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疼痛治療
癌症疼痛治療
癌症疼痛是一個普遍性的社會問題。有效的止痛治療,尤其是對於晚期癌症病人十分重要。據統計在全世界範圍內有300-350萬癌症患者遭受疼痛的折磨而得不到及時治療。癌症患者可能產生對死亡的畏懼,造成情緒的憂傷,心理和精神上的抑鬱和絕望之外,往往還存在著對癌症晚期是否出現劇烈疼痛的擔憂
癌症疼痛的治療已列為世界衛生組織(WHO)癌症綜合規劃中四項重點之一,即:預防工作,早期診斷,根治性治療和止痛治療。1982年在義大利成立了世界衛生組織癌痛治療專家委員會,明確提出了到2000年全世界範圍實現「使癌症病人不痛」的口號和目標。
在我國約有200萬癌症病人,每年新發現病例數約160萬。據初步調查表明:在綜合性醫院和腫瘤專科醫院中各期癌症病人伴有不同程度疼痛者佔51.1%;在晚期癌症患者中疼痛比例高達70-80%,而約24%癌痛病人未能得到相應的治療,其中中、重度疼痛佔20%左右。
癌症疼痛會從心理、生理、精神和社會多方面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國內對200例住院腫瘤病人(1996年~1998年)各項生活質量和癌痛關係的調查顯示:
對日常生活、情緒、行走能力,工作和睡眠五個方面影響,輕,中和重度疼痛有明顯差異(P<0.01);對社交和生活樂趣兩方面,中度和重度疼痛之間無顯著差異(P>0.05),與輕度 疼痛有顯著差異(P<0.01);對患者軀體運動功能,重度疼痛是主要影響因素;而對患者精神狀態,中度和重度疼痛則是主要影響因素。
因此,緩解癌痛是臨床急需解決的重點之一,而癌症患者的生活質量的提高更是腫瘤治療評價的極為重要的方面。
國際疼痛研究協會(IASP):疼痛是一種令人不快的感覺和情緒上的感受,伴隨著現存的或潛在的組織損傷。疼痛經常是主觀的,不僅是一種簡單的生理應答,同時還是一種主觀的心理體驗。癌性疼痛大多數屬於慢性疼痛性質。(疼痛持續時間超過一個月者)約佔78.6%,包括原發腫瘤和繼發轉移瘤所致。腫瘤不斷生長增大,或向四周浸潤,可直接或間接壓迫或侵及神經組織,淋巴管或血管,使有關組織器官缺血、壞死、或牽拉、推移周圍有關組織器官均可產生疼痛。由腫瘤佔位壓迫引起的迴流障礙造成瘀血、肢體腫脹、肝臟膽汁瘀積,顱內高壓以及腔道性器官梗阻,積水積液等也產生疼痛。腫瘤本身壞死,破潰,繼發感染或腫瘤增大刺激包膜,骨轉移造成的骨皮質破壞,病理性骨折等都可產生疼痛佔6.0%,如癌症引起的帶狀皰疹後的疼痛,癌症非特異表現的骨關節疼痛。癌症心理傷害引起的疼痛閾值降低和大腦對疼痛刺激的敏感性增強從而對疼痛易感或使輕度疼痛加重等;治療癌痛的方法有多種,其中最主要和最常用的治療方法利用鎮痛藥物止痛。藥物止痛是疼痛基本治療方法,應用現有的和為數有限的鎮痛藥物就可以解除大多數癌症病人的疼痛。儘可能採用口服給葯途徑,避免創傷性給葯途徑。若患者不能口服,則選用直腸或經皮的無創傷性給葯途徑。只有在以上方法不適合或無效時,再考慮腸道外給葯途徑。口服給葯便於病人長期用藥,簡單,無創,可增加患者的獨立性。阿片類止痛劑口服藥給葯時,因其吸收慢,峰值較低,不易產生藥物依賴性。
指止痛藥物選擇應根據疼痛程度由弱到強的順序逐級提高。輔助用藥是針對有特殊適應證的患者,如特殊性神經痛或有心理情緒障礙,精神癥狀者均可加用。
胃腸道反應,可損傷胃粘膜,引起化學性胃炎、胃潰瘍和上消化道出血,對有消化道潰瘍患者應慎用;對胃部副反應患者給予制酸劑、胃粘膜保護劑、或與食物、牛奶同時服可減輕其反應,不影響繼續用藥。可能引起腎功能損害。
大劑量、超長期使用阿片類藥物是目前晚期癌症疼痛治療中起著非常重要作用的措施。但認真貫徹疼痛三階梯止痛治療還存在不少障礙,使不少癌痛病人遭受不應有的痛苦。這些障礙除了患者和醫藥衛生部門的因素外,醫務人員自己必須首先改變觀點,不要因為癌痛是病人的主觀感覺、缺乏客觀衡量標準,就忽略或無視病人的主訴;對鎮痛開始的時間,不應去等待所謂終末期(指臨終前數周)到來才肯使用,讓病人忍受本可控制而由於人為因素不去控制的痛苦,因為癌痛可使病人的一般狀況迅速惡化,免疫功能降低,對進一步治療十分不利。要打破嗎啡口服有最大劑量限制的觀念。另外還要消除對阿片類藥物耐受性,「成癮性」的過分擔心,等等。須知控制癌痛和癌痛的姑息治療問題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醫療水平的標誌。總之,共同努力,關心癌痛病人,真正按照三階梯原則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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