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當如鄒碧華
#ckepop .jtico{ background-image:none !important;}社會各界以各種方式悼念這位優秀的法官,紀念他的文字如雪片般鋪滿各種紙媒和網路媒體,在政府(包括法院)公信力有待重建、官員的負面形象不斷被媒體所曝光和渲染的時代,這種現象尤其令人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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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新網】(專欄作家 鄭戈)鄒碧華(1967-2014年),法官,卓越的法律人。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鄒碧華在工作中因心臟病突發搶救無效而去世。此時,他正走到人生的中途,前面的路雖然越來越荊棘密布,但無疑是一條向上之途。
不過,他沒有倒下,而是隱去身形,化為一盞路燈,為後來者照亮前行的路。
他去世之後,社會各界以各種方式悼念這位優秀的法官,紀念他的文字如雪片般鋪滿各種紙媒和網路媒體,這種公共輿論圖景被稱為「鄒碧華現象」。在政府(包括法院)公信力有待重建、官員的負面形象不斷被媒體所曝光和渲染的時代,這種現象尤其令人驚嘆。「法官當如鄒碧華」,這句話既包含了人們對鄒碧華專業素養和職業操守的充分肯定,也寄託著社會對法官乃至整個法律人群體的期望。法律人紀念鄒碧華的最好方式,就是恪守自己的職業倫理,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中國法治事業作出自己的貢獻。
同學眼中的鄒碧華
鄒碧華於1984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那時的北大群星璀璨,名師雲集。但這位少年的激情還沒有被法律的冷峻之光所吸引,而是投射到各種興趣愛好之中。據他的本科同學劉燕教授回憶,鄒碧華大學四年都與「學霸」一詞無關,但他的真誠、率性、活力卻給同學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他的領悟力極強,一旦對什麼事情產生了興趣,總是能夠很快把握精髓,無師自通。
這種情況直到研究生階段仍沒有改變。我是他碩士和博士研究生階段的同學,那時他屬於「高法班」,是在職攻讀學位的法官。印象中他總是風風火火,笑聲每每響徹整個樓道。據同學葛錦標教授回憶,他們有一段時間每天半夜翻牆出學校去外面打保齡球,因為那個時間收費最便宜。兩人後來都成了保齡球高手。
霍姆斯大法官曾經在《青年指南》上發表過一篇「男孩想要的東西」,旨在陳述「一個為法律而生的男孩首先應當具備的與生俱來的天賦」,其中最首要的品質是「一直強烈地渴望某種東西並且可以持之以恆」,對於這樣的男孩來說,「他靈魂的慾望就是他命運的先知」。可以肯定地說,學生階段的鄒碧華已經展現出了這種品質。
審判技藝的提煉者和傳授者
鄒碧華在法院系統是作為審判業務專家而知名的,是公認的「技術流」。他1988年本科畢業即來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從書記員的崗位做起,逐漸走上領導崗位。擔任法官22年,他先後參與審理過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維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他歸納和總結審判經驗的著作,尤其是《要件審判九步法》,影響了許多法官的審判思路乃至判決書寫作風格。鄒碧華善於用邏輯來規整審判經驗,同時也長於從經驗中總結審判規律。上海法院系統出的「實務技能手冊」和「辦案要件指南系列」,在全國法院系統乃至整個法律界都很有影響並頗受好評,這裡面有鄒碧華的大量貢獻。2009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首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可以說是實至名歸。在上海法院系統,許多年輕法官尊稱他為「鄒博」或「鄒老師」,而不是鄒院長,可見同行對他的專業素養的崇敬。
除了在法院系統內部傳道授業解惑之外,鄒碧華還在繁重的管理和審判工作之餘為法律教育奉獻心力。他是華東政法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等好幾所高校的兼職教授,還不時接受邀請在高校和公共論壇開設講座。與許多掛名當教授以博取名利的領導幹部不同,鄒碧華真正做到了名實相符。來自不同高校的好幾位老師都提到,鄒碧華在講座或上課時十分投入,好幾次把原定兩個小時的講課時間拉長到三四個小時,學生們聽得十分入迷,也渾然忘卻了時間的流逝。
卓越的司法管理者
2008年7月,鄒碧華出任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院長。從業務骨幹變成領導幹部之後,他開始思考如何根據審判工作自身的特點來統籌全局、配置人力、調配資源的問題。他在美國聯邦司法中心交流時學到的司法管理經驗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他在長寧法院推動了信息化平台的建設,推行了「可視化管理」。通過大刀闊斧的改革,從立案到執行的各個環節都變得更加流暢、高效、透明。比如,在執行環節,「一人包辦到底」的方式被「分段分組」方式所取代,各個環節都變得可視、可控。
鄒碧華指出:「法官各有專長,執行過程也要人盡其才。有的法官擅長平復當事人的情緒,適合做執行接待;有的特別細心,善於做查控;有的臨場應變能力強,有震懾力,強制執行少不了他們。把執行過程分段切割,發揮每個法官的專長,讓合適的人承擔執行過程中相應的一段任務,勢必大大提高執行效率。彼此配合、彼此監督,也提高了透明度。」通過這種改革, 實際執行率和執行標的清償率分別從2008年的59.91%和 72.53%,上升到2011年上半年的91.37%和93.49%,平均執行天數則從70.42天下降到30.74天。同時,涉及執行的信訪投訴也較改革前減少了一半左右。
鄒碧華的司法管理才幹得到了同行的高度讚譽,他在信息化、可視化管理方面的經驗也被認為是一筆寶貴的財富。2012年10月他擔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之後,分管的領域之一就是信息化工作。2014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中心組舉行學習(擴大)會,就加強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進行專題學習,鄒碧華應邀介紹了自己在應用信息技術加強審判質效管理、審判流程管理和可視化管理等方面的經驗。他還把自己在可視化司法管理方面的經驗凝練成一部專著,生前已經交給法律出版社,可惜他未能見到這本書的正式出版。
法律人共同體的營造者
多年以前,我們的另一位研究生同學強世功發表了「法律共同體宣言」,提出了「與道德區別開來的形式理性」、「為權利而鬥爭」、「通過訴訟機制來創造規則」以及「基於法律自主性的法治」等四項主張,作為這個共同體的「共同綱領」。他指出:「正是這些主張使我們明白為什麼法律共同體的成員都要背上惡名,因為他們得罪了既得利益者,他們背離了傳統的道德和思維習慣,而這些傳統的道德和思維習慣實際上正是為既得利益者的為所欲為提供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他還大聲疾呼:「所有的法律人,團結起來!」可惜的是,時隔多年之後,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分工不同、社會職能不同的法律人卻彼此漸行漸遠,從利益到理念都存在巨大隔膜,彼此之間也缺乏基本的理解和尊重。
在鄒碧華的追悼會上,在紀念鄒碧華的各種場合,我們看到律師和法官、檢察官還是會認同某種共同的價值,還是會為了支持同一個人所象徵的法治理想而走到一起。鄒碧華曾經說道:「律師對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個國家法治的發達程度;而法官對律師的尊重程度,則表明這個社會的公正程度。」他不僅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踐行的。在私下交談的場合,他曾經向我盛讚某位許多法官比較反感的「死磕派律師」基本功紮實,專業素養過硬。在擔任長寧區法院院長期間,他主持起草了《法官尊重律師的十條意見》,以「促進法官和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良性互動」。他通過自己逆狂瀾而動的英雄主義努力,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形成搭建著橋樑。
司法改革開路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具體要求,此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四五綱要」確立了法院改革的目標和政策。上海作為司法改革的試點地區之一,擔負著為司改試水和開路的使命,而在上海高院分管司法改革工作的鄒碧華,更是衝鋒在司改最前線的戰士。這一輪司改不同於以往的最大特點,就在於它會觸動很多體制內人士的切身利益和職業前途。特別是法官員額制的落實,會導致三分之二的現有「法官」不再被稱為法官,不再能夠享有這一頭銜所帶來的尊榮和利益。以往的此類改革,通常是「揀軟柿子捏」,把資歷較淺但幹活兒最多的年輕人一股腦地排斥在改革所想提升和重點保障的職位之外。這樣的改革與改革所想達致的公共目的背道而馳,是假改革之名而進行的既得利益瓜分。
鄒碧華一方面完全支持這場改革,認為改革的總體思路是正確的。比如,與只顧維護部門利益、而不考慮公共利益的「部門編製捍衛者」不同,鄒碧華認為「案多人少」是個偽命題。實際上法院系統內有許多頂著法官之名卻從不辦案的人。他還說道,依自己在長寧區法院擔任院長時的經驗,通過科學、合理的管理方法,法官可以不用那麼勞累也能辦完手上的所有案件。他能夠如數家珍地背出關於上海法院系統法官辦案量的各種數據,反駁各種大而化之的籠統說法。另一方面,他又是真正辦案的一線法官的保護者,試圖通過自己的努力把精通業務、專業素養過硬的法官都留在法官崗位上,不論他們是多麼年輕,多麼資淺。據報道,他曾說:「做改革,怎麼可能不觸及利益,怎麼可能沒有爭議。對上,該爭取時要爭取,該頂住時要頂住;對下,必須要有擔當,無論如何,都不能讓那些在一線辛苦辦案的老實人和年輕人吃虧。」
真正為著國家的利益、人民群眾的利益而推進改革的人,往往既不能得名,也不能得利,是在背著黑鍋前行。好在我們身處的這個信息時代,是罪惡不可能藏匿很久、義舉不會永遠背負黑鍋的時代。鄒碧華的身後哀榮,表明我們的社會仍然能夠分清是非對錯、並給予正直者以他所應得的回報。
「庭前獨角獸,九步審判,深入淺出同道贊;司改踐行人,法界操守,鞠躬盡瘁風骨存。」這是同學王志強教授為鄒碧華撰寫的輓聯,也是對法官鄒碧華一生功業的如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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