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先於本質介紹

We choose, and in choosing we define ourselves最簡單的概括,你先是作為一個人存在,然後才談得上你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附:存在主義:存在主義哲學提出了三個基本原則:其一是"存在先於本質",認為人的"存在"在先,"本質"在後。"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場,後來才說明自身。"所謂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覺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則一切都不存在。所謂"存在先於本質",即是"自我"先於本質,也就是說,人的"自我"決定自己的本質。其二是"世界是荒謬的,人生是痛苦的"。認為在這個"主觀性林立"的社會裡,人與人之間必然是衝突、抗爭與殘酷,充滿了醜惡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謬的。而人只是這個荒謬、冷酷處境中的一個痛苦的人,世界給人的只能是無盡的苦悶、失望、悲觀消極,人生是痛苦的。窮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其三是"自由選擇"。這是存在主義的精義。存在主義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選擇自己的行動時是絕對自由的。它認為人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對各種環境,採取何種行動,如何採取行動,都可以做出"自由選擇"。"如果存在確實先於本質,人就永遠不能參照一個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來解釋自己的行動,換言之,決定論是沒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薩特認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個人意志作出"自由選擇",這種人就等於丟掉了個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不僅是存在主義文學的思想核心,而且成為後現代主義文學各個流派的思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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