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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常識2014年03月16日 22:25:22來源:網路轉摘 作者:admin 瀏覽數:693 責任編輯:一、古代的天象觀測和記年、月、日、時的方法(天文曆法記時)我國的天文學起源很早,它是根據生產生活的需要而興起發展的。先民由漁獵進入農耕,要「不違農時」、「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才能做到「谷不可勝食也」、「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寡人之於國也》),所以,就要觀測天象,測試寒暑季節,制定曆法,做好衣食住行準備。古人較早已有了「宇宙」的概念。約公元前4世紀的屍佼說過:「四方上下曰宇,往古來今曰宙。」約前478~前392在世的墨翟則明確指出,「宇」包括所有不同的場所,「宙」包括所有不同的時間(《墨經、經下》)。東晉王羲之在《蘭亭集序》里就更感嘆「仰觀宇宙之大了」。觀測天象,制定曆法,也是一個在無限的時空中給自己定位的過程。天象觀測是制定曆法的基礎。《呂氏春秋·貴因篇》說:「審天者查列星而知四時,推歷者視月行而定晦朔。」我國古代觀測天象有一套獨特的中國式的思路和稱謂,比如說「黃道」、「三垣」、「四象」、「十二宮」、「二十八宿」等等。先民以天幕上的恆星為「坐標」,觀察太陽、月亮、行星在這些坐標中的運行軌跡和規律。中學生可以看到許多這樣的描繪如「物華天寶,龍光射牛斗之墟」,(王勃《滕王閣序》)、「少焉,月出於樂山之上,緋徊於鬥牛之間」(蘇軾《赤壁賦》)都寫到了「二十八宿」里的「斗宿」和「牛宿」,它們都屬於「北方玄武」;再如「迢迢牽牛星」(指「河鼓」三星,與「織女星」隔「河」相對),皎皎河漢女(「河漢」即「銀河」,「河漢女」指「織女」)(《古詩十九首》之十)、「纖雲弄巧(暗指織女),飛星(指牛郎星)傳恨,銀漢(指銀河)迢迢暗度」(秦觀《鵲橋仙》),都借寫牛郎星織女星和銀河,來寫人間愛情;又如「潭西南而望,斗(指北斗七星)折蛇行」(柳宗元《小石潭記》、「天柱高而北辰(指北極星、喻皇帝)遠」(王勃《滕王閣序》),則又表明古人對北斗七星及北極星早已有觀察並能掌握運用;而「東方青龍、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的「二十八宿」更是廣為人知,北宋汴梁南門匾額上「朱譽之門」的「之」字還引發了宋太祖和趙普對「語助詞」的探討——據文瑩《湘山野錄》載:有一年,京城「朱雀之門」剛營造好,宋太祖在大臣們陪同下前往參觀。只見門上大書「朱雀之門」四字。宋太祖問丞相趙普:「為什麼不寫『朱雀門』而寫「朱雀之門』?加個『之』字有什麼用?」趙普說:「『之』是語助詞。」宋太祖大笑說:「『之乎者也』,助得甚事?」於是改為「朱雀門」。我國古代星象學家還把天上的星宿和地面上的一些地方相配合,「天則有列宿,地則有州城」(《史記·天官書》,)這就是「分野」。「分野」大約起源於春秋戰國,最早見於《左傳》、《國語》等書,其所反映的分野大體以「十二星次」為佳。古人為了量度日、月、行星的位置和運動,把「黃道」附近一周天分為十二等分,由西向東命名為「星紀」、「玄枵(xiāo)」、「諏訾(zōu zǐ)」等,這叫「十二次」,是一種天空區劃系統,即「坐標」。每個「次」都有「二十八宿」中的某些星宿作為標誌(但因為十二次是等分的,而二十八宿的廣狹不一,所以有的宿是跨屬於相鄰的兩個「次」的),所以,戰國以後也有以二十八宿來劃分分野的,如《淮南子·天文訓》等。西漢以後,十二次與二十八宿兩種「分野」逐漸協調互通。《辭海》按照《晉書·天文志》把十二次、二十八宿和分野列出了一個對應表(其中「十二辰」系根據其他資料補入),可作常識了解。十二次二十八宿十二辰分野國州壽星東方蒼龍角、亢、氐辰鄭兗州大火房、心卯宋豫州析木尾、箕寅燕幽州星記北方玄武鬥、牛、女丑吳、越楊州玄枵虛、危子齊青州諏訾室、壁亥衛并州降婁西方白虎奎、婁、胃戌魯徐州大梁昴、畢酉趙冀州實沈觜、參申魏益州鶉首南方朱雀井、鬼未秦雍州鶉火柳、星、張午周三河鶉尾冀、軫巳楚荊州王勃《滕王閣序》稱「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這個地方「星分翼軫」。「翼軫」指二十八宿中「南方朱雀」里的翼宿和軫宿,據《越絕書》說,翼軫是南郡、南陽、汝南、淮陽、六安、九匯、廬江、豫章、長沙的分野。這也可以反過來說,楚國或荊州一帶是「翼軫」的分野。李白《蜀道難》詠由長安入蜀道路之險,有「捫參歷井仰脅息」的句子,意即山太高了,好像可以摸到參宿井宿並在它們中間穿行,因而仰天大息。之所以講「參」、「井」,因為雍州(長安一帶)是「井府」的分野,而蜀地又是「參宿」的分野,要是說摸到其他星宿,就成了笑話。我國古代豐富的天文觀察和記錄,為我們今天開展科學研究提供了史料依據。江曉原教授推演出孔丘出生日為公元前552年10月9日(《中國教育報》2000年3月16日);「夏商周斷代工程」推斷出周武王伐紂為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這裡邊都有古代天文學的功勞。雖然有可能如顧炎武所說,「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但是我們現代中等文化水平的人,要搞懂天文學,或者要學懂當時以「地球中心說」為基礎的古代天文學和曆法,還是很困難的。中學生主要弄清楚古代紀(紀,jì,義同「記」,主要用於「紀念」、「紀年」、「紀元」、「紀傳」等,其他地方多用「記」)年、月、日、時的方法,從而弄清文言記載的事件發生的時間,也就可以了。古人說:「不通天文,不可以讀《堯典》;不通地理,不可以讀《禹貢》。」王力先生也說:「曆法是和天文密切相關的,要學曆法,必須先學天文。」雖然如此,但我們也只好「不求甚解」了。(一)古代紀年的方法1、王公年次紀年法我國古代最早的是按王公即位年次來紀年的。王公即位第一年稱元年,其下按二、三的序數遞記,直至舊君出位為止。但是,王公在位時,史書記載只能寫其在位的年次,而不能言明是哪一個王公,如「十年春,齊師伐我」(《曹劌論戰》);王公死後,有了謚號,就可以在史書中補出是誰在位的「十年」了,如這裡記載的是「魯庄公十年」(公元前684年)春季齊國攻打魯國的事。像公元前770年東周王朝宜臼在位,後來謚號為「平」,所以這一年就叫「周平王元年」,而這一年又是「秦襄公八年」、 「魯孝公三十七年」、「齊莊公二十五年」、「晉文侯十一年」,這種紀年方法多用於春秋戰國時代,如《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記「趙惠文公十六年」(前283年)發生了「廉頗為趙將,伐齊,大破之,取陽晉,拜為上卿」的事。《史記·信陵君竊符校趙》記載了秦昭王五十年,即魏安僖王二十年(前257年)「秦昭王已破趙長平軍,又進軍圍邯鄣」,因而發生了「竊符救趙」的故事。2、星歲紀年法星歲紀年法是一種天象紀年的方法,包括「歲星紀年法」和「太歲紀年法」(1)歲星紀年法。古人稱木星為「歲星」,有時直接稱「歲」。他們認為歲星是由西向東,每十二年繞天一周,而歲星每一年都會行經「十二次」中一個特定的「次」,如果歲星這一年行經「星紀」這個特定的星空區域,這一年就叫「歲在星紀」,其餘類推,十二年周而復始。這種紀年方法為《左傳》、《國語》、《禮記·月令》所採用。(2)太歲紀年法。古人有所謂「十二辰」的概念,就是把黃道附近一周天的十二等分由東向西配以子丑寅卯等十二地支,其安排順序正好和「十二次」相反(其對應關係見前表)。而歲星是由西向東運行,所以「歲星紀年法」在實際生活中應用起來並不太方便。於是,古天文占星家便設想出一個假歲星,叫「太歲」(歲陰、太陰)讓它和真歲星「背道而馳」,這樣就和十二辰的方向順序一致了,用它來紀年也就方便一些了。比如說某年歲星如運行到「星紀」,按歲星紀年法,這年就叫「歲在星紀」,這一年太歲卻在「析木」,按太歲紀年法,這一年就叫「太歲在寅」;下一年,「歲在玄枵」,「太歲在卯」,依此類推。另外,古人還為「太歲在寅」、「太歲在卯」等十二年份各取了一個「太歲年名」,分別叫「攝提格」、「單閼chányān」等,說見下表十二次(由西向東)星紀玄枵諏訾降婁大梁實沈鶉首鶉火鶉尾壽星大火析木十二辰(由東向西)丑子亥戌西申未午巳辰卯寅太歲年名赤奮若困敦大淵獻閹茂作噩※灘協洽敦※大荒落執徐單閼攝提格這種紀年方法為《離騷》以及《史記·曆書》所採用,漢武帝太初曆也採用了這種方法。我們讀《離騷》,一開始就會讀到:「攝提貞於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這裡「攝提」就是「太歲在寅」的「攝提格」,貞,正當,孟,開始。陬(zōu)正月,「孟陬」即年初的正月,指夏曆正月(寅月),庚寅,是屈原生日的干支,降,出生。連起來說,屈原是說自己出生於「太歲在寅」這一年的正月庚寅日。根據朱星先生推測,這兩種紀年法對星次和年的命名都「不可理解」,所以應該是國外傳入的,是譯名。中國地大物博,是少數民族的叫法也未可知。中學文言文一般不涉及這兩種紀年法,所以只要了解一下即可。3、年號紀年法大概是統治者覺得把帝王的號喊來喊去不尊重,也缺少文學性和吉祥色彩,從漢武帝開始,就創造了一種年號紀年法,即帝王為自己在位統治的年代起一個好聽的名號(如漢武帝一開始起的名號叫「建元」),他登基的這一年就叫這個年號的元年(如公元前140年漢武帝登基,該年為「建元元年」)然後二年三年遞稱。以後,有了什麼喜慶大事,吉祥徵兆,都可以改叫一個年號再從「元年」算起往下推,如漢武帝就用了11個年號,4~6年就改一次,這叫「改元」。新皇帝上台,一定是要「改元」的。如南宋德佑二年,恭敬趙顯降元,忠於宋室的臣子在福州立益王趙昰為帝(謚「端」,史稱「端宗」)遂「改元景炎」(即改這一年為「景炎元年」)表示宋室江山仍然存在。中學文言文接觸年號紀年法較多,如「漢末建安(漢獻帝劉協年號,)中」發生了「孔雀東南飛」的故事;「永和(東晉穆帝司馬聃年號)九年(353年)」,王羲之等蘭亭修禊;南北朝劉宋時,文帝劉義隆元嘉二十七年(450年)草草北伐,「贏得倉皇北顧」;「元和(唐憲宗李純年號)十年(815年)」白居易左遷江州司馬;「儀鳳(唐高宗李治年號)中」柳毅為龍女傳書;「慶曆(宋仁宗趙禎年號)四年(1044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至和(宋仁宗趙禎年號)元年(1054年)七月」王安石游褒祥山;「元豐(宋神宗趙頊年號)七年(1084)六月」蘇軾游石鐘山;淳熙(南宋孝宗趙※(shèn)年號)十三年(1186年)陸遊奉召到臨安,寫了《臨安春雨初霽》;宣德(明宣宗朱瞻基年號)間,成名差點被征「促織」逼死;萬曆(明神宗朱翊鈞年號)二十年(1592)杜十娘怒沉百寶箱;明末天啟(明熹宗朱由校年號)六年(1626年)蘇州發生了市民暴動……還有些文人以帝王年號(也就是作者生活創作年代)作為自己文集名稱,如白居易《白氏長慶集》、蘇洵《嘉佑集》、曾鞏《元豐類稿》等。年號一般用兩個字,也有用四個字的,如「太平興國」、「大中祥符」等。4、干支紀年法干支即天乾和地支,我國古代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字作為「天干」,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字作為「地支」,干支依次搭配就組合為60個單位(10與12的最小公倍數為60)稱為「六十甲子」。它們是:天干地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子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丑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寅甲寅丙寅戊寅庚寅壬寅卯乙卯丁卯己卯辛卯癸卯辰甲辰丙辰戊辰庚辰壬辰巳乙巳丁巳己巳辛巳癸巳午甲午丙午戊午庚午壬午未乙未丁未己未辛未癸未申甲申丙申戊申庚申壬申酉乙酉丁酉己酉辛酉癸酉戌甲戌丙戌戊戌庚戌壬戌亥乙亥丁亥己亥辛亥癸亥這裡是天乾的單數(或雙數)與地支的單數(或雙數)插花相配,60年一個循環(比如1924年是甲子年,1984年仍為甲子年),稱一個「花甲」。這裡是不可能出現「甲丑」、「乙子」等單位的。據專家考證,在甲骨文中已有干支,也就是說,干支至少在殷代就開始形成了,但東漢以前僅用來紀日。用它來紀年是從東漢光武帝三十年(公元54年)開始的【但也有人認為在漢朝初年就開始用干支紀年,直至東漢元和二年(公元85年)才用政府命令的形式,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用干支紀年是古人發現了歲星並不是每年整走一個星次,用來紀年並不能反映逐年的實際天象,因而廢除了星歲紀年方法而改用干支紀年,這也是一種進步。從東漢到現在,六十甲子周而復始,干支紀年沒有中斷。而現在一般歷史年表所記西漢以前的逐年干支,是後人逆推加上去的。中學文言文中用干支紀年之處甚多,如「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蘇軾游赤壁而作賦,「壬戌」即宋神宗元豐五年(1082年)的干支;又如「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丁卯」即1627年,但張謀記錯了,應該是1626年(丙寅)。其他如「己亥雜詩」,「甲午戰爭」,「戊戌變法」,「庚子賠款」,「辛亥革命」等,都是我們所熟悉的。干支紀年,六十年一循環,重複率太高,為了準確定時,古人常以年號紀年與干支紀年相配合。比如:「淳熙丙申至日,予過維揚」(姜夔《揚州慢》),「淳熙」是南宋孝宗趙昚(shen)年號,在這個年號範圍內再找「丙申」年就能準確指出是1176年了。又如《祭妹文》稱「乾隆丁亥冬」,《蘭亭集序》稱「永和九年,歲在癸丑」,都使年代記錄更準確了。以上所說王公年次紀年,帝王年號紀年和干支紀年,都可以從《現代漢語詞典》、《古漢常用字字典》、《辭海》、《辭源》等工具書中的附表中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採用世界統一的公元紀年。因為公元元年是漢平帝元始五年,干支為「辛酉」,我們可以由此推出公元前後任何一年的干支。從天干來看,有如下對應關係公元前公元年數1098765432112345678910天干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將公元年數除以10,知餘數為幾,則可從上表找出其對應的天干,但要注意公元前的往前找,公元年數往後找。比如公元前92年,92除以10,商9餘2,天干為「己」;公元1894年,1894除以10,商9餘4,天干為「甲」。再從地支來看,有如下對應關係用公元年數除以12,知餘數為幾,則可從上表中找到其對應的地支(往前往後同前),如公元前92年,92除以12,商7餘8,地支為「丑」;公元1894年,1894除以12,商157餘10,地支為「午」。合進來,就可知公元前92年為「己丑」,而公元1894年為「甲午」了。以上合成方法只需記住「辛亥」,不要記表格而可在需要時隨時自製簡表。當然,還可以設計除以60看餘數而一次查清干支的方法,但如果沒有事先設計好的對應表在手,就比較麻煩了。據說,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華時曾問過周恩來總理一個迷語:「一人有一個,一家有三五個,全國只有十來個。」這個迷的迷底就是「生肖」,也叫「屬相」。從東漢(最早見於王充《論衡》)開始,古人用十二種動物來配十二地支,其對應關係為: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生肖鼠牛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狗豬後以為人生在某年就肖(xiào像)某物,如子年生的肖鼠,丑年生的肖牛,稱為「十二生肖」,也叫「十二相屬(屬相)」。懂得了如何推算公元年代的干支,又了解了生肖,每個人都可以算出自己的屬相了,要注意的是,不能用陽曆出生年月來定生肖,出生在陰曆1~2月的人尤其要注意。(二)紀月的方法1、序數紀月法。即直說一月、二月等,每年共十二個月。如王勃《滕王閣序》「時維九月,序屬三秋」,蘇軾《石鐘山記》「元豐七年六月丁丑」,王安石《游褒禪山記》「至和元年七月某日」,姚鼐《登泰山記》「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作為歲首的月份稱正(zhēng,一年的開始)月,蘇軾有《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記夢》。但是,不同曆法的歲首之日是不同的,詳見下文。2、月建法。「建」,指「斗建」,即北斗所指的時辰。古人把一年的十二個月與天上的十二辰聯繫起來,斗柄由子至亥,每月遷指一辰。斗柄指向「子」,這個月就叫「建子之月」,其餘「建丑之月」、「建寅之月」類推。但是,周曆、殷歷、夏曆分別是以「建子之月」「建丑之月」和「建寅之月」的朔日(詳見下)為歲首的,也就是說三種曆法的「正月」是不同的,這叫「三正」。其對應關係如下表。月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周曆正月二月三月歲首(春)四月五月六月(夏)七月八月九月(秋)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冬)殷歷十二月(冬)正月二月三月歲首(春)四月五月六月(夏)七月八月九月(秋)十月十一月(冬)夏曆十一月十二月(冬)正月二月三月歲首(春)四月五月六月(夏)七月八月九月(秋)十月(冬)公元前公元年數121110987654321123456789101112地支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秦用顓頊歷,以「建亥之月」(即夏曆的十月)為歲首。但是「夏正」比較適合農事季節,所以秦又並不稱十月為正月,也不改正月為四月,而是春夏秋冬和月份的搭配全等同夏曆,只是為了避贏政的諱,把「正月」改叫「端月」了事。漢初沿襲秦制。從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直到清末,我國基本上沿用夏曆,以建寅之月為歲首。(漢武帝從該年起使用「太初曆」)我們今天所指的「舊曆」、「中歷」、「農曆」、「陰曆」,也都是指夏曆,但我國的舊曆是陰陽曆,稱「農曆」、「陰曆」並不恰當。先秦古籍紀月時用的曆法並不一致。如《春秋》、《孟子》多用周曆,《楚辭》、《呂氏春秋》用夏曆,《詩經》有的篇章用夏曆,有的夏曆周曆並用。《孟子見梁襄王》:「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黃河流域七八間「苗槁」似不可理解,原來這裡用的是周代的曆法,「七八月」相當於現在夏曆的「五六月」,這正是禾苗需要雨水的時候。3、干支紀月法。這種方法出現在「月建法」之後,不太普遍,但也有。《孔雀東南飛》中,太守家為迎娶劉蘭芝擇日,「視歷復開書」,發現「便利此月內,六合正相應,良吉三十日」,這裡的「六合」就是指年、月、日的干支六個字,可見古代曆書上也有月份的干支。4、時節紀月法。在商代和西周前期,一年只分春秋二時,所以後來稱「春秋」就意味著一年。史官所記史料在上古也稱「春秋」。後來,一年分為春夏秋冬四季,古稱「四時」。歐陽修《醉翁亭記》中就有:「風霜高潔,水落而石出者,山間之四時也。」每季三個月,常用孟、仲、季來稱呼,如正月二月三月為春季,分別稱為孟春、仲春、季春,其餘依此類推。峻青《海濱仲夏夜》的「仲夏」即指舊曆五月,《古詩十九首》中「孟冬寒氣至」的「孟冬」就是舊曆十月了。詳見下表。5、其他方法。舊曆的一些月份,還有一些特定的名稱。還有以「律呂」與「歷」附合,即用古音樂的十二律呂對應十二月的。現與「時節紀月法」一併列表如下。月份正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時節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其他稱謂陬月端月正月孟陬如月杏月□月桃月徐月槐月清和月皋月榴月蒲月且月荷月伏月相月桐月霜月巧月壯月桂月玄月菊月陽月小陽春辜月葭月塗月臘月嘉平月律呂太簇夾鍾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黃鐘大呂(三)紀日的方法1、序數紀日法。每月(舊曆)從初一、初二直紀至二十九、三十日。如蘇軾《乙卯正月二十日夜江夢》、《竇娥冤》「冬至年節,月一十五」,《項脊軒志》「三五(每月十五日)之夜,明月半牆」。這種方法最為簡便,為《資治通鑒》等史書所採用。2、月相紀日法。舊曆每月第一天(初一)叫「朔」,這一天月球運行到太陽與地球中間,好像同時出沒,晚上看不到月亮,古人把它看作日月交會,叫「合朔」。每月最後一天(小月二十九日,大月三十日)叫「晦」,意思也是看不清楚,沒有月亮(晦朔相連)。每月的初三叫「朏(fěi)」,是月亮出來了,還不十分明亮的意思。月中的日子叫「望」(大月十六日,小月十五日),這晚月亮很圓。因地球運行到太陽與月亮的中間,太陽月亮一東一西此升彼落,遙遙相望,所以叫「望」,「望」後的一天叫「既望」。這種紀日法在中學文言文中也很常見,如《五人墓碑記》「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應為丙寅)三月之望(指三月十五或十六日,該月月大月小未查明,下同)」,《祭妹文》「此七月望日(指七月十五或十六日)事也」,《赤壁賦》「壬戌之秋,七月既望」,《登泰山記》「戊申晦(十二月二十九日),五鼓,與子潁坐日觀亭,待日出」。3、干支紀日法。我國先秦兩漢每月日期均不說初一初二,而是用干支紀日。干支紀日大概從夏代就開始了。夏代後期的幾個帝王使用「孔甲」、「胤甲」、「履癸」等名號,說明「天干」在當時就有了。在河南安陽縣西北小屯村發掘的殷墟卜辭甲骨文,已使用干支紀日法。有一塊武乙時期(約公元前十三世紀)的牛胛骨,上面刻有完整的六十甲子,很可能就是當時計算日數所使用的干支表。從有文字記載的文明史來看,至少在春秋時期魯隱公三年(前720年)開始,我國的干支紀日法就一直未間斷地延續至今。干支紀日,每個甲子代表一天,六十天一循環,也不因某年某月開始而從頭記起,這與紀年一樣,重複率太大,也很難找到規律。為了準確,古人常把年月日連寫,如《石鐘山記》「元豐七年六月丁丑」,這樣,這個「丁丑」就在無數「丁丑」日中定位了。有的雖沒說年月,但在前後文中能找到,如《崤之戰》「夏四月辛巳,【這是魯僖公三十三年(前627年)四月的「辛巳」日,即十三日】,敗秦師於崤」;《登泰山記》「是月丁末【這是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44年)十二月的「丁末」日即二十八日】,與知府朱孝純子潁由南麓登。」另外,古人一般的日子只記干支,遇到晦、朔之日,則採用干支加月相紀日的方法,如《登泰山記》「戊申晦」。這就告訴我們,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最後一天即二十九日的干支是「戊申」,其他日的干支或本月前後其他干支紀的是哪一日,就可以推算出來了。又如《左傳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4、其他紀日法。古代還可以用二十四節氣來紀日的。二十四節氣指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姜夔《揚州慢》「淳熙丙申至日,」「至日」就是「冬至這一天」;《孔雀東南飛》「憶昔初陽歲,謝家來貴門」,「初陽歲」即冬至後立春前的一段日子。還有一種,是記載節日名稱(每個節日有許多民俗活動)實際上也起到了紀日的作用,詳見下表。節日日期(舊曆)節日名稱例句正月初一元日、元旦王安石《元日》:瀑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瞳瞳日,總把新桃換舊符。正月初七人日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人日題詩寄草堂」正月十五上元、燈節、元宵朱淑貞《生查子》:「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二月十二或十五花朝、百花生日白居易《琵琶行》:「春江花朝秋月夜」立春後第五個戊日(在春分前後)社日、春社王駕《社日》:「桑柘影斜春社散」;陸遊《游山西村》:「簫鼓追隨春社近」;辛棄疾《永遏樂》:「一片神鴉社鼓」清明前二日寒食韓翃《寒食》:春城無處不飛花,寒食東風御柳斜。日暮漢宮傳蠟燭,輕煙散入五侯家。三月初的一天清明杜牧《清明》:「清明時節雨紛紛」三月上旬的一個巳日曹魏後固定為三月三日上巳王羲之《蘭亭集序》:「墓春之初,……修禊事也」四月初八釋迦牟尼生日、浴佛節五月初五端午、端陽杜甫《端午日賜衣》:「端午被恩榮」夏至後第三個庚日伏日楊惲《報孫會宗書》:「田家作苦,歲時伏臘,烹羊炰羔,斗酒自勞。」七月七日七夕杜牧《七歲》:「卧看牽牛織女星」;李商隱《馬嵬》:「當時七歲笑牽牛」;《孔雀東南飛》:「初七及下九,嬉戲莫相忘」七月十五日中元立秋後第五個戊日(在秋分前後)秋社韓偓《不見》:「此身願作君家燕,秋社歸時也不歸。」八月十五日中秋蘇軾《水調節器歌頭·中秋》:「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九月九日重陽、重九、九日王維《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桃花扇·哀江南》:「收酒旗重九無聊。」冬至前一日小至(見下)十一月中的一日冬至杜甫《小至》:「冬至陽生春又來」十二月初八臘月杜甫《臘日》:「臘日常年暖尚遙,今年臘日凍全消。」一年的最後一天晚上(也指一年的最後一天)除夕蘇軾《守歲》:「兒童強不睡,相守夜讙(huān喧嘩)嘩。」古人有時寫信打草稿的時候,自己的姓名也不寫全,只寫個「某」,日期也只寫「某年某月某日」或「年、月、日」,待抄時再補上,如《祭十二即文》、《游褒禪山記》中都有這種現象。(四)一天內的紀時法1、天色紀時法。古人最初根據天色的變化,將一晝夜分為若干時段,如日出時叫「旦」(《木蘭詩》「旦辭爺娘去」)、「早」(《鴻門宴》「旦日不可不蚤(通「早」)自來謝項王」)、「朝」(zhāo,《岳陽樓記》「朝暉夕陰」,《滕王閣序》「畫棟朝飛南浦雲,珠簾暮卷西山雨」,《燭之武退秦師》「朝濟而夕設飯焉」)、「晨」;日正中時叫「日中」(《列子·兩小兒辯日》:「日初出滄滄涼涼,及日中如探湯。」《毛遂自薦》:「日出而言之,日中不決。」);日入時叫「暮」、「晚」、「夕」、「昏」(《木蘭詩》「暮宿黑山頭」,《孔雀東南飛》「朝成綉夾裙,晚成單羅衫」,《鄒忌諷齊王納諫》「暮寢而思之」)。「日出」到「日中」的上午這段時間,首先是「食時」(古人每天只吃兩頓)又叫「蚤(早)食」「朝食」(《左傳·成公二年》:「齊侯曰:『佘姑翦滅此而朝食。』」),其次是「隅中」(太陽近中,《左傳·昭公五年》孔穎達疏:「隅謂東南隅也,過隅未中,故為隅中也。」)「日中」到「日入」的下午,首先是「中昃」(昃(zè)是太陽西斜之時,李白有詩句「太陽移中昃」,《尚書·無逸》有:「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以後又叫「日昳」;接著是「下昃」,這是一天吃第二頓飯的時候,又叫「晡時」。「日入」後,就進入晚上,分別有「黃昏」、「人定」、「夜半」、「雞鳴」,然後就「平旦」即「平明」,是天大亮的時候了。《孔雀東南飛》里就用了這一套紀時方法,如「晻晻日欲瞑,愁思出門啼」、「奄奄黃昏後,寂寂人定初」、「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雞鳴外欲暑,新婦起嚴妝」。《詩經·鄭風·女曰雞鳴》里也有:「女曰雞鳴,士曰昧旦。」昧旦,也叫昧爽,是天將亮的時分,即黎明、拂曉。王昌齡《芙蓉樓送辛漸》則有「平明送客楚山孤」。2、地支紀時法。古人對於一晝夜有等分的時辰概念之後,就以十二地支表示一晝夜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相當於兩個小時。從半夜算起叫「子時」「子夜」即「半夜」,「子時」從23:00~1:00,細分為「初」、「正」,「子初」為23:00,「子正」為0:00,「丑初」為 1:00,「丑正」為2:00,其餘依此類推,這就等於把一晝夜分為24小時了。中學文言文甚至古白話中都有不少以地支紀時的,如《祭妹文》「果予以未時還家,而汝以辰時氣絕。」《智取生辰綱》中楊志叫廂禁軍「辰牌起身,中時便歇」,《失街亭》里「魏兵自辰時困至戌時」。3、五更。古人把一夜分為五個時段,用鼓或拆(tuò木梆)打更報時,所以叫「五更」,「五鼓」或「五夜」(其對應關係見下表)例句有:《登泰山記》「戊申晦,五鼓,與子潁坐日觀亭」,《孔雀東南飛》「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杜甫《閣夜》「五更鼓角聲悲壯,三峽星河影動搖」,李煜《浪淘沙》「羅衾不耐五更寒。」《杜十娘怒沉百寶箱》「時已四鼓」,《木蘭詩》「朔氣傳宵柝,寒光照鐵衣」,李商隱《馬嵬》「空聞虎旅鳴宵柝,無復雞人報曉籌」。現代紀時,地支紀時和天色紀時及五更對照關係為:現代紀時地支紀時天色紀時五更五鼓五夜23:00~1:00子夜半三更三鼓丙夜1:00~3:00丑雞鳴四更四鼓丁夜3:00~5:00寅平旦(平明)五更五鼓戊夜5:00~7:00卯日出(旦、早、朝、晨)7:00~9:00辰食時9:00~11:00巳隅中11:00~13:00午日中13:00~15:00未日昳(日昃、中昃)15:00~17:00申晡時(下昃)17:00~19:00酉日入(暮、晚、夕、昏)19:00~21:00戌黃昏一更一鼓甲夜21:00~23:00亥人定二更二鼓乙夜4、古代的測時儀器。古代把一晝夜分為十二個時辰,一晝夜又分為100「刻」(今每小時4刻鐘,一晝夜96刻)。晝夜長短是隨著時節不同而變化的,因而白天晚上各多少「刻」,也是隨之調整的。古代沒有鐘錶,測定「刻」的儀器就是「刻漏」。刻漏的種類很多,如有一種是用四個銅壺由上而下疊放,上邊三隻銅壺的底部都有小孔,這樣,當最上邊一隻銅壺裝滿水後,水就通過底部的小孔逐漸地流入下邊的各個銅壺,在最下邊的一個受水壺中,裝著「立箭」。也就是一個可隨水位升高而逐漸升高的浮標,立箭上有刻度,上升一個刻度,表示的時間就是「一刻」,這就叫「銅壺滴漏」。東漢張衡發明了「補償式漏壺」,基本解決了以前漏壺漏水流速先快後慢的弊病,後來晉代使用三級漏壺,唐代使用四級漏壺,北宋燕肅又於1030年發明了「蓮花漏」,沈括又於1074年製作了更為先進的漏壺。也有的刻漏不是用水,而是用沙子,稱「沙漏」。這樣紀時的例句有:杜甫《奉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五夜漏聲催曉箭」,《西廂記》「莫不是漏聲長滴響銅壺」,梁啟超《譚嗣同》「時八月初三夜,漏三下矣」(意即三更天了)。測出時辰後,報時用「時牌」,所以說楊志要「辰牌起身」。晚上就打更。古代測時儀器還有「日晷(guǐ)」,又稱「日規」。以上說的紀時方法,紀的是舊曆(夏曆、農曆)的年、月、日,根據國家《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夏曆和中國清代以前歷史紀年用漢字。」這是要注意的。二、古代政區、地名和交通中國歷史地理學是研究中國歷史時期的地理現象及其演變規律的一門科學,它包括歷史自然地理、歷史人文地理等方面,內容博大精深。中學生應了解一些古代行政區劃和古代地名的常識,並大致理解一些古代交通狀況。(一)古代政區中國最早並沒有統一的稱呼和疆界、政區。早在原始部落時代,我們的祖先就勞動生活在這片土地上。考古學發現,中國文化有兩個重要的區系;一是源於渭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它的一種標誌是玫瑰花(華);二是源於大凌河流域的紅山文化,它的一種標誌是龍。所以,中國人稱「華(花)人」、「龍的傳人」。這些文化以及長江流域等地的文化不斷發展融合,逐漸形成了今天的中華民族。「夏」是我國古代傳說中第一個朝代,所以,中國也稱「夏」,後來又叫「華夏」。還有叫「中華」的,大致意思是「居於四方之中的華夏」,「赤縣」、「神州」也是指中國。古人以為天圓地方,對居住地的認識,大概是說我們住在「天(之)下」,「宇內」,有「九州」,(以後稱「九州」也是稱中國),九州之外有「四海」(指中國四周的「海疆」,系泛稱,可能包括水海和瀚海——沙漠,也指四鄰各族居住的區域,也稱九州為「海內」,如《齊桓晉文之事》:「海內之地,方千里者九。」李商隱《馬嵬》:「海外徒聞更九州。」),四海之外有「八荒」(即八方荒遠的地方)。這實際上是因為交通條件有限,古人的只好憑傳說和想像來這樣揣度,實際上這些都是「天下」的意思。《過秦論》中寫秦孝公擁有「雍州」之地,「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終於在秦王政手中完成了統一大業,「序八州而朝同列」,「履至尊而制六合(天地四方),執敲扑而鞭笞天下」。「中國」這個詞,出現得很早,但堯舜禹時指的是晉南一帶,春秋時指的是黃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區,大概意思是在南蠻、東夷、北狄、西戎四方異族之「中」。《國語·勾踐滅靈》中伍子胥稱「上黨之國」(《國語》註:「黨」,所也。上所之國,謂中國。)指的就是中原各諸侯國,「中國」的這個意義,後代有時仍沿用,如《赤壁之戰》:「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史記》說:「秦以兵滅六國並中國。」這個「中國」的區域就發展為跟現在差不多了。經歷代發展變遷,到了清代,「中國」包含了凡清政府所轄範圍之內的國土。而現在,「中國」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它的疆域包括了我們全部的領土領海和領空。國家的產生,是形成行政區劃的先決條件。在原始社會,人們按氏族、部落進行生產和生活,還沒有行政區劃的概念。夏、商、西周三代,也還沒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大禹領導人民治水,跑了不少地方,分全國為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等九個州(《尚書·禹貢》)(九州名稱可以用一首打油詩來記住:「曹孟德起青州,呂布追趕在兗州,擊敗袁紹奪貴州,劉豫州,讓徐州,孫劉兩家奪荊州,秦始皇住雍州,煙花三月下揚州,覺來身在古梁州。」)九州的說法,不同典籍有不同的記載,如《呂氏春秋·有始覽》有幽州,無梁州;《周禮·職方》有幽州、並(Bīng)州,而無徐州、梁州,《爾雅·釋地》有幽州、營州而無青州、梁州。所以後人詩詞中說到九州,也不一定與《禹貢》一致,如曹植《白馬篇》:「借問誰家子?幽並遊俠兒。」孫關龍先生認為,這些「實際上是春秋、戰國時期學者對當時所知周朝領土所做的地理區域的劃分,並不是某個朝代的行政區劃」。當時採用「封建制」即「分封建國」,奴隸主國很多,周武王統一天下後,也只有一小片土地受王室的控制,其餘許多大小奴隸主國只是表面上奉周正(zhēng)朔或進貢,仍各自獨立。而所謂「諸侯有國,卿大夫有家(采cài邑)」(《論語·季氏·季氏將伐顓臾》:「丘也聞有國有家者。」)的「國」與「家」,都是指城邑和以城邑為中心的土地及勞動者,當時「國」字的含義也指都城,如《齊人有一妻一妾》:「遍國(國都、京城)中無與立談者。」當時割讓土地也是以城邑為中心,如《燭之武退秦師》:「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六國論》:「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六城」。而當時的一個「國」的大小也就有限了,小國大概方二、三十里或更小,今處於六安市城北的「六(Lù)」【古國名、偃姓、皋陶(yáo)之後】遺址,也就像一個擁有400米跑道的運動場大小罷了。在這種情況下,還不可能對整個國家進行全面的行政區劃,也不可能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那些「方國」、「諸侯國」,都是一個個獨立國家,與夏、商、周王朝之間都只是鬆散的臣屬關係。春秋時期,各諸侯國遂漸兼并,形成了十幾個主要的諸侯國,它們是魯【都(建都,都城在……下同)曲阜】、齊(都薄姑,後遷臨淄)、晉(都唐,又都絳,晉景公遷至新田,仍稱絳)、秦(原居雍,獻公遷櫟陽,孝公遷咸陽)、楚(都丹陽,武王遷郢)、宋(都商丘)、衛(都朝歌,後遷楚丘、帝丘)、陳(都宛丘)、蔡(都汝南,後遷州來,即今安徽壽縣北,以州來為下蔡,汝南為上蔡)、曹(都曹)、鄭(都新鄭)、燕(都薊)、吳(都吳)、越(都令稽)。戰國時期,經兼并,僅剩下七個諸侯國,即秦(都咸陽)、魏(都安邑,遷大梁,遷都後魏又稱「梁」,梁惠王即魏惠王)、韓(都平陽,景侯遷陽翟,哀侯遷新鄭)、趙(都晉陽,後遷邯鄣)、楚(都郢)、燕(都薊)和齊(都臨淄)。春秋時期周室衰微,一些諸侯國遂漸強大,開始發展中央集權統治,為了便於統治,開始萌生了縣、郡等行政區劃的單位。「縣」最早出現於春秋初期。一開始是設置在邊地,帶有國防作用。秦國首先在新開拓的邊境疆域設立「縣」,接著楚、晉等國也設置「縣」。「縣」在古文中就是「懸」字,這些新開拓的疆域遠離諸侯國的國都,懸於諸侯的「國」之外,因而叫「懸」(縣)。春秋後期,各諸侯國普通設縣,且從邊遠之地發展到內地。戰國時,縣已成為較普通的地方行政區劃單位了。郡,也是春秋時各諸侯國為滿足軍事防衛需要,在邊遠地區設置的,到戰國時已很普遍了。不過一開始「郡」的地位低於「縣」,以後才遂漸形成郡統縣的兩級行政區劃。綜上所述,秦以前,可以說還沒有行政區劃制度,但在春秋戰國時代,出現了郡縣制的萌芽。因而,先秦可稱為中國行政區劃的萌芽時期。中國的中央集權國家,到公元前期221年秦始皇建成封建統一國家時才完成。統一的地方行政區划到這時候才全面推行於全國。從秦到民國2000多年間,中國歷代中原王朝(包括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但這裡不研究邊疆民族所建立的其他政權)的地方行政區劃制度大致可劃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可稱為郡縣制時代;第二階段可稱為州、郡時代,第三階段是道、路時代;第四階段為行省時代。第一階段是秦、漢時期,基本上是郡、縣兩級制,以郡統縣,秦先在本國設郡縣,滅掉一個諸侯國,也設一到幾個郡,《六國論》:「洎牧以讒誅,邯鄲為郡。」像這樣到秦始皇統一時,分全國為36郡,後來又「南取百越之地,以為桂林,象郡」(《過秦論》),到秦末增加到40多個郡,分管著全國約1000個縣。漢承秦制,行政區劃主要是郡縣兩級。如《孔雀東南飛》里「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焦仲卿」中的「廬(Lǘ)江」就是漢代的一個郡,轄境相當於今安徽巢縣、舒城、霍山以南,長江以北,湖北英山、廣濟、黃梅和河南商城等縣地,治所在「舒」(今安徽廬江西南),焦仲卿劉蘭芝家所在的潛山懷寧一帶離郡治所直線距離也有一二百里路,所以劉蘭芝說:「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這裡,不能誤認為「廬江府」是一級行政區劃,而應斷為「廬江郡的府小吏」,「府小吏」就是郡太守衙門的小官吏。又如《滕王閣序》「豫章故郡,洪都新府」說的是:南昌這地方是漢朝設置的豫章郡的治所,唐朝改行政區劃為洪州。但漢初還保留了一點分封建諸侯王的做法,與郡平行的還有「國」。「國」的大小不一,一開始諸侯王國多「兼數郡之地」,嚴重地威脅和阻礙了中央的統治權,以後漢文帝、漢景帝和漢武帝多次削潘,遂漸把國分得越來越小,一般同於郡,所以「郡國」連稱。漢武帝時,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除京師附近七郡外,分全國為十三個監察區,各置監察官一名叫「刺史」,刺探、巡察所屬郡國,稱為「十三刺史部」,簡稱「十三部」或「十三州」,即冀州、兗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幽州、并州、益州、涼州、青州、交趾、朔方十三刺史部,後來有些增改。到東漢末年就遂漸變成郡上面一級行政區劃,變成了「州—郡—縣」三級制了。前所述廬江、豫章二郡均屬揚州刺史部。第二階段,魏晉南北朝時期,是州、郡制時期。自東漢中平五年後,「州」開始成為一級行政區實體,形成「州—郡—縣」三級制。東漢末年,「跨州連郡者,不可勝數」,諸葛亮說,劉備「若跨有荊益」便可鼎足三分。(《隆中對》)三國時,魏置12州,領101郡,731縣,孫吳置4州,領44郡337縣,蜀漢僅置益州一州,領22郡,138縣。當時全國共有17州,167郡,1206縣。西晉設置19州,統173個郡、國,1232個縣,州制進入最完善階段。東晉、南朝,偏安江左,北方在十六國統治下兵戈擾攘,雖然還實行州制,但經常變化,很混亂,三級制有相當一部分已名存實亡。第三階段,隋唐、五代、宋、遼、金時期,是道、路制時期。針對三級制的混亂狀況,隋文帝楊堅在開皇三年(583年)撤消了郡,只剩下州、縣兩級。結束了「州—郡—縣」時代。但是全國這麼大,中央政府直接管200個州是困難的,於是隋煬帝又把「州」改為「郡」。唐朝又將「郡」改為「州」,當時全國有300多個州(杜甫《兵東行》「君不聞漢家山東二百州」)於是又在「州」上設「道」。「道」也是監察區,其官員「採訪處置使」等,職權與漢代的「州」的「刺史」大致相同。像「江州司馬青衫濕」的江州,「洪都新府」的洪州,都屬於江南西道監察區。安史之亂後,全國形成了以掌兵權的節度使作地方行政長官的制度,節度史的轄區也叫「道」,「道」就成為了「州」以上一級行政單位,形成了「道—州—縣」三級行政制。五代時,大致也沿用這種行政區劃。我們學《新五代史·伶官傳序》會看到劉仁慕原為「幽州」將領;「一夫夜呼」是指屯駐「貝州」的軍人皇甫暉作亂,後來「邢州」、「滄州」的駐軍相繼作亂;《伶官傳》還有汾州、晉州、汴州、景州、憲州等。後唐有123州,是五代據地最廣的一個朝代。北宋初年,宋太祖、宋太宗厲行中央集權政策,取消了節度使的實權,讓所有的州都直屬中央。但中央還是管不了這麼多州,宋太宗又在州上設了「路」。路最初是為徵收賦稅轉運漕糧而分的區域,後來遂漸帶有行政區是和軍區的性質。全國最初分為十五路,後來又分為十八路、二十三路。但一個「路」不歸一個機構一個長官統轄,而是分屬於好幾個機構設置好幾個部門的官吏。所以路並沒有成為州以上一級行政機構,而是介於行政區和監察區之間的一種區劃。唐宋也曾把一些有特殊地位的州改為「府」,所以整個唐宋遼金時代,大致是「道(路)—州(府)—縣」三級制時代。中學文言文中會遇到這些名稱,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余左遷九江郡司馬」,九江郡是沿用隋朝的說法(古人好用前代的舊稱),唐朝叫「江州」或「潯陽郡」,所以下文就有「江州司馬青衫濕」了。又如《永遇樂·京口北國亭懷古》「四十三年,望中猶記,烽火揚州路」,「揚州路」即「揚州東路」,(治所在揚州,姜夔《揚州慢》稱「淮左名都」)是辛棄疾南歸經過的地城,不明白的人抓住「路」字大加分析,說「一個『路』寫出了行路的艱辛,戰鬥的歷程」,就出了笑話。文天祥《〈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這裡的「路」也是州府上邊的這級區劃。第四階段,元明清民國時期。是行(xíng)省制時期。「省」在西漢時的意思是宮禁,宮禁之中稱為「省中」,魏晉以後遂漸把設於宮禁近處的尚書、門下、中書等中央政府機構都稱為「省」,如「尚書省」、「門下省」、「中書省」(原來稱「台」)。從魏晉時期,開始出現了行省的前身——行台、大行台或行台省,也就是說一旦發生重大事件,需要由掌握中央政權的位居宰相的大臣率領一部分中央政府人員離開在京城的「台」、「省」(中央政府)去征伐、鎮壓、處理,這就形成了一個或幾個「出行在外的台省」,就叫「行台」或「行台省」。但魏晉南北朝直至金朝和元朝初年,無論是「行尚書省」還是「行中書省」,都還不是正式的,經常性的地方性的行政區劃,而只是中央政府派遣在外的臨時機構,是中央的「省」在外的「行署」。可是後來事多了,行省就撤不掉了,而且在外不可避免地要干預地方政務。在元滅宋之初,「省」就成了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劃,「省」也就由中央政府變成了地方政府的稱呼了。元朝英宗時把全國分為一個中書省(由中書省直轄山東山西及河北),十一個行中書省(嶺北、遼陽、陝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雲南、四川、甘肅、征東),以後還有些變化。行省下轄路、路領府州、府州轄縣。形成四級區劃系統。《竇娥冤》中有「我竇娥死的委實冤枉,從今以後,著這楚州亢旱三年」,楚州,就是元朝的一個「州」,在現在江蘇淮安、淮陰、鹽城一帶,治所在山陽縣(今江蘇淮安),劇本中把它安排為竇娥家鄉所在。至元二十年,楚州升為淮安路,屬於河南行省,但元朝也還有直接隸屬於行省而不隸屬於「路」的府、州,,它們與「路」平級,稱為「直隸府」、「直隸州」,那些隸屬於路的府、州,則稱為散府、散州。明朝基本上保留了元朝的行省制,但是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由「布政使」總領一省的行政大權,其性質仍同於省,因此習慣上還稱為「省」。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為加強皇權,撤消「中書省」,廢除宰相,由皇帝自己管理中央政務,六部直屬皇帝。原中書省所直轄的地區,也改為京師的直轄區,稱為「直隸」。明成祖以後,京師(北京)、南京兩都並建(《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兩京太學生,各添至千人之外」)。兩京附近的直轄區分為「北直隸」、「南直隸」。宣德三年(1428年)以後,全國統分為兩京(京師、南京)、十三布政使司(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福建),實際上就是全國十五省。布政使司(省)下轄府(「府」創立於唐代,在明代「府」相當於元代的「路」)府下領州,州下領縣,以四級區劃系統為主(但也有「直隸州」)清初沿襲明制十五省,只是改了兩個省名稱,康熙改「承宣布政使司」為「省」,又分湖廣為湖南、湖北兩省,分江南(原明朝的「南直隸」)為江蘇、安徽兩省,分陝西為陝西、甘肅兩省,全國就是「內地十八省」。至於不在十八省範圍之內的邊疆地區,如東北、外蒙古、新疆、西藏等地,清政府則設「將軍轄區」、「辦事大臣轄區」等。清光緒十年(1884年)開始在邊疆建省,先後建新疆、台灣、奉天、吉林、黑龍江省,全國變為23個省。省下轄府和直隸州,府下領散州和縣。比如清代安徽省有八府(安慶、廬州、鳳陽、潁州、徽州、寧國、池州、太平)五個直隸州(廣德、滁州、和州、六安、泗州)。清朝還在新開發地區設置「廳」行政區劃,直隸廳與府、直隸州平行,直隸於省、絕大多數不領縣,散廳隸屬於府,與散州、縣相平行,成為最基層的行政區劃單位。歷代行政區劃制度很複雜,任何時代都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以上只是一個輪廓而已。四個大的階段中,改變的是最高一級行政區劃單位,如秦漢為郡,魏晉南北朝為州,唐為道,宋為路,元為行省,明為布政使司,清為省。「縣」則從春秋到民國,一直是最基層的行政區劃和統治機構。統治階級對百姓的征斂盤剝管理,都是通過「縣」往下執行。如《促織》中說「宣德間,宮中尚促織之戲,歲征民間……有華陰令(縣令)欲媚上官,以一頭進,試使斗而才,因責長供。」弄得「民日貼婦賣兒」。這雖然是小說,但也反映了社會現實。「縣」下邊還有「鄉」、「里」等,那就算不上行政區劃和官府,只是辦事機構了。以下是孫關龍先生列的「春秋以來歷代主要行政區劃系統」:縣一、萌芽時期春秋:諸侯國——郡戰國:諸侯國——郡——縣二、郡、縣制時期秦朝:中央——郡——縣郡——縣西漢初:中央——王國——郡——縣武帝至東漢末:中央——(州)——郡——縣三、州、郡制時期魏晉南北朝:中央——州——郡——縣隋朝:中央——州(或郡)——縣四、道路制時期唐朝:中央——道——府(或州)——縣宋朝:中央——路——府(或州)——縣路—府(或州)—縣五、省制時期元朝:中央——行省—— 直隸府—散州—縣直隸州——縣府——州——縣明朝:中央——布政使司——直隸州——縣府—縣(或散州、散廳)清朝:中央——省——直隸廳直隸州——縣(二)古代地名學習文言文,會接觸到許多古代地名,這些地名已與今天的稱呼不一樣了,要了解古人的習慣叫法,不要以今釋古。比如說一些大的區域叫法。古人稱「中國」,實際上指的是黃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區;「中原」這個詞到南北朝時才產生,南朝人用來指故國。是指關中、河洛、山東等地。(陸遊《書情》「早歲哪知世事艱,中原北望如山」)古人說到「江」,就是指長江或長江支流(水系),中原人站在江北向南望,自己就在「江里」,江南自然就叫「江表」(江外)。《赤壁之戰》有「江表英豪咸歸附之」。長江從九江到南京這一段呈西南—東北走向。站在江北朝南望,今安徽南部及江蘇一帶就是「江東」、「江左」,今長江下游北岸淮水以南地區甚至包括中原地區就稱「江西」,今江西省因在「江左」之右,就叫「江右」(《赤壁之戰》「避亂江東」,杜牧《烏江亭》「江東子弟多才俊,捲土重來未可知」)古人說「河」就是指黃河,《鴻門宴》「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說的不是在現在的兩個省範圍內作戰,而是在黃河北、黃河南作戰。黃河流經今陝西山西的那一段是由北向南的稱西河。《廉頗藺相如列傳》中秦王約趙王「會於西河外澠池」。戰國時魏國在西河南段的河東、河西都有土地,吳起就做過「西河守」。《過秦論》中有「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黃河以北相當於今河南濟源縣一帶,又叫「河內」,邊地區叫「河外」。《寡人之於國也》中梁惠王說:「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凶亦然。」戰國時,秦在崤山,函谷關之西,地稱山西、關西,關內、關中,而其他六國在其東面,地稱「山東」、「關東」、「關外」,國稱「山東六國」。這與「太行山」東邊西邊的「山東」、「山西」是兩個概念。《鴻門宴》中「沛公欲王關中」、「拒關,無內諸侯,秦地可盡王矣」,《過秦論》中「關中之固,金城千里」、《赤壁之戰》中「馬超、韓遂尚在關西」中的「關」均指函谷關;《過秦論》中「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鴻門宴》「沛公居山東時」中的「山」均指崤山。吳、越,是春秋末兩個有影響的諸侯國,但初開始是泛指東南沿海一帶,《漢書·地理志》稱「吳粵」,又稱「百越」。百越在不同時期內容又有不同,《過秦論》「南取百越之地」,是指秦漢前的「百越」,它廣泛分布於長江中下游以南,包括江、浙、閩、粵各地所有古代越族居住地。秦漢以後,在長期發展中,一部分越族與漢族融合,一部分又與今天的壯族、黎族、傣族等民族有著密切的淵源關係。越(粵)也變小了。漢朝時終軍請纓,要縛南越王歸順,「南越」相當於今廣東、廣西一帶。《赤壁之戰》記三國時孫權「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吳越包括了孫權政權所有江南領土。唐代柳宗元《登柳州城樓寄漳、汀、封、連四州刺史》「共來百粵文身地」,「百粵」至少還包括了漳州所在的福建龍溪、汀州所在的福建長汀、封州所在的廣東封州、連州所在的廣東連縣和柳州所在的廣西柳州等地。宋代沈括《夢溪筆談·采草藥》中說:「諸越則桃李冬實」,「諸越」大概就只指兩廣地區,相當於漢之「南越」了。古人說山說水,還講「陰」「陽」。山南為陽,山北為陰,這是因為我們地處北半球,山南承受陽光照射之故。陶淵明《歸園田居》「開荒南野際」也是講要在南坡種地。水則北為陽,南為陰,這是就河堤內側得日與否來說的。這樣,就能知道《蘭亭集序》「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是指在會稽山的北邊。講「山陰」,就是紹興。其他如《愚公移山》「河陽之北」「達於漢陰」,《祭十二郎文》「歸葬河陽」,《柳毅傳》「洞庭之陰,果有社橘」,《登秦山記》「秦山之陽,汶水西流,其陰,濟水東流,陽谷皆入漢,陰谷皆入濟」,以至於如咸陽、洛陽、淮陰等地名,就都好理解了。還有許多大的地名如雍南、朔北、中州等,不能一一盡述。其他政區名,城市村鎮名、山川關隘名,都可能古今不同。讀文言文時要弄清年代,仔細看注釋,多查工具書,弄清它們究竟指哪裡。如《赤壁賦》,「西望夏口,東望武昌」,「夏口」是城名,在現在湖北武昌西邊的黃鶴山上,而「武昌」指的是現在湖北的鄂城,並非今天的「武昌」。像《燭之武退秦師》中的「豳陵」、「汜南」,《勾踐滅吳》中的「句無」、「御兒」、「覲」、「姑蔑」、「囿」,《廉頗藺相如列傳》中的「陽晉」、「石城」等古地名,都屬於這一類。還有一些用了修辭手法的,像周邦彥《蘇幕遮》「家住吳門,久作長安旅」中「吳門」是蘇州的別稱,而「長安」則是借代北宋的京城汴京,這就更複雜一點了。除了「古今異名」外,還要注意「同名異地」和「同地異名」的現象。同一地名而實際上不是一個地方。造成這種現象的一個原因是時代的變化。如「北京」,唐、五代指山西太原,宋代指河北大名,金天眷元年改遼代上京臨潢府(在今遼寧巴林左旗東南波羅城)為北京,天德二年又撤消北京稱號。貞觀元年,又改稱中京大定府為「北京」。明代初有意定都北京故都,洪武元年建開封府為「北京」,永樂元年,明成祖建北京,即今天的北京市。又如「南京」,唐代指四川成都,唐代靺鞨等族所建「渤海」政權指「南海府」(今朝鮮境內);契丹天顯三年指今遼陽,會同元年指幽州,即今北京市;宋代指今河南商丘;金天輔七年稱平州,即今河北盧龍一帶,貞元元年稱北宋都城汴京;明代稱今南京。另一個原因是,同一名稱,有時指郡,有時指縣,有時指其他。比如「北京」除指古都城外,還是「路」名(金代);「南京」,除以上指古都外,還可以指「道」(遼五京道之一)、「路」(金貞元元年改「汴京路」為「南京路」)、 「省」(明代「南直隸」,轄境相當於今江蘇、安徽兩省)。再如「會稽」,秦漢時為郡名,轄境較大,隋為縣名,又為山名。《隆中對》「東連吳會,西通巴蜀」的「會」和《蘭亭集序》「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的「會稽」均指會稽郡,而《國語·勾踐滅吳》「趙王勾踐棲於會稽之上」,「會稽」則指會稽山。即使是同樣的政區,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含義(轄境大小、治所等)也相去甚遠,有的則迥然不同。如同一「蘇州」,在唐代的轄區很大,包括今蘇州、上海、嘉興等地,比現在地「蘇州」大得多。同一「揚州」,六朝時治所在今南京市,隋以後就移到今揚州市了。有時是同一個地點,但有著不同的名稱。主要原因仍為時代的變化。比如「北京」,春秋戰國至南北朝叫「薊」,金稱「中都」或「大興」,元朝則名為「大都」。又如「南京」,戰國時是楚國的「金陵」,秦改「秣陵」,漢置秣陵縣,三國時吳建都於此,改名「建業」,並重築楚金陵城,稱「石頭城」,成為六朝古都。晉初仍叫「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水北之地為「建業」,又改「業」為「鄴」,愍帝司馬鄴即位,為避諱,又改叫「建康」。東晉陶侃討蘇峻,在建康附近濱江要地白石陂築白石壘,後人在此築白下城,之後人們又把「白下」作為南京市的別稱。隋廢去南京的國都地位,改丹陽郡。唐置江寧郡,後改昇州。北宋時叫「江寧府」,南宋叫建康府。明代叫應天府,因治所在上元、江寧,所以又別稱上元,後又稱「南京」。清代叫「江寧府」。同一地方有這麼多不同的名稱,識記起來就不容易。而文人雅士的好古之癖,又更增添了這種困難。古代文人寫文章不用當時口語而用「文言」,講到地名,明明該地已有當時的名稱了,但卻要稱古名、稱別名。這種做法不僅常見於詩文書札,也用以署籍貫、題書名。還拿南京為例,《桃花扇·哀江南》里蘇崑生唱「俺曾見金陵玉殿鶯啼繞」、「山松野草帶花挑,猛抬頭秣陵重到」,道白里又有「我三年沒到南京」;三國時吳遷都武昌(今鄂城),童謠有「寧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劉禹錫有《石頭城》,辛棄疾有《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全祖望《梅花嶺記》有「執之至白下」;魯迅《贈畫師》有「風生白下千林暗」;龔自珍《病梅館記》有「江寧之龍蟠」,袁枚《祭妹文》說「葬三妹素文於上元之羊山」……這裡講南京,除三國童謠和龔自珍外,大多數都沒有用當時代的稱呼,而是用古名、別名。同樣的揚州。《揚州慢》里說「予過維揚」(因《尚書·禹貢》有「淮海維揚州」,後人就截取「維揚」二字代表揚州)。李白《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揚州漢代稱廣陵),也是喜歡講古稱。其他像《岳陽樓記》,「滕子京謫守巴陵郡」,巴陵郡是秦漢的說法,唐朝應稱為「岳州」;《五人墓碑記》中「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明朝蘇州叫「應天府」,不叫「郡」,稱「吳郡」是楚漢之際和東漢永建四年以及隋唐(一度)的事……這種例子太多,譚其驤先生稱之為「自命風雅之士」的「陋習」。我們覺得這雖不必厚非,但千萬不要以為當時就是叫這個地名,也不要懷疑寫作時代和作者,而是要理解這種文化現象。(三)古代交通古代的河流道路地形以及交通狀況與今天也有差別。一種是古有今無。比如《登泰山記》說到泰山之陰有濟水,但現在泰山北邊是黃河。這就要了解歷史上的濟水了。古濟水與長江、黃河、淮河並稱「四瀆」,它發源於河南濟源縣王屋山下,在河南溫縣、武陟縣之間流入黃河,又從南岸滎陽縣北邊分黃河東出,流經今河南省原陽縣南、封丘縣北,至山東定陶縣西,折向東北入巨野澤(也叫大野澤,故址在今山東巨野縣北,是古代一個大湖。到唐代,其湖面還「南北三百里,東西百餘里」,五代後南部涸為平地,北部成為梁山泊的一部分),又自澤北出,經梁山縣東,至東阿舊治西,自此以下至濟南市北的濼口,跟今黃河的流向差不多。自濼口以下至渤海,大致跟現在的小清河河道相同。晉代以後,巨野澤以下濟、汶合流,兼稱清水。隋朝開通濟渠後,巨野澤以上漸漸湮廢,以下漸漸以「清水」著稱,但濟水之名不廢。金代後,自汶口至濼口一段遂成為以汶水為源的大清河(又叫北清河),自濼口以下遂成為以濼水為源的小清河。此後,黃河以南不再有「濟水」了。而黃河,公元前602年(周定王五年,魯宣公七年)以前的走向是:與濟水相交後,朝北偏東,經新鄉、淇縣(朝歌)、湯陰、安陽、邯鄲、邢台、等地的東邊入巨鹿澤,再往東北,到今天津入海。(《莊子·秋水》說河伯「順流而東行,至於北海」,課本註解說:「北海,指東海的北部」,可能不當。《齊桓晉文之事》「挾泰山以超北海」,書注北海為渤海,較好)以後黃河多次潰堤泛濫改道,離現在較近的是元朝初年,河水由陽武、鄭州間決堤東流,經開封之北,直接到徐州。汴水故道全部為河水所奪,河水順宿遷、淮安、奪淮河河道經漣水、濱海入黃海。這就是元明清時代,也是姚鼐寫《登泰山記》時的大河徑流。到清咸豐五年(1885)黃河在開封銅瓦廂決口,河水又改道從山東大清河(故濟水)河道到利津入海,這就是現在的黃河幹流。第二種情況是古今都有,但開發程度不同,再加上交通工具的落後,行旅交通也與現今有很大不同。比如說以長安為中心的關中平原一帶與陝西南部漢中一帶,隔著秦嶺;漢中與四川成都平原間還有大巴山、太白山、劍山、劍門關。既沒有今天寶(雞)成(都)鐵路和108國道(北京至昆明,途經西安、周至、洋縣、漢中、寧強、廣元、綿陽、德陽、成都)、210國道(包頭至南寧,途經西安、寧慶、石泉、萬源、達州、大竹、重慶等地)。道路靠順著河谷修棧道,又沒有飛機、火車、汽車。所以李白就驚嘆:「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傳說戰國時秦惠文王欲伐蜀,因山道險阻,就準備了美女,並做了五個石牛,說牛拉屎時能拉出黃金,願送給蜀王美女、金牛。蜀王貪財好色,命五丁力士開道迎接,五丁開出道路,秦軍順路進攻而滅掉了蜀。這條路就叫「石牛道」或「金牛道」。從現在山西勉縣往西南,越七盤嶺,入四川境,經朝天驛、廣元、昭化,趨劍門關,是古代聯繫漢中和巴蜀的交通要道。這條路後代屢加修建,元、明以後通稱南棧道,又稱「蜀棧」。它十分險峻,至今明月峽、朝天峽古棧道旅遊景點仍然是「上有六龍回日之高標,下有衝波逆折之回川」。它再往南,就接上「劍閣道」,此道在今四川劍閣縣東北大劍山、小劍山之間,是山體斷裂而形成的隘道,三國時諸葛亮主持開鑿山體,設置閣道,經劍閣、武連、梓潼、涪縣、綿陽、廣漢,直至成都。這條路是川、陝重要通道,蜀漢姜維以三萬兵守住劍門關,拒鍾會兵十萬,今已為108 國道的一段。如果由陝西漢中往四川巴中方向去,就要翻越米倉山,走「米倉道」,即自漢中縣往南,循漢水的支流濂水故道和嘉陵江支流巴江故道,到四川的巴中地區,這條路今也有省級公路可通。還有一條路是從洋縣翻山到涪陵的,估計與今208國道走向差不多。從秦嶺北邊的關中平原到漢中地區,也有幾條道。一條是「子午道」,從今西安市東南的杜陵,順子午河谷穿過南山(今秦嶺)到今安康縣境。《三國演義》中說魏延請求帶兵從子午谷這條路徑取長安,而諸葛亮一生謹慎,不同意這個方案。《三國志》說:「延每隨亮出,輒欲請兵萬人,與亮異道會於潼關,如韓信事,亮制而不許。」唐玄宗寵愛楊貴妃,叫快馬從劍南(道名,治所在益州即今成都)、涪州(州名,治所在今涪陵)運送鮮荔枝,由這條道送達長安。杜牧《過華清宮》即有「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今西安至安康的鐵路走的就是這條路。南朝粱另開新路,略向西移,自今西安市往南至寧陝縣,也就是現在210國道走的河谷。另一條是所謂「儻駱道」,也叫「駱穀道」,從陝西周至往西南,沿駱谷水、儻水河谷,南至洋縣。《三國志·蔣琬費瑋姜維傳》載延熙二十年(公元257年)姜維率數萬人出駱谷。唐朝末年,黃巢打入長安,唐僖宗就從這條路跑到四川。現在108國道就走這條路。還有一條是褒斜(Yé)道。褒水、斜水源頭都在秦嶺太白山,褒水南注漢水,谷口在舊褒城縣北十里;斜水流注渭水,谷口在眉縣西南三十里。從漢中和勉縣之間順褒谷向此逆流而上到留壩附近,再沿斜谷順流而下到眉縣,就穿過秦嶺了。諸葛亮北伐,就走過這條路。後來,斜穀道廢,自褒谷北上的,都從留壩折向西北,到鳳縣,然後再折向東北,順故道水(嘉陵江支流)穀道,出散關,到寶雞。這條路叫「北棧道」,它的北段即從鳳縣東北的草涼驛入棧處至留壩,叫「故道」,也叫「陳倉道」(寶雞過去叫「陳倉」),南段留壩至褒城舊治即褒穀道。公元前206年劉邦自漢中「明修棧道,暗渡陳倉」,還定三秦,就是佯修子午谷等處棧道(劉邦入南鄭時是從杜陵南邊走的並燒毀了這段棧道),卻暗地裡走故道(陳倉道),佔領陳倉,然後朝東發展。今寶成鐵路寶雞至鳳縣一帶大致就是古「陳倉道」的線路。據《三國志·諸葛亮傳》記載,諸葛亮在漢中北伐曹魏。第一次在章武六年(公元226年)春,揚言由斜穀道取郿城(今陝西眉縣),派趙雲鄧芝據萁谷(在褒谷南)為疑兵,實際上沿西漢水及其上游漾水河谷出祁山(在今甘肅禮縣東北邊,漾水北岸的山上,即今「祁山堡」),從甘肅方向進攻。魏國的南安(治所在※道,今隴西渭水東岸)、天水(治所在冀縣,今甘谷東南)、安定(治所在臨涇,即今甘肅鎮原西南)三郡叛魏,關中響震。魏明帝西鎮長安,命張郃抵禦。諸葛亮派馬謖督諸軍在前,與張郃戰於街亭(今甘肅庄浪東南,亦稱「街泉亭」),「謖違亮節度,舉動失宜,大為郃所破。亮拔西縣百餘家,還於漢中,戮謖以謝眾」,並上表「自貶三等」。《三國演義》是小說,有虛構成分,講「六出祁山」,講街亭一仗的地理位置,都與實際不盡符合。六年冬,諸葛亮二次北伐,出散關,圍陳倉,曹真拒之,糧盡而還。以後,七年(公元227年),九年(公元229年),十二年(公元232年),又三次伐魏,最後一次是出斜谷,據武功五丈原(在今陝西郿縣西南斜谷口西側),駐軍屯田,與司馬懿對陣渭南,八月病死在軍中。以後,魏伐蜀,但很難突破姜維的劍門關防線。於是鄧艾便偷渡陰平,即從甘肅文縣(陰平郡)穿越岷山山脈,經四川平武,直出江郵,這就繞到劍門關後面來了,於是破諸葛瞻於綿竹,直逼成都了,後主降,遂滅蜀。這條陰平古道又叫「左擔道」,意思是山路險窄,自北而南,挑的擔子,擔在左肩不能改右肩。因為古代交通工具的限制,古人多乘船走水路,大運河溝通了黃河、淮水、長江等水系,顯得十分重要。揚州正當運河與長江交匯處,於是就十分繁華,經濟發達又帶動了文化消費,以至於「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無奈是揚州」。《杜十娘怒沉百寶箱》說李甲和杜十娘出了明代京師(今北京)的崇文門,行至「潞河」(也叫白河,北運河,在今通州城東),舍陸從舟,坐的是轉回的「瓜洲差使船」,「不一日,行至瓜洲」,別雇民船,準備「剪江而渡」,再沿運河回浙江紹興。這瓜洲古渡也是很出名的,詩詞中多有吟詠,如「京口瓜洲一水間」,「樓船夜雪瓜洲渡」等都是。運河還是漕運的要害,所以明天啟六年蘇州人民為周順昌請命時,毛一鷺和東廠特務就誣告「吳人盡反,謀斷水道,劫漕舟」來鎮壓人民。蘇軾在齊安(今湖北黃州)當黃州團練副使,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六月,調任汝州(今河南臨汝)團練副使。按現在的走法,他坐從武漢到洛陽的火車,一車就到了。但他卻順路送他的長子蘇邁到饒州的德興縣當縣尉,還遊了湖口石鐘山,這就不大好理解了。箇中原因是當時河南與湖北之間路非常難走,有伏牛山大別山脈的雞公山等險阻,信陽南邊還有有名的「義陽三關」,(北)平漢(口)鐵路是1906年才修通的。所以蘇軾到臨汝去,一條路是逆江而上,到荊湖北路治所江陵,再走陸路,從今湖北襄樊、河南南陽這樣上去;嘉佑三年(1057)四月八日,蘇軾母病故,父子三人由汴京趕回四川眉山,嘉佑四年(1059)冬,父子三人第二次同赴京師,先乘舟沿岷江南下,經嘉州(今樂山)到宜賓,入長江,經渝州(今重慶)、惠州(今忠縣)、夔州(今奉節),出三峽,至江陵,然後,就是走襄樊、唐州(今唐河,在南陽東南)、許州(今許昌)這條路到汴京的。反個方向,這就是曹操下荊州追劉備的路;而從黃州逆江而上,則是當年魯肅迎劉備的路。但是蘇軾這次要「舟行」,完全不走陸路,那他怎麼走呢?我們可以參考一下蘇軾在熙寧四年(1071)到杭州去做通判時走的路線。他四月離開汴京,沿蔡河(這條河由河南開封附近向東南,經淮陽入穎河,但現在已只有淮陽到穎河這一小段存在了,其餘已淤積為平地)舟行,到了陳州(今河南淮陽)後,拜見了陳州太守張道安,探望了在張道安幕下當學官的弟弟蘇轍,在陳州住了一個多月。然後在蘇轍陪同下坐船進入穎河,九月經過穎州(今安徽阜陽),兄弟倆去拜會了恩師歐陽修。之後,蘇轍回陳州,蘇軾則由穎河舟行,從潁口(今安徽正陽關)入淮河,折而東行,經壽州(今安徽壽縣),過濠州(治所在鍾離,即今鳳陽縣東)、渡洪澤湖,經楚州、山陽(楚州治所,即今江蘇淮安),入運河,南下揚州,從瓜洲渡江到潤州(今江蘇鎮江),沿運河經蘇州,十一月二十八日到杭州。一路玩玩走走,走了四個月。蘇軾這次回去,也就要先從黃州順江而下,到鎮江,然後走運河、洪澤湖、溯淮河、穎河、蔡河,這樣「舟行」回汴京,再到臨汝,饒州德興縣,在現在江西德興縣,地在南昌東、上饒西北,要從鄱陽湖往東溯樂安江而上,這樣,送之至湖口就順路了。蘇軾在元豐二年(1079)「烏台討案」中被逮捕,關在御史台的監獄裡,弟弟蘇轍上書「乞納在身官以贖兄軾,得免下獄死為幸」,後來蘇軾貶黃州。蘇轍也果真謫往筠州(今江西高安)當「酒監」(收酒稅的)。高安在南昌西南,要從鄱陽湖溯贛水及其支流錦江而上。蘇軾在元豐七年(1084)三月接到到汝州的調令,他先去筠州看望弟弟,逗留了十天,兩家人共過了端午節。然後,在好友參廖和尚的陪同下遊了廬山,寫了著名的《題西林壁》(橫看成嶺側成峰)。六月初九,與長子蘇邁游石鐘山,寫《石鐘山記》。七月到達江寧府(今南京),拜會了已罷相閑居的王安石,與江寧知府王勝之游蔣山(今鐘山),在南京住了一個多月。年底,蘇軾到了泗州,在那兒過了年。他內心並不想去汝州,他想到常州居住,就寫了《乞常州居住表》,結果獲准,讓他仍任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團練副使,不得簽書公事,常州居住。蘇軾在南都(商丘)接到這個詔旨,十分高興,立即掉轉船頭,返回常州。這半年,就這樣連玩帶走,都消磨在路上了。同樣,王勃要到交趾(今越南河內附近)省父,恐怕也得從運河到長江,經湖口入彭蠡(鄱陽湖),溯贛江而上,途徑洪州(今南昌)、吉州(今吉安)、虔州(今天贛州)、大庾(今大余),進入廣東,沿今北江,走韶州(今韶關)、英德,到廣州。(文天祥被元軍抓獲後,北解大都,則是沿此線逆向而行)然後漂海去交趾。「家君作宰,路出名區」就是這樣來的。古人也有走陸路的,但那道路與今天也有不同。比如說王安石在舒州(治所在今安徽懷寧,即今之潛山縣)任通判,辭職回家探親,他就是走陸路到江寧(今南京)。這條路從潛山到廬江,經巢湖,到含山、和州(今安徽和縣)。含山縣北小峴山上有昭關,春秋時這是楚國東部邊境的關口,當吳、楚兩國交通要衝。伍子胥過昭關就一夜急白了頭髮。褒禪山就在昭關的東邊,王安石就順便遊了此山。再往東就是和州的烏江渡口,項羽當年戰敗無臉見江東父老,就是在這兒自刎的。從烏江渡,渡過長江,就快到江寧了。陸地步行說車行,都不會很快,現在一天的路程,當時要走好幾個月。魯僖公三十二年(前628),秦軍勞師襲遠,想去吞併鄭國。當時秦國國都雍,在今鳳翔寶雞一帶。部隊十二月出發,順著渭水東出桃林塞(今靈寶縣西)、函谷關,過崤山,三十三年春才走到周朝都城洛邑(今洛陽)的北門。這樣長途長時間行軍必然會保不住軍事秘密。結果,夏四月辛巳(十三日),回去時在崤山遭到了晉軍的伏擊,秦軍全軍覆沒,這就是「崤之戰」。崤山在今河南洛寧縣北,西北接陝縣界,東接澠池縣界。山分東西二崤,都十分險峻。蘇軾蘇轍兄弟曾騎馬過崤山,因路崎嶇,馬累死了,改賃了驢子,路長人乏驢子還不停地叫,蘇軾《和子由澠池懷舊》中有「往日崎嶇還記否?路長人困蹇驢嘶。」現在,310國道和隴海鐵路橫貫,汽車、火車俱有,無復有當時之險阻了。對古道路交通的了解,有助於我們讀懂文言文,也能幫助我們今天選擇架橋修路的線路,發展經濟。三、職官的設置和官員的選拔(職官、科舉和學校)(一)古代職官自從國家出現,國君就是一國之主,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最大的官。戰國以前,夏、商、周的君主稱「後」、稱「王」。《韓非子·五蠹》「今有構木鑽燧於夏後氏之世者」,「後」即君主,「夏後」指治水的大禹。《左傳·崤之戰》,魯僖公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王孫滿觀師後「言於王曰」,「王」指的就是周襄王。「王」又代表「天」在人間統治,所以又稱「天子」、「天王」。春秋以後,周天子只剩下個空名號,五霸七雄日漸強大,像楚、吳、越等諸侯都先後稱「王」。到秦統一天下,秦王政稱「始皇帝」(「帝」本是至上之神的稱號,「皇」是形容「帝」的)。從此,「皇帝」變成了新的國君稱號,一直使用了兩千多年,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帝製為止。這幾千年,都是「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王權統治。皇帝的父親稱「太上皇」,皇帝的祖母稱「太皇太后」,母親稱「皇太后」。如果老諸侯王或皇帝死了,繼位的新君年歲尚小,往往就由皇太后「臨朝稱制」,或叫「垂簾聽政」。如《觸龍說趙太后》,「趙太后新用事」,就是趙惠文王死了,趙孝成王即位,但年齡小,於是太后趙威后執政。慈禧太后葉赫那拉氏「垂簾聽政」,成了清朝同治、光緒兩朝的實際統治者,從1861年至1908年,統治了中國近半個世紀。諸侯王、皇帝都過著荒淫奢侈的生活,他們的正妻稱為「王后」、「皇后」,其下三宮六院,名目繁多。如據《三國志·后妃傳》,曹操後宮王后之下有「夫人」、「昭儀」、「倢妤」、「容華」、「美人」五等,曹丕曹睿,代代增多。《阿房宮賦》「妃嬪媵嬙,皇子王孫,辭樓下殿,輦來於秦」,就是六國後宮被秦擄掠的生動描寫。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都是「家天下」,王位帝位都傳給自己的兒子,一般是正妻所生的長子。王位皇位繼承人稱「世子」或「太子」,也稱「東宮」。《史記·孔子世家》:「六月,趙鞅內(衛靈公的)太子蒯聵於戚「,《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孫臏減灶》:「虜魏太子申以歸「,《史記·刺客列傳·荊軻刺秦王》有「燕太子丹」。君主的其他兒子,春秋戰國時稱「公子」,如魏國的信陵君、趙國的平原君等。漢朝封的一些同姓王,清朝封的一些親王,也都多是皇帝的兒子。有時候,國君因種種原因不想定嫡長子為太子,或者非嫡長子想當國君,就引發了許多「讓位」或「爭位」的故事。如《孔子世家》就說到衛靈公的兒子蒯聵,曾派人暗殺靈公的夫人南子,事情被發覺,就逃到晉國去了。衛靈公死後就立了孫子輒為國君,即衛出公。《史記·伯夷列傳》:「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齊。及父卒,叔齊讓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周朝始皇太王有太(泰)伯、仲雍、季歷三個兒子,季歷賢明,季歷的兒子姬昌(後來的周文王)也從小看好,太王就想立季歷為太子,並以後傳位給姬昌。太伯、仲雍就主動跑到荊蠻之地去了,自號「句吳」,當地人稱為「吳太伯」,這就是吳國的始祖。至於爭位的事,像鄭莊公與共叔段、齊桓公與公子糾、曹丕曹植、李建成與李世民……多不勝數,因為一旦登基就能君臨天下,不爭就不正常了。以上,看來不是「職官」,但都是幾千年最高統治集團的核心部分。秦以前,中國還沒有完整的記載官制的資料,也沒有形成統一的職官制度。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的官制不盡相同。從中學課本和《語文讀本》選文來看,在名義上,當時還是周天子為「王」,分封的諸侯有國、大夫有家(采邑),諸侯、大夫都是天子之臣。山東諸國大致是仿造周天子的官制,以「卿」、「大夫」組成政務長官。「卿」中又以「上卿」為最高官階,而「上大夫」則比「卿」低一級。《廉頗藺相如列傳》中,趙惠文王時,廉頗為趙將,「伐齊,大破之,取陽晉,拜為上卿」,藺相如完璧歸趙後,趙王「拜相如為上大夫」,而澠池會後,「歸國,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右」,所以廉頗不服氣,要羞辱藺相如。「卿」往往兼掌軍事、行政、外事等,之下,「大夫」一級,司徒掌土地役徒,司馬掌軍賦和軍用車馬,司空掌築城、修路等重要工程,《詩經》稱他們為「三有事」或「三事大夫」。另有司寇掌管庶人和農奴的刑罰,大行人掌管接待賓客等外事。太史掌管曆法,起草政府重要文書、記載國家大事,內史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御史掌管保存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祭祀、禮儀等。《史記·孔子世家》中,就記載了季孫氏是魯國上卿,孟孫氏是魯國下卿,齊景公準備「以季、孟之間」待孔子,即安排在上、下卿之間。孔子做過「季氏史」(即「委史」,管理倉庫的小官吏)、「司職史」(管理牧場的小官吏),因為管理好,「由是為司空「,魯定公十年春,又升為」大司寇「。文中還記載了魯國大夫季平子、郈昭伯、申句須、樂頎,齊國大夫高昭子、黎鉏,衛國大夫寧武子、籧伯玉、孔文子,蔡國大夫公孫翩,楚國大夫諸粱(封邑在葉,僭稱「葉公」),晉國大夫竇鳴犢、舜華,宋國司馬桓※等。《史記·滑稽列傳·淳于髡》說齊威王「好為淫樂長夜之飲,沉湎不治,委政卿大夫」,可見當時各國「卿-大夫」官制大致相同。當時已有「宰相」的實職,但名稱見之於戰國末期,如《韓非子·顯學篇》「宰相必起於州郡」。宰,本事君主的總管家的稱呼,魯定公就「以孔子為中都宰」,也就是叫他當「中都」的地方官,實際上是給魯國公室當管家。大夫手下也有許多「家臣」,孔子當過齊國大夫高昭子的家臣,陽虎、公山不狃、公之魚、冉有、季路都是魯國季孫氏的家臣,大夫的封邑就由家臣「宰」進行管理。公山不狃就是季孫氏封邑「費」的主管,公斂處父是孟孫氏的家臣,是孟孫氏封邑「成」的主管(地方官)。當別人的宰,大概也不錯,孔子就對顏回說「使爾多財,吾為爾宰」。相,是輔助的意思,最早是輔助盲人走路的人,《季氏將伐顓臾》「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後來相當於司儀。、《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里,公西華說:「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願為小相焉。」這個「小相」,就是在諸侯祭祀或會盟、朝見天子時,替國君主持贊禮和司儀的官。《孔子世家》載魯定公十年夏,齊魯兩國國君會於夾谷,孔子當時以魯國大司寇身份兼代「相」,任務是輔佐魯定公主持會議禮節。魯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這個「相」是處理政務的最高行政官,所以孔子「有喜色」,在掌權期間還殺了少正卯。但當時魯國政權掌握在季孫氏、孟孫氏、叔孫氏三家,魯國也沒有宰相之類官職的名稱,所以孔子「行攝相事」,與後來全部掌握政權的「宰相」還是不同的,還只能是「公室」的一個大管家。而「相」,當時也有卿、大夫、士等級別,所以公西華說他只能當「小相」。宰、相,都是家臣、管家,左言東先生說:「用家臣的頭目管理國家,這就是宰相的實質。」春秋時,齊桓公、秦穆公都設過「相」,宋國設「大尹」,楚國設「令尹」,吳國設「太宰」,這都是先期的宰相,晏嬰、管仲做過齊國的相,楚昭王的哥哥公子申(子西)、孫叔敖都做過楚國的令尹,楚頃襄王即位,「以其弟子蘭為令尹」(《屈原列傳》)。秦漢以前,軍政沒有分開。西周王、侯、公、卿、大夫,既管行政,也管軍事。春秋時晉國置上、中、下三軍,由國君任命三軍將領,將中軍的為元帥,這是武職設置之始。但三軍將領仍兼掌政事。春秋末期,「將軍」開始成為專職武官,如廉頗是趙國的將軍,晉鄙是魏國的將軍。有的國家置大將軍或上將軍,為軍隊最高統帥,位同晉國的元帥。《項羽本紀》記巨鹿之戰時,楚懷王(心)以呂臣為司徒,以其父呂青為令尹,以宋義為上將軍,號「卿子冠軍」,以項羽為次將,范增為末將,去救趙。項羽殺了宋義以後,其部下「乃相與共立羽為假(暫時代理)上將軍」,楚懷王聞報,只得「因使項羽為上將軍」。巨鹿一仗,項羽打出了威風,諸侯「無不人人惶恐」,「膝行而前,莫敢仰視」,「項羽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楚國還設有「上柱國」,是最高武官,地位僅次於令尹。秦、趙又設有掌軍事行政的「國尉」。但最起碼到戰國時,上卿還兼任將相。廉頗負荊請罪時還稱為藺相如為將軍,說「鄙賤之人,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當時各國還設有「御史」,像君主的秘書、史官,以後又兼監官。他們要隨時記錄歷史事件。澠池會上,秦王命趙王鼓瑟,藺相如命秦王擊缶,都叫自己國家的御史記下來作為歷史上光榮的一頁。宦官,是只准統治者荒淫、不讓臣子染指的產物。《孔子世家》說衛靈公與夫人同車「宦者雍渠參乘」;趙惠文王十六年,趙國就有「宦者令」繆賢。可見,春秋戰國時期就有宦者和相應的職官了。其他像秦國還有大良造(戰國初期秦最高官職)、庶長(掌軍政大權,相當於其他各國的卿)。屈原做過楚國的「左徒」,職責是參與議論國事,發布號令,出則接待賓客(春申君黃歇後來也擔任過左徒)。屈原還擔任過「三閭大夫」,掌管屈、景、昭三姓(均為楚王同姓)貴族。各國這些職官五花八門,不能窮盡,只能這樣舉例說明。秦統一中國後,建立起了中央集權的統一的封建王朝的官制,把官吏分為中央和地方兩類。雖然歷代有種種變化,但比起春秋戰國時期,則既有資料記載,也明晰得多。先說中央官制。自秦後,「丞相」就比較固定地成為皇帝之下的最高官職,是百官之長,輔佐皇帝管理全國政務,尊稱「相國」,通稱「宰相」。但歷朝歷代丞相的名稱和職權大小不盡相同。宰相之下,有中央各部辦事機構,如「九卿」、「六部」等。秦中央設丞相(分左右丞相,管行政,統率百官)、太尉(掌軍事)和御史大夫(掌監察和秘書),三者都是宰相職位。下面有將軍(掌征伐)、廷尉(管刑法)、治粟內史(管財政)、少府(管山澤稅收,供宮廷費用)、博士(備顧問)。各官下又設百官、有司。像《過秦記》中提到的「樓緩」、主編《呂氏春秋》的呂不韋、李斯等都當過秦國的丞相。秦始皇三十七年,李斯為左丞相,去疾為右丞相。李斯也當過「廷尉」。漢代大體沿襲秦朝官制,設「三公」、「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所謂「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西漢末,依次改為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都是宰相。三公之下設「九卿」,即:1、太常(奉常),管宗廟禮儀,兼選試博士;2、郎中令(光祿勛),管宮廷侍衛;3、衛尉(漢景帝時稱「中大夫令」),管宮門近衛軍;4、太僕,管皇帝車馬;5、大理(廷尉),法官,管刑獄;6、大行令(典客,大鴻臚),管賓客朝覲、少數民族事務;7、宗伯(宗正),管皇族事務;8、治案內史(大農令,大司農),管錢穀、租稅賦役;9、少府,管山澤租稅以供朝廷,即宮廷事務。「九卿」中除廷尉、大行令、治案內史管政務以外,其他都是在管皇帝的私人事務。三公的俸祿是「萬石」(每月三百五十斛米,一斛為十斗,每斛合現在2萬毫升),九卿的俸祿是「中二千石」(每月一百八十斛米)。其他職官還有管京師治安的中尉(執金吾)以及管營造的將作少府。武職還有大將軍(西漢位在三公下,東漢在三公上)、驃騎將軍、車騎將軍。魏晉南北朝至唐代,中央官職又演變為三省六部制。「三省」是中書省(魏文帝始設,掌決策)、門下省(南北朝始設,掌審議)、尚書省(東漢光武帝始設,掌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東漢的尚書省叫尚書台,又叫中台,是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構,焦仲卿的阿母說兒子「汝是大家子,仕宦於台閣」,台閣就是指尚書台。南北朝時始稱尚書省。至唐朝,中書省設中書令二人,掌出納詔命。門下省設侍中二人,掌獻納及進御。尚書省設「尚書令」,另設左右僕射(yì,即扶掖的「掖」)、左右丞。因為唐太宗曾任尚書令,所以不再將此職授人,而以左右僕射為宰相或者用其他低一點級別的官員加上「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等名義行丞相職務。唐高宗用「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相。唐玄宗設翰林院,有翰林待詔,又稱翰林供奉。往往可以升為宰相。具體辦事機構分為「六部」:1、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2、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3、禮部,管禮儀科舉學校等事;4、兵部,管軍事;5、刑部,管司法刑獄;6、工部,管工程營建、屯田水利等事。尚書省的左丞管吏、戶、禮三部,右丞管兵、刑、工三部。每部的長官叫「尚書」,副職叫「侍郎」。每部又分為四司,司的長官叫「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這樣,就形成了「六部二十四司」的行政機構,代替了多數管皇宮內務的「九卿」,並一直延續到清末。除三省六部外,唐還有一台(御史台,設御史大夫一員。從魏晉以後,御史大夫就不參與行政而專掌監察、執法了。御史台還設中丞二員、侍御史四員、殿中侍御史六員、監察御史十員)、五監(少府、軍器、國子、將作、都水。其中國子監管教育,設祭酒一員、司業二員、國子博士二員)、九寺(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十六衛(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領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衛)等部門,都設有相應的職官。宋代因為自己是黃袍加身的,因而也最不放心於大臣,給了大臣很多空頭銜而不給實權。名義上仍有三師、三公、三省,但不任命長官。中央由中書和樞密院分掌文武權柄,號稱「二府」。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實際的宰相,以「參知政事」為實際上的副宰相。樞密院類似秦代的太尉府,管軍事,正副長官是樞密使和副使。遼設「北院」,掌管朝廷大政及契丹本部事務,設「南院」掌管境內漢人州縣等事,俗稱「北面官」、「南面官」。其中「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金實行一省制,只設尚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尚書令為最高行政長官,但僅是皇族貴戚的榮譽銜,下面的左右丞相或「平章政事」才是實際的宰相。元朝職官也採用一省制。設中書省總領朝政,中書令必以皇太子擔任,但也是虛銜,實際也是以左右丞相、平章政事為宰相。遼、金、元三代都以樞密院掌管全國軍政,以樞密使、副使、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等為長官,金、元都以御史台為全國最高監察機構,以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等為長官。明朝,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1380)撤銷中書省,並規定永不設丞相,一切政務歸六部,由皇帝直接轄制。因政務繁多,朱元璋從翰林院等文翰機關指派官員加「殿閣大學士」銜,協助皇帝看奏章、草擬詔旨。這樣,「內閣」成了最高政務機構,這些大學士、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輔臣稱為首輔、元輔,是實際的宰相。當然,他們實際上還只是皇帝的顧問、秘書,還不是六部之上的行政機構。因為翰林學士僅為五品官,於是對內閣大學士多加六部尚書、侍郎等虛銜,來提高地位。凡大學士兼六部尚書的,一般尊稱為「閣部」。《梅花嶺記》記史可法在揚州城破時瞠目大呼「我史閣部也」,就是因為他是大學士兼管兵部。明朝宦官機構有四司、八局、十二監,這雖算不上中央職官,但其中司禮監的秉筆太監可代替皇帝用硃筆批示奏章公文,這就為宦官弄權提供了方便。明朝的最高監察機構是都察院,長官是左右都御史。此外還有錦衣衛、東廠、西廠,實際是特務機關。明朝的政治腐敗,許多都與宦官和特務機關有聯繫。清朝順治十五年(1658)設內閣,長官為大學士、學士等,與明朝大致相同。雍正時,內閣大學士的官位升為正一品,成為朝廷最高級官員。雍正七年(1729)設立「軍需房」處理軍情,後又稱「軍機房」,雍正十年(1732)正式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職務擴大到參與全部軍國大政。從此後內閣大學士逐漸沒有職權了,軍機處儘管不是正式官署,卻一直保持下來,成為掌握實權的中央機構,其長官為「軍機大臣」,稱為「軍機處行走」、「軍機大臣上行走」,無定員。一般以特選的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官充任,清末也有親王入選,領班的軍機大臣叫「首揆」。軍機大臣的僚屬稱為「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掌管軍機處的日常文書工作、撰擬諭旨、文稿等。《譚嗣同》中,光緒皇帝欲行變法,召見譚嗣同,「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戊戌政變後,譚嗣同決心為變法獻出自己的生命,「時軍機大臣剛毅監斬」,譚嗣同慷慨就義。歷代地方職官是與政區緊密相關的。秦以前,地方官制也不統一。春秋戰國時期就已出現縣、郡等地方行政區划了,管理者有大夫、宰、守(shòu)、公、尹等。《史記·滑稽列傳·淳于髡傳》:「於是乃朝諸縣令長七十二人。」可見當時已有縣令縣長。秦漢是郡縣制。郡的長官稱「守」(太守),副職為「丞」,軍事長官叫「尉」。還有一些屬官,如掌管文書檔案的「主簿」等,通稱掾屬。縣的長官叫「令」(萬戶以上縣)或「長」(萬戶以下縣),也有縣丞、縣尉、主簿等輔佐官。《陳涉世家》:「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守丞於戰譙門中。」「陳」是碭郡郡治,也是縣名,所以應有「守」,也有「令」,但他們都不在,只有郡丞在。《孔雀東南飛》:「還家十餘日,縣令遣媒來……媒人去數日,尋遣丞請還……遣丞為媒人,主簿通語言。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當時稱「太守」為「府君」,丞提親獲允,就「還部白府君」。漢代還有一些諸侯王的封地,叫「國」,其行政機構設置略如中央,後來權力逐漸削弱。其行政長官初為丞相,漢景帝時改稱「相」,是直接對中央負責的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郡的太守。科學家張衡就做過河間國國王劉政的「相」,當時「國王驕奢,不遵典憲,又多豪右,其為不軌,衡下車,治威嚴,整法度,陰知奸黨名姓,一時收禽,上下肅然,稱為政理。」(《後漢書·張衡傳》)另外,漢武帝設置了監察區「州」,每州設「刺史」(刺探監察的史者)一人,後來又叫「牧」(統治階級稱同志百姓為「牧民」)。京師所在的州設置「司隸校尉」,刺史的椽屬多稱「從事」,對太守、刺史,也通稱「使君」。《陌上桑》:「使君從南來,五馬立躑躅。」劉備做過安喜縣的「尉」,下密縣的「丞」,平原縣的「令」、「相」,後來徐州牧陶謙又表奏劉備為「豫州刺史」,所以《三國演義》中有「豫州牧,劉皇叔」的童謠。後來,州成了一級政區。魏晉南北朝是「州、郡、縣」三級,隋採用「州、縣」兩級制,官制雖有些改動,但於前大抵相同。東晉和南朝後,武官「都督諸州軍事」往往兼任所駐州的刺史,總攬該地區軍事和民政,成為一般刺史以上的高級地方軍政長官,北周至隋,又改稱「總督」,成為正式官名。唐朝採用「道、州、縣」三級政區。「道」原來是監察區,長官是觀察使(按察使、採訪使、黜陟使)。「州」長官是「刺史」(韋應物當過蘇州刺史),輔佐官有司馬(白居易當過江州司馬)、錄事參軍事等。「縣」長官為縣令,佐官有縣丞、縣尉(蘇邁是饒州德興縣縣尉)、主簿等。唐朝又沿襲魏晉以來的軍區,設置了都督府,都督加使持節稱「節度使」。後來,節度使一身兼軍事、行政、監察三種職務,成為權力很大的「道」一級地方軍政長官。節度使往往自行選用幕僚,並向朝廷申請,使他們帶郎官、御史銜,這種方法叫「檢校」,屬加官性質,沒有實職。杜甫為西川節度使嚴武的參謀,嚴武表薦他為「檢校工部員外郎」,後世稱「杜工部」。唐代的首都、陪都,因為北周、隋曾置總督府,就都改稱「府」,置「牧」、「尹」為長官。宋代採用「路、州(府、軍、監)、縣」政區。「路」沒有統一的機構和長官,而是設立了好幾種機構和官員,分而治之。一設「經略安撫司」(帥司),掌軍事及民政,長官為「經略安撫使」;二設「轉運司」(漕司),掌財賦及穀物轉運等事物,長官叫「轉運使」;三設「提點刑獄司」(憲司),掌司法、刑獄和監察,長官叫「提點刑獄公事」;四設「提舉常平司」(倉司),掌平倉及貸放錢穀等事物,長官為『提舉常平使」。「州」、「府」、「軍」、「監」和「縣」的長官稱「知州」、「知府」(本為「尹」,因宋太宗趙光義為東京開封府尹,遂改名為知府)、「知軍」、「知監」、「知縣」。「知」是「主持」的意思,也就是刺史、縣令不用了,另派朝官去主持某級行政區劃的事情。州級副職叫通判,下屬有管行政的判官,管司法的推官等,縣級佐官有縣丞、縣尉、主簿、孔目、押司等,《水滸》中,宋江就是押司。元代行政區劃有「省、路、州、縣」四級。行中書省的長官與中書省的大致相同,有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參知政事等。路設總管府,兼管軍事和民政,長官叫「達魯花赤」(蒙古語,鎮壓者、制裁者、蓋印者,轉而為監臨官、總轄官之意),還有總管(或都總管)。州府設知州(府)或州(府)尹,縣置縣尹。明代改「省」為「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設左、右布政使一人,為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同時置「都指揮使司」管軍事,設「提刑按察使司」管監察,三權分立。後來,又有總督、巡撫,成為一省或幾省總攬軍事、行政、監察的最高長官。第二級政區為「府」,長官為「知府」(京府則為府尹),副職為「同知」、「通判」。直隸州(與府同級)、散州(與縣同級)長官都叫「知州」,副職同上。《牡丹亭·閨塾》春香曲解《詩經·關雎》說:俺衙內關著個斑鳩兒,被小姐放去,一去去在何知州家。」第三級政區縣的長官稱「知縣」,《促織》稱華陰縣知縣為「華陰令」,是沿用以前說法,稱巡撫為「撫軍」、「撫臣」,又帶有一點清代的味道了。清代省一級長官為「總督」或「巡撫」。總督轄一省或二三省,綜理軍民要政,按例兼兵部尚書及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別稱「制軍」、「制憲」、「制台」。巡撫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按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並且多兼兵部侍郎銜,別稱撫台、撫院、部院、中丞。總督、巡撫並稱封疆大吏,或稱疆臣、疆吏、岳伯。像張之洞,就做過山西巡撫,後升為兩廣總督,後又調湖廣總督,1907年調任軍機大臣,由地方進入中央。《官場現形記》里有「制台見洋人」,「制台」指小說中的兩江總督文明。〈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事略序〉有:「死事之慘,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圍攻兩廣督署之役為最。」督、撫的屬官有布政使和按察使,並稱兩司。布政使管一省的財賦與人事,別稱藩台、藩司、方伯;按察使管一省的刑名、監察,別稱臬(niè)司、臬台、廉訪,清末改為提法使,為一省最高司法行政長官。各省管文化教育的官叫「提督學政」,稱「學台」。乾隆時,又設分守、分巡道,多兼兵備銜,管轄府、州,成為省以下、府州以上的高級行政長官,通稱「道員」,別稱「道台」、「觀察」。魯迅〈故鄉〉中楊二嫂就說:「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還說不闊?」清代,省以下的府(直隸州、直隸廳)、縣(散州、散廳)官員設置大致同於明代。所以《登泰山記》中朱孝純還是叫「知府」。縣以下的統治機構,《周禮》說是「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即二十五家為「里」,即「閭」,設「閭胥」,里要登記戶籍。《孔子世家》說楚昭王「將以書社地七百里封孔子」,書社地就是有戶籍登記的地方,也就是說二十五戶的『里」各立「社」,里社的人都要登記戶籍,「書」就是登記,所謂「亡命」就是脫名籍而逃。前人注〈史記·張耳傳〉,認為「亡,無也;命,名也。逃匿則削除名籍,故以逃為亡命。」其他還有旅(百家)、黨(五百家)、州(二千五百家)、鄉(一萬二千五百家)等基層統治單位,分別設有旅師、黨正、州長、鄉大夫等職役。秦在縣下設鄉,有「老」(管教化)、「秩」、「嗇夫」(管行政)、游檄等職役。鄉下有「亭」(十里為亭),設「亭長」(管捕盜),劉邦就當過「泗水亭長」(相當於後世的「里長」)。「亭」下邊也是「里」。到唐朝,縣下設鄉(含五里),有長,鄉下設里(含百戶)。郊內分坊,郊外分村,都設「正」,以司督察。里正、坊正、村正等都是職役,不是職官。四戶為鄰,五鄰為保,有保長以相禁約。封建君主就是通過這樣層層控制(有時還「連坐」)來統治全國臣民的。明代的基層組織用里甲制度。以110戶為一里,設「里長」,由110戶中的10戶丁多田多的輪流充當。其餘100戶分為10甲,每甲10戶,輪流當甲首。每年由里長1人率10甲的甲首應役,負有代官府徵收捐稅、攤派徭役、以及驛遞、供應的責任。小說《聊齋志異·促織》說成名被猾胥(刁滑的小吏,即「里胥」,也是差役)「報充里正(這裡用的是古稱)役」。里正雖不是官,只是職役,但也可以「假此科斂丁口」,魚肉百姓。但成名「為人迂訥」,不敢斂戶口,所以「薄產累盡」,還差點把命賠上。古代的職官還嚴格的等級制度,表示職官等級的有爵、勛、品、階等。爵,西周有諸侯、大夫、士三級,春秋戰國有君、侯、卿、大夫等。秦國的商鞅制定了專門的獎勵軍功的二十等爵,大致相當於諸侯、卿、大夫、士四大等次,最高為列侯(徹侯),其次關內侯,在再次大庶長、駟車庶長、大良造等,最低一級為『公士「。其中「五大夫」是第九級。秦始皇登泰山避雨於松樹下,遂封該松為「五大夫」。魏晉以後,爵多以王、公、侯、伯、子、男為號。以下還有縣侯、鄉侯、亭侯、關內侯登。關羽就被封為「漢壽亭侯」。秦漢平民戰場殺敵有功也可賜爵,花錢糧可以從朝廷買爵,皇帝有時還在登基或喜慶時賜予民爵,平民遇到災年就賣爵,賈誼《論積貯疏》有:「失時不雨,民且狼顧,歲惡不入,請賣爵子。」勛,通稱勛官,是獎勵有功人員所定的稱號,始於北周,至唐定製。勛的等級稱「轉」(zhuàn),每一「轉」都有固定的名稱,最高為十二轉,勛號為「上柱國」,視為正二品。但這都只是榮譽稱號,無實職,也無固定待遇。《木蘭辭》「策勛十二轉,賞賜百千強」,就是講為花木蘭授勛。品和階指官的等級。西周時官有「九命」,一命最低,九命最高。漢代的淥秩的多少表示官的等級。如前已述,三公秩萬石,九卿秩中二千石,郡守秩二千石。魏晉開始,官分九品,以一品為高。北魏時每品各分正、從,從第四品起,正、從又各分上、下階,共三十個等次。隋煬帝取消上下階,只把九品分正、從,共十八階。元、明、清也是這樣。唐朝恢復三十階,只是正一品不授人,實際是二十九階。九品以下的稱「流外」、「未入流」,《西遊記》中說孫悟空不知「弼馬溫」是個多大的官,後來才搞清楚「未入流」。漢代以前,擔任某種職務的人享受某一等級的待遇是固定的,也就是說,官的等級與擔任這種官職的人的實際等級是一致的。魏晉隋唐以後,就有了「職務官」與「散官」的區別。前者有實權,後者只表示官員的身份地位而沒有實際職權。唐朝把散官的名號加以整理,定出等級,並每一官階給予一種官稱,如文官從一品叫「開府儀同三司」,正二品叫「特進」,從二品叫「光淥大夫」,武官從一品叫「驃騎大將軍」,正二品叫「輔國大將軍」,從三品叫「鎮國大將軍」等等。這些品階和官稱就用來作為每個官員的實際等級,稱為「本品」、「階品」或「散階」。如果是散官(階官),就按品階給他如上所說一個稱號;如果是職事官,就按品級授予實職,如唐朝以正四品上階授中等州的刺史,以正四品下階授下等州的刺史,以從七品下階授縣令,還要給他們帶上與品階相應的散官稱號(本品),如「正議大夫」、「通議大夫」、「寶議郎」等。官員的待遇都以散官的品級而定。各級官員的俸祿、服飾(清朝官員有「頂子」和「補子」)等也都依品階有不同。「江州司馬青衫濕」,「司馬」是唐朝州刺史的屬官,一般是正六品下階或從六品上階,官服應為深綠色。唐代官職低的八品九品官服就是青色的了。這裡講「青衫」是說自己是個被貶的小官。官員的授職叫「授」、「拜」、「除」(《陳情表》有「拜臣郎中,除臣洗馬」《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於是辭相印不拜」)。官員的調動叫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升級叫遷升、遷授、遷敘,也叫「擢」(《譚嗣同》「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陟」(韓愈《送李願歸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平級調動叫轉遷、遷官、遷調,也叫「轉」「徙」。降級叫遷削、遷謫、左遷(《琵琶行》「元和十年,佘左遷九江郡司馬。」「是夕始覺有遷調意」。柳宗元《愚溪詩序》「予以愚觸罪,謫瀟水上。」元稹《聞樂天授江州司馬》「此夕聞君謫九江」),也叫「黜」。京官外放叫「出」(《琵琶行》「佘出官二年恬然自安」)免去官職也可叫「黜」,也叫罷、免、奪。辭職叫「乞骸骨」,意思是原來自己把一切都交給皇上了,現在請求把這把老骨頭還給自己(《後漢書·張衡傳》「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辭官退休卸職叫致仕、致政,即歸還祿位和政事於君(《柳毅傳》「昔為錢塘長,今則致政矣。」)。官員的考察黜陟,(chùzhì,升降)歷代很重視,中國設監察官也有悠久的歷史。但因為是封建專制主義,是官官相護,是自己評自己,自己查自己,評和查的標準又是看上級是不是歡心,這就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吏治問題,像《促織》里撫軍把蟋蟀獻給了皇上,皇上玩得高興,就「大嘉悅,詔賜撫臣名馬衣緞」,撫臣考察獻蟋蟀的華陰縣知縣,「無何,宰以卓異聞」。政績卓異,就是討得了皇帝的歡心而已。我們學習文言文牽涉到職官的時候,要注意兩點:一是同一官稱在不同朝代甚至在同一朝代所指的官職不同。或者不同的官稱在不同的朝代所司職責又大體相同。職官沿革相當複雜,要認真看註解,多查工具書,不可望文生義。例如《兵車行》「縣官急索租」,《送東陽馬生序》「縣官日有廩稍之供」,這兩個「縣官」就不是縣令或知縣,而是指官府。因為畿內縣就是國都,王官天下,故稱天子為縣官,後引申為朝廷、官府。二是文人稱官職也如同稱地名一樣,喜歡用古稱別稱。比如《醉翁亭記》:「太守謂誰?廬陵歐陽修也。」歐陽修當時是知滁州事,即滁州知府,作者在這裡是借用漢代郡級行政長官的舊稱。又如《促織》稱「令(縣令)尹(府尹)」、「宰」、「里正」,《岳陽樓記》稱「滕子京謫守巴陵郡」,《滕王閣序》「家君作宰」,《陳情表》「二州牧伯」等等,都是沿用古稱。(二)官員的選拔歷代官員怎樣選拔呢?國家產生以前的原始社會有可能是民眾選舉首領,國家產生後,君主及貴族大多世襲,只有家臣如商代的伊尹、傅說是從奴隸中選拔的。西周時,大夫以上的爵位和官職是世襲的,大夫以下的低級職務則挑選「士」(武士)來擔任。戰國時期除君主外,貴族的世襲官職制度基本上被廢除了,觸龍問趙太后:「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之為趙,趙王之子孫侯者,其繼有在者乎?」太后說:「無有。」君子之澤,五世而斬,不但趙國如此,各諸侯國都是這樣。由於私學的興起,這時社會上出現了一種有一定知識技能的「士」(不同於西周武士)階層,各國君主、貴族等大多採用養士的辦法招募人才備用。當時,有一種「客」,也叫食客、門客,他們寄食於貴族豪門並為之服務。戰國四公子都養了不少客,《信陵君竊符救趙》:「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餘年。」「客」裡面有「士」,也有雞鳴狗盜之徒,王安石《讀孟嘗君傳》就認為,「士」應該有經天緯地之才,如果孟嘗君真能得士,就可以「南面而制秦」,而不必賴雞鳴狗盜之徒從秦國逃跑。他的這種見解是與他經士致用、濟困安民的抱負聯繫在一起的,以果推因,很有說服力。呂不韋也有「食客三千人」,他組織這些門客編了一本《呂氏春秋》。說「舍人」,意即親近左右之人,也是指門客(另有官名「舍人」),《廉頗藺相如列傳》中藺相如先前「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後來被推薦任用立了功,就升為上大夫、上卿,他也就有了自己的舍人了。由藺相如的例子可見,「士」這個階層在春秋戰國逐漸有了當官的機會了。秦始皇焚書坑儒,對士人採用消滅政策,企圖靠獄吏來進行統治,很快就失敗了。漢代對士人又採取籠絡、培養、使用政策。選士為官,方法雖有考試,但還不成熟,主要實行的是薦舉、徵辟制度。薦舉又叫察舉,是由公卿、列侯、郡國守相等經過考察後向朝廷推薦人才,並經考試、試用,任命官職。察舉的科目有賢良方正、秀才、孝廉、明經等。《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於是朝廷「拜臣郎中,除臣洗馬,當侍東宮」。《後漢書·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徵辟,是指皇帝對於某些有名望的士人,不經薦舉,直接「征」聘,多授予博士或待詔的稱號,侍從左右,備顧問,《張衡傳》:「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三公、將軍和郡國守相等,也可自「辟」士人為椽史(幕僚)。《張衡傳》「連辟公府,不就」。這種選拔官員的制度多為皇帝、大臣和世族大家所壟斷,後來就產生弄虛作假的弊端。東漢桓帝、靈帝時童謠諷刺說:「舉秀才(本應才學優異),不知書。舉孝廉(本應孝順父母,處事廉潔)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黽(蛙)。」(《抱朴子·審舉篇》)魏晉南北朝實行九品中正制,實際上還是薦舉制。九品,是將察舉的對象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品),政府按等錄用,叫「九品官人法」。中正,是推選朝官中有聲望的人,擔任州、郡的「中正」,負責對士人品級的評定。一開始,這還是「唯才是舉」的,晉朝以後,豪門士族操縱了大小「中正」的職權,評定人物逐漸以門弟和資歷為主要依據。弄到後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這種制度完全成了維護、鞏固門閥特權的工具了。隋唐以後實行科舉(意為「分科舉士」)制,用公開考試的方法甄別選用士人,這是一個有重大意義的舉措。從此,讀書人不管是什麼出身,都可以通過考試,由平民而取得做官的資格。到了明清,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考試共分四級:院試、鄉試、會試、殿試。院試,就是考秀才,共要考三場。士子(讀書人)先要經過縣試和府試兩次預備考試,考及格了,就成為「童生」。然後再由各省的提督學政主持「院試」,及格了的叫「生員」,俗稱「秀才」(以前也有「秀才」並因避漢光武帝劉秀諱改稱「茂才」,所以後來也稱秀才為茂才,《阿Q正傳》中趙太爺的兒子就是「茂才公」),被稱為「相公」。秀才即可「身入黌門」入縣學府學讀書,這是功名的起點。也有通過其他方式當上秀才的,小說《促織》中撫軍就「又囑學使俾入邑庠」,這就像現在說的「省長叫省教育廳廳長把成名弄進縣重點學校讀書」一樣。如果沒有考上秀才,不論你有多大年齡,都稱為「童生」,《促織》說「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久不售」,就是說成名還正在讀書,準備考秀才,考了好幾次都沒有考取。而孔乙已也是「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也就是說沒考取秀才。縣試、府試、院試的第一名都稱為「案首」,三次考試均得第一名的人,通稱「小三元」。鄉試,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逢子、卯、午、酉年為正科,遇慶典加科為恩科。生員(秀才)在縣、府學學習期間,要參加歲考和科考,考試成績分為六等。生員考一、二等或三等的省前幾名,才有參加鄉試的資格,他們被稱為科舉生員。鄉試之年稱為「大比之年」,因考期在秋八月,又稱「秋闈」(闈是考場的意思),還有「蟾宮折桂」的艷稱。鄉試考中者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jiè)元(意由地方發解京師應試者之首)。第二名稱亞元,名列前五名稱「五經魁」,第六名稱「亞魁」,其下稱「文魁」,也有說第二到第十名都叫亞元的(《語文報》1998年9月8日)。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發榜時正值桂花盛開,所以鄉試榜稱「桂榜」,放榜後,由禮部設「鹿鳴宴」招待考官和新科舉人。新舉人取得了次年春天赴京參加會試的資格。即使考不上貢士,也有當官的可能,所以特別受人重視。《范進中舉》說范進考了多年沒考取,到一大把年紀考中了個秀才,他丈人胡屠戶說:「如今不知因我積了甚麼德,帶挈你中了個相公(秀才)。」聽說范進要去考舉人,胡屠戶把他臭罵了一頓,說他「想天鵝屁吃」。誰知范進考中了「廣東鄉試第七名亞元」。范進自己喜瘋了,胡屠夫也高叫「老爺回府了!」,張鄉紳也來拜會,轉眼身價就不同了。唐伯虎29歲時中了鄉試第一名,所以被稱為「唐解元」。會試,是集中會考之意,鄉試的第二年春天在京城由禮部主持進行,所以又稱「春闈」、「禮闈」,逢丑、辰、未、戌年為正科,若有鄉試恩科,則次年也會有會試恩科。參加考試的是各省的舉人,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意會考之首)」。貢士取額初定百名,以後漸增,明憲宗以後,以三百名為常。會試考中稱「甲榜」「甲科」,因發榜在杏花盛開之時,所以稱「杏榜」。殿試,是皇帝對貢士在殿廷上親發策問的考試,又稱「廷試」,是最高級別的考試。所有貢士都可以到宮中參加殿試,而且都可以取得「進士」(該詞出自《禮記·王制》可以進受爵祿之意)學銜,一般不再淘汰。殿試的作用是把貢士們按成績等第高低,重新排列名次,即分成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鼎甲」,賜「進士及弟」;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第一名稱「傳臚」;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所以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為「金榜題名」,這是過去讀書人的最大光榮。一個人一生中如果在鄉試、會試、殿試中都取得第一,叫「連中三元」,自隋唐開科以來千餘年中約有18人連中三元。歐陽修《賣油翁》中善射箭的陳堯咨和他哥哥陳堯叟都是狀元,而且陳堯叟是連中三元的。殿試後,進士們一般可以授予一定的官職,狀元按例授翰林院修撰(從六品),榜眼、探花按例授翰林院編修(正七品)。二、三甲進士經過「館選」(考試選拔)入翰林院深造的,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再考試,成績優良的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未被選為庶吉士的其他進士,則授予給事中、御史、主事、中人、行人、評事、太常博士、國子博士或府推官、知州、知縣等官。明英宗以後,非翰林不入內閣,宰輔幾乎都是翰林出身,所以入翰林院還是進士們的首選目標。正因為「一登龍門,身價百倍」,科舉考試令讀書人(范進孔乙已是他們的文學形象)畢生追求(有人甚至不惜科場作弊),正所謂「何物動人?二月杏花八月桂;有誰催我!三更燈火五更雞。」但是,明清科舉考試發展極盛之時,也是走向衰亡之日。明清以「八股經義」取士,鄉試會試的題目專取四書五經命題。士子只能死讀四書五經,寫作內容被稱為「代聖賢立言」。寫作形式也有規定,文章結構要求有一定的程式,即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部分組成,每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一定的規定,字數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這種文章稱為「八股文」又稱「八比文」、「時文」、「時藝」,「制義」、「制藝」。這種內容固定而形式死板的文體是束縛人們思想、泯滅獨立思考和創新精神的工具,也是維護封建專制統治的工具,危害很大,流毒甚廣,它同時也把科舉考試製度本身引向絕路。姚麟園主編的《中學語文教師手冊》下冊上有一篇清代八股文,可供參閱。(網路上也可以搜到)社會在發展和進步,科舉考試無論從內容還是形式上都已不能適應時代要求了,十九世紀末,改革科舉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1905年,終於廢除了科舉制。(三)學校沿革概況官員選拔、科舉考試等與學校教育有密切的聯繫。學校在我國出現很早,各代名稱不同,夏代叫「校」,殷代叫「序」,巔代叫「庠(xiáng)」。《寡人之於國也》「謹庠序之教」,「庠序」即指學校。《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邑庠就是縣裡的學堂。西周諸侯所設學校前有大池名泮水,學校稱泮宮。學校又叫黌(hóng)、黌宮、黌門《嚴監生和嚴賈生》中有「身在黌宮,片紙不入公門」的話。周代後,學校的設置日益完善,形成了從國家到地方,從公辦到私立等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辦學模式。國家開辦的學校稱「國學」,最早的國學是太學,周代又稱「大學」,是貴族子弟讀書的場所,後代逐漸成為設在京師的最高學府。東漢,太學規模很大,《張衡傳》有:「因入京師,觀太學,逐通五經、貫六藝。」太學的老師叫「教官」,漢代稱「五經博士」或「博士師(唐代韓愈就當過國子博士)」。學生稱「博士子弟」、「弟子」、「諸生」、或「太學生」。晉代始設國子學,與太學並存而層次較高,五品以上官員子弟方可進入,而六品以下官員及平民的優秀子弟只能入太學。隋代又設立了國子監。直至清代,國子監均為國家的教育管理機構和最高學府。從漢代起,又普遍設立了鄉學,即地方學校。還有私人開辦的「私學」。宋代還在唐、南唐的基礎上創辦了「書院」,是提倡自由研究學問、培養高層次學者和進行學術研究的機構,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嶽麓書院,湖南衡山石鼓書院(一說河南登封嵩陽書院)和河南商丘睢陽書院(應天書院),范仲淹、朱熹、張木式等均分別在學院講課,影響很大。古代士子讀書做官,一般是從私塾發矇,然後進入鄉、縣等學校讀書。唐代科舉考試分常科和制科,參加常科考試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是生徒,即京師及州縣學館送到尚書省接受考試的學生,二是鄉貢,即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合格後再送尚書省應試的士子。宋代王安石變法期間,實行學校與科舉相結合的制度,在太學中頒行三合法,即把學生分為外舍、內舍、上舍三個等級,根據考試成績,外捨生優秀者可升內舍,內捨生優秀者可升上舍,上捨生上等可不經殿試直接取旨授官,中等免省試,下等免解試(州府一級的考試)。明清的學校有中央一級的國學(國子學、國子監)和地方級的府學、州學、縣學(一般稱郡縣學、儒學)。考功名,首先就是考學校,沒考上學校之前無論多大都叫「童生」;通過了本省各級考試進入了府、州、縣學的,就是生員(分縣學生員府學生員等)或叫庠生、秀士、博士弟子員、秀才。入學叫「進學」、「入泮」。學生資格分為廩生、增生、附生三等。廩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稱廩膳生員,有一定名額;定額生員之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即增生;再增加名額則附於諸生之末,稱附學生員,即附生。生員在學習期間要參加歲考,科考這兩種考試,根據成績有賞有罰。後來初入學的學生都叫附生,取兩種考試成績優秀者補入增生、廩生。清代規定科考一、二等及三等小省前五名、大省前十名的學生才可以參加鄉試。國子監的學生通稱「監生」或「國子監生」,監生是一種出身(這叫「歲貢」),這些被選的學生必須是廩生資格,其學歷資格同於秀才,可以參加鄉試。監生根據來歷的不同,可以大致分為四類,即貢監、蔭監、舉監和例監。貢監,意思是地方上把生員中的人才貢獻給皇帝當監生。這些被選貢的生員稱為「貢生」。貢生在明代又分為歲貢、選貢、恩貢、納貢四種,清代則分歲貢、恩貢、優貢、拔貢、副貢和例貢六種。其中納貢、例貢都是生員納損入監,所以不算正途。監生中的「例貢」,則是普通身份的人(非生員)損納取得監生資格。《嚴監生和嚴貢生》中嚴貢生就是老大嚴大位,橫行鄉里,窮凶極惡,嚴監生就是老二嚴大育,刻薄成性,吝嗇守財。而嚴監生的「兩個阿舅」王德、王仁,則一個是府學廩膳生員,一個是縣學廩膳生員,都在開私塾。明代宋濂《送東陽馬生序》說:「今諸生學於太學,縣官日有廩稍之供,父母歲有裘葛之遺,無凍餒之患矣;坐大廈之下而誦《詩》《書》,無奔走之勞矣;有司業、博士為之師,未有問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凡所宣有之書皆集於此,不必若余之手錄,假諸人而後見也。」可見。在太學、國子監讀書,條件是很好的。但學習和考試的內容僅僅是四書五經,而且又不是歷史地、完整地理解其內容與思想,而是從鞏固封建專制制度出發,著重灌輸忠君思想,弊端很大。鴉片戰爭後,帝國主義的「船堅炮利」喚醒了人們改變科舉,改變學校的思想,認為「非興學不足以圖強」「而欲推廣學校必先自停科舉始」,一大批新式學校興辦起來,派出了留學生,科舉廢除了,中國向現代文明邁進了一步。四、姓名和稱謂(一)姓氏古人的姓名比現在複雜。上古有姓有氏。姓,本來是一種族號,氏是姓的分支。「姓」由「生」和「女」組成,標誌一個人由哪個氏族出生,且知母不知父。不少古姓如姜、姬、姚、嬴、姒等都以女字作偏旁,這說明姓大概是母系社會產生的。一個姓就是一個氏族的稱號,有了這個稱號,就能維護本氏族的血緣關係,並且區別於其他氏族。「姓以別婚姻」,一個氏族內部的人是近親,不得通婚,這種人倫關係也是人類在繁衍中總結出來的有利於自身種族發展的規則。正因為這樣,貴族婦女的姓比名更重要。待嫁的女子一定要有姓。同姓的女子要區別,就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如孟姜、伯姬、仲子、叔姬、季羋等。出嫁後如要加以區別,一可以在姓上冠以娘家的國名或氏,如齊姜、秦嬴;二可以在姓上冠以夫家受封的國名,如秦姬,或配偶的氏或采邑名,如趙衰妻叫趙姬;三可以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謚號,如鄭武公妻叫武姜,晉文公妻稱文嬴。如果不需要區別,就可用在姓下加「氏」的辦法來稱呼婦女,如《鄭伯克段於鄢》稱武姜為姜氏。進入男權社會後,婦女沒有地位,許多婦女沒有名字,只能稱「某氏」,婚後,還須再冠以夫家姓氏,稱為「某(夫家姓)某(娘家姓)氏」。由於子孫後代的繁衍,一個氏族後來又分為若干個分支分散到各地,為了識別和區分這些不同的分支,古人又給每一支一個稱號,這就是「氏」。如商代君主的祖先姓子,下面又分出殷氏、時氏、來氏、宋氏、空同氏等;楚國君主的祖先是羋姓,周成王以子爵封熊繹於楚蠻,居丹陽(今湖北秭歸東),後來就以熊為氏,屈氏、景氏、昭氏都是楚王的同姓;越國國君是姒姓,《勾踐滅吳》中勾踐號召「凡我父老昆弟及國子姓」都來幫他出主意拯救越國。姓是不能改變的,氏則可以自立,隔一兩代就可能發生變化。特別是天子、諸侯的後裔,「大宗」的太子、世子繼承王位,以國姓為姓,「小宗」的王子、公子甚至他們的兒子王孫、公孫也可以以國姓為姓,但再往後的子孫就已不屬於公族了,變成了其他支族,需要另外命氏了。命氏的方法有多種:以受封的國名邑名為氏,如鄭捷(鄭文公)、屈完;以所居住的地名為氏,如西門豹、南宮括、百里奚;以官名為氏,如卜偃、司馬穰苴;以祖先的字或謚號為氏,如孔丘是宋公孫嘉之後,公孫嘉字孔父,所以以孔為氏。諸侯的兒子稱公子,公子的兒子稱公孫,公孫的兒子往往以其祖父(即公子)的字為氏,如魯桓公的三個兒子公子慶父字仲,公子牙字叔,公子友字季,他們的後代就分別以仲孫(後改孟孫)、叔孫、季孫為氏,稱為「三桓」。到季氏將伐顓臾時,季孫氏已傳到季康子(名肥)。還有以技藝為氏的,如以弓、巫、陶為氏。有一條要注意的是,古代男子雖然有所屬的姓,但並不把姓加在名字上面,李學勤先生認為,稱周武王為姬發、周公為姬旦等是不符合史實的,男子是以氏和名聯稱的,如孔子為孔氏,名丘,故稱孔丘。同理,如果稱晉文公為姬重耳、稱吳王為姬夫差、稱越王為姒勾踐等,也是不對的。另外,「氏」是父系制產生後以男子為主的貴族的稱號,「氏以別貴賤」,先前一般平民和奴隸是沒有姓氏的。戰國以後,人們往往以氏為姓,姓氏逐漸合而為一。到了漢代,通稱為姓,而且自天子以至於平民就都可以有姓了。通過多民族長期融合,我國至今已發展為有許多姓氏的統一國家了。閻福卿等《中國姓氏彙編》收姓氏達5730個。(二)名、字、號古人有名有字,有的還有號。舊說上古嬰兒出生三個月後由父親命名。命名寄託了父親對孩子的祝願和希望。商代天子命名用天干,如武丁、祖甲、帝辛(紂),大臣取名用地支。周代也用一些孩子出生時的「祥瑞」現象來命名,如周文王名「昌」(出生時有祥雲,五彩繽紛),孔子名「丘」(生下頭如山丘,四周高,中間凹)。春秋戰國還有一些用動物稱謂取名的,如觸龍、陽虎、西門豹、孔鯉、項燕。當時戰亂頻仍,也有以丑以賤給孩子命名以求易存活的,如晉惠公之子叫「圉」(養馬人、罪人、奴僕),魯文公之子叫「惡」,田桓子之子叫「乞」,等等。當時也有在姓名中加語氣助詞來舒緩語氣的,如燭之武、佚之狐、庾公之斯、尹公之他等。當時平民無姓,只有名,就把自己的職業冠於名前,如庖(廚師)丁、師(樂師)曠、師襄、輪(造輪子的人)扁、優(演員)孟、奕(下圍棋的)秋。取字。男子二十歲成人,舉行冠(guàn)禮(結髮加冠)時取字,女子十五歲舉行笄(jī)禮(結髮加笄,表示可以訂婚了)時也取字。取了字,就表示成年了,將被成年社會所接納,享受出仕、祭祀、婚姻等權利,也將受到別人的尊重(別人要敬稱其表字),他也要培養一份社會責任感,以社會公德來約束自己。名和字之間往往有意義上的聯繫,相輔相成,互為表裡,所以字又稱「表字」。名與字的意義上的聯繫有的是同義近義或補充式的,如屈平字原,諸葛亮字孔明,韓愈字退之,陸遊字務觀,秦觀字少游。也有的是反義的,如曾點字皙(點,小黑,皙,白晰),朱熹(熹明之意)字元晦(晦暗之意)。有時候,這種意義看不出來。如孔子名丘,字仲尼,他生下來頭像山丘,而他的父母曾「禱於尼丘(山名)」而生下了他,所以就把「尼丘」兩字分別作名和字;又如顏回字子淵,《說文》「淵,回水也」。蘇軾字子瞻,取的是「憑軾而瞻」的意思,《曹劌論戰》也有「登,軾而望之」;蘇轍字子由,「由」是經由,車經由之處則有轍,孔子學生仲由字子路,可使我們想到「必由之路」。這些說明,古人的名和字之間有各種各樣的聯繫,只不過有一些比較難看出而已。了解了這種關係,我們就可以猜想字「少禽」的越國大夫「文種」的「種」字,似乎應讀zhòng,「禽鳥催耕種」大概是它們之間的聯繫。周代直至春秋時期貴族取字,一開始可能只用一個字,如孔丘,字尼,屈平字原。然後,在字的前面往往加上「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在字的後面再加上「父」(或「甫」,念fǔ)表示性別,於是字的全稱就形成了如「伯禽父」、「仲尼父」等三個字,有時省去「父」字或排行,就成了如「伯禽」、「仲尼」、「禽父」、「尼父」等兩個字。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在字前面加一個表示對男子尊稱的「子」字,如公孫僑字子產,狐偃字子犯,伍員字子胥,顏回字子淵,冉求字子有,仲由字子路等。對他們也可用顏淵,冉有等稱呼。後來,往往取名用一個字,而取字通常就是兩個字了。除名、字外,古人還有號,又稱別號。東晉陶潛號五柳先生,唐代李白號青蓮居士,白居易號香山居士,宋代歐陽修號醉翁,又號「六一居士」,王安石別號「半山」,蘇軾號「東坡居士」,陸遊號「放翁」,辛棄疾號稼軒,姜夔號白石道人。名、字都是尊輩代取的,別號往往是自己取的。每個別號都包含一定的意思,表達某種志趣或抒發某種感情,如歐陽修解釋「六一」時說:「吾家藏書一萬卷,集錄三代以來金石遺文一千卷,有琴一張,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壺;以吾一老翁,老於此五物之間,是豈不為『六一』乎?」蘇軾謫居黃州後,當地一位窮書生馬正卿為他向官府請來一塊數十畝的荒地供耕種,地在郡城舊營地的東面,因取名東坡。並自號「東坡居士」。因為白居易曾在忠州東坡墾地種花,所以洪邁《容齋三筆》卷五說:「詳考其意,蓋專慕白樂天然」,也就是說這是他經歷政治陷井之後,對白居易晚年「知足保和」思想的靠近。(三)謚號、尊號、廟號和年號皇帝的名號就更多了,有謚號、尊號、廟號和年號等名目。謚號是從周代開始的,即帝王、諸侯、高官大臣死後,朝廷按照統治階級的道德標準,根據他的生平行為給他們一個稱號。帝王之謚由禮官議上,臣下之謚由朝廷賜予。用作謚號的字大致可分三類,一類是褒義的,如文、武、昭、景、惠、穆等,二類是貶義的,如靈、厲、幽、煬等,三類是表同情的,如哀、懷、愍、悼等。秦始皇對謚法很不滿意,認為,「子議父,臣議君,甚無謂。」就下令廢除。但到漢朝又恢復了。謚號並不能公正地評價一個國君,而且重複率也較大。一開始多謚一個字,如周武王、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等;後來有謚兩個字及多個字的,如楚考烈王、趙惠文王、包拯謚號孝肅,岳飛謚武穆(後改謚忠武)到漢惠帝後國君謚號一律加個「孝」字,如劉恆謚「孝文」、劉徹謚「孝武」。有些人不是帝王將相,朝廷未必加謚,於是就出現了私謚。.一般是有名望的學者死後其親友門人私下贈送的,如陶潛死後,顏延年為他作誄,謚為「靖節徵士」。黃庭堅死後,門人私謚他為「文節先生」。從唐武后中宗時開始,皇帝還有尊號,即生前奉上的稱號,如唐玄宗在他掌權的開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受尊號為「開元聖文神武皇帝」,宋太祖在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受尊號為「應天廣運仁聖文武至德皇帝」。當然,這都是些阿諛奉承之詞。像這樣在帝王在世時就加號的,還有一種「徽號」,如同治皇帝就給其生母葉赫那拉氏上尊號為聖母皇太后,再加上徽號「慈禧」。也有在皇帝死後奉上尊號的,如唐玄宗天寶十三年(公元754年)給已死的唐高宗上尊號為「神堯大聖大光孝皇帝」,這實際上就是謚號了。封建皇帝在謚號前還有廟號,按照周代宗法,天子的宗廟中奉祀七代祖先牌位,老祖宗或開國君主稱「太祖」(高祖、世祖、),牌位朝正東方向。百世不毀,左邊(朝南面)的叫「昭」,右邊(朝北面)的叫穆,列三昭三穆牌位,昭、穆實際意思就是兒子,太祖的兒子比如說叫太宗,他稱為太祖之昭,牌位排列在太祖左手邊第一個,太宗的兒子比如說叫高宗,稱為太宗之穆,牌位列在太祖右邊第一個,高宗之昭再排在邊第二位……,如此組成七廟。亡國了,就是「一夫作難而七廟隳」。皇帝的代數多了,就不止七個,也就只能祭祀老祖宗和跟自己比較親的了,所以皇帝的「親廟」除了太祖外,奉兩昭兩穆一祖四宗共五世,即當代國君的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和太祖;高祖以上的祖先(除太祖外)就得遷廟,叫祧。皇帝死了,在太廟立牌位祭祀,給他們特立的這些「太祖」、「太宗」之類的稱號就叫廟號。到了漢代,就根據這個宗法,稱漢高祖劉邦為「太祖高皇帝」,稱漢文帝劉恆為太宗孝文皇帝,稱漢武帝劉徹為「世宗孝武皇帝」,即在謚號前加上了廟號(也有隻稱謚號的,如漢景帝只稱「孝景皇帝」)。封建皇帝從漢武帝開始還有年號,已如前述。(四)稱謂上古時期,名和字連著說的時候,一般是字在前名在後,例如孔父(字)嘉(名)、叔梁(字)紇(名)、西乞(字)術(名)、白乙(字)丙(名),如果要連姓氏一起稱呼,則依姓、字、名的順序,如百里(姓)孟明(字)視(名)。漢代以後,名就在字之前了。往往按籍貫、姓、名、字的順序。如魯國孔融文舉,廣陵陳琳孔璋。宋代王安石《游褒禪山記》:「四人者,廬陵蕭君圭君玉,長樂王回深父,余弟安國平父,安上純父。」但也有仿古的,如韓愈《柳子厚墓志銘》寫「劉夢得(字)禹錫(名)」。近代尤甚,如稱「孫中山先生文」等。也有稱姓名時省一個字的,如稱酈道元為酈元,司馬遷為馬遷。上古尊卑等級森嚴,尊對卑稱名,卑自稱或謙稱也稱名,寫傳記記述時稱名;對平輩或尊輩則不能稱名,只能稱字,對父母等則連字都不能稱。這種稱名、稱字表尊卑的辦法一直沿用到後代。像《鴻門宴》中項籍自稱「籍」,他稱劉邦為「沛公」;劉邦為了表示尊敬,連項籍的字「羽」都不稱,而呼「將軍」,自稱「臣」。記事中,張良、樊噲、項莊等都直記其名,但記劉邦時用「沛公」,記項籍時用「項羽」、「項王」,記范增時有時直呼其名,有時稱「亞父」。又如《資治通鑒·赤壁之戰》,記事時,直呼魯肅、劉表、孫權、劉備等人名。魯肅自稱「肅」,周瑜自稱「瑜」,都是謙稱名,而魯肅稱諸葛瑾為「子瑜」,孫權稱周瑜為「公瑾」,稱魯肅為「子敬」,都是敬稱字。也有對臣下或晚輩稱字的,如劉邦說:「夫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張良的字)。」宋濂《送東陽馬生序》稱「東陽馬生君則」,這都是表示親近和勉勵的。甚至對於敵人有時也稱字,如孫權說:「孤當與孟德(曹操的字)決之。」如果稱名,則表輕視、厭惡,如孫權手下抗戰派稱曹操為「操賊」、「漢賊」、「操」或「曹操」,而投降派則稱「曹公,豺虎也。」稱呼之中就表明了政治態度。讀《論語》時會看到稱呼時用名而記事時用字的現象。如《季氏將伐顓臾》中記載:「季氏將伐顓臾。冉有季路(均稱字)見於孔子」,而孔子直呼「求(稱冉有的名)無乃爾是過歟?」這是因為孔子年齡比學生大又是老師,就直呼學生的名,他自己也稱名,如「丘也聞有國有家者」。弟子在老師面前當然也稱自己的名,而且當著老師稱呼其他弟子也稱名,如《侍坐》中「由也為之」、「求也為之」、「夫子何哂由也」就都稱名。反過來,《論語》是孔門弟子和再傳弟子記錄編集的,無論是夫子還是孔門弟子,都是他們的師長最起碼也是平輩,所以記述時,如「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全都是稱字。學者們統計,《論語》中對曾子稱「子」不稱字,對有若也有一次稱子不稱字,所以推想《論語》是曾子和有若的門人記錄的。號,可以自稱;稱別人的號也是表示尊敬的。兩個字的別號稱呼起來就跟稱字一樣,三個字以上的別號也可以壓縮為兩個字來稱呼。所以,有的人甚至以稱號為常,不大被人稱字了。例如:白居易、蘇軾、陸遊常被人稱為白香山,蘇東坡、陸放翁。《五人墓碑記》稱周順昌為蓼洲周公,也是敬稱其號。還有幾種尊稱的形式。稱官名、爵名、官地。如曹操曾以漢獻帝名義封孫權為討虜將軍,《赤壁之戰》中魯肅就說:「孫討虜聰明仁惠。」杜甫做過左拾遺和檢校工部員外郎,世稱杜拾遺、杜工部;王維做過尚書右臣,世稱王右臣;劉禹錫做過太子賓客,世稱劉賓客。以上都是稱官名。南北朝時謝靈運襲其祖謝玄的爵號康樂公,世稱謝康樂,唐代魏徵曾封爵鄭國公,世稱魏鄭公,宋王安石封爵荊國公,世稱王荊公,司馬光封爵溫國公,世稱司馬溫公。這是稱爵名。賈誼曾為長沙王太傅,世稱賈長沙,陶潛曾為彭澤縣令,世稱陶彭澤,岑參曾為嘉州刺史,世稱岑嘉州,韋應物曾任蘇州刺史,世稱韋蘇州。《赤壁之戰》:「豫州(劉備曾為豫州牧)今欲何往?」這都是以官地相稱。封建社會一直是官本位,以上稱呼是最大的尊敬。稱謚號。如稱范仲淹為范文正公,歐陽修為歐陽文忠公,王安石為王文公、岳飛為岳武穆等。稱地望(出生地或住地)。稱姓氏的郡望。如孟浩然是襄陽人,故稱孟襄陽,柳宗元是河東人,就叫柳河東,王安石是江西臨川人,世稱王臨川。顧炎武為江蘇崑山亭林鎮人,就稱顧亭林,康有為是廣東南海人,《譚嗣同》中就說:「今南海之生死未可卜。」所謂郡望,是指某一姓氏世居某地為人仰望,是那個郡的望族,如韓愈在《祭十二郎文》中說得很清楚他是河陽(今河南孟縣)人,但他自稱昌黎韓愈,世稱韓昌黎。這就是因為昌黎韓氏是唐代望族的緣故,換句話說即昌黎是韓氏的郡望。稱室名齋名。宋元以來,文人雅士常自取或由他人賀取居室名或書齋名,如張溥書齋名七錄齋,姚鼐書齋名惜抱軒,蒲松齡書齋名聊齋,梁啟超室名飲冰室,人們就以惜抱先生、聊齋先生、飲冰室主人來稱呼他們後三人,他們也以《七錄齋集》《惜抱軒詩文集》《聊齋志異》《飲冰室文集》來作自己詩文集的名稱。為了表尊敬,可以把幾種尊稱合併起來。比如前述「廬孩蕭君圭君玉」是籍貫加姓名加字;還有如《五人墓碑記》中「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前二人是官名加字加姓加尊稱,後一人是字加姓加尊稱;《登泰山記》中「知府朱孝純子潁」是官名加姓名加字;司馬光的文集稱《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這是爵號加謚號加姓加尊稱。《梅花嶺記》「督相史忠烈公」是官職加姓氏加謚號加尊稱,「馬副使鳴祿,任太守民育」是姓氏加官名加名,如此等等不可盡述。此外,唐代詩文中還常常以排行相稱,或以排行與官職連稱,如白居易被稱為白二十二,元稹被稱為元九,李紳被稱為李二十侍郎。這種排行是按照同曾祖兄弟的長幼次序來排算的,並非同父兄弟的排行。臣子對帝王,稱名稱字等都是大逆不道的,要稱「大王」、「主公」、「陛下」、「皇上」、「萬歲」。《史記·封禪書》稱當時設死的漢武帝為「今天子」、「今上」、「上」,對已去世了的皇帝則稱謚號如「高祖」、「孝文帝」、「文帝」。史書或民間稱呼歷史上的皇帝,夏商直呼其名如禹、啟、湯、盤庚;西周至隋大致是稱謚號,如周文王、齊桓公、漢武帝、隋煬帝;到了唐代,由於尊號謚號泛濫,字數很多,稱呼起來不方便,往往就稱廟號,如唐太宗,宋太祖;明清改變了以前一個皇帝可以用許多年號的狀況,變成一個皇帝固定用一個年號,於是就用年號來稱呼帝王了,如「洪武皇帝」、「崇禎皇帝」、「康熙皇帝」、「乾隆皇帝」。在中國的稱謂中,還有「避諱」的陋習。避諱,就是封建時代對於君主和本人的父、祖父的名字要避免直接說出或寫出,說時要改個音或讀為「某」,寫時要用改字、缺筆、空字等辦法加以迴避,這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現象,是中國極端的封建專制制度下的產物。避諱源起很卑,在《禮記》、《孟子》等書籍中都有記載。《左傳·襄公二十四年》中也有為避魯定公(名宋)諱,改「宋」為「商」的例子。從秦始皇開始,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確立,君主的獨裁統治也更嚴厲。他廢除了謚號,不許臣議君,他當然也要禁止臣民稱他的名字。因為他叫贏政,秦就稱「正月」為「端月」或「征月」,直至現在「正月」的「正」還讀為「征」。因為他父親庄襄王叫子楚,所以就稱「楚國」為「荊國」。秦始皇焚書坑儒,並把還留存於世的史科典籍也按這個諱字標準加以擅改。後代帝王沿襲了這種做法,就形成了一種特有的文化現象。避諱的種類大致可分兩種。第一種是「公諱」,也叫「國諱」,即本朝君主名和已亡的本朝國君名(稱「廟諱」,五代以上的不諱)。如漢文帝名劉恆,漢朝抄寫《離騷》就把「余獨好修以為恆」的「恆」字改作「常」;漢景帝叫劉啟,《史記》就稱微子啟為微子開;漢武帝叫劉徹,就改蒯徹為蒯通,徹侯為通侯。東漢光武帝叫劉秀,就改秀才為茂才;明帝名劉庄,《漢書》中就把莊周寫作嚴周,把隱士嚴子陵改為莊子陵。晉代為避司馬昭諱,改昭君為明君。唐代為避李世民諱,魏徵《諫太宗十思疏》寫「思知止以安民」的「民」為「人」,柳宗元《捕蛇者說》改「民風」為「人風」。唐高宗叫李治,韓愈《送李願歸盤谷序》改「治亂不知」的「治」為「理」。後來,有些皇帝(如宋、明、清)大概是「為民作想」吧,往往用生僻字給自己取名,省得人家不好講話。第二種是私諱,亦稱家諱,即寫文章遇到自己父、祖父的名字,也要迴避。如司馬遷父名談,《史記·趙世家》「張孟談」改為「張孟同」;漢淮南王劉安父名長,《淮南子》全書不用一個「長」字,全改用「修」字代替。有時皇帝為對臣子示恩,也不直稱臣子的父名,如——玄宗嘗器重蘇頲,欲倚以為相,禮遇顧問,與群臣特異。欲命相前一日,上秘密,不欲令左右知。迨夜艾,乃令草詔,訪於侍臣曰:「外庭直宿誰?」遂命秉燭召來。至則中書舍人蕭嵩,上即以頲姓名授嵩,令草制書。既成,其詞曰:「國之瑰寶。」上尋繹三四,謂嵩曰:「頲,瑰之子。朕不欲斥其父名,卿為刊削之。」上仍命撤帳中屏風與嵩,嵩慚懼流汗,筆不能下者久之。上以嵩杼思移時,必當精密,不覺前席以觀。唯改曰:「國之珍寶。」他無更易。嵩既退,上擲其草於地曰:「虛有其表耳。」(嵩長大多髯,上故有是名。)左右失笑。上聞,遽起掩其口,曰:「嵩雖才藝非長,人臣之貴,亦無與比,前言戲耳。」其默識神覽,皆此類也。(出《明皇雜錄》)(譯文:唐玄宗曾經很器重蘇頲,準備依靠他作宰相,對他的禮節待遇和詢問問題,與所有的大臣都很不一樣。想下令讓他做宰相的前一天,皇上秘密行動,不想讓左右的人知道,等到黑夜過去,才找人寫詔書。皇上向侍臣打聽說:「外庭是誰值宿?」就派人拿著蠟燭去叫來,到了一看是中書舍人蕭嵩。皇上就把蘇頲的姓名交給蕭嵩,讓他起草制書。寫完之後,那上面有句詞說:「國之瑰寶」,皇上斟酌了三四次,對蕭嵩說「蘇頲是蘇瑰的兒子,我不想使用他父親的名諱,你替我改正過來。」皇上因而讓人撤出帳幕中的屏風給蕭嵩使用。蕭嵩慚愧恐懼流出了汗,很久時間不能下筆。皇上以為蕭嵩思考了一段時間,一定應當是很精密了,不知不覺走到蕭嵩的坐席去看,只改成:「國之珍寶」,別的都沒有更改。蕭嵩退出去之後,皇上把他草寫的紙扔到地上說:「真是白白地有個好外表。」左右的人失聲笑了出來。皇上聽見了,急忙站起來掩住口說:「蕭嵩雖然不善長才藝,人臣的尊貴,也沒有人比得上,剛才說的是笑話。」皇上的默默觀察識別和用心神去看人,都象這樣。)避諱,本來只限君父等男姓,母則有字無名,不必諱,但歷史上也有對女姓避諱的例子,如漢代避劉邦皇后呂雉諱,改「雉」為「野雞」,晉代為避簡文皇后鄭阿春諱,改「皮裡春秋」為「皮裡陽秋」,改富春為富陽,改蘄春為蘄陽,唐朝為避武※諱,改「詔」為「制」,改「照」為「昭」或「潤」。《紅樓夢》里林黛玉之母叫賈敏,林黛玉念書念到「敏」字均讀為「密」,寫敏字都缺一筆。避諱到了唐代,明確寫入《六典》,成為法律。朱星先生再綜合韓愈《諱辨》和《白虎通義·姓氏》上的五不諱等,共總結為八條:1.姓是大家共同的,名才是自己獨有的,所以諱名不諱姓;2.名若有兩個漢字,只諱一個字,如孔子母名徵在,諱徵不諱在,諱在不諱徵;3.不諱嫌名,即不諱同音字,如唐朝諱李世民的「民」,但不必諱同音的閩、敏、皿、氓等字;4.父已死,不諱祖名;5.君主面前不諱父名;6.詩書不諱,即不可因諱父名而擅改詩書;7.臨文不諱,即上奏章時不諱父名;8.郊廟不諱,即在神前不諱,皇帝七廟、七代(漢改為五代)以上的祖名就可不諱。顧炎武《日知錄·氏族》和金埴《不下帶編》還指出:活著時叫名,死了後才叫諱,有人問別人的名字時說:「尊諱?」就在咒人已死了。避諱的方法,從上邊的例子可看出有如下幾種:1.改字。主要是用同音字或近義字代諱字。如漢宣帝名劉詢,就改荀卿為孫卿(這是「避嫌名」了),這是因為荀與詢音完全相同,就改個音近字「孫」。如果連音近字也要避,就只好改為音不同而義相近的字了,如漢武帝名劉徹,例改蒯徹為蒯通,因通、徹二字近義,東漢明帝叫劉庄,就稱嚴子陵為莊子陵,因庄、嚴近義。也有改字體的(包括拆字,如為避石敬塘諱,把姓敬的改姓苟姓文),另改名的(如改「雉」為「野雞」)。2.缺筆,如避孔聖人諱,寫「丘」字時就不寫第4筆,避康熙帝玄燁諱,凡寫「玄」字均不寫最後一點,這個諱字均讀「某」。3.空字。遇到該避諱的字,打個方框或寫「上諱」二字說明。避諱完全是封建時代等級制以勢力壓人不講道理的表現,它給讀書人造成許多桎梏陷井,使一些人輕則挨訓,重則失去參加科舉取功名的機會或有生命危險。讀書人動筆時,要牢記當朝應避什麼諱,還要依當代該避諱的字去改古籍,又要把前代避諱而當代不須再避諱的字改過來,有的改了,有的沒改,這給我們今天閱讀文言文也造成極大的混亂,真是無一是處。現代社會講究人權、平等,我們要徹底批判這種東西。但學習文言文,有點這方面知識還是必要的,陳垣先生說:「然反而利用之,則可解釋古書之疑滯,辨別古文書之真偽及時代。識者便焉。」比如《戰國策》改楚為荊,我們大概可推斷著作或成書年代可能在秦朝,又如有宋版書不避南宗君諱者,就可斷定是北宋版本。而不懂一點這方面知識,就可能在理解中出現謬讀,如白居易當「江州司馬」,就不能理解為「負責江州軍事的長官」,因為唐代的「司馬」就是漢代的「治中」,是「主眾曹文書」的文職官員,這樣改是避唐高宗李治的諱。中國是禮義之邦,很講禮貌、客氣,人與人之間還有一種稱謂方法,是與姓名無關的謙稱和尊稱,它主要是通過代詞、形容詞和副詞來表達的。謙稱對己。如古代王侯自稱「寡人(意為寡德之人)」,不穀(意為不善),孤(孤家寡人)、趙太后稱自己「老婦」,國君夫人對諸侯自稱「寡小君」,臣下對君主自「臣」「愚」(諸葛亮《出師表》「愚以為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對別國稱自己國君為「寡君」,稱本國國君夫人也稱「寡小君」。人們對尊輩平輩的謙稱之辭有:「仆」(司馬遷《報任每書》「仆非敢如是也」),「不才(材)」(宗臣《報劉一丈書》「則不才益將何以報焉」)、「不肖」(陳淵《與廖用中中丞書》:「碑字如苦要不肖寫,急遣人來喻」)、「小人」(《鄭伯克段於鄢》「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小子(《太史公自序》「小子不敏」)、小可(《元曲選·燕青博魚》「小可汴梁人氏」)、區區(歸有光《山舍示學者》「則區區與諸君;論此於荒山寂寞之濱」)、「老拙」(蘇軾《與孔毅父書》「甚非老拙所堪也」)、老朽(蘇軾《與馮祖仁書》「非老朽所敢當」)、妾(女子謙稱自己,《孔雀東南飛》「妾不堪驅使」)。以上詞語,現在均可譯為「我」。還有像《報任安書》「太史公牛馬走」,那就更謙虛了。尊稱(敬稱),對他人。君主稱臣下為愛卿、卿(《赤壁之戰》「卿欲何言?」)、君(《赤壁之戰》「君言當擊,甚與孤合」)、公(《赤壁之戰》卿與子敬,程公便在前發)。臣下敬稱君主為主公,明公(《後漢書·鄧禹傳》「但願明公威德加於四海」)、君(《扁鵲見蔡桓公》「君有疾,在腠理」)、大王(dàiwáng)(《廉頗藺相如列傳》「臣嘗從大王會燕王境上」)、陛下(陛bì,台階,特指皇宮的台階。意為不敢直陳皇帝而轉託站在台階下的侍從轉達),稱皇太后為媼(《觸龍說趙太后》「老臣以媼為長每君計短也」)。尊稱之辭還有:子(劉基《賣相者言》「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君(高適《別董大》「天下誰人不識君」)、足下(戰國時敬稱君主之辭,後用於下稱上或同輩相稱的敬詞《史記·季布列傳》「且仆楚人,足下亦楚人也」)、卿(《孔雀東南飛》「我自不驅卿」)、先生(《戰國策·齊策》「諾!先生休矣!」)、公(《廉頗藺相如列傳》「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相公(《芋老人傳》「相公若自郡城走數十里」)。以上尊稱均可譯為「您」。後來的老兄、老丈、老伯等稱呼,也是尊稱。除此之外,人們之間表示客氣,還可用一些形容詞和副詞。如用形容詞「令」(善的美好的)來稱對方的親屬,如稱對方父為令尊,對方母為令堂,其餘可推廣到令妻、令子、令愛(女)、令弟、令妹、令侄、令親;稱自己的親屬則謙稱為家父、家母、荊妻、拙內、舍弟、犬子、小女。還可用表謙敬副詞,用來修飾動詞,作狀語,表達對對方的尊敬和自己的謙慕。如奉(楊炯《奉和上元※宴應詔》,袁宏道《答友人書》「奉勸吾兄」)、承(白居易《與元九書》「常欲承答來旨」)、謹(《鴻門宴》「張良曰:謹諾」)、敬(《觸龍說趙太后》「太后曰:『敬諾,年幾何矣?』」、請(《廉頗藺相如列傳》「臣請完璧歸趙」)、幸(《廉頗藺相如列傳》「大王亦幸赦臣」)、敢(《答司馬諫議書》「則非某之所敢知」,《滕王閣序》「敢竭郡誠,恭疏輕引」)、猥(《出師表》「猥自枉屈」)、辱(柳宗元《答元饒州論政理書》「奉書辱示以政理之說」)、竊(賈誼《論積貯疏》「竊為陛下惜之」)、伏(枚乘《七發》「伏聞太子玉體不安」)、伏惟(李密《陳情表》「伏惟聖朝以孝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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