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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道僧團簡介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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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道僧團簡介

中道僧團的「中道」一詞原出於佛說,在 佛陀正覺之前,指的是「離於逸樂及苦行的生活」,當 佛陀正覺以後,「中道」所指的是「離於無明、妄執的正道」,也就是「正覺因緣法而向於圓滿菩提」的正道。中道僧團是以南傳《相應部》與北傳《雜阿含經》當中傳誦的"四分修多羅』──「因緣相應」、「五蘊相應」、「六處相應」、「道品相應」等初始經典結集時所集成之原始法藏──為修證依止的僧團,並且擔任「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的內學與弘化事務。此外,任何關於男性僧俗的近學與安止,也是由中道僧團負責處理。

由於史實中的 佛陀,未曾說女性須經由「女轉男身」才可以圓滿菩提(此為印度耆那教的思想),主張男女兩性皆能平等的體證圓滿的解脫,所以中道僧團是重視「兩性平等」的僧團,同時也主張性別平等與僧團倫理應當平行並重,不可偏執於一方。特別要說明的是:由於奉行四聖諦、因緣法、三十七道品為菩提正道的南傳佛教,在數百年前已經斷失了「比丘尼」的傳承,以致無法如法如律的傳授比丘尼戒,使得目前依止四聖諦的南傳僧團中,已經無有比丘尼僧團的存在。因此,目前由中道僧團住持弘化的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當中近學的女性出家者只有「十戒尼僧團」,任何關於女性的近學與安止,皆由「十戒尼僧團」負責,並接受女性出家者的依止及共學。

  

中道僧團的修持,重視因緣法的正見與身心的覺觀,還有離貪生活的落實。中道僧團與十戒尼僧團以常年禪觀的方式修行,奉守終生不受取、不積蓄、不使用金錢,也沒有代為收受、管理金錢與供養的「凈人1」。中道僧團的僧伽不主動向人索求供養與護持,受取食物的方式為居家信士自行辦食供養於僧前,以及托缽化食於市、受請供養,僧眾雖是隨施受用而不揀擇食物,但為了遠離殺生及物癮的束縛,所以不受用魚、肉、煙、酒、檳榔,還有許多消遣性食品,如咖啡、可樂、汽水、茶、糖果……等零食也不受用,這是為了遠離無謂的口腹欲求,並且多餘的飲食、衣服、卧具、醫藥供養也不受用。此外,中道僧團的僧眾只有在為人說法前受取供養,在於說法後則不受取布施供養。

中道僧團雖擔任著內覺禪林的住持與弘化的職責,但不以內覺禪林為「定居」之處,而是遵循 佛陀的教誨,力行「不定居一處,游化十方,引度世人」的生活來修行。僧眾除了輪流擔當道場的弘法事務,也隨處游化的潛修與度眾。當僧眾游化各地時,有時小住於信士提供之凈處,有時小住於各地的山林、公園、寺院,或是寺廟所屬的凈地與廊下,只依著缽、席、帳、傘的隨處安住與禪觀,並且每年不定期的在墳冢間禪修。

中道僧團常年在「菩提伽耶內覺禪林」與台灣各地,宣揚四分修多羅中的「菩提修證次第」與內覺禪法──七覺分,不論是多人受學,或是一人求法,無不儘力的引導、勸勉、教授,或納受近學與出世修行,俾使眾生得正法律的利益,令佛法日益昌隆。


【注釋】

1. 凈人:在目前的南傳佛教中,凡信士欲供養「不捉持金錢」的出家人,則可將金錢託付予某位人士,請此人代為買辦物品供養法師,或是讓法師在有所需要時,可直接向此受託管金錢者要求事物的買辦與護持,而此受託者通常是由法師所信賴的男性專任,並被稱為「凈人」。由於此種方式,實近乎於法師有著專為其保管「錢財」的人,並且是專為法師的需求而服務與買辦的人,似乎已不同於「不受取、使用金錢,隨欲而求」的離欲修行,所以中道僧團不使用凈人。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簡介

佛陀在二千五百餘年前正覺,正覺地點位於現今印度哈比省境內的一個偏僻小村落附近,後世為了紀念 佛陀的正覺,所以將此地稱為「菩提伽耶」。因此,「菩提伽耶」的意義在於對 佛陀與無上正覺之道的禮敬。

佛歷2540年(西元1996年)的仲夏時分,一群實踐原始佛法的居家佛弟子為利益十方大眾,在台北市北投區創建了一所禪修園林,為了表示對於 佛陀與正覺之道的禮敬,這所實踐原始佛法的禪修園林稱為「菩提伽耶內覺禪林」,並作為開放予十方大眾修學原始佛法的道場。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為山林禪修道場,由「中道僧團」擔綱主持及教化的事宜。內覺禪林分為十方大眾修行使用的「十方禪院」及供養僧伽修行的「僧伽禪林」兩個部份。十方禪院區的佛堂……花園等,皆由居家弟子們在簡單、樸質且符合使用所需不過逾的原則下,自行發心布施與建設,以作為十方大眾凈住、修行、禪觀之用。另外,僧伽禪林區是護持僧團的凈修林園,一切關於禪林區的布施、保養、維護事宜,亦由居家佛弟子們自行發心負責,並由僧伽依僧律決定受用的分際。菩提伽耶內覺禪林是個開放予四眾修行、常年禪修的原始佛法道場,內覺禪林除了常年宣揚「菩提修證次第」與內覺禪修以外,不舉辦任何法會與社團活動,只有接受想要「解脫老病死苦」的人來此禪觀及修行。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的導師為--烏帕沙瑪比丘(Bhikkhu Vūpasama),住持禪林中的中道僧團,奉行終生不受用錢財、不用凈人、不食魚和肉,不食煙、酒、麻醉品、檳榔、咖啡、茶、可樂、汽水和零食,說法後不受施,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宣揚的修證次第,是依南傳《相應部》與北傳《雜阿含經》中的四分修多羅──"因緣相應』、"五蘊相應』、"六處相應』、"道品相應』(此為佛初滅時所集成的法藏)──為依止,來實踐 佛陀所教導的「菩提修證次第」。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的禪修次第,是先由「安那般那念」入門,修習於定,後依「四聖諦」的次第覺觀「生、老病死的緣起與滅盡之道」,此為「法住智」,又名為「聖道如實知見」,具足四十四種智(亦得具足七十七種智),得正向於彼岸。內覺禪法為:先覺觀老病死苦是緣於生、有、取……乃至「不知五蘊無常、磨滅法」的無明起,「不知五蘊無常」故對身心有所貪愛、取著,因而攀緣四取陰識住,識攀緣住故名色增長,如此死、生相繼,不得解脫;後覺觀六觸入處無常、磨滅法」,得斷「除無明的緣由──於六觸入處不正思惟無常,此為修習「四念處」的念覺分滿足,後次第圓滿擇法、精進、喜、猗、定(成就四禪)、舍覺分,修習「七覺分」滿足。

如是修持者,得具足六入處正律儀,滿足三妙行,明見五蘊無常(此即無明滅),知無常故苦,此則不於五蘊生喜愛,而斷除五蘊是我、我所的妄取、系縛(此為斷身見,得空解脫,所謂行滅),不取著五蘊則識不攀緣四取陰住,識不攀緣四取陰住則名色滅,如是乃至諸漏永盡,生、老病死苦永盡、寂滅、清涼、涅槃。

菩提修證次第、內覺禪法的依據與內容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所實踐的「內覺禪法」,並不是漢傳佛教中的禪宗心法(不論是如來禪或祖師禪),也不是由內覺禪林的導師-烏帕沙瑪比丘所獨創的禪法,更不是佛教中那一位偉大祖師的禪法,而是直接依止於無上的 佛陀所親自教授的禪修法,佛陀將這個禪修法稱為「七覺分」,或名為「七道品」。菩提伽耶內覺禪林以「七覺分」為禪修依止的根據,是立本於現代佛教史地考證後所確認的結果,這個結果是「現今世上所傳誦的佛典中,以南傳《相應部》與內容相近的北傳《雜阿含經》為最古老與可信,也最接近世尊教誨的原貌」。

  

《相應部》與《雜阿含經》都是公元前部派佛教時期上座系的傳誦──《相應部》為上座系分別說部的傳誦,而《雜阿含經》則是上座系說一切有部的傳誦,經中包含「修多羅」、「祇夜」與「記說」三部份。特別需要了解的是,「修多羅」原意為契合、相應,當中共有「因緣」、「五蘊」、「六處」、「道品」等四分,這四分修多羅是佛滅後三個月,由 佛陀的親教弟子五百阿羅漢經由共同集誦與勘驗的方式,所結集出的「佛陀所說法」,因為這四分法藏契合於「佛的說法」,所以稱為「修多羅」。此外,附於修多羅之後的祇夜與記說,則是在四分修多羅集出之後百年間,另外再新增的說法,並於佛滅百年後與四分修多羅並陳,因而成為佛滅百年時佛教法藏的面貌,爾後經由不同部派的傳誦,即分別成為今日的《相應部》與《雜阿含經》。這個結論從十九世紀末起,已為西方各國的考古學界與日本佛教界所認定,直到今日更為全世界的佛教史學與經學研究者所確認無疑了。由於南傳《相應部》與北傳《雜阿含經》中的四分修多羅,不僅是最為可信的經典,且其中記載的教誨也最務實、真切,迥然不同於後人所傳誦的經典與宗派思想,所以菩提伽耶內覺禪林是以南傳《相應部》與北傳《雜阿含經》中的四分修多羅為修證解脫的依止,並依當中所教導的「安那般那念」、「七覺分」為內覺禪法的次第與內容。

在南、北傳佛教的世界裡,多數人不同意《相應部》或《雜阿含經》是最古老的傳誦,也有人以為《相應部》早於北傳漢譯的《別譯雜阿含經》──可能是上座分別說系飲光部的誦本,而《別譯雜阿含經》又早於北傳漢譯的《雜阿含經》。然而,即使許多人對《相應部》與《雜阿含經》是否為最古老?懷抱著的疑慮,但這都不減「四分修多羅」是現有傳誦的經典中,在菩提的修證上最為確當與深入、完整的事實,所以不論是信或疑,四分修多羅都足以令修學佛法者正向於菩提。

禪林學風

一、以「依經依律」為修行準則,不以宗派與學派大師為依止。

在二千五百餘年的佛教傳承中,曾出現許多的大師,也流傳著眾多的典籍,而這些大師與典籍不僅在佛教內有著重要的地位,對於佛教的發展更有著深刻與重大的影響。由於現實人間的佛教,不是只有「佛陀所說的法」而已,事實上是包含了歷代諸大師的教說與融攝多元思想文化的佛教,所以佛教自古來即有著思想分歧與學派對立的問題。雖然在契合「佛陀所說法」的原則下,「佛弟子所說的法」也可以如同 佛陀所說法般的受到重視,但這在現實的實務面上,卻容易陷於各自解釋、自以為是與論說分岐的困境,最後反而造成佛法模糊與教派林立的問題。若要避免此一問題的干擾,只有以「依經依律」為準則,不以宗派與學派大師為依止,才較有可能維持與了知「純正的佛法」。因此,菩提伽耶內覺禪林以佛初滅時經由 佛陀的親教弟子五百阿羅漢所共同集誦、勘驗、結集的原始經律──四分修多羅與解脫律,作為修證菩提所依止的正法律,尊重而不依止後起的經典與古來祖師的論著。

二、篤實樸質,衷心實踐,常懷慚愧,老實修行。

修學佛法的人,固然不可「不依經、不依律」的盲修瞎練、自以為是,但專事於經、律、 論的探研,或只有精湛於教法的認識與開演,卻不務實的親身實踐,也只是個「說食不飽」的人而已!所以內覺禪林重視「實踐」的落實。縱使是認真修行而有所受用與體證的人,也應當以遠離「傲慢」的過患,常懷「慚愧」之心,不要自滿與放逸的「老實修行」,如此踏實、精勤的「正向彼岸」。

三、遠離名聞利養、人我是非、情慾恩怨的牽纏,以及教派思想的論爭。

  

人生苦短,輪迴路長。絕大多數的學法者,都是想要遠離世間的貪慾、瞋怨與痴迷,以及貪、瞋、痴所引起的種種「苦」,才走上修學佛法的道路。既然如此,學法的人當時時提醒自己,不要因「名聞利養」而忘了學法的目的,當遠離「人我是非」的糾纏,避開「情慾恩怨」的火坑。更重要的是,佛法是讓人息止苦惱,而不是用來論辨與爭長計短,「驕慢」常會帶來「信仰與思想的論爭」,內覺禪林重視「尊重他人的信仰與說法」的人格素養,不參與無謂的論爭,不為「驕慢」所拘礙的「正向彼岸」。

四、修學為本,實證為宗,免於「發展組織」的陷阱與迷思。

佛陀是為了「滅除老、病、死」而出家修行,也因為「滅除老、病、死」而證得無上等正覺,更為了「滅除老、病、死」而說法化世、成立僧團。因此,出家修行的僧伽雖有著「組織性」的僧團,但卻是一種「正覺為本,自律為主,解脫為宗」的修行團體,並不是一種「堅持理想與信念,重視成就與功績,講求效率與管理,嚴於組織的發展與利益」的主義型、功利型行政團體。因此,實踐佛法的人以正覺、離欲、滅苦為本,戮力於實踐與實證,依止「正法律」為道,以「篤實修行的人」為善知識、善友、善隨從,內覺禪林不迷戀於「組織的開創與發展」,重於篤實、樸質、真切的「正向彼岸」。

五、滅苦為宗,離俗是道,不參與任何政治、營利的活動與團體。

  

人活著多為了地位、利益或理想而奮鬥,而這些都免不了自我的認知與需求,由於個人的認知與需求不盡人人相同,所以人為了地位、利益與理想的奮鬥過程,就無法免於相爭對立的作為,當中即有著無邊的苦惱與過患,凡思滅苦者自會遠離此道。內覺禪林尊重每個人的想法與理想,也了解此中的苦惱,所以離俗不參與。

六、常年禪修,四眾兼收,兩性平等,重視僧倫。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是終年禪修不斷的原始佛法道場,除了每年春季一個月、夏季一個月、秋季兩個月的禪修期,以及每個月固定的禪修課程以外,其餘時間都是內覺禪林內部僧俗四眾的禪修期。此外,雖然南傳佛教目前已失去了比丘尼的傳承,但內覺禪林不輕視女眾,認同兩性皆可圓滿解脫,然而僧伽倫理的分際卻不可因此而模糊,不認為「八敬法」是性別歧視、欺壓尼眾、障礙兩性平等的惡規條例。

七、勤修「四念處」,滿足「慈悲喜舍」,以滅苦之道,利益眾生。

慈心度一切,不是個人的自由心證,更不是內在的意願而已!應當是既現實又實際的一種「實踐結果」,當中沒有理想的浪漫,空泛而華麗的論說也無濟於事,只憑著熱情與犧牲的作為,卻不依循實際有效的方法,往往也只落個無濟於事、身心交瘁、自他疲睏的下場罷了!滿足「慈悲喜舍」的修證方法,不是依靠發心行善度人就可以達到,更不是以觀想「令一切眾生得喜樂」的自我心理暗示法,就可以獲得真正的成就,應當是從斷除對自我的貪愛、執取下手,才能開展出真正的四無量心。若要斷除對自我的貪愛及執取,就先要「正見五蘊無常、無常故苦」,而「正見五蘊無常、無常故苦」的實踐方法就是「住四念處」了,所以只有勤修「四念處」,才是滿足「慈悲喜舍」的修證方法,並且也是「自他俱利」的方法(見大正藏《雜阿含》743、619經;南傳大藏《相應部》覺支相應54經、念相應19經)。 佛陀是因為世間有老病死苦,所以為此世間說四聖諦、因緣法,令眾生得離老病死苦,此為「菩提正向、善逝正覺」,更是自利、利他、自他俱利的正道(見大正藏《雜阿含》760、389、287、348經;南傳大藏《相應部》覺支相應65、22經)。所以,菩提伽耶內覺禪林循著四聖諦以「滅苦之道」正向於菩提、利益眾生。

八、苦夜無邊,一燭之明;荒野寂寥,有道有跡。

在遼闊的世間里,人是微小而平凡,一個人縱使有莫大的能力、智慧與德行,在這廣大的世界中,也還是如同微細沙塵般的渺小。人貴於自知與自覺,能夠自知與自覺的人,才不會把自己當作「巨人」或「偉人」,也才能找到「走出黑暗的路」。縱使我們再怎麼有智慧,也只能照亮「眼前的路」而已,而無法照破世間的黑暗,因為世人生命中的黑暗,只能依靠個人的自覺才能走得出來,所以世人真正需要的不是「救世主」與「偉人」,而是一條正向解脫的路。因此,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的僧俗四眾絕不自許能夠度諸世間,謹以循著佛陀足跡的真誠及作為,莊嚴「正向解脫之道」。

禪林日用行止

一、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由十方善信弟子創建與護持,為開放予十方大眾修學原始佛法的道場,並由實踐原始佛法的中道僧團擔綱主持及弘化事宜。

二、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的一切護持,皆由居家弟子自行發心,並且在「專款專用(不包括供養僧伽的用途)」的原則下──只用於弘法及維護內覺禪林法務運作的各項用途上,一分一毫皆不用於僧伽的四事供養。十方善款由居家弟子負責處理、收支,住持僧團只負責監督與規範是否如法如律,以避免假公濟私與人謀不臧的情事發生,而損及佛教與內覺禪林的律規及聲譽,傷害護法善士們的凈信心。

三、由於內覺禪林內部分為社會大眾使用的「十方禪院」及住持僧團凈住的「僧伽禪林」,所以護持十方者與供養僧伽者的護持,即各自分別受用及管理。

四、內覺禪林內部不設功德箱,也沒有任何人代表道場在外勸募護持款項或供養,更沒有任何的影音作品、文字、書籍、佛像、藝品、食品……等 ,以營利買賣的方式或是以義賣的名目在外流通募款。內覺禪林只接受護法善士「自發性」的護持,並一定出具收納憑據及正式感謝函。此外,內覺禪林為了避免滋生弊端,所以一律不接受布施護持者以「無名氏」的名目護持布施。

五、內覺禪林的生活日用與飲食所需,一律是由僧團弟子與十方善士們自行發心護持,並且是由不特定人、不定期的自行發心提供,擔任住持的中道僧團既不自行採辦或託人採辦,也不主動開口索求,中道僧團的每一位僧伽不僅不曾、更不會主動索求任何的護持。

六、內覺禪林平日的日用與飲食,多是僧團弟子與十方善士為了護持道場及供養僧團,自行上山護持供養,而中道僧團必會在「不過逾所需及如法清凈布施」的原則下,予以接受或婉拒。

七、內覺禪林在舉辦禪修活動的期間的日用、飲食等費用,是由參與禪修者自行共同負擔,並以「自行推派代表採辦」或「委託內覺禪林居家護法善士代為採辦」的方式處理,當中的金錢收受、管理、進出,完全由參與禪修者自行處理。

八、中道僧團除了接受護法善士自行採辦日用、飲食來山供養外,平時也自行下山托缽化食受施於市,接受不特定人的護持供養,對於居家善士延請於住家或餐館的凈食供養,僧眾也如法受請。特別要聲明的一點,中道僧團的僧眾不受食魚、肉、酒、麻醉品、煙、檳榔、咖啡、可樂、茶、汽水、零食,並且僧眾只有在為人說法前受取供養,不在說法後接受布施供養。

九、凡供養僧伽者,當自行採辦日用或飲食攜入道場,以親手布施「實物」的供養方式供養僧伽,並在採辦前可以先行探詢僧團可否受施某物,但不需探詢僧眾想要何物或需要多少。中道僧團的僧伽如確實缺乏布施者所要布施的日用物品或飲食,則會如法接受布施者的供養,如果不缺則不受取。中道僧團既不會自行揀擇日用、飲食的供養,也不會主動告知需求何物。凡是金錢的供養,中道僧團的僧伽一律不受取,也沒有讓任何人代為處理「金錢形式」的供養與採辦服務,也無南傳佛教傳統的「凈人」。

正行之友

一、能真念「無常」、「苦」而尋覓解脫、樂向彼岸的法友。

人生短促且多憂苦,世界遼闊卻變異敗壞,當知萬般計量不過「一夢黃梁」,真念於此,則生「疲厭」與「遠離」之心,對於俗世的喜、貪也能舍、盡,因而向於「苦的解脫」。

二、常見「貪慾、瞋恚、愚痴」的過患,而思遠離、息止的法友。

因貪、瞋、痴而有老、病、死及種種「苦」的輪迴,唯有息止貪、瞋、痴才能滅除老、病、死及「苦」的輪迴,如不能見此則不知向於彼岸。

三、深感俗世多爭、染濁多苦,不樂名聞利養、人我是非、情慾恩怨與思想論爭,欣求遠離之道的法友。

世俗有句話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又說:「有人就有江湖」,這兩句話深刻與直接的說出了現實人間的險惡與無奈。人心多貪,有「貪」就有刀槍、羅網、毒藥與陷阱,有刀槍……陷阱就有險害與罪惡,有險惡則令人不得不審度己身的安危得失,但計量安危得失則與他生對立、抗爭與欺瞞,有了對立、欺瞞則又生起險惡,因而周而復始的交相逼迫、求出不得,而這就是「人間的江湖」。若要出此江湖,根本的辦法就是「離貪」,也只有遠離種種的貪慾,才能走出「人的江湖」。世界遼闊卻變異敗壞,一切的貪求與爭鬥不過是「蝸牛角上爭長計短,只是許大世界」。

四、思能樸質、務實、單純與直接簡要修行的法友。

佛世時的弟子們,有多少人是廣聞 佛陀的教誨有如今日之熟讀三藏者?大多數的弟子只有聽聞過簡潔而重要的教導,在聽聞的「數量」上是遠遠不如今日的學法者,但他們卻能以「務實實踐」的修行,大大的超越了「多聞而不實踐」的人。因此,修行不在「多」聞,而是重於「正」聞,貴在實踐,而不是研讀。

五、敬信「佛、法、僧」,守持「凈戒」,真誠良善、重恩情道義的法友。

  

佛陀是導師,法是向於解脫的道路,僧伽是解脫路上的善知識與善友,修學佛法的人能不敬信「佛、法、僧」嗎?律戒是自我督促與防護的力量,讓自己得以不放逸、不退墮的正向彼岸,欣求解脫的人能不守持凈戒嗎?一個人如果心存虛偽與險惡,能夠走向正途嗎?若輕忽於人與人之間的恩情及義理,我們還能立身端直、慈心對他嗎?一個人不能自以為了不起,而不知誠敬的敬奉「佛、法、僧」,也不宜處處只為自己的得失設想,失去了真誠與良善,更不需為了許多不滿與怨懟,而忘失了可貴的恩義。簡單的說,不要為了「我」,為了這個因妄執而以為有的「我」,而迷失了可貴且端正的路。

六、具「慚愧心」,修「不放逸」,不慳貪、吝嗇,能慈心待人的法友。

唯知「慚、愧」者,方能不放逸;唯斷貪者能離險惡,離險惡者才得真慈心。

七、無開宗立派、成佛作祖的狂妄,也無創業立會的雄心抱負,唯念苦惱深重、輪迴路長、老實修行於「滅苦之道」的法友。

  

人之大患在「好為人師」,人之大欲在「求萬世功績」,好為人師者多患於驕慢,求功績者則苦於交爭。當一個人的能力與才智超越一般人時,內心就難免於一種「優越、崇高與神聖的自我期許」的心理,這種心理不僅讓人陷於功績、名聲與成就的陷阱,也使人只看到自己的道路,卻不知道他人的需要及優點,傲慢、嫉妒與狂妄更是隨之而起,那麼「內在的安穩」也就無從達至。凡是看清當中憂苦的人,能不心離於狂妄、貪想,老實修行嗎?

八、言行真實、不尚虛偽矯飾,宅心仁厚、寬平待人的法友。

虛偽的目地,如不是對人心懷疑慮,就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穩與利益,或是為了逃避應有的義務與責任,或企圖謀得崇高的名聲與額外的利益,要不就是為了探求他人的私密。這些心緒與作為不但無益於解脫,更不是待人處世之道,反而增長煩惱與束縛,學法之人能不遠離虛偽嗎?

人總免不了缺點與過失,只要能心懷慚愧、努力改進,自當能向於解脫,不論自身或他人無不如此。學法之人見他人過失,若能如是觀者,自能寬平待人、仁厚處世,而不失之苛刻與嚴厲。菩提伽耶內覺禪林讚歎以上的修行風範,也歡迎認許如是修行風範的法友共同修行。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短期凈住(掛單)規約

一、「內覺禪林」唯有接受學法者與法務往來相關者的短期凈住,其餘事務的僧俗二眾,一概不接受短期凈住。若有特殊事例者,另由「內覺禪林」僧團決定。

二、凡欲短期凈住於「內覺禪林」者,若患有傳染性、精神性疾病或嚴重疾病者,在申請短期凈住前必須確實告知道場,並由道場考量、決定凈住事宜。

三、凡短期凈住於「內覺禪林」的僧俗二眾,不得於凈住期間宣說任何有關「輕慢、污衊、貶謫、反對、破壞四聖諦、三十七道品、比丘戒、比丘尼戒等原始佛法與原始佛教僧伽」的言論思想。

四、凡短期凈住於「內覺禪林」的僧俗二眾,不得在道場內談論、參與或舉行任何政治活動,或為任何政黨作任何形式的宣傳與贊助行為。

五、凡短期凈住於「內覺禪林」的僧俗二眾,不得在道場內有任何商業與營利的言論、行為與活動,或向「往來於內覺禪林者」招會與借貸。

六、凡短期凈住於「內覺禪林」的僧俗二眾,凈住期間,在道場內不得與異性有任何親昵狎近的言談舉動,也不得有交相爭吵、辱罵與打架的情事發生,在道場內外也不得有任何違犯善良風俗與法律的行為。

七、凡短期凈住於「內覺禪林」的僧俗二眾,凈住期間不得有侵損道場權益的作為。

八、凡短期凈住於「內覺禪林」者,在凈住期間,不得受取、食用魚、肉、酒、香煙、檳榔或任何麻醉藥品,也不得攜帶以上物品入於道場內。

九、由於住持「內覺禪林」的僧團,是奉守「終生不受取、積蓄、使用金銀錢財」及「不主動向人索求護持、供養」的僧團,所以短期凈住於道場的僧眾,在凈住期間,不得受取「往來於內覺禪林者」的金銀錢財,也不得主動向此等人眾索求護持供養,以免大眾對「內覺禪林」與住持僧團的誠信與律持,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及疑慮。

十、由於「內覺禪林」的十方護持款項,只能用於維持道場的弘化運作,並未用於「內覺禪林」僧團的食、衣、住、行、醫藥供養,所以一切食物皆是僧團托缽所得,或由十方信士們「自發性」的直接將食物送來道場供養。當「內覺禪林」食用不足時,由於僧團只能依託缽受食,無法主動開口向十方索求供養,所以此時短期凈住於道場的僧眾,可與住持僧團共用托缽所得的食物,但居家信士則需由本身自行採買食物,負責自己的飲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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