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加了你的名字後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嗎?
很多小伙和姑娘們結婚時候都會遇到①個問題:房產證到底寫誰的名字,房價不低,①套房子可能是①個家庭的所有資產。
因此,很多人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別天真了,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也不①定是你的!
1·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在絕大多數購房者看來,如果房產證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有我的①份,但是,其實不是的。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T.A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要經依法登記,才會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
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簿兩者記載不①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因此你不要考慮是婚前還是婚後寫名字了,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①定要在不動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
2·就算房產證上沒你的名,也有你的份從①紙公文的角度上看,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上有名字才算數,而另①方面,結婚前買的房子,就算是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如果鬧上法庭,沒有證據能證明你出了錢 ,寫上名字也是白搭的。
但是,上述這種情況也僅僅是考慮到婚前買房,如果是領結婚證後買的房子,就算是只寫①個人的名字,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父母全資買下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是贈予其子女,也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萬①不幸離婚,房屋所有權者也要補償對方出款的部分,以及房子的溢價部分。所以,犯不著結了婚還爭署名。
3·房產證上署名越多,繳的稅款也越多最後,說的是關於房產證上寫幾個名字的問題。其實房產證上寫幾個人的名字都沒問題,但寫的人越多,要繳納的稅款越多。如果寫父母的名字,過世後也要再交遺產稅。房產證上署名男方或女方①人·夫妻雙方·還是夫妻雙方和雙方父母,到底哪種方式比較好呢?
其實家家都有①本難念的經,不管是哪種方式本身都沒有對與錯之分。與其費盡心思爭奪這些,不如好好經營自己的家庭。
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1·婚後共同買房: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①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 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①方付給未得房①方房屋價值的①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①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②)的規定,既然是夫妻①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①方無權要求分割,連毛毛都分不到。
3·①起苦哈哈還貸型:夫妻①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如何分割?
雖然房屋是①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①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①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比較複雜的情況。
4·繼續苦哈哈還貸款型:夫妻①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如何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種情況相同。
5·閃婚閃離型:夫妻①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①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②)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①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①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③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有爹媽摻合型: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②)第②十②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①種情況:在離婚時,①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①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①方的態度,如果另①方不承認,法院①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③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①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2+1型:房產證上有第③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①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③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准夫妻買房型: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①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①方,如果不承認另①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①方的前提下,另①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①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①方給予適當補償。
這⑨種房子千萬別買!買了你就完了!!
買房子對於很多人來說是①輩子的大事,雖然講究下手要快但切記不可魯莽行事,買之前務必""③思而行""。
貶值類型①:城市的立交橋旁邊
自己選買房位置,如果不是特別的需要,希望不要在那邊買房子。在那兒買房子交通既不方便,同時,高速通行的車輛會造成噪音和螺旋氣流,對風水產生非常大的破壞和沖斷作用,而且對身心健康會產生不利影響。
貶值類型②:十字交叉的大路旁邊
這樣的十字路口如果做辦公樓還可以,但是我提示①個問題,如果蓋樓蓋的好就佔住了金③角,如果蓋不好就蓋成了死角,除非炸掉這個樓。有些樓蓋了以後銷售非常好,因此有這方面的體會。但如果是住在這個位置上,容易引起胃病甚至胃癌,肺·支氣管的病,腦中風都有可能。
貶值類型③:是高壓電塔和電視塔的旁邊
電視塔的發射功率很強,有些發射功率小①些還可以,中國聯通·中國電信有好多電塔,T.A的電磁波會造成人的免疫機能下降,引起白血病,精神分裂症,嚴重的還會引起各種癌症。離電塔多少米還好呢,300米以外的房子①般來說要好①些。
貶值類型④:玻璃幕牆對面
玻璃幕牆會產生光煞形成污染對人的身體非常不利,大樓能不能做玻璃裝飾,現在已經有好多樓將外觀玻璃幕牆裝飾改掉了,長時間的接受光污染會對健康產生影響,容易得的病第①是青光眼,眼睛脹痛;白內障·慢性結膜炎·角膜炎。
貶值類型⑤:陽台或卧室正對大路
我們每人都有①套住房,我們的陽台,特別是主卧室,不要正對大路的直線。我看過好多這樣的主人,TA.們的身體①般不是很健康,這種沖煞尤其氣流倒入使人易患感冒。
貶值類型⑥:我們住房的陽台和主卧不要對著尖角
物理學上所有的物體都是由分子·質子運動所組成,所有的物體都產生電信號,產生電信號就有①個集中點位,我們的發射塔①定是尖的,接收器①定是圓的,所以這種位置都是不好的,這種地方盡量要避開,如果不避開,風水先生講是尖刀煞,主人精神很差甚至造成精神分裂症。
貶值類型⑦:鐵路旁的住宅
住在鐵路旁邊的工人大部分非常容易得耳聾,聽力不好,生命相對而言都比較短。
貶值類型⑧:圍牆太高
家住①套別墅或者①個院子的別把圍牆圍的很高,圍牆太高就不好,最好是通透①點,如果建牆太高,會感覺自己在①個封閉的環境中特別不舒適,容易得精神抑鬱症
貶值類型⑨:能看到煙囪或者墳場
住宅外邊能直接看到非常高大的煙囪,甚至是墳場這樣對我們在心理上會產生①種作用。我們整天看到煙囪和墳場,時間長了精神壓抑可以造成機體的功能紊亂,容易引起腦血管疾病·腦中風·腦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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