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要謹記再婚生活中的三大忌諱
06-09
..彼岸繁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不相見,情不為因果,緣註定生死,浮華蒼桑,終究太多的傷。喧囂、沉寂,終究躲不過悲涼。蝶戀天涯,遷移一季,守望一季,對影兩相棄,愛不為情生,璨璨淚雨下,流年,殘惜,終究太多的痛,繁花,沒落,終究逃不過惆悵。
再婚夫妻要謹記再婚生活中的三大忌諱,必能長相廝守,相敬相愛,相惜相攙一生一世…… 那麼再婚夫妻(包括一方再婚一方初婚,也包括雙方都是再婚)婚後相處的三大忌諱究竟是什麼呢? 第一,禁忌和前妻或是前夫的來往。 不管什麼原因,再婚夫妻都要嚴格杜絕或是儘可能杜絕與前妻前夫的往來。任何形式的往來,都是對對方的情感傷害。真是萬不得已可以當著妻子或是丈夫的面,或邀上你現在的妻子或是丈夫一同談事。 第二,禁忌夫妻在財產和經濟上的同床不同心。 既然結為夫妻,你們一生的親近將是無人超越的,包括兒女和父母,所以,再婚夫妻在收入和經濟上,在房產上,在一切收入上,都要對對方開誠布公,事事透明,商量著來。而且事事皆要以夫妻雙方的共同利益為至上。如果你也揣,我也藏,你給你的孩子收藏,我給我的孩子保管,一是這樣既害了孩子_越發讓他不上進不自立;二是傷了對方的心,丈夫或妻子是陪你一生的人,你把一點大病墊付金養老金給了孩子,而不是考慮你們的晚年,久而久之,必將因彼此的兩心三意,最終分道揚鑣。既然你對再婚的丈夫或是妻子不信任,勸你乾脆一直獨身好了。不必要再生這樣的閑氣. 第三,最難的一件,也是最關鍵的一個,那就是孩子的問題。 對方帶到新家庭的孩子,做為繼父或是繼母,你既要接受他,也決不可放縱他。記著,你是長輩,他們只是晚輩.他們必須懂得尊重長輩.他們都要明白,只有你們夫妻才是這個家永遠的長久的主人。兒女在這個家裡,只是暫時的。而且,兒女,還須靠你們去撫養,做為兒女,他們必得接受你做為新的長輩出現.你雖不必敵視繼子女,但也不必有意地去討好他們.因為這樣反而助長他們不正確的氣焰. 做為生父或是生母的一方,一定要讓你的孩子明白一個鐵定的事實:——孩子,我現在的丈夫或是妻子,是我這個世界上最親愛的人。兒女長大以後最終會離開父母的家,建立自己的小家。而我現在的妻子或丈夫,卻會永遠陪伴著我,照顧我,一直到老到病重。所以,我們的家最終是屬於我們夫妻兩個人的,兒女只是過客. 你還要對孩子堅定地說明:「孩子,我現在的妻子或是丈夫,是這個家庭的主人之一!而且他或她永遠是這個家的主人,做為兒女,你們在這個家,只是待到十八歲之前.你們就要走出去,自己去建立自己的家.所以,不管你愛不愛我的妻子或是丈夫,你也不能傷害他她.因為,他她才是這個家的主人,如果,將來你還想再踏進這個家,而且受到另一個主人的歡迎和愛。 你還要告訴你的兒女——在今後的日子裡,如果你不肯接受現在的繼父或是繼母,或是言行表現出不尊重我現在的妻子或丈夫,傷了繼父繼母的心,那末,你最終也必將會失去你的父親或是母親的愛。因為命運已經把我們重新組合併扭結成最親愛的人。你還要告訴你的兒女,說你愛你現在的丈夫或是妻子,你的生命從此將離開不她(他).所以,任何人也休想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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