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婚戀觀是婚姻幸福的基礎

時下,一些電視台的「徵婚交友」類節目,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受到人們的批評質疑。其實,圍繞「徵婚交友」類節目「火爆」而展開的討論,不僅僅是所謂電視節目娛樂化現象的問題,更是應當持有什麼樣的婚戀觀的問題。一些節目的問題,正是出在對婚戀觀的誤導上。

婚戀觀是人們在其所處社會歷史條件下,對婚戀本質和婚姻幸福的認識和反映,其具體內容具有現實的合理性。不同階層、不同經歷和追求的人,其婚戀觀是不同的。正確的婚戀觀可以促進和保障人們對婚姻的規劃建立在堅實可靠的基礎上,行進在符合人類幸福規律的軌跡上,從而成為婚戀當事人婚姻幸福的保障;不正確的婚戀觀則往往不能認識婚戀幸福的本質,使人們誤以為海市蜃樓即是真實的世界,讓人凝眸痴望的是夢中虛幻的幸福,而待夢醒,留下的只能是淚眼婆娑。

一、婚戀對人生的意義

雖然我們很容易在現實生活和文學作品裡體驗到戀愛婚姻的浪漫,但是歷史地看,人們的婚戀行為有著十分實用的社會功能。作為人類社會和個人人生的重大事件,婚戀具有如下的功能:

第一,實現生理需要的功能。人類有男女之別,動物有雌雄之分。人雖然是自然界進化的最高成果,但性別的意義同動物有著近乎相同的內容。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人類兩性結合的層次同動物是完全一樣的。人類個體的成熟雖然需要兩性之間的交往、結合,但它具有動物完全不具備的情感內容,這就是人類經過長期的進化發展,兩性之間通過愛情,彼此傾慕,通過婚姻組織家庭的形式,達到身體的結合。

第二,傳宗接代的功能。我們知道,人類最初的繁衍方式與動物是完全相同的,在母系氏族社會中,人們經歷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階段。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私有制的產生,人們有了財產支配和財產繼承的需要,相對固定的婚姻關係在這種情況下隨之產生。在私有制下,雖然存在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情況,但是由於人們通過婚姻組成了家庭,家庭不論是作為生產單位還是生活單位,都成為組成社會的不可缺少的細胞,其血緣關係和傳承脈絡得以清晰。即使在現代社會,大多數人的戀愛也是與結婚生子相聯繫的。

第三,改善自身生活條件的功能。通過聯姻改善自己或家庭的生活條件和處境,是私有制下和現代社會中毋庸諱言的功能。這是人們考慮婚戀時與追求幸福的慾望聯繫最為緊密的功能。在許多國家和民族的婚俗中,都有要彩禮的行為,男方是否能夠給得起女方彩禮、給彩禮的多寡,一方面顯示了男方家庭的生活條件,另一方面也能夠起到改善女方家境的作用。另外,在談婚論嫁時,女方往往注重男方的家庭財產情況。有句俗語叫做「嫁漢嫁漢,穿衣吃飯」,講的就是女方希望能夠嫁得一個衣食無憂的家庭,過安穩日子的心理。

既然婚戀有如此重要的功能,又是涉及不同個體和家庭的事情,就需要使男女雙方或其家庭相互溝通、了解。在歷史上和現實生活中,男女談婚論嫁的方式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兩情相悅,自由戀愛。「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一些民族風俗中,至今還保存著傳統的傳情形式,如對歌、拋繡球等。古今中外,傳誦著不可勝數的男女兩情相悅、追求自由戀愛的故事。如《羅密歐與朱麗葉》、《梁山伯與祝英台》,婦孺皆知,膾炙人口。在現代社會,由於女性的解放和男女平等的廣泛實現,尊重個性、尊重人權的民主氛圍越來越濃厚,通過兩情相悅而自由戀愛、走向婚姻、組成家庭更是成為絕大多數青年男女的必由之路。

第二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是封建時代的典型婚配方式。封建時代及此前的奴隸社會中,婚姻往往不被看作是男女兩性個人的事,而被看作是家庭或家族的事,因此,婚姻的締結往往不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是由雙方家長包辦。因此,沒有戀愛婚姻的自由可言,男女青年的戀愛追求,往往以悲劇告終。現代社會,父母包辦型的婚姻越來越不具典型性。

第三種,婚介搭橋,雙方有意。雖然現代社會中人們的戀愛方式更多的是自由戀愛。但是,由於人們工作和生活的圈子有限,接觸到的適齡男女也不一定投緣,因此,各種形式的婚介在人們的婚戀行為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這些婚介有熟人圈子的牽線,有婚姻介紹所的搭橋,還有電視、電台婚戀節目提供的平台,使適齡男女在選擇自己的另一半時有了更為廣闊的視野。

婚戀的功能和實現婚戀的方式反映了婚戀對於人生的意義及其重要性。概括而言,婚戀是個體實現完整人生的必要形式,沒有婚戀,沒有兩性的結合,人生是不完滿的。同時,婚戀也是人類實現健康繁衍的必要形式,是個體所承擔的天賦使命。換個角度來說,婚姻是個體走向新生活的選擇和接納行為,是從一個血親圈子走向另一個血親圈子的流動形式。它是同個體及血親團體的現實利益和未來發展緊密相關的。婚戀牽涉到兩個人、兩個家庭,並且會產生新的生命。這一性質凸顯了婚戀的社會功能和責任。因此,在多種可能的情況下,如何使人生的這一重大選擇能夠有利於個體與家庭的幸福,是十分重要的。

二、幸福婚姻的表現

什麼樣的婚姻是幸福的呢?換句話說,幸福婚姻有哪些表現呢?這既是一個歷史的現實問題,也是一個理論問題。說它是歷史的現實問題,是因為人生活在社會中,由於各自的生活環境、個人經歷、追求志向的差異,不同的人對幸福有各自的理解。有人對幸福的理解偏重於感官的快樂和一時的心理感受。在個人短暫心理感受的層面上,很難界定一個統一的標準。但是,儘管如此,幸福婚姻終歸有公認的構成要素和表現,這就是需要理論從人們千百年來的婚戀實踐中總結出可供借鑒的規律。筆者認為,幸福是對生活狀態和過程的整體的綜合的評價,是一種精神上心曠神怡的境界或符合一定意義的穩定的生活境況。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幸福婚姻集中表現為家庭關係的和諧。換句話說,在婚戀中,和諧與幸福是同義語。

(一)幸福婚姻表現為家庭中夫妻關係的和諧

夫妻關係是家庭關係的核心。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首先基於和諧的夫妻關係,沒有夫妻關係的和諧就不會有婚姻的幸福。夫妻關係的和諧表現為:

第一,夫妻雙方相互欣賞和尊重。絕大多數夫妻都是從相互傾慕、欣賞和尊重的戀愛階段走過的。無論是「郎才女貌」,還是才貌雙全,沒有相互的欣賞和尊重,很難執子之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姻中,相互欣賞同樣是必須的,它是幸福婚姻的不可或缺的元素。婚姻中的相互欣賞和尊重表現為對對方所表現的才能的鼓勵和讚賞,對對方的個性、雙方差異性的東西能夠包容和尊重,特別是在人格上,夫妻雙方平等對待。

第二,夫妻雙方相互體貼和扶助。現代家庭,夫妻雙方往往承擔著社會和家庭的雙重角色,工作和生活的壓力往往會伴隨著左右,而且,身體和心理上的不適也是經常出現在夫妻身上的問題,因此,在共同的生活中,夫妻之間的相互體貼和扶助就是幸福婚姻的重要表現了。

第三,夫妻雙方相互忠誠和包容。感情生活是夫妻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感情上的彼此忠誠,是和諧夫妻生活的前提條件。沒有了忠誠的婚姻,肯定不是幸福的婚姻。同時,夫妻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作為個體,彼此之間不可能沒有磕磕絆絆,因此,相互間的包容也是幸福婚姻的重要因素。

當然,夫妻關係的和諧並不是自然而然實現的。和諧幸福的夫妻關係需要男女雙方的共同經營和構建。這是因為夫妻雙方婚前來自不同的家庭,他們的生活環境、生活方式、思維方式等方面肯定存在差異,造成他們具體行為方式的某些不同,都會對夫妻關係的和諧造成障礙。如果說戀愛中的男女關係充滿了理想和激情的話,那麼,婚姻中的夫妻關係則要現實得多。青年男女從朝思暮想渴望同對方朝夕相處,到實實在在地生活在一起;從處於激情和光暈中的欣賞和愛慕,到彼此在生活中全方位的親密接觸,從前認識不到或感受不深的東西變得清晰起來,因而會對男女之間的關係產生微妙的影響,處理不好的話,會對婚姻甚至人生造成消極影響。因此,在婚姻中承認和尊重彼此的差異性,並在相處中處理好這種差異性,使得夫妻關係處於和諧狀態是十分重要的。

(二)幸福婚姻表現為家庭親子關係的和諧

人們通過婚姻的形式組成家庭,生兒育女。親子關係是絕大多數婚姻由夫妻關係所必然衍生的關係,是家庭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幸福婚姻的另一重要表現就是親子關係的和諧。

親子關係和諧的第一個表現是父母如何對待子女。

首先,父母對子女有健康正面的影響,使其具有健康的人生觀和健康的心理。人們常說,父母是子女人生的第一位老師,他們的言談舉止對孩子的影響是終生的。父母對子女進行道德人格的潛移默化的教育,特別是要從小進行,循序漸進地教導。一方面要注意言傳身教、以身作則,另一方面要採取孩子樂於接受的形式,寓教於樂、寓教於常,以達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

其次,善於發現和培養子女的個性愛好,不把自己的想法強加於子女。在家庭中,經常碰到這樣的現象:由於父母曾經擁有的一些理想抱負沒有實現,就希望自己的兒女能夠替自己實現;或者因為父母自己有很優越的地位,也希望子女能夠按照自己給出的規劃發展,達到跟自己一樣的成就或者超過自己。這樣往往會造成一些家庭的悲劇。同時,父母等長輩也常常不顧子女成長的階段特點,原封不動地、不容置疑地把自己的生活經驗教給子女,希望他們接受。但是,常常事與願違。因為許多人生經驗即使能夠傳授,但是,若要它被接受,被教導者必須親身經歷了人生的那個階段才行。思想與年齡是同時演化的,有些德性和智慧是與肉體的衰老關聯著的。因此,父母對孩子的引導和教誨,要以不傷害孩子的思想、情操、性情,有利於他們的健康成長為前提。

親子關係和諧的另一方面的表現是子女如何對待父母。

在中國傳統道德中,把子女對父母的行為規範概括為「孝」。在現代條件下,人倫規範在內容上必須反映時代的特色,對傳統道德的內容和形式加以批判繼承,去除其封建性的消極的糟粕的內容,繼承其反映人類共同進步精神的內容,創建反映新時代精神的人倫道德。

首先,子女尊敬父母長輩。對父母長輩的尊敬表現在許多方面。比如在語言態度上的恭順、不頂撞,在行為上的有禮貌等。對父母長輩的孝,不僅表現在為其做事和酒食上先奉,最重要的是同時要表現出由衷的愉悅容色。這是因為,「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禮記·祭義篇》)孟子也說:「孝之至,莫大於尊親。」(《孟子·萬章上》)中國傳統倫理中關於以敬統帥子女之孝的思想在今天仍是值得推崇的。

其次,贍養親長。贍養父母既是子女的道德義務,也是公民的法律義務。在現代社會中,養親已經主要不再是經濟上奉養父母長輩,因為許多老年人通過領取退休金或養老金,在經濟上已經不再是沒有依靠。但是,老年人精神上對於子女關心的需要,卻是兒女不容忽視的。幾年前,一首《常回家看看》的歌曲唱遍了中國的大江南北,就是這種親情需要的反映。現在,許多地方存在的「空巢老人」現象,值得許多做子女的反思和警醒。

三、正確的婚戀觀何以能夠保障婚姻幸福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在擇偶時,常常處於愛情還是物質條件何者優先的選擇中。有的人把物質生活的優越和享受作為幸福婚姻的首要條件,只要滿足了物質條件的要求,寧願過「在寶馬車裡哭泣」的生活。也有人簡單地強調婚姻以愛情為基礎,譴責一切在婚戀中考慮經濟因素的行為。這兩種觀點都是不可取的。更多的人對於婚戀還是有著比較正確的理性的認識的。比如,據《上海80後新生代婚戀觀調查》顯示:近八成被訪者認為「愛就是承諾和責任,同甘共苦,不離不棄」;34.1%的人表示「只要相愛,其他條件可以不考慮」,54.9%的人表示「既要相愛,又要對方各方面條件好」;僅有6.7%的80後表示會在「談不上愛情」或「沒有愛情」的情況下結婚。

當然,幸福婚姻離不開一定的物質條件。對物質條件的要求是自古以來人們在談婚論嫁時都要提及的,並不是只有到了現代社會才得以突出。所不同的是,其要求的具體內容隨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提高,產品的豐富而有所差異。而且,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環境的寬鬆,傳播媒介的發達,這種要求更顯得傳播廣泛,影響更加直接。應該指出的是,在婚戀中,必要的物質生活條件的考慮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世界上沒有在真空中、靠餐風飲露而生活的人,人們在現實生活中的任何考慮,都是有其現實基礎的。離開一定的物質基礎,婚姻生活不可能是真正幸福的。

但是,對於婚姻的物質基礎強調到無以復加的地步,認為只有物質享受才是婚姻幸福的真諦,則是對婚姻幸福的完全無知和幼稚至極。這一點,即使是封建時代的女性也看得極為清楚。《紅樓夢》中林黛玉的侍女紫鵑對林黛玉說過這樣的話:公子王孫雖多,那一個不是三房四妾,今兒朝東,明兒朝西?娶一個天仙來,也不過三夜五夕,也丟在脖子後頭了,甚至於為妾為丫頭反目成仇的。……豈不聞俗語說:「萬兩黃金容易得,知心一個也難求。」現在媒體上充斥的一些婚戀節目中,一些青年男女赤裸裸地張揚拜金主義的大旗,炫耀富有,追求享樂,其言論和對婚戀現象的認識,不但有悖社會倫理,而且還不及封建時代的丫鬟。

任何社會任何家庭的財富都不是憑空而來的,也不是萬世不竭的。女性的經濟地位的獨立,已經被歷史證明是保證女性社會地位、家庭地位的重要前提,從而也是保證女性婚姻幸福的條件。在傳統社會,女性只是家庭的附屬品,沒有經濟的獨立權、沒有受教育權、沒有獨立性。中國古代關於女性「三從四德」的規範,就是女性沒有地位,不可能擁有真正的家庭幸福的佐證。歷史證明,只要婦女擺脫不了家庭中的附屬地位,不能參加社會勞動,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只是幻想著依靠社會的進步和男性的寵愛,就可以獲得與男子平等的地位,就可以得到婚姻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多少世紀以來,女性為爭得自己的經濟獨立和人格獨立付出了艱苦卓絕的努力。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婦女地位的提高,一方面是由於人民共和國賦予其與男性平等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則是由於婦女的普遍參加社會經濟生活,具有獨立的經濟收入,是家庭物質生活條件的直接創造者。現在一些青年女性,以嫁入豪門做全職太太為生活的目標,幻想著靠丈夫及其家庭豢養的幸福生活,以為這樣的相夫教子模式是人生的最大幸福。恐怕只是沉睡在自己編織的美夢的欺哄之中,一旦夢醒已經身處難以忍受的苦刑之下。

婚戀的幸福離不開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但並不是有了優越的物質生活條件就一定可以保證婚姻的幸福。婚姻幸福的基礎在於愛情。愛情因為是在男女人格平等基礎上產生的,因而保證了夫妻關係的和諧、親子關係的和諧、親長關係的和諧,也就是說,保證了婚姻的幸福。因此,追求婚姻幸福的人們,千萬不要一葉障目,捨本逐末,到頭來弄個南轅北轍,耽誤了青春,放逐了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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