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回家的時候想家,回到家沒幾天就想趕緊離開?
「只有愛自己的父母才有能力給予孩子真實的愛」
一到年根,總會聽到一些相似的聲音:「真不想回家,回家又要看父母打架」,「我在家呆不到三天,爹媽就煩了」,「不回家的時候想家,回到家裡就想趕緊離開家」。家原本是一個情感的歸屬地,為什麼有時候會在孩子的內心,引起這麼強烈的衝突體驗呢?
在過去的幾年,曾有不只一個人跟我說過「我知道我的父母是愛我的,只是他們愛的方式,讓我感覺受傷很深」。
一個朋友曾跟我談到過他的父母,那是一對有著高學歷高收入的老人家,可是,老兩口把他們的日子過得很清苦,這倒也可以理解,因為他們都是從苦日子裡走過來的人,他們的內心,都無法抹去對於貧窮的恐懼。正是因為他們對貧窮充滿了恐懼,所以,錢在他們的內心佔據著非常非常重要的位置,重要到了在他們內心,錢代表著安全,也代表著愛,所以很多時候給孩子錢也就代替了情感的表達。
老兩口省吃儉用的初衷,是為了多留一些錢給兒女,可是,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也會不由自主地表達希望這些給予能被兒女看到,希望兒女能夠明白他們為了兒女願意犧牲自己的一切。於是,他的家庭中,常常會上演這樣的一幕:
爺爺常常會對著孫子說「你想要什麼,我給你買,等你不用了,再給我,我接著用」;
或是朋友家裡添置了什麼新東西,老母親就會說「你們家好東西真多,我用的***都已經好幾十年了」。
這樣的情況發生多了,朋友漸漸感覺到了不對頭,看看父母清苦的生活,聽聽老父親一次次的承諾,再看看父母渴望被肯定的眼神,朋友明顯感覺心裡升騰起濃濃的內疚,循著內疚去感受,他一下子明白了這裡面到底在發生什麼,於是他說:「爸,媽,我寧願你們能夠把這些錢多花一些在你們自己身上,寧願你們把所有的錢都給自己花了,我更願意看到你生活得滿足,那樣我也會很快樂,這比你們過著苦日子卻把錢留給我和孩子讓我輕鬆得多」。
老父親對此有些不滿:「我給你們錢,反倒讓你們不輕鬆了?」朋友說:「是的,我的壓力很大,我也希望能有很多很多錢,可是當你們一次次一邊告訴我你們生活得有多麼清苦,一邊又告訴我打算給我很多錢的時候,我就覺得自己簡單十惡不赦,感覺自己就像一個吸血鬼在榨乾父母,可其實我的收入比你們高得多,我完全可以養活自己的家庭,我真的不想因為從你們這裡拿走太多的錢而讓自己天天生活在內疚里。」
一場家庭風波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朋友說:
「我寧願讓自己被父母罵不孝,也不想再天天感覺欠父母太多了」。
◆◆◆
朋友是臨床心理諮詢師,以他對人際關係、對情感的敏感捕捉,他能很快理解到關係中正在發生的隱秘運作,但是對於完全沒有相關經驗的人來說,要去搞明白這裡面在發生什麼,可就不那麼容易了。那麼,父母與他之間,到底暗中運作著什麼呢?
以內疚控制對方:內疚在人際關係中具有高度的控制能量,也是父母與子女之間常常上演的戲碼,即父母常常會用「我都是為了你好」、「我為你做了這麼多」來要求子女服從自己,而這個服從的期待本身,就可能建立在剝奪孩子自我的獨立性上。
在朋友與他父母的關係中,被內疚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種關係模式。當父母一邊向他抱怨他們生活得有多麼清苦,一邊告訴孫子「好東西都給你,你用剩下的我才用」時,在愛的表層之下,卻傳遞了濃濃的抱怨與攻擊:
「因為把好的給了你,所以我生活得很糟,你欠我的,所以你應該償還我」。
對於朋友來講,欠父母的,自然會內疚。在內疚的驅動之下,也就只能服從於對方的需要,比如不能有與父母不同的想法,不能生活得太滿足太自由等。
以內疚聯結的關係,非常具有破壞性。被推入內疚的人,一方面會屈從於對方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會因屈從而變得很憤怒或是很疏離,因為沒有人喜歡被內疚浸泡的感覺,總要做點什麼來應對那個不舒服,要麼逃跑,要麼戰鬥,反正都不會把關係朝向建設性方向發展。
無法祝福孩子的獨立:對於成長過程中沒有充分獲得安全養育體驗的父母,分離對他們來講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當他們還是孩子的時候,分離也許是與被拋棄(情感中的被拋棄或是現實中的被拋棄)的體驗聯繫在一起的,所以,他們在潛意識中就不敢信任情感,只能靠不斷地發展自己的能力來獲得安全的體驗。
待成人後,他們可能就會感覺錢比人更能讓他感覺到可信,更能給他們帶來保障感。
所以,這對老父母用不斷給孩子錢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愛,卻無法真正的在情感中與孩子建立安全聯結。他們的感覺是把最最重要的東西給了孩子,是在愛孩子,可是在孩子的內心,感覺到的卻完全不一樣,可能會感覺父母的世界裡,錢比自己更重要,或者感覺到伸手要錢的屈辱,自己是被貶低的。
將安全體驗建立在「錢」上的父母,當他們逐漸老去的時候,被「人」拋棄的恐懼也會更加強烈,所以他們會努力讓孩子看到:我一直把我最好的東西-錢-交給你,你一定不要拋棄我。此時,他們早年在與父母關係中被拋棄的恐懼再度被喚醒,只是此時他們的身份更加複雜,在與子女的潛意識關係中,既處於父母的位置,又處於子女的位置。
當他們處於子女位置時,他們就會努力做些什麼來保障自己不被拋棄,比如用給孩子錢的方式吸引子女的注意力,就像當年面對父母時努力做個「好孩子」來保證父母不討厭自己;
當他們處在父母的位置時,又可以感受到給予的優越感,從而補償被拋棄的恐懼,但這又把子女推到當年自己所恐懼的位置上:一個沒有能力的、不能養活自己的孩子。
當父母的內在有這些需要時,他們在潛意識中就很難祝福孩子的長大成人,他們會希望自己的孩子一直是那個需要自己照顧的小baby,這樣,孩子就不會離開自己,自己就不會被拋棄。這個隱秘的需要在與子女的關係中非常有殺傷力,他們可能會無意中貶低孩子的能力:沒有我的錢,你怎麼能生活得了?所以,有些父母甚至會在孩子越成功的時候,反而越憤怒,當然,這些憤怒不會明顯地指向孩子的成功,而是以一種隱秘的方式運作著:
比如當孩子有自己獨特的想法時,會被父母否定;
比如用玩笑的方式打壓孩子的成就;
或者對孩子的成績視而不見,只是不斷告誡孩子要謙虛等等。
將不信任投射在關係里:對於成長中缺少安全體驗的父母,內心其實也會缺少對於關係、愛的情感的感受和信任能力,因為他們無法相信自己可以作為一個愛的對象而被愛著,而不是作為一個交換的對象而被愛——因為我好(有能力、有錢、漂亮.......)才被愛,所以,他們在與子女的關係中也會延續這種交換的愛,即必須讓自己對孩子有用,才能感覺自己有資本讓孩子愛自己——當然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他們也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於是孩子就真的可能學會「你對我有用我才接受你」。這樣,在兩代人的關係中,就會缺乏真實的愛的關係,取而代之的是對愛的遲疑和無法信任。
當內心無法相信真實的愛存在於彼此的關係中時,就會對對方的行為、情感等等產生質疑,即便對方真的是出於愛才對自己好,也會懷疑那個好背後,不過是為了得到某些東西而已。對愛的質疑使雙方都無法信任關係的安全,也就無法真實的將自己開放,將真實的自己交付給對方。於是,雙方的關係就像隔開了什麼,看起來很親近,內心其實很遙遠。所以兩代人常常都感覺自己很委屈:我對他那麼好,為什麼他對我那麼糟?
以上這些,對於關係、對於人內心的情感需要,都是非常具有破壞性的。
◆◆◆
一個人,當內心有太多的情感匱乏體驗的時候,是很難真正去給予別人的。能量守衡的原則在人內心依然適用。
當一個人內心充盈時,他的給予是帶有滿足和喜悅的,可以給出愛的能量,因為他內心已經儲存了豐富的被愛的體驗,所給出去並不會讓他感覺匱乏;
而當一個人內心非常匱乏時,他的給予,每給出去一些時,匱乏感就會增加一些,為了保持內在的平衡,就只能從其他的地方,以其他的方式收回來。比如,剝奪對方的自戀、控制對方的情感、比如給予裡面包裹著進攻擊,等等。
而這樣的給予會給孩子帶來非常大的困難。因為父母的愛里摻雜進了傷害,讓孩子無法分辨愛與傷害的界限在哪裡。令孩子即便是成人以後,在人際關係中也會有諸多的困惑,不知該如何與人建立健康的關係。
那麼,父母到底怎麼做,才能盡量避免這些傷害的發生呢?父母要有能力讓自己生活得好,要讓自己能夠充分獲得愛的滿足,才有可能給予子女真實的愛。父母如果有能力「自私」一點,將關注從孩子身上收回到自身,讓自己生活得舒適,就可以給孩子樹立一個努力創造美好生活的榜樣,同時也向孩子傳遞了一個重要信息:過好生活,是需要自己做出努的事情,而不是來自他人的給予。而且,這也可以釋放給孩子更多的自由空間,讓他們發展。
只有父母內心足夠滿足時,孩子才能得到真實的愛,而不是夾雜的著傷害的愛。這也是為什麼心理學家一直強調,父母相愛是對孩子最好的養育。如果伴侶關係中不能給予相互的滿足,子女就會成為替代性的滿足者。有時候,這個替代性的滿足就是以給予的方式呈現的,但在這背後,卻不乏對自己內部情感缺損的補償,即,孩子為了維持家庭的關係,會犧牲掉了某些真實的情感需要。
所以,對子女最好的愛,是父母自己的成長,是有能力愛自己,是有能力愛彼此的,因為只有愛自己的父母才有能力給予孩子真實的愛。
王雪岩
石家莊德正社會心理服務中心 首席諮詢師、督導師。知乎心理學大V,著有專欄《心理學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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