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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的終結 :第二章 神存在嗎?

前一章描述了恐怖的「審判日」是建立在有神的基礎上。很顯然的,如果神並不存在的話,也就沒有所謂的審判日。如此一來,本書所敘述的終極恐怖將不會發生。因此,這個世界將面對的最大恐懼是來自於惡人的恐怖活動。

如果我們認為神並不存在的話,顯然的,也就沒有所謂的審判日。

事實上,為了想盡辦法證明沒有神,好些人就構思了一套進化論出來。即使進化論存的理論完全不可能成立,仍然有不少聰明人固執地相信這個不合理概念。這是因為一旦他們承認有一位創造者,則終有一日必須要向這位創造者交帳。

這些人會直覺地意識到這個問題,乃是因為神按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類(創世紀1:27)。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人類是如何被造的。羅馬書1章18至20節中神告訴我們: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除此之外,羅馬書2章14至16節中神宣告: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借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當人們希望世上並不存在一位至高的神時,而內心深處其實曉得有一位神和自己存有某種關係。

當人們希望世上並不存在一位至高的神時,而內心深處其實曉得有一位神和自己存有某種關係。創世紀1章 27節闡明,人類是按著神的形象被造的。儘管這個形象已被人類的罪惡嚴重損毀,人類仍不能聲稱自己對神的認識一無所知。

人與神之間的問題愈發嚴重是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因此,所有人有意識的或在潛意識中都知道自己有罪。當一些和人類相對抗的惡行諸如謀殺、掠奪等發生的時候,任何人的內心都會意識到這是嚴重錯誤的行為,也根本地意識到正義一定會得到伸張。唯一具備資格完成這項任務的審判官就是那位創造宇宙的至高者。

因此,對許多人來說,相信一位被稱為神的創造者之存在是很難接受的觀念。為了要避開這個難以接受的結論,就必須要捏造出像進化論這樣瘋狂的構想。

進化論的荒謬

進化論的概念應被視為是根本不可能成立。試以桌子這個簡單的物件為例。它是如何存在的?無可否認這是經由人類設計並細心製造。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人可以下結論說,不知如何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桌子就進化產生了。即使一個理解能力極低的人都明白這一點。

現在來看這個體內擁有超過三十億組基因的人類。顯然地,人類基因的設計遠比一張桌子複雜百萬倍。因此,如果一張簡單的桌子都需要有設計者,那麼複雜的人類豈不更有此需要嗎?再者,誠如桌子經設計後需由人來製造,那麼人類就必有其創造者。環顧四周,比桌子更複雜的東西不計其數。倘若一張簡單的桌子都不可能是進化的產物,則宇宙中數以百萬計的物體也不會是進化的結果。

聰明的人類既然會死心塌地堅持進化論的觀點,無疑更進一步證明了有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存在。這些人會相信進化論如此不合理的構想,並其中假設性的真實,正說明在他們的內心或是潛意識裡,曉得有一位神聖的創造者。還有什麼其他原因會令聰明人相信這個不可能成立的進化論呢?

聖經所陳述的真理說明了為何有些人會堅持相信進化論。創世紀1章27節說: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神在羅馬書1章18至20節有進一步的教導。基於這段經文的重要性,我們重複引用了多次: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同樣地,羅馬書2章14至16節指出: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借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值得注意的是,詩篇14篇1節和53篇1節記錄了這些愚昧的人如何否定神的存在。這兩處經文記載:

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

誠然,他們都徹底拒絕承認。

綜上所述,那些絕頂聰明的人總是要去證明進化論是真實的,對此我們不必感到意外。神賜予他們過人的智慧曉得必有一位創造主,而這位創造者是全人類最終要面對的那位。可是,因為急於壓制這個完全無法被接受的結論,這些人於是發展出所謂的進化論,並且固執地堅持這個理論。誠然,他們都徹底拒絕承認。

羅馬書2章14至16節表明,神的律法已經寫在人的心坎上。這個原則可從幾方面得到印證。其一,古人曉得透過祭祀來平息憤怒的眾神。在祭祀中以人為祭物並不少見, 因為人們直覺上認為必須要犧牲性命來為所犯的錯誤贖罪。

羅馬書2章顯示,神的律法在某種程度上是構成一個人的品格之核心部分。因此,人類天生就知道有一位更高者掌管他的生命。如果不透過聖經,他對這位更高存在者一無所知。人們只知道必須設法尋找這位智者或是高等的存在者,以向其致敬。於是太陽、月亮或星座是可能被視為具有高超的智慧,人們因此向太陽跪拜,或是相信星象學。某些動物可能因此受人膜拜,這就像古代的埃及人把牛犢當成膜拜的對象。甚至於這個所謂具有高超智慧的上帝,是可以由祭拜者本身所設計。於是有人在樹木或岩石上進行雕刻,直至它看來像一個真實的人物。佛教徒就是用這種方式以樹木雕刻一個佛像,將之鍍上金、銀和紅漆,然後對它進行膜拜。

在今天這個複雜的社會,人們或多或少都受到聖經的影響。因此我們相信有一位肉眼看不見的至高者在掌管人類的生命。又或者是為了展示個人超凡的智慧,可以追隨無神論者或是進化論者的言論堅持認為世上沒有神。當我們見證了這些人否認神的存在,就能理解人類是如何拒絕有一位掌管宇宙萬有的至高者的事實。

最大的問題是:何處能尋到這位至高者的訊息?

最大的問題是:何處能尋到這位至高者的訊息?無數書籍試圖解釋這位超自然者到底是誰抑或是什麼。世上的宗教如佛教和回教都努力描繪這位超智能者並他和人類的關係。很不幸地,一切相關的嘗試和膜拜都只是人類思想的產物。因此,任何智慧都無法突破人類既有的思想局限。

如前所述,世上數十億結構複雜的人們迫切需要承認有一位無限的智者設計以及創造了這個浩瀚的宇宙。該到何處去尋找這個偉大的智者呢?人既然是宇宙其中一個受造物,就沒有資格來尋找這位超自然的神。儘管他再如何努力,仍然無法對「神是誰」這個問題提供滿意的答案。

聖經啟示了完整的真理

奇妙的是,這位至高者親自啟示這位智能者是誰。令人驚訝的是,他寫了一本稱為聖經的書(彼得後書1: 20-21),書中詳細描述了他自己以及他如何創造這個宇宙。這本聖經因此是世上最奇妙又最重要的一本書。沒有任何書能與聖經相比,抑或比它更真實可信(約翰福音17:17)(見前言)。

由於聖經是如此全然真實可信,它即刻不為人類所接受。原因在於是它詳盡描述了何謂人類及其在神長遠計劃中的位置。聖經揭示人類是按神的形像所造,故此要向神負責(羅馬書1:18-23;2:14-16)。聖經也說明神造人類來全然服侍他(創世紀1-3章;啟示錄22:3),也列明了所有的原則和條例讓人遵守,以此侍奉神(馬太福音4:4)。

在這些律例中,有一處是關於神的全然公義(羅馬書1-6章)。這律法明確規定任何人若違反聖經的律法,有一天必要站在這位公義的神面前交代為何觸犯了神的法紀。聖經稱這種違反神律法的行徑為罪。由於罪就是背叛這位創造並審判世界的神,律法中對罪的刑法非常重,那就是永遠被丟在聖經所說的「火湖」里去(啟示錄20:15)。這地方是一個「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之地(啟示錄14:11)。

由於人類知道自己有罪,因此聖經在人看來是一本完全不能被接受的書。

由於人類知道自己有罪,因此聖經在人看來是一本不能被接受的書。他絕對不願聽到罪的刑法就是永遠的滅亡。結果,正如我們先前學到的,人們盲目地成為無神論者或進化論者,抑或試圖創立或加入某一個讓自己感到心安理得的宗教。與此同時,更企圖在任何情況下讓自己相信聖經並非來自神,也無權干涉他的人生。

不幸地,這個想法絲毫不能也不會改變聖經的律法一定會得以實踐的事實。不管個人喜歡與否,終有一天他必定要站在神的審判座前交代自己的罪行。神完全知道我們每一個人犯的任何罪(希伯來書4:13)。不論是思想、行動或言語上的罪行都要一一顯露。任何一項罪都足以構成永遠滅亡的刑法(雅各書2:10-13)。

事實上,如果我們要誠實且實際地面對自己的生命,就必須竭盡所能理解自己。沒有任何書籍能夠像聖經那樣真實地說明關於人類的事(詩篇119)。奇妙的是,聖經不但向人揭示罪的可怕後果,也同時論到神的宏偉計劃將如何拯救一群無法勝數的人(希伯來書7: 25;9:26-28)。這是神的救恩計劃,許多人將會因此曉得耶穌基督是他們的救主。

人總是希望能對自己的救恩有所支配。

然而,就連神的救恩計劃也一併不為人所接受。聖經清楚表明這個預定誰將得救的計劃,完全取決於神的慈愛和至高無上的主權(羅馬書9:14-24)。基於罪惡的緣故,人們永遠無法按基督的標準來到基督面前(約翰福音5:38,40)。聖經陳述的條件強調任何人都不能憑著自己的努力獲取救恩(以弗所書2:8-9)。他的得救與否全在乎神的憐憫(耶利米哀歌3:26)。這也是常人所無法接受的。人總是希望能對自己的救恩有所支配。唯有如此,人才能確信自己的得救是取決於自己何時想要接受救恩。換言之,當一個人自認對自己的救恩有所貢獻,潛意識裡的自我就會有無比的成就感(羅馬書3;11:5-6)。

這就促成大多數人嘗試要找出聖經的錯誤(詩篇50:16-17;羅馬書9:20)。這些人爭論說聖經不比其他宗教經典更具權威。例如,相信回教可蘭經或同類型的經典都享有同等的地位,抑或輕易認同有關聖經中出現錯誤和矛盾的觀點。又甚至於,忙碌於自己的生活,對聖經置之不理。

再者,某一些人承認聖經是出自於神的聖書,不過卻只在眾多的聖經內容里,截取其中一些支持他們所相信之救恩計劃的經文(馬太福音23:23)。換句話說,人類面對的問題與聖經的完整性、真實性或權威性無關。真正的問題在於一般人不願謙卑地相信聖經就是神的話,並且對每個人都極為重要(路加福音12:57;約翰福音7:24)。

唯有神能夠說服你

許多的爭論都關係到為何我們需要相信聖經確實是神可信的話。然而,無論有關的爭論再具有說服力,都無法讓人相信聖經就是神具權威性的話語。這是因為唯有神才能在個人生命中做工,使他在聖經前謙卑自己,承認聖經是神的話並且認真遵行(約翰福音3:21;腓立比書2:13)。因此,讓聖經來證明它自己的權威性是最有意義的途徑。我們將引用的經文都是全能神自己的話語。換言之,我們不必費心捍衛聖經的權威和它的可信度。聖經的話永不改變且前後一致。正是因為人類罪的本性及對聖經缺乏理解才導致對聖經教訓的懷疑和否定。唯有神能夠賜予人屬靈的悟性以信靠神的話。

根據這些原則,讓我們聹聽神自己的話如何彰顯聖經的本質和真理。

詩篇2篇1至4節:

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

詩篇2篇8至11節:

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現在你們君王應當省悟。你們世上的審判官該受管教。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

詩篇108篇4節:

因為,你的慈愛,大過諸天;你的誠實,達到穹蒼。

詩篇117篇2節:

因為他向我們大施慈愛。耶和華的誠實存到永遠。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以賽亞書40章13至15節:

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又將知識教訓他,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看哪,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他舉起眾海島,好像極微之物。

以賽亞書40章17節:

萬民在他面前好像虛無,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

以賽亞書40章28節:

你豈不曾知道嗎?你豈不曾聽見嗎?永在的神耶和華,創造地極的主,並不疲乏,也不睏倦。他的智慧無法測度。

以賽亞書41章4節:

誰行作成就這事,從起初宣召歷代呢?就是我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與末後的同在。

以賽亞書46章9至10節:

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神,並無別神,我是神,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以賽亞書48章3節:

主說,早先的事我從古時說明,已經出了我的口,也是我所指示的,我忽然行作,事便成就。

馬太福音24章35節: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約翰福音17章17節: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在羅馬書第一章的經節里,神借著一連串信息指明在所有尚未得救者的內心深處確實知道有一位創造宇宙的神。全人類都要面對這位神。本書曾引用這些經文,並且將基於其重要性繼續引用它。羅馬書1章19至21節說: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羅馬書1章28至32節又說: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神曉得人的心思和意念(耶利米書17:10)。在這些經文中,神向我們說話並使之確信,每一個人都意識到必須對這位神有所回應。

既然神已經將關於神的知識放在每一個人心中,也就同樣向人啟示聖經就是神的話(耶利米書22:29; 36:1-3;約翰福音20:30-31)。為了使人更加明白,神在多處經節中表明聖經就是神的話。其中一些經節如下:

以賽亞書42章9節: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將新事說明,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

提摩太後書3章16節: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彼得後書1章21節:

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預言的賜下和成就

從上述經文可以發現,神強調其中一個可以確知聖經真實性的方法:就是:每當神預言了某個未來之事,最終它都會實現。例如,舊約散布著無數關於主耶穌以彌賽亞身份降臨的預言。其中包括了他將誕生在哪個城市(彌加書5:2),從以色列哪個支派而出(創世紀 49:10),以及將如何受到猶太人惡劣的對待(見詩篇22,以賽亞書53,以及其他參考經文)。這些預言都在數百年之後都字字句句地應驗了。

聖經的獨特性特別體現在它對以色列民族的許多預言都一一實現了。聖經預言,除了一小撮人之外,絕大部分以色列人都不會接納耶穌就是彌賽亞。聖經也清楚指明這種情況會持續到世界的末了(以賽亞書6:9-12;阿摩司書8:14;馬可福音11:13-14;羅馬書11:5-10,25)。

這個預言之所以值得注意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耶路撒冷在主後七十年被羅馬人徹底摧毀。在其後的一千九百年之中,以色列人完全失去了家園。事實上,這個民族在國家從世界的版圖中消失之後,就憑著頑強的生命力散居在世界各國。試問既然他們已經亡國了,又怎能一再地拒絕基督直到世界末日呢?

第二個原因就在於耶穌這個名字在世界具有很大的影響力。每個民族都會有其特別愛戴並引以為榮的代表人物,因為這些人對世界有傑出貢獻。耶穌基督是真以色列人,他出自猶大支派並大衛的家族。人們自然會認為,即使以色列人完全不認同耶穌的神學教訓,也必定會把他視為受愛戴的一員。然而聖經早在二千年前就已預言以色列會一再拒絕耶穌直到世界的末了。

這個預言若是要實現,以色列民族就必須要復國。並且必須在是靠近世界末日之際再次立國。唯有這樣才有足夠的證據顯示,他們將持續拒絕耶穌直到世界末日為止。這個預言就記錄在羅馬書11章25節: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整個羅馬書十一章都記錄了一個悲哀的事實,即除了一小部分被神的恩典揀選的餘數之外,以色列國仍然處在蒙昧的景況。第5至第8節宣告了一個事實: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經上所記,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

第25節預言以色列人將繼續蒙昧直到外邦人得救的數目滿足為止(亦即外邦人從基督里獲得了救恩)。換句話說,只要有一個被預定得救的非猶太人仍然在救恩的門外,這樣的蒙昧就仍然在以色列民族中存在。因此,這個預言就等於是要以色列人在非常靠近世界末日的時候復國。唯有這樣才能顯示這個預言已充分應驗了。

事實上,在另一個處的經文中預言了以色列必定在世界末日之前復國。當我們了解馬可福音13章28至29 節的意思之後就能發現這個事實了。這段經文說:

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幾時看見這些事成就,也該知道人子近了,(人子或作神的國)正在門口了。

馬可福音13章整章提及關於世界末日之前會有一段大災難時期。

神時常以無花果樹來預表以色列民族。譬如,在馬可福音11章,耶穌詛咒無花果樹使它永不結果子。這個記載在馬可福音11章12至14節以及20至21節的事件指出,以色列族就像無花果樹那樣永不會再結出屬靈的果子(即相信耶穌是他們的救主)。同時,馬可福音13章28至29節也揭露,做為一個臨近世界末日的預兆,以色列必定會再次立國。這個長葉子的無花果樹預表以色列人是個頑強的民族。然而,正如神在羅馬書11章25節確實的預言,此無花果樹不會結出果子。換言之,以色列族在立國之後仍將拒絕承認耶穌為彌賽亞。

因此,馬可福音13章以及羅馬書11章的這兩處預言看似有所不同,實則在教導同一個真理;那就是說在世界末日逼近之際,以色列將再次復國,但卻依然拒絕基督。

令人驚嘆的是,這些預言確實應驗了。經過一千九百年之久,曾經一度消失的以色列國,終在1948年正式復國並擁有自己的家園。除此之外,正如羅馬書11章25節所預言,在復國超過五十年之後,這個世人眼中視為頑強的民族,始終拒絕承認基督就是彌賽亞。

上述預言僅僅是聖經所記載將會實現的預言中的一個,而它已經應驗了。神多次顯明他有能力和權柄實現每一個預言。

聖經還有一個最重要的預言尚未實現:耶穌基督的再來以及世界末日。我們之所以有勇氣進一步研究這些預言是因為對聖經深信不疑。凡清楚明白神如何在歷代中實行其救恩計劃,就必將了解神將如何把整個歷史帶入一個壯觀又極富威嚴的結局。我們都必須為此做好準備!

必須銘記一個事實:唯有神才是聖經的作者。

本書提供的所有訊息都以聖經的預言為依據。當你閱讀本書的時候,我深信你將明白它是嚴密且精確地參考聖經的結果,而非出自於人的意測。同時,本書的目的也是在於呈現神的信實,即他如何讓這些預言逐漸實現。我們對唯有神才可能寫下聖經這個事實感到讚歎。

學者們可以極力誇耀自己的著作,但這些著作卻始終無法媲美聖經的精準和完整。無須任何言語來為「聖經是神的話」這個說法進行辯護。人們該做的就是仔細閱讀它。但是在還未深入研究聖經中有關於神對整個世界歷史的計劃之教導之前,必須先了解聖經是神為人準備的一部神聖的指導書。

聖經:一部指導書

任何人若是購買一部電腦或一個複雜的裝置,都會同時獲得使用說明書。同樣的,神把地球賜給人類,也同時提供了一本說明書來協助人們在世上活著的時候認識何謂最大的福氣。因他神聖的智慧和慈愛,神將這本書賜予人類。這本書就是聖經。

一般情況下,不論是附加在一部精密儀器里,或是用來指導如何安裝一個簡單傢具的說明書,都不會描述這個物品的密度、化學成份抑或其他用來製造這件物品之原料的詳細資料。然而,所提供的訊息足以讓使用者在這個物品上獲得最大的運用和滿足。

聖經是萬物的創造者賜予人類最獨特的一本說明書。

同樣的,神在聖經這部說明書中,並未記錄數十億受造物所組成的化學成份。神也沒有在其說明書中提及任何有關電子和電磁波的細節。然而神卻清楚讓人曉得,這個宇宙何時及如何產生(創世紀1:1;約翰福音1:1-3)。他告訴我們應如何與其他受造物互動以至得以享受蒙福的生活(申命記30:19-20;馬太福音11:28-30)。聖經確實是創造宇宙萬物的那位賜予給人類最獨特的一本說明書。

主宰宇宙的神不單將這些指導寫在聖經里,他更賜予人類閱讀並理解這些說明的能力。因此,聖經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讓一個對電腦科技一無所知的人來操作一部複雜的電腦,在沒有提供說明書的情況下,他能從這部電腦獲得益處的可能性有多大?這人極有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因為使用不當而將電腦損毀了。

同樣的,人類若沒有聖經這部說明書,就無法獲得所嚮往的平安和幸福。事實上,聖經清楚顯明任何人只要服從聖經的原則,就可能享有至高的祝福和幸福。這祝福就是永遠成為神的兒女,服侍神並在永恆中與他一同掌權(羅馬書8章)。我們要確實曉得聖經是神給人類的一部具有非凡價值的說明書。可惜的是人們不願仔細閱讀這本說明書。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複雜工具的說明手冊有時並不容易明白。器具越是精密,說明書就越是難懂。因此,當我們發現聖經不易理解時無需感到意外。聖經描述這位無限的神是沒有開端的,他用自己的話語讓世界從無變有(詩篇147:4-5;以賽亞書48:12-13;歌羅西書1:16-17;提摩太前書1:17)。

聖經論到神是絕對公義的,任何人只要犯了誡命中最小的一條都要受永遠的刑法(雅各書2:10-12)。它描述了一種愛,就是神透過主耶穌基督的樣式為他所要拯救之人附上罪的代價(約翰福音3:14-16;10:11-15)。神創造人類是要讓人完全的服侍他(馬太福音5:48;彼得前書1:15-16)。若不是神將救恩賜下,人類註定是無法達到神要求的完美(羅馬書3:23)。因此,人類不單無法享有至高者的祝福和幸福,還要落在神的震怒中且接受永遠的刑法(約翰福音3:36)。聖經說明當神拯救一個人的時候,就即除去其內心的悖逆(以弗所書2:12- 17),讓他可再次全然服侍神(希伯來書12:28)。

罪人無法完全理解神高深莫測的作為,只有認為聖經不值得信任。例如,人們會堅決主張聖經不比其他自稱是神話語的書籍等更加可信。

然而,神來拯救!神能讓人謙卑地來到聖經面前,承認是神自己在說話(詩篇65:4;耶利米書30:2;羅馬書2:4)。神可以運行在人的心思意念中,使人更清楚聖經的指示(詩篇119篇)。

這並不表示那些神開始賜下悟性來明白聖經的人,就會成為聖經真理的專家,並且逐漸可以領悟每一節經文的意義(彼得後書3:16-18)。反之,那些得到神聖靈幫助的人在閱讀聖經的時候(哥林多前書2:9-10),會開始看到自己是罪人並且肯定要為所犯的罪付上代價,承受神的震怒(以斯拉記9:6,13;詩篇119:9;提摩太前書1:15)。他們漸漸明白,唯有神以主耶穌基督的位格才可以贖罪。(約翰一書 1:8-2:2)。在這本說明書陳述的所有真理中,要以上述真理為基礎才可以理解聖經中其他的真理(希伯來書5:13-6:2)。

神賜下的說明書是何等奇妙!可惜大多數人不願意仔細閱讀它!

然而,還有更多的聖經真理需要深入查考。接著下來,本書將說明聖經也是一部記錄宇宙之至高的律法書。

聖經是神至高的律法書

世人對聖經是一部律法書的事實不是了解太少就是一無所知。這種情況在認真的聖經學生之中也不少。然而,本書要讓讀者看到聖經向世人顯明它主要的特質就是一部律法書。例如,聖經闡明神有設立律法、命令、條例、規章和誡命來管治世界。聖經列明了所有的條例和原則讓人遵守,以至能更好的服侍神(申命記10:12-13,31:24-26;彌加書6:8)。

令人意外的是,神為人類設定了律法,神自己也遵守。

令人意外的是,神為人類設定了律法,神自己也遵守。詩篇138篇2節說:

我要向你的聖殿下拜,為你的慈愛和誠實稱讚你的名。因你使你的話顯為大,過於你所應許的(或作超乎你的名聲)。

做為一個至聖的約定,神說出這句重要而且令人意外的話,是要讓我們曉得神也遵循自己的言語。神的話就是這本聖經,亦是神的律法。諸如律法、命令、條例、規章和誡命之類的同義詞在聖經出現數百次。舉例來說,詩篇119篇有超過一百七十節,是聖經最長的詩篇,其中幾乎每一節都提到神的律法。聖經(即律法書)闡明了每個人生活處世的原則。這位掌管人類並為之設定各樣生活準則的就是神自己。神創造了世界和其中的人,好讓他們將頌讚和榮耀歸給這位無與倫比的創造者(申命記4:32-40;羅馬書11:36;啟示錄4:11)。神按自己的形象和樣式創造人類,然後將他們安置在一個絢麗完美的宇宙中(創世紀1:27-2:9;以賽亞書45:18)。

然而,基於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神即刻設立了律法讓人服從並尊這位神為他們的王。(詩篇97:7- 10a)。如果人要永續地像被造當初這樣完美,就必須不間斷地像神那樣公義(馬太福音5:45-48)。因此,人類必須絕對服從神在律法書中確立的全部規章(加拉太書3:10)。

與此同時,神為了測試人類的忠誠度,刻意設置了一個實驗場讓人類的始祖,即亞當和夏娃接受考驗。神開始賜下律法讓人遵守和服侍神;此外,將他們安置在一個漂亮的花園的同時,也使之修理和看守園子(創世紀2:15)。但是,神在這個園子里特別放置了一棵樹,也取了一個意義非凡的名字:「分別善惡的樹」(創世紀2:9b)。接著就吩咐亞當和夏娃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都可隨意取來吃,唯有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吃,因為他們吃的那日子必定死。創世紀2章16至17節說: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因此,從創世紀第二章可以理解到神是律法的神。他賜下律法不單讓人遵行,也規定凡觸犯律法的都要面對刑法。在創世紀第二章,神給人類申明了第一部分的律法之後,陸續增加了數百條律法。它們都被逐一地記錄在這本聖經(即律法書)中。

亞當領受的律法陳明,死亡就是所以觸犯律法的人要面對的懲罰。

設立的律法必須清楚列明違法者將接受的各項懲罰。亞當領受的律法陳明,死亡就是所有觸犯律法的人要面對的懲罰(創世紀2:17)。就在神繼續寫這本律法書(聖經)之際,也更充分具體地闡述死亡的意義。這不是肉體的死亡,而是比肉身的死亡更嚴重許多。神按自己的形象造人本是要人像神那樣永遠地活著(創世紀3:22)。另一方面,神的律法書(即聖經)明確規定人犯罪(即破壞神的律法,約翰一書3:4)的結果就是面臨永遠的滅絕。人類雖然也要永遠活著,然而卻不是活在最美好和最幸福的狀態中。犯罪的代價導致人類永遠被丟在地獄之中(耶利米書17:4;馬太福音 25:46;路加福音12:5;羅馬書2:7-8;6:22-23;啟示錄14:11)。

神已經設立了律法並且申明對觸犯者的懲罰。同時,懲罰需要由法官來執行。因此,這本律法書(即聖經)向我們宣布了這位法官。這位法官就是那位創造人類並設立律法的神本身。神在詩篇7篇8節宣告:

耶和華向眾民施行審判…

詩篇9篇8節說明:

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

然而,如果真是有一位法官要審判世界,其中必定有審訊的過程以及判決。神在歌林多後書5章10節這樣描述這個審判: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同時,審判將在世界末日展開。約翰福音12章48節說: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由此可見,審判將發生在世界尚存在的最後一天。啟示錄20章11至12節對這個審判有進一步的說明: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如何躲避神的憤怒

至此,這些基要真理一再揭示,聖經就是一部律法書。自從犯罪違背神以後,全人類都被定罪並將面對刑法(羅馬書2:3;3:19)。另一方面,聖經同時透露了一個逃脫神憤怒的途徑。做為神律法的核心部分,這條出路就來自神奇妙的憐憫(詩篇103:10- 11)。

本書在之前提到神自己也遵循這本律法書。律法書中說明他就是這條逃生之路。聖經宣示基督既然是神,就要非常精細嚴密地實踐聖經陳述的這條逃生之路。這之所以極其重要是因為基督本身就是那位要成為救主的神(以賽亞書43:11;路加福音2:11;約翰福音 17:1-4;希伯來書1:1-3,8)。為了提供這條出路,基督必須承受神巨大的震怒(以賽亞書53:6;羅馬書3:24-25;歌林多後書5:21;彼得前書3:18)。我們非常興奮地知道,這本律法書(即聖經)指明神自己必須完美地執行這個計劃,因為他將自己擺在律法之下。

這條出路就是神恩典的福音(以弗所書2:8),也是神救恩的好消息(希伯來書2:3a)。此計劃使神絕對的公義得到完全的滿足(羅馬書3:23-26);同時,導致許多人因此可以免除因罪所帶來的刑法(以賽亞書53:11)。末日到來之際,他們不會被丟入地獄之中;反之,卻永遠進入快樂美好的天堂。此外,還要以神兒女的身份與基督一同在「新天新地」里掌權(羅馬書8:16-18;約翰一書 3:2;啟示錄 21)。

從詩篇138篇2節可以看出,神的話(律法)高過他的名。因此,當神以其超然的智慧定出一套救贖計劃時,他的律法無論如何也不能被忽視或違背。罪就是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a)。神心目中是那些因為犯罪而被咒詛下到地獄者。唯一能夠脫離這個結局的方法就是滿足神律法的要求。

倘若仔細分析所有神預定將拯救之人,他們該如何做才能符合律法對罪的要求,就會發現這個解決之道是超乎人的想像。這令人難以置信的作為就是神的慈愛,憐憫與恩典。唯有全然智慧和慈愛的神,能夠設想出如此奇妙的計劃並付諸實現。因此,神自己必須完全地持守神的律法。

這個計劃需要為罪人尋找一個代替品或替身。此代替必須符合極度嚴苛的條件:

他必須是人。因為正是人悖逆了神,違背他完美的律法(哥林多前書15:21)。 他必須是完美並且全然無罪的人(哥林多後書5:21,彼得前書2:21-22)。 他必須有能力背負無數罪的擔子,因為他將成為許多人的替身,承受每一個人所犯的每一項罪。換句話說,就是去承擔所有神定意要從其憤怒之中拯救之人的罪行(以賽亞書53章,羅馬書5:11-19,彼得前書2:24)。 他必須能夠忍受得住將要加在身上的罪惡所帶來的巨大懲罰,同時不因為努力償還罪的代價而永遠地耗盡生命(羅馬書4:25;哥林多前書15: 20-22)。 他必須全然願意去經歷神可怕的憤怒,即使以他本身這般完美的人不應有此遭遇(馬太福音16:21-23,路加福音22:41-42,彼得前書 3:18)。

有可能尋獲這樣的人嗎?在神全然的公義之下,拯救罪人的計劃不允許有一絲一毫對神律法的違背。聖經指出,神在尋找這樣的一個人卻無法尋獲。以賽亞書63章5節說:

我仰望、見無人幫助。我詫異、沒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為我施行拯救。我的烈怒將我扶持。

的確,符合資格的人在任何地方都不會存在。羅馬書3章10至12節說: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任何人能夠為這個悲哀的事實提供出路,神就自己必須去完成如此艱巨的任務。神自己以耶穌基督的位格,取了人的樣式。(腓立比書2:5-8)。神稱基督為神的兒子,同時基督也成為人的兒子。基督為瑪利亞所生(馬太福音1:18-25,加拉太書4:4- 5),成了人的樣式,也因此符合了作為人的資格。

不過,他本身並不帶有任何罪。哥林多後書5章21節指出,

神使那無罪的、〔無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 神的義。

神因此把所有他揀選將拯救之人交給基督(去經歷從地獄逃脫的途徑)。約翰福音6章37節說: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約翰福音17章2節提到,當耶穌在禱告時宣告:

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然而,為了讓基督能永遠地得到這些賜予他的人,就必須為他們的罪付上代價。否則,這些人必須為贖罪而永遠落在地獄裡。永恆是沒有盡時的,基督無法帶他們進天堂成為他所有。於是,每一個人的罪,即其污穢、墮落、敗壞都由耶穌基督來背負,因為他被神任命成為眾罪人的代替。哥林多後書5章21節記載,

神使那無罪的、〔無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 神的義。

以賽亞書53章5至6節說:

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上述經文中的「我們眾人」指的是神已揀選之人,也是父上帝所賜予基督的人(約翰福音17:2,9,11 -12,24)。律法書(聖經)在以弗所書1章3至7節進一步說明: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里所賜給我們的。我們借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基督既是神所預備的一個代替,用來滿足神律法書對於所有神計劃拯救之人的要求,因此基督必須願意忍受每一個神揀選拯救之人所將忍受的懲罰(希伯來書9:26b-28)。正因為耶穌從未停止作為神才有可能實現此一巨大的要求(以賽亞書63:5;路加福音 22:41-42,約翰福音10:28-30)。

唯有神能看到耶穌所承擔的所有罪惡。

針對耶穌的審判將要開始。審判者就是神自己。但是在神全然的公義之下,審判必須由人代表。神選了本丟彼拉多來當審判官,他代表當時的最高統治者凱撒(馬太福音27:2)。耶穌被帶到審判台前來斷定他是否有罪。唯有神知道基督肩負著極大的罪惡。唯有神能看到耶穌所承擔罪人的所有罪惡,因為神將每一個賜給基督之人的罪都加在基督的身上,讓他來承擔(以賽亞書53:6)。事實上,若非償還了每一個人所犯下的罪,耶穌將不可能回到天堂(約翰福音17:1-5;希伯來書1:1-3)。

何等可怕的局面?耶穌明白他必須去承受如此巨大的懲罰,以滿足神全然公義的要求。在神律法的要求之下,有關的懲罰不會有絲毫的減少。耶穌將不會獲得任何的同情與憐憫。因為他在神完美的律法之下被視為有罪。神讓自己處在自己的律法(聖經)之下,這樣他才能公正地執行這個刑罰,這個刑罰必須能夠和每一個蒙神揀選而獲得救恩的人本應承受的刑罰相稱。這些人所面對的懲罰事實上就是永遠下到地獄。

這就難怪當耶穌準備去見彼拉多的時候,身上的汗水像巨大的血滴一般落在地面(路加福音22:44)。令人吃驚的是,耶穌這樣禱告,「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馬太福音26:39)。這杯是神的憤怒,必須忍受,一直到他為自己所背負的每一項罪付上代價為止(馬可福音14:23-24;約翰福音18:11)。

無人能夠曉得耶穌要開始經歷的痛苦何等可怕,也不知道神會如何懲罰他(以賽亞書53:10)。然而,我們可以從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的情景有所領會。從他嘴唇發出痛苦的吶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何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神遺棄神自己的至大恐懼是無人能明了的。因為正當基督在受苦的同時,他仍然是神(馬太福音27:54;腓立比書2:8-11)。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為了向世人展示他已經為神所咒詛。加拉太書3章13節說: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受原文作成〕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當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痛苦地祈求神把憤怒的杯挪開時,充分顯示他全然的順服並且完全樂願意成為「代替」,正如他宣告:「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22:42b)。基督就是這位自願的替代者。

他同時也是擁有絕對能力的替代者。在那個星期五的下午,太陽下山前,耶穌在十字架上說出了如此美妙的一句話:「成了」(約翰福音19:30)。他為了罪的緣故,已經完全按照神律法的要求,償還了所有的代價。神的律法得到了滿足,也因此可以合法地寬恕凡為神所揀選將要得救之人的罪(以賽亞書53章;羅馬書5:11-19)。

神一方面為他所揀選的人提供了可以逃過審判的方法,另一方面也保全了神的全然公義和正直(羅馬書3: 26)。哥林多後書5章10節指明,任何人最終必將站在基督大審判的寶座(希臘文:bema)前。當耶穌站在本丟彼拉多面前,因為肩負眾人之罪而接受來自神的懲罰之際,神也使用了相同的希臘字(bema)來形容彼拉多的審判席(馬太福音27:19;約翰福音19:13)。

因此,當耶穌為付清罪的代價而成為有罪,神就將自己的憤怒傾注在耶穌的身上。這就滿足了歌林多後書5章 10節提到有關神揀選之人的條件,即每一個人都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接受審判。因此,神在羅馬書8章1節宣告: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

啟示錄3章10節宣告了這個律法: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

在這節中使用的「試煉」應譯為「審判」。它其實是保證真信徒免受審判。這是由於基督已經代替這些人面臨審判。

我們因此看見這本聖經的全部內容和信息都合乎律法。難怪聖經一再重複表明它本身就是律法。

然而,聖經其中一個最主要的信息-它本身就是律法書,這一點經常令人感到模糊是因為神使用的語言非常複雜。再者,由於貫穿在聖經中的許多歷史事件也模糊了這些重要信息。可是,只要掌握聖經是一本律法書的時候,就能夠明白這些複雜難懂的辭彙。同時,也有助於理解聖經所記載的歷史事件。罪必定帶來審判是無可改變的事實。無論是巴比倫這樣的罪惡之國(耶利米書50及51章),或是發生在聖城耶路撒冷的聖殿中之罪行(約翰福音2:13-17),抑或是教會時期末期的地方會眾(耶利米書6:10-19;馬太福音24:15)。當我們越是明白聖經是一部律法書,就越能曉得那些較為困難的經文。當然,切切不可忽略的是唯有神才能帶領我們進入真理(約翰福音14:6;16:13;17:17)。

這就把人帶入目前世界所處的景況。世上有超過六十億人口。除非得救,否則每一個人都註定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寶座前為所犯的罪交帳。正如本書將要指出的,距離這可怕事件的時間已非常接近。最後的審判事實上已經開始。目前,神的審判已經臨到世上所有的地方教會中(彼得前書4:17)(參閱《教會時代的結束和以後》及《麥子和稗子》,書本可向Family Radio索取)。

現在讓我們開始思考神宏偉的救贖計劃是如何展開以及他的時間順序。在此過程中,將能更明白神給予世界末日的時間表。

歷史學者對於許多事件都深感興趣,尤其是那些可被視為在歷史裡具有重大指標的事件。文明的興衰、科學知識的發展、過去重大戰爭的發生或者是某些著名抑或聲名狼藉的統治者,都是整個世界歷史中一些時間進程的標誌。

聖經全然無誤地包含了世界歷史,是唯一真實可信的文件。然而,它所採用的卻是完全不同的時間指標。聖經表明,歷史的進程是由神為世界預備的救贖計劃之展開所掌管。正因為聖經是極度準確和真實的,我們可以從聖經獲得有關世界歷史的完整記錄。

時間的創造

聖經這部崇高的律法書宣告了主耶穌基督成就的救恩。我們已細心查考有關這個奇妙又正當的方法,如何解決罪人以及違反神律法的問題。聖經記載了這位從亘古到永遠的耶穌(詩篇41:13)。

在這兩段的永恆之間存在著一段地球上的時間。

在這兩段的永恆之間存在著一段地球的時間。神在創造這個宇宙時也創造了時間。事實上,在第四日的創造中,神造了天體時鐘,即太陽系。太陽、行星、地球、和月亮都是這個巨大天體時鐘的主要部分,它們分別標誌著日、月、季節和年份。創世紀1章14至18節記載: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

當神為地球設立救恩計劃之際,也設定了非常精確的時間表來逐步揭開這個神奇的救恩計劃,這是不容易了解的。可以肯定的是,早在神創造這個宇宙和時間之前,就已經設計好全套的救恩計劃。神已選定了每一位他要拯救的人。並且,這個救贖之道已經成就了。聖經記載,基督是那「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啟示錄13:8b)。然而,除了預備一個非常重要又精密的救恩計劃,神還特別在救恩計劃的實踐過程中,為其中每個環節設定具體時間。傳道書3章1節總結了這個原則: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

這節經文強調在日光之下凡事都有定時。換句話說,時間對於神要執行的每一個計劃極為重要。傳道書3章2 至8節進一步闡述了這個原則。神如此宣告:

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守有時,捨棄有時。撕裂有時,縫補有時。靜默有時,言語有時。喜愛有時,恨惡有時。爭戰有時,和好有時。

這七節經文中的每一句都直接關聯到神救恩計劃的揭開。這裡要說明的是,在每一個救恩計劃的關鍵時刻,神安排每個特殊事件的發生都與之前預先定好的時間進程相互一致。

例如,神在使徒行傳7章17節提到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日子:

及至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日期將到,以色列民在埃及興盛眾多…

同樣的,神在馬可福音1章15節說:

…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日期滿了」這句話說明,耶穌開始在加利利傳道的時刻與早前計劃好的時間表是相吻合的。

同樣的原則可以運用在基督第一次降臨的情況。加拉太書4章4節宣告: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以弗所書1章10節也用了同樣的語言。這裡說: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同樣的話語亦出現再路加福音9章51節:

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在但以理書8章19節中,神宣告了有關他對世界末日的時間表:

…我要指示你惱怒臨完必有的事,因為這是關乎末後的定期。

同樣的,哈巴谷書2章3節記載:

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並不虛謊。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

以上的經文顯示,神對全人類的救恩計劃是預先設計好的,使它可以依循一個非常精確的時間表進行。

神對全人類的救恩計劃是預先設定好的,以至它可以依循一個非常精確的時間表進行。

至此,我們應當曉得神為何在聖經里放置那麼多有關時間的訊息。本書曾經提到使徒行傳7章17節有關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幾乎就要來臨。然後,在接下來的幾節經文,神提出了四個很特別的時間。使徒行傳7章20節這樣說:

那時,摩西生下來,俊美非凡,在他父親家裡撫養了三個月。

再者,使徒行傳7章23節說:

他將到四十歲,心中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

在使徒行傳7章30節,神說:

過了四十年,在西乃山的曠野,有一位天使,從荊棘火焰中,向摩西顯現。

然後使徒行傳7章36節也說:

這人領百姓出來,在埃及,在紅海,在曠野,四十年間行了奇事神跡。

很顯然,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有一段特定的時間,而這構成福音信息重要的一部分。

全本聖經就是一個年代表。它詳細地揭開神福音計劃中的重要里程碑。

因此,全本聖經就是一個年代表。它詳細地揭開神福音計劃中的重要里程碑。明白這個性質後我們就不會大感驚訝。本書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探討這個年代表。這些重要里程碑並不會隨意或偶然發生。事實上,我們會發現所有個別事件都與其他重要的事件在時間上緊緊聯繫在一起,其特有的模式顯示它們是經過事先精密設計好的。

其中一個難以理解的事實就是,神也定下時間表決定什麼時候開啟他子民的心思,讓他們能夠曉得這個聖經的歷史年曆。奇妙的是,我們這個時代才能在聖經中找到這個年曆。為何神要留到時間即將終結的這個時代才揭開有關年曆的事情呢?答案始終是個迷.

我們可以這樣猜測,由於聖經並沒有透露關於世界末日的可能日子,人們就不會嚴肅對待有關審判日的事實。日子的計算經常不被考慮,這是因為他總是被當著是遙遠的將來。然而聖經卻教導,那恐怖的一天隨時都將到來。這是因為,當一個人死後的下一經歷就是復活並站在審判的基督面前。

或許神不鼓勵討論這個尚未成熟的課題。其中一個原因是,儘管這個課題又有趣又有吸引力,然而它的內容卻觸及聖經最重要的主題--救恩。另一個原因或許和耶穌在使徒行傳1章7節說的話有關。當門徒問耶穌說那個時候是否就是神要來「復興以色列國度的時候」(使徒行傳1:6b),耶穌這樣回答:

…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然而,當我們非常接近歷史的終結之際,談論時間本身何時終結將會提升警告的嚴重性,那時就是基督將會以審判者的身份回到世界。因此,人類是非常需要救恩的。為了要深入尋找真理,人類應當比過往更仔細研讀聖經。

這樣可以讓我們更能理解神在但以理書12章所教導有關漸進啟示的原則。但以理書12章指明,有許多聖經的真理被隱藏起來直到時間的終結。換句話說,越是接近末日,就越發覺到神原來並沒有讓一些早期的聖經研究者通曉許多真理,而是等到現在這個時刻,這些真理才變得愈來愈清晰。

誠然,當神逐漸將聖經的真理揭開之際,忠心的聖經老師有責任將他認識的真理拿出來分享。

真信徒就是守望者

除此之外,聖經指明真信徒就是守望者。以西結書33章2至6節記載:

人子阿、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我使刀劍臨到那一國、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他見刀劍臨到那地、若吹角、警戒眾民。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罪原文作血〕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罪原文作血〕

在路加福音12章37至38節說:

主人來了、看見僕人儆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看見僕人這樣、那僕人就有福了。

守望者,即真信徒,必須忠實地就他們所了解有關審判日的逼近之事實發出警告。

無論如何,來到歷史上的這一刻,世界已非常靠近終結的一天;神就透過聖經為世界提供了詳盡的歷史年曆。當神賜下悟性使我們明白這個既有趣又重要的課題之際,才曉得要明白聖經的真理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事實上,神將有關聖經年曆的關鍵訊息隱藏起來,聖經學生或神學家直到今天才能完全了解。

與此同時,必須掌握的一點是,對這個重大課題的認識,不會因為一些人比其他過去一直在尋找聖經真理的人更加聰明、聖潔以及更有資格就因此更深入和全面。這只是因為我們目前處在一個特別的時期,神在這段時期向那些誠心追求神話語的真信徒揭開許多聖經真理。神已經預言了這件事情。但以理書12章9節宣告:

…但以理阿、你只管去、因為這話已經隱藏封閉、直到末時。

永恆的過去

本書將要讓讀者明白時間開始於公元前11,013年。然而,神的律法書(即聖經)從亘古以前就存在。我們當然不能理解永恆。我們的思想被設計成能夠辨認時間。時間是透過天體的運行來計算,而天體是透過神的話語於第四日創造中產生。但是,時間在第一日創造之前尚未存在。雖然早已有了永恆,然而人類的知識無法測透。唯一能說明的是時間還未存在以前是「永恆的過去」。

讀者也將學習到「永恆的未來」。這個概念和時間的終結是一致的,到那時候,基督要以審判者的身份來結束這個有形的世界。 儘管如此,現在讓我們從幾段經文來 查考關於永恆的過去這個概念。

神使用「亘古」來表達永恆的過去。例如,詩篇41篇13節說: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從亘古直到永遠。阿們、阿們。

再者,詩篇90篇2節說:

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亘古到永遠、你是神。

此外,神也使用類似「創立世界以前」這樣的語言。在現今的宇宙中,地球是最重要的一個星球因為它是神實踐救恩計劃的地點。因此,神使用「創立世界以前」這樣的文字來描述永恆的過去。約翰福音17章24節說:

父阿、我在那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同樣的,以弗所書1章4節神述說了他宏偉的救恩計劃: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還有另一個例子。彼得前書1章18至20節提到基督就是救主: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

這些經文不但說明時間還沒被創造前就已存在一個永恆的過去,而且神的救恩計劃在第一日創造以前就已經開始全面運行。

由於神是無窮無盡的,他曉得每一個將要誕生的人…

由於神是無窮無盡的,他在創造時間以前就已曉得整個世界歷史當中有哪些人會在什麼時候出生。神也曉得他創造的亞當和夏娃,即人類的始祖,會違反他的誡命進而導致全人類陷入與神敵對的狀態中(羅馬書5:12)。結果,這樣的背逆促使神向人類顯出他的公義和憤怒。由於神是救恩的神,聖經告訴我們,原本全人類都應接受永遠的刑法,神卻選擇一批人並從他們身上收回神自己的憤怒。因此,在永恆的過去,即時間尚未開始以前,神已經揀選了那些他要拯救的人。神為這些人準備救恩,並讓基督代替他們,「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歌羅西書2: 9)。主耶穌基督,即自有永有永活的神(約翰福音8:58;17:5),就是他們的救主,他也是那位「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啟示錄 13:8b)。

此前,我們學到基督犧牲是為那些神要拯救的人之罪孽付上贖價。既然基督原則上在創世以前就已被殺,結論就是他已預知這些他將拯救的人會犯的每一宗罪。

除了以上的經文之外,神在馬太福音25章34節說: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同時,在希伯來書4章3節神這樣說:

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 「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

神偉大和奇妙的救恩計劃是推動他創造絕妙的地球之動力。

因此,我們認識到神偉大和奇妙的救恩計劃是推動他創造絕妙的地球之動力。可以肯定的是神救恩之工的逐步揭開是主導這個地球歷史的時間表之主因。神救恩計劃中的每一個事件緊緊相連,並且進一步開啟歷史中間更重大的事件。沒有任何現世的故事、英雄事迹或零散的傳奇故事能夠永久長存,並且能夠與神在聖經中的宣告相比。事實上,神宏偉的救恩計劃是歷史的最基本元素。這究竟何時、何處又如何開始的呢?

每當即將開始一個深遠的旅程,不論是前往南極或是登上地球最高峰、抑或月球之旅,都需要有非常龐大周詳的事前準備。同樣道理,在揭開神救恩計劃之前,許多重要的準備也需要先完成。不按時間順序來看,這些準備工作包括但並不限於以下各項:

宇宙的創造,藉以彰顯神是創造者的榮耀。 時間的創造。 地球的創造。神的救恩計劃在這個場所進一步發展,並且在永恆中與人類密切相關。 按神的形象和樣式創造人類。 命定基督成為救主。 神揀選一切他要拯救的人。 創造天使,讓他們成為神的僕役。一些天使在神救恩計劃的前提下被使用。另一些則與神敵對並促使人類背叛神。 創造宏偉的星系時鐘(即太陽系)作為時間流逝的標記,並從各方面為神的救恩計劃提供比喻和解釋。 神律法的奠定。從起初較簡單的形式經擴充後成為全本聖經。 原則上,基督要為那些被揀選的人之罪孽受死。那麼在人類犯罪的那一刻開始,救恩就存在。 設立一個試驗場所以考驗人類的始祖對神的忠誠。這個實驗場所就是伊甸園,它處在神創造的完美世界中(包括那些要被神揀選的)。這個園子預表神完美的國度要如何存在於這個將會被罪惡污染的世界(請參閱平羅德先生著《榮耀的伊甸園》一書,可向Family Radio免費索取) 。 將第七日的安息定為休息的日子。神自己在第七日的創造中歇息(創世記2:1-3)。這裡傳達一個非常明確得訊息,那就是我們從來不可能嘗試靠自己的能力獲得救恩(請參閱《星期日:安息日》,請向Family Radio索取)。 設立婚姻制度,用它來預表人類與基督結合的美好景況(創世記2:23-24;以弗所書5:25-33)(請參閱《天作之合》,請向 Family Radio免費索取)。

頃刻之間,整個救恩計劃就開始啟動。

由於渴望像神那樣成為王,魔鬼於是反叛神。 透過將自己化成蛇,魔鬼引誘夏娃違背神吃了禁果。 夏娃將禁果給了亞當。亞當也同樣背叛神嘗了禁果。 人類於是進入靈性死亡。神不再賜予生命之力,也不住在他們裡面。 蛇也稱為撒旦或惡者於是受到詛咒,然而被准許統治人類。 人類被詛咒,完全受到罪惡的管轄。這是因為神不再賜予生命之力。全人類身體和靈魂就開始面對永遠的滅亡。 亞當和夏娃被趕出了伊甸園(生命樹在伊甸園之中)。入口有基路伯用火焰的刀劍把守。基路伯手中持有火焰之劍,那是預表神是審判者。神說明的是只有一條路可以通往神的國度(伊甸園),那就是讓基督(生命樹)代替人類的罪先受審判。這意謂著,若不是基督預先在地獄的永恆中償還了人類的罪孽,沒有任何人可以進入天堂。因為永遠是永恆的,除非有一位具備資格並願意為人類的罪犧牲,人類必定排除在天堂之外。 地球本身已受到詛咒,導致它在各方面與人類為敵。荊棘、蒺藜、有毒的動物、有毒細菌、肉食動物等都源自於這個詛咒。與此同時,人類的壽數也瞬間變得越來越短。 亞當和夏娃察覺到自己赤裸的身體,象徵他們在靈裡面的赤裸。換句話說,神直接看到了因罪而受虧損的人性。 神宰殺動物並將它們的皮給亞當和夏娃遮羞。這個行動預表神逐漸揭開救恩計劃的精髓。被宰殺的動物代表救主基督必須為神所揀選的人之罪孽受死,並經歷永遠的毀滅。

以上所有訊息是來自一本在歷世歷代中最可靠的歷史書。它完全無誤並經得起任何考驗。聖經是神啟示我們每一個人的至高真理。

至此,我們已大略描繪出神宏偉救恩計劃中的基本要素。接下來就需要逐頁地從聖經中發現神的年曆,這個年曆是世界歷史中最老最好的,也是最完整的年曆。一旦完成了這項工作,我們可以再次從歷史時間表的開端及過程中,進一步查考任何有關神揭開這個救恩計劃中的重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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