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辯證邏輯思想拾零

現稱為《周易》的這部書,是由兩個基本部分組成的,即《易經》和《易傳》。《易經》為六經之一,是我國最古老的一部儒家經典著作。《易傳》是對《易經》中的卦辭和爻辭的解說和發揮。《周易》不是一人一時之作,其成書年代跨度很大,大體歷經了殷周之際到春秋戰國時期的幾百年時間。這一時期正是我國古代哲學思想從發軔到走向成熟的時期。《周易》中蘊含著許多樸素的辯證邏輯的思想火花,對其後我國整個古代哲學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本文擬就這一問題作一些初步的探討。

《易經》的內容包括六十四卦的卦辭和三百八十四爻的爻辭,它本是卜筮之書,用以占卜人的未來吉凶與事情可行、不可行等等。但在其神秘的形式中包容著較為深刻的理論思維和樸素的辯證觀念。

《易經》中的辯證思維是以「天然的純樸的形式出現」的。《易經》的六十四卦是由八卦兩兩重疊排列組合而成的,而八卦又是由兩個符號「──」和「——」組成的。這兩個符號本來是古人記事的符號,《易經》以之對生產、戰爭、祭祀、婚姻等社會現象和紛繁複雜的自然現象進行了抽象概括,它試圖用這兩個既對立又統一的原理來概括出對世界的總的看法,它以理論思維的方式來認識和把握世界的生成、運行和結果,已經具有了樸素的辯證思維的特徵和因素。

《易經》從人們生活中密切接觸的自然界中、特別是與農業生產至為關切、惹人注目的八種東西的對立依存、相互關聯、互相作用中說明世界的根源的。這八種自然現象的存在首先是對立的,天上地下,山高澤深,水火不容,雷風相激。而整個自然界又是在相互交感中產生的,天地是父母,生育了雷、火、風、澤、水、山六個子女,世界就在這樣的兩兩對立又交合中孕育發展著的,《易經》於這裡以辯證思維的方式探索著萬事萬物的生成和發展的內在原因。

《易經》直觀地反映了自然界和社會生產中處處存在著對立、矛盾,已經產生了樸素的關於對立矛盾觀念的萌芽。首先,《易經》中,不少卦辭、爻辭中都有關於自然界存在著對立的現象,如:「枯楊生畢,老婦得其士夫。」(《大過·九五》爻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明夷·上六》爻辭)還可以舉出一些這樣的例子。在這裡,自然界中的枯華、天地、明晦都是對立而又聯結在一起的自然現象。《易經》更著重對社會中對立現象的反映與概括,如:「君子得輿,小人剝廬。」(《剝·上九》爻辭)「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小過·六二》爻辭)「輿說輻,夫妻反目。」(《小畜·九三》爻辭)「弗損益之,無咎。」(《損·上九》爻辭)等等。在這幾則爻辭中,君子小人、君臣、夫妻、損益等,都被看作在社會生活中既對立又依存的表現。

既然在自然界和社會中處處存在著對立與矛盾,那麼人們對於未來吉凶休咎的占問中,就必然表現在卜辭對預見的後果中。「觀我生,進退。」(《觀·六三》爻辭)「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復》卦辭)「小往大來,吉,亨。」(《泰》卦辭)等等。在這裡進退、出入、往來,以及吉凶、上下、大小、否喜等,都是對立矛盾的現象。

由此可見,在《易經》中已經不自覺地、朦朧地認識到了充斥世界的矛盾現象,並且看到了對立雙方又是相互聯繫和依存著的,這種樸素的思想帶有明顯的直觀和猜測的性質,然而其中辯證思維的火花卻閃爍著喜人的光輝,這是應當肯定的,是不容忽視的。

可能由於男女牡牝交合繁衍後代的啟示,《易經》已經觸及到正是矛盾雙方的聯結、依存、交感,是事物發展、變化並且有發展前途的原因。在《易經》中,凡有動象、有交感之象的卦是吉卦,預示結果好。如泰卦的象為地在上而天在下,在現實中卻是剛好相反,它象徵著天地交感,故泰卦為吉。而否卦的象與泰卦剛好相反,天在上而地在下,現實原本如此,這樣就表示沒有上下交感的動因,沒有前途,否卦就不好。泰卦與否卦的象相反,一吉一凶,其根據就是變與不變,動與不動,交感與不交感。既濟卦與未濟卦也具有相同的情形。前者水在上火在下,必然水火相激,這個卦預示事情可行,有好的結果;而後者火在上水在下,因而不會相互交感,所以這個卦表示事情不會成功。

由此可見,在《易經》中已經意識到了事物對立面的交感或相互作用,是事物發展變化的原因。而事物變化屬於好的方面,是有發展前途的;事物停滯不前,沒有交感就不能發展變化,就沒有好的結果。這一樸素的辯證觀點貫穿於整個《易經》中。

在《易經》看來,世界上的一切東西都處在變化之中,並且事物的變化有著一定的階段性,從不顯著的變化到劇烈的變化,發展到最後,超出它所應當適宜發展的階段,還會帶來相反的結果,有物極必反的思想。如果一個事物變化本來是朝好的方向發展的,會有好的前途、好的結局,但如果超出了一定的界限,它就會走向反面,反而導致不利的結果。卦爻的變化,其中含有關於事物或現象有變化發展的階段性,由微而著,至極則反。如陽盛極則轉化為陰,則為由《乾》而《姤》;反之陰盛極則陽,由《坤》轉化為《復》,變化的過程有漸變到突變的特徵。再如《乾》卦是一個大吉的卦,從初九到九五,都是好的,最好的一爻是九五「飛龍在天」。上九則比九五更往前發展了一步,可是上九就不好了。因為它發展過了「度」,成了「亢龍有悔」了。在這一卦里,表明一切事物的變化,有進就有退,有得就有失,有順利就有不順利,當發展到一定的階段時,就會走向反面,招致相反的結果。《泰》卦九三爻辭中道:「無平不陂,無往不復」,就明確概括出了物極必反的原則,包含著辯證思維的可貴思想。

從以上對《易經》中一些零零星星的思想剖析中,可以看出《易經》中辯證邏輯思想是我國古代辯證法的萌芽,它對中國哲學思想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在中國哲學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易經》問世之後的數百年間,正是中國社會發生劇烈動蕩的時期,也是我國學術思想空前興旺發達的「百家爭鳴」時期。《易經》在當時的思想界影響日益擴大,解釋闡發其思想的學風越來越盛。春秋以來,不少學者往往不是在占卜的意義上,也經常引用《易經》的卦辭和爻辭,並從自己的立場和觀點出發引伸發揮,作為他們立論的根據。據說孔子晚年最喜歡讀《易經》,以至「韋編三絕」,他說:「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曾引用《易經》中《恆》卦的爻辭「不恆其德,或承之羞」教誨弟子要持之以恆。孔子無疑是解說發揮《易經》思想的倡導人和著有成就者之一。經過數百年的時間,作為《易經》「十翼」的《易傳》問世了,組成《周易》中與「經」相對的「傳」這一部分。《易傳》共有十篇:《彖》上、下,《象》上、下,《文言》,《繫辭》上、下,《說卦》、《序卦》,《雜卦》。稱其為「十翼」,是因為翼有「輔助」、「承接」的意思,比較恰當地說明了它與《易經》的關係。《易傳》雖然從形式上仍是以《易經》為核心的,但它已不是一部純粹的卜筮之書,通過對《易經》中卦辭和爻辭的解說和發揮,包含了更加豐富的思想內涵。它對《易經》中許多基本觀點的哲理化傾向十分明顯,其中特別引人注目的一點是,辯證邏輯的思想得到了發展和升華,對其後中國古代辯證法思想乃至全部哲學的發展打下了深深的印記。

《易傳》在進一步概括了大量的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基礎上,深刻地認識到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處在不斷的變化之中。《繫辭》中說:「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則利生焉。」「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在《易傳》看來,自然界的日月運行,寒往暑來等等,都處在不斷變動之中,人們的思想觀念也處在變化中,沒有不變化的東西存在。《繫辭》指出,卦表現的是事物的變化。「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爻同樣如此,「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表明爻的變化也正是事物變化發展及轉化的反映,人們的思想觀念的不斷變化,只是萬事萬物變化的表現。這種萬物皆變的思想,是辯證思維的體現,將事物的變化與概念的變化聯繫在一起,說明《易傳》已直覺地認識到了人的觀念、概念是主、客觀的辯證統一。不但每卦每爻的變化如此,而且在筮法中,每一「本卦」的可變爻,都可由陽爻變為陰爻,或由陰爻變為陽爻,因此才形成「變卦」。這就是說,卦辭、爻辭的變化,都是通過陰陽等概念的變化而表現其變化的。《彖》把「天地盈虛,與時消息」看成是自然界和人類生活的普遍法則,它不僅認為世界上的萬事萬物都處於不斷的變化過程之中,並且有著其永恆的規律。《繫辭》把宇宙變化規律稱為「易」、「道」。它指出,「生生之謂易」、「一闔一辟謂之變」,「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特別是其「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命題,樸素地表述了「發展是對立而統一」的思想,是中國哲學史上關於對立統一的原理的最早表述。《易傳》認為,《易經》的卦象及其卦辭和爻辭已經包羅萬象,可以用它來把握和表述宇宙發展的規律。《繫辭·下》中說:「夫《易》……當名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而《繫辭·上》中又說道:「聖人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說卦爻的變化與自然界的變化是一致的,是通過觀察天上日月星辰的變化,考察地上自然萬物的變化而綜合概括出來的。並且又說:「易者,象也,象也若像也」即易之原理是從摹擬客觀世界中得到的,明顯地表達了主觀邏輯及其規律是客觀邏輯及規律的表現。《易傳》認為「易」與天地之道是相通的、同一的,即概念的辯證法與客觀辯證法是統一的,並且肯定地認為邏輯思維完全可以把握宇宙發展的規律或法則。

《易傳》認為,《易經》的八卦、六十四卦是對萬物的取象歸類,《繫辭》說:「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每一卦「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每個卦象都代表一個類概念。因此,《易傳》中「當名辨物」也就等於「以類族辨物」。而所有的類,都可以歸結為乾坤、陰陽這兩對範疇,乾與坤、陰與陽的對立統一就是天下萬物的變化法則。《繫辭》中的「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闔一辟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明確地指出了對立面的聯繫與轉化。《易傳》的這一思想,可以說真正建立了古代樸素辯證法思想的兩點論。

《易傳》把對立、聯繫、轉化、統一的思想貫徹於對「類」的考察,而「類」正是邏輯思維的一個重要範疇。它認為,每一類中都包含著矛盾和差異,同中有異,異中有同,是同和異的對立統一。「睽」卦的《彖》與《象》說:「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睽」是互相背離、相互排斥的意思,天地、男女乃至萬物都是既有同而又有異的,互相相斥而又彼此聯結。因此,以「睽」察物,就要「以同而異」,即必須認識到每一類的同異差別和相互依存。

類中不僅包含著同異的對立統一,而且類也在發展中相互轉化。「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序卦傳》),「剝,剝也,柔變剛也」(《剝卦·彖》),「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豐卦·彖》)。損與益、柔與剛、盈與虛等都是矛盾對立的雙方,它們在運行發展中各向其相反的方向轉化。《序卦》講到了卦的相互轉化:「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人。」這裡是說「履」——「泰」——「否」——「人」。一卦走向極端就會向另一卦轉化。並且又指出:「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鼎,故受之以鼎。」這裡的「困」——「井」——「革」——「鼎」,也是一個轉化過程。總而言之,這種卦象(類概念)的轉化過程。過程就是「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關於「類」範疇紛爭論辯,在先秦的一些思想家那裡是由來已久了,相互詰難與探討使認識日益深化。《易傳》所言的「以類族辨物」,明確地指出類本身就包含著同異差別,矛盾的雙方既對立又聯結,類是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的。它實質上已經觸及了「類」辯證邏輯的深層含義,就是要求思維須用對立統一的觀點,從同中有異、異中有同來把握事物的同異,考察類的矛盾運動與相互轉化。這種思想成果是很可貴的。

總之,《易傳》中包含著閃爍著真理光芒的辯證邏輯的思想,特別是它對天地萬物與人的認識、概念的相應相稱的發展變化,對「類」範疇的辯證性質較為深入的探討等。它對《易經》中辯證法思想有了比較系統的發展,對於其後中國哲學史的發展影響甚大,秦漢以來我國不少思想家的辯證法思想,常常得益於《易經》的啟發,從中吸取營養而增益之。

本文分《易經》和《易傳》兩部分,對《周易》中包含的辯證邏輯的思想做了一些零星、粗淺的分析,可謂是東鱗西爪,顧此失彼,並意在挖掘精華,對其局限性則未涉及。《周易》博大精深,其中包含著許多重要的哲學思想資料,中國古代辯證邏輯的思想往往是以解說《周易》的形式闡發的。《周易》作為祖國文化寶庫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並不是因為它是一本占卜之書,古人尚且早已跳出其窠臼,而今或熱衷於此道者,還囿於預知吉凶禍福圈子,是逐其末而舍其本的,而繼承廣大其思想精華,才是炎黃子孫正確對待「遺產」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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