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論「誠」
古人論「誠」
《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字部》 ·誠
《唐韻》氏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成。《說文》信也。《廣雅》敬也。《增韻》純也,無偽也,眞實也。《易·乾卦》閑邪存其誠。《疏》言防閑邪惡,當自存其誠實也。《書·太甲》鬼神無常享,享於克誠。《傳》言鬼神不系一人,能誠信者則享其祀。《眞德秀曰》唐虞時未有誠字,《舜典》允塞卽誠之義。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禮·樂記》著誠去偽,禮之經也。《中庸》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注》誠者,眞實無妄之謂。 又《玉篇》審也。《禮·經解》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注》誠,猶審也。或作成。 又郡名。《唐書·地理志》悉州歸誠郡。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嶺南道有思誠州。 又葉羊切,音嘗。《韓愈·歐陽生哀辭》哭泣無益兮,抑哀自彊。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誠。[1]
編輯本段史料記載
《禮記·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認為「誠」是天的根本屬性,努力求誠以達到合乎誠的境界則是為人之道。又說:「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認為一切事物的存在皆依賴於「誠」。孟子說:「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離婁》上)。又說:「反身而誠,樂莫大焉」(《盡心》上)。他認為反省自己,已達到誠的境界,就是最大的快樂。荀子雖「不求知天」,但也把「誠」看作是進行道德修養的方法和境界。他說:「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致誠則無它事矣,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荀子·不苟》)。這裡把誠也視為道德政治的準則。還說「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同前)。《大學》引申《中庸》關於「誠」的學說,以「誠意」為治國、齊家、修身、正心的根本。唐代的李翱融合儒、佛思想,以盡性或復性為「誠」,認為人之本性原為純善,但被情慾所蔽,因而必須去情慾,「復其性」,使「其心寂然,光照天地」,達到「誠」的至靜而又至靈的內心狀態。北宋周敦頤以誠為人的本性。他在《通書》中說,「誠者,聖人之本,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他認為,「誠」原於乾元,為一切道德的基礎,依靠「誠道」得信用「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君子「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而後能達到誠的境界。程朱學派認為「誠」是天理之本然。朱熹說:「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四書集注·中庸注》)。永嘉學派的葉適則把「誠」解釋為客觀誠然的規律,說:「是故天誠覆而地誠載,惟人亦然,如是而生,如是而死。君臣父子,仁義教化,有所謂誠然也」(《葉適集·進卷·中庸》)。明清之際的王夫之,提出「誠與道,異名而同實」。他所說的「誠」表示客觀世界具有的客觀規律。有時他又把「誠」直接解釋為「實有」,用以說明物質世界的實在性,說:「夫誠者,實有者也,前有所始,後有所終也。實有者,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共見,有耳所共聞也」(《尚書引義·說命上》)。
編輯本段中國古代哲學術語
誠,中國古代哲學術語。《中庸》認為「誠」這一精神實體起著化生萬物的作用:「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質之終始,無誠不物。」唐李翱將誠視為「聖人之性」,是至靜至靈寂然不動的「心」(精神),北宋周敦頤用以為至高無上的宇宙本體:「誠者,聖人之本。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通書)」明清之際王夫之提出「誠,以言其實有爾」,用以指客觀的「實有」,並作為宇宙的一般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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