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格律|第七講(修正版)

粘對

格律詩講究「對句相對,鄰句相粘」。格律詩的句子以兩句為一聯,一聯中的上下句稱為對句,上聯的下句和下聯的上句稱為鄰句。

「粘」和「對」是格律詩的兩個規則。其中,「失粘」和「失對」都是格律詩的大忌。

粘,就是相同的意思。格律詩的粘,即平聲粘平聲,仄聲粘仄聲。總的來說,就是在鄰句中,字音的平仄要基本相同。

對,就是相對的意思。格律詩的對,即平聲對仄聲,仄聲對平聲。總的來說,就是在對句中,字音的平仄要基本相對。

但是,如果每句詩的每字都要嚴格地遵守粘對規則,豈非太難?所以,後來有了「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說法。

也就是說,在七言絕句或律詩中,第一、三、五字可以不遵守粘對規則(即上講提到的可平可仄),而第二、四、六字以及最後一字必須遵守粘對規則。

同樣的,在五言絕句或律詩中,第一、三字可以不遵守粘對規則;第二、四字以及最後一字必須遵守粘對規則。

儘管這種說法不一定正確(下幾講會說到),但對於初學者來說還是能有很大的幫助。

示例

初到黃州

【宋】蘇軾

自笑平生為口忙,老來事業轉荒唐。

長江繞郭知魚美,好竹連山覺筍香。

逐客不妨員外置,詩人例作水曹郎。

只慚無補絲毫事,尚費官家壓酒囊。

這首詩第一句中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分別為:「仄、平、仄」,而第二句中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分別為「平、仄、平」,與對句(第一句)剛好相反,這就叫做「對」。

這首詩第三句中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分別為:「平、仄、平」(郭為入聲,屬仄),與鄰句(第二句)剛好相同,這就叫做「粘」。

粘對的規則能夠幫助我們記憶並掌握格律詩的平仄格式(第五、六講內容)。掌握粘對規則後,我們只要知道第一句的平仄,就能把整首詩的平仄給推導出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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