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6%女性稱遭過家暴 三種情況容易導致衝突

 ◎ 采 訪:朱 砂

  ◎ 專家支持:廖麗娟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 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心理諮詢師考評員

  微博上爆出的家暴事件,讓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成了「家庭暴力代言人」。有人分析稱,這和李陽幼年時父母對其不夠關愛有關。事實上,沒有研究證明,小時候家庭不和睦就會導致成年以後發生家暴問題。每一段親密關係,都有其自身的特點,很多時候,是當事人的選擇決定了結果。以積極的態度實現自我成長,也許是最重要的幸福砝碼。

  【事件回放】

  8月底,李陽的外籍妻子KIM在微博上貼出一張女人額頭受傷的照片,意指丈夫李陽對其實施家庭暴力。9月上旬,李陽發布微博,向妻子KIM正式道歉,承認對她實施了家庭暴力。李陽聲稱將深刻反省自己的行為。此後,李陽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承認我是一個易怒的人。如果有人做錯事,會大聲呵斥。當然,這樣的易怒情緒也帶到了家庭當中。」對於目前的狀況,李陽稱,夫妻兩人處於「分開冷靜的階段」。(來源:華西都市報)

  A、家庭暴力是衝突的極端表達

  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表明,中國2.7億個家庭中大約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認遭受過配偶的暴力。美國的一項調查發現,21.1%的女性和7.4%的男性報告曾受到親密伴侶的攻擊和虐待。

  一般來說,女性更易遭受來自親密關係的暴力攻擊,而且比男性更經常遭受到嚴重傷害。但也有研究得出類似的結論:女性比男性更可能對伴侶進行身體攻擊,並且頻繁地這樣做,雖然其效果非常小。

  家庭暴力中的形式有很多,但是主要表現為對配偶進行強迫和威脅,進行經濟虐待,利用孩子來進行心理戰術,使其在親朋好友面前孤立,並且進行武器等方面的恐嚇等。

  有多年個案諮詢經驗的廖麗娟表示,家庭暴力往往由婚姻中的衝突而導致,不是所有的衝突都會導致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衝突的極端表達。

  B、三種常見情況容易導致衝突

  有研究進行調查歸納,認為引起婚姻衝突的事件有常見的三種情況。

  第一是批評。比如丈夫很晚回到家發現妻子竟然沒有準備飯菜,往往就會批評,你這麼不盡責。這種批評往往指向的是人,容易引起對方的不快,人們面對這種不快和上綱上線的指責,通常會有本能的防禦反應,衝突可能由此發生。 第二是拒絕。要求對方做其認為是不公平的事情,常常也會導致衝突發生。夫妻經常會發生的情況是,因為你是我的愛人,所以你要無條件地滿足我。廖麗娟解釋說,在愛的理由下,人們的確會額外地為對方做很多,但是不代表是全部的,尤其是其認為不公平的觸及原則的部分。而當一方拒絕這樣的要求的時候,如果被拒絕的一方無法理性面對這樣的拒絕,比如認為對方是否因為不愛我才拒絕這種要求,往往就會產生衝突。

  而在另外的情況下,當一方期待對方的某種反應而被拒絕的時候,也容易導致衝突。

  第三是累積的氣惱。這在夫妻中也很容易發生,比如一方在看電視,對方來回走動,反覆累積,就會令人生氣,一旦被觸動,衝突很可能就來了。

  C、歸因差異影響婚姻的幸福感

  為什麼明明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件,有一些伴侶會發生衝突,甚至激化為家庭暴力,而有一些夫妻就能簡單化之。心理學進行研究發現,這往往由於歸因差異引起。

  歸因即解釋某一種行為的原因。廖麗娟解釋說,衝突會促使人們尋找自己或別人行為的原因,而且衝突期間,往往容易認為自己的行為出發點是善意的,哪怕是不尊重的行為也會認為出發點是好意。比如,你在拖地,我在地板上走來走去是因為我實在需要經過這個地方,我踮著腳走表示了我對你勞動的尊重。而拖地的那一方,往往會認為對方不尊重自己的勞動成果。

  這種歸因性的衝突是對動機的不同意見,這通常是無法解決的。所以多數衝突最初關心的往往是特定行為的事實——誰對誰做了什麼。但是對事實的不同意見到最後往往演變成了動機的歸因不同和衝突。這個時候夫妻不再爭論誰做了什麼,而是關注為什麼這麼做。

  心理學調查研究發現,幸福婚姻中的伴侶做出的往往是積極的、善意的歸因。相比之下,痛苦婚姻中的伴侶往往做出的是消極的、維持痛苦的歸因。廖麗娟分析說:「比如,他在我拖過的地板上走來走去,是因為他不尊重我的勞動成果。最可惡的是,他還辯解不承認,這令我覺得他可能是不愛我的,因為愛我就會珍惜我的勞動呀。當這樣想的時候,當然是增加了痛苦。」而且這樣想也會導致伴侶之間誇大了行為的壞處,而縮小甚至忽略了好處。

  心理學的進一步研究發現,對於伴侶們而言,這些歸因反過來又起到了一種過濾器的作用,歸因將關係狀態一致性的行為放大,歸因積極感覺幸福,感覺幸福也讓我們更積極歸因;歸因消極就感覺痛苦,感覺痛苦也讓我們更容易選擇消極歸因。隨著時間的推移,幸福的伴侶會更幸福,痛苦的就容易更痛苦。

  「所以在夫妻關係中,如果我們積極善意地看待對方的行為,往往就會減少衝突,會增強幸福感,如果一定要消極歸因,上綱上線,往往很容易激發不滿和憤怒,累積情緒,而導致衝突發生。」廖麗娟說。 專家支招

   衝突是促進親密關係的好機會

  社會心理學家如戈特曼認為,衝突是促進親密關係的一個基本因素。當出現分歧的時候,沒有比努力地好好爭吵一番更好的辦法。糟糕的爭吵帶來的結果可能包括心理壓力、嚴重的身體傷害。缺乏溝通技巧會導致衝突劇烈升級,最終以暴力結束。所以衝突本身不是傷害的原因,如何去面對、應對衝突才至關重要。不要把衝突看成令人擔憂恐懼的問題,而應該將之看成一個充滿挑戰的機會——了解伴侶和自己的機會、關係的強度和親密性進一步增強的機會。

   用非攻擊的方法來表達

  在婚姻的衝突中,用非攻擊的方法來表達我們的感覺和告知對方。把對「你」的指責重組成「我」的信息。比如,「你怎麼可以在我剛剛拖過的地上面踩來踩去!」,改成「你在我剛剛拖過的地上面走來走去,讓我感覺很氣憤。」 「你真的很過分!」改成「我感覺到很難過」,「你一定是故意這樣!」改成「我感覺自己沒有得到想得到的尊重。」這種表達往往能預防衝突的進一步升級。

   約定暗號中止壞情緒

  當意識到對方的情緒「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時候,可以採取一些緩解其情緒的應對措施。比如,出乎對方意料地回應,「我突然發現,你現在這個樣子很特別,你等等哦,我去拿相機來幫你拍一張照。」比如,告訴對方自己需要冷靜一會,你可以說:「現在我感覺自己不想說話了,我們彼此都冷靜一下,好嗎?」或者用你們曾經約定的方式表示妥協,有夫妻有過約定,自己不想吵下去就說一個暗號,如「我現在想吃冰淇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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