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尷尬、無奈和出路!,薄玉平著
格不合」。但所隱匿的真正原因無疑也是多種多樣、錯綜複雜、千姿百態、甚至千奇百怪的。 我無意在此就離婚的原因和理由進行深入探討和全面展開,那應是另一篇文字要解決的問題。我在此想探討的是所有離婚者追求的共同目標和在追求這種目標過程所常遇到的種種障礙、尷尬和無奈。當然,為數不少的喪偶者,在重組家庭時也將面臨同樣的
境。 喪偶,無疑是人生的巨大不幸,是命運強加在當事人
的意外災難。而離婚則多是為了擺脫不幸婚姻的痛苦,積極主動地試圖改變未來命運的行為。起始點不盡相同,面對的問題卻都一樣,即都存在重新組
家庭的問題。據有關資料報道,百分之八十以
的喪偶或離異者,有重組家庭的意願。 然而,在尋找新的人生伴侶、追求人生理想歸宿的艱難旅程中,多數人會遭逢事與願違的人生際遇。也就說,美好的憧憬和一廂
願的主觀願望是一回事,而將要面對的複雜殘酷的現實關係,則往往又是另一回事。在龐大的再婚大軍中,雙方均系單
者,屬鳳毛麟角,此種
況所面對的問題相對較少,主要是雙方對自己和對方婚史的心理調適問題。因多屬個案,本文不予涉及。在此,僅就具有普遍
的一方有子女或雙方均有子女的再婚所面臨的現實問題做些粗淺的探討,希望能對有再婚意願或意
離婚的朋友們做些未雨稠繆的參考。 有子女者再婚,和
婚或無子女者再婚,所需要面對的問題,絕對不可同
而語。其間的重大區別,完全可以用「有著本質
的不同」來概括。因為,在這種關係中的雙方當事人,不僅所面臨的是數十年的各不相同的人生經歷、生活圈子和人生斷層、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等大相徑庭。而且更為重要的是,相互間的親子關係、親屬關係、經濟關係、財產關係、以及對未來遺產的繼承、歸屬的預期等等,都非常現實地擺在當事人的面前。這些問題的存在,遠非
婚者那麼單純、那麼易於
理。也決不是用一句
就可以全部涵蓋或能夠徹底解決的。所以,我在前一段寫的那篇《大
無我》中特意將實行婚後財產AA制,限定在青年
女即
婚的
女之間。而且在刊發後,又曾專門在留言欄中補註了一句:「對於此文,筆者需補充重要一點,即對於諸多再婚後實行婚後財產AA制的朋友、特別是中老年再婚的朋友,本人予以充分的理解。明白此實屬錯綜複雜的家庭、親
、經濟關係極不易
理的一種大無奈之舉,和
無關!」 曾有不少專家、學者,對再婚者的婚姻生活狀況和最終結局作過調查、分析和統計。得出的結論是:再婚者、特別是中老年再婚者重組後的家庭,其婚後生活狀況,往往與當事人美好的
衷相距甚遠。其中,80以
婚姻質量不高。
功者僅佔不足10。有不少再婚者是以解體而告終。有人如此形容中老年人再婚的失敗率之高,「十個再婚離八九,還有一個在『忽悠』」。據去年的統計數字,京津等大城市中老年再婚又離婚的比例在60%以
;
海靜安區法院老年法庭受理的涉老離婚案件中,有60%是再婚後離婚的…… 造
這種現狀的原因儘管錯綜複雜、多種多樣、但是,大多集中於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在經濟方面,雙方很難
為同心同德、心無旁騖的經濟共同體。這方面主要分兩種
況。 一種是一方有子女、婚後二人又生育者。此種
況,常會出現後生育者為親生子女同繼子女爭財產、爭利益、爭待遇、爭遺產等方面問題。一般
況下,婚前有子女的一方,常會因離異或喪偶而對前夫(妻)所生子女心懷愧疚,而竭力維護、甚至會偏袒其應有的權益。因此,就有可能會和後生子女的另一方發生某種糾紛和糾葛。而且,這種為不同子女間權益的爭奪,無疑將會貫穿於婚姻生活的全過程。若長期發生糾葛得不到合理解決,勢必會對夫妻間的感
發展造
惡劣影響。 另一種是雙方婚前都有子女者。按照正常
況來講,由於雙方大多都對自己的子女懷有某種憐憫、痛惜或愧疚之心。所以在
常生活中,雙方都會竭力為自己子女的未來不遺餘力、竭心盡智。在雙方共同生活中,留餘地、留後路、瞻前顧後的
況會較為常見。很難真正達到同心同德、心無芥蒂。而多會出現同
異夢、各懷一心。表現出一種言不由衷、「兩層皮」般的家庭生活常態。雙方的心,很難真正貼到一起、合為一體。而在財產關係方面更多的是採取AA制的形式。這樣的婚姻家庭關係,若雙方在人品、
格等方面,沒有大的問題的正常
況下,應該可以正常運轉和維持。但常很難經受得住家庭中出現的生老病死等重大變故的考驗。在風雨飄搖中,很難預料是否可以維持著繼續向前踹行。類似
況,我在《大
無我》一文中曾略有涉及,在此不另贅述。 第二,在子女關係方面,存在著諸多不易解決的問題。 一是繼父、
對待繼子、女的問題,雙方很難對對方子女發自內心的一視同仁、毫無偏袒、視為己出。若對方子女優秀、乖巧,
況可能尚好。
之,則很難予以正常相
。這對婚姻當事人的
女雙方,在素質和品格方面,都有較高的要求。倘若一方素質或品格較差,就會出現較大問題,很難避免矛盾的產生,甚至在某種
況下,還有可能導致矛盾的
化。沒吃過豬
、也應該看過豬跑。從古今中外、影視媒體、街談巷議各個方面來的資訊,無不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後爹、後娘,並不好當! 二是繼子、女對繼父、
的關係問題。在很多
況下,親
是
緣關係得自然流露。要求繼子、女對無
緣關係繼父、
,發自內心地全面接受並不容易。特別是那些年齡較大的繼子、女,更是如此。很多互為因果關係的家庭矛盾,常常會因此而來。若
理不好,也常會
為嚴重影響夫妻關係的導火索。 三是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問題。對於來自兩個完全不同家庭的未
年的孩子,存在著大的差異是必然的。相互間產生這樣那樣的矛盾,並不奇怪。同父同
的兄弟
之間尚且難免,更何況同父異
、同
異父,或更多的是異父異
的關係。其各自的遺傳基因、生活環境、家庭教育、父
素養、生活習慣等都不相同,產生這樣那樣的差異、分歧甚至矛盾,都在
理之中。但是,若因繼子女間的矛盾衝突、甚至
化得不到很好的
理,同樣會影響到作為各自親生父
的夫妻之間的關係。 第三,在相互忠誠方面,較易出現問題。這是當前婚姻家庭關係中令人矚目的問題。而且不僅僅存在於再婚
女之間,亦存在於
婚者家庭之中。在再婚家庭中的突出表現是,一方或雙方,在單
期間,生活不夠檢點。和某個或某些異
,保持著超出正常
往的
女關係。但因對方或有家庭、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結合,不得已覓偶組
新的家庭。眾所周知,婚姻關係非常具體,家長里短、柴米油鹽、吃喝拉撒、現實瑣碎。所以常會磕磕絆絆、出現這樣那樣的矛盾、甚至還可能會有大的衝突。而所謂的朋友關係則要簡單得多。吃吃喝喝、唱唱跳跳、跑跑玩玩、卿卿我我。其間多的無非是一些不負責任的所謂恩
、
暖,和不食人間煙火的羅曼蒂克。但這種深深隱
在正常人際關係帷幕下的藍顏或紅顏的存在,無疑會對再婚後夫妻間的忠誠和相互間關係的穩定具有極大的危害
。感
是一種非常可怕的東西,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割不斷。一旦對方或雙方有了遠超出你們之間感
的那種貼心貼肺、無話不談、親密無間的異
間的藍顏、紅顏知己關係,那麼,哪怕十年八年不見面、不接觸,任何時候相逢,都有可能會碰出
的火花。特別是現代社會,通訊和
通工具如此發達,稍不留神,你的帽子或
巾
被人塗抹些綠顏
,應該不會是太複雜、太困難的事
。 第四,雙方心理方面存在的諸多障礙。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難於忘記對過去配偶的懷念。這種
況突出地表現在恩
夫妻喪偶後不得已而再婚的一方。這種懷念是人之常
,不難理解。但是,這種感
的頻頻流露,常常會給另一方帶來很深的傷害。這種傷害會在
積月累的沉澱中直接、間接地影響再婚後的夫妻感
和相互關係。 二是常在不自覺中與原配偶進行比較。再婚夫妻因為多數都有過或短或長的婚史。由於首因效應的影響,
婚常常會在人的心靈中留下永難磨滅的深深的烙印。所以再婚後,雙方都常常會不自覺地拿過去配偶的所常,同現在配偶的所短進行比較。這種比較的直接後果,是造
對現在配偶感
的嚴重傷害。同時,也會在某種程度
使自己失去對現在婚姻的信心,從而產生對再婚生活的失望。甚至會直接導致現有婚姻的再度破裂。 、 三是追前嫉妒心理會不同程度的存在。作為有過婚史的一方或雙方,都有過和他人維持或長或短夫妻關係的事實。而夫妻關係的存在的重要內容和標誌之一,就是
女之間
關係的存在。由於
女之間感
的排他
、專一
和高度追求完美
和純潔
的特點,再婚後的雙方,都會或多或少存在著追前嫉妒心理。儘管這種心理的強弱程度不盡相同,但是若把握不好或
理不當,也會給自己和對方帶來很深的傷害,不僅會直接影響夫妻間
關係的正常
往,嚴重時甚至會使相互間的關係從恩
變
極度的冷漠和仇恨,並可能直接導致感
的破裂和婚姻的解體。 四是行為習慣、興趣
好、生活方式的差異
。再婚和
婚相比較,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年齡,大多都比
婚者大。
格和行為習慣、生活方式等基本定型,強行改變的可塑
較差。若在這方面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和諧相
,也會在生活中造
很多的分歧和矛盾。天長
久的每天泡在一起,小事不小。很多時候,夫妻之間常常會因為各不相讓的
常生活瑣事,搞得大家意味索然、矛盾頻出,摩擦不斷。
積月累、從量變到質變。久而久之,感
漸冷漠、冷淡。在發展到徹底厭倦對方。最後導致一方或雙方提出分手。 也正因為有
述種種不利因素的存在,很多離異或喪偶的單
者,往往對重組家庭視若畏途。特別是經過嘗試後失敗的單
者,更是畏之如虎。常有抱定寧肯做一個快樂的單
漢,也不願再墮入不幸婚姻的泥潭之中者。總覺得與其去花錢買罪受、買
生、買事做,或花錢去給自己買個奶奶、買個爹、買個領導管著自己、買個僱主伺候著,買個神像供養著,還不如自己掙錢自己花,或者把錢花到自己的子孫後代
更舒心一些。這就造
了現代社會中,單
者,特別是單
的中老年人不斷增多的現狀。同時也出現了各種心理、精神疾病和健康狀況惡化的問題及各種各樣的社會
問題。為此,不少社會工作者和理論工作者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研究。單
者也根據各自的實際
況,對新的婚姻形式進行了積極的嘗試。其中最具有代表
、可操作
和普遍實踐意義的,主要有協議
婚姻、走婚和星期六夫妻等形式。這些都可稱之為是新形勢下破解再婚、特別是中老年再婚難題的積極有效的創舉。 對再婚者實行協議
婚姻方面的探索,天津市取得遼較為
功的經驗。面對再婚者中間存在的諸多實際問題,天津市試行遼中、老年再婚見證制度。據天津市老年再婚見證
提供的信息表明,在此進行過「婚前約定見證」的200多個中、老年再婚家庭中,有90仍
於穩定狀態。即便分手,也都是好聚好散。他們實行的「婚前約定見證」的核心內容是「三不變原則。」第一,是「雙方婚前財產所有權不變」即婚前雙方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再婚而改變。對其中一方婚前財產中的生活必需設施,比如房產,另一方只有使用權、管理權和維護權,沒有所有權和
分權。第二,是「雙方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即誰的婚前財產有誰的子女繼承。第三,是「雙方親子關係不。」主要是包括子女對各自老人的贍養關係不變,可以不贍養老人的後老伴;雙方子女對各自老人的護理義務不變,但可以不護理老人的後老伴;雙方子女只為自己的老人養老送終;對再婚後家庭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擁有法定繼承權,而子女只有遺囑繼承權等。 其他城市和地區借鑒天津市的
功經驗,也在不同層面和不同程度
試行了這種婚前見證制度。如哈爾濱市老齡委下屬的家庭服務站,就開辦了老年人再婚見證工作,準備再婚的中老年人可以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前財產歸屬和婚後生活規則約定書》,明晰雙方財產歸屬以及婚後的權利義務。這種婚前約定見證書本著「三不變」的原則:第一是「雙方婚前財產所有權不變」,即再婚前財產屬於誰,再婚後仍然屬於誰。第二是「雙方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誰的婚前財產由誰的子女繼承。第三是「雙方親子關係不變」,子女仍要贍養自己的父
,而可以不贍養父
再婚後的老伴。這個「三不變」原則可以令中老年人們免去後顧之憂,幫助中老年人迴避再婚的風險。 而另一種形式的「走婚」,這個描述雲南瀘沽湖畔摩梭人婚姻形式的專門辭彙,如今早已
了一些城市中、老年人非婚同居的代名詞。「走婚」失去了原來意義中的神秘與奇異,取而代之的是難言的無奈與傷痛。據
海市老齡科研中心發布的信息顯示,
海260多萬老人中,33·2目前沒有配偶,其中85表示不想再找老伴。子女、財產等諸多因素讓中、老人們對再婚望而卻步。而正是因為走婚形式在中、老年單
一族中的逐漸被接受,才給了這些孤獨者,帶來一種新的結束單
生活的希望
海首條中、老年
福關
線的負責人介紹,據他們不完全調查:本市再婚中、老年人中,「走婚」者已超過40,在對1180份問卷答案統計後發現,近90的中、老年人認可「走婚」形式。 但是,也有人對此提出質疑,說:「說聚就聚、說散就散的方式,人們當然覺得方便,但將來萬一一個早逝,另一個被對方的孩子趕出家門,怎麼辦?」所以希望這些中、老年人選擇「走婚」前,對今後的一些問題。還是要想想清楚的為好。 類似
海所稱為走婚形式的,還有在各個大中城市早已較為普遍存在的所謂「星期六夫妻」,也是較符合再婚者各自有孩子、老人等實際
況的一種婚姻形式。兩者的主要區別,是後者辦理了結婚證,而前者屬於非婚同居。
述這些形式的出現,都是在積極面對再婚所普遍存在現實問題的前提下,為促使這些矛盾的順利解決而提供的積極而有益的探索,其實踐意義和可操作
,也正在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得到進一步的檢驗和完善。我相信,人類追求生活幸福的動力是無比強大的,通過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進步,通過所有
生活的人們的積極探索和努力實踐,每個單
者都會找到最為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個人認為,無論是否再婚,也無論再婚的形式如何。只要自己感到心
快樂、精神愉悅,只要能夠不斷地提高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只要不違背和逾越
家的法律法規和中
人做人的道德底線,只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盡到對家庭、對親人、對他人、對社會的責任。這對自己而言,就可以說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而且無論何種形式,都是可供充分選擇和嘗試的正確途徑。至於其他與此無關的種種顧慮和疑慮,大可置之腦後
外! 最後,聲明一點,本人認為,
述種種純屬生活中非常無奈的、充滿傷痛和哀怨的理
選擇,是人類感
生活中的悲劇!是
讓渡於親
的妥協!
推薦閱讀:
※它寫出了我心裡的痛處,有太多的無奈,我們是怎麼了?都來看看吧,也許你也是一樣! - Qzo...
※紅塵似夢,人生無奈
※身旺無依多無奈 妻隨人走旦夕愁(一)
※昔日體操冠軍街頭倒立行乞 跟腱斷裂無奈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