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你一個真實的美國。(妓女與警察)
06-09
告訴你一個真實的美國。(妓女與警察)zhhu6348 發表在 新聞聚焦 美國的法律是實行陪審團制度的國家,每一個公民都有義務擔當陪審員。法院會根據電腦的資料,隨機抽取公民來當陪審員,抽到你後,你沒有特殊的理由不可以拒絕,公司和政府機構也要給你假,不得隨意不去,當然政府也給你一些補助,只是這些補助很少,而且還根據當地的收入而定。在美國居住期間我就有幸被抽到了多次。一日,我被選為某案件的陪審員。一早,我就趕到了法院。經過資格檢查後進入法庭,又是宣誓又是聽法官講解。然後聽取控告方和被告方的辯論。這個案件很有意思,是警察抓到了一個妓女,控告妓女賣淫。過了不久,法官坐在了法庭中間,我們數人陪審員做在兩旁。在美國,是否判一個人有罪不是法官說了算,而是有陪審團在聽取了控,辯雙方的辯論後來決定,在審判中法官只是主持人,在陪審團判定被告人有罪之後,法官才能根據法律決定刑期和處罰。這個案件的經過是這樣,漂亮的少女Angela在大街上閑逛,一個警察冒充成嫖客與她聊天,談了一會兒,警察問她是否可以提供性服務,並表示可以給她400美元做為報酬。Angela同意了,隨「嫖客警察」來到了已經被警察布置好了錄像機的旅館房間。當她脫去衣服並接到「嫖客警察」給她的400美元時,警察亮出了身份,將她逮捕。警方就她賣淫的行為提出起訴。法庭上很安靜。Angela小姐穿的很暴露,豐滿的肉體被顯現的玲瓏剔透,她的身材很漂亮,一頭金髮散落在肩上,是一個標準的美人。Angela站在被告席上很幽雅地看著地方檢查署的一位漂亮的先生在宣讀對她的起訴狀,沒有一絲一毫的驚慌。在控方宣讀完,Angela小姐的律師開始了答辯:「我的委託人Angela小姐是一個很美麗的女孩,她是一個很聰明而且很守法的公民,今天站在這裡完全是由於警方驚心設計了一個圈套,將Angela小姐置於違法的地位。。。。。。。Angela小姐年輕,很嚮往純真的生活,她在喜歡一個人後就會無保留地將自己的全部,包括她的身體奉獻給他所愛的人。而且她喜歡自由的性生活。。。。。。」檢查官問道:「她是為了金錢在賣淫,我們有錄像為證。。。。。。」律師:「Angela小姐喜歡和男人做愛,她自己本身就性慾亢進,我相信每一個個正常的人都會喜歡做愛,但做愛不能說是賣淫。而且,Angela小姐喜歡和不同的男人做愛來體驗自己的生活,難道你們不喜歡與不同的異性做愛嗎?。。。。。。」檢查官:「她收取了金錢」律師:「男人喜歡一個女人,難道,一個男人為一個喜歡的女人買食品也需要說是賣淫嗎?你不給你妻子錢嗎?」檢查官:「但我們是警察,我們在抓捕犯人,而且她還有劣跡。在數月前,警方曾在一家旅館抓到過她,她當時就有賣淫嫌疑」。律師:「警察就不能喜歡女人嗎?,我控告你們濫用職權,你們在設計陷阱誘騙少女」。檢查官:「我請有關證人訴說事實」說著一位警察來為控告方作證。警察說:「數月前,我們已經在監視她,她是個有多年賣淫歷史的女孩。我們在一次行動中,她的嫖客因為脫逃。所以,我們在上次行動中沒有控告她,在這次行動中她主動勾引我方「誘餌」,要出賣色相,換取金錢。。。。。」。律師一聽,說:「Angela小姐是很單純的女孩,她喜歡性愛,怎麼能抵擋你們有組織的誘惑,而且,她以性愛為最高的要求。我給大家出示一份證明」。說完,就給我們每一位陪審員和法官送上了一分事先準備好的文件。我拿來一看,是份警察開出的交通處罰單,只見上面這樣寫著:「。。。。。。在高速公路獨自駕駛車輛的時候,使用電動的人造性工具進行『自慰』,危害他人安全,是危險駕駛行為,特地處罰165美元」。原來,在數年前,Angela小姐在駕車的時候,一時「性」起,順手就將在車中的電動假陽具塞到了自己的陰道,一邊駕車一邊享受。怎奈,性起時分,不能自已。所以,車開的七扭八歪,讓巡邏的警察抓到了。等警察到了她的車邊一看,哭笑不得,Angela正目無旁人,自己興奮的吱哇亂叫。因此,警察給他開了這樣一張罰單。沒想到今天卻有了新的用途。律師等我們看過之後說:「我的委託人有一個證人,我希望能讓他來說明」。說完徵得法官同意請來了證人前來說明。進來的證人是一個大約三十多歲的男子,樣子極為猥隧,一看就是一個沒有教養的人。這個證人宣誓後說:「我就是那次被警察誤認為嫖客的人,我和Angela小姐是情人,那天,我和她剛做愛完畢,就聽門外有人大叫開門,我連忙從窗戶逃走,我以為是我前妻找我來了。我證明Angela小姐性慾很旺盛,而且比正常人要強烈。我和她做愛,我有一種從沒有過的感覺,就是她要求的很強烈。。。。。。」檢查官一看轉換了話題,忙扭轉了回去:「我們可以看錄像,我們可以看到,在Angela小姐接到錢後她才脫衣,這說明她是以金錢為目的的賣淫,而不是因為她性慾問題而要求性交」。說完要求法庭重新播放當時的現場錄像。。。。。。。辯論進行了一天,法官看到基本事實已經辯論的差不多了,宣布休庭,請陪審團評議。我們數位陪審員走了進去,來到會議室進行了認真的討論。我首先發言:「我覺得證據不很充分,首先Angela小姐和「嫖客警察」並沒有發生性行為,第二,Angela小姐接到了錢,但交易並沒有完成,只是單方面的合同,沒有實質的完成。所以她的罪名也就不能成立」。我講過後,一位老年婦女說:「在錄像中,我看到了Angela小姐拿到錢,但並沒有聽到她要求警察給錢的話。相反,只有警察在說;『這是給你的400美元』。我認為這不能斷定Angela小姐在以金錢做交易,相反,我認為這是警察為了證據而特意講的話」。聽了我們二人的發言,一位中年黑人說:「不管Angela是否賣淫,我認為警察不能製造陷阱來抓捕罪犯,他們的做法本身就是錯誤,我要求全部推翻此案。警察利用陷阱抓人的做法錯誤,案件不能成立,Angela小姐無罪釋放,並要求警察局給予賠償」。他說著情緒激動地站了起來,繼續說:「人都有弱點,警察不能利用人的弱點來進行陷害,否則人的權利就沒有辦法被保護,警察就會成為特權階層,利用各種理由來陷人民於陷阱之中」。這位中年黑人講完,馬上贏得了很多人的贊同。一位年輕白人說:「且不說警察目前的證據不足,即使充足,此案件也不能成立,因為他的作法違反了警察的職業道德,違反了法律。在沒有證據的時候,警察不可以懷疑任何人,更不能因為懷疑就設置陷阱。他們的行為是很危險的先例」。話沒有說完,又一位陪審員說:「我也認為這是一個很危險的先例,如果有一個人很貧窮,警察就可以懷疑他是偷竊犯嗎?是否警察就可以先在這個嫌疑犯必要途經的路上設置一個陷阱,故意放一筆現金,引誘這為貧窮者去檢拾,然後以偷盜或拾物不報,私自據為己有而起訴他嗎?我要求撤消此案件,要求警察局賠償」。陪審員們各自發表自己的見解,討論的很激烈。一小時後,開始表決。法官統計結果後在法庭宣布:「經過陪審團一致表決通過,Angela小姐無罪,檢方採取不正當的手段設置陷阱拘捕Angela小姐,違反有關法律。。。。。。本庭宣告,禁止警察局在今後的工作中採用陷阱的方式拘捕任何人,此類案件不成立。檢方承擔此次訴訟的全部費用,並賠償Angela小姐的經濟損失五萬美元,精神賠償12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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