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嘉慶後半期的大埔知縣
清代嘉慶後半期的大埔知縣
鄧旺林
清代嘉慶朝共二十五年。本文所說的嘉慶後半期指的是嘉慶十二年至二十五年這段時間。這一時期的大埔知縣,據道光《廣東通志》(俗稱「阮通志」。下稱道光省志)(1)卷五十「職官表四十一」所記,共有三位:1、徐一麟,十二年任(指蒞任。下同);2、特剋星阿,十八年任;3、宋揚光,二十四年任。而民國年間饒宗頤等纂修的《潮州志》(2)(下簡稱「民國潮州志」)之「官師志四」除「據阮通志」照記了這三位以外,還加上了一位二十五年上任的於學質。而在同治、民國《大埔縣誌》(《大埔縣誌》下簡稱「縣誌」)中則記為:徐一麟,十二年任;特克生阿,二十三年任;於學質,二十五年任。
經查閱有關資料可知,道光省志、民國潮州志所記的這位特剋星阿與同治、民國縣誌所記的特克生阿是同一個人。所見其他史志中均記其為特剋星阿,下統一記為特剋星阿。
下面先簡單介紹一下這幾位大埔知縣。
一、徐一麟
徐一麟,號牧庵,是浙江平湖人,嘉慶七年(壬戌,1802)進士。在大埔任知縣期間,聲譽極佳。同治縣誌卷十五「名宦」中有其簡傳,記其「嘉慶十二年由進士令埔。廉明仁恕,有慈父神君目。民奉立長生牌以志遺愛。其《夜坐觀音堂雜感》句云:瘠民以肥己,固有天理在。誠保赤心所流露。」據民國潮州志記載,徐一麟曾於嘉慶十六年署任普寧知縣(其後任是福建長樂副貢馮泉,十七年到任)(3)。民國潮州志和光緒《海陽縣誌》(此海陽縣指潮州府屬的海陽縣。(4)下同)均記徐一麟於嘉慶十七年任海陽知縣。
據《嘉慶實錄》第263卷記載,嘉慶十七年,時任兩廣總督的蔣攸銛等人以提出「海陽縣要缺需員整飭」。並以「海陽縣一缺,系潮州首邑。俗悍訟繁,素稱難治」,而「徐一麟先經署任,民情悅服,械鬥漸息」為由,奏請「仍以徐一麟調補」。該奏請於當年十一月二十日得到嘉慶帝批准。由此看來,徐一麟在實任海陽知縣之前,曾先經署任並有良好的政績。
徐一麟實任海陽知縣後,最遲在嘉慶二十二年二月,被「委令領運銅斤」(5)。此後曾於道光元年(1821)署任三水知縣,道光二年調回浙江任職(6)。
二、特剋星阿
特剋星阿是滿州正紅旗人。關於其出身,有多種說法。同治、民國縣誌記其為「供事」。民國潮州志記為「貢生」(7)。民國《饒平縣誌補訂》則記其為「武庠生、供事」(8)。
道光省志和民國潮州志均有特剋星阿於嘉慶十八年任大埔知縣的記錄。而從其他的史志資料中我們還得知:特剋星阿於嘉慶二十年署任饒平知縣,嘉慶二十三年任電白知縣(9)。在二十四年曾為隋譙國夫人冼氏重立石碑(10)。
關於特剋星阿先任大埔知縣,後任饒平知縣的「證據」有二。一是民國《饒平縣誌補訂》記其於嘉慶二十年「由大埔知縣遷任」(見卷之八「職官二五」)。二是嘉慶二十二年二月兩廣總督蔣攸銛和廣東巡撫董教增聯名奏請委派特剋星阿替代徐一麟署任海陽知縣的奏章。奏章中說:「海陽縣知縣徐一麟委令領運銅斤。所遺海陽縣系海疆沖、繁、難兼三要缺(11),民俗刁悍,政務殷繁。非初任人員所能勝任。查有現代理饒平縣事大埔知縣特剋星阿,年壯才明,堪以調署。其饒平縣缺先經請以開平縣知縣孫海觀調補。應即令該員先赴署事,以專責成。」(12)從「硃批」的「覽。欽此」看來,蔣、董的這一奏請應是得到了批准。
據光緒《海陽縣誌》卷十「職官表三」和民國《潮州志》「官師志三」所記,嘉慶朝的海陽知縣,在徐一麟之後共有二人:浙江監生沈德溥,二十三年任(13);福建進士謝邦基,二十四年任。
據《嘉慶實錄》第351卷記載,嘉慶二十三年(戊寅,1818)十二月初九日,嘉慶帝命吏部就沈德溥「調補海陽縣知縣,是否合例,應准應駁」,「核議具奏」。由此看來,沈德溥應是二十三年十二月中旬之後才授任海陽知縣。那麼,從嘉慶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間,也就是徐一麟離開海陽縣後,到沈德溥任職海陽縣之前,特剋星阿有可能曾署理海陽縣事。
同治縣誌記特剋星阿二十三年任大埔知縣(應該是屬於署任。因為未見於道光省志的「大埔職官表」(14))。看來特剋星阿很可能是在嘉慶二十二年調署海陽知縣,又於次年在沈德溥尚未赴任海陽之前已署任大埔(海陽縣則另委員署任知縣),而同年即調任電白知縣。
三、宋揚光
宋揚光,江蘇長洲人,附監(15)。經查閱光緒《廣州府志》、道光四年(甲申,1824)重鐫的《直隸南雄州志》(下簡稱「道光南雄州志」)等得知:宋揚光曾於嘉慶十七年任廣州府番禺知縣(其後任是山東歷城進士汪長齡,二十年就任)(16),道光四年(甲申,1824)正月署任南雄直隸州知州(曾任道光南雄州志的「參訂」者)(17),道光五年復任番禺知縣(18)。
四、於學質
民國潮州志和同治、民國縣誌均記於學質為「湖南人,監生」。從道光省志對其任職大埔並無記錄來看,於學質當年應是署任大埔知縣。光緒《海陽縣誌》卷十「職官表三」和民國潮州志「官師志三」記道光八年海陽知縣於學質也是「湖南人、監生」(其後任是安徽監生葉承基,道光十一年任)。看來這位海陽知縣與同治、民國的大埔縣誌和民國潮州志所記的大埔知縣於學質應是同一個人。(19)
據我們掌握的有關材料看來,嘉慶後半期的大埔知縣可能還不止上述四位。
清代大埔三河梓里人鄧光昭(20)在其《自記行略》中提到:因父墳被人挖劫,其於嘉慶二十年(乙亥,1815)七月起,「歷控縣主三任,上告府、道、臬憲」,整整打了一年的官司。由此可知,從嘉慶二十年七月至嘉慶二十一年七月這前後兩年實足一年的時間裡,大埔曾有過三任知縣(21)。
大埔三河梓里舉人范引頤在其《詳記灘役原由,分合原委》一文中記其於嘉慶二十一年(丙子,1816)離鄉赴京以應次年舉行的舉人大挑之前,為維持村內合辦蓬辣灘役的局面,曾「毅然呈請縣主宋,出示永禁拆辦」。由此可知,范引頤在嘉慶二十一年上京之前所見的大埔知縣是姓宋的。這宋知縣有可能就是宋揚光。可惜范引頤沒有記下宋知縣的名字,而我們又只知道範引頤是在嘉慶二十一年北上,並不知道其動身的具體月份,更不知其去見宋知縣的具體時間。
鄧光昭所說的「縣主三任」,第一位有可能就是特剋星阿(如果其當時尚未赴任饒平縣的話),第二位則是特剋星阿的繼任者(雖未知其姓名,但可知其是代理知縣);第三位則很有可能就是宋揚光。(22)
綜上所述,可見同治、民國大埔縣誌對於嘉慶朝後半期的大埔知縣的登記存在較多空白。
下面我們根據上述材料試將嘉慶朝後半期的大埔知縣開列如下:
嘉慶十二年 — 十六年:浙江平湖進士徐一麟
嘉慶十六年 — 二十年:正紅旗人特剋星阿。這位特剋星阿有可能在嘉慶十六年便已署任大埔知縣。至十八年起實任。至於在其之前有無其他人先行署任則尚不清楚。
嘉慶二十年 — 二十二年:×××(姓名、任期均未得知),宋××(有可能是下面提到的宋揚光)。
嘉慶二十三年 — 二十四年:特剋星阿(回任,署任),江蘇附監宋揚光(可能是回任)。宋揚光在二十四年實任大埔知縣。其是否特剋星阿的繼任者,尚未得知。其離開大埔的時間,有可能是在嘉慶二十五年。
嘉慶二十五年:湖南監生於學質(署任)
這雖然還只是一種猜想,但至少比同治、民國縣誌所記比較豐富而且接近史實。我們期待獲得更多史料,讓這一史實得到還原。
【注】
1.嘉慶、道光年間兩廣總督阮元主持修纂。道光二年(1822)刻本。
阮元:江蘇儀徵人。嘉慶二十二年九月(1817.10)~道光六年五月(1826.6)任兩廣總督。
2.民國三十八年鉛印本。
3.民國潮州志註明是「據普寧新志稿補」。
4.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設海陽縣,隸屬山東省登州府。潮州海陽縣於民國元年(1912)更名為潮安縣。
5、12.詳見台灣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保存的第050714號「軍機處檔摺件」。銅斤:指一定份量的銅錢。
6.據嘉慶《三水縣誌》和范引頤之《送徐牧庵卸篆三水將調江南》(七絕十一首)。范引頤:大埔三河梓里人,舉人,時任三水儒學教官。
7.民國潮州志在「大埔知縣表」中只記特剋星阿是「正紅旗人」,未記其出身;而在「饒平知縣表」中則記其為「正紅旗貢生」。
8.見該志卷之八「職官二五」。民國《饒平縣誌補訂》:民國三十四年(1945)修,1951年成書,由陳沅編纂並手抄。陳沅(1885—1958):字梅湖,號光烈。廣東饒平人,清末秀才。曾任孫中山先生秘書室主任。還擔任過廣東通志館編纂,曾參修民國《大埔縣誌》。1925年八、九月間曾任大埔縣長。
9.見道光《廣東通志》卷五十二「職官表四十三」P17。其後任是直隸蔚州進士段克宗,嘉慶二十五年任。
10.道光《廣東通志》:「隋譙國夫人冼氏墓在(電白)縣北山兜娘娘廟後,遺址猶存,碑佚,嘉慶二十四年知縣特剋星阿重立碑。」
11.清代的府、州、廳、縣,按照「沖」(地當孔道者)、「繁」(政務紛紜者)、「疲」(賦多逋欠者)、「難」(民刁俗悍,命案盜案多者)的考語分為不同等次。考語字數越多,地位就越重要。
13.光緒《廣州府志》卷二十九「職官十三」P23記沈德溥是順天籍浙江監生,二十二年任花縣知縣。
14.光緒《廣州府志》卷二十三「職官表七」P23:「阮通志權攝官概不列職官表」。
道光省志刻印於道光二年,距嘉慶二十三年不過四五年時間,如果特剋星阿在嘉慶二十三年任(不是署)大埔知縣,道光省志應該不會漏記。
15.據道光南雄州志所記。對於宋揚光的籍貫,道光省志、民國潮州志和同治、民國縣誌均只記為江蘇。至於其出身,則與道光南雄州志所記相同。
16.見光緒《廣州府志》卷二十五的「職官表」
17.見道光南雄州志卷四「職官志二」和「卷之首」。該志 「卷之首」記「參訂」人是「署南雄直隸州知州、大埔縣知縣宋揚光」。
18.見光緒《廣州府志》卷二十五的「職官表」
宋揚光復任番禺知縣後的情況不詳。光緒《廣州府志》卷二十五的「職官表」記其後任是江蘇元和的監生吳毓鈞,於道光九年蒞任。由此看來宋揚光復任番禺知縣有四五年時間。而在該志同卷中又記有於道光六年任番禺縣丞的宋揚光(其後任是河北正定人閻履元,於道光七年上任,九年復任),而且這位宋揚光也是江蘇長洲人,但該志未記其出身。不知其是否即復任番禺知縣的宋揚光。如果是的話,那就意味著這位宋揚光復任番禺後,只當了一年左右的知縣就被降為副職。那麼,道光七、八這兩年(或許時間還要長些)的番禺知縣又不知道是誰了。
19.而在以下地方志中所記的於學質是否即曾署任大埔知縣的於學質,目前尚未清楚:
光緒《廣州府志》卷二十七「職官表十一」記其為桃源人,監生,嘉慶十三年署任廣州府龍門縣知縣(後任是陝西三原進士賈天培,十五年署)。清代有兩個個桃源縣,一在江蘇省淮安府,一在湖南省常德府。民國初年,規範統一地名時,才將江蘇桃源縣改稱泗陽縣。若於學質是湖南桃源人,則此人與同治縣誌所記於學質很可能是同一人。不然就是另一個人。
光緒《茂名縣誌》卷四「職官表」記於學質是江蘇桃源人,監生,嘉慶十四年署茂名知縣(後任:張廷干「順天大興監生,嘉慶十五年署)。若該志所記無誤的話,則這個於學質與同治《大埔縣誌》所記的於學質便是同名同姓的兩個人。
光緒《廣州府志》卷二十九「職官表十三」記於學質曾任清遠知縣,未記其籍貫與身份,亦未記其何年任。從其名列嘉慶十二年任的江西南城進士蔡夢麟之前來看,應是在嘉慶十三年之前(含當年)上任。
20.鄧光昭曾長期充當清代大臣程含章的幕僚。詳見拙作《大埔布衣鄧光昭與清代大臣程含章關係匪淺》(載新浪網「芙蓉書閣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gdwl)
21.前後兩年間出現三任知縣並不奇怪。甚至還有在同一年內出現三任知縣的。據光緒《廣州府志》卷二十五記載,在道光九年,番禺縣一年內就出現過三任知縣:吳毓鈞(江蘇元和人,監生)、潘尚楫(浙江會稽人,舉人)、胡椿(江西湖口人,貢生)。
22.當然這只是出於猜測。如果這種猜測不能成立的話,那麼嘉慶朝後期的大埔知縣的人數就更多了。
2015.10.30初稿,2016.01.28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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