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市民社會的發展會導致社會不安?

一、問題的背景

  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開始,第三波民主化浪潮震撼了全世界。對"市民社會"的巨大關注成為知識界和決策圈對第三波民主化最為突出的回應。"市民社會"這個概念被廣泛討論,以至於《自由的條件》一書的作者Ernest Gellner 稱其已變為"一個口號"。[1] 在西方民主國家中,學者、知識分子、政府官員、民間活動家以及民運組織都在試圖重新思考市民社會的性質和邊界,它怎樣為鞏固民主(而非破壞民主)做貢獻,以及為達到此目的所必需的種種條件。然而,在多數轉型國家中,比上述更為重要的問題可能是:飛速發展的市民社會和國家的關係是怎樣的?在何種條件下市民社會的發展(不)會導致社會不安?本文試圖通過對兩個亞洲國家:台灣和南韓的研究,揭示市民社會(NGO 和工會等)的發展與社會不安(social unrest,包括勞工問題和學生抗議等)之間的潛在關係。

  二、市民社會研究:歷史與現狀

  市民社會概念的復興可以追溯到70年代末期的波蘭。當時的波蘭的知識先鋒們運用這一概念來組織民眾對抗極權國家。在過去的二十年中人們同時見證了極權主義的衰落和市民社會討論的興起。總的來說,有四個原因促成了這一現象的發生。

  首先,前蘇維埃集團國家和東歐國家的變革使包括工會組織、異見分子、教會等在內的市民組織獲得一定的發展空間,有可能成為抵抗政府的有效資源。

  其次,全世界範圍內興起的"非政府組織"是對跨國的重大問題,如環境、人口、婦女地位、人權甚至裁軍等的回應。而在此之前,這些問題雖然存在,但卻很難引起普遍注意。

  再次,市民社會概念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批評了政府的濫權,也不縱容市場的無度,因此左右兩翼人士都能從中找到各自所需。八十年代的政治經驗使左派清醒過來,他們看到集中化的政府行為的局限性,並開始認識到,自願性組織是保證公民契約的實施以及促進公共計劃的另一選擇。文化保守主義者則看到市場的非道德化及其對社會制度的腐蝕性作用,故此也把目光轉向志願性組織,認為後者乃穩定和美德之源。

  最後,市民社會概念是對充斥於先進工業社會中的焦慮的回應。在以美國為典型的先進工業社會中,社會化、團結以及活躍的公民組織所賴以存活的傳統資源現在變得空前貧乏。Robert Putnam的"單人保齡球:漸趨式微的美國社會道德" [2] 一文切中要害地觸及這個問題,引燃了一場關於概念、經驗以及政治的討論,至今仍未見衰退跡象。

  總的來說,市民社會討論集中關注以下三個主要領域:市民社會的定義、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以及市民社會在促進民主和鞏固民主中的角色問題。分析這些問題雖然不能直接為本研究提供答案,但卻極有助益。

  關於市民社會的定義的討論主要集中於市民社會的性質及邊界。作為美國最有影響力的民主理論家之一,戴爾蒙德(Larry Diamond)將市民社會定義為"一個組織化的社會生活領域,相對於國家,它具有自願性、自發性,(很大程度上)自我支持性以及自動性,它受法律規則或一系列共同同意的規則的約束……市民社會是居於私人領域和國家之間的一個中介實體。" [3] 阿爾蒙德(Gabriel A. Almond) 及他的同事則採取一種較為簡單的辦法來表述:市民社會是"一個人們進行社會和政治互動,免於國家的控制或規約的社會。" [4] 以上兩者都是從市民社會-國家兩分法出發來定義市民社會的。

  懷特(Gordon White) 的定義與前述兩者有著微妙的區別。他認為,從社會學角度來看,市民社會是"一個處於國家和其他社會基礎之間的中間協作領域。" [5] 其他學者則試圖從釐清市民社會的邊界和成分的角度來作出定義。Michael Foley 和 Bob Edwards 認為市民社會是"一個由私人的、志願性團體組成的領域", [6] 而William A. Galston 相反地認為,市民社會是"一個由具有非私人性的集體行動組成的領域,它是自願的而非強制的,誘導的而非迫使的。" [7] Jaeyeol Yee 則基於亞洲的特殊背景,認為市民社會是"一系列包容尤其在涉及公民的公共事務方面的分化利益的制度。" [8]

  與市民社會定義有關的爭論點是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的角色問題。許多學者認為市民社會是志願性的獨立部門的同義詞,從而認為市民社會也是文明的同義詞。與此不同,Michael W. Foley 認為這一部門不能等同於市民社會。Thomas Carothers也同意此觀點,他認為"將市民社會等同於NGO是一個錯誤……(市民社會)包括所有各個領域的組織,即通常被政治學家稱為利益群體的組織--不僅僅是NGO,還包括工會組織、職業團體……商業會所、民族團體等等。" [9]

  由上可見,關於市民社會定義的討論仍留有許多值得商榷之處。例如,市民社會在志願性團體以外是否包括商業組織(即"市場"),是否市場自身構成一個獨立的"私人"領域?如果我們不將市場包括進來,那麼是否也應該將經濟組織--貿易團體、職業團體、工會及其他也排除在外呢?政治組織又如何?如戴爾蒙德那樣,將"公民的"從"政治的"社會中分離出來是否可行?如果是的話,我們該如何在市民社會團體的政治活動和政治組織之間划出界線?在研究南韓和台灣的市民社會組織時我們所選取的變數即是根據這些考慮而選出的。

  市民社會與國家的關係是討論的另一核心問題。為了討論的方便,我們嘗試將各類觀點以兩大模型來概括。

  第一個模型被Sheri Berman 稱為"新托克維爾理論" [10],也可稱為"市民社會與國家協作模型"。此模型可以追溯到托克維爾在《美國的民主》之中關於市民社會的論述,它的理論源頭可遠及十八世紀的"蘇格蘭道德學派",包括亞當·斯密和亞當·弗格森等。它的當代繼承者是美國學者Robert D.Putnam。 Putnam 認為,"公民組織當與有效的公共機構聯合在一起時會變得強大……強社會造就強國家。" [11] Putnam 的觀點說明,正如現代市場有賴於在具有可預測性的制度框架中制定出來的經濟決策一樣,如果有一個具競爭力的公共部門作為其對話者,"公民聯盟"就更容易實現。此外,Vivienne Shue 1994年關於中國的研究及O『Donnell 1993年關於拉丁美洲的研究也得出了類似觀點。簡而言之,這一模型極為強調組織化生活的整體能力,以及民主政體中良好的組織習性對公民行為模式的影響。

  第二個模型可稱為"市民社會反對國家"模型,它有兩個分支:市民社會反對威權國家模型,以及市民社會反對民主國家模型。前者在 1980年左右由Jacek Kuron, Adam Michnik 等作為反對波蘭共產政權的策略提出,另外,也在近期拉美的"再民主化"過程中再次被頻繁引用。這一派觀點強調市民社會作為獨立於國家的行動領域,能夠強化對專制政體的抵抗能力。後一模型在Sheri Berman 富有啟發性的論文"市民社會與魏瑪共和國的覆沒"中得以體現(該文被戲稱為"與希特勒打保齡球",與Putnam 一文相對應)。在研究了魏瑪共和國時代的市民社會後,Berman 總結道:"一個繁榮的市民社會並不一定會促進自由民主。若要市民社會具有新托克維爾主義者主張的那些作用,則其政治背景必須適當:如果沒有強大和負責的政治機構,一個活躍而發展迅速的市民社會將拖垮、而非加強政治統治。" [12]

  簡而言之,"市民社會與國家協作模型"假定社會組織化對治理(尤其是民主國家的治理)的積極作用,而"市民社會反對國家模型"則強調公民組織削弱國家的負面作用。尤其在民主轉型的背景下,威權國家中正式建立的政黨被壓迫、削弱或被國家所利用,因此,獨立於傳統政治就成為反抗勢力提出要求的前提。在這一語境中,市民社會被當成各種社會力量互相作用的獨立領域,在其中公民可以對威權政體施壓以求變革、保護自己免受專制壓迫,以及實現自下而上的民主。但是,雖然"市民社會與國家協作模型"在"市民社會反對國家模型" 的挑戰下顯得蒼白,後者本身也存在一些致命弱點。

  第三個討論集中的領域與前一個問題有著密切關係。它主要探討市民社會與民主的關係。對於許多民主理論家(例如戴爾蒙德)來說,市民社會促進民主的功能幾乎是不證自明的。但現在,一些學者也對此提出了質疑。例如,如果市民社會是推翻專制政體的"登陸點",有什麼機制能防止它反過來推翻民主政體呢?當公民組織發育到一定程度,它們會挑戰統治機構以實現特殊需要、慾望以及他們所界定的公共利益。既得利益集團會壟斷社會資源,削弱社會對弱勢群體的需求做出回應的能力,正如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美國南方抵制剛剛興起的民權運動一樣。作為極端的例子,活躍的市民社會配上軟弱的政治機構會導致反政治行為(apolitical action),甚至極權主義,正如前述Berman 所言。Michael W. Foley 引用了華爾采(Michael Walzer)的話指出,"市民社會的悖論"在於一個民主的市民社會似乎需要一個民主國家,而一個強大的市民社會卻需要一個強大而負責的國家。[13]

  由上可知,一條貫穿所有關於市民社會的問題的線索,是市民社會在與國家互動時所扮演的角色。為更深入理解這個問題,我們選擇了以下切入點:市民社會如何及在哪些情況下能與國家和平共處,在哪些情況下會帶來社會不安?

  三、研究意義、概念界定及研究方法

  本文嘗試以亞洲為背景進行研究,這使論題具有理論和實踐的雙重意義。首先,從"社會秩序"角度來看。"社會不安"與"社會秩序"或"政治秩序"一樣,都是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政治學的關鍵詞。這一時期曾被亨廷頓稱為"第二波民主化的回潮"。[14] 對於社會穩定和現代化之間關係的研究,亨廷頓至今仍是公認的權威。在60年代,他在已經成為名著的《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中指出,現代化並不一定包含民主和政治穩定。轉型社會中的政治秩序有賴於國家引導政治參與,使其成為強大機構,尤其是政黨的能力。[15]

  雖然這一被稱為"政治威權主義"的主張在1989年後無論在理論上還是政治實踐上都遭到失敗,"社會穩定"或"社會秩序"的概念仍適用於各轉型社會,尤其亞洲各國。因為對多數亞洲國家而言,政治和社會結構的轉型是實現其現代化所必需的。要達致這一目標,必須既努力避免政府權威的流失,又確保這種轉型朝著(與原來的威權政體相對的)正確的方向發展。換言之,由於"現代化時差"的客觀存在,所謂"亨廷頓悖論" [16]在亞洲語境中依然存在。因此,對市民社會的發展和社會-政治秩序之間潛在關係的探討就具有了理論上和實踐上的雙重意義。

  其次,從市民社會理論的角度來看。根據已有的研究成果,市民社會似乎天然地與社會運動不可分離,東歐和非洲等地的許多國家的民主化經驗[17]已證實了這一點。但是,這一"市民社會反對國家模型"是否能被用來解釋亞洲各國的現實,仍是一個存疑之題。故此,本項研究可以從亞洲角度來豐富市民社會討論。

  最後,從所選擇的案例來看。雖然市民社會"已經變成一個閃光的符號"(Ernest Gelner,1994),大多數的研究集中關注市民社會在西方國家鞏固民主和東歐前共產國家、非洲和拉美民主化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而一定程度上遺漏了亞洲各國追求民主的經驗。事實上,亞洲經驗對於使市民社會這幅畫卷完整化是十分重要的。在亞洲國家和地區中,南韓和台灣具有重要研究意義,它們既有許多可比之處,又有許多不同點:一方面,它們分享儒家文化,更注重"秩序"而非"自由";它們是經濟上的現代化國家;它們同樣處於一定的外部壓力下(例如,來自美國的壓力);它們共同屬於被"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影響而進行政治革新的國家。另一方面,他們的政治體制有許多不同特點,例如,台灣是所謂的"二元體制",南韓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由軍人執掌政權。因此,將在南韓和台灣的背景中,將市民社會和社會秩序相勾連而進行研究,是一個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將會在一定程度上豐富市民社會討論。

  本文將市民社會定義為作用於私人領域(市場)和國家之間的集體行動的領域,它包括正式組織(如各種協會和團體)和非正式組織(如無具體目的的團體和非機構化團體)。至於"社會不安", 在本文中意指民眾反抗(civil disobedience)和社會運動的結果--前一概念指的是社會的整體或部分對國家的法律和規定的拒絕承認和不遵守;後一概念則指由數量較大的民眾集體發起的、組織化的行動,以促成某種重大變革。簡而言之,社會不安是社會-政治失序的一種表現形態,通常由極端的利益表達方式,如抗議和示威所引起。

  為了將"市民社會"和"社會不安"共同置於一個研究框架中,本文採用了"淺"(thin)和"深"(thick )兩種研究方法。在"淺"的這一層次上,本文採用了統計方法以描繪一幅市民社會在兩國發展情況的整體畫卷。至於"深"的層次則採用了"案例研究"方法,目的是對研究對象進行較深層的剖析。本文選擇工人運動,志願性團體(NGO)以及農民運動三者為主要研究變數,考察它們在各國的不同時期所呈現的不同特點,以期使研究更具科學性。

  四、政治轉型期南韓、台灣的市民社會與社會秩序關係

  二十世紀最重大的政治現象之一,也許是亞洲的民主化。1986年二月菲律賓發生"人民力量"革命,該事件被稱為民主開始回歸該國的標誌。自此開始,民主化轉型開始接踵在南韓、台灣、蒙古和泰國發生,隨之還席捲了孟加拉、尼泊爾和巴基斯坦等國。但是,雖然這些國家總體上處於同一民主化階段,它們各自仍具有極為不同的特點。比如,在關於南韓民主化轉型的討論的各個焦點問題中,"市民社會"問題被置於特別突出的地位。

  六十年代初,雖然南韓市民社會團體總的數量仍然很少,但隨著經濟結構的改變,它們開始出現了。到七、八十年代,當工業化速度加快,市民社會團體也有了相應的壯大。"南韓的市民社會團體在1994年已經達到2180個,比七十年代增加了2.2倍。" [18]學者Kim Sunhyuk 曾根據其不同特點,將南韓的市民社會發展過程劃分為三個階段:1960-1961,1973-1979和1985-1987。[19] 這三個階段與南韓的民主化過程有密切聯繫,因此具有不同特點:例如,在第一階段,市民社會運動具有激進性和理想化的鮮明特點;在第二階段,工人和教會與學生在大規模的社會運動中結成同盟;而市民社會與政治社會和中產階級在民主運動中結盟,則成為第三階段的突出特點。[20] 雖然南韓的市民社會運動歷史的不同階段有著上述不同特點,但它們都明顯具有反國家的性質,即通過批評、暴力抗議,甚至軍事威脅來反對國家。

  1987年是南韓民主化運動的里程碑,在此之後,南韓市民社會發展迅猛,在數量上急劇增長。從1991年到1996年,隨著政治轉型的進行,南韓利益團體的數量從91年的4103個迅速增加到96年的13078個。 在其中有大量的勞工性、政治性、公民性和職業性組織。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處於這一背景下的韓國社會並沒有發生人們預期中的大規模的社會不安。與此前的反抗性特點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後民主化時代的南韓市民社會正悄悄地從"急躁型"向"妥協型"轉變。這種轉變是如何產生的呢?

  首先,讓我們以勞工組織化(labor unionization)和罷工作為兩個主要變數來檢驗這一特點。我們可以看到民主化過程中及後民主化時代的兩種相反趨勢。一方面,勞工組織率和罷工率在民主化時代呈正相關關係。作為一個快速工業化的國家,南韓產業工人的數量在七、八十年代有很快增長。出於保護自身利益的需要,大企業中的工人逐漸熱心於組織和參與工會。作為市民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南韓的工會數量在70年代逐漸增長,參與工會的工人數從1965年的302,000人猛增到1983年的1,700,000人。[21] 韓國工人常年苦於低工資、不利的工作環境和壓制性的勞工法律,作為其結果,工會領導下的工人在80年代中期爆發了大規模的工人運動。罷工和停產的數量從1986年的276宗劇增到1987年的3,617宗(請參見圖表I),增長了超過1,200個百分點。更為引人注意的是,就在1987年代表民主化的"六·二九宣言"發表之後,產業工人的大規模鬥爭持續了整整三月之久。在這一時期中韓國3,311個工廠中發生了將近四千起罷工,參與的工人達到1,300,000人次。罷工者要求保障組織工會的權利、增加工資和工廠民主等。[22] 總而言之,在這一時期,南韓的勞工組織和工運是同步發展的。

  另一方面,韓國的罷工和停產統計數據顯示,1987年後與1987年前呈明顯的不一致特點。在後民主化時代,罷工和停產的數量從1987年高峰時的3617宗迅速跌落到1990年的322宗。換句話說,1987年是一個轉折點。從那以後,工會的發展不再如前帶來更多的勞工糾紛。

  當我們將目光轉向台灣,同樣發現其勞工組織率與勞工糾紛之間的關係與南韓類似。許多學者認為,台灣的工人具有較大的自由組織工會和進行運動的權利民主化得益於政治轉型。從1945年開始,國民黨(KMT)背棄以前對民主的承諾,在台灣實行了威權統治。在其漫長的統治過程中,罷工和其他集體行動一樣受到壓制。直至1987年,國民黨才開始政治統治的遊戲規則,為進一步的社會改革打開大門。在那些隨之出現的革新中,聲勢逐漸浩大的勞工運動成為引人注目的現象。到八十年代中期,勞工集體行動在台灣大規模爆發。以1986年為例,22.3%的經濟活躍人口參與了工會。這一比例位列亞洲四小龍之首(南韓的工會組織率為15 .5%)[23]。在1981年到1986年的五年中,台灣的工會組織率僅僅輕微地增加了4.7%,而從1986年到1992年的六年中,則增長了將近13%,擁有近1,300,000個工會成員(請參看錶II)。

  罷工高潮隨著勞工組織率的不斷攀升而到來。表III顯示,1985年既是台灣工會組織的高峰,也是罷工發生最多的一年。隨之高峰期過去,罷工率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根據台灣勞工事務委員會(CIA)的報告,從1990年到1995年8月,台灣僅僅發生了31次罷工,其中22次主要是巴士公司的工人要求改善工資待遇和減少工作時長。在1996年,該委員會更沒有記錄到任何罷工事件。在1997年,唯一的一次罷工是由於一貨運公司不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引起的。[24] 由此可見,在台灣民主化以後,作為市民社會重要組成部分的工會的發展並沒有帶來大規模的社會動蕩。這一現象與南韓的極為相似。總之,對台灣和南韓的勞工運動的研究揭示,在市民社會發展和社會秩序之間存在著複雜關係,不可以一語概之。在1987年,即民主化高潮之前,市民社會在兩個國家的發展與社會不安的程度呈平行發展的態勢;在1987年之後,上述兩者出現了分化。

  下面讓我們來檢驗市民社會的其他組成部分。農民運動與工人運動一樣,在民主化過程中得以發展。在1987年前後,由於認為政府政策偏向發展城市,而犧牲了農業部門,南韓的農民運動開始更具有組織性和激進性。[25] 但南韓的農民運動大致上是溫和及非暴力的。正如Su-Hoon Lee 指出,這一時期的市民社會運動是"改革取向"的。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台灣農民身上。長久以來,台灣農民就被認為是"非組織化的"及馴服的。在1987年10月8日,超過3,000名來自宜蘭等地的果農在立法院門口聚集,抗議當局大量進口水果導致島內水果價格急劇下跌。這一事件成為台灣農民以集體行動積极參与市民社會運動的開端。在隨後的1988年,接踵發生了"三一六事件"、"四二六事件"、"五二零事件"和"十二·五事件"。其中,"五二零事件"是自1947年的"二二八運動"以來最暴力的街頭運動。但是,在1988年以後,台灣的農民運動轉變其政策,改街頭示威為政策對話和勸服。[26] 1989年下半年,農民運動更將焦點和精力集中在中央和地方的民主選舉上。由此可見,南韓和台灣的農民運動在後民主化時代變得溫和有序。

  讓我們將目光轉向NGO運動。南韓NGO運動的發展可以粗略地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指六十年代及之前。在這一階段中,台灣的主要目標是維持安全。因此,大部分NGO是服務導向的(service-oriented)。第二階段是指從六十年代到1987年,威權政府與工人關係緊張的這段時期。主流的NGO都被貼上"反政府"的標籤。第三階段自威權統治宣告結束的1987年六月開始。在這一時期,年輕一代領導下的新NGO強調其革新的、建議的功能,具體包括擴大公共政策中的民眾討論和參與等。[27] 雖然NGO仍關心政治問題,但總的來說,政治問題已經不再是NGO 社會中的重要議題。

  六、研究發現及解釋

  通過對南韓和台灣的研究我們發現,市民社會發展與社會不安這兩個變數在民主化前平行發展,在民主化之後則趨於分化。但是,究竟是什麼導致了這種分化呢?換句話說,是什麼令這兩個轉型國家避免了大規模的社會動蕩呢?以下嘗試提出幾個可能解釋。

  首先及最重要的條件是民主化。顯然,無論南韓還是台灣,1987年是民主化的關鍵年份,也是影響市民社會與社會秩序關係的一個重要年份。民主化的影響主要有三點:

  其一,民主化減低了社會不滿程度。自從1987年開始,在盧泰愚領導下的溫和民主改革為人民提供了表達對政府的不滿的機會。報紙是較自由的,工人也可以組織工會。因此,人民趨更樂意通過和平方式來表達意見,而不是湧向街道示威遊行。

  其二,實現民主化以後,許多市民社會組織不同程度上存在著認同危機,必須對自身進行重新定位。這可以部分解釋他們從"革命者"到"改革者",甚至"擁護者"的角色轉換現象。讓我們以南韓NGO為例來詳細說明。有學者認為,韓國的市民社會運動有兩個主要形式:公民運動和人民運動。[28] 前者集中關注全國性問題,例如國家和經濟正義問題。其中,經濟正義公民聯盟(Citizens『 Coalition for Economic Justice-CCEJ)和環境運動同盟(League of Environmental Movements-LEM)是其兩大支柱組織。與此不同,人民運動集中關注的是政治問題。Sunhyuk指出,在公民運動組織發展迅速的同時,人民運動面臨著重大變革。全國性的人民運動組織仍然存在,但它們在1987年民主化轉型前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已經在韓國政治中失色。一些在民主運動中曾充當先鋒的人民運動組織力圖改變過去的激進暴力風格。他們塑造了更為溫和的形象,致力於促進公共政策的民主討論,資助和平運動而非暴力示威。這些組織包括韓國貿易聯合委員會(Korean Trade Union Council-KTUC)和韓國教育工會 (Korean Teachers『 Union)等。

  大規模民主化運動之後的學生組織也正面臨認同危機。新的學生團體不太關心那些"宏大主題",例如政治民主、經濟平等和國家統一等問題。相反,大學生們越來越關心的是校園問題,例如無法負擔的學費、昂貴的書本費和足球場短缺的問題。隨著身份和態度的改變,後威權主義時代的南韓市民社會現在正扮演著"改革者"而非"革命者"的角色。

  其三,民主化激發了正式參與政治的熱情,因此減少了非正式的政治參與,而後者是社會秩序的潛在威脅。例如,正如Sunhyuk 所指出,一部分南韓的人民運動團體致力於正式組建政黨, [29] 這種對正式政治參與的努力也促進了社會穩定。

  第二個條件是政治體制和公共政策。上文提出的"市民社會反對國家模型"預設了市民社會自下而上對國家的影響。經驗事實表明,南韓和台灣有一共同特點,即國家自上而下對市民社會施以作用,這種作用對於形成具有亞洲特色的市民社會-國家關係具有重要意義。以南韓為例。進行了短暫民主化改革的張勉政府總體上對市民社會的發展採取寬容政策。儘管處於市民社會的左翼和右翼雙重夾擊之下的政府顯得無力統治,正好有借口實行政變,但張勉政府沒有抵制和鎮壓市民社會。僅僅是在軍事政變和朴正熙威權政府上台之後,南韓才開始與市民社會發生正面衝突。從此開始了一個看似無窮盡的鎮壓-反抗循環。全斗煥政府沒有解決這一惡性循環,相反還使之惡化。

  政府與市民社會的這種互動方式直至盧泰愚的"自由派"政府上台後才得以改變。市民社會在這一時期與政治社會積極配合,對政府施加壓力,以促使其進行更激進的改革。隨後,如Sunhyuk 指出,"在金詠三政府統治下,南韓的市民社會表現出與政府恢復正常關係的願望……這一新的民主政府一定程度上願意滿足(儘管是有選擇性地)市民社會領袖的意願,並認真地考慮他們的想法和政策建議。" [30] 由此可見,政治體制內製訂的有關市民社會的公共政策對構建一個良性的"市民社會-國家關係"起著極為重大的作用。

  適當的政治體制是建構良好的市民社會-國家關係的前提條件這一結論應用在台灣這一例子上也同樣合適。台灣的市民社會運動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比南韓的更溫和。台灣的體制是所謂的具有"二元政治體制",一黨統治、戒嚴法和威權主義是其上層體制的特點,而下層體制則由地方自治和地區選舉為鮮明特色。這一二元體制在七、八十年代為市民社會的萌芽和發展提供了必要的自由空間。台灣的"市民社會-國家關係"從未到達南韓那樣的緊張度,即便在民主化期間也是如此。事實上,市民社會在台灣是一個新生現象,這也使社會各部門有相當的空間去"營造"一種與國家的健康關係。

  第三個條件是政治文化。G.A. 阿爾蒙德將政治文化定義為公眾對政治以及自己在政治系統中所扮演角色的態度。一個國家的政治文化包括其公民對三層結構的態度:政治體系、政治和政策制定過程和政策成果或後果。[31] 換言之,政治文化在政治系統的三個層次上都發生著作用。具體到南韓和台灣,雖然中產階級在促進民主化轉型和市民社會發展的過程中起主要作用,這兩個國家中產階級的政治文化卻是以社群為中心(community-centered)和非自由(illiberal)的。

  眾所周知,許多亞洲國家的傳統政治文化是儒教,強調群體而非個人,強調道德戒律而非寬容。這些國家中的中產階級成長自國家提供的教育系統,這樣,它們偏愛由國家提供工作和保護,相應地,也願意服從官方對紀律、服從的要求。這從1987年6月的一次市民運動中可略見一斑--當時中產階級湧上街頭,高喊很"不革命"的口號:"秩序萬歲!"[32] 在台灣,Yun-han Chu 指出,民進黨(the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沒有廣泛的民眾基礎,也沒有與"被動員起來的市民社會"建立很深的結構性聯繫。在1989年,40%聲稱支持民進黨的選民在正式投票時轉而支持老牌的國民黨。[33] 直至最近的2000年大選,選民們才放棄了毫無起色的國民黨,支持民進黨上台。社群中心主義和對秩序的嗜好構成亞洲中產階級政治文化的獨特景觀。這種政治文化在民主化過程的某一階段也許會構成障礙,卻在民主化初步完成以後,對形成具有彈性的市民社會-國家關係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形成南韓和台灣市民社會運動的非暴力特點的最後、但也許是最重要的條件是經濟條件。在一定程度上,繁榮的經濟對政治問題有一種平衡作用。韓國學生的政治態度最能體現這一點。南韓的經濟在1987年後迅速發展,繁榮的經濟為學生提供了示威之外的多元選擇。"過去許多學生常常處於好玩心理參與示威,"漢城Chungang 大學的政治學教授Youn Jung Sik 說,"現在由於經濟上有了改善,他們和同學一起參加舞會和野餐等活動。經常泡在的士高里的學生不太可能參加示威。" [34] 曾領導過抗議政府運動、在監獄中度過整個八十年代的異見人士Lee Boo Young 說:"現在的學生幾乎可以稱為中產階級。他們的口號和叫喊聲依然尖銳,他們仍然是意識形態化的。但他們不再有獻身精神。" [35]

  類似現象也可以在台灣看到。隨著台灣的經濟騰飛,島內的社會秩序日趨穩定。根據1998年《PERC國家安全報告》,台灣的"潛在爭議性勞工糾紛率"在1995年為4.00,1996年為3.68,1997年為3.61,到1998年更降為1.67。" [36] 《報告》指出,勞工糾紛率在1999年仍將保持較低水平。台灣經濟比亞洲其他地區表現得更好。工會運動不經常發生,因為工人們發現如果他們對工作狀況不滿,可以較輕鬆地換工作,而不必要採取更激烈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工人參與的示威遊行都有一定政治動機。"例如,台灣農民最近在台北的美國駐台灣代辦處示威,抗議台灣降低農產品的進口關稅,及要求禁止輸入大米。這些示威目的在於吸引公眾對事件的注意,所以並不激烈。" [37] 當經濟繁榮帶來的政治冷漠在南韓和台灣變得越來越嚴重,暴力抗議就越不可能如前發生。可以得出結論,經濟因素在市民社會和國家的互動關係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七、結論

  南韓和台灣背景下的市民社會發展與社會不安之間存在的特殊關係在以下幾個方面值得關注。首先,它促使我們反思政治發展理論。如前所述,市民社會發展在民主化過程中引起了社會不安,兩者同步發展。這一發現再次證實了亨廷頓在六十年代的觀點:"現代性蘊涵穩定,但現代化導致不穩定。" [38] 雖然我們仍需致力於建構新的解釋模型,亨氏的政治現代化理論卻仍然有其不可抹煞的價值,尤其對於解釋現代化和社會秩序關係來說更是如此。

  其次,台灣及南韓的政治經驗使近年的市民社會討論更加完整化。研究證實,被廣泛用於解釋東歐國家民主轉型的"市民社會反對國家模型"並不能解釋複雜的、甚至充滿矛盾的亞洲市民社會-國家關係。同樣地,"市民社會-國家協作模型"無論從歷史角度或本質角度看,都具有"盎格魯-撒克遜"國家的鮮明特色。僵化(inflexibility)是這兩個模型的通病。正如前述,在民主化之前,威權統治集團在市民社會迅速發展的壓力下,或漸進地(台灣)或急速地(南韓)開放了其政治系統。然而,在後民主化時代,市民社會-國家關係得到恢復或修補。如果說前一時期的特點可用"市民社會反對國家模型"來概括的話,後一時期則更接近於"市民社會與國家協作用模型"。換言之,不能以單一的模型來籠統描繪這兩個國家的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至少存在兩個截然不同的模型。在社會、文化和經濟多變的互動過程中,任何想把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簡化為一個模型的企圖都是不能成功的。來源:學說連線
推薦閱讀:

如何擺脫小市民氣質?
香港「佔中」旺角清場後示威者再度聚集霸佔道路 市民喝倒彩(多圖)
杭州街頭竟然有金髮女郎浴缸秀 市民紛紛爭相一睹美女風采(圖)
香港旺角:反佔中市民包圍佔中者 雙方發生衝突|香港|佔中
香港市民痛斥佔中:有人利用學生做「炮灰」

TAG:社會 | 發展 | 展會 | 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