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 | 你對憲法了解多少?

今天,12月4日,我國第三個「國家憲法日」。

憲法寫了什麼?有什麼作用?很多人並不了解。甚至不少人覺得「憲法」是個國家層面的話題,與普通百姓關係不大,遠沒有婚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那樣與普通人關係密切。

其實,憲法離我們很近,我們就生活在憲法中。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對我國產生了深刻影響。1982年憲法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訂。

新中國憲法的發展歷程

  •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新中國第一部憲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頒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基礎修改制定。它以中國共產黨提出的「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作為國家的總任務,並把黨所創建的基本制度和黨所制定的基本方針和重要政策予以憲法化、條文化,為我國後來的民主建設與制度建設奠定了基礎。

  • 1975年大規模修改的憲法由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這部憲法文本是在「文化大革命」還未結束的特殊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它大量刪減了憲法必須明確規定的內容,起不到國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 1978年大規模修改的憲法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它對1975年憲法文本作了修改。由於當時歷史條件的限制,這部憲法未能徹底清理「文化大革命」期間「左」的思想影響,還存在一些不正確的政治理論觀念和不適應客觀實際情況的條文規定。

  • 1982年12月4日,大規模修改的憲法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它繼承和發展了1954年制定的憲法的基本原則,總結了中國社會主義發展的經驗,並吸收了國際經驗,是一部有中國特色、適應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根本大法。此後,為適應中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變化,全國人大先後四次對這部憲法逐步進行了修改、完善,並使用至今:

  • 1988年4月12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對私營經濟的地位、作用和國家對私營經濟政策作了明確規定;對土地使用轉讓的問題作了補充規定。這是我國第一次採用憲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憲法。

  • 1993年3月29日,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對原憲法作了9處修改,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改革開放」「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等寫入了憲法;將「國家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實行計劃經濟」修改為「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 1999年3月15日,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再次通過憲法修正案,對原憲法作了6處修改,把鄧小平理論的指導思想地位、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國家現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等寫進了憲法。

  • 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對原憲法作了修改。憲法修正案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增加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增加對國歌的規定等。

  •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憲法規定國家最根本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構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設立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

  • 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

  • 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

  •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 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0月31日決定,任命蔡奇為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圖為蔡奇作憲法宣誓。

    今天,「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在浙江省杭州市開館。杭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五四憲法」起草地。「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收藏了大量珍貴文物、文獻資料和歷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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