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如何征個稅:50%富人繳稅佔比97.3%_
在美國,個人所得稅是政府的最大收入來源,它一般以家庭為單位來徵收。從嚴格意義上說,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是沒有起點的,只要有收入的人都要報稅,但因為有退稅機制,所以美國很多家庭報稅的結果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美國徵收個人所得稅已有上百年的歷史,個人所得稅也成為聯邦政府最主要財政收入來源。總體而言,聯邦政府徵收的個人所得稅主要是來自中上收入家庭,政府通過稅收政策槓桿,調節民眾在收入上的差距,並為低收入家庭提供退稅的社會福利。美國個人所得稅徵收上一個最大的特點是按家庭為單位申報個人所得稅,既有稅收福利的「大鍋飯」,也有兼顧家庭人口多寡的「按勞分配」。而最終的結果是近一半的美國家庭不必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高收入人群則成了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大戶。
個人所得稅成政府最大財源
在美國,只要有收入的人每年都要向聯邦政府申報個人所得稅,報稅不等於一定要繳稅,而更多的低收入家庭通過報稅獲得政府的退稅。所以每年一到報稅季節,那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州一級政府也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各州是否收取個人所得稅則不統一,有的州收取有的州則免除。個人所得稅是聯邦政府最大的收入來源,每年約佔聯邦政府收入的45%左右。從表1可以看出,從2000年至2009年,聯邦政府收取的個人所得稅每年不低於7000億美元,最高時達到1.1萬億美元。聯邦政府收取的個人所得稅2001年占聯邦政府收入的49.9%,比例最低的2004年也為43%。可以說,個人所得稅是美國聯邦政府收入的支柱,沒有個人所得稅,聯邦政府就難以運作。
表1 2000~2009年美國聯邦政府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金額及占聯邦收入和GDP比例
年 |
個人所得稅(億美元) |
占聯邦收入比例 |
佔GDP 比例 |
2000 |
10044 |
49.6% |
10.2% |
2001 |
9943 |
49.9% |
9.7% |
2002 |
8583 |
46.3% |
8.1% |
2003 |
7936 |
44.5% |
7.2% |
2004 |
8089 |
43.0% |
6.9% |
2005 |
9272 |
43.1% |
7.5% |
2006 |
10439 |
43.4% |
7.9% |
2007 |
11634 |
45.3% |
8.4% |
2008 |
11457 |
45.4% |
7.9% |
2009 |
9153 |
43.5% |
6.4% |
個人所得稅的報稅和退稅
美國徵收個人所得稅自從被國會立法納入國家稅收體系後,美國每一個有收入的人就成了納稅人,所以人人有納稅的義務就成了公民的責任。只要有收入就要納稅似乎就變成了天經地義。根據聯邦稅責,任何有收入的美國公民每年都要依法報稅。而在現實生活中,每一個工薪人員,在他領取薪資時,其僱主會在發放薪水時按照其收入和聯邦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自動扣除聯邦所得稅,這被稱之為預繳稅。而民眾真正繳納所得稅的截止日子是每年的4月15日,這是民眾繳納聯邦個人所得稅的最後期限。當然,民眾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是當年的,而是上一年的。這種繳稅方式被稱之為報稅,不論一個人(家庭)收入高低,每年都要報稅,而報稅的結果就是依據每個家庭的收入、家庭人口來核算是應當向聯邦政府補交個人所得稅還是聯邦政府向家庭退稅。
聯邦政府收取個人所得稅一個重要的特點是它的退稅機制,這是政府調節收入分配不公平的一個主要手段。退稅主要是為低收入家庭謀福利。2009年美國有47%的家庭得到政府的退稅,他們不僅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還可以得到政府的退錢。當然這些家庭大多數屬於中低收入家庭,雖然也屬於美國的納稅人,但在所得稅上他們等於是無需為「山姆大叔」做貢獻。
美國個人所得稅稅率有多高
徵稅就得有稅率,而徵稅的起點和稅率的高低就反映出政府政策的導向。首先看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徵收的起點,嚴格意義上說,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是沒有起點的,只要有收入的人都要報稅。但報稅不等於交稅,因為有退稅機制,所以美國很多家庭報稅的結果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如果說美國個人所得稅沒有徵收起點似乎有點不全面,而通常觀察美國個人所得稅徵收起點不是看一個人一年到底收入了多少,而是要看政府每年對納稅人的標準減項和免稅額有多少。舉個例子來說,2010年,一個單身的人獨自報稅,政府在徵稅時的標準減項是5700美元,免稅額是3650美元,兩者合計為9350美元。如果這個人沒有其他可以在稅務上減免的金額,那麼假設他的年收入在9350美元,好了,其結果是他根本就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他的收入只有5000美元,「山姆大叔」會說你的收入太低,政府給你退稅4350美元,讓你達到年收入9350美元這個線。如果這個人年收入為2萬美元,去掉9350美元,餘下的10650美元就叫作可納稅收入,這個收入就要按照稅率來繳稅。以上只是針對單身的例子。如果家庭中有孩子、老婆,那所謂的徵稅起點就更高了。通常而言,美國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家庭都不大可能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這貧困線標準是多少呢?在2010年,一口之家的年收入為10830美元,兩口之家的年收入為14570美元,三口之家的年收入為18310美元,四口之家的年收入為22050美元。
1913年個人所得稅正式納入了美國的稅收體制,當年美國個人所得稅的最低稅率是1%,可納稅年收入2萬美元以上的人開始徵收1%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是7%,50萬美元以上可納稅收入的人按最高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1944年至1945年戰爭期間,美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達到了歷史高點,可納稅年收入2萬美元的人就要按23%的稅率交納個人所得稅,可納稅年收入20萬美元的人要繳納高達94%個人所得稅。當然以上說的都是歷史,現在的美國個人所得稅稅率還有點人性化,基本上是六級稅率制,最低稅率10%,最高稅率35%。從1998年到2000年美國個人所得稅的最低稅率一直保持在15%,最高稅率大多保持在39.6%。2000年小布希上台後,將個人所得稅最低稅率拉低到10%,最高稅率也降到35%。
由於個人所得稅是累進稅率,民眾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並不像稅率上反映的那麼高。我們來看一下一個年收入4萬美元的單身男人一年要繳納多少聯邦個人所得稅。4萬美元收入減去5700美元的標準減項,再減去3650美元的免稅額,如果沒有其他可以作為減項的內容,他的納稅收入為30650美元。8350美元按10%稅率,要交835美元稅,22300美元按15%稅率,要交3345美元的稅,合計交稅金額為4180美元。如果按4萬美元收入的稅率看,該人的收入稅率應為25%, 但經過免稅額和標準減項加上累進稅率,一個年收入4萬美元的納稅人,他實際繳納的聯邦個人所得稅只是占收入的10.45%。
個人所得稅報稅以家庭為主體
個人所得稅,顧名思義是個人收入要繳納的稅收,但在美國,政府收取個人所得稅卻是以家庭為單位徵收的。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稅比較能夠兼顧家庭人口和收入狀況的因素,同時也為政府對低收入家庭提供稅收福利創造了條件。在美國,民眾每年報稅大致來說有5種報稅身份,而每一種報稅身份所享受到的稅收福利都有所不同。第一種報稅身份為夫妻合報,第二種為夫妻各自申報,第三種為單身個別申報,第四種為有家計負擔而單獨申報者(主要指單親家庭,也稱之為一家之主報稅者),第五種為喪偶之人而有家小負擔者。在以上5種報稅身份中,前4種最為普遍,表2是前4種報稅身份者2010年報稅時不同收入段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夫妻合報是美國家庭報稅最常見的形態,按照現行稅率,夫妻合報稅的家庭如果家庭可納稅收入在16750美元以下,這部分收入就要按照10%的稅率來納稅。如果收入超過373650美元,稅率就會達到35%。夫妻因為某種因素,可能會分別報稅,但在稅率上夫妻分報並不會佔到便宜。美國有很多單身漢,他們在報稅上被列為單身個別報稅的範疇。由於單身漢沒有子女,所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減稅項目較有子女的家庭要少,反而要繳更多的稅。單親家庭(一家之主報稅者)在報稅時,從稅率上比其他家庭形態要享有優惠,可納稅收入在11950美元以下,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為10%,明顯比單身個別報稅和夫妻合報要佔有優勢。當然如果單親家庭收入超過373650美元以上,那大家就一視同仁了。
表2 2010年美國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稅率情況 單位:美元
稅率 |
單身個別報稅 |
夫妻合報 |
夫妻各自申報 |
一家之主報稅 |
10% |
8375以下 |
16750以下 |
8375以下 |
11950以下 |
15% |
8375-34000 |
16750-68000 |
8375-34000 |
119550-45500 |
25% |
34000-82400 |
68000-137300 |
34000-68650 |
45500-117650 |
28% |
82400-171850 |
137300-209250 |
68650-104625 |
117650-190550 |
33% |
171850-373650 |
209250-373650 |
104625-186825 |
190550-373650 |
35% |
373650以上 |
373650以上 |
186825以上 |
373650以上 |
個人所得稅以家庭為報稅單位還有另外一層含義,即家庭人口的多少會對繳納所得稅有直接的影響。兩口之家和四口之家,即使兩家的收入一樣但由於人口不同,生活質量自然會不一樣。如果按收入徵收一樣的所得稅,四口之家養家糊口就會比兩口之家要艱難一些。所以美國在徵收個人所得稅上,特別考慮家庭人口多少的這種差異,在免稅額上也按家庭人口不同作出相應的考量。在以家庭為單位的報稅體系下,政府提供的最基本減免稅有兩項,一是家庭的標準減項,二是家庭人口免稅額。舉例來說,2010年一個家庭夫妻聯合報稅的標準減項為11400美元,夫妻分別報稅每個人的標準減項為5700美元,一家之主的標準減項為8400美元,個人單身報稅的標準減項為5700美元。65歲以上或是眼睛失明的納稅人再增加1400美元的標準減項。至於家庭每一個成員的免稅額,2010年美國家庭在報稅時每一個人有3650美元的免稅額。
除了標準減項外,一個家庭在報稅時還有其他的減項,最常見的減項是房地產稅。美國各地房地產稅在住宅價值的2%至3%不等。一座價值40萬美元的住宅每年房地產稅按3%計算為12000美元,在報稅時可以作為減項,但租房的每月租金不能作為減項。家中有孩子的,除了正常的免稅額外,還有每個孩子1000美元孩童抵稅額。家長為子女教育上的投資也可以作為減項,至於哪種教育投資可作為減項有具體的規定。常見的教育投資減項為大學學費貸款利息、大學學費等。贈送禮品也是減項之一,每年贈送禮品免稅額不能超過13000美元。退休基金也可作為減項,50歲以下的納稅人退休基金減項不超過5000美元,50歲以上的納稅人退休基金減項不超過6000美元。
如果說標準減項還是在吃「大鍋飯」,那家庭人口的免稅額就是「按勞分配」了。美國的窮人有兩個特點,一是收入低,二是孩子多,越窮越生孩子。政府為了照顧窮人,在徵收所得稅上自然也會考慮到窮人的這些特點,所以孩子多不怕,多個孩子多份免稅額。免稅額是按家庭人口計算的,2010年每個家庭一個人的免稅額是3650美元。一個四口之家的免稅額為14600美元,加上夫妻合報的標準減項11400美元,兩者加起來就是26000美元。這樣的家庭不論收入多少,超過26000美元的收入才是可報稅收入。如果一個四口之家年收入3萬美元,沒有其他的減稅項目,這樣的家庭靠人頭就免了不少稅,最後要報稅的收入只有4000美元,能繳多少稅也是可想而知了。
誰是個人所得稅納稅大戶
2008年,美國納稅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約為1.1萬億美元。那麼美國不同收入家庭到底要繳多少稅,國稅局每年的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從哪些人口袋裡掏出來的呢?根據美國國稅局發布的統計數據,2008年,美國收入最高1%的人所繳的個人所得稅占聯邦政府所徵收的個人收入所得稅總額38.02%,也就是說,美國聯邦政府一年徵收的個人所得稅中近四成是由美國高收入的1%納稅人提供。美國收入最高的1%人群有多少人呢?140萬人。他們繳的稅比13400萬中低收入人繳稅的總和還要多。這充分反映了美國個人所得稅稅收上的天平走向。富人收入高,理當多納稅,這是天經地義。如果中低收入成為納稅的主體,這稅收的槓桿就有點偏了。從表3可以看出,美國收入最高50%人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占聯邦所收個人所得稅的97.30%,而餘下50%人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占聯邦所收個人所得稅的比例還不到3%。誰是美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大戶,再也清楚不過了。
如果對比2008年和1999年美國不同收入段人群繳稅占聯邦所收個人所得稅比例,最明顯的變化就是低收入家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占聯邦政府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比例大幅下降。雖然這些年美國對於誰應當繳納更多個人所得稅有很大的爭議,但高收入人群多繳稅、低收入人群少繳稅甚至不繳稅成了一個趨勢。2013年,美國稅法還會有改變,最高稅率有可能恢復到39%,對高收入人群多徵稅將重新成為民主黨的稅收政策主軸。
表3 2008年美國不同收入段人群繳稅占聯邦所收個人所得稅比例
|
1999年 |
2008年 |
||
收入人群 |
年收入(美元) |
繳稅占聯邦所收個人所得稅比例 |
年收入(美元) |
繳稅占聯邦所收個人所得稅比例 |
收入最高的1% |
293415以上 |
36.18% |
380354以上 |
38.02% |
收入最高的5% |
120846以上 |
55.45% |
159619以上 |
58.72% |
收入最高的10% |
87682以上 |
66.45% |
113799以上 |
69.94% |
收入最高的25% |
52965以上 |
83.54% |
67280以上 |
86.34% |
收入最高的50% |
26415以上 |
96.00% |
33048以上 |
97.30% |
餘下的50% |
26415以下 |
4.00% |
33048以下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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