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公共場所今起全面禁煙 官員嘆執法取證難
廣州去年9月已開始實施相關法規,因執法困難罰單尚未實現「零」的突破
新快報記者 李佳文 李斯璐
各位煙民注意了!衛生部最新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下稱《細則》)今日起正式實施,其中第18條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加上去年9月實施的地方法規——《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廣州與控煙有關的法規可謂「大法」「小法」齊備。不過,因為取證困難,廣州市愛衛辦副主任陳漢偉坦言,儘管有法可依但卻執法困難,因此去年9月至今,未對任何單位和個人開出違反控煙條例的罰單。
禁煙範圍更為廣泛
去年9月1日實施的《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規定,飯店、歌舞廳、遊戲機室、音樂茶座等室內場所應明確劃分為禁煙區域和吸煙區,並設置明顯的禁煙標誌。
今起全國實施的《細則》里新加入了「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禁煙範圍比《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更為廣泛。
對此,市愛衛辦有關人士表示,《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和《細則》並不衝突,《細則》對廣州的控煙工作要求更高。廣州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對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該人士同時指出,《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中,規定室內場所可以為煙民設置密封的吸煙室所,這是體諒吸煙者權益的做法。
對個人執法最麻煩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規定:在禁煙場所吸煙,警告後拒不改正者,可處以50元的罰款。因取證難度大,使得該法規實施七個月未開出一張罰單。對於今日起正式實施的《細則》,控煙人士擔心,禁煙又將面臨有令無責的尷尬局面。
有市民表示:「吸一支煙只需要短短几分鐘,就算向執法部門投訴,待執法人員趕到現場,違規者早就溜之大吉了,這叫人如何取證?」
市愛衛辦副主任陳漢偉也表示,廣州的控煙工作目前由市愛衛辦負責牽頭,再由衛生、工商、教育等15個部門依據控煙條例的職責劃分,在本行業內進行控煙執法,但目前仍以教育督導為主、執罰為輔。
陳漢偉坦承,控煙執法取證存在困難,一般程序對未按規定設置控煙設施的單位和經營場所首先是告知,並要求限期整改,如果不整改的才會處罰。而對於個人的控煙執法,則「更是難上加難」。
如何舉報違規吸煙
1.依據法規市民有權去勸阻違規吸煙者。如果對方不聽,可以向場所的經營者反映和投訴,由經營者進行勸阻和制止。
2.如果未能制止,可撥打12319進行投訴。
3.符合立案條件被受理後,12319系統轉給相關執法部門,由相關執法部門派人去執法。
4.執法後,有關負責部門將把結果反饋給12319,再反饋給舉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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