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冬病夏治三伏貼技術操作規程

一、三伏貼開展時間

「三伏」是以每年夏至以後第三個庚日(指干支紀日中帶「庚」之日)為初伏,第四個庚日為中伏,立秋後的第一個庚日為末伏,合起來稱為三伏。一般以初伏第一天開始三伏貼工作。貼敷以晴天的9:00—17:00為佳。

二、貼敷方法

(一)患者取正坐位,暴露貼敷部位,先擦去汗液,再用75%的酒精消毒貼敷局部皮膚(面積要大於貼敷面積),皮膚乾燥後,將貼敷膏放在選取的腧穴上貼敷。

(二)每次藥物貼敷時間以不超過6小時為宜,兒童、老人及體質敏感者應酌情縮短時間。

(三)根據病情每伏貼敷1~3次,連續治療3年為宜。

三、選取穴位基本原則

(一)根據疾病辨證與辨病相結合。如哮喘、久咳、肺痹、肺脹(呼吸系統疾病)應選取背部雙側的肺俞、心俞、膈俞、定喘、膏肓等穴位。痹症(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疾病)應選取病變部位周圍的穴位。

(二)經脈所通,主治所及,循經取之,選穴不宜多。每次選用3~4個穴位。辨證取穴、對應取穴及陽性反應穴相結合。

四、適應症

(一)久咳、哮喘、肺痹、肺脹(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等)。

(二)小兒體虛易感冒、反覆咳喘(呼吸道感染)者。

(三)痹症(骨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有怕冷,或遇寒加重者)。

五、禁忌症

(一)貼敷部位的皮膚有創傷、潰瘍、感染者。

(二)對敷貼藥物或敷料成分過敏者。

(三)皮膚過敏、瘢痕體質者。

(四)急性發熱性疾病、多種感染性疾病的發熱期及活動性肺結核者。

(五)咯黃色濃痰、咯血、衄血或易出現口腔潰瘍等內火較重者。

六、慎用人群

(一)孕婦。

(二)艾滋病、結核病或其他傳染病者。

(三)糖尿病、血液病、惡性高血壓、嚴重心腦血管病、嚴重肝腎功能障礙、支氣管擴張、惡性腫瘤的患者。

(四)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加重期間。

(五)二歲以下嬰幼兒。

七、注意事項

(一)一般對小的水泡,不必特殊處理,待其自然吸收,或外塗龍膽紫;若出現大的水泡,應及時妥善處理,以防感染。

(二)配製好的藥物不可放置過久,藥物宜密閉、低溫保存。天氣炎熱、潮濕時,保留的時間宜相應縮短。

(三)第一次貼敷的時間不宜太長,盡量不要把皮膚貼出水泡,以免影響以後的治療。

(四)貼敷部位的皮膚如出現紅斑、水泡等,應謹慎進行下一次貼敷治療。可更換腧穴或待皮膚恢復正常後再進行治療,要注意減少貼敷治療的時間。

(五)久病、體弱、消瘦者,用藥量不宜過大,貼敷時間不宜過久,並在貼敷期間密切注意病情變化和有無不良反應。

(六)患者在貼敷後不要劇烈運動,避免出汗,盡量避免電扇、空調直吹。

(七)患者在貼敷期間的飲食應清淡,應盡量避免食用寒涼、過咸等有可能減弱藥效的食物;應慎食海鮮、牛羊肉等和肥甘滋膩之品,以免誘發過敏反應及減弱藥效。

(八)在取下貼敷劑後,可用清水沖洗局部。不宜搓、抓、撓貼敷部位,也不要使用洗浴用品及塗抹其他止癢藥品,防止對局部皮膚的進一步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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