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0多年來,洋人想「成為中國人」,何時最容易? | 短史記
圖註:2012年,楊振寧接受採訪。楊2015年放棄美國國籍,近日正式由外籍院士轉為中科院院士
文 | 楊津濤
近日,已經放棄美國國籍成為中國公民的楊振寧,正式由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轉為中國科學院院士。這一「暮年成為中國人」事件,引起了輿論很大的反響和議論。那麼,近百餘年來,包括華僑在內的外國人,究竟要怎樣才能「成為中國人」呢?
1、晚清時期,華僑只要父系有中國血統,就可擁有中國國籍;外國人入籍中國也很容易
國籍相關立法最早出現在1791年的法國憲法之中。1842年,普魯士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單行國籍法。清晚期的中國,因對外交往需要,也通過《蒲安臣條約》,初步確立了國籍的「血統主義」等原則。但遷居東北的朝鮮移民管轄權、東南亞華僑國籍歸屬,這兩個問題,僅靠舊有條約原則,無法解決。故此,在1909年,清政府頒布了中國的首部國籍法——《大清國籍條例》。①
為反制荷蘭有關國籍的「出生地原則」(如當時出生在印尼,即為荷蘭國籍),該條例按照「父系血統主義」原則,規定:一個人無論是否生於中國本土,只要滿足下列條件——1、出生使父親是中國人;2、出生時父親死了,但父親死的時侯仍是中國人;3、母親是中國人,父親是誰不可考或者沒有國籍——中的一個,即可獲得中國國籍。②按此規定,海外華僑只要父系有中國血統,就能世代擁有中國國籍。
如果沒有中國血統,一個外國人想成為大清百姓,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年滿20歲,在中國居留10年以上,且品行端正,有一定的資產或能力可以自立生存——才能申請入籍。除此之外,外國婦女嫁給中國人、外國小孩認中國人為繼父,或者小孩是中國人的私生子,也能獲得中國國籍。最特殊的是,若一個外國人「有殊勛於中國」,也有機會被特批入籍。外國人一旦獲得中國國籍,必須註銷原有國籍。
國籍法頒行後,東北地方政府依照實際情況,制定了條件相對寬鬆的施行細則,督促朝鮮移民早日按規定加入中國國籍。同時,荷屬東印度的華僑,也依據《大清國籍條例》,保留住中國國籍,實際上擁有了雙重國籍。
2、民國時期,承認雙重國籍,華僑、外國人入籍中國的門檻,進一步放鬆
北洋政府1912年頒布《中華民國國籍法》。外國人獲得中國國籍(稱為「歸化」)的居留時間,從10年放寬為5年。居住在中國,不滿20歲的外國人,滿足——1、父或母曾為中國人;2、妻曾為中國人;3、生於中國境內;4、連續十年以上在中國有住所——中的一項,都可以申請入籍中國。
國民政府於1929年頒布新的《中華民國國籍法》。外國人的入籍條件,基本沿襲北洋時期的標準。國民黨政權遷台後,該法經多次修訂,一直沿用。按該法,一個人出生時,只要其「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或者出生於父母去世後,但「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即能自動獲得「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歸化「,則需「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據1929年國籍法,一個中國人獲得外國國籍後,需主動向內政部提交申請,才會被註銷中國國籍,否則即成為雙重國籍擁有者。台灣華裔學者李遠哲1974年加入美國國籍,但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因此1986年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時,他具有雙重國籍。③
此一時期,獲得中國國籍的西方人很多。較知名者,如1917年入籍的崔伯(美裔,天津近代教育家)、1920年入籍的萬斯白(義大利裔,在張作霖手下任職)、1927年入籍的雷鳴遠(比利時裔,著名傳教士)等。其中崔伯娶中國人何淑嫻為妻後,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北洋政府內政部批准。崔伯的孫子崔亞平至今保存著內政部為其祖父開具的「歸化許可執照」④。
圖註:雷鳴遠神父(1927年入籍中國)與中國兒童
3、民國國籍法,解決了拖延多年的東北朝鮮移民和新疆白俄流亡者問題
1912—1949年期間,國籍法重點解決了東北朝鮮移民、新疆白俄流亡者,及戰後台灣人的國籍問題。
從晚清到「九一八」前,朝鮮移民入籍都是中國政府著力解決的一個問題。民國時期的相關細則是,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的朝鮮移民須上交詳細履歷、請願書、保證書每樣3份,供各級政府存檔。獲得批准後,朝鮮移民變為中國國民。此即現在中國朝鮮族的主要來源。⑤
新疆的白俄流亡者產生於蘇聯建立之後,很多俄國人為居住方便,通過申請,獲得中國國籍,並在新疆被命名為「歸化族」。此即現在中國俄羅斯族的主要來源。⑥
台灣人在二戰後,是依照國民政府法令,全部恢復為中國國籍。
4、1949年後,中國曾長期沒有國籍法,入籍的主要是「中國人民的老朋友」
1949年後,大陸廢除了《中華民國國籍法》。但因長期沒有制定新法,僑務工作只能按照一些中央文件精神開展。這一時期入籍的外國人以「中國人民的老朋友」為主,是中國革命的參與者。美國人馬海德(黎巴嫩裔)於193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陝甘寧從事醫療工作。他當時還提出,想加入中國國籍,周恩來答應他,「等以後我們有了國,我一定批准你第一個加入中國國籍」⑦。1949年10月1日,周恩來批准馬海德的入籍申請,使之成為第一位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外國人。
繼馬海德之後,1955年魏璐詩(奧地利猶太人,宋慶齡的助手),1957年愛潑斯坦(波蘭猶太人,中共黨員)、1963年沙博理(美國猶太人,曾支持中共地下工作)和陳必娣(生於加拿大,翻譯家)、1964年李莎(李立三的蘇聯籍妻子)和葉華(蕭三的德國籍妻子)等,相繼在周恩來的批示下,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983年,馬海德、愛潑斯坦、沙博里、陳必娣、李莎、葉華等11名中國籍外國人當選第六屆全國政協委員。
圖註:馬海德、蘇菲夫婦和孩子在一起
5、1980年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海外出生華僑將自動失去中國國籍
1980年,在國籍法空缺31年後,終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這部國籍法為避免雙重國籍問題的產生,不再應用前幾部國籍法中單純的血統主義原則,而將血統主義和出生地原則相結合。按照其規定,一個人無論出生在中國,還是外國,只要父母雙方或一方是中國公民,即能獲得中國國籍;但如果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這個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能再具有中國國籍,這意味著海外出生的華僑,自動失去中國人身份。此外,如果一個人定居在中國,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也可以獲得中國國籍。
外國人獲得中國國籍的條件,則簡明很多。一個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外國人,需滿足「一、中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中國的;三、有其它正當理由」中的一個,即能獲得中國國籍。一旦獲得中國國籍,原有國籍不再保留。
此次成為新聞焦點的楊振寧,1945年赴美留學,1957年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1964年加入美國國籍。他後來解釋說,「因為學術的工作的關係,要去各個地方旅行,我當時拿的是『中華民國』的護照,拿『中華民國』的護照非常麻煩,所以我想很多像我這樣的人,在60年代入了美國籍。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這個旅行的方便」。⑧2015年,楊振寧放棄美國國籍後,依照現行國籍法,獲得中國國籍。
近年來放棄美國國籍的名人,除楊振寧、姚期智外,還有房祖名、甄子丹等。2009年,成龍曾表示「中國籍是最難入的」,經過頗多曲折,才讓兒子房祖名在放棄美國國籍後,獲得中國國籍。甄子丹則在2013年接受採訪時透露,「我需要一種歸屬感,4年前把美國籍退回去了」。作為華裔,他們的入籍難度還是相對較小的。
按照公安部的統計,從1981至2012年,有關加入、退出、恢復中國國籍的審批量在6000人左右。⑨其中,辦理入籍的主要是居住在東北的朝鮮僑民,退籍的主要是中外籍人士的婚生子女,復籍的主要是希望回國定居的老年華人。
6、2004年,中國推出綠卡,外國人慾通過投資申請中國綠卡,至少需50萬美元,真正拿到的人不多
2004年,中國施行《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允許外國人申請「中國綠卡」。按照這一辦法,滿足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兩項基本條件,「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等7種人,有資格申請綠卡。如果選擇投資的話,至少要在中國西部投資50萬美元或全國投資200萬美元,才夠申請門檻。
楊振寧曾經是最早獲得中國綠卡的外國人之一。他「相信以後用這個綠卡的方法,中國可以吸引很多很多的優秀的人才來」。但真正拿到中國綠卡的外國人很少。有統計顯示,2012年有1202名外國人拿到中國綠卡,而同期全球拿到美國綠卡的人數有103萬,是中國的832倍。有學者認為,「現行政策不利於人才引進,最重要的是想申請的很難符合條件,真正需要吸引的人也不一定願意來」。⑩
圖註:獲得中國綠卡的美國運動員馬布里
注釋
①嚴海玉:《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成文國籍法紀念<大清國籍條例>頒布100周年》,《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4期;②本文有關各個時期國籍法的法律條文,皆引自周南京主編《境外華人國籍問題討論輯》附錄,香港社會科學出版社有限公司2005年;③《李遠哲放棄美籍 翁啟惠雙重國籍》,中時電子報2017年2月22日;④蘇莉鵬:《湛江路19號崔伯舊居:矢志加入中國籍的美國人》,《城市快報》2010年8月27日;⑤中國檔案學會:《少數民族檔案史料評述學術討論會論文選集》,檔案出版社1988年,第206—207頁;⑥《俄羅斯族簡史》,新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0—22頁;⑦蘇菲:《我的丈夫馬海德》,作家出版社2015年,第39—40頁;⑧楊振寧:《曙光集》,第360頁,三聯書店2008年;⑨《僑情》2012年第6期,轉引自喬雪竹《中國雙重國籍問題研究》,中國社科院2014年;⑩《學者談中國綠卡:申請的難符條件 引進的不願來》,新華網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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