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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每產生一個富翁導致幾個赤貧者

  中國貧困人口究竟有多少?這個問題,國家統計部門給出的數據,往往與一些「民間」機構給出的相差很遠。  本帖就從中國富翁們產生近乎赤貧者的角度來聊聊這個問題,算一算中國富翁們產生了多少近乎赤貧者?讓我們先來看國統局給出的從1978年到2009年的GDP總量和人均GDP:年份 GDP(億元) 人均GDP(元/人)1978 3645.2 381 1979 4062.6 419 1980 4545.6 463 1981 4891.6 492 1982 5323.4 528 1983 5962.7 583 1984 7208.1 695 1985 9016.0 858 1986 10275.2 963 1987 12058.6 1112 1988 15042.8 1366 1989 16992.3 1519 1990 18667.8 1644 1991 21781.5 1893 1992 26923.5 2311 1993 35333.9 2998 1994 48197.9 4044 1995 60793.7 5046 1996 71176.6 5846 1997 78973.0 6420 1998 84402.3 6796 1999 89677.1 7159 2000 99214.6 7858 2001 109655.2 8622 2002 120332.7 9398 2003 135822.8 10542 2004 159878.3 12336 2005 183084.8 14040 2006 209407.0 15931 2007 246619.0 187132008 300670.0 226982009 335353.0 25025然後,讓我們把從1978年到2009年的人均GDP加起來,得到的結果是198699元,也就是說大約20萬元。我們不妨認為:GDP總量就是全國人民一年創造的總價值,並且假設這些總價值全部被全國人民佔有。而人均GDP則是平均每個人每年勞動創造的總價值。這樣,從1978年年初干到2009年年末,平均每個人在這32年里創造的價值總量是20萬元。當然,這20萬元不可能全部用來作為個人收入。歷年統計數據表明,總收入佔GDP總量的比例,早期在70%左右,後來逐年降到現在的40%左右。讓我們取一個平均數,不妨取為55%,則改革開放32年來,平均每個人獲得的工資大約為11萬元。也就是說,如果全國人民收入平均分配,則每個人在改革開放32年中能夠獲得的總收入為11萬元左右。如果我們把食品開支比例按三分之一估算,那麼,真正可用於改善生活和其他消費的「可支配收入」只有三分之二。因此,平均分配的結果是:每個人在改革開放32年中能夠獲得的「可支配收入」為7.3萬元左右。大家自己可以想一想:7.3萬元能買多少東西?而這已經是32年的總收入了!由此可見,如果收入仍然是以平均分配為主,則在經歷了32年改革開放之後,我國人民應該仍然基本上是只能「共同貧窮」的,不可能「共同富裕」的。因此,如果要「富裕」,顯然就只能是出現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設想出現了一個人,此人在這32年里獲得的「可支配收入」是73萬元,即平均收入的10倍。那麼,同時必然導致至少平均9個人的「可支配收入」遠少於平均收入7.3萬元。如果此人的收入是730萬元,即平均收入的100倍,則同時必然導致至少99個人的平均收入遠少於平均收入。如果此人的收入是7300萬元,則同時必然導致至少999個人的平均收入遠少於平均收入。因此,每出現一個「百萬富翁」,平均而言必然導致大約10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大幅減少;每出現一個「千萬富翁」,平均而言導致大約100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大幅減少。也就是說,每產生一個百萬富翁是以同時產生10個近乎零收入的人為代價,每產生一個千萬富翁是以同時產生100個近乎零收入的人為代價。  在下面的討論中,本網友將把可支配收入遠低於平均水平的人稱為「近乎赤貧」。  這樣,每個百萬富翁平均產生10個近乎赤貧者,每個千萬富翁平均產生100個近乎赤貧者。以此類推,每個億萬富翁平均產生一千個近乎赤貧者,每個十億富翁平均產生1萬個近乎赤貧者,每個百億富翁平均產生10萬個近乎赤貧者。  這樣,全中國13億人,可以支撐的百萬富翁數目上限大約為1.3億,千萬富翁數目上限大約為1300萬,億萬富翁上限大約為130萬。  當然,由於百萬富翁實際收入可能不止一百萬元,千萬富翁實際收入也可能不止一千萬,億萬富翁實際收入也不止一億,因此,數目上限實際上更小。  不妨假設百萬富翁們的平均收入是250萬元,千萬富翁們的平均收入是2500萬元,億萬富翁們的平均收入是2.5億,  則全國13億人能夠支撐的百萬富翁人數上限大約為5200萬,千萬富翁人數上限大約為520萬人,億萬富翁人數上限大約為52萬人。  這也就是說:百萬富翁最多只可能佔全國人口的4%,千萬富翁最多只可能佔全國人口的0.4%,億萬富翁最多只可能佔全國人口的0.04%。  現狀又是如何呢?新浪財經今年4月引用《2010胡潤財富報告》說:「《2010胡潤財富報告》:全國有875,000個千萬富豪和55,000個億萬富豪,分別比去年增長6.1%和7.8%。。。報告還顯示,中國現在已有1,900位十億富豪和140位百億富豪。」也就是說,目前全國已有千萬富翁87.5萬,是上限人數的大約六分之一;億萬富翁5.5萬,是上限人數的九分之一。十億富豪和百億富豪的數目,分別是上限人數的7.6%和2.7%。可見,以占上限人數的比例來說,千萬富翁最高,其次是億萬富翁、十億富翁和百億富翁。讓我們再來算一算:為了產生這些富翁們,使得平均多少人陷於近乎赤貧?前面已經估算了:每個千萬富翁同時平均產生100個近乎赤貧者。於是:1)87.5萬千萬富翁產生的平均赤貧人數為87.5萬X100=8750萬,2)5.5萬億萬富翁產生的平均赤貧人數為5.5X1000=5500萬,3)1,900位十億富豪產生的平均赤貧人數為1900X1萬=1900萬,4)140位百億富豪產生的平均赤貧人數為140X10萬=1400萬。上面四個數字加起來是1.755億,這就是產生富翁們的同時產生的平均近乎赤貧的人口。而這些身家超過千萬的富翁們的總數是87.5萬+5.5萬+0.19萬+0.014萬=93.024萬。因此,這些千萬以上身家的富翁們產生的近乎赤貧的人數,大約是富翁們總數的188倍。貧困人口現狀又如何呢?重慶晨報報道《中國明年大幅提高貧困標準 貧困人口可能上億》說:「。。。  中國目前的貧困線是2008年確定的,農村(人均純收入)貧困標準為1196元,農村貧困人口為4007萬人。2009年繼續實施上述標準,統計局測算,年末農村貧困人口為3597萬人。。。。  近期印度的扶貧標準有所上調,大致是接近人均每天消費1.2美元的水平(按照購買力平價),與世界銀行人均每天消費1.25美元的全球標準比較接近。  而中國2008、2009年年農村(人均純收入)貧困標準1196元,按照購買力平價測算,只相當於每天0.89美元的水平。。。。  記者了解到,在國家調高扶貧標準後,一些西部省份已經脫貧的人口面臨返貧的情況,這使得整體貧困發生率增加。。。。  從2001年到2009年,中國扶貧開發取得顯著成就。農村貧困人口從2000年底的9423萬減少到2009年的3597萬,貧困發生率從10.2%下降到3.8%。曹文道告訴記者,提高到1500元標準,全國貧困人口總數將大增,再回到9000多萬甚至上億都有可能。」  本網友認為,無論是年收入1500元還是此前的1196元,都可以算是「近乎赤貧」。即使是年收入1500元,實際上也連滿足基本生存需求都成問題,根本談不上有什麼「可支配收入」。  根據前面的估算,我們已經知道,身家千萬以上的富翁們必然平均製造出的近乎赤貧人口就有1.755億。  因此,年收入1500元作為貧困標準而得到貧困人口「甚至上億」,其實是完全可以預期的,並不應該令人產生任何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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