態,與她文章中的算計精明顯然格格不入,或者人們在文字世界中所營造出的,永遠是迷失的那個自己。         與胡蘭成婚前婚後的三五年,她對他百依百順,用自己辛苦碼字賺來的錢養著他,而他的主要任務是不斷與護士、房東、甚至她的閨密蘇青上床。他的出奇之處,在於何事皆不避她,而她的出奇之處在於,即使得知老公與蘇青上床前,曾經互問對方是否染有性病,依然能面不改色。         中國從來不缺乏奇蹟,只是但凡奇蹟最終多沒什麼好結果。         她其實已經忍無可忍,他卻依然沾沾自喜於「好的東西不是叫人都安,卻是叫人稍稍不安」。         在溫州,他與秀美同居。她去探他,居於客棧,每日只談風月,不談生活。後來,她去他與秀美的居所探望,秀美質疑,張小姐若來,鄰居會有什麼想法,你要給我留點面子。於是胡蘭成憐香惜玉發作,硬是將張愛玲稱作俺妹子。張愛玲之傷心,世人可知。偏偏胡蘭成並不覺得抱歉,理由是:「我待愛玲,如我自己,寧可克己,倒是要多顧顧小周(胡的另一情人)與秀美。」         不知這情形是否會成為她一生揮之不去的恐怖片,至少於看客而言,再無論誰說「咱們是連體嬰,咱們是一個人」,恐怕都不僅僅是起雞皮疙瘩這麼簡單,而是要從心底掂量,這話,究竟是因愛而言,還是為了給日後揭開的傷害大戲做前言。    背叛那一方總會將背叛描繪成華美的袍,而她,卻清清楚楚看到袍上的虱子。待她終於下決心撕了奇蹟女人的面具,他卻文縐縐地說,人世迢迢,談不上比較,更沒什麼取捨,否則於你於她們都是委屈。         這是她唯一一次爭取正當權益的結果。之後,她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女人的尊嚴與愛情的美好,相隔數月後,以一封信淡然而決絕地了斷了轟動一時的「張胡戀」。值得一提的是,分手信中還夾著一張30萬元的支票,是她剛剛拿到的稿費。         她愛他,百轉千回,自知委屈卻欲罷不能,好在,最終她還是明白了,無論你是才女還是仙女,選男人最重要不是看他能不能讀懂你的文章,而是能不能給你現世的安穩。         大約在此之前,她便已經查出了「子宮頸折斷」這個毛病。         在自傳體小說《小團圓》的最後,她描繪自己做過的那個美夢:青山上紅棕色的小木屋,映著碧藍的天,陽光下滿地樹影搖晃著,有好幾個小孩在松林中出沒,都是她的。他出現了,微笑著把她往木屋裡拉,她卻忽然羞澀起來,兩人的手臂拉成一條直線……他與她的關係再多,也不過是肉體壓倒了精神。而她,快樂於有自己的小木屋,自己的小孩子,快樂於俗世的生活以一種不通俗的樣式佔據自己的寂寞。這才是她內心深處,真正的、他永遠無法給予的小團圓。         女人很容易愛上性慾強大的「壞人」,也很樂於為了他而與全世界作對。這種痛並快樂的姿態本身,甚至比那個「壞人」更讓她們迷戀。然而,無論是上吊跳河還是魚死網破,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他能給你的愛,也可以給別人,而別人可以給你的安穩,他卻一輩子不可能給你。這個結果固然令人嘆息,更令人嘆息的是,你儘管最終離開了他,卻一輩子都忘不了他,因為他給你帶來多少痛苦,必定也曾給你帶來等量的快樂。         我們最終記得的,總是對我們最殘忍的那個人。愛在當下,絲毫不會在意他是好人還是壞人,是流氓還是無賴。然而,漫漫人生,每個女人都需要一個正直、善良、專一、勇敢的男人,給她現世的安穩。愛與生活,常常如此南轅北轍。所謂刻骨銘心的愛情,永遠不過是生活中的一段小小插曲,時常在夢裡重見,卻不願與現實中再逢。張兆和晚年不識沈從文葉聖陶說,九如巷中張家的四個女兒,誰娶了她們都會幸福一輩子。張兆和在這名門望族的「幸福寶典」中排行老三,沈從文稱她為「親愛的三三」。三小姐自小熟讀四書五經,英文講得比蘇州話還溜,通音律習崑曲,皮膚略黑,卻五官秀麗,人稱「黑牡丹」。這樣的女子,自小便在異性眼中散發光與熱,自然練就了冷靜理智、不動聲色的本領,21歲尚未情竇初開。       在上海中學讀書時,她每天都會收到十幾封情書。信是從來不回的,是否有時間盡閱皆未可知。後來,每日收信達幾十封,其中一半皆來自於那個木訥的鄉下男人沈從文。       自古才子才女多佳話。張沈二人的佳話,實則一典型的單戀馬拉松。       人人皆知他在追她,人人皆知他愛得瘋狂。整整三年,他的痴情已把她逼得無路可退。他頑固地愛她,而她頑固地不愛他,有錯嗎?當然沒有。只是,倘若他得不到她的愛,就會萎謝甚至死亡,而他又是一位那麼有才華的作家。人們便會不滿了:你施於那一點點愛,能夠拯救一個靈魂,為什麼不做做善事呢?      「不管他的熱情是真摯的,還是用文字裝點的,我總像有我自己做錯了一件什麼事,因而陷他人於不幸中的難過。」三小姐扛不住了。      女人的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多半出現在談婚論嫁之時。       才女萬般好,最大的劣勢是不知柴米油鹽的難處,而才子最大的優勢是不怕失敗,愈挫愈勇。  結婚後,兩個成長背景完全不同,愛情只是建立在虛空的情書基礎上的人,矛盾日益突出。她不明白他為什麼那麼好面子,甚至打腫臉充胖子給朋友錢花,結果弄得自家生活拮据。她也不明白他花那麼多錢買些古董瓷器回來,究竟有什麼用。她甚至會在書信中很嚴厲地寫道:「你瞧你,每次這個字都寫錯,我跟你說了多少次了。」      愛沒辦法勉強,不愛也沒辦法勉強。他與她之間,始終是他愛她多一些,而她卻並未因此感到幸福。人們總以為女人喜歡無休止地改造與訓斥一個男人,卻並不知道,這個過程對於女人本身,更是一場劇烈的摧殘。所謂平等才有幸福。如果一個男人娶了你,卻整天滿腹愁怨。這樣的愛,是會讓人火冒三丈的,尤其對於有志氣又聰明的女人來說,更甚。       因為在一起矛盾大多,她曾經多次故意製造機會與他分開。甚至有一段時間,兩人同住北京,卻分居兩室,沈從文每天只吃了飯便走。在一起時,彼此不容,一旦分離,雙方通起信來又是情意綿綿。       「你愛我,與其說愛我為人,還不如說是愛我寫信。」那些信,後來收入《從文家書》,這是本觀者欲流淚的書信集,只是,華美的文字往往盛開於不堪的生活,空虛的情感催生豐厚的華章。       張兆和晚年已不識沈從文。儘管沈老師離開她不過三五年光陰,當有人拿著他的照片給她看時,她說,認識,但想不起來是誰了,或許在潛意識裡她想將他遺忘。她曾經粉絲無數,志向遠大,最終被一個自己並不看好的男人征服,過起日子來,才切切實實地發現自己依然頑固地不愛他。      「從文同我相處,這一生,究競是幸福還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沈老師又可曾理解張家三小姐?      這個故事再次告訴我們:強扭的瓜不甜;能夠在一起生活一輩子,不一定就是幸福;以白頭偕老來衡量伉儷情深實在過於片面。       一個女人,無論多麼家世顯赫,才高八斗,都無法抵抗男人經年累月的追求,而那些有恆心有毅力的追求者,恰恰是女人人生路上的地雷。      「我本來不喜歡他,可是,他追得太厲害了,他那麼愛我……」恆心與毅力往往被我們誤解為真愛,其實那不過是因為他性格中具備了偏執與不服輸的特質。      所謂日久生情,追根到底,不過是死纏爛打。楊絳:人生感激無盡,抱怨亦是無盡          自古才女多受寵,更何況她是模樣端莊的才女。中學時,據說追求者達72人之多,因為她總是很嚴肅,於是有人借酒壯膽地送情書,有人慾借朋友之名行戀人之實。對於酒醉者,她說:「你喝醉了吧,快把信拿回去,免得明天醒了後悔。」而對於要求做朋友者,她說:「做朋友可以,但這是結果而不是過渡。」大半個世紀之後,與她相伴一生的那位先生已經辭世,曾經想要做「朋友」的人亦成了耄耋老者。那老者來探她,她送他出門,說:「下樓請小心,以後就不要知難而上了。」她叫楊絳,他叫費孝通,她是他苦尋一聲而不得的夢中情人,而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個人,名為錢鍾書。         作為國寶級才子,錢鍾書曾經給她寫過許多情書,她自然喜歡,卻並不會因一個人情書寫得好而決定去愛他。她愛他的原由,今日看來實在奇異的很。「志氣不大,只想貢獻一生,做做學問」,這樣的志趣,在今日看來,錢鍾書無異於承認自己是個沒用的男人,只想過過平常小日子。而這個志趣,在她眼中竟與自己甚為相投。妻憑夫貴這事兒,她以為十二分不靠譜。「夫妻間最重要的是朋友關係,即使不是知心朋友,至少也該是能做伴侶的朋友或互相尊重的伴侶。」         楊絳所說的「朋友關係」,首要的一條是平等,無論精神還是物質皆不存在依附與被依附。現實生活里,一位女子,堅持獨立、自由與平等並不容易,無論過去還是現在,因為你不依附於他,很可能就要被他依附。男女平等的結果往往是女人內外都要抓,「上得廳堂,下得廚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         《圍城》一書剛剛出版時,人們談論作者錢鍾書,往往會在前面加上「楊絳的丈夫」。那時候,楊絳的劇本《稱心如意》、《弄假成真》、《遊戲人間》等已經被陸續搬上舞台,反響強烈,她的名號成了著名編劇,相當於今天的王海鴒、石康。不過,那時候編劇是個請苦活兒,沒有一集一萬元的價碼。         太太編劇事業風生水起,刺激錢鍾書想寫長篇小說。楊絳並沒有說你不如多上幾節課,賺點鈔票,而是「你寫吧,生活不用擔心。雖然我們已經比較節儉,但可以更節儉一些」。於是,他減少了上課,在家寫作,而她辭掉了女傭,一切家務自己扛。         一起生活的63年,她與他比賽讀書,比賽做學問,一起郊遊,甚至曾經試圖不行繞萊蒙湖一圈,他們的靈魂站在了完全平等的高度,與她的愛情理想一樣。         當然,人不僅僅有靈魂,還有沉重的肉身,要吃喝拉撒,要生老病死。          他對她的界定是妻子、情人、朋友,除此之外,應該是有另外一個身份,大約舉得不好意思說出口,那就是「母親」。她第一次做蝦,看到蝦被刀切時會抽搐,心有餘悸,問他可不可以不吃蝦。他撒嬌說,不,我要吃蝦。於是,她莞爾一笑,繼續做蝦。她生女兒住院。他第一天來探她,說,我打翻墨水瓶,弄髒了房東太太的桌布。第二天說,檯燈壞了。第三天說,門軸兩端的鋼珠掉了。她一律回答「不要緊」。果真,她回家後,桌布變白了,檯燈、門軸也統統修好。         63年間,她從未拿過任何家務事去煩他,有些麻煩甚至解決了便不告訴他。她習慣了與他分享幸福,而將煩惱交由自己處理,因為幸福經過分享會有雙倍的甜蜜,煩惱卻並不會因為兩人一起分擔而變得更少,相反,有時會增添焦慮與爭執。         這樣的婚姻生活,同樣著作等身,事業不輸丈夫一分的她,是很有理由抱怨的,她卻看透了「人間不會有單純的快樂,快樂總夾帶著煩惱和憂慮」,或許正是因為中間夾著煩惱與憂愁,那點滴的快樂才更為人所珍惜。         無數愛情,從童話走向悲憤怨恨、萬劫不復,無不是其中的一方甚至雙方,寄希望於永恆的快樂,於是耿耿於懷那些煩惱與憂慮。她不是視愛情為生命的女人,作品中鮮少有情愛描寫,甚至他與她之間很少用「愛」這個字眼。冷靜與適度的抽離正是她對待感情的方式。從這一點來說,她是徹頭徹尾的實幹家,「珍惜得到的每一分,而那些沒有得到的,皆是本應與自己無關的」。         「地獄裡儘是不知感激的人。」這是他與她最喜歡的一句話。他感激她的付出,而她,感激他讓自己願意付出。生命中傷害過我們的人,換個角度來看,都是值得我們去感激的人,更何況那些曾經帶給我們或短或長快樂的人。人生感激無盡,抱怨亦是無盡。感激或者抱怨的有時是同一個人,同一件事,只看你願意選擇哪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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