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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魂魄觀

前言

宗教最重要的意義之ㄧ,便是解釋人的生命從何而來?人死亡之後又將何去何從?因此,靈魂的觀念存在於許多的宗教思想中,所謂的靈魂係指人類超自然及非物質的組成部份。許多宗教認為,靈魂居於人或其他物質軀體之內,並對人有著主宰的作用,靈魂亦可脫離軀體而獨立存在。對於不同的宗教與民族來說,各自有其對於靈魂不同的解釋。有其宗教上對於生與死去向的解釋之後,人才能找到安身立命的方式,道教也基於魂魄學說,發展出許多派別的修煉方式,以及養生方式。

思想的發生

上古中國應是以「鬼」的信仰為萬物有靈信仰的核心。鬼是人死後與屍體同歸於土的靈魂,此時期乃屬於鬼的一元論靈魂觀。而據余英時的推論,西元前六世紀時期,魂是中國南方的觀念,魄則是華北的觀念,之後這兩種靈魂匯合為二元的靈魂觀。而《禮記》郊特性「魂歸於天,行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陰陽之重義」(1990:131-132)。由《禮記》可見,人死後的靈魂有魂、魄兩種,魂是人之構成中的「陽」、「氣」部分,魄是人之構成中的「陰」、「形」部分。

至春秋戰國之際,《左傳》鄭子產的靈魂觀乃開始討論人生前的構成的問題。鄭子產說:「人始化為魄,既生魄,陽曰魂。…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概能馮依於人,以為淫厲」。從這段話看起來,魂魄似乎是人死後的兩種東西,陽稱魂,陰稱魄。鄭子產認為:魂魄乃是人生前的靈魂,魂指的是精神覺識;魄則指人的形體、非指覺識,較著重其體魄之義。他注重的是人生前的精神覺識,不認為人生前的精神覺識可以離體而存在,也不相信人死後尚有靈魂,人生前的精神覺識才是魂魄的本義。這種「人死神滅」或「形神不離」的論點,乃古代中國本土思想之論;至於「形神可離」、「人死神不滅」等觀念則要到佛教於魏晉之際傳到中國以後,才有此說。換言之,佛教入華之前,死亡才是魂魄離開身體的唯一機會或管道;但在佛教輪迴轉世信仰的影響之下,魂魄可自外於身(肉)體而存在,可出入往返於身(肉)體內外才有可能。甚至於魂魄與身(肉)體二分,魂魄不只可出入於本人身體,而且可出入於他人或其它動物的身體,所謂六道輪迴轉世之說,皆複雜化了古代中國人的靈魂觀,甚至宇宙觀。

道教的魂魄思想

一般漢人信仰的「魂魄」之說,出自《禮記》郊特性「魂歸於天,行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陰陽之重義」。形成人死後的靈魂有魂、魄兩種的思想,魂是人之構成中的「陽」、「氣」部分,魄是人之構成中的「陰」、「形」部分。有關魂魄與形神二分的說法,在《太乙金華宗旨》有一段這樣的論述:

一靈真性,既落乾宮,便分魂魄。魂在天心,陽矣,輕清之氣也。此自太虛得來,與元始同形。魄,陰也,沉濁之氣也。附於有形之凡體,魂好生,魄望死,一切好色動氣,皆魄之所為,即識神也。死後享血食,活則大苦,陰返陰矣,以類聚也。學人煉盡陰魄,即為純陽」。

道教逐漸形成形神與魂魄二元論,以魂氣(元氣)屬天屬陽,而魄形(形體)屬地屬陰的論述,在道教的經籍之中屢見不鮮,例如《道德真經新注》中曾寫道: 人之生也必載魂,魂是陽神,陽神欲人生。魄是陰鬼,陰鬼欲人死」。或謂:魂者,正神,神貴明信。魄者,邪鬼,鬼尚狂悖」。

道家「氣」生萬物的說法,與「魂魄」概念結合後,形成的觀念是:「魂魄是氣,氣分陰陽,陽氣為魂,陰氣為魄」。例如在《易》中寫道:「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故知鬼神之情狀,左三魂,右七魄,各按其位,自然凝定,其氣和暢於四肢也。魂為陽神,魄為陰鬼」。以及《天隱子?安處》:「人之魂陽而魄陰,明多則傷魄,暗多則傷魂。傷於明暗則疲疾生焉」。而後葛洪的《抱朴子》一書中所謂:「形分則自見身中三魂七魄」,以及西元十世紀張君房編的《雲笈七籤》一書,在《雲笈七籤?魂神部》更提出三魂七魄的說法:

人身有三魂七魄,魂欲得人清靜,欲與生人延益壽算,絕穢亂之想,久居人身中,則生道備矣。魄常欲得魂不歸,魂若不歸,魄即與鬼通連。魂欲人生,魄欲人死,魂悲魄笑」。

有關道教魂魄的演變,在近代道教學者陳攖寧的《黃庭經講義》就曾說到:「自來言魂魄者,理論至賾,不可華陳,挈其大綱,約有十說:以陰陽論魂魄者」,在陳氏《禮記》注中亦寫道:「魂者,陽之靈而氣之英﹔魄者,陰之靈而體之精」。

這種說法到了漢代,又和陰陽家的五行觀念結合,進一步以大自然現象來說明人體內部運行的情況,將「天」的運行和「人體」的運行,合而為一,出現了以「人」配「天」的特色。《朱子全書》中寫道:「魂屬木,魄屬金」。所以說,三魂七魄是金木之數也。

東漢時期的道教,將魂魄觀念進一步擴大,認為人體內部氣血之運行,就如同「宇宙自然」一般,所以,人體的養生,必須隨著自然環境的變化作調整。

漢代學者開始將人體的「五臟」和金木水火土「五行」相搭配,在《內經》中提到:「心藏神,肝藏魂,腎藏精,肺藏魄」。又曰:「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者謂之魄」。此言神與魂為一家,魄與精為一家。正合丹道東三南二,木火為侶,西四北一,金水同宮之說。這種以五行搭配萬物的說法,主要跟漢代的社會風氣有關,因西漢一代,神仙道家之說流行,雖然政治上提倡儒術,但宗教上早已為陰陽家、道家和神仙思想所把持。到了東漢時代,陰陽讖緯之說流行,將陰陽五行的說法套用在各種事務上,幾乎成為一種風潮,於是,漢人便把陰陽五行的觀念和人的魂魄及身體相結合,形成了道教獨特的生命思想和天人關係。

道教的生命思想與天人關係

道教認識人自身的基本思路,是以「人身一小天地」的天人合一論為基點,類比宇宙學而建立生命學。認為人身與天地,同一本原,同一生成程式,同一運轉規律,同一構造,人體小天地與宇宙大天地在各方面有對應、協同關係。就生命形成程式而言,如同道或元氣造化天地萬物,人之生,也是由道(虛無)生神,神生精(父母交媾),精生形;或無極而太極→陰陽→五行。就構造而言,人身亦同天地,具陰陽、五行、四氣、八卦,而且其形相亦像天地,如《太上洞神天公消摩魔護國經》所說:「夫人者,皆稟妙道天地之氣而生,故頭圓象天,足方象地,肉象土,骨象石,氣象風,血象水,眼象日月,發象草木,聽象原洞,言象雷叫,寤象晝,寐象夜,行象雲,坐象山,喜象睛,怒象雨,五藏象五行,四肢象四氣,九竅象洞穴」。人身中氣液的運行法度,也與天地日月一致,一日十二時當一年十二月,身中三百六十脈當一年三百六十日,心腎相距八寸四分為天地定位之比,一晝間氣液在身中的運轉,與一年間天地之氣的運轉同度。「氣液升降如天地之陰陽,肝肺傳導若日月之往復。」(《鐘呂傳道集》)總之,人「法天象地」,為天地之縮影,而天地,也可看作人身之放大,所謂「天法象我,我法象天」(《真氣還元銘》)。天地有神明主宰,人身中各部位也皆有神居住職掌。這種天人合一論,可謂一種獨具特色的生命全息論。

道教對形神關係頗有研討,一般認為形神相互依存,而神為主宰,功用殊勝。《太平經》曰:「形者乃主死,精神者乃主生。常合即吉,去則凶。」強調精神為生命的主要因素。形神從另一角度或深一層次,稱為魂魄。《太清真人絡命訣》承華夏傳統的魂為神、魄為形之說,謂「人死魂去,魄獨在,形魄歸土中,魂上天去。」魂為陽精,魄為陰精,如天上的日月,「在天為日月,在人為魂魄」。魂的居處是肝,魄的居處是肺。魂魄,當是一種能產生精神與形體生命活動的本原、實體,分為三魂七魄。《太上老君內觀經》說人在胎中時,「三月陽神為三魂,動以生也;四月陰靈為七魄,靜鎮形也。」三魂七魄還被說成是一種具外在性、有如鬼神的東西。《雲笈七簽》卷五四載張陵言:人身三魂,一名胎光,為太清陽和之氣,屬之於天,令人心清靜,絕穢亂之想,為人延壽添算,主命;二名爽靈,乃陰氣之變,屬於五行,使人機謀思慮,多生禍福災衰刑害之事,主財祿;三名幽精,陰氣之雜,屬於地,使人好色嗜欲,穢亂貪睡,主災衰。三魂又稱三命,胎光常居本屬宮宿,爽靈居地府五嶽,幽精居水府。三魂中,爽靈、幽精二魂孳生機心與貪欲,令人勞神耗氣,精氣枯竭,「名生黑簿,鬼錄罪著,死將至矣。」七魄則為身中陰氣、濁鬼,其名為屍狗、伏矢、雀陰、吞賊、非毒、除穢、臭肺,主生理功能。三魂七說是對人精神、心理、生理活動的一種獨特的分析體系,其旨歸在說明清靜寡慾乃養生延壽之要。

與三魂七魄相關的修練方式

1、呼三魂

道教謂人身有三種氣質。修道者應攝守,使之不散。煉功時呼三魂名,有集神作用。在《抱朴子》中有記載:「欲得通神,宜水火分形,形分則自見其身三魂七魄」。《雲笈七籤》卷五十四:「夫人身有三魂,一名胎光,太清陽和之氣也;一名爽靈,陰氣之變也;一名幽精,陰氣之雜也」。《黃庭內景經》:「三魂自寧帝命書」。註:「修道者有攝魂之法,三魂永久,魄無喪傾」。《太清中黃真經?胎息真仙章第十一》:「當見三丹田中,元氣如白雲,光照洞達,子當謹呼三魂名,一曰爽靈,二曰胎光,三曰幽精」。謂人身有左三魂右七魄,存思時,左三魂在吾肝中。《洞真太上道君元丹上經》:「諸藏思之術,吾身左三魂在吾肝中,右七魄在吾肺中。百二十形影,承二千精光,從吾口中天橋入,上升昆倉之山,范陽之郡,無為之鄉」。猶元神。《洞真高上玉帝雌一玉檢五老寶經》:「三魂者,三人也。形如兆狀,長一尺八寸,黃素元君正坐鼻額中向外」。由言三屍。[1]

2、制七魄

有關七魂的說法在《上清修身要事經》提到:

月朔月望月晦夕是,此時也七魄流蕩,遊走穢濁……其第一魄名屍狗,第二魄名伏矢,三魄名雀陰,第四魄名吞賊,第五魄名非毒,第六魄名除穢,第七魄名臭肺。此皆魄之陰名也,身中之濁鬼也。

在《皇天上清金闕帝君靈書紫文上經》亦提到七魂的名稱:

第一魄名屍,第二魄名伏矢,第三魄名雀陰,第四魄名吞賊,第五魄名蜚毒,第六魄名曰除穢,第七魄名臭肺。此皆七魄之陰名也。

另外,《太清玉冊》卷八:「人身中有七魄。即屍狗、伏矢、雀陰、吞賊、非毒、除穢、臭肺」。上述三段文字說明七魂在道經之中,是指存在於人身上的濁鬼,而修道就必須將七魂制服,有關七魂的制服方法出現在《雲笈七籤》卷五十四制七魄法:

謂七魄之名為屍狗、伏矢、雀陰、吞賊、非毒、除穢、臭肺,皆人身中

之濁鬼,常於月朔、月望、月晦之夕流蕩遊走穢濁,或交通血食,往鬼來魅或與死屍相入,或淫赤子聚奸伐宅,或言人之罪,詣三官河伯,或變為魍魎,使人魅,或將鬼入呼邪殺質諸殘病生人,皆魄之罪﹔樂人之死,皆魄之性﹔欲人之敗,魄疾通。」

有關道教制魄之法在《上清太一帝君太丹隱書解胞十二結節圖訣》也有記載:

人有七,害人之命。七魄朝在人左目下,暮在鼻人中下。學道者欲臥,先 以右手爪按左目,及人中各三七過,甚佳。此制七魄之道也。

七魄也指人身中的七種濁氣。因此在《抱朴子內篇?地真》有說到:

欲得通神,當金水分形,形分則自見其身之三魂七魄。〞月朔月望月晦之夕,是七魄作祟之時,須制七魄法除之,當正臥,去枕伸足,搓手掌心、掩兩耳、存想、咽津、叩齒等。

即月朔月望月晦之夕,人體生理會有一些變化,通過上述作法,可增強人體調節功能。

結論

以道教的魂魄觀進入倫理學的探討,探討道教魂魄觀的終極倫理關懷,並明確指出道教的不死觀,事實上即是一個必要條件,也就是說道教本身就有「不死」的信念。道教面對人生死問題時,把重點擺在「長生」與「不死」的兩項主題上,即不處理「死」的問題,反到擴充「生」的存在現象,並重視「養生」的觀念。道教生死觀可以說是「不死」的「養生」觀。「不死」是其超越性的宗教理想,「養生」則為現實性的操作技術。而道教就建立在這「不死」的神仙崇拜與「養生」的修煉工夫上。三魂七魄之說是道教對於人精神、心理、生理活動的一種獨特的分析體系,其旨亦歸在說明清靜寡慾乃養生延壽之要。


[1] 三屍,神名。謂人身三屍神。一名三彭、三屍神、三蟲。《太清玉冊》卷八:「上屍彭倨名青姑,伐人目,居人頭,令人多欲好車馬﹔中屍彭質名白姑,伐人五臟,居人腹,令人好食輕恚怒﹔下屍彭矯名血姑,伐人胃命,居人足,令人好色喜殺」。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道家有言三屍,或謂之三彭,以為人身中皆有是蟲,能記人過失,至庚申日,乘人睡去,而讒之上帝。故學道者至庚申日,輒不睡,謂之守庚申﹔或服藥以殺三蟲。」《太上三屍中經》謂「上屍名彭倨,在人頭中﹔中屍名彭質,在人腹中﹔下屍名彭矯,在人足中。」《玉櫃經法》、《酉陽雜俎》謂上屍名青姑,中屍名白姑,下屍名血姑。《金丹大成?金丹問答》引《中黃經》語:一者上蟲,居腦中﹔二者中蟲,居明堂﹔三者下蟲,居腹胃。內丹術中實際上指代體內的病邪。《悟真篇》:「殺盡三蟲道可期。」《太清中黃真經》卷上《內養形神章第一》:「常守淡泊,三屍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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