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案庭審:5被告僅李某做無罪辯護
2013年08月29日 19:38來源:鳳凰網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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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報微博截圖
點擊圖片進入:[獨家]解析李某案:若李某某拒不認罪 最多判15年
8月28日,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案在海淀法院開庭,今日為庭審第二天。今日下午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姦一案庭審結束後,海淀法院通報,庭審中4名被告的辯護人做有罪辯護,3名被告或其法定代理人當庭道歉。據悉,僅李某某做無罪辯護。
指控:被告5人以暴力手段強行與楊某發生性關係
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報道: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時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在本市海淀區某酒吧包間內與被害人楊某某飲酒後,將其強行帶至某大廈房間內,以暴力毆打手段先後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係,並造成其左眼上瞼、鼻背部片狀皮下出血,左顳部及左顴部片狀皮下出血等輕微傷情。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且系輪姦。
案件無新證據
在8月29日庭審過程中,證人李某到庭作證,回答了各方提出的問題。公訴人繼續就指控的事實向法庭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鑒定意見、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等證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分別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發表了相關意見。隨後,各方就辯護人提交的證據進行質證。公訴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沒有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法庭調查結束。
4名被告人作有罪辯護 3名被告人當庭道歉
本案中,4名被告人的辯護人作有罪辯護,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當庭道歉。部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經明確要對被害人進行賠償。而據《北京晚報》微博,5人中只有李某某的辯護人做無罪辯護。
法庭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了法庭教育,各方均表示接受。庭審結束後法院特別安排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進行親情會見。有1被告協助警方抓獲同案犯,有立功,可從輕處罰。
有1被告協助警方抓獲同案犯 可從輕處罰
其中四名被告人犯罪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一名被告人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楊女士索賠醫療費、心理治療費、誤工費、交通費
7月16日,本案被害人楊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依法判決賠償其醫療費、心理治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
刑事案件審判後 再對附帶民事訴訟再行審理
為防止刑事案件審判過分延遲,法院決定在刑事案件審判後,再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對附帶民事訴訟再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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