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間歲月走過時光

偶爾翻翻自己曾寫過的文字,或多或少有一些觸動。那些發生過,已經遠走的過去,彷彿還在昨天。自己還是那個喜歡抬望天空的小孩,成天做著美麗而不符實際的幻想。在晨霧裡奔跑,在夕陽下輕眯。坐個小板凳,星月燦爛中聽老人講故事和他們的青春。春天裡,喜歡做的,就是約幾個夥伴在田野間,道路旁摘采各色各樣的鮮花,束成花束,相互贈送,累了就回來。夏天拔花生,抓知了,吱吱呀呀地叫。到鄰村的山林里打野山竹,吃得滿口黃牙。等颱風過後,就捉螳螂,養在自己床上的蚊帳里,生出一顆又一顆的灰赤色的蛋。秋天,風有點兒大,蜻蜓滿天飛舞,結個網,瘋狂地亂喊亂叫地罩拿。坐在石拱橋上,看著枯黃的竹葉順著小溪流走。冬天裡,挖個坑,用泥土徹成一座土拱,拾來柴火燒烤,悶熏蕃薯。被村裡的大嬸大媽追趕,只因我們偷挖了她們的蕃薯,回家後被父母訓罵。

我是個不喜歡寫日記的人,記錄性的隨筆倒有些。不是想認可,而是想記錄,自己曾走過的時光,自己曾有過的歡喜憂愁。時光,彈指間既過,渴望過自己的十八歲,卻悄然間地奔二,才發現自己已經蒼老,不再年輕,不再有了那個蹦蹦跳跳的歲月。於是,就格外地珍惜,那每一縷西落的陽光。喜歡上了夕陽下紅霞滿天的絢爛,喜歡上了白開水,喜歡上了茶,喜歡上了在黑夜裡,自己一個人的靜思。或者有那一天,我真的蒼老了,或許有那一天,我真的老去了,會有多少的記憶,殘留在花樣的年華。侄女初中時,寫給她同桌,也就是我同學的一篇《風箏》,依稀還記得,青春似乎也像那風箏,渴望掙脫那細線而高飛,脫離後卻又迷失了所有的方向。

同學和朋友問我,你為什麼那麼喜歡拍照,為什麼那麼喜歡到處亂跑。喜歡就喜歡唄,沒什麼理由。人生就那麼2萬到3萬多天,能把每一個美麗定格在那個瞬間就定格,能多走幾個地方就多跑幾個,體會不同的生活,見識不同的人生。給自己這短暫的歲月留點記憶,不至於老來時寂寞。就像蝴蝶,在隕落中綻放屬於自己的風彩與驕傲。喜歡就是喜歡,沒有什麼理由。我們不要時時刻刻地去偽裝自己,那樣太累也太傻。活出自我才是本色,才會快樂。快樂就要釋放,悲傷就要堅強。這世間,沒有什麼越不過的坎,只有撕不開的心靈,霧裡看花,誰又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徹徹。

這個春天,來得有點晚,也煩人。或許是站在他鄉的土地,看望著他鄉的風景。自己曾無數想走出,無數想進入的校園,原來,並不是自己想像中的美好。夢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過於執著,不但傷害到自己,還會傷害到別人,適當的放棄,何嘗不是另一種美。這世界缺了你,我,他都一樣會轉動。

莫名地,就喜歡上了「經年」這個詞,或許它帶著自己喜歡的淡淡的憂傷吧!彈指間,歲月走過時光,在經年裡流轉,在經年裡遠走,卻又在經年裡反反覆復。不管你想要怎樣去停留,怎樣去抓住,它不過是你記憶里,驀然回首的一個經年。曾經以為,父親這角色離自己很遙遠,很遙遠。現在才知道,他或許就在明天,在後天,在自己數得到的日子裡。曾經兒時的玩伴,成家的成家了,我們已經長大。偶然的回家,多了一些叫自己叔的小孩,他們天真的笑臉,多像當年的自己。不得不感嘆,歲月這東西。前些天接到電話,一個朋友打來,說他快要結婚了,就在五月份,希望自己能請個假,回去參加。握著電話,我久久不言,看看吧,到時再說。自己已經偏離了他們的軌跡,回去是否合適,又將以什麼身份站著,讓我糾結。-

彈指間,歲月走過時光。一些遠走的人帶走了一些記憶,一些新來的人又帶來了一些記憶。生命就樣交替,沒有什麼天長地久,只有自己心中的永恆。順其自然何嘗不好,該抓住的,就去抓住,該遠走的,就讓他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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