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香港公共衛生危機的前世今生

去年7月初,香港啟晴邨部分公屋被曝食用水中含鉛量超標,引起公眾極大關注。事情迅速發酵,不但許多公屋發現同樣問題,一些私人屋苑以及幼兒園、學校也發現食水含鉛超標。社會輿論嘩然,港府頓成眾矢之的。

兩個星期後,行政長官梁振英宣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對事件展開獨立而全面的調查。8月中旬,梁振英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法官陳慶偉、原申述專員黎年為獨立調查委員會主席及成員,於九個月後,也即今年5月提交最終調查結果。

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但港府對這起公共衛生危機的階段性應對已經取得明顯效果。儘管立法會裡議員仍在揪著政府不放,但政府採取的大規模補救措施安定了民心,事發之初的社會恐慌已經消除,輿論對政府綿亘半年的批評之聲亦跡近消散。

輿論漫長的吊打,並非因為港府的應對多麼糟糕。而是因為,表揚與讚美政府從來不是香港媒體的習慣,政府做好事是應當應分,沒人唱讚歌,事情做壞了或做得不夠好,則鳴鼓攻之。所以,媒體不須讚美政府,只要不批評,政府就可以燒高香了。

政府未壟斷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布權

去年7月5日,公立的香港電台最先報道了發現食水含鉛的新聞。報道指,民主黨在4-6月間,在九龍西13座大廈的住戶中,抽驗27個水質樣本的銅、鉛、鋅及銀等重金屬含量,結果發現,啟晴邨賞晴樓及樂晴樓水質樣本的含鉛量,曾一度超標2.8倍及0.1倍,每公升含38克及11微克的鉛。

與此同時,香港房屋署卻宣稱,已在啟晴邨11個地點收集食水樣本,結果顯示,所有的樣本含鉛量都符合世衛標準。

然而,五天之後,政府部門機構即改口,聲稱已證實,水務署在30個抽驗樣本中發現4個含鉛量超標,其中一個驗出含鉛23微克,高出世衛標準一倍。

在香港,在政府化驗所之外,還有政府承認資質的私人化驗所,政黨、媒體以及社會一般機構可以委託這些民間化驗機構進行相關化驗,媒體可以自由發布化驗結果。政府不能壟斷髮布權,也就無法壟斷真相。

例如,政府承認存在食水含鉛超標後,宣布除了發現問題的屋邨,額外為10個公共屋邨抽驗食水,包括9個於2013年落成的新屋村,以及2001年落成的葵聯邨一期,共涉及逾2.4萬戶。但是,政府宣布這一決定的一周後,《星島日報》報道,《東周刊》抽驗未被政府納入監測範圍的兩個公共屋邨和一個私人屋苑,發現與啟晴邨屬同一建築商的紅磡邨第二期,五個食水樣本中兩個含鉛量超標,其中最高的超過世衛標準近兩倍。

《太陽報》更派員赴澳門、上海、深圳等地,化驗當地水質,結果均未發現食水含鉛超標,該報將這一結果發布出來,督促政府改進本地的水質。

從七月到九月,媒體的「新發現」此起彼伏。社會對食水含鉛超標的關注,迅速從公共屋邨延伸到私人屋苑、學校以及幼兒園。政府不得不因應這一局面,制定全面策略,擴大抽驗範圍,將驗水範圍全面擴大至2005年後落成的所有屋邨。

到8月27日為止,共檢測了3404個屋邨的水樣本,其中91個水樣本的含鉛量未能符合世衛標準,佔總數的2.7%。這一驗水範圍及規模,遠非當初所可比擬。

同時,政府還為全港約980家幼兒園優先驗水。

與媒體一樣,政黨在食水含鉛超標事件中也不斷發揮「扒糞」的本事,促使事態不斷明朗。

民主黨是食水含鉛超標事件的始作俑者,也在整起公共衛生事件中「發現」「斬獲」最多,在多處屋邨驗出食水含鉛超標。政府方面及左派報紙曾經一度質疑其將事件政治化,但主流輿論更著眼於其發現的問題本身與公眾利益的關聯,只看效果,無人質疑其動機。

屬於建制派的民建聯,是香港最大的政黨。在食水含鉛超標事件爆發之初,該黨與政府一道,否認食水含鉛超標事實的存在。隨著事態的發展,民建聯迅速轉舵,宣布該黨在美東邨驗出食水含鉛超標,並呼籲政府儘快為發現食水含鉛超標的屋邨更換水喉(編者按:即水管)。

此外,一些區議員也獨立地公布自己的化驗結果。

沒有愚昧的公眾,只有需要問責的政府

所謂食水含鉛量超標,是指水質樣本內的鉛成分超過每公升10微克的標準,這一標準是由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旨在從人類健康角度出發,為各國制定水質標準提供一個依據。

鉛是在地殼中天然存在的金屬,由於易被開採和使用,已廣泛地應用於人類的許多產品中,例如油漆、陶瓷、管道和管道材料、焊料、汽油、電池、彈藥和化妝品等。由於被廣泛使用,鉛可以在空氣、土壤、水,甚至家居中被發現。

根據世衛的指引,鉛可以由進食、吸入和皮膚吸收進入人體。若過量接觸及被人體吸收,對健康會造成很大傷害,例如導致貧血、高血壓、胃腸道徵狀、腎功能受損、神經系統受損、生育能力受損和孕婦流產、死產等。嬰兒、幼兒(6歲以下)和孕婦特別容易受到鉛所帶來的毒性影響。

香港從1993年起,一直採用每公升水含鉛10微克的世衛標準檢測食用水水質。

「每公升10微克分量大約相當於40個標準游泳池總水量的一滴水。自1994年起,水務署供水至接駁點的水質已完全符合世衛標準。」事件爆發近兩個月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食水含鉛問題時,這樣解劃世衛制定的食水含鉛標準的概念,潛台詞或許是委婉地告訴公眾,對於食水中含鉛不必過於恐慌。

但是,食水含鉛超標問題被揭之初,香港民眾中確曾爆發過恐慌。

在政府承認存在食水含鉛超標的當日,也即去年7月10日,涉事地區的居民擔心食水影響健康,超市中的樽裝水(編者按:即瓶裝水)被搶購一空。在衛生防護中心、房屋署、醫院管理局的醫生先後於啟晴邨、葵聯邨召開的居民大會上,居民更是情緒激動,有9歲小童高喊政府不應再收水費。

7月13日,衛生防護中心公布,啟晴邨滿晴樓一名72歲男子感染退伍軍人症,曾入住深切治療部。公眾聞訊爆發恐慌,紛紛致電衛生署登記驗血,兩天內,共有604名啟晴邨及葵聯邨的居民登記驗血。

然而,無論媒體還是政黨,都沒有對民眾的恐慌發表微詞。社會的聚焦點,牢牢指向政府的應對、對政府的問責。政府應對得宜,民眾的恐慌就會消弭於無形。

媒體是監督、問責的主力軍。整個事件中,主流媒體如《信報》、《東方日報》等,恪盡職責,致力於發掘食水含鉛超標的成因,追問政府的監管失責。

風波乍起的7月11日,政府即公布,負責為啟晴邨進行水管接駁工程的是水喉匠林德深,且同樣經過林德深承包工程的還有屯門龍逸居、長沙灣邨、沙田水泉澳邨、葵涌葵聯邨等屋苑。此言一出,不但林德深立時成為輿論焦點,數以萬計的居民更頓時陷入恐慌。

三天後,《信報》發表題為「飲水思『鉛』,找替罪羊不如亡羊補牢」的社評,指「事件的真相尚未明朗,還有許多疑問有待追究。然而迄今為止,政府難免予人一個不良印象,就是急就章找一隻『替罪羔羊』,將矛頭指向一個區區水喉匠。」

社評還指:惟目前調查才剛展開,卻已造成了一個「未調查先卸責」的尷尬局面,再次反映回歸之後特區政府的危機處理手法差勁。

進入10月,歷時三個月的這場公共衛生危機得到紓解,食水含鉛超標的原因,初步查明為水喉焊接物料含鉛。不過,媒體並未絲毫放鬆對政府的問責。

此時,水務署與房委會分別就鉛水事件完成了中期報告。在談及事件成因時,主要歸於認識不足與制度未能配合,然後是亡羊補牢、即時採取補救措施,云云。至於是否有官員應對事件負責,兩份報告都避而不談,以「吃一塹長一智」輕輕帶過。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則在10月8日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回答議員質詢時表示,「現時看不到任何證據,顯示有公務員執行當時的制度時有不足,個人需要負責。」

政府的這些表態,激起輿論強烈的質疑聲浪。

《明報》第二天即以「鉛水事件勿諉過制度 究責官員挽市民信心」為題,刊發社評,直指林鄭月娥上述言論「難以令人信服」。社論引用《水務設施條例》的規定,旗幟鮮明地認為,水務署對此次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罪人。

林鄭月娥是特區政府的第二號人物,《明報》的社評對其絲毫不假辭色,指其背後的邏輯是,只要制度沒有規定,公務員不作為,即使發生了事情也毋須負責。社評認為:「退一步說,即使制度有問題,則制度並非天掉下來、地長出來,而是由人設計制定,則水務官員與這個有問題的制度,也脫不了關係,仍然是始作俑者,要負起責任。」

社評進一步指:「若相關官員為自己的作為與不作為毋須負責,則水務署不可能脫胎換骨,只會繼續僵死在制度程序的迷思之中。一旦如此,難望他們會積極進取地善盡職責,為食水安全而謀,市民也不可能從根本上恢復對食水安全的信心。」

在媒體頑強問責的同時,立法會是另外一個向政府展開問責的戰場。

香港立法會的職責之一,是監察政府的施政。食水含鉛超標事件發生後,以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為首的港府一眾高官,多次到立法會接受議員的質詢。每次質詢,都火藥味甚濃。泛民議員指斥政府應對工作敷衍拖拉,強烈要求對相關官員予以問責。

香港立法會具有極高的透明度。除極少數閉門會議外,立法會的大部分會議都向媒體與公眾開放。每次會議的記錄以及每位議員對議案的投票結果,均可以在立法會的網站檢索到。

去年9月初,食水含鉛超標事件如火如荼之際,我與家人到立法會參觀,正逢政府官員接受議員質詢。在第一會議室外門,隔著窗戶往裡看,有議員在發言,林鄭月娥正低頭認真地記著筆記。

港府:及時而透明的應對

平心而論,儘管香港輿論對政府始終抱著批評與挑剔的立場,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我認為港府對於這起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已經相當可圈可點。

首先是應對的及時。7月10日房屋署公布啟晴邨一批食水樣本含鉛超標後的翌日(星期六)早上,林鄭月娥即主持跨部門的工作會議,統籌跟進工作。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已經舉行14次會議。

重要的是切實而有效的補救措施。在特區政府的主導下,到去年11月初,受影響屋邨的四個承建商已採取紓緩措施,包括為居民免費安裝獲得美國國家衛生基金會(NSF)53認證可減低鉛含量的濾水器,並將在兩年內免費為住戶更換濾芯。

房委會則為居民提供樽裝水。截至十一月二日,一共派發了約655萬支樽裝水,涉及開支約3950萬元。

對於輿論強烈要求的追究承建商責任問題,在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結論沒有出來之前,特區政府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已於去年9月30日決定,對四個承建商(以及兩間關聯公司)實施初步的懲處措施,即房委會於本年三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七個月內發出的新工程標書,這六家公司將不會獲得考慮。當中涉及七份合約,約18 000個出租公屋單位及資助出售單位。同時,投標小組委員會決定從二○一五年十月一日開始,將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瑞安承建有限公司及有利建築有限公司從房委會優質承建商名錄組別上除名。

港府對事件的應對具有很高的透明度。事件爆發後的近兩個月中,政府舉辦了14場新聞發布會,平均三天多一次,每次都是相關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出席發布會,回答記者提問如儀。

為了規避公眾擔心的「自己人查自己」的現象出現,獨立調查委員會聘請了多位中立而專業的人士擔任委員,其中包括兩位美國哈佛大學的教授,以及在香港享有很高聲譽的司法界人士。獨立調查委員會已經展開問詢工作,並開設自己的網站,每次問詢的內容,都巨細靡遺地記錄在案,公佈於眾。

正是在上述多元張力的作用下,港府在應對此次極具挑戰性的公共衛生危機時,才一次次把事情做對,沒有跌入事情初起時媒體預警的又一次管治危機的陷阱之中。

當然,在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結果出來之後,如何對政府官員問責,仍然是港府需要審慎而負責地回答的問題。

(原標題:《香港近期一起公共衛生危機的前世今生》,發出時略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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